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職責
1、每天進行食品質量驗收和食堂衛生檢查、并做好記錄。
2、發現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和感官異常的食物立即停止使用。
3、每月不定期進行突擊檢查,并與崗位考核掛鉤。
4、每天做好食物留樣的檢查工作。
5、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及時上報上級部門,對有關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檢查制度
1、學校專門設食堂膳食管理人員(徐元堂主任)負責食堂衛生檢查。
2、定期7—10天至少一次,或不定期(突擊檢查、抽查等)。
3、 檢查內容包括食堂內為清潔衛生、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操作過程、消毒、留樣情況和學校采購、進貨等。
4、對檢查結果有問題的相關負責人員,根據情節輕重,按食堂考核進行扣罰款。
5、對檢查結果掛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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