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使用管理制度3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車使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車使用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1、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并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車輛是指本公司購置的所有公務車輛;以下所指的駕駛人須是持有合法的駕駛證的人員。
3、公司人事行政部為公司車輛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調配、保養、維修、年審、保險等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車輛的使用
4、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用車的,應事前向人事行政部提出派車申請,并在人事行政部填寫《用車登記表》,注明派車事由、用車時間、出車地點、預計公里數、等信息,人事行政部部依據業務的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流程進行有車登記的,人事行政部責人有權拒絕派車。
5、車輛出車期間需臨時改變計劃或增加派車任務的,亦須電話通知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車時后到人事行政部補簽《用車登記表》,交行政部存檔。
6、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的輕重緩急、請派先后順序,統籌安排,合理調配車輛使用,應遵循先遠后近,先外地后深圳的原則。
7、車輛駕駛人員按行政部安排領取車輛鑰匙及派車單,按時出車并如實填寫出車時間、地點和行駛里程,做好車輛使用記錄。
第三章、車輛的停放
8、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由人事行政部統一保存、管理,公務車輛在交車時,應將鑰匙行政部;車輛駕駛人員接公司安排,次日執行出車任務并早于公司人員上班時間的,可提前一天領取鑰匙。
9、未出車時,車輛應停放于公司辦公樓停車場,并將車門車窗鎖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則或車輛損毀、失竊的,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10、無論任何時間段,出車返回后,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公司辦公樓停車場,未經人事行政部同意,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存放或開出停車場私用。
第四章、費用管理
11、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費用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各部門、門店使用公司車輛需按正常程序進行。
12、燃油費用管理:
(1)公司所有車輛統一辦理油卡加油,一車一卡,公司車輛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執按月交財務部,財務部須每月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用油量進行核查。
(2)車輛辦理加油卡后,駕駛人員須在出車前到人事行政部登記領;
。3)駕駛人員領取加油卡外出丟失的,應自行承擔再次辦卡的費用;
卡內資金因丟失被盜用的,駕駛人員應按上一次加油完畢所打印單據的卡內所剩余額進行全額賠償。
13、維修保養費用管理:
。1)各類車輛按照各車的技術保養程序例行保養,新購車輛按說明書規定的要求進行保養;
(2)公司車輛的一般性保養工作,由駕駛人員視車輛情況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統籌安排;
。3)車輛修理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人事行政部責人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送修;
。4)車輛損壞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復的,由人事行政部統一采購并予以換修,以降低修車費用;
(5)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而急需修復和更換零件的,在不影響安全行車前提下,應將車輛駛回公司檢驗后送修;無法行駛時應先向董事長請示,根據實際情況送修,未經請示的修理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6)如因駕駛人員操作不當出現故障者,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決定駕駛人負擔比例。
第五章、事故處理
14、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并向人事行政部報告。
15、凡因違章、特別是無照駕駛及酒后駕車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不準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責。
16、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聯絡,人事行政部協助處理,并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17、因公務用車發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扣除保險理賠后的其他費用,由駕駛人員和公司共同承擔,承擔比例如下:
。1)我方車輛負全責時,駕駛人員承擔50%的費用;
。2)我方車輛負主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30%的費用;
。3)雙方車輛負同等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10%的費用;
(4)我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時,駕駛人員無須承擔任何費用。
。5)我方車輛無責任時,駕駛人員無須承擔任何費用。
18、凡發生意外事故的,除經濟處罰外還要以公司的凈損失(扣除保險理賠外)金額進行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1)一次事故凈損失大于30000元時,視為重大事故,駕駛人員停職停薪或調離崗位;
。2)一次事故凈損失5000—30000元時,視為大事故,對駕駛人員罰款50元并在公司大會上作出檢討;
。3)一次事故凈損失在5000元以下時,為小事故,駕駛人員在公司大會上檢討。
。4)發生連續兩次及以上大事故,或連續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將視為重大事故作出處理。
第六章、駕駛人員守則
19、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熟悉各項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20、駕駛人員必須具有駕照并隨身攜帶,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嚴禁將車輛交無證人員駕駛。
21、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駕駛人員平日應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22、駕駛人員必須隨時掌握車輛完好狀況,對各部件的磨損程度要準確掌握并及時匯報,對油、電路、剎車、轉向、傳動等關鍵部位要及時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更換零部件、加注機油等,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行。
23、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24、車內嚴禁吸煙,如有乘客需吸煙的,駕駛員應予以勸阻;
25、所有駕駛人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時間待命出車,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人事行政部請假,不能出勤時也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按程序辦理;若駕駛人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26、駕駛人員及副駕駛位置上人員在車輛行駛前必須系好安全帶,否則司機不得行駛。
27、駕駛人員應愛崗敬業、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
。1)做到禮貌用語,不得私自散布謠言、打聽消息、攻擊他人長短、宣泄私憤。
。2)不得打探領導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車上人員交談的內容。(3)對所接待客戶提出的問題,涉及到公司業務核心機密或公司領導私人信息的,應予以回避。
28、未經乘車人員同意,駕駛人員不得擅自打開音響和空調系統;空調使用應在當天氣溫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開啟。
29、夜間、大風、雨霧冰雪天氣情況下出車的,駕駛人員應檢查好車輛各部分機件和油、水、電路等車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在車況不佳的情況下出車;途中應嚴格控制車速,密切注意信號變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30、駕駛人員執行外派任務時臨時發生身體不適的,應將車輛平穩停在安全區域內,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續工作后,立即就近診療。
31、駕駛員執行出省外派任務時,單程距離超過100公里的,應在途中合理進行短暫休息,并檢查車況;單程距離超過200公里的,應每間隔1小時進行合理休息并檢查車況,嚴禁持續疲勞駕車。
第七章、相關獎懲
32、公司為所有專職司機設立安全無事故獎:
。1)安全無事故需滿足三個條件:沒有出現保險理賠;
公司沒有出資賠付;即便出險,但事故無責任。
。2)安全行車無事故連續累計滿一年的,獎勵1200元;
第二年連續全年無事故的,獎金再加200元;以此類推,連續累計無事故則每年加200元。
。3)期間若專職司機駕車出現意外事故,則累計全部歸零,重新開始計算。
33、公司駕駛人有以下情況者,一經核實,公司將給予處罰:
。1)未經批準出車者,處罰100元。
(2)未經批準將車交由他人駕駛者,處罰100元。
。3)酒后駕車但未發生事故者,處罰200元。
。4)未經批準將車停放規定點之外者,處罰50元。
34、駕駛人出車過程中所造成的.違章行為受到交警部門處罰的,公司將按以下比例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1)因公務用車的情況下:
①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谶`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③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燈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
(2)因私人事務或外單位人員用車的情況下:
、訇J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②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垴{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為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所有罰款費用由用車人承擔。
第八章、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對于公司以外人員用車的,盡可能的將本制度提前告知對方。
35、本制度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36、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公車使用管理制度2
一、車輛使用
1、本鄉的車輛為工作用車,納入管理的車輛為桑塔納、巡邏皮卡車、農業服務中心兩輛摩托車、林業工作站一輛摩托車,統一由辦公室負責調度并登記出車情況表,特殊情況出車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時補辦出車登記,辦公室要時刻掌握車輛動態,每天下午下班前將出車情況登記表上傳機關群,接受大家的監督。
2、禁止公車私用。未經主要領導批準,不準用公車去娛樂、渡假和辦私事等,需要用公務車離開境內辦事的.,也需主要領導批準。
二、鄉紀委負責對公車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對違反規定的個人,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較重或屢犯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全鄉通報批評。
三、車輛的管理
1、駕駛人在當天工作任務完成后,車應停放在車棚或鄉政府大院內,并及時將車鑰匙交回辦公室銷號登記,禁止車鑰匙在私人手中過夜包整夜。
2、車輛不得擅自外借或無證新手駕駛,違反規定出車擅自外借或無證新手駕駛而出事故的,按有關交通法規處理,一切責任和費用由用車人和該車駕駛人各負責任50%。
3、駕駛人應加強交規及業務知識學習,遵守交通規則,如果因違反交通規則或不文明駕駛而被罰款的,由其負責。
四、加油管理
因加油站不符合建設要求被查處,停止運營。我鄉指定加油站改為加油站,如遇公務用車(含鄉屬摩托車)需要加用燃料油,經鄉主要領導或指定的分管領導審批后,由鄉專門負責人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同時嚴格按照一車一油卡進行加油。
五、維修與保養
為保證行車安全,駕駛人應按有關規定檢查與保養車輛,發現故障及時報告辦公室進行登記,安排專人維修,確保安全使用。一般維修點定于靚車坊。
定點保險原則上為平安保險,上級有要求除外。
公車使用管理制度3
根據市委、市政府踐行群眾路線對公務用車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經局務會研究決定,制定如下公車使用管理制度。
一、車輛使用
1、本單位的車輛為工作用車,統一由單位辦公室負責調度并填寫派車單,通知出車。
2、各部門工作用車應提前告知單位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協調安排。
3、禁止公車私用;、喪、嫁、娶一律不準用公車;不準用公車接送子女上學、娛樂和辦私事等。確有特殊情況的,需經單位領導批準方可使用。
4、駕駛員要根據單位辦公室的安排,憑派車單出車(車輛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辦公室)。無派車單出車的,按公車私用論處(特殊情況出車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時補辦出車手續)。
5、本派車單由申請用車部門填寫后送單位辦公室簽字確認后交指定駕駛員,駕駛員憑此單出車,收車后由駕駛員及時交回單位辦公室存檔。
二、車輛的管理
1、駕駛員平時要保持車輛良好狀態,無特殊原因按時上下班,保證按時出車。無工作用車時,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地點。
2、駕駛員憑派車單每月向車輛主管核實里程,由車輛主管負責核算報銷汽油費、高速費、過橋費等其他費用。
3、駕駛員要嚴格執行交通有關法規,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帶故障行車,嚴禁超載人員,不得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
4、駕駛員要確保車輛行駛安全,提高警惕,做到無事故。
5、雙休日、節假日、晚上按規定將車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雙休日、節假日應將車鑰匙統一交給車輛主管保管。
6、車輛需要維修保養的,實行定點維修保養。維修必須到定點維修部維修(除外出用車等特殊情況外),維修保養時駕駛員要向單位辦公室和車輛主管報告,經單位領導同意后維修。維修后將維修發票、維修清單(需有駕駛員簽字認可)報車輛主管,由車輛主管負責維修費用報銷事宜。
三、獎懲
1、公車私用經發現查實,當事人個人承擔機械磨損費,燃料費、過路費、過橋費等相關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2、駕駛員未按規定地點停放車輛或擅自將車輛錯給他人造成車輛失盜或損壞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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