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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中的締約過失責任制度研究
提要:締約過失責任制度是民法債權中的一項重要制度,它的提出使締約階段也納進調整的范疇,進一步完善清償法。固然勞動合同不同于民事合同,屬于兼具有公私法性質的法范疇調整,但鑒于勞動合同領域勞動權利救濟的缺陷并國際勞動立法的經驗,我國勞動締約過失責任制度的確立是必要和可行的。本文以此為基點,從勞動合同的社會法屬性出發,明確勞動締約過失責任并不能完全照搬民法債權中的制度,而應該在適用主體、回責原則、適用范圍和賠償范圍等方面構建完善的勞動締約過失責任體系。 關鍵詞: 勞動合同 締約過失責任 適用主體 回責原則 適用范圍一、 建立勞動締約過失責任制度的必要性【勞動合同中的締約過失責任制度研究】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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