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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05 16:48:35 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資產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1

          一、總則

          1.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學校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固定資產管理措施:

          (1)學校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由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2) 領導小組負責編制固定資產采購計劃。組織學校固定資產清產和記錄工作;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狀況。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保證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

          3.固定資產使用與維護:

          (1)各處室管理員(包括班級)應當貫徹安全防護措施。按照制度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定期檢測或者修繕,保證完好和使用。

          (2)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對外出租或者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出借單位提出申請,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審批。并且按照管理規定具有手續。收回時進行勘驗。 (3)學校固定資產實行每期使用狀況檢查和考核制度。

          開學初登記,中途檢查,學期結束考核,考核成果納入個人的獎懲。并且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照規定追究責任。

          二、采購制度

          4.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似。

          5.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學校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6.采購的物資要合用,防止盲目采購導致積壓揮霍。

          三、驗收入庫制度

          7.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記賬冊。

          8.入庫時要辨別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看待,妥善保管。

          9.庫房驗收時應認真檢查貨品的數量質量規格等并做到發票與實物相符,否則不予入庫。

          10.不得將驗收新購物品與私人物品調換。

          11.入庫時要辨別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看待,妥善保管。

          12.對入庫的教學設備有關部室負責人協同后勤處及供應商完畢學校的教學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并做好有關資料的存檔工作。

          13.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各部室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倓肇撠熑藨ㄆ跈z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狀況。

          四、造冊登記制度

          14.學校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工作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

          15.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登記賬冊或試驗(專用室)賬冊。及時登賬,按月結賬、對賬。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16.準時完畢上級部室布置的'多種報表。

          五、領用、借用及賠償制度

          17.倉庫寄存物品,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統一管理。

          18.領用辦公用品,需辦理領用手續。領用物品若有多出,須償還倉庫。

          19.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20.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物品出門必須有出門單。

          21.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22.每學期結束時,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要及時收回、統一管理。

          23.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償還工作。

          24.償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25.賠償措施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室繳款。

          六、財產報廢制度

          26.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立案記錄,根據實際狀況酌情處理。

          27.報廢的物品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統一登記,單項固定資產報廢金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28.報廢單要有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闡明,并要經校長同意。

          29.報廢物品處理后的回收資金,要及時入賬。

          七、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制度

          30.學校內部調整時,由管理部室組織有關部室進行財產清查,并辦理交接手續。

          31.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時,應在上一級管理部室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32.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蛲诵荩毥磺逅霉潭ㄙY產。

          八、資產清查制度

          33.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

          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34.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固定資產管理員詳細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參與。

          35.清查措施以核算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措施為輔,以到達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同意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匯報,以便核查。

          九、固定資產領導小組崗位職責

          36.組長職責:

          (1)認真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認真組織執行有關財經制度,組織貫徹上級教育領導機關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

          (3)組織領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學校固定資產管理中的重要問題,布署管理任務,制定工作計劃。

          (4)組織制定全校的固定資產購建計劃和經費預算。

          (5)審查同意學校固定資產購建、處置、清查等重大經濟事項。

          (6)確定固定資產管理機構,任命、配置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37.副組長職責:

          (1)協助校長組織全校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2) 領導各個職能部室實行學校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計劃。

          (3)組織召開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會議,協調處理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中的問題。

          (4)組織有關部室研究并向校長提出制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劃、購建計劃和經費預算的提議。

          (5)主持全校固定資產清查工作。

          38.對各職能部室和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39.學校報賬員職責:

          (1)組織起草固定資產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

          (2)協調其他部室實行儀器設備物資購置,以及修繕工程和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招標、采購、驗收等工作。

          (3)組織實行全校固定資產清查。

          (4)組織固定資產管理人員開展固定資產維修、養護、保管、使用等常規工作。

          (5)詳細組織實行固定資產管理考核。

          40.固定資產管理員職責:

          (1)參與起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

          (2)審核、匯總購建申請,草擬固定資產購建計劃。

          (3)參與儀器設備物資購置,以及修繕工程和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招標、采購、驗收等工作。

          (4)詳細辦理、審核固定資產增長、調劑、處置及對外出租出借手續。

          (5)詳細實行學校固定資產的清查和記錄工作。

          (6)登記全校固定資產明細賬簿,對固定資產實行實物量控制,定期組織虧及、部室管理員查對賬目和實物。

          (7)對全校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8)對部室管理員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定期組織召開部室管理員會議。

          41.部室管理員職責:

          (1)參與起草本部室固定資產管理措施和管理規程。

          (2)負責本部室固定資產明細賬簿、固定資產分布表和固定資產卡片的管理和登記。

          (3)申報購建計劃。

          (4)參與本部室固定資產的購建論證、招標、采購,并詳細負責辦理驗罷手續。

          (5)負責保管、養護、維修本部室固定資產。

          (6)負責本部室固定資產內部借用手續。

          (7)負責本部室固定資產清查和記錄等工作。

          (8)提出本部室固定資產處置申請。

          (9)檢查、匯報本部室固定資產平常使用狀況。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2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

          總務處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對學校固定資產負有收存和管理責任,物資管理員負責具體的管理工作。

          二、固定資產的范圍

          單位價值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品設備、交通工具、公用家具等屬于固定資產。

          三、固定資產的購置

          學校固定資產的購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校長審批,校長同意后批轉總務處組織購置。較大數額的購置須經校務會研究決定。

          四、固定資產建賬建制

          1、凡是固定資產必須入帳管理。入帳時先由保管員驗收建帳,再由報帳員連同發票報送核算分中心報賬。

          2、固定資產的.建帳管理需按照上級部門要求,進行管理,建立電子實物賬,進行全面、動態管理。

          3、按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上報固定資產報表。

          五、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

          1、總務處對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負總責,全面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所有固定資產的領取和借用,必須登記或填寫借條報總務主任審批,辦理領取手續,學期結束交還入庫。重要、貴重固定資產外借須請示校長同意。凡丟失或損壞固定資產者要酌情賠償。

          2、學校各功能室固定資產,由學校指派專人負責。負責人要管好、用好室內設施設備,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

          3、教室內固定資產(門、窗、桌、椅、講臺、黑板、電風扇、多媒體平臺等)由各班主任負責管理。

          4、辦公室的辦公桌、椅子、電腦等固定資產由使用人負責管理,公共使用的固定資產由科室負責人負責管理。

          5、教職工調動或退休時應及時做好資產的移交工作。

          六、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維修和報廢

          1、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由物資管理員負責,應保證帳、物相符。每學期初和學期末必須做好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對固定資產的數量和必備配件進行全面檢查,對損壞的固定資產應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報經批準的前提下,及時調帳,未經批準的報廢、損失不得擅自調帳或處理。

          2、固定資產的日常維修由責任人負責填寫報修單,總務處負責組織維修工作。

          3、固定資產的報廢由責任人提出,經資產管理員核實填寫報廢單送交總務主任審查,報校長審批后按程序上報處理。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3

          一、學校固定資產應實行分工管理,做到權責統一。教學設備、電化教學設備由教導處確定專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總務處管理,一般家具、器具在統管與分管的基礎上實行定位置、定數量、定管理人員。

          二、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的'賬卡制度,做到學校根據每一件固定資產的不同特點設立賬卡,予以登記,使用單位或個人也要按品名登記明細賬卡,以便查對。

          三、學校房屋建筑物應合理使用與及時維修保養。

          四、對學校專用設備

          一)是制定技術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驗與修理,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可用;

          二)是做到不經批準不準拆改;

          三)是專項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嫻熟操作技術,考試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四)是主要教學設備(含電教設備)、輔助設備和動力設備等要始終保持其成龍配套的完整體系;

          五)是對精密機械儀器應制訂操作規程、使用制度、維修保養與交接制度,各學科、各部門對此應組織協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

          六)是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設備的教育,提高其愛護設備的責任感。

          五、對交通工具應妥善維修保養,圍繞教育、教學、科研和經營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絕不正之風。

          六、學校圖書應設置管理部門——圖書室,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使其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防止圖書資料的損壞和丟失。

          七、其他財產也應區別不同情況,制定具體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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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xx〕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初中、職業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群眾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小學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并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小學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復農村中小學預算;按批準的農村中小學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小學運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狀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狀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小學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匯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復,向各農村中小學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匯總審核農村中小學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小學校的預算執行狀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狀況。

          農村中小學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匯總,各中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狀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狀況報表。

          第六條

          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并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

          以鄉鎮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小學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定的標準,核算中小學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中小學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余額賬戶,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

          各鄉鎮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鎮2-3人,大鄉鎮3-4人。各中學和各小學只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小學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小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小學代理記帳,并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學?沙闪⒔搪毠みx舉推薦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匯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務必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持續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務必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

          中小學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采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思考。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貧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

          各中小學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采取網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小學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匯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中小學的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小學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小學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務必貼合法定程序。

          中小學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務必報縣財政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

          中小學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務必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務必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并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專戶儲存。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學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本費等不屬于學校收入,但務必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透過往來賬戶核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

          中小學校的各項支出,務必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的使用,保證?顚S谩V醒牒褪∮糜谵r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補助的中小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

          中小學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恤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構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2

          學校財務內控制度,是根據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制訂的有關規章制度,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學校內部財務工作的行為規范、行為準則,是學校財務工作統一要求、協調行動、健全網絡的依據。按照上級部門的有關要求,根據量力而行、勤儉辦校的精神,為確保我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開展,特制訂我校財務內控制度。

          一、預算管理:

          1、學校應按規定的程序和時間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全部收入納入預算,并根據收入情況統籌安排各項支出。預算外資金必須按規定全部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

          2、學校須嚴格執行經批準的預算計劃,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超預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況需調整后逐級上報。

          3、學校的銀行存款賬戶的開設和變更均應報財政部門批準。任何部門均不得私設“小金庫”。

          4、學校在每個預算年度末,應編制本年度決算草案,并在規定期限內上報。并在校務公開欄內公開。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預算外收入、事業及經營服務性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項收入。

          2、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收費規定,依法組織各項收入,籌措教育經費。任何部門不得緩交、截留或擅自支出應交款項,更不得隱匿不報。

          3、學校的一切收費行為須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所有收入都要開列合法的收據,禁止一切亂收費。

          4、學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賬,并及時存入學校開設的銀行賬戶;锸迟M入單食堂賬。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2、學校須根據支出預算,體現勤儉辦校的原則。嚴禁濫發獎金、補貼、津貼和實物。

          3、根據支出計劃,建立申購制度,按金額額度分級審批。

          4、支出憑證須有經手人、驗收人、分管領導簽字方可入賬。

          5、注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做到內容完整,憑證合法,手續齊全。

          四、資產管理:

          (一)現金管理:

          1、學校所有一切現金收入,均須及時存入銀行。

          2、財務人員存放的備用金實行限額管理,一般根據實際按銀行核定的三至五天的日常開支額度,庫存現金超過額度應及時存入銀行。

          3、財務人員每日按時記好現金日記賬。

          4、財務人員應定期對賬,保證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5、任何人不得挪用現金,不得以借據“白條”抵庫。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嚴格遵守銀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規定開設銀行賬戶。

          2、自覺接受銀行的.監督,不準出借銀行賬戶。

          3、支票、銀行印鑒必須由出納、會計、分管領導分開保管。

          4、及時與銀行對賬,發現問題立即查詢。

          5、按照財務要求做好銀行日記賬。

          6、每周將資金運轉情況報校長室。

          (三)財產物資管理:

          1、財產物資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設立固定資產、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賬目,每月由總務主任檢查一次。建立專項管理制度,并與校內各級處室、班主任及教師簽訂校產管理責任書。

          2、所有財產物資均按請購、驗收、領用、保管、登記、使用、維修、處置等制度執行,執行情況每學期由財產保管員向總務主任匯報一次。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3、學校每年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點,按有關規定辦好報損和報廢手續。報損報廢要逐級申報、審批。

          4、學校不定期對財產物資的管理情況進行抽查,并做好記錄。

          (四)票據領用制度:

          1、各種票據由會計人員向有關部門領取。領取后,按票據種類分門登記造冊。

          2、班主任等人員需使用相關收費收據時,應向財務部門領用,并依次編號逐一登記。各種票據不能混用。

          3、各班學雜費收據應在期初收費結束后一周內及時上交,收回記賬聯裝訂成冊,并同收費清單核定有無差錯。各種存根在年末也應收回,登記造冊存入檔案室。

          4、開具收據時,摘要欄內寫明收費項目,金額不得涂改,字跡端正清楚,并加蓋收款人、單位財務章。

          五、經費報銷制度:

          (一)辦公費使用范圍及規定:

          1、范圍:辦公費主要用于學校添置辦公用品、教師差旅費、學校門窗及臺凳小修理、支付水電費等。不得移作它用。

          2、購置的辦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級有關規定和本校規定的申購流程和報銷制度,履行相關手續后再予以辦理。對校產設備作好詳細的登記,每學年末由保管員將校產設備有關情況報總務處、校長室。

          3、購置的物資應有經辦人,在購置前經總務主任審核、分管副校長及校長審批。

          4、購置物品一律待入庫后,再憑領用單領取使用,購物發票由經辦人、保管員簽字、承辦部門領導、總務主任、分管副校長、校長審批后報銷。

          5、凡上級調撥物資、各單位捐贈物資均要進倉入賬,校產管理員記好賬。

          (二)差旅費報銷規定:

          1、兩個相符:差旅費票價必須與報銷相符,實際車程價與報銷價相符。

          2、差旅費報銷要做到月月清,有效期限原則上為一個月。

          3、簽字順序:經辦人填寫好差旅費報銷單,各部門負責人審批,校長審批。

          4、出市學習、考察、療養、休養等按標準報銷。

          (三)學生代管費等費用預收及退款結算規定:

          1、向學生收費,一律按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收取。不得超收或欠收。

          2、收取的所有費用一律通過銀行代收,確需收取現金的,學校財務按規定開具收據,并及時存入銀行賬戶。

          3、每學年末將學生代管費的預收款結算一次。清單發至學生家長,多退少不補。任何退款必須辦理以下手續:

          (1)造好清退表冊;

          (2)學生逐個簽字;

          (3)總務主任復核,校長審批,交財務處入賬;

          (4)領取現金退給學生。

          六、申購驗收制度:

          1、辦公用品采購應按教育局的相關規定,由學校按集中采購?倓仗庁撠煶闪⒄袠诵〗M,通過比選方式確定供應商,報校長會集體決議后,再與供應單位簽訂采購合同;各部門需要日常辦公耗品申購時,申請人員應報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集中報總務處主任審核,并安排人員負責采購購;如涉及部門辦公設備更換與購買,須單提出申請,并填制《物品采購申請單》按規定的流程予以辦理。

          2、各處室及專業部的零星物品采購須按物品申購流程,由申購人填寫《物品采購申請單》,分別由部門負責人、分管副校長簽字后,再交校長審批。凡是在1萬元以上固定資產購買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再按規定的流程予以辦理。

          2、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由教務處、學生處、校辦或總務處落實專人負責訂購,事先須報請校長審核通過。

          3、所有物品(購買或調換)均需驗收后,由相關人員進行入庫登記,按《校產管理制度》。

          4、領用物品須按《辦公用品領用管理制度》辦理有關領用手續。

          七、報廢報損制度:

          1、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無法修理,可以報廢。

          2、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的一半,可以報廢。

          3、報廢報損儀器、設備及器材須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逐級報批。

          4、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要及時到財務部門銷賬,同時調整教學儀器、設備賬冊。

          5、已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可拆卸零件作維修使用,或交總務部門處理,不得繼續存放在儀器室內。

          八、會計檔案管理:

          1、按照《會計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檔案室負責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

          2、每年年終后形成的會計材料,應由會計裝訂立卷,并保存一年備查。次年按上級規定,由會計編造移交清冊,送學校檔案室統一保管。

          3、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規定分永久、定期兩類進行歸檔。

          4、財務人員調離崗位,須辦妥會計資料交換手續,有移交時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進行說明。

          5、除上級主管局查賬和物價部門年審外,會計檔案的查閱、憑證的復印,都應征得學校領導的批準方可。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3

          一、加強預算管理,堅持審批制度

          1、學校年初要遵循“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好預算。每月要編制月份計劃,報總校審批,方可實施。

          2、學校根據總校安排報賬時間,及時報賬。報賬同時,報下月支出計劃,經總校批準后方可實施。

          3、固定資產購建和日常修理,單價在3000元以上或總造價在1萬元以上的支出,在年初預算時要負有專項說明,執行前必須事前提出書面申請

          二、加強學校收費管理

          1、嚴禁設立“小金庫”,不得將收入作為往來款項進行核算。

          2、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學校財產機構不得使用。

          3、嚴禁違反規定,巧設項目向學生收取費用。如統一發動、購買練習冊,按人頭收取班級活動費,強制保險等。

          4、不扣留、挪用各種收費,足額、及時上繳總校。

          三、支出管理

          1、學校的財務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的一切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決策,應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做好會議記錄備查。

          2、財務機構內部分工做到帳、物分開,報賬員不兼任檔案管理、財務保管工作。

          3、禁止在支出過程中變通、變造現象,保持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有效。

          4、因總校取消了小學招待費,需要煙、飲料、水果等招待物品時,及時到總校聯系購買,總校不予購買或不批準購買,則任何人來校不特殊招待。否則誰擅自購買誰付賬。

          5、培訓費報銷程序及標準:

          (1)教育局文件——填培訓卡——學區校長簽字——會計處核銷。

          (2)縣內培訓,車費10元,住宿費20元以下(有票據);市內70元以下車費,30元以下住宿費(有票據)。沒有統一伙食安排的,市內每天補助5元,市外每天補助8元。

          (3)培訓回來及時到總校核銷培訓費,過月單據不予核銷。

          6、為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學校領導積極向總校反映,申請小額備用金,以保證學校急需的臨時性支出需要。

          四、財產管理

          1、低值易耗品學校建立明細帳,由學校保管員及時記錄、存檔。

          2、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到人,發生人員變更時做好交接手續,詳細盤點。物品非正常損壞或丟失,責任人照價賠償。

          3、學校物品一律不許外借,外借不能收回時,保管員、外借人平均折款賠償。

          五、檔案管理

          1、報賬員對文件、制度、報表、預算決算及重要合同,定期歸檔、審查、整理立卷。

          2、檔案要有目錄,并裝訂成冊,防止丟失或毀壞。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4

          為了使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財務工作有據可查,有章可循,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則

          學校財務管理實行集中管理原則,全學區的財務收支,在校長領導下,按照財務制度,由中心校財務室統一收支,各村組辦學經費按校內分配制度由中心校統一下撥,村組負責人管理使用,同時要向中心校財務室報帳,接受其管理和監督。

          (二)財務收支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堅持收支“兩條線”,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做到增收節支,勤儉辦學,嚴禁輔張浪費,將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2、實行實記入帳制,堅持做到收支有依有據,嚴禁收入不出據,收入不入帳,多收少記和“小金庫”,嚴禁支出無憑據,使用無效票據和多支多報。

          3、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杜絕教師私自亂收費現象發生。

          4、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報銷制度,堅持報銷標準,控制出差人次數,出差人員須經學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5、學校財務收支應有計劃,避免盲目支出,保證學校教職工基本福利待遇的落實,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保證有計劃的償還下欠債務和學校的進一步發展。

          6、實行帳款分離,會計管帳不經手現金,出納經手現金不管帳。

          (三)現金管理

          1、學校現金實行銀行開戶管理,任何收入必須堅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絕坐收坐支。

          2、學校出納手中現金原則上不得超過1000元,否則若因現金被盜,后果自負。

          3、學校出納必須按時收好學校一切經費并及時入庫,按學校規定時間完清一切經費,嚴禁任何人抓挪學校公款。

          4、學校職工原則上不得借用學校公款,若因特殊情況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納視其情況借支,但必須保證按期如實收回,否則由出納自行負責。300元以上借款需經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如經辦人不按規定辦理借款屬個人行為,后果自負。

          (四)支出票據的使用和管理

          教職工福利,津補貼發放,使用工資發放清冊或領條,節假日加班補貼和有關活動補助,由經辦人開條,校長審核,會計制單后,校長簽字發放。對外收費、購物、乘車、住宿、招待等業務開支必須使用國家規定的有效票據,務工開支必須使用稅務票據。堅持報銷票據要素齊全,所有支出票據須有經辦人簽字,校長審核后方能報銷。

          (五)購物管理

          大宗物品嚴格按照教育局購貨渠道、質量、價格進行購置,嚴禁任何人私自訂購教儀,桌凳,校服,教輔資料等大宗物品。嚴禁任何人以私人名義私自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學生用品或其它商品。學校購置辦公設備,教學設備設施,金額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員安排,經請示校長同意后執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執行;100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研究報教育局領導審批后執行。學校購置的一切物品發票,須注明經辦人和驗收人,校長審核簽字后方能報銷。

          (六)財務監督

          自覺接受上級各部門的檢查監督,保障財務人員的財務監督,財務人員按照《會計法》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督促學校糾正。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財務人員按月注好帳,交校長審閱后,定時在校務公開欄公布,期初財務收支計劃,期末財務決算,提交全體教師會或教代會審議。

          (七)學校建設和資產管理

          學校修建(含職工集資房)30萬元以上工程,嚴格按國家規定程序辦理。小型維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要盡量從節約出發,精打細算,用較少的錢辦較多較好的事。所有學校建設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學接受職能部門的審計和監督。學校資產必須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管好用好,做到分類造冊進入固定資產帳目,杜絕資產流失。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我市教育局xx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狀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帶給反映學校經營狀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用心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狀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狀況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狀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推薦;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務必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務必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務必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狀況,務必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狀況,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于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準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準,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狀況,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準后,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準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準的預算資金范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狀況,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能夠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準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務必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務必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貼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務必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14條: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于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為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為收取,統一交到財務部。

          4、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務必事先征得財務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取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于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準同意后,按批準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準、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取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財務匯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并報總務一份——》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帶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取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

          2、新生:家長選取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取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匯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審核匯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并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于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帶給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老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于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后,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狀況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狀況作為當月績效考核資料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狀況有出入,將對直接職責人員(如生活老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并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資料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務必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必須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年度凈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后的余額。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于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到達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剩余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經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校董事會批準。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帶給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30條: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31條: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代管款項等。代管款項是指學校理解委托代為管理的種類款項,該類款項的管理原則為按實收取、按實支付、多退少補,不能有結余。

          第32條: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33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或校董事會決議等,學校發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34條: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35條:學校的財務清算結束后,經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審核批準后,分別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36條: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校董事會及其他有關報表使用者帶給財務報告。

          第37條: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狀況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及財務狀況說明書。

          財務狀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38條: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業務主管部門及校董事會的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資料包括學校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學生人均支出增減率等。學校能夠根據本校特點及不同時期的實際狀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會計檔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條: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是學校經營活動過程中構成的財務會計資料、文件等。

          一、會計檔案的資料,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學校章程、合同、協議、權利證書、繳費名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會計檔案在歸檔之前應分類整理、裝訂,會計檔案封面的資料應填寫齊全,相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

          三、會計檔案保管1、學校財務部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好學校會計檔案;2、對于會計檔案的歸檔務必制作歸檔清冊,相關保管人員、經手人員、借閱人員務必在清冊上簽字,以明確職責;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為15年;2、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為15年;3、會計賬簿為15年;4、會計報表及會計報告類為15年;5、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為25年;6、年度決算會計報表為永久保存;7、會計檔案歸檔清冊為25年;8、合同、章程、協議、驗資報告、權利證照、許可證、繳費名冊保管期為公司存續期。

          第40條:財務人員工作移交制度財務人員工作移交,是指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辭職、離職、調崗)時,為持續財務工作的連續性,對某一財務崗位進行交接的一項工作。

          一、須辦理財務工作移交的事項1、經管人員崗位變動,如內部調動、換崗等;2、經管人員辭職、離崗等;3、經管人員臨時離崗(3個月以上)。

          二、移交人員的職責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完成填制;2、尚未登記會計賬目的,應當完成登記,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關資料,并就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交與接交人;4、將自己所經管的現金、支票、發票、物資、材料、證件、印章等編制清單,逐項清點;5、對自己所經管的工作詳細地向接交人員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員能夠完全延續移交人的工作為止。

          三、接交人的職責

          1、對接手的物資、資料、證件清單逐項清點,如有疑問,應向移交人詢問;

          2、對自己所接手的工作,應詳細向移交人詢問清楚,直到能夠將所接管的工作延續性地開展為止;3、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應當逐項核實清楚,防止壞賬、呆賬的出現。

          四、監交人的職責1、協調解決交接雙方爭議,不能解決的應上報處理;2、透過交接工作,檢驗財務工作,檢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不斷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職責1、監交人應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爭議予以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監交人負責;2、移交人對移交前所經管的工作承擔職責,接交人對接管后的工作承擔職責;3、由移交人沒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項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負責;4、對移交時急需處理的事項,接交人應當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負責;六、移交工作的監交人員1、會計、出納人員的工作移交,由財務主任監交;2、財務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級領導指定授權人監交。

          第十二章:附則

          第41條:本制度由學校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42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學校財務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6

          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文件《xxx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范學校財務管理的過程和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使有限的農村義務教育保障經費充分為教育教學服務,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結合我鎮實際,制訂xx鎮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原則、任務和體制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3、財務管理形式: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校財局管、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

          二、入帳管理

          各學校應加強收入管理,凡學校收入一律存入xx縣財政局綜合股帳戶(帳號:xx),嚴禁不存入或少存入,私設小金庫。若上級審查有私設小金庫,所沒收的資金和罰款,由校長承擔沒收的資金和罰款金額的70%,總務承擔30%的責任。以下資金需及時存人帳戶。

          1、收取的教師房屋租金;

          2、各種手續費(科書、保險和其他發生的手續費用);

          3、勤工儉學收入(商店、土地、食堂、林地、房屋等以出租承包合同為依據);

          4、上級補助資金(以現金形式);

          5、各種捐集資;

          6、學前班管理費(以每學期開學學生報到人數為依據); 1

          7、其他收入(①教師出勤,②學校出售的財物,③學校收取教師的水電費,④學校收取教師的燃料費,⑤教師剩余的獎懲資金)

          三、預算管理

          根據《xx縣中小學預算管理實施細則》以及國家有關《預算法》的有關要求,在預算管理中,各學校要成立預算管理領導機構,負責金費預算的支出科目,本著預算從實,管理從嚴的原則,認真編制好學校的預算工作,在預算過程中,培訓費必須大于總經費的5%,招待費控制在5%以內,校舍維修建設經費必須大于總經費的20%,各學校每年必須對資本性支出逐年增加預算改善學生課桌。具體預算科目及預算方法依據《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預算編制輔導讀本》。

          四、支出管理

          各校根據預算編制情況,每月5日前到中心學?倓仗巿髱,報帳前各學校認真做好收支明細帳,小學每月在教師例會公布本月收支情況,中學每月在行政會上公布本月收支情況。對在支出過程中弄虛作假套用國家資金,經查實情節嚴重的上報教育局紀委給予處分。

          寄宿制學校每次報賬前需提交上個月學生食堂核算材料,提交不出來的中心學校將拒絕與該校的任何賬務往來。

          五、票據管理

          1、票據的各種科目要齊全,不得涂改、挖補,確保票據的真實性。

          2、固定資產的票據必須有相關政府采購審批表,并填寫固定資產增減證明單一式四份,交三份到中心學校進行報賬。

          3、學校維修和建設需提前以書面形式保中心學校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驗收時必須有中心學校工程辦參與驗收并有總務處審核。

          4、代開須有代開證明復印件,發票上必須有納稅人私章。

          5、招待費要盡量減少陪餐人員,嚴格控制招待費,招待須提前

          鄉中心學校匯報,征得中心學校相關掛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接待。

          6、出差、培訓必須有上級文件及通知要求,并且車船票伙食補助必須與上級文件要求一致。飛機票的報銷必須有主管教育的縣(處)級領導批準方準報銷。

          以上票據必須確保真實性,經人舉報,上級機關審查發現,若弄虛作假、偽造票據依據《會計法》將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同時還將按照按經濟責任,校長負責70%,總務負責30%進行處理。

          六、固定資產管理

          各學校必須嚴格執行《 xxx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成立領導機構,有專人負責。按固定資產類別做好臺賬,每學期對增加的資產上帳并以中心學校管理員對帳,對易損物品和消耗品及時到中心學校報批注銷資產,危房及時與縣城建局聯系進行鑒定工作。各學校在采購固定資產時,必須辦理控辦手續,每年3月10日及9月15日前報政府采購表到中心學?倓仗帉徍,無政府采購審批手續的發票,不予報銷,增加或減少固定資產必須及時報中心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增減。

          七、?罟芾

          ?钍鞘聵I單位收到的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單獨報帳的專項資金。任何人、單位不能改變其用途,擠占、挪用。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建設?

          2、困難學生補助:各學校必須建立相應的明細帳,要求及時發放。在推薦上報困難學生時要根據一定的程序班主任、科任教師調查→上報學!鷮W校領導討論決定→公示(7天)→上報中心學校→報帳→各學校按上報名冊發放補助→家長、學生簽章→各學校總務主任到中心學校進行核銷。困難學生補助發放后會計資料的整理順序為:封面→相關文件→發放統計表→發放花名冊→領條→生活補助券(裝訂成冊)。

          3“兩免一補”經費發放程序同上。材料整理與上報:每年九月十五日前上交附件

          一、附件

          三、附件六,貧困寄宿生情況調查統計表(表

          一、表二),并在校內公示。每學期開學兩個月內上交免費科書附件

          二、附件五。每次寄宿生生活補助費領取之后10日內上交發放統計表、發放花名冊、生活補助券(正券),副券留學校裝訂成冊。

          八、教材、教輔管理

          1、為節約學校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學校要加強教師用書的管理,避免重復征訂,學校應把教師用書納入圖書管理范圍,同時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卡片。

          2、循環使用教材,各學校應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避免浪費學校資金。若管理不善造成流失或大面積損毀將追究當事人及校長的責任。

          九、收費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收費管理,切實減輕學生家庭負擔,鞏固“兩基”成果,貫徹“兩全”方針,各學校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收費工作。

          1、中央實行“兩免一補”及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政策后,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教輔資料、勞動工具費、補課費、借讀費、轉學費、班費等)。

          2、學前班學生按收費許可證要求進行收費,并及時入賬。

          3、保險、教輔費,由相關部門直接與學生收取各學校不得代收。

          4、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費

          十、民主建設

          各學校必須加強學校財務工作的透明程度,將有助于推進學校民主建設,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因此校長、主任應主動接受廣大教職工的民主監督,讓教職工參與學校經費管理。

          1、做好經費收支月公示制度。

          2、大額資金開支議事制度。

          3、做好學期財產清核制度。

          4、做好周收支例會公布制度。

          財務管理是一項政策強、法律約束嚴格的工作,要求財務管理者和經辦人要依法、依規的開展工作,希望參與管理的人員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按要求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確保學校經費為教育教學服務。

          十一、執行時間

          本制度自20xx年秋季學期起執行。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7

          為了保證我院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本院財產管理,保護國家財產的完整和安全,使財產的購置、保管有章可循,使物盡其用、家底清楚、手續嚴密、帳實相符,促進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延長其使用時間,為學院節約資金,特制定我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部門負責、分工管理、管用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做到購置有計劃、有論證、有審批,驗收有標準、使用有責任,購進、領用、報廢、報損手續完備清楚,保證帳卡記錄健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同時加強固定資產的定期維修和經常維修,健全各項使用管理制度。

          二、固定資產管理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主任由院長擔任,副主任由主管院長擔任,辦公室設在總務處,主任由總務處長兼任。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是:1、審批固定資產建設、購置計劃;2、審批固定資產報廢、報損;3、處理固定資產盤虧(盤盈);4、審批固定資產的調出或劃撥。

          (二)、學院設總保管(總務處管理人員)和分保管(各處室財產管理人員),負責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調撥、登記、檢查和維修等工作。財產使用處室負責財產的日常保管和維護,分保管是各處室的財產管理直接負責人。

          (三)、總務處是學院固定資產的管理單位,其職責是:

          1、負責全院固定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清產核資等工作;

          2、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產權管理,保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使用標準、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4、負責學院固定資產總帳、分戶分類帳的登記管理工作;

          5、負責辦理學院固定資產的調劑、調撥、轉讓等具體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丟失、損壞、報廢的報批及帳務處理工作。

          6、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三、固定資產的范圍

          1、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設備。

          2、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專用設備。

          3、單位價值雖然不滿以上2條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圖書館的圖書及電教器材不論金額大小,一概列入固定資產管理。

          四、固定資產分類:

          固定資產分為七類:

          1、房屋和建筑類: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學業務用房、住宅、師生食堂、鍋爐房等。建筑類包括:地下通道、道路、圍墻等。

          2、交通運輸工具類:包括汽車、電車及各類非機動車輛。

          3、專用設備:包括教學儀器設備、微機設備、語音設備、電教設備等。

          4、一般設備:包括辦公設備、家具類設備、通訊工具等。

          5、文物和陳列品:如古物、字畫、紀念物品等。

          6、圖書:包括圖書室收藏和使用的圖書和報刊合訂本。

          7、其他:前6類未涉及的固定資產。

          五、固定資產的具體管理辦法:

          (一)、固定資產日常管理

          1、按照現行會計制度設立帳戶,由財務處和總務處分別建帳進行帳務處理。財務處會計建立財產價值總帳和分類明細帳,總務處總保管建立財產價值數量總帳和分類明細帳,各處室分保管設價值數量分類明細帳。清查核對的程序是分保管將自管實物與帳核對,做到帳實相符。然后,分保管與總保管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最后,總保管與會計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2、對于職工辦公室、宿舍和學生教室、宿舍使用的財產,均采用財產使用卡予以登記、控制,定期將實物與卡核對,保證財產的完整、完好。

          3、對低值易耗品出、入庫參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核算。并及時填寫登記冊。

          (二)、新增固定資產:

          1、新增固定資產必須有計劃和可行性報告,并且報請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審批,然后按照政府采購規定辦理采購事宜。

          2、新增固定資產的計價標準必須正確、合規。

          ①、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計帳;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筑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帳;

          ③、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帳;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帳,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值的,按照估價入帳;

          ⑥、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帳;

          ⑦、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價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⑧、用外幣進口的設備,按當時的匯率折合成人民幣金額,加上國外部分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外幣應折合成人民幣金額),再加上支付的關稅、海關手續費等計價入帳;

         、帷①徶霉潭ㄙY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夤潭ㄙY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帳。

          3、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帳面原值:

         、佟⒏鶕䥽乙幎▽潭ㄙY產進行重新估價的;

         、、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的;

         、、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的;

          ④、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

         、、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的。

          4、新增固定資產的資金來源合法,帳務處理必須正確。

          5、總保管負責固定資產的入庫驗收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對于大型專用設備等固定資產,總保管和分保管要會同有關專業人員,在財產主管的領導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及時填寫“固定資產入庫單”,固定資產入庫單上必須有主管領導、會計、總保管、分保管、交物人填字后,才能記入固定資產帳,沒有固定資產入庫單會計部門不予報銷固定資產支出費用。

          (三)固定資產的減少

          1、清理、報廢固定資產必須論證,審批手續必須完備,作價要合理,殘值變價收入要如實入帳。嚴禁固定資產先報廢,后辦理報廢審批手續的做法。

          2、投資轉出或出售固定資產,必須嚴格審批,經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按照市場價格,結合折舊辦法正確作價,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后才能轉出或出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3、盤虧固定資產,根據實際情況,查明原因,報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處理,然后作減少帳務處理。

          4、固定資產的報廢(損)處理:財產管理人員及時向資產管理委員會上報報廢、報損單,資產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后,總保管、分保管及會計根據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的審批意見,做固定資產減少帳務處理。

          5、對于已報廢的物品要單獨存放,定期集中統一處理。

          (四)固定資產的調撥、借用

          1、確因工作需要,部門之間固定資產及公物需要增減,一律通過學院總保管填寫調撥單,并及時調整公物使用卡,使帳物相符,會計部門、總保管和分保管憑審批后的調撥單調整帳目。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將本處室的固定資產及公物(包括鑰匙)隨意調撥或轉借,也不可將別處公物隨意取用。

          2、正常開展業務由保管人員合理借出,并及時收回,妥善保管。

          3、院內借用公物,部門主管負責管理,校外借用公物分別由主管業務的處長初批,報主管財產院長批準后方可借給。

          4、離退休及因工作關系調動的教職工必須交清所借用的全部固定資產及公物后,財務部門方能辦理工資手續。

          5、鋼琴、電子琴、放相機、電視機、數碼相機、錄象機等一千元以上的固定資產,一律不予外借。

          6、收回借出公物時,保管人員要檢驗其有無損壞。

          7、凡是保管人員在業務范圍外私自借出的公物,要追究其責任,如有損壞丟失的應加倍賠償,并給予批評教育。

          (五)固定資產的維修:

          固定資產的維修,實行定期保養和日常維修相結合的辦法。日常維修由總保管報財產主管及財務主管審批,視其情況進行維修,大型維修要報有關部門批準,必須有計劃、審批單、填制維修合同。零星用工必需實行派工單制度,派工單必須經財產主管及財務主管批準,才能核報維修費。

          (六)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1、固定資產每學期全面抽查一次,年度全面清查一次,由學院有關領導、財務人員、總保管和分保管負責進行。

          2、在清查過程中,如有盤盈或盤虧應及時查明原因填寫盈虧表,報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進行處理,根據增減分別登記固定資產帳。

          3、因管理人員工作失職丟失固定資產根據《銅川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損壞丟失賠償處理辦法》進行賠償。

          4、固定資產保管員的手續移交由會計部門和總保管負責,總保管移交由會計部門、主管財產院長負責監交。移交清冊經移交、接交、監交人簽字后生效。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原定制度同時作廢。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5

          (一)、采購制度

          1、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存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親筆簽名。

          3、凡列入?厣唐泛驼少忢椖,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完備后方能采購。

          (二)、環評入庫制度

          1、財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應及時交財務入賬。教育局調撥的`財產憑基建科財產調撥單入帳。

          2、入庫時必須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極易銹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得當看管。

          3、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倓肇撠熑藨ㄆ跈z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三)、臺賬備案制度

          1、學校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工作由財產管理員負責。

          2、財產管理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備案賬冊或實驗(專用室)賬冊。

          3、按時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各種報表。

          (四)、領有用、借予及賠償制度

          1、倉庫存放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一管理。

          2、領有用辦公用品,須要辦理領有用相關手續。領有用物品若存有多余,須交還倉庫。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4、放貸的物品須核對放貸單,物品回家必須存有回家單。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學期結束時,財產管理員必須及時歸還、統一管理。

          7、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8、交還物品時必須當面環評,例如存有損毀或遺失,按賠償制度繼續執行。

          9、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五)、財產除役制度

          1、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備案記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2、除役的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一備案,單項固定資產除役金額按有關規定繼續執行。

          3、報廢單要有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說明。

          4、除役物品處置后的廢舊資金,必須及時進賬。

          (六)、資產清查制度:

          1、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展開一次清查、以物收款、以賬對物,努力做到賬表吻合,賬賬吻合,賬實吻合。出現盈虧、除役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維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必須存有書面資料。

          2、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3、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居多,以抽檢、臨時盤倉的方法輔以,以達至查清家底、確保財產安全的目的。辨認出差錯應當查明原因,經批準后,展開uddhe,并選定人員寫下報告,以便核查。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明確固定資產使用者的責任的義務,保證資產的完整和不受侵犯,減少財務支出,現將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制度規定如下:

          一、固定資產由固定資產管理小組負責和使用分配,并做好固定資產的購建入庫、保管、使用盤點等工作。

          二、固定資產的購建入庫,必須做到手續完整,購建后財務部門應憑相應的手續記入總帳,明細帳,并填制固定財產卡,一式兩份,一份由財務部門存檔,一份由使用部門存查。

          三、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保管人對所保管的財產負責維護,若發現丟失,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借出,同時并訂立借據。對由保管人擅自借出而造成損失者,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

          四、原保管人因工作調動或財產轉移時,應向管理小組說明,經專管員驗收核對,同卡片填寫相符后,方可辦理其有關手續。

          五、發生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時,必須申報主管部門和固定資產部門審查批準。

          六、此項制度由固定資產管理小組監督執行,日常事務由專管員負責處理。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學校資產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絕流失,減少浪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學校資產管理實行總務處綜合管理,各處室歸口管理,使用單位具體負責的管理體制?倓仗幵O資產管理員1名,負責管理學校財產的帳目,財產登記、清查、報損等工作,凡有資產的處室使用單位,應建立財產分戶帳,設兼職財產管理員1名,負責本處室的.財產保管、使用、登記等工作。沒有財產的處室,應有專人負責保管本處室的辦公家具和借用手續。

          二、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組內辦公家具的管理和使用手續,辦公桌由使用自己保管,年級組長在每學期開始的兩個月內,應提供一份年級組任課老師人數及所在辦公室的名單,配合總務處清理本年級組內家具,年級組長換位,應辦理公物交換手續。

          三、辦公室家俱由總務處統一安排使用,任何處室年級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換或占為私有,如發現私有辦公家俱要限期歸還,并據罰款。

          四、教職工因調動離開學校,要按規定歸還在學校所借全部財產后,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五、教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前,應退還在學校所借辦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學用品,如錄音機、計算機、圖書等。

          六、新添固定資產類物品。由使用單位申請,分管校長和財務負責人審批后方可采購,購回后,學校財務管理員根據領導批條,查收后方可簽字報銷,登記上冊。

          七、自然損壞和損耗須報損的物品,由使用單位管理人員填寫報損申請表,處、組、室領導簽字證明后,由學校財務管理員核實,按規定辦理報損手續,已報損的物品集中在學校倉庫,由學校統一處理,屬人為損壞或因保管不妥而損壞或丟失者,根據情況由負責人賠償損失。

          八、每學年由總務處組織專人對各處、室、組的資產帳、物和辦公家具保管情況進行一次清查、核對,如有特殊情況,財產保管員有權抽查各組、辦公室的財產、帳、家具等物。

          九、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負責,政教處予以督促。每學年開學前,總務處配齊教室各類設備,登記立帳,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實后,教室所有設施留有班級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為造成損壞或遺失,均由班級承擔賠償責任。

          十、獎懲辦法

          (1)學校對認真負責地管理好本組財產管理、帳、物相符,積極配合學校搞好清查工作的責任人給予獎勵。

          (2)對分管范圍內的財產不負責任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資產浪費、流失和被盜,視情節輕重對負責人給予批評、賠款,并追究責任。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發揮學校財產的教育功能,保證學校財產的安全和使用,提高資源使用效益,培養廣大師生愛護公物的責任意識,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資產內容

          (一)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設備、專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根據行政單位財務制度規定: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為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課桌椅、圖書、學生用床)等資產,也應按固定資產管理。此外,凡不夠固定資產標準,使用期限在兩年以上的儀器設備都作低值耐久品進行管理。

         。ǘ┓枪潭ㄙY產

          各類辦公用品、學生實驗用藥品、器皿等消耗品。學校正常維修購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體育教學用各類易損器材。

          二、資產管理流程圖

          1、固定資產的管理流程圖

          2、非固定資產的管理流程圖

          三、資產的購買

          1、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固定資產增加,由使用部門提出,總務處匯總,校長室審批后,列入下一年度預算,以批準后購買。年度預算沒有但使用部門又急需的辦公設備,按預算變更程序申報,經批準后購買。

          2、采購計劃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結合的程序。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先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經相關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總務部門,總務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后,報學校領導審批后,由總務處和相關負責人購買。

          3、總務處購買的物資要及時入庫。學校財務部門憑資產管理員或物品保管員的入庫簽名,給予付款結算。

          4、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或出售單位的帳面原價、調撥價等記帳。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

          四、資產的登記與建帳

          1、學校固定資產由總務處負責管理,總務處配備國有資產管理員一人,統一管理學校的所有固定資產財產帳,財產帳須設置總帳及按部門分戶帳.

          2、固定資產管理員要根據資產購入、入庫情況,按國有資產管理局的要求做好資產總臺帳工作,真實準確,做到帳帳相符(資產臺帳與財務臺帳相符),帳物相符(資產臺帳與入庫物品相符)。并把各項財產移交給各個使用部門,各個使用部門也建立自己的臺賬,每年與總賬校對一次。

          3、物品管理員要及時做好學校資產的入庫工作,并做好資產領用的登記工作。保證入庫帳目與出庫帳目相符。如臨時使用,要負責及時收回,妥善保管。

          4、各部門、班級、教職工在學校辦公、教育教學所需的用品,按學校規定的標準,到服務部門、物品倉庫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物品。

          5、維修工作人員從物品倉庫領取資產后,做好資產領用維修單的登記工作,服務對象做好簽名,明確實物的去向情況。維修工作人員對簽名后的資產領用維修單要及時上報物品管理員。物品管理員要做好統計匯總工作。

          五、資產的核查管理

          1、學校的資產實行定期核查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員根據開學初的資產管理登記情況,結合教學工作中資產的增減情況,建立新的臺帳。以一個學年為單位時間,在學期末總務處將組織相關人員對各處室、各部門、教師個人負責的'財產進行核查。實驗室、信息技術管理中心、體育器材室、總務保管室等資產管理部門,在有關人員的監督下,在學年末做好資產的盤點工作。

          2、資產使用者與部門對學校配備的設備、用品有責任進行日常管理,保證資產的完整,并做到與資產登記冊相符。固定資產管理員定期把資產使用情況公示在校園網上,隨時供責任人查看核實。

          3、教職工因工作崗位變動,資產使用人變更時,使用人應及時通知固定資產管理員,及時辦理設備清交手續。教職工調離或退休時,辦公室應通知固定資產管理員(包括圖書管理)為其辦理資產清帳手續。

          4、固定資產管理員每學期初對全校各班的資產進行登記,期末對班級資產進行驗收,根據對資產的使用、保管情況,評出ABC檔,供期末班主任考核量分。

          六、資產的報損、報廢與維修

          1、因達到使用期限報廢的固定資產和損壞不能使用的資產,使用者要及時上報固定資產管理員。固定資產管理員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核實登記,并及時回收、更換。固定資產管理員每年定期將學校固定資產報廢情況進行匯總,經總務處主管人員檢查核實,報校長批準后,填寫資產報廢報告單,寫好固定資產報廢報告,報市教育局技術裝備部、財政局國有資產管理處批準后再行報廢處理。

          2、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處理學校的一切資產。

          3、實驗室、信息技術管理中心、體育器材室等資產管理部門,對報廢資產要做好登記工作,并妥善保管好報廢資產,在一年一度的資產核查中,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收回入庫。同時保證帳物相符。

          4、總務處對各處室、部門財產要執行平時與集中相結合的維修制度。為確保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平時維修人員要及時維修、更換。量大、影響面廣的維修集中在寒、暑假進行,確保辦公、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

          5、使用人在使用過程中發現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維修或更換,因失誤或人為造成損壞、丟失的,應酌情賠償。

          七、資產的借用

          1、學校固定資產原則上不外借,如特殊需要,須經校長批準。出借時必須有書面借條,注明借用時間、歸還日期。由財產保管員辦理借用手續,憑總務處開具的出門單方可出校門。

          2、凡借出的公物,到期統一由批準人和經手人負責追回,如有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

          八、資產的賠償

          1、學校資產是國家財產,為教育教學服務,學校教職員工無償使用,但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管理的辦法。對非正常損壞和遺失的公物,照價賠償。

          2、班級資產包括課桌凳、電教、語音設備、玻璃門窗等,開學時按班級實有人數與教學需要進行配備,并對全校各班的資產進行登記,期末對班級資產進行驗收,有意損壞者照價賠償。

          3、學生宿舍中設施設備,學生無償使用,有意損壞者照價賠償。

          4、體育器材、實驗器材、電教設備、圖書、教學設施等,全校師生有責任妥善保管和愛護,人為損壞要酌情賠償;如果丟失要照價賠償。

          5、全校師生應愛護學校花草樹木,嚴禁隨意采摘,有意損壞使花草樹木致殘者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6、校園內一切建筑與設施都為學校資產,每個師生都有責任愛護與保管,如故意損壞者照價賠償。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9

          為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學的順利進行,促進我鎮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的資產是指本校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學校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

          包括學校購置的資產,局撥投入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學校所有的資產。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主要分為房屋及建筑物、儀器設備、圖書資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單位價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物品。

          2、學校資產管理工作在各校校長領導下,由總務處實行歸口管理。

          其主要職責是:①根據有關規定,履行學校產權完整的職責;②根據職責,組織實施學校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和辦法;③負責全校物資采購與報廢等計劃的綜合平衡、計劃變更與實施、對基建項目實行申報竣工后報請有關方驗收;④負責學校資產的清查、登記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⑤負責學校資產的帳、卡管理,做到帳卡、帳帳、帳實三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3、學校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分級管理和管用結合的原則,實行二級管理制。

          總務處為學校一級管理機構,在總務部門領導下負責規劃、協調、管理學校資產。各部門、功能室為二級管理機構,按分管權限做好每年計劃的申報與落實,并進行日常管理。即對實物資產分類編號,設專門帳、卡予以登記,對各類資產的.存量,增減變動分布等情況,及時,準確如實登記。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加強流動資產的管理,對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帳、物管理。各使用部門要加強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設備要定專人管理。操作人員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保證設備完好。

          4、采購制度:

          物資采購堅持計劃采購的原則,杜絕物資采購的隨意性和無序性,盡可能發揮資金與設備的使用效率;凡無計劃均不得進行物資采購。采購計劃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結合的程序。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先提出書面報告,定期集中報總務處,由總務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后,報學校領導審核。凡因原計劃遺漏、臨時急需或計劃用途變更,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到總務部門辦理追補計劃或計劃變更手續。

          5、資產登記與建帳:

          各類資產必須堅持“誰經手形成誰負責入庫”的登記制度,即資產在形成之后,其經手形成的部門或個人必須及時到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驗證、登記、建帳(卡)手續。學校財務部門憑資產歸口管理部門的驗證簽章,給予付款結算。資產管理部門應根據會簽后的有效憑證,進行學校資產登記并建立相應的數據庫。學校各資產使用部門應認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門所占用學校資產的流水帳和分類明細帳。

          6、資產的使用及處置:

          資產使用部門對其占用的資產應做好日常維護、保養等管理工作,使學校資產在規定的使用時限內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若出現難以修復的故障,應及時呈報總務部門安排專人修理,恢復其使用功能。資產使用部門對其占用的資產不得自行轉讓,出租、出借。如有多余閑置不用或不需用資產,應主動報告總務部門進行統一調劑,資產管理部門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辦理資產的調撥、無償調出,有償轉讓,出租、出借等手續,所得收入全部上繳學校財務室。學校資產個人不得長期占用。教職工在校內調換工作崗位,必須向總務部門辦理清交手續;調出學校時,應如數歸還所占用的學校資產。學校資產實行優化配置原則。為提高資產利用率,充分發揮其使用功能,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對各類資產統籌安排,合理分配。學校資產在正常情況下,使用壽命已到確已喪失效能的;質量太差或損壞至無法修復或無修理價值或市場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復的;由于某種原因已喪失使用價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環境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又難以改造的可申請報廢。

          7、資產處置程序:

         、儆墒褂貌块T提出處置申請。

         、谫Y產管理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蹐笮諘䦟徍;再申報局有關部門審核。

          ④回收殘值上繳財務,核減固定資產。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學校資產丟失和損壞的,應根據具體情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并按損失額的一定比例由過失人賠償。

          8、資產清查與報告:

          各資產使用部門對其所占有、使用的學校資產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對帳(卡)物相符情況,并將自查結果上報總務處?倓仗帉蟊磉M行逐項核實匯總,最終編制出學校資產統計報表呈報校務會審核。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10

          全校師生員工要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損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敢于同破壞公物行為作斗爭,各處室、各班級對校產管理列為評選先進條件之一

          一、學校財產管理由分管校長負責,校產管理領導小組管理。

          二、學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教學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應登記建賬,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級調來的物資、發下來的獎品,亦應先登記后使用,做到賬物相符。

          三、固定資產由總務處指定專人負責,建立總賬,各部門(學校各辦公室、教導處、總務處、辦公室、儀器室、圖書館、電腦室、體育室、教室等)相應建立固定資產保管清冊,由各部門管理員保管,資產每學期清點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結算一次,由校產管理領導小組期初、期末各檢查一次。

          四、校產校具的添置由總務處統一辦理。總務處采購人員,應掌握市場信息和國家政策規定,采購物品要堅固耐用,價廉物美。

          五、各部門的固定資產,不得任意轉換,如要調出調進,須會同總務處辦理,班級公物因損壞需修理,應堅持學生申請,班生活委員、班主任審查,總務處批準的手續。以便對學生進行教育和執行賠償制度。

          六、新增添的校產校具一律經學校保管部門辦理驗收、入庫及登帳手續后,方可辦理財務報銷。

          七、教職工調離學校時,須將領用或借用的校具交還給總務處,不得私自帶走或轉讓他人,否則,不予辦理調離手續,并追查經濟責任,嚴肅處理。

          八、劇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應加雙鎖,單獨存放,由儀器管理員和辦公室共同保管,按國家安全管理條例執行。

          九、領借物品必須本著節約和實事求是精神,一定要辦理領物借物手續,外單位借用物品,必須憑單位借條,經校領導或總務處同意后出借,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出借,如必須出借時,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借出物品,須按時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十、為加強校產管理,減少損壞現象,總務處建立維修登記簿,各班如有損壞要及時上報,并按制度賠償。執行班組財產檢查制度,每日檢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財產管理結果。

          十一、管理員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管好學校財產,如有失職,致使校產受到損失者,必須嚴格追究責任,并根據情節輕重和財物損壞程度,賠償全部或部分費用,貴重物品加倍(2—5倍)賠償。

          1、學校固定資產應實行分工管理,做到權責統一、教學設備、電化教學設備由教導處確定專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總務處管理,一般家具、器具在統管與分管的基礎上實行定位置、定數量、定管理人員。

          2、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的賬卡制度,做到學校根據每一件固定資產的不同特點設立賬卡,予以登記,使用單位或個人也要按品名登記明細賬卡,以便查對。

          3、學校房屋建筑物應合理使用與及時維修保養。

          4、對學校專用設備

          一)是制定技術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驗與修理,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可用;

          二)是做到不經批準不準拆改;

          三)是專項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嫻熟操作技術,考試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四)是主要教學設備(含電教設備)、輔助設備和動力設備等要始終保持其成龍配套的完整體系;

          五)是對精密機械儀器應制訂操作規程、使用制度、維修保養與交接制度,各學科、各部門對此應組織協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

          六)是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設備的教育,提高其愛護設備的責任感。

          5、對交通工具應妥善維修保養,圍繞教育、教學、科研和經營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絕不正之風。

          6、學校圖書應設置管理部門,圖書室,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使其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防止圖書資料的損壞和丟失。

          7、其他財產也應區別不同情況,制定具體管理要求。

          一、管理原則

          1、分級管理原則

          總務處是學校財產物資的總管。總務處設置專職財產管理員和倉庫保管員,依據財產物資的分類建立各類帳冊,做好財產物資的驗收、登記、計帳工作,定期清點工作,報損、報廢、銷帳工作。

          組室部門管理。財產物資使用部門(主要是實驗室、信息中心、圖書館、食堂等部門)落實部門兼職財產管理員,依據財產物資分類建立部門分類帳冊,做好新添置財產物資的登帳工作,配合總務處財產管理員清點財產,做好報修工作以及報廢銷帳工作,做到帳物相符。

          班級管理。班主任是班級財產物資管理的直接責任人,班主任要落實班干部一起管好班級財產,要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防止班級財產的丟失和人為損壞。

          財務監管。財務是負責固定資產財務金額變動審核記賬。

          三中固定資產管理人員配置結構圖:

          2、資產管理的`范圍

          產權屬于本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都需要登記。這個定義從兩個方面進行了界定:一是產權屬于本單位,它包含了產權屬于單位,但發給職員個人使用的辦公用品,例如: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等。同時它排除了租借的辦公大樓、其他單位委托或暫存的資產、個人帶到單位的資產等非本單位產權的資產;二是固定資產。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長期保持形態不變化的資產,可以根據價格數量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耐用品兩類。這里我們只管理固定資產、耐用品,易耗品和易損品不登記,易耗品是指在使用過程中逐漸損耗的資產,有些雖然價值不菲,例如打印機硒鼓幾百元一個,使用不到幾個月,就不用登記,易損品是指容易損壞的,例如玻璃杯、燈泡、試管等也不用登記。

          二、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的核算范圍

         。1)單價在800元以上、耐用在一年以上的各類物品

         。2)課桌椅

          (3)圖書資料

          2、固定資產的分類

          按原國家制定的《固定資產分類目錄》

          3、固定資產的計價

         。1)新建、購入、有價調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造價、購入價和調撥價入帳。

         。2)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實際開支的人工費、材料費入帳。

         。3)原財產改制成另一財產,應先辦理報廢手續,后這將改制成的財產估價入帳。

         。4)無償調入、贈送的固定資產,按同期市場價估價入帳。

         。5)調出、報廢、盤虧和變價處理的固定資產在辦妥手續后按帳面數銷帳。

          (6)房屋和建筑物擴建、拆除應分別增減其原值。

          (7)修理、修繕所開支的費用不計固定資產(不增加其原值)。

         。8)購置固定資產所發生的包裝費、雜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原值,購置固定資產所發生的附加費(除汽車外)也不計入固定資產原值。

          學校固定資產按現行財務制度不計提折舊。

          4、固定資產的管理辦法

         。1)固定資產應由總務處統管,建立學校固定資產總帳和部門財產明細帳。

         。2)部門指定兼職財產管理員,建立部門財產明細帳。

         。3)定期清查財產做到學校帳、部門帳。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4)固定資產購置,必須經由倉庫保管員驗收、登記,在核對數量、規格、質量和金額無誤后錄入教育資產監管網,打印出資產條形碼連同實物交使用部門驗收。并開出固定資產記賬單送財一式二份,一份連同發票辦理手續。

         。5)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應區分不同情況妥善處置。屬自然損耗可由使用部門,財產管理員經部門主管審定后填寫報損、報廢單連同報廢殘品如數交總務主管核對驗收。

          (6)報廢殘品變價處理后的殘值收入交學校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打入財政局指定賬戶,作重置固定資產之用。

         。7)圖書資料按圖書管理辦法管理,凡借閱圖書產生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對貴重和稀缺圖書資料無法補充的應視其價值增加不同倍數補償。

         。8)部門財產管理員應相對穩定,確因工作原因變動,必須會同學校財產管理員一起辦妥財產清點交接手續。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11

          一、采購制度

          1.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學校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3、采購的物資要適用,避免盲目采購造成積壓浪費。

          二、驗收入庫制度

          1.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記賬冊。

          2.入庫時要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妥善保管。

          3、庫房驗收時應認真檢查貨物的數量質量規格等并做到發票與實物相符,否則不予入庫。

          4、不得將驗收新購物品與私人物品調換。

          5、對入庫的教學設備有關部室負責人協同后勤處及供應商完成學校的教學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并做好相關資料的存檔工作。

          6、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各部室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倓肇撠熑藨ㄆ跈z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三、造冊登記制度

          1、學校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工作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

          2、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登記賬冊或實驗(專用室)賬冊。及時登賬,按月結賬、對賬。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四、領用、借用及賠償制度

          1、倉庫存放物品,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統一管理。

          2、領用辦公用品,需辦理領用手續。領用物品若有多余,須歸還倉庫。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物品出門必須有出門單。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學期結束時,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要及時收回、統一管理。

          7、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8、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9、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室繳款。

          五、財產報廢制度

          1.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備案記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2.報廢的物品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統一登記,單項固定資產報廢金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3.報廢單要有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說明,并要經校長批準。

          4.報廢物品處理后的回收資金,要及時入賬。

          六、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制度

          1、學校內部調整時,由管理部室組織有關部室進行財產清查,并辦理交接手續。

          2、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時,應在上一級管理部室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3、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蛲诵荩毥磺逅霉潭ㄙY產。

          七、資產清查制度

          1.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2.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固定資產管理員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3.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學校的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是學校進行教學、科研等工作的物質基礎和必備條件。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校辦企業l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條固定資產管理堅持科學規范、責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優先的原則。

          第四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和計價的確定;固定資產的增加、使用、維護和處置;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賬務管理等。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管理體制;健全規章制度;明晰產權關系,落實管理責任;合理配置固定資產;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

          第二章 固定資產管理體制

          第六條學校對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成立校產管理委員會。

          第七條總務處對全校固定資產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擬訂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

          (二)、主持、參與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和大宗物資購置,以及大型修繕、基本建設項目論證、招標、采購和驗收等工作;

          (三)、審核辦理固定資產增加、調劑、處置及對外出租、出借等手續;

          (四)、組織學校固定資產的清查和統計工作;

          (五)、會同歸口管理部門優化配置固定資產;

          (六)、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

          (七)、組織培訓、考核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八)、對有關部門和個人提出獎懲建議。

          第八條學校固定資產按類目歸口管理。歸口管理部門的管理范圍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劃分,其具體職責如下:

          (一)、根據學校有關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二)、組織固定資產購建計劃的可行性論證,參與固定資產購建的招標、采購、驗收等工作;

          (三)、登記固定資產明細賬薄;

          (四)、組織所屬部門進行固定資產的清查、維護和統計工作;

          (五)、提出調劑、配置建議并根據批復組織實施;

          (六)、根據使用部門申請,組織固定資產報廢、報損的技術鑒定,提出處理建議;

          (七)、檢查、指導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條使用部門負責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要有一名領導分管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并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二)、建立有關固定資產明細賬薄和固定資產使用卡片;

          (三)、申報購建計劃,參與可行性論證及招標、采購活動,并負責驗收;

          (四)、保管、維護固定資產;

          (五)、提出固定資產處置意見。

          第三章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計價

          第十條學校利用財政投入、上級補助、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及其他收入或各種基金,購置、建設的固定資產,以及通過捐贈、調撥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資產,都要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內。

          第十一條按有關規定,固定資產劃分為六類:

          (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施;

          (二)、專用設備;

          (三)、一般設備;

          (四)、文物和陳列品;

          (五)、圖書;

          (六)、其它固定資產。

          第十二條學校固定資產計價:

          (一)、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期工作狀態所支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安裝費及附加費等計價;

          (二)、自行建造的設備及已竣工的房屋及構建物,試用期滿一年合格后按照建造所用全部相關支出計價;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和增建的固定資產,應按改建、擴建和增建所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和增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計固定資產原價;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價款、運雜費、安裝費等計價;

          (五)、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中介機構評估提供的有關憑據,以及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計價;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七)、交換固定資產,按各自的原值或按評估價值計價;

          (八)、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價值或者合同、協議計價;

          (九)、已經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于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暫估價值計價,待核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十)、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十三條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其價值。

          (一)、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二)、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三)、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四)、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五)、發現原固定資產記賬有誤。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增加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增加主要是指購置、建造、改良、受贈、調撥和劃轉等活動所引起的固定資產數量和價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規劃和經費預算,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編制年度購建計劃,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確定審批權限和程序,杜絕重復、盲目購建。購建固定資產由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資產管理處會同財務、監察、審計及使用單位共同參與論證、招標等環節的工作。對大、中型購建項目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零星采購實行雙人采購制。

          第十六條購置精密貴重儀器、大型成套設備、珍版圖書以及基本建設項目,要成立論證招標工作小組進行可行性論證,“貨比三家'

          ,并嚴格按規定程序公開招標。論證招標工作小組中的技術人員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購建活動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詢制度,嚴格簽定并依法履行合同。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后,資產管理部門應會同購建單位按照有關專業標準、合同條款進行現場勘驗、測試和清點。驗收不合格,不得辦理結算手續,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條款及時向有關負責人提出退貨或索賠。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九條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保管和維護制度。各占有、使用部門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盜、防暴、防潮、防塵、防銹、防蛀等工作。

          第二十條對固定資產的檢修工作應做到及時、經常。對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要定期監測、校驗,確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發生。對房屋構筑物應定期勘查、鑒定、修繕,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條對精密、貴重及易發安全事故的儀器設備,要制定具體操作規程,指定專人負責技術指導和安全工作,并應經常對使用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條購置大型精密儀器設備、文物、陳列品以及基本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文件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歸檔,妥善保管。

          第二十三條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借出單位提出申請,歸口管理部門審核,校產管理委員會審批。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資產時,應認真勘驗。出租、出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學校財務部門,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四條建立固定資產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對長期閑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資產應及時進行合理調配,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五條校辦企業及其它經營單位不得無償占用學校固定資產,對其占用的固定資產(作為投資的部分除外)應按規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費或租金。

          第二十六條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應符合如下規定:

          (一)、機構調整時,由總務處會同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財產清查,并辦理交接手續;

          (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時,應在上一級管理部門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三)、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校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

          第二十七條學校建立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每年末(學年末)進行一次清查盤點,并根據需要不定期地進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確保賬、卡、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做出處理。

          第六章固定資產處置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處置是指學校對各類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移或注銷的行為,包括無償調撥、出售、投資、報廢、報損等。

          第二十九條處置固定資產要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單;

          (二)、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技術鑒定;

          (三)、總務處資產管理員審核;

          (四)、學校分管領導簽署意見;

          (五)、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的,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六)、根據批復處置固定資產。

          第三十條學校處置房屋、構筑物及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應由資產管理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和技術鑒定,并按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評估確認處置價格,處置價格一般不得低于評估價。

          第三十一條學校以固定資產對校辦產業投資或對外投資,應按國有資產管理規定進行評估確認,辦理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審批手續,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產權管理。

          第三十二條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損失賠償制度。對造成固定資產損壞、丟失的直接責任人,應追究其相關責任,并對責任人的單位負責人追究連帶管理責任。

          第三十三條處置固定資產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學校財務部門,.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固定資產賬務管理

          第三十四條學校按以下要求設置固定資產賬簿和卡片:

          (一)、財務室設置、登記固定資產總賬和分類賬薄;

          (二)、校產總管理員設置固定資產分類、分戶明細賬薄;

          (三)、校產分項管理員設置分類明細賬薄,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第三十五條明細賬薄應按品種設置賬戶,按類設置匯總賬頁,反映各種各類固定資產的數量和金額。固定資產卡片要登記名稱、規格、型號和財產編號等,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員簽字承擔保管責任。

          第三十六條固定資產增加、處置,由使用部門如實填寫相關憑單,一式四份,經使用部門、歸口管理部門、校產總管理員、財務部門有關人員簽章,作為記賬依據,分別登入有關賬薄。各種賬薄和憑單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涂改。

          第三十七條固定資產內部調劑,需由調出單位開具調撥單,經調出、調入單位和上一級管理部門有關人員簽章,經資產管理處批準作為記賬依據,登入有關賬薄。

          第三十八條使用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變更固定資產卡片記錄。

          第三十九條校產分項管理人員應定期核對賬、卡、物,保證賬賬、賬卡、賬物相符。

          第八章獎罰

          第四十條為使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落到實處,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獎優罰劣,學校建立固定資產管理獎懲制度。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及有關人員,學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積極主動開展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認真完成各項管理任務,成績顯著的;

          (二)、在固定資產管理中有創新,運用和推廣現代技術并取得顯著效果的;

          (三)、堅持實事求是,依法辦事,同違犯固定資產管理法規、制度的行為作斗爭,表現突出的。

          第四十二條單位和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資產管理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權限和程序對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追究責任。

          (一)、未按規定履行職責,固定資產使用、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對所管轄或保管使用的固定資產造成嚴重損失不報告,不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

          (三)、擅自處置固定資產,不辦理有關手續的;

          (四)、弄虛作假,以各種名義侵占固定資產的;

          (五)、財務人員不見“固定資產驗收單’’即給予報銷的;

          (六)、其它按法規應予追究的。

          第九章 附則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民辦學校的資產與財務管理,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以下簡稱《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民辦學校的資金與財務管理工作。

          第三條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資產與財務管理的監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資產與財務

          管理的監督。

          第四條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以資金、實物等資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出資。以無形資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評估。

          民辦學校對舉辦者投入民辦學校的資產、國有資產、受贈的財產以及辦學積累,享有法人財產權。民辦學校舉辦者投入學校的資產應當與舉辦者的其他資產相分離。民辦學校存續期間,舉辦者對出資的財產不得抽逃,不得占有、使用和處置或以其他方式挪用。

          舉辦者退出辦學時可以有償轉讓其辦學資產的相應財產權,受讓人在依法履行有關手續后享有與原舉辦者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申請舉辦民辦學校的單位和個人,應有與其辦學類別、層次及辦學規模相適應的開辦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學校依法成立后,舉辦者應確保辦學資金按時足額到位,嚴禁虛假投資。

          民辦學校經費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六條民辦學校一經批準成立,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在銀行開設賬戶,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七條民辦學校必須依法設置會計賬簿,做好日常會計核算和監督工作,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并編報各種會計報表,須保證其真實、完整。應及時清理各種往來款項,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限額。應按照會計檔案有關規定對憑證、賬冊、報表等會計資料進行妥善保管。

          財務人員調離工作崗位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學校會計報告應由學校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按時報送審批機關。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應對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民辦學校資產的使用和財務管理須受審批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

          民辦學校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委托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審計,并公布審計結果,同時報送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條民辦學校應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并在學校顯著位置對收費項目、標準、收取對象、批準文號及退費標準等相關內容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學生家長的監督。

          民辦學校除按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收取費用外,不得向學生家長收取“教育儲備金”等任何費用。嚴禁向本校教師或社會單位、個人非法集資。

          學歷教育民辦學校所有收費項目應在學期或學年初一次性收取,不得跨年度收費,非學歷教育民辦學校按月或季度(學期)收費。

          民辦學校收取的費用應主要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

          第十一條民辦學校收費應當依法使用規定的票據,并嚴格遵守票據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民辦學校以辦學名義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只能用于辦學,不得用于抵押擔保,不得變更其土地使用性質。

          第十三條民辦學校接受的捐助,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接交、入賬(庫)等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學生因故退學,民辦學校要按有關規定核退費用;因刊播、散發虛假的招生簡章(廣告)造成學生退學的,應退還所收的全部費用。

          第十五條民辦學校應當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并按國家規定為教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十六條民辦學校分立、合并、終止辦學或變更舉辦者時,應依法組織財務清算,并報審批機關批準或核準。

          第十七條民辦學校惡意終止辦學、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的,由審批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14

          一、財產的購置

          1、財產的購置必須提出申請計劃,逐級上報由學院批準,統一采購。

          2、申請計劃必須正確處理局部與整體,需要與可能的關系,全面考慮統籌安排,精打細算,力求節約,提高計劃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3、新購買的資產或物品,經驗收清點后,在憑證上簽字。

          二、財產的保管、領借、檢查與賠償

          1、各部門有計劃領取物品,并及時登記。

          2、各部門所有財產,統一編號造冊登記,分部門保管使用,離校時按交接管理方法交接,清查財產。

          3、學院內財產定期檢查,凡人為損壞,視其實際情況折舊或按原價賠償,凡因失盜損失的,視其責任大小情況,由學院商量后作價賠償或報銷處理。

          4、領借物品必須在領物本上簽字,歸還時注銷,保管員要認物不認人,借物簽字不漏記。

          5、宿舍、教室的財產,實行包干管理,如有損壞,由直接損壞者賠償或共同承擔賠償。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15

          根據市教對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我校領導非常重視,結合我校情況,制定辦法如下:

        一、明確國有資產的限額,即

          1、單價在500元以上;

          2、不足500元,耐用期在1年以上批同類物品。

          二、固定資產按使用部門保管建賬,分為:總務處、電教實驗、音體類、圖書部門建實物明細賬。

          三、每年暑假7月份對固定資產清點一次,由固定資產“三級核算會計”及領導小組成員組成,進行實物清查、清點,由部門實物保管員與明細賬會計對賬,填制《固定資產盤盈(虧)表》按規定審批后,會計進行調帳。

          四、領導小組每年召開二次會議,時間為3月和10月,制定國有資產的需缺,使用效率。

          五、購置固定資產時,部門實物保管員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單”一式兩份,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自留一份,附一份與購物收據報會計室做賬。

          六、調撥的固定資產,實物保管員憑調撥單填制一式兩份“固定資產驗收單”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報廢轉讓的固定資產部門保管員填制盤虧表并說明原因,經領導小組審批,1000元以上需報主管局審批,此表作為會計調賬依據。

          七、對于“固定資產驗收單”,“固定資產盤盈(虧)表”年底要裝訂,保管員自存備查,主辦會計視為會計資料造冊歸檔管理。

          八、對于非正常損壞、丟失的.固定資產,要賠償損失。

          九、對于報廢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要交到總務處。

          十、“三級核算”會計根據自身的工作特點制定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希遵照執行,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待進一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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