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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廠區交通管理制度

        時間:2024-03-19 10:11:45 制度 我要投稿

        廠區交通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廠區交通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廠區交通管理制度

        廠區交通管理制度1

          1管理組織

          1.1為保障公司廠區交通運輸的安全,維護廠區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公司保衛部門負責廠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1.2廠內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必須遵守《工業企業廠區運輸安全規程》(GB4387)及公司有關的交通規則,謹慎駕駛,安全禮讓。

          1.3在本公司廠區區域內行駛的一切車輛,都要服從保衛部門與門衛人員的檢查。

          2信號、標志

          2.1廠門、廠區和廠區的交通道路、彎道、坡道、單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車輛停放場所等,按規定并結合廠區具體情況設置交通信號標志。

          2.2因生產、運輸或施工而影響交通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和明顯標志如夜間設紅色信號燈,安全警告牌,臨時交通指揮等,保證車輛、行人安全,同時嚴格執行公司《廠區斷路安全作業規程》(AH02/06)等制度。

          2.3廠區交通道路,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交叉處、彎道等要有明顯的警告標志;廠門口宜設有車輛進出廠的標志、信號。

          3交通線路

          3.1廠區交通道路沿線的車輛、部門嚴禁向廠區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煙霧、酸堿等有害物質,冬季積聚的冰雪要及時消除。

          3.2嚴禁在廠區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資設備。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礙交通的作業。確因生產與其它運輸時需要,必須臨時占用或破土施工,按規程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并經保衛部門批準。

          3.3交通道路兩側堆放的物資,要離道邊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過機動車輛的道路拉設的繩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5m。

          4車輛

          4.1機動車輛的車況必須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門定期檢審,經檢審合格后持證行駛。

          4.2廠內行駛的特種車輛(鏟車、電瓶車、叉車)車況要保持良好,每年組織年檢,合格后方準駕駛。

          4.3車輛職能管理部門,要建立車輛的保養修理制度,定期檢修,嚴格車輛的質量檢查,杜絕失檢和漏檢,凡不符合安全行駛條件的車輛不得使用。

          4.4自用的專用罐車不得任意改裝,檢修清洗必須按有關安全檢修規定執行。

          4.5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接受專門技術培訓,經公安、交通部門考核檢審發給駕駛執照后方可駕駛。車輛押運員必須受專門技術培訓,經公安、交通部門考核檢審發給押運證后方可上崗。

          4.6特種車輛駕駛員應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規定,經專門訓練、考核合格后方可駕駛,同時嚴格執行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AH01/08)。

          4.7駕駛員必須認真執行車輛駕駛規則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轉彎時要顯示信號。

          4.8廠內行車限速規定

          進出廠門及轉彎處5公里/小時

          廠內直線路10~15公里/小時

          4.9各種車輛進出廠門必須減速,接受門衛檢查。

          4.10車輛行駛公司廠區內和進出廠門時,不準超車或并列行駛,停車靠邊,不得阻礙交通,服從廠區交通部門管理人員和門衛人員的.指揮。

          4.11車輛在公司廠區內行駛,要安全禮讓,非機動車要讓機動車先行,鏟車、叉車要讓汽車先行,不準阻攔,不準強行超越。

          4.12車輛進入公司生產區必須佩戴阻火器,并限速5公里/小時。若發現不佩戴阻器,由公司交通管理部門或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違章處理,對駕駛員罰款200元,對駕駛員所在單位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理,并對有責任的門衛作相應處理。

          4.13車輛倒車必須減速并有人監視、指揮或鳴號警告,并注意周圍地形及物品等情況。

          4.14車輛必須停放在停車場內,若要停放在生產區內,必須經公司交通管理部門同意,但不得影響消防通道。

          5裝載運輸

          5.1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載物,必須按規定不準“超長、超寬、超高、超重”。

          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箱左右各20cm;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4m;載物長度前后不準超過車身2m,超出部門不準觸地,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貨量。

          5.2小型車輛裝載物規定:

          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廂左右各20cm,載物高度不準超出車身1m,長度不準超過車身1m,不準觸地,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貨量。

          5.3非機動車輛裝載物規定:

          5.3.1鏟車、叉車的載貨高度不準遮擋駕駛員視線,寬度左右不超過10cm,長度不準超過車廂。

          5.3.2三輪車的前長度、左右寬度不準超出車身20cm;手推車后長度不準超50cm,全長不超過3m,高度1.5m,載重不超500kg,不許兩車共載一物。

          5.4貨運機動車不準人、貨混載。除駕駛室和廂內可乘坐額定的人員外,其它部位不準載人。

          5.5叉車除駕駛員外不得載人,若發現載人,對駕駛員以及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理。

          6其它交通事項

          6.1摩托、輕騎、助動車、電瓶車,嚴禁進入公司生產區域,并按公司指定地點存放。三輪車不準被機動車牽引,車輛轉彎前必須慢行,并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6.2廠內行人靠路邊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并排行走,也不準突然橫穿馬路。行人行走時注意腳下有無溝、坑、井,頭頂上部有無管線、架子、電纜、電線等障礙物,嚴禁在重物下穿行。

          6.3嚴禁行人對行駛車輛強行攔車、爬車。不準在停車的車廂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

          6.4自行車、助動車、輕騎、摩托進入公司大門必須嚴格遵守有關交通警示標志的規定(如下車推行)。公司區域內不得帶人,不準雙手離把,不準互相追逐。

          6.5嚴禁在公司廠區道路上練習學習駕駛摩托車、輕騎、助動車和自行車。

          6.6公司廠區凡發生交通事故應保留現場,對受傷人員及時搶救,并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廠區交通管理制度2

          1、廠前區進出廠門,公路交叉口、危險品倉庫、儲罐區、生產區及其他危險地段,必須設置交通信號和明顯標志,車輛和行人要嚴格遵守。

          2、因生產和基建臨時施工障礙交通應經廠部批準,還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證車輛、行人安全(如設紅色信號燈、安全警告牌等)。

          3、廠區道路必須平坦、暢通,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

          4、如生產需要所設的壇、池等應加圍欄或蓋板。

          5、任何人不得隨意損壞,移動一切交通安全設施和信號標志。

          6、各種進出廠的機動車輛必須良好,經年審后持所核發合格證方可行駛。

          7、進出廠的.各種機動車輛,必須遵守廠內設置的“交通標志”所規定的行車路線和行駛要求。

          8、各種車輛進出必須減速,接受門衛檢查。

          9、各種出入廠的貨車禁止違章搭人,裝卸人員搭車要符合安全要求規定。

          10、裝運危險品應當派責任心強,技術熟悉的駕駛負擔,危險品要包裝牢固、嚴密、輕拿、輕放、不得與性質不相同的物品混裝,并指定專人押運,負責安全。

          11、車輛進入有爆炸危險的生產區和儲存區,必須戴防火罩,裝卸時車輛應熄火。

        廠區交通管理制度3

          (一)公司各級領導、員工、外單位入公司車輛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公安安全交通部門和本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

          (二)駕駛員應精力集中,嚴禁違章駕駛。

          (三)機動車輛,未經批準不準在生產區內隨意行駛。

          (四)公司內行車速度不大于4公里/小時,轉彎應減速鳴笛,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五)公司內道路不得任意堆放物件,要保持暢通。機動輛停放時禁止占用消防車通道。

          (六)機動車輛與非機動車輛要分開停放,載貨車輛要與非載貨車輛分開停放,危險品貨車要與非危險品貨車分開停放。

          (七)生產區內不準隨意停放單車、摩托車,門衛有權檢查進出車輛。

          (八)公司內的一切交通標志和安全設施,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搬動。

          (九)汽車裝載運輸不得超載、超高、超長、超寬,若為特殊情況,應先報有關部門聯系,采取措施,方可行駛。

          (十)嚴禁在生產區內進行機動車輛維修和調試。

          (十一)公司內交通安全由公司保安部門管理檢查。

          另外,在加強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時,還可以加大宣傳力度,在廠區主要路口懸掛交通安全標語,以提高職工的交通安全意識。同時加強路查路檢,加大對交通違法違章的處罰力度,并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曝光等。這些工作的.開展,可以進一步規范職工的交通行為,降低交通事故發生,在廠區營造一個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廠區交通管理制度4

          1、各類車輛駕駛人員和其他職工都要嚴格遵守國家各級政府指定頒布的交通規則和法規;各類車輛的技術狀況都應符合安全運輸的要求,嚴禁“病”車上路。

          2、嚴禁在公路堆放物件。

          3、職工進出廠區道路要遵守交通規則,不準在公路中心行走、玩耍、打鬧。嚴禁攔車、爬車、追車。行走時要走人行道或路邊,橫跨公路要注意左右來往車輛和聽清各種車輛發出的信號。

          4、行人和機動車輛通過公路平交道口、交叉路口時要對各種車輛進行確認,做到“一站、二看、三通過”和“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嚴禁鉆桿搶過。

          5、職工在汽車未停穩時,不得搶上搶下,更不準鉆車、爬車、跳車。嚴禁在車輛底下休息乘涼。非隨車工作人員不準搭乘作業機車、車輛和汽車吊車。

          6、載人車輛要按“準載”限額載人;載貨車輛除允許的裝卸人員外,不得人貨混裝。載貨不得超寬、超長、超重。載運特殊設備、工件(長、寬、高超過規定)時,應在明顯處插紅旗標志(夜間掛紅燈),裝載物不安全時駕駛員不得動車;行車過程中一旦發現貨物有滑動、滾動等情況必須立即停車進行加固處理,確保行車安全。

          7、各種交通車輛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十不準”,做到安全行車。

         。1)嚴格執行交通安全規則,不準開快車;

         。2)不準病車上路

         。3)不準酒后開車和疲勞駕車;

         。4)不準違章超車和占道;

         。5)不準自流供油與脫檔滑行;

         。6)不準無證駕車;

         。7)不準超員超載行車;

          (8)不準將車交非駕駛員開車;

         。9)廠內機動車輛不準到廠外公路上行駛;

         。10)運載各種物件不準超高超寬,必須將物件捆綁牢固。

          8、在廠區行駛的各種車輛都要遵守公司和主管部門有關“限速”的規定。廠區行駛速度不超過15公里/小時,檢修現場、檢修通道路段行駛速度不超過5公里/小時。

          9、汽車進入廠房的`管理規定

          9.1 駕駛員必須按照用車單位帶車人員(簡稱帶車人)指定地點?寇囕v。

          9.2裝卸貨物時,駕駛員必須下車到帶車人指定地點待命;待命地點屬生產現場的,駕駛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9.3 帶車人要在確定裝卸作業完畢,而且有關作業人員撤離汽車后方可通知駕駛員動車;駕駛員二次確認無誤后方可上車,鳴笛啟動汽車。

          9.4 用汽車拖拉物品時,由帶車人負責物品運輸途中的安全,確保被拖物品不傷行人。

          10、萬能機、內燃翻斗車、電瓶車等生產工具車不準開出本廠區外從事作業,特殊情況必須經領導同意。

        廠區交通管理制度5

          1、管理組織

          1.1、為保障廠區交通運輸的安全,維護廠區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企業行政部門負責廠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1.2、廠內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必須遵守有關的交通規則,謹慎駕駛,安全禮讓。

          1.3、在本廠廠區區域內行駛的一切車輛,都要服從行政部門與門衛人員的檢查。

          2、信號、標志

          2.1、廠門、廠區和廠區的交通道路、彎道、單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車輛停放場所等,按規定并結合廠區具體情況設置交通信號標志。

          2.2、因生產、運輸或施工而影響交通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和明顯標志如夜間設紅色信號燈,???安全警告牌,臨時交通指揮等,保證車輛、行人安全。

          2.3、廠區交通道路,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交叉處、彎道等要有明顯的警告標志;廠門口宜設有車輛進出廠的.標志、信號。

          3、交通線路

          3.1、廠區交通道路沿線的車輛、部門嚴禁向廠區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煙霧、酸堿等有害物質,冬季積聚的冰雪要及時消除。

          3.2、嚴禁在廠區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資設備。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礙交通的作業。確因生產與其它運輸時需要,必須臨時占用或破土施工,并經行政部門批準。

          3.3、交通道路兩側堆放的物資,要離道邊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過機動車輛的道路拉設的繩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5m。

          4、車輛

          4.1、機動車輛的車況必須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門定期檢審,經檢審合格后持證行駛。

          4.2、廠內行駛的特種車輛(鏟車、電瓶車、叉車)車況要保持良好,每年組織年檢,合格后方?????準駕駛。

          4.3、車輛職能管理部門,要建立車輛的保養修理制度,定期檢修,嚴格車輛的質量檢查,杜絕失檢和漏檢,凡不符合安全行駛條件的車輛不得使用。

          4.4、自用的專用罐車不得任意改裝,檢修清洗必須按有關安全檢修規定執行。

          4.5、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接受專門技術培訓,經公安、交通部門考核檢審發給駕駛執照后方可駕駛。車輛押運員必須受專門技術培訓,經公安、交通部門考核檢審發給押運證后方可上崗。

          4.6、特種車輛駕駛員應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規定,經專門訓練、考核合格后方可駕駛。

          4.7、駕駛員必須認真執行車輛駕駛規則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轉彎時要顯示信號。

          4.8、廠內行車限速規定

          進出廠門及轉彎處5公里/小時

          廠內直線路10~15公里/小時

          4.9、各種車輛進出廠門必須減速,接受門衛檢查。

          4.10、車輛行駛公司廠區內和進出廠門時,不準超車或并列行駛,停車靠邊,不得阻礙交通,服從廠區管理人員和門衛人員的指揮。

          4.11、車輛在公司廠區內行駛,要安全禮讓,非機動車要讓機動車先行,鏟車、叉車要讓汽車先行,不準阻攔,不準強行超越。

          4.12、車輛進入生產區必須佩戴阻火器,并限速5公里/小時。

          4.13、車輛倒車必須減速并有人監視、指揮或鳴號警告,并注意周圍地形及物品等情況。

          4.14、車輛必須停放在停車場內,若要停放在生產區內,必須經安全管理部門同意,但不得影響消防通道。

          5、裝載運輸

          5.1、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載物,必須按規定不準“超長、超寬、超高、超重”。

          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箱左右各20cm;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4m;載物長度前后不準超??過車身2m,超出部門不準觸地,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貨量。

          5.2、小型車輛裝載物規定:

          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廂左右各20cm,載物高度不準超出車身1m,長度不準超過車身1m,不準觸地,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貨量。

          5.3、非機動車輛裝載物規定:

          5.3.1、鏟車、叉車的載貨高度不準遮擋駕駛員視線,寬度左右不超過10cm,長度不準超過車廂。

          5.3.2、三輪車的前長度、左右寬度不準超出車身20cm;手推車后長度不準超50cm,全長不超過3m,高度1.5m,載重不超500kg,不許兩車共載一物。

          5.4 、貨運機動車不準人、貨混載。除駕駛室和廂內可乘坐額定的人員外,其它部位不準載人。

          5.5、叉車除駕駛員外不得載人,若發現載人,對駕駛員以及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理。

          6、其它交通事項

          6.1、摩托、輕騎、助動車、電瓶車,嚴禁進入廠內生產區域,并按規定指定地點存放。三輪車不準被機動車牽引,車輛轉彎前必須慢行,并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6.2、廠內行人靠路邊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并排行走,也不準突然橫穿道路。行人行走時注意腳下有無溝、坑、井,頭頂上部有無管線、架子、電纜、電線等障礙物,嚴禁在重物下穿行。

          6.3、嚴禁行人對行駛車輛強行攔車、爬車。不準在停車的車廂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

          6.4、自行車、助動車、輕騎、摩托進入公司大門必須嚴格遵守有關交通警示標志的規定(如下車推行)。工廠區域內不得帶人,不準雙手離把,不準互相追逐。

          6.5、嚴禁在工廠廠區道路上練習學習駕駛摩托車、輕騎、助動車和自行車。

          6.6、公司廠區凡發生交通事故應保留現場,對受傷人員及時搶救,并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廠區交通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了規范廠內機動車輛管理,確保車輛安全行駛以及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二、適用范圍

          廠內車輛、社會車輛到廠內承運貨物在廠區范圍內管理。

          三、內容及要求

          1、駕駛員必須具備駕駛人員所需的身體素質。

          2、嚴禁無證駕駛,嚴禁酒后、超車、車輛帶病開車,嚴禁人貨混裝、違章超車、超標裝載和空擋滑行。

          3、對車輛的安全要求:行車前、行車中,必須按規定要求進行常規程序檢查,停車后認真做好有關保養工作。

          4、車輛裝載應按規定噸位裝載,不得超載,裝載大件和易于滾動的貨物應該用鋼絲和繩索捆緊、栓牢、墊死,以免滾動、滑動造成事故。

          5、廠內行車速度每小時不超15千米,天氣惡劣時不超10千米。進出廠內、廠房及倒車速度每小時不超5千米。在廠區內轉彎等視線不良時應減速行駛。

          6、倒車時,駕駛員必須查明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后鳴號倒車。在貨場、廠房、倉庫、窄路等處倒車時,應有人站在駕駛員同側的車后面指揮。

          7、裝卸時,汽車與堆放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米,多車輛同時進行裝卸時,沿縱向前后車的.間距不小于2米,沿橫向兩車橫板的間距不小于1.5米,車身后欄板與建筑物的間距不小于0.5米。

          8、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必須用專用汽車運輸,必須有消防、車管部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準運證”配置符合消防要求的運輸工具、相應的消防器材,并有經過消防培訓合格的駕駛員、押運員。

          10、車輛在廠區內行駛,凡污染廠區衛生(如車斗丟撒贓物等)、碰撞、壓壞公物(花圃、花木、欄桿、水溝壓板)由駕駛員承擔清理和經濟賠償。

          11、外來車輛應服從本廠保安員的例行檢查,登記及指揮,在指定地點停放。

        廠區交通管理制度7

         。ㄒ唬┕芾碇R

          為保障廠區交通運輸安全,維護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發生,安全部門全面負責廠區交通管理工作。

         。ǘ┬盘、標志

          1.廠區交通道路、廠門、彎道、坡道、單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種車輛停放場所等,應按有關規定,結合廠區具體情況設置信號標志。

          2.廠區限制路應設置明顯的管制路標。

          3.坡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設繩架,除征得主管部門同意外,還必須有明顯標志,夜間要有紅燈。對施工場地狹小,車輛來往頻繁的區域,應設臨時交通指揮。

          4.廠區交通道路,要設有足夠的照明。

         。ㄈ┙煌肪管理制度

          1.交通道路應平坦暢通,路側要設下水道(明溝要加蓋),并定期疏通。嚴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煙霧、酸堿等有害物質,冬季積聚的冰雪要及時消除。

          2.公司根據需要將道路劃分為:

          自由路:允許各種車輛通行。

          限制路:允許“安全車輛”通行,其它車輛須經公司安全部門批準方可通行。

          3.嚴禁在要道上堆集貨物、設備,禁止在路面上進行阻礙交通的作業。凡是由于生產需要必須臨時占用或破土施工時,必須經公司生調科批準方可占用。

          4.交通路兩側堆放的物質,要離道邊1米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垃圾的`繩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米。

         。ㄋ模┸囕v管理制度

          1.機動車輛的車況必須良好,按公安、勞動、交通部門規定,定期檢審,發給檢審證方可行駛。

          2.公司內小型機動車(電瓶車、小型翻斗)和特種車輛(叉車、吊車)車況要保持良好,由公司生調科、車隊負責檢審,每年不應少于2次,檢審合格后應發牌照及檢審證方可行駛。

          3.公司車輛應由設備科負責,要建立機動車輛、小型車輛和特種車輛保養修理制度,定期進行小、中修,實行三級保養制度,嚴格車輛的質量檢查,杜絕失檢和漏檢。凡不符合安全行駛的車輛,不得使用。

         。ㄎ澹C動車輛駕駛制度

          1.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由公司車隊組織,公安、交通、勞動部門考核檢審,發給駕駛執照方可行駛。

          2.公司自管小型和特種車輛駕駛員,應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規定,必須經過專門訓練,經生調科、車隊考核合格發給駕駛證方可行駛。

          3.廠管小型車輛及特種車輛禁止在廠區外行駛。

          4.廠區各種車輛要執行廠區內限速規定。

         、艡C動車輛進出廠門及轉彎處為5Km/h,直線路為10~15Km/h。

          ⑵機動車在正線行駛為20Km/h,支線為15Km/h,電磅為3Km/h。

          5.廠內教練車及檢修試車,應劃定線路和時間,并應掛有“教練車”“試車”牌照。非司機禁止試車,教練車必須有駕駛員指導。

          (六)車輛裝載管理制度

          1.機動車力量裝載要符合下列規定:

         、挪粶食^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貨量。

         、蒲b載散裝、粉狀或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飛揚或滴漏車外,須封蓋嚴密。

         、茄b載化學危險品按本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葯C動車和非機動車載物,必須按規定不準“超長、超寬、超高、超重”。

         、韶涍\機動車不準人貨混載。大型貨運機動車除駕駛室和車廂內可乘坐額定的人員外,其它部位(駕駛室頂、腳踏板、葉子板等)不準載人。

         。ㄆ撸┓菣C動車、自行車管理制度

          1.自行車、三輪車不準牽引其它非機動車輛或被其它非機動車輛牽引,轉彎前必須慢行,并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2.廠房內、設備旁不準停放自行車、三輪車。自行車必須集中存放管理。

          3.行走時注意腳下有無溝、坑、井,頭頂上有無管線、架子、電纜、電線等障礙物。

          4.廠內行人必須走人行道或靠路邊行走,不準突然橫穿馬路。

          5.不要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準在起重物下串行。

        廠區交通管理制度8

          1.為保障廠區道路交通運輸安全,維護交通秩序,防止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安全保衛部門全面負責廠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進入廠區汽車門前有停車檢查標志,由廠警檢查合格后方行。

          3.廠區應設專門停放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的場所,并按規定停放。

          4.進入廠區汽車設限速標志(5公里/時)。

          5.廠區道路不得隨便停車,道路上破土施工,要辦理申報手續同意后方可,并有明顯標志,夜間要掛紅燈。

          6.跨過廠區道路的'管道,要設限制高度的提示標志。

          7.廠區道路應平坦暢通,禁止在路面排放污物及酸堿等有危險物質,冬季要及時清除積雪、積水。

          8.機動車輛必須完好,證件齊全,進入廠區必須要戴好防火罩。

          9.本單位的廠內機動車如:鏟車、摩托車等,駕駛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駕駛。

          10.車輛裝載應為核定量,裝載物品不得拋、灑、滴、漏,污染環境,裝載危險化學品按有關規定執行。

          11.工作人員進入廠區必須三人成列、兩人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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