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規范
一、公司管理制度具有規范性,而且只有具有一定的規范性才能發揮企業管理制度的作用。1、 企業管理制度本身就是一種規范。
企業管理制度是企業員工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共同須遵守的規定和準則的總稱,企業管理制度的表現形式或組成包括企業組織機構設計、職能部門劃分及職能分工、崗位工作說明,專業管理制度、工作或流程、管理表單等管理制度類文件。企業因為生存和發展需要而制定這些系統性、專業性相統一的規定和準則,就是要求員工在職務行為中按照企業經營、生產、管理相關的規范與規則來統一行動、工作,如果沒有統一的規范性的企業管理制度,企業就不可能在企業管理制度體系正常運行下,實現企業的發展戰略。
2、 一個具體的專業性的企業管理制度一般是由一些與此專業或職能方面的規范性的標準、流程或程序、規則性的控制、檢查、獎懲等因素組合而成的,在很多場合或環境里,規則=規范+程序。從一個具體的企業管理制度的內涵及其表現形式來講:企業管理制度主要由編制企業管理制度的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管理制度的實施程序、管理制度的編制形成過程、管理制度與其他制度之間的關系等因素組成的,其中屬于規范性的因素有:管理制度中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管理制度的構成等;屬于規則性的因素有:構成管理制度實施過程的環節、管理制度實施的 具體程序、控制管理制度實現或達成期望目標的方法及程序;形成管理制度的過程,完善或修訂管理制度的過程,管理制度生效的時間、與其他管理制度之間的關系。
3、 規范實施企業管理制度是需要規范性的環境或條件的:
第一,編制的制度是規范的,符合企業管理科學原理和企業行為涉及到的每一個事物的發展規律或規則的;
第二,實施規范性的制度全過程是規范的,而且是全員的整體職務行為或工作程序是規范的;只有這樣,企業管理制度體系的整體運作才有可能是規范的,否則將導致管理制度的實施結果呈現不規范的狀態。
二、企業管理制度的規范性是在穩定和動態變化相統一的過程中呈現的。
企業管理制度的規范性是要求企業管理制度呈穩定和動態的統一的,長年一成不變的規范不一定是適應的規范,經常變化的規范也無一定是好規范,應該根據企業發展的需要而實現相對的穩定和動態的變化。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企業管理制度應是具有相應的穩定周期與動態的時期,這種穩定周期與動態時期是受企業的行業性質、產業特征、企業人員素質、企業環境、企業家的個人因素等相關因素綜合影響的。企業應該依據這些影響因素的變化,控制和調節的企業管理制度的穩定性與動態性。導致規范性的企業管理制度動態變化時的因素一般有三種情況:
1、 企業經營環境、經營產品、經營范圍、全員素質等是要經常發生變化的,這些因素的變化相應會引發組織結構、職能部門、崗位及其員工隊伍、技能的變化,繼而會導致使用、執行原有的企業管理制度中規范、規則的主體發生變化,企業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規范、規則因素必然須因執行主題的變化而相應改變或進行修改、完善。
2、 產品結構、新技術的應用導致生產流程、操作流程的變化,生產流程、操作程序相關的崗位及其員工的技能必然要隨之變化,與之相關的企業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規范、規則、程序等因素必然須因此而改變或進行修改、完善。
3、 因為發展戰略及競爭策略的原因,企業需要不斷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產成本、增加市場份額,當原有的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規范、規則、程序成為限制提高生產或工作效率、降低生產成本等的主要要素時,就有必要重塑企業機制,改進原有企業管理制度中不適應的規范、規則、程序。
三、規范性企業管理制度的良性動態變化必須是與企業管理制度相適應的創新結果。
企業管理制度的動態變化需要企業進行有效的創新,也只有創新才能保證企業管理制度的具有相對的穩定性、規范性,合理、科學、把握好或利用好時機的創新是保持企業管理制度規范性的最佳途徑或唯一途徑。
1、 企業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制度的規范性實施與創新活動的產物,通俗的講:企業管理制度=規范+規則+創新;這是因為:一方面,企業管理制度的編制須按照一定的規范來編制,企業管理制度的編制在一定意義上講,是企業管理制度的創新,企業管理制度創新過程就是企業管理制度文件的設計、編制,這種設計或創新是有其相應的規則或規范的。另一方面,企業管理制度的編制或創新是具有規則的,起碼的規則就是結合企業實際,按照事物的演變過程依循事物發展過程中內在的本質規律,依據企業管理的基本原理,實施創新的方法或原則,進行編制或創新,形成規范。
2、 企業管理制度的規范性與創新性之間的關系是一種互為基礎、互相作用、互相影響的關系。良性的循環關系是兩者保持統一、和諧、互相促進的關系,非良性的關系則是兩者割裂甚至矛盾的關系。作為企業來講,應該努力使企業管理制度的規范性與創新性因素之間的關系呈良性關系,也就是:規范性的因素是創新的產物,現行的企業管理制度里規范性的因素是前期企業管理制度創新的目標,同時,又是下一輪創新的基礎。只有這樣,企業管理制度才能在規范實施與創新的雙重作用下不斷完善、不斷發揮其保證與促進企業發展的作用。
編輯本段實施
企業管理制度的執行,是企業管理的實踐者。他們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制度是文件,是命令;執行是落實,是實踐;制度是執行的基礎,執行是制度的實踐,沒有制度就沒有執行;沒有執行,制度也只是一只空殼。所以要想貫徹落實企業管理制度還需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1、需要加強企業管理制度和執行所設的內容在員工中的透明度。員工是企業管理制度落實到位的主要對象。如果員工連遵守什么、怎樣遵守都不明白或不完全明白,就是沒有目的或目的(目標)不明確,后果將導致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流產。企業管理制度是員工在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制度遵守得好壞,取決于員工的工作態度和責任心。如果員工把平時的工作表現和制度執行的好壞程度分開來衡量自己是不恰當的。因為制度和工作在性質上不可分,是相互聯系和依存的。制度遵守得好,工作起來就好,就順心,沒有壓力;反過來,工作上的每一次過失和失誤,大多是不遵守制度、遵守制度不徹底而引起的。因此,遵守企業管理制度雖然提倡自覺性,但同時不能忽略強制性,對少數員工實行罰款、辭退、開除等執行措施是很有必要的。
2、企業管理人員在制度和執行上應做到“自掃門前雪”。管理人員有宣傳公司管理制度的義務和責任,制度的擬定者和執行者都應把心態放正,不要滲雜個人感情在制度中。同時要杜絕一問三不知。在企業管理制度的執行上對執行者要做到相互監督,落實,要防止陷進“一根煙、一杯酒、你我大家是朋友”的工作怪圈,這非常不利于企業管理制度的執行。
企業管理制度執行本身就具有強制性的特征。沒有過硬的強化手段,有些剛建立的企業管理制度就是一紙空文。一般地講,制度的制定,來自于基層,也適應于基層,為基層服務。因此,建立持久的強化執行方案是完成管理制度最有效的方法。當一種企業管理制度,經過一定階段強化執行后,它就逐漸形成了一種習慣,甚至可以成為一種好的企業傳統發揚下去。
企業管理人員應有好的決心,才有好的制度執行力。老板雜志表示:優秀的領導應從宏觀角度去監督指導企業管理制度執行的程度,隨時檢查糾正,調整執行方案、執行方法,不斷完善企業管理制度,推動公司制度的執行在干部、員工的行為中的深入度,堅持用誠實可信、勤懇踏實的務實敬業作風去感化和影響自己的下屬,為自己的工作服務,為企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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