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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吸引大型跨國公司的政策建議
隨著國際化大生產的,跨國公司在全球化中所起的作用越來越大。,全球約有6.5萬家跨國公司,這些跨國公司擁有大約85萬家國外分支機構,其銷售額約為19萬億美元,是2001年全球出口額的2倍多。跨國公司的分支機構目前分別占全球國內生產總值的1/10和全球出口量的1/3.如果把跨國公司在全球范圍內的國際分包、生產許可證發放、合同制造商等活動都考慮在內,那么,跨國公司占全球國內生產總值的份額就會更高。 一、大型跨國公司自身優勢對我國的 1、融資能力強 與中小型跨國公司相比,大型跨國公司在融資方面具有渠道多、方式多等獨到優勢。大型跨國公司既可以使用公司體系內的內部資金,也可以在母國、東道國或第三國的資金市場上融資。大型跨國公司的融資方式有國際銀行信貸、國際資本市場融資、國際貿易融資以及其他國際機構的融資。總之,大型跨國公司可以憑借其雄厚的經濟基礎、全球的分支機構和自身良好的信譽,以最佳的方式籌集到最低成本的資金。大型跨國公司強大的融資能力如果到其對我國分支機構的投資,則在本地融資有利于調動我國的儲蓄,在我國上市有利于我國的投資者直接分享其利益,最重要的還是非本地融資有利于擴大對我國的投資。 2、技術水平先進 一些表明,自20世紀90年代后期以來,大型跨國公司向我國投資的速度明顯加快,同時,對我國的技術貢獻越來越大,成為新產品和新技術的重要提供者,主要表現為:在高新技術產業的增加值中約占55%,申請的發明專利約占高新技術產業申請專利數的2/3,在高新產品出口額中約占81%,在高新技術產業利潤額中約占79%。據統計,多數大型跨國公司提供了其最先進和比較先進的產品和技術,多數提供了填補我國國內空白的技術,使用一般技術的很少。 3、研究開發本土化 與中小型跨國公司不同,大型跨國公司的戰略目標具有長期性,而且后備力量雄厚。近年來,他們在我國建立的研發機構增加較快。到2001年8月底,大型跨國公司在我國設立的獨立研發機構至少有100家,主要集中在信息通訊、生物制藥、精細化工和運輸設備等先進行業。早期主要以適應型、專用型技術研發為主,最近兩年,大型跨國公司在我國研發機構的檔次不斷提高,主要表現為:(1)研發機構規模較大,投入了較多的人力和物力資源。(2)研發的從適應型技術發展到基礎型和創新型技術。研發機構的增加說明了大型跨國公司高度重視我國市場,真正融入了我國經濟,成為我國經濟有機整體的一部分,同時,跨國公司把我國全面納入其全球,加快了我國參與國際分工的步伐。 二、我國吸引大型跨國公司的必要性 1、融入國際分工的需要 在經濟全球化、貿易投資一體化迅速發展的同時,國際分工也發生了變化,已經從產品分工過渡到要素分工,與此同時,跨國公司的經營活動也處于動態調整之中,根據比較優勢在全球范圍內配置資源,全球產業結構開始了新一輪的動態調整。在這種環境下,我國要想加強融入國際分工的廣度和深度,就必須加大引進大型跨國公司的力度,因為他們具有中小型跨國公司所沒有的優勢,而且是全球經濟活動的主體。我國以融入大型跨國公司的生產經營體系為載體,不僅可以更快地參與到國際分工中去,而且可以提高我國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 2、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大型跨國公司進入我國不是一時沖動,而是出于長遠的戰略考慮。事實證明,具有長遠投資戰略的大型跨國公司要么較早進入我國,搶占先機,要么逐漸擴大其在我國的投資和經營規模。大型跨國公司于1993年提出建立投資性公司的要求,并從1994年開始建立了大量的投資性公司。這是大型跨國公司在我國系統化、長期性投資和對其投資企業進行系統性管理的標志。大型跨國公司長遠的戰略方針和積極的態度與我國的可持續發展政策具有高度的內在一致性。在特殊情況下,與中小型跨國公司相比,有利于維護我國的經濟安全。 3、特殊責任的需要 由于大型跨國公司的投資行為具有長期性,與中小型跨國公司相比,大型跨國公司具體承擔了以下幾方面的特殊社會責任: (1)大型跨國公司致力于技術知識的傳播,積極參與東道國的信息、 和基礎設施項目,由于大型跨國公司面對全球激烈的競爭,要在全球范圍內配置資源,把各種工序放到最有優勢的國家或地區進行生產,在此基礎上,只有提高各個工序的比較優勢,才能進一步提高自身的競爭優勢; (2)大型跨國公司在人力資源的培養和管理上承擔了較多的社會責任,這是因為企業當地化趨勢加強,全球競爭加劇,人才成為獲得競爭優勢的來源之一;(3)大型跨國公司對東道國的經濟安全與穩定負有特殊的社會責任,隨著國際分工的深化,各個國家、各個企業處于相互聯系之中,當東道國的經濟安全與穩定受到威脅時,跨國公司本身的利益也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4)大型跨國公司對改善東道國的環境質量承擔了更多的社會責任,這是由于產品的國際環境標準越來越高,世界對環境的重視程度也越來越高。 4、外資政策的需要 與中小型跨國公司相比,大型跨國公司一般都以最具競爭力的核心業務、拳頭產品先進入我國,然后,其他業務和產品跟進,形成全部或大部分業務進入我國的投資局面。這樣的行為方式與我國的引資政策具有一致性: (l)現有企業向上下游產品和相關產業延伸。大型跨國公司以單個項目進入我國,在我國運行一段時間后,對我國的投資前景看好,就會產生新的投資,企業規模越大,增資的規模就越大。這與我國的引資政策要求擴大引資規模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2)推出新的產品和技術。隨著大型跨國公司的不斷增加,其在我國市場上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我國市場潛力巨大,為了獲得這一市場,許多企業不得不主動加快產品和技術的更新速度,從而保持和獲得競爭優勢,這與我國的引資政策要求提高引資質量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3)本地采購增加,也與我國的引資政策要求提高國產含量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5、綜合能力的需要 隨著國際和國內經濟環境的變化,我國利用外資已不僅僅是利用資本本身,更重要的是利用外資所帶來的外部和內部效應。與中小型跨國公司相比,大型跨國公司的進人,不僅帶來了先進的技術、新型的管理模式和的組織形式,還帶來了全新的市場經濟觀念,對我國經濟的整體發展和提高以及產業結構的調整,有著非常重大的意義。 通過以上可以發現,大型跨國公司主動或者不自覺的行為,不僅與我國的外資政策和可持續發展政策具有高度的內在一致性,而且可以加快我國融入國際分工的速度,提高我國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 三、積極引進大型跨國公司的對策 1、引資方式-拓展外商投資渠道,大力引進并購投資方式 隨著全球化的進一步深化,大型跨國公司出于全球戰略的考慮,需對其具有絕對或相對的支配權和控股權,同時面對激烈的國際競爭和、產品生命周期的日益縮短,大型跨國公司更傾向于以并購的方式進行投資。只有緊跟國際潮流,才能達到最大的引資效果,才能把大型跨國公司引到我國來。跨國并購作為國際上通行的外商直接投資方式,有其自身的優勢,跨國并購能使產權多元化,有利于當前我國正在進行的國企改革。進行跨國并購的多是一些有實力的大公司,有助于改善企業的經營效率。另一方面,大型跨國公司并購我國企業以后,就成為外商獨資或控股企業了,最終都是外商企業,只是實現形式不同。并購不僅引進了外資,而且有利于國有企業的改造、重組,對外資達到了雙重利用的效果,對我國十分有利。 面對各國對外資的激烈爭奪,最主要的問題是借鑒國際并購的經驗和做法,結合我國經濟體制的特點和企業的具體情況,加緊完善和制定外商以并購方式投資的可操作性政策和規定,鼓勵大型跨國公司通過受讓股權、買斷資產等不同方式參與國有企業的改革。 2、引資環境問題-以改善外商投資軟環境為重點 大型跨國公司由于其目標利益具有長遠性,因此格外注重東道國的投資環境,特別是經濟水平、市場規模和政策的穩定性與透明度等對其長遠經營活動較大的因素。對東道國的優惠政策他們卻缺乏興趣,因為一般說來優惠政策越多,東道國政策的穩定性和透明度越差,越不利于他們的發展。針對這一問題,為了吸引大型跨國公司,我國應以改善外商投資軟環境為重點,努力為外商投資創造一個更好的投資環境。 (l)完善政策環境和法規環境 我國政府應不斷完善關于外商投資的政策和法律法規環境,如放寬對外商投資的限制,鼓勵外商到西部地區投資,并根據對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清理有關利用外資的法律法規,在對現行法律法規進行清理、修訂的同時,要特別注重保持外商投資法律的相對穩定性、連續性、可預期性和可操作性,努力為外商創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環境。 (2)維護公平開放的市場環境 我國政府應打破地方保護和行業壟斷,加大保護知識產權的執法力度,打擊侵權盜版行為,堅決制止對外商投資企業亂收費。亂檢查等行為,進一步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制度,依法保護外商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3)進一步簡化政府審批程序,改善行政環境 我國應該加快政府職能和工作方式的轉變,依據合理性、有效性、公開性和責任性等原則,進一步簡化外資審批程序,實施規范化、標準化的審批制度,簡化立項、可行性報告、合同、章程的審批,增強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的法制觀念,減少隨意性,做到公開、公正、透明,努力建設廉潔、務實、高效的政府,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努力為外商創造良好的行政環境。 (4)減少貿易保護,降低與外資有關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 入世后,我國的經濟活動已經納入到國際市場中,我國的經濟利益將進行重新整合,跨國公司的投資也將面對這種利益的整合而重新定位,加快某些特定產業貿易投資自由化的步伐,這不僅有利于吸引效率尋找型大型跨國公司的投資,減少市場、資源尋找型大型跨國公司的投資,提高引資的質量,而且也符合世貿組織減少貿易保護,降低各種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的要求。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特定行業里(例如汽車行業),由于占主導地位的幾乎是外資企業,這樣受到保護的是外資企業,并不是我國的內資企業,保護也就發生了錯位。在這樣的行業里減少保護,對我國來講具有上述雙重意義。 (5)培育我國的要素優勢,為大型跨國公司的進入做好準備 培育我國的要素優勢主要有兩種:一是勞動力優勢,我國雖然人口眾多,但是技能性勞動力缺乏,符合外商要求的高級技術人員更是緊缺。只有加大科教投資,通過各種形式對有關人員進行培訓,才能解決這一問題;二是企業優勢,企業優勢是建立在勞動力優勢基礎之上的。我國企業只有符合大型跨國公司的要求以后,才能融入其分工體系,才能吸引更多的與之相關的實施全球戰略大型跨國公司的進人,才能形成吸引大型跨國公司進入的聚集效應。 3、引資領域問題-加大服務業開放的廣度和深度 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服務貿易領域在吸引外商投資中的作用還沒有完全發揮出來。我國應真正擴大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不斷完善服務貿易領域的法律法規,建立統一規范的市場準入制度,鼓勵引進國外服務業的化理念和技術手段,改善我國服務業結構,提高我國服務業的水平。隨著服務業開放廣度和深度的加大,國內法律環境的改善,服務行業、制造行業等各種行業大型跨國公司的進入都將達到一個階段性高潮。 四、適度控制大型跨國公司的政策 由于大型跨國公司實力雄厚,有可能在我國市場上形成壟斷,會對我國的內資企業、現有市場結構、國家經濟安全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我國在積極引進大型跨國公司的同時,還應對其進行適度限制。對大型跨國公司適度控制的最好辦法是建立和維護市場的有效競爭,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 1、大型跨國公司與國內企業之間的競爭 雖然大型跨國公司有較強的競爭力,但是,國內企業也有一定的優勢,特別是在家用電器等行業具有一定的競爭力,其中紡織行業是國內企業的主導產業,使得大型跨國公司只能以新產品、低價格、零利潤的方式生存。但是,國內企業總體上處于明顯的劣勢。所以,要想利用這種方式,就必須培育自己的企業,也就是說,要與國有企業的改革緊緊聯系在一起。 2、外來大型跨國公司之間的直接競爭 在一些資金和技術壁壘很高的領域內,國內企業短期內還無法具備競爭力,在這種情況下,每個產品領域中至少應引進兩家大型跨國公司,使不同大型跨國公司之間形成競爭,由原來的寡頭壟斷變成競爭壟斷,這時大型跨國公司的行為就會大不相同。所以,引入的大型跨國公司要多元化,不僅是同一項目的企業數目不要單一,而且在項目上也要多元化,不能只集中于某個產業,這對我國的產業結構調整不利。大型跨國公司的地區來源也要多元化,不要過分集中于某國,這樣容易產生對某國的依賴性,加大風險和經濟風險,不利于我國的可持續發展。 3、外來大型跨國公司之間的間接競爭 也就是在我國的大型跨國公司與我國進口產品的競爭。外來大型跨國公司進入我國以后,如果對于其所從事的產業領域(在這些領域中他們具有很強的競爭力)還采取較高的保護措施,實際上保護的就是這些外來企業,而不是內資企業,也就是保護發生了錯位。為了避免保護發生錯位,在我國降低關稅時,就應該結合外資進入的實際情況,有選擇、有計劃地實施。大大降低外來大型跨國公司所進入行業的產品、零部件、原材料等各種與其有關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這種隱形的競爭能夠有效改善外來大型跨國公司的行為方式。 從我國的現實來看,在一些行業,外來大型跨國公司作為一個整體,其市場份額已經具有壟斷優勢。然而,不同的大型跨國公司來自不同的國家,各自有各自獨立的利益,在我國市場上主要是競爭關系,而不是合作關系,因此,即使外商整體上占有較高市場份額,也是由多家大型跨國公司分割的,應視為競爭性市場,而不是壟斷性市場。我國的市場潛力巨大,只要堅持對外開放和國內改革政策,并加以適當的控制和引導,我國市場被少數大型跨國公司控制的可能性更小。【我國吸引大型跨國公司的政策建議】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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