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結合本鐵礦實際,組織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衛生知識、操作規程、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制定本制度。
一、鐵礦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和勞資科負責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監督管理工作,并指定專業的職業衛生培訓人員,負責本鐵礦的職業衛生知識教育培訓。
二、教育培訓內容:
1、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與標準;
2、職業衛生基本知識;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5、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
6、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
三、教育培訓的對象與方式:
1、 新員工入廠-結合安全“三級教育”,介紹鐵礦作業現場、崗位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安全隱患,可能造成的危害;員工在崗期間-通過定期培訓或公告欄宣傳,學習職業健康崗位操作規程、相關制度、法律法規及鐵礦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的有關性能、可能產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環境檢測結果及個人身體檢查結 果;
2、員工在調動崗位時,應進行針對性的職業衛生培訓,培訓后進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崗。
3、外來臨時工人,應進行針對性的職業衛生培訓,確保其從事勞動時不受到危害。
4、鐵礦定期邀請衛生、疾控等部門職業衛生專業人員對各基層單位職業衛生負責人、管理人員,進行全面的職業衛生培訓,提高職業衛生管理業務能力。
5、所有的培訓資料要設立職業衛生培訓臺賬,并有專人保管,各基層單位培訓情況應每年11~12月報礦部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備案。
6、未進行職業衛生培訓的員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四、各基層單位應每年制定職業衛生培訓計劃,落實培訓經費。鐵礦年度職業衛生培訓計劃需得到礦長的批準后實施。
五、每年按鐵礦流程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
六、有關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職業衛生標準和鐵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七、本制度從x年x月x日起實施,解釋權屬鐵礦安全科。
【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相關文章:
職業健康制度12-31
職業健康制度15篇01-06
職業培訓學校制度04-04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06-28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06-21
項目部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11-11
環保職業健康管理制度02-21
職業健康防護管理制度08-21
職業衛生健康管理制度04-20
職業健康設施管理制度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