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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細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桑韵率切【幘恼淼钠髽I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細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細則1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規范冶金渣公司工會預(決)算會計核算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包鋼西北創業公司工會財務管理制度(試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工會主席的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民主管理、勤儉節約、手續齊全原則,組織工會財務活動,處理工會經濟關系的一項工會經濟管理工作,從而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二條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工會活動經費,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活動經費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條工會財務收付嚴格執行“統一領導、民主管理”體制、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制度,做到票證齊全,手續完備,要定期公布賬目,接受會員監督和經審會審查。
第四條工會會計核算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權責發生制為補充。
第五條工會財務人員須具備會計人員上崗證,有財務工作經驗。工會會計、出納必須要分設,錢、財、物要分管。
1、工會會計主要職責是負責本級工會的會計核算、會計監督、財產管理工作和預、決(草案)編報,并對其負責;專業業務接受主管領導及上級工會財務部門的雙重指導。
2、工會出納人員主要職責是依法具體辦理本級工會銀行存款、貨幣資金的收付業務,并負責資產管理、產權登記工作。
3、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人員應將自己經管的一切憑證、賬簿、表冊、文件、印章、會計軟件及密碼、現金、支票等所有會計資料編制移交清冊,會同領導指定的監交人當面向接管人逐項點清,不得封包移交。財會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六條工會經費使用和報銷制度
1、按照“經費獨立管理”原則,各單位工會要獨立開設銀行賬戶,實行各單位基層工會獨立核算。
2、收好、管好、用好各項經費。嚴格財經紀律,堅持勤儉節約、量入為出的原則,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收支項目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不截留、挪用工會經費,確保專款專用,做到“用得合理,群眾滿意”。
3、依據《工會法》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各單位應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經費,如行政部門無正當理由拖延或拒不繳工會經費的,基層工會或上級工會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4.使用工會經費者,必須事先經工會主席同意。在報銷時,必須要有正式單據,在單據背面要有經辦人和工會主席簽字并注明報銷事由及經辦日期方可報銷。
第七條
工會會費管理制度。
1、工會會員會費按本人工資收入的0、5%交納。工資收入按基本工資計繳,獎金、各種津貼、貼補等不計在內,各分工會、
工會小組應嚴格按照上述標準向會員收取會費,不得自行規定數額。
2、工會會費由工會小組負責收取,并按季上交各單位工會。
3、工會會費收取應及時列出清單并入賬,會費使用情況應按季公布,并向本級工會委員會或代表大會做出報告,接受審議。
第八條
規范工會會計操作。
1、工會賬戶會計實務按《全總工會會計核算辦法》(下文簡稱《辦法》)執行,其會計要素為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五大類,平衡公式為“資產+支出=負債+凈資產+收入”,具體會計科目的使用要求分別按《辦法》規定的操作標準執行,實際操作要符合上級工會財務部門要求和本公司工會業務實際需要。如支出屬上級工會或行政部門撥付的困難補助、專項活動撥款范疇的,收款時記入“代管資金”,付款時減少該科目余額;除此之外的支出則使用“工會業務費”、“職工活動費”或“其他支出”等科目。
2、記賬憑證要求合理、合法,真實反映經濟業務,憑證內容要素要齊備完整,按照會計制度規定正確使用會計科目。除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必須附有原始憑證。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需附更正說明。
3、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和財政部、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各單位必須設置會計制度所規定的一級科目總賬,按照二級科目及子目設置明細賬,另外須單獨設置銀行存款和現金收付的日記賬,也可以根據財務管理需要設置其他輔助性賬簿。
4、工會賬戶會計需要編制的會計報表有資產負債表、經費收入支出表、其它相關的增減情況表及上級工會要求的補充資料報表等。會計報表編制后,須及時向上級工會報送,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信息資料。對外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即經費收支決算)必須經過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由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簽名或蓋章,最后由本級工會主席審定,方可上報、歸檔;工會主席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5、會計憑證及賬冊報表等會計檔案,一律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規定的期限保存。保管期滿需銷毀處理時,應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九條
加強財產管理,定期進行財產清查,保證工會資產的安全完整。
1、管理制度。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或者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均按固定資產管理。必須登記固定資產總賬及明細賬,并由專人使用和保管。
工會財產每年清點一次,按賬簿記載核對實物;對價值有增減變動和盤盈、盤虧及調入、調出的固定資產,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實施動態管理,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2、出借制度。凡工會因集體活動需要,須借出資產的,必須出具借據,并注明歸還日期,經工會主席簽批同意后借出,管理員保管借據,按日期催還,出借時間一般不超過十天。
3、賠償制度。財產損壞、遺失照價賠償,遺失按原物新舊程度折價賠償,損壞按修理價賠償。
4、報廢制度。財產年久廢舊,由管理人員向工會委員會提出報廢建議,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組織工會有關人員審查后,作報廢處理,調整固定資金財產明細賬,并報上級工會備案。
第十條
做好年度工會財務收支預決算,接受本級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督及基層工會和職工群眾的廣泛監督,向本級工會委員會或代表大會定期報告財務工作。
第十一條
工會財務管理應自覺遵守財務紀律,保障好工會經費的正常使用,管理好財務檔案,自覺接受同級工會經審會的審查與監督。
第十二條
本制度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細則2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和經營管理以及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2.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遵守《會計法》、《公司法》及集團公司章程;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編制信貸計劃,積極籌措資金;加強應收款管理,搞好資金回籠;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繳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6、及時報送各種報表,主動配合財政、稅務、銀行等有關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
7、辦理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3.公司財務部由經理兼總會計師,下設主管會計、會計、出納、記帳員。
(二)崗位職責制度:
1.財務經理兼總會計師負責公司的下列工作: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的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費、節約開支、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收支、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參謀助手;
4、審核公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5、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2.主管會計的工作職責:
1、編制和報送各種報表;
2、辦理信貸手續;
3、辦理工商、稅務、信貸的年檢工作;
4、負責往來帳款的核對,及時收取應收帳款;
5、負責公司的發票管理工作和檔案保管工作;
6、當好財務部經理的助手,完成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3.財務處出納的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嚴格審核收支憑證,加強支票管理,嚴格支票使用手續;
4、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5、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6、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4.財務處記帳員的工作職責:
1、認真審核記帳憑證的科目運用是否恰當;
2、審核所附原始憑證的準確性,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有不合法、不合理的收支憑證,發現問題及時向財務經理匯報處理;
3、及時完成帳簿的登記工作;
4、打印、裝訂憑證和帳簿,完成會計資料的歸檔工作;
5、負責有關帳務的查詢工作;
6、完成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事務。
(三)財務管理制度:
1.事業部(分公司)洽談合作項目,一切收入款項必須撥入公司帳戶,經總經理批準按公司統一規定分包給事業部(分公司)。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稅金由公司代扣。
2.公司實行合并報表及年度審計,設定公司結帳日期,一年一度的審計工作由公司統一安排。
3.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記帳員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所購材料物資必須經保管員辦理出入庫手續。
4.財務人員應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5.財務人員應會同有關人員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發現問題應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做出處理。
6.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并有專人監交。
7.公司必須按會計制度和稅法規定提取福利費、教育經費、折舊等,發生的醫藥費、贊助費、罰款等按規定列支,不得列支成本,超支的招待費由本單位自有資金列支。
8.未經公司同意不得濫發獎金,對發放的工資、獎金按稅務規定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由本公司代扣,個人負擔。
9.各部室(事業部、分公司)不得私自設立帳戶,不得坐支任何收入款項,不得簽發空頭支票。
10.公司根據利潤總額,先彌補前年度虧損,再按規定計提企業所得稅,按公司章程規定提取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后,再進行分配,其分配方案由各公司總經理進行擬定,報公司總裁審議決定。
(四)支票、匯票、發票管理制度:
1.公司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支票使用時必須有“支票領用單”,經主要負責人簽字,然后按批準金額封頭,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2.支票使用后憑支票存根,原始憑證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負責人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原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3.支票使用后未交回存根,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工資中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直至領用人完成報帳手續。
(五)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使用范圍: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差旅費;
4、職工生活費;
5、1000元以下的零星開支。
2.支付1000元以上款項,應以支票或匯票支付,確需用現金支付的,應經負責人批準、主管會計審核后支付現金。
3.公司業務人員需支用現金時,必須填制“現金使用審批單”由總經理審批、財務經理簽字后支取;
使用后由經手人簽字,總經理核批,財務經理審查后入帳。
4.各項目提取現金時,必須由項目負責人填制憑證并簽字后,由分公司(事業部)出納到財務部辦理取款手續。
5.一切開支的單據,必須在三日內到財務部辦理結算,否則一律不給予報銷。特殊單據的費用超過三百元,須經當事人兩人證明方可報銷。
6出納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清點,帳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凡是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它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暫由公司財務部保管一年,期滿后,由財務部編制移交清冊,移交公司檔案室統一保管。
2.財務部和檔案室的財務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印,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印財務檔案的人員不得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未經批準不得私自翻閱。
(七)福利報銷制度:
1.享受探親條件的職工(職工與配偶能夠在公休日團聚的除外)探望配偶的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30天;探望外地父母的未婚職工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已婚職工每四年(自結婚之日起)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以上探親假是在家住的天數加路程的天數)。
2.職工結婚假期為2周,職工直系親屬喪亡給假3天,職工產假為90天。
3.職工在享受以上假期前必須提前辦理手續,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公 司公司經理審批后方可休假,并辦理好工作移交手續。
4.職工探親休假期滿,必須按時回公司上班,超期時間按曠工處理。
5.職工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探親職工報銷往返車票(硬席),探親期間的其它費用自理。
(八)處罰制度: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處本人工資3倍以下罰款:
1、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或超出核定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或支付款項;
4、利用帳戶替他人或其他單位套取現金;
5、未經批準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
6、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
7、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對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
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
3、偽造、變造、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
4、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
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
6、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
7、有其它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3.為維護公司整體形象,各部室負責人及經辦人違反規定,除由有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由公司對財務室負責人及經辦人給予罰款:
1、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收取款項,私立帳戶擅自支取收入款項坐支使用,按情節輕重每出現一次給予負責人及經辦人5000元以上罰款;
2、各部室、分公司不按規定使用資金,開出空頭支票,除由銀行等有關部門處罰外,由公司對負責人及經辦人處以每次1000元以上罰款;
3、財務室、分公司領用支票不按規定注銷登記,每出現一次對負責人及經辦人給予500元以上罰款;
4、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使用、保管發票;丟失、借用或拆頁,除由稅務部門按《發票管理規定》處罰外,對負責人及經辦人處每次5000元罰款;
5、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及時報表,對當事人處每次500元罰款;
6、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分配資金,濫發獎金和紅利,按所發金額的50%給予罰款;
7、財務室、分公司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財務室、分公司負責人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除按《會計法》規定承擔法律責任外,由公司對其處以5000元以上罰款;
8、其它違反規定應予處罰的由公司根據情節給予處罰。
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細則3
xx年財務中心將在繼續嚴格執行原各項財務制度的基礎上,針對不同的經營機制制定和完善相應的財務制度,規范財務行為,加強財務核算和財務監督,在完成集團公司日常各項財務核算工作時,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審核報銷憑證,堅決執行審批程序,有效控制各項費用開支,為領導及時提供有關財務信息。具體工作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首先在年初完成上年決算和審計工作,做好年度帳務結轉工作。根據集團公司總體經營目標和任務做好當年財務預算,合理安排,實行科學預算,有效控制各項費用的不合理開支。為一年的工作打好基礎。
(二)由于門票收入由景區調入集團,要同稅務機關積極協調,做好帳務及企業所得稅調整工作。由于已結束,在年末對全年已發生的業務進行調整難度非常大,有大量的業務需要從年初開始調整,我們決定先自行查賬調整,待中介進入后,邀請國稅、地稅相關人員共同參與,一次完成此工作,以求調整后的帳目能滿足審計、稅務各方面的要求,經得起以后各相關部門的檢查。
(三)在4-5月主要任務是作好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深入研究稅收政策,加強稅收法規的研究和學習,加強與稅務部門的聯系和協調,避免因政策法規理解不透給公司造成損失。
(四)在五月末完成新門票的印制工作,保證門票調價后的正常銷售。此事已同安圖郵政局一起與省地稅相關部門進行了協調,省地稅已承諾能夠保證門票的印制和使用。
(五)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強對各級庫存票據、現金的核查清點,增加清查的次數和力度,以及時發現問題、堵塞漏洞、避免損失。在門票、發票的交接領用及銷售環節,從嚴從細,完備交接領用手續,認真填制交接記錄和門禁系統信息,杜絕漏洞,明晰各崗位責任。每天的銷售票款等各項收入,要確保及時足額存入指定帳戶,以保證資金安全。
(六)在年底之前要提前做好財務決算的準備工作,及時清理應收款項,盤點各項資產。提前同各部門協調,能在當年處理的費用一定要當年處理,在以免年終決算后影響當年的績效考核和來年考核指標的'確定。
(七)在年終決算后,協助集團領導和相關部門做好各子公司的經營業績指標考核工作。
(八)加強資金管理,統一調配,根據集團總部及各公司的工作計劃安排和財務預算,科學合理地調控使用好各項資金,充分發揮資金利用效率,保證集團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九)在會計人員管理方面,結合本集團公司財務工作的實際,以更好的做好財務工作為目標,進一步明確各會計人員的崗位職責,真正發揮核算、監督、管理的職能。加強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注重工作效率,提高會計人員的整體核算水平,引導財務人員加強稅收政策法規的研究和學習,加強與稅務部門各項工作的聯系和協調,通過合理利用相關優惠政策為集團增加效益。
(十)在原有財務制度的基礎上,根據集團公司財務核算的新要求,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嚴格財務人員核算管理,制定完善的內部財務規章制度,使財務工作有一個更加規范、完善的制度環境。加強對票務、現金的監管力度,堵住漏洞,保證資金安全,定期對各子公司各項財務工作進行自檢,盡量減少財務工作的錯誤和漏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總之,財務中心將嚴格遵守財經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當好家理好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全面、細致、及時地為領導及相關部門提供翔實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依據,為集團公司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細則4
一、現金的日常管理
(一)出納人員負責公司的現金收支與保管、銀行存款的結算與核對工作、現金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工作。
(二)當天發生的現金收支,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無故拖延。
(三)庫存現金實行限額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開支核定,初定為20000元。日現金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送存銀行,以保證現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額,不足部分應及時補足。
(四)庫存現金應做到日清月結,由財務主管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并記錄,做到賬實相符。
(五)出納人員對銀行存款余額應做到心中有數,不得簽發空頭支票或簽發與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
(六)銀行存款要及時對賬,盡量做到賬賬相符;月底按時與銀行對賬,打印對賬單。
二、現金的收入管理
(一)各種收入都應由出納集中辦理,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出具收款憑證。
(二)收款開具,一式三聯,其中一聯給客戶,一聯留存,另一聯交會計入賬。
(三)凡屬于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都要入賬。
(四)收到現金或支票應及時交存銀行。
(五)收到貨款,約定時間給銷售內勤和財務相關人員,及時記錄往來明細賬。
三、現金支出管理
(一)支付款項按公司財務制度執行,分現金支付和銀行轉賬兩種方式,銀行轉賬分對公和對私兩種方式,要求無論對私或者對公,必須要有最后一手領導簽字,可過后補簽字。
(二)付款應從庫存現金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原則上不得從當天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簽發應有出納員、會計負責人、公司領導三人簽章,不得簽發空白支票;支票簽發后,除登記銀行帳外,還要登記支票領用簿,以便查詢。
(四)出納人員應根據手續齊全、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支付款項;如無正當理由不得無故拒付、延付;款項支付后,應在付款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或“轉賬付訖”,并打印“回單”通知相關部門,以免重復付款。
四、現金盤點制度
(一)盤點前,應由出納將現金集中起來存入柜。
(二)盤點金額與現金日記賬金額進行核對,如有差異,應查明原因,并做出記錄或適當調整。
(三)若有沖抵現金的借條、未做報銷的原始單據,應在約定時間內及時沖帳、報賬。
五、檢查與監督
(一)每天下班之前,主管人員負責監督清點現金余額工作,包括帶走現金數量,并做好記錄。
(二)主管人員定期安排監督檢查賬實是否相符,每周一次,并做好記錄。
(三)主管人員定期檢查對公或者對私匯款憑據,并且做好記錄,檢查時存款回單與短信提醒結合起來,做到零漏洞,保證現金真實入賬。
六、獎罰規定
(一)盤點工作按期執行,如未執行或執行不好,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10-50元。如月度執行較好,給予1-5級獎勵。
(二)如發現現金丟失或者漏記,根據情節嚴重情況,罰款10-5000元。如季度執行較好,給予3-5級獎勵。
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細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司管理中心財務管理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記載、反映公司財務狀況,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資料,結合公司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政府財務管理規定》等有關財務法規、制度制定。
第三條本規定目標:
1、建立和完善符合現代管理要求的、科學的內部決策機制、執行機制、監督機制,確保公司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
2、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保護單位資金和財產的安全、完整。
3、規范單位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可靠、完整。
4、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第二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貨幣是指單位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五條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1、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及財務專用章。
2、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六條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對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法的業務,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第七條單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應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設賬外賬。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八條財務應當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的管理,核定的庫存限額不得超過1000元,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交存銀行。
第九條必須在《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一律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F金的使用范圍包括:職工工資、津貼、個人勞務報酬、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等各類獎金、對職工個人發放的勞保、福利支出、出差人員攜帶的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條應當加強現金的.管理,明確收付款等各個環節中出納人員與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
第十一條現金收入應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單位自身的支出,不得坐支現金。
第十二條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F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出納人員要認真記載現金日記賬,并與會計核對總分類賬,保證賬賬、賬款相符,不得白條抵庫和挪用現金。
第四章銀行存款管理
第十三條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在銀行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
第十四條單位除了按規定留存的庫存現金以外,所有貨幣資金都必須存入銀行,單位一切收付款項,除規定可用現金支付的部分外,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第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及時核對銀行賬戶,確保單位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相符,并于每月底記完賬后編制當月“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出納報告單”,一并裝訂在當月會計憑證中。對核對過程中發生的未達賬項,應查明原因。
第五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六條單位需要配置的固定資產應由需要部室編制計劃,做出預算,呈報領導審核、批準。
第十七條購置一般設備和專用設備數額較小的,由辦公室按照部門填制的經領導審批的《購置物品申請單》,統一負責采購。數額較大,應由三人以上采購小組或向社會公開招標,簽訂合同,擇優購置,增加透明度,建立有效的制約監督機制。
第十九條會計和保管都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及臺賬。對于固定資產的購進、發放要嚴格出入庫手續,必須做到賬賬、賬實相符。
第二十條各部室對領取或使用的固定資產或財產應以部室為單位造冊登記,要妥善保管使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發生丟失要查明原因。
第二十一條各部室需要維修、更換的固定資產,應由各部室負責人確認后,報領導審核同意后,再進行維修、更換。對確實不能使用和修復的固定資產,由各部室負責人及時提出意見,經領導審批后,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堅持每年對公司財產全面清查一次,并將清查結果及時報告領導。如發現財產丟失、損壞,要查明原因,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必要的處罰。對在清查中盤盈盤虧的財產,查明原因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按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第六章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三條低值易耗品的購入
1、購入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辦公室負責辦理。購入本著節約、實用、分批的原則,防止浪費和積壓。
2、所需的各種低值易耗品均由各部門做出計劃,須填寫《購置物品申請單》,由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由辦公室統一負責采購。
3、一次性購入金額、數量較大的物品,要簽訂購入合同,合同的'簽訂要通過總經理會議研究決定。
第二十四條低值易耗品的領用和管理
1、辦公室購入低值易耗品后應辦理入庫手續。保管人員根據發票清點實物,填寫“實物入庫單”一式兩份,一份自留登記入賬,一份隨發票報銷交財務。
2、部門領用耗品時,應填寫出庫單,經批準后,保管根據出庫單交付實物。
3、保管人員應建立實物明細賬,并根據實物入庫單、出庫單登記賬薄。
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細則6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原始憑證管理,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如: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二、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三、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
四、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五、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據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六、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七、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八、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公司主管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
九、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_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十、對應收帳款,每月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十一、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十二、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
十三、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十四、企業對存放的各項產品必須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發現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等要及時進行處理,確保財產物資賬實相符和資金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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