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兵團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現狀及對策的探討
針對兵團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的現狀和存在的題目,為適應當前全國專利與知識產權事業的形勢要求,配合國家知識產權治理體制建設和專利工作體系的改革,提出了兵團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措施! ∥覈1985年4月1日正式實施《專利法》以來,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專利工作對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專利申請量100多萬件,已躋身于世界專利申請大國的行列,一個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專利制度展現在眾人眼前。WPO將知識產權保護列為其管轄范圍內與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并重的三方面內容之一。我國在1998年機構改革中,在國家大力精減機構、壓縮行政編制的情況下,將中國專利局更名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增加了編制和職能,以適應我國加進WTO和知識經濟時代的要求。與此相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專利治理局已更名為“知識產權局”。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在西部大開發中作用日趨明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專利申請和授權總量在全國均居第二十幾位,在西北五省區居第二位,那么兵團的專利工作現狀又是怎樣一種情況呢?以下為筆者拙見,旨在探討兵團專利工作中存在的題目,并提出解決這些題目的相應對策! 1、兵團專利工作現狀 1.1 機構 1.1.1 專利治理機構:兵團于1994年景立專利治理處,設在兵團科委成果處,除農八師(石河子市)設立了知識產權辦公會議辦公室外,其它師(局)均沒有設立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部分! 1.1.2 專利服務機構:兵團現有兩家專利代理機構:兵團專利事務所和石河子市專利事務所,從事專利代理工作職員10人,占全疆代理機構6家的三分之一。近幾年專利代理量在每年150件左右。由于兵團專利治理處尚未有專職工作職員,這兩家專利代理機構在業務上主要接受自治區知識產權局的指導! 1.2 專利業務開展情況 1.2.1 專利宣傳普及:兵團科委分別于1999年6月和2000年10月舉辦兩期專利與知識產權培訓班,來自兵團有關部局負責人、各師(局)科委、科研機構、院校及企事業單位的近100人參加了培訓。兵團企業的科技治理干部和其它專利治理工作者部分參加了自治區的業務培訓和專利業務活動,兵團各級科技治理干部部分參加國家有關的業務培訓。兵團的兩家專利代理機構承擔了一些專利及知識產權的宣傳普及任務,參加“3.15”大型群眾性宣傳、在有關展覽、會議上積極宣傳普及專利知識! 1.2.2 專利申請情況:據不完全統計,兵團系統累計申請的發明和實用新型(已公然的)約900件,約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15%,其中職務發明申請170余件,占總申請量的20%.職務發明中農業領域的發明創造占大多數! ”鴪F現有各類專業技術職員14萬人,團(廠)以上科研機構160個,高等院校辦科研機構10個,大中型企業辦科研機構17個,從事科技活動職員共4600人,1983年至1999年,兵團共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10項,農業部科技進步獎及豐收獎38項,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技進步獎160項,兵團科技進步獎719項,累計獲獎的科技成果927項。然而這些科技成果的專利申請則不盡人意。假如按兵團系統累計職務發明專利申請170余件計算,專利申請量占獲獎成果總量的18%. 2、存在的題目 2.1 機構不健全,職員未落實:專利與知識產權治理工作是一項政策性、法律性極強的工作,需要設立專門的機構、配備專職職員。兵團固然成立專利治理處,但未設專職治理職員,國家知識產權局安排的有關業務工作難以落實。國家對兵團實行計劃單列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對兵團的專利治理工作趨于淡化,一些有關的會議精神和業務活動沒有傳達到兵團。而兵團專利治理機構又不能經常保持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直接對口聯系,影響了知識產權工作的回口治理! 2.2 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體系尚未形成:由于兵團盡大多數師(局)均沒有設立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部分,而兵團轄區位置分散,點多面廣,垂直治理難度大,造成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的***空缺區。由于缺乏專職機構和職員,難以向兵團年鑒等統計資料提供有關專利及知識產權方面的數據,專利宣傳、專利申請量、專利權的保護、專利實施工作受到直接的制約和影響。如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專利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和“專利信息工程”等項目沒有及時組織申報,沒能為專利技術的轉化和實施而利用好國家對西部的扶持政策。國家知識產權局召開的各類有關會議(如專利工作會議、發明展覽會等)和專利業務活動沒能及時參加,或參加時也是臨時指派非治理部分職員參加,喪失了及時把握專利工作動態、宣傳自己、了解別人的機會! 2.3 宣傳普及力度小,專利保護意識差:全兵團專利宣傳普及率低,普及面窄,尤其是基層和那些偏遠的團場,人們的專利知識極其缺乏,有的連咨詢的部分也找不到。由于專利工作機構和服務機構少,使得專利申請數目受到限制,接受專利咨詢和代理服務的間隔拉大時間加長。很多發明人由于不知悉專利授權的條件而沒能把握好申請專利的時機,有的甚至忙完了發表論文申報成果后才往申請專利,無法獲得專利保護。也由于專利知識宣傳普及不足,使得專利在人們的頭腦中顯得遠遠而陌生,披上了神秘的面紗。全社會發明創造積極性推動不力,專利保護意識進步緩慢。 2.4 企業專利工作簿弱,專利文獻利用不足:農業在兵團整個經濟成份中占有較大比重,由于產業水平低,顯現出高新技術少、傳統產業比重大的局面,受兵團經濟水平的影響,技術創新投進少,研究開發能力弱,技術成果水平低。并且由于企業自身創新意識不強,企業往往不重視專利技術和保護知識產權,有些企業或個人侵犯他人專利權后被推上被告席。近年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專利局受理的各類專利糾紛案件有半數以上來自于兵團,有的案件確當事人雙方均為兵團有關單位或個人。這就要求我們要充分熟悉專利工作的重要性,廣泛開展專利及知識產權的宣傳培訓工作,努力進步和增強全兵團專利及知識產權的意識! ∮捎诓恢匾暳㈨椙暗膶@樾聶z索,造成低水平重復研究。很多研究項目在專利文獻中早已公然,而其中有很多已成為自由公知技術,研究者可正當地利用,以節約大量的研究經費和時間,從而進步研究和開發的出發點。在這一點上,我們的研究開發者卻最易忽視。 3、兵團專利工作發展對策與建議 3.1 全面構建兵團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體系 3.1.1 盡快成立兵團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機構:近年來國家知識產權局的領導和業務工作部分同道多次到新疆和兵團考察,對兵團的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同時,國家知識產權局的領導也敦促兵團盡快建立健全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體系,適應新形勢的要求,一旦條件具備了,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對兵團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實行計劃單列。因此,應盡快成立兵團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機構、明確職能、設置崗位、落實職員。這樣一方面可使兵團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有具體的職能工作部分,另一方面可直接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口,爭取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支持,融進全國專利與知識產權治理體系之中,開創兵團專利事業新局面! 3.1.2 建立健全兵團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體系:除了從兵團到具備條件的各師、各團場相繼建立縱向專利及知識產權治理機構外,在橫向專利工作體系方面,應在兵團大中型企業、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建立專利工作機構。同時建議成立兵團知識產權辦公會議、知識產權研究會、發明協會、專利代理人協會、知識產權咨詢代理服務中心、無形資產評估機構、專利技術中試孵化機構等,全面構建兵團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體系。這樣形成一個縱橫有致、結構公道的兵團配套專利工作體系,有利于在兵團貫徹落實專利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更加廣泛深進地推動兵團專利工作的開展。 3.2 加強宣傳培訓工作,增強知識產權意識 3.2.1 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工作:2001年7月1日將實施新專利法,兵團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者應以新專利法的實施為契機,運用兵團廣大職工喜聞樂見的報刊雜志(如《兵團日報》、《兵團建設》、《新疆農墾科技》等)、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開辟專欄和專題;深進企事業單位、學校、部隊等,舉辦專利咨詢和櫥窗板報以及印制專利宣傳冊等,運用各種形式和渠道,多層次、全方位的大力開展專利普法宣傳活動! 3.2.2 大力開展知識產權的培訓工作:首先要對兵團有關部分領導以及從事專利治理工作的職員進行培訓,以進步領導干部的自身素質和整體治理水平;其次,兵團專利與知識產權治理部分要在兵團大中型企業、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和機關其它有關部分開展知識產權的培訓活動,以加快知識產權知識的普及步伐,進步全兵團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和水平! 3.3 重點抓好兵團企事業單位的專利工作 3.3.1 企業是技術創新的主體:應把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納進技術創新的全過程。企業在進行產品、技術的研發立項時,應進行專利文獻的檢索,進步研發的出發點,避免重復研究和專利糾紛;研究開發取得的成果,應根據其水平、市場遠景和自身需要及時申請專利,既要重視對自身專利權的保護,又要避免侵犯他人專利權。充分發揮專利制度在企事業發展中的作用,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和形成企業自主知識產權! 3.3.2 支持和鼓勵專利技術持有者以專利權進股:支持和鼓勵兵團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及專利技術持有人以專利權進股,與企業合作建立新的經濟實體。鼓勵科研機構和企業建立科企聯姻,促使其上風互補相互發展,使企業參與研究活動,縮短專利技術的實施周期! 3.4 進步專利實施率,促進專利技術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利用各種渠道,多方籌集資金,建立專利實施基金,優先扶持發展有市場遠景的專利項目。制定對職務發明創造中的發明人、設計人的專利利益分配與獎勵制度,答應專利技術參股分配。 3.5 積極主動地爭取兵團有關部分支持與配合,樹立“大治理”思想,完善兵團知識產權保護執法工作:由于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是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工礦企業自身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貫串于科研、生產、銷售和服務全過程,專利保護也直接涉及到經濟、科技、貿易、法律等各個方面。因此兵團專利治理部分應積極主動地爭取兵團科委、計委、教委、經貿委、貿易局、鄉鎮企業局等有關部分的支持與配合,共同推動兵團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和大中型工礦企業的專利工作的發展! ∮捎诒鴪F目前尚無工商商標、著作版權治理部分,兵團成立知識產權工作部分即可名副實在地開展專利、商標和著作權的治理與執法工作;在兵團法院設立知識產權審判庭,同一受理和審理兵團知識產權案件,以人民法院為后盾,開展司法審判與行政調處兩條途徑的專利保護模式,使兵團知識產權保護執法工作更加完善! ∽鳛楸鴪F專利治理部分,以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為契機,在兵團的專利信息網點建設、專利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引進優秀專利項目到兵團開發實施以及兵團專利人才的培訓工作等方面,應努力得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指導和支持,積極開展好兵團的專利及知識產權工作,使兵團的專利工作能夠盡快遇上全國專利工作的步伐,開創兵團專利事業新紀元。【兵團專利與知識產權工作現狀及對策的探討】相關文章:
對微信營銷現狀及對策的一些探討03-14
廣西中小企業服務營銷現狀及對策探討012-05
探討零售連鎖超市物流配送現狀及對策03-19
零售連鎖超市物流配送現狀及對策探討11-14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現狀及對策探討03-14
兵團農牧團場人力資源的開發及對策02-26
高校體育舞蹈教學現狀及對策11-19
糧食生產的現狀及發展對策06-06
中國遠程教育的現狀及對策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