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體系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桑韵率切【帋痛蠹艺淼馁|量體系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質量體系管理制度1
1.0目的
對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予以控制,確保在使用時可獲得有關版本的適用體系文
件。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控制。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對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評審和批準。
3.2管理者代表負責對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總體控制。
3.3辦公室負責組織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建立、整理、發放、使用、保管以及更改控制。
3.4各部門負責管理本部門持有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并確保體系文件的有效使用。
4.0 過程識別
5.0 行為準則
a)文件應清晰,便于識別,發布前得到批準;
b)外來文件應識別并控制其發放;
c)使用文件場所都應得到相關文件的有效版本;
d)對作廢文件做出標識或隔離,防止非預期使用;
e)手冊(含程序)發布或換版時應先評審、批準后發布;
f)文件現行及更改狀態確?勺R別.
6.0 程序
6.1 文件分類
6.1.1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包含手冊、管理制度、技術文件、質量記錄表式等由辦公室負責組織編寫、修改和管理;
6.1.2 行政管理文件包括外來文件和本公司文件由辦公室報批并控制分發.
6.2 文件編目及標識
6.2.1 為確保文件的唯一性,公司做出規定:
a)質量手冊:鄭州-yx-20xx表示:××市××公司質量手冊20xx年版.每頁a-0表示a版第0次修改.
b)質量記錄:jl-8.3-01表示質量手冊中第8.3不合格的控制要素中第一個記錄.
6.3 文件控制
-編制文件應收集企業背景資料并按iso9000系列標準要求編審;
-所有支持體系過程的文件發布前得到批準,確保適應性;
-文件發放由主管部門登記編號并用分發/回收記錄控制發放;
-文件印制或復印應確保清晰、易于辨別,并注明其版本或修訂狀態;
-手冊管理執行質量手冊管理規定;
-主管部門擬列文件總清單,便于檢索和控制文件有效性;
-文件發放時在可能情況下及時收回作廢/失效文件,包括圖紙,確保使用場所持有文件的`唯一性和有效性;
-用于參改的作廢文件或備用文件做出標識或單獨存放.
6.4 文件更改
6.4.1 質量手冊程序修改,由主管部門填寫《文件更改申請單》任管理者代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手冊修改量大可采取換頁、修改頁數超過三分之一應重新換版印發.換版應評審后由總經理批準.
6.4.2 技術文件、管理文件更改和換文由管理者代表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如需改換文件修改部門,該部門應獲得文件編制的原背景資料.
6.5 文件使用與保管
1)文件領用時,領用人應在分發記錄上簽字;
2)文件分發范圍由主管領導審批;
3)文件使用中不得損壞、亂涂或私自修改,保證文件清晰易于識別;
4)妥善保管文件,放在通風、干燥、安全的地方;
5)文件可以是書面,如有條件也可使用電子媒體,但注意留有備份;
6)文件作廢銷毀應有管理者代表批準.
7.0 相關文件
7.1 記錄控制程序
7.2 管理策劃控制程序
7.3 產品實現策劃(施工組織設計)管理程序
8.0 記錄
8.1 文件發放回收記錄
8.2 部門要控文件清單
8.3 文件更修改申請單
質量體系管理制度2
1.0目的
確保現場所使用的文件和資料都是現行有效的,防止誤用失效或作廢的文件和資料。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質量體系所形成的文件和資料。
3.0職責
3.1行政部是文件和資料的歸口管理部門。
3.2各部門(管理處)負責本部門(管理處)所使用文件和資料的管理。
4.0工作程序
4.1文件和資料的分類
4.1.1質量體系文件(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文件、質量記錄)
4.1.2外來文件(國家有關物業管理行業的法規、條例、通知、來往單位文件等)
4.1.3其它資料(業主檔案資料、書刊、聲像類、專業性資料等)
4.2文件和資料的編號
按《文件和資料的編號規則》執行。
4.3文件和資料的受控狀態
4.3.1質量手冊分為受控和非受控兩種,受控文件和資料在第一頁加蓋'受控文件'印章,注明受控號,非受控文件一般只進行編號。
4.3.2質量體系文件均為受控文件,加蓋'受控文件'印章。
4.3.3質量記錄除原版文件應加蓋受控章留存外,其它現場使用的可不蓋受控章。
4.4文件和資料的編寫、審批
質量體系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組織相關部門編寫;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或物業管理公司經理審批;作業文件由主管領導組織改編、編寫,管理者代表或物業管理公司經理審批。
4.5文件和資料的發布
4.5.1受控文件發放由行政部確定分發部門和數量,領用人在《文件和資料領用簽收表》上簽名,領取注有受控號和加蓋'受控文件'印章的文件和資料。
4.5.2使用部門受控文件如有丟失,可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和理由,管理者代表批準后,重新發放,注明丟失的原因;破損的.以舊換新。
4.6文件和資料的更改
4.6.1文件和資料更改時,由提出部門人員填寫《文件和資料更改申請單》,審核批準由原審批人進行,當原審批人不在職時可由接替其崗位的人員審批。文件資料的更改,增刪在《文件和資料更改申請單編號與摘要登記表》中要有記載匯總。
4.6.2文件和資料更改審批通過后,由行政部實施,資料管理員按《文件和資料領用簽收表》的名單,到領用了需改文件的人員處更改。手寫更改文件和資料在更改處簽上更改人姓名、日期及更改狀態方才有效;若發放換頁、換版后的新文件,應同時收回作廢的舊文件和資料,并留下記錄。
4.7文件和資料的管理
4.7.1文件和資料經編、審、批簽名后,原件交管理者代表歸檔,列入《質量文件清單》受控。
4.7.2各部門保管的文件和資料要求建立《質量文件清單》受控。
4.7.3借閱文件和資料(原件一律不能外借)時,登記在《借閱登記簿》上,按規定的時間歸還。
4.7.4其它文件資料的管理參見《文書、檔案、資料管理辦法》。
4.8文件和資料的換版與作廢
4.8.1文件和資料每版更改不超過五次,修改次數號用'正'字的筆劃數表示,'一'表示第一次更改,'t'表示二次更改……'正'表示第五次更改,若1次更改內容較多也可換版。版本號用a、b、c……表示,a表示第1版,以此類推。
4.8.2作廢的文件和資料由行政部按《文件和資料領用簽收表》及時收回并記錄,立即蓋上'作廢'印章,統一銷毀。為積累知識或涉及法律需要的作廢文件和資料,在第一頁上蓋上'保留資料'印章方可留用。
5.0支持性文件
5.1 《文件和資料的編號規則》
5.2 《文書、檔案、資料管理辦法》
6.0相關記錄
6.1《文件和資料領用簽收表》
6.2《文件和資料更改申請表》
6.3《質量文件清單》
6.4《借閱登記簿》
6.5《文件和資料更改申請單編號與摘要登記表》
質量體系管理制度3
1.0目的
確保物業公司選擇的分供方能提供滿足合同要求的物資和服務。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相關部門采購物資時,對物資供應商(即分供方)和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分承包方的選擇。
3.0職責
3.1行政部組織對分供方和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分承包方進行資格審查、質量審查和檔案的建立及管理。
3.2物業管理公司經理負責批準確定合格分供方與分承包方名單,并由經理或其指定人員簽署采購或分包合同。
4.0工作程序
4.1物資供應商的選擇和評審
4.1.1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a)必須有合格的營業執照,
b)供應商提供商品的價格,
c)供應的物資必須能保證符合所需物資的型號、規格、質量要求等。
4.1.2各部門(管理處)應擬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若干家供應商,對其評審等從以下幾方面進行:
a)供應商的資質,信譽情況,
b)供應商的品牌,
c)產品樣品的評審,
d)對比類似產品使用的歷史情況,
e)對比類似產品的試驗結果,
f)供應商售后服務狀況等。
4.1.1行政部對評審結果進行記錄,并將兩個以上入選的供應商評審記錄報物業管理公司經理確認批準,形成《分供方評審表》。
4.1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包括外協加工及制作)分承包方的選擇和評審
4.2.1分承包方的資格要求
a)有合格的營業執照,
b)提供的服務能滿足本公司管理和質量要求,
c)在達到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價格適宜。
4.2.2行政部擬定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若干家分承包方,會同相關部門或人員對其進行初審,內容包括:
a)分承包方的資質,信譽情況,
b)分承包方的質量保證體系資料(如有),
c)分承包方的技術力量、人員素質。
d)價格,
e)有無服務方面的承諾等。
4.2.3行政部對評審結果進行記錄,入選的分承包方評審記錄由管理者代表確認以后,報物業管理公司經理批準。
4.2.4所有經評估合格的供應方都應列入《合格分供方一覽表》中,該名單由物業管理公司經理批準。
4.2.5工程發包由物業管理公司經理負責,應注意:
a)工程發包應嚴格按照投標或定向議標程序和相關規定進行,
b)對方提供的業績及榮譽資料必須進行驗證考查作出評審,
c)建安工程合同除應有明確的工程范圍、工期、質量標準、竣工時間外,還必須明確取費等級、材料設備供應責任、工程造價核定及撥款結算的規定等。
a)由相關部門起草合同的文本,按《采購與分包合同、協議簽定程序的有關規定》核準。
4.1對分供方的詢價控制參見《工程發包、采購、外協加工的.詢價制度》
4.2合格分供方的年度復審
4.4.1物業管理公司經理每年12月組織對合格供應商和合同期在1年以上的合格分承包方進行一次年度復審,審核內容包括:
a)過去一年分供方的業績,
b)過去一年供應的物資質量狀況/分承包服務的質量管理狀況,
c)各部門對相關分供方工作的檢查和評定記錄,
d)本公司于其在以往的采購活動中未發現過嚴重質量問題糾紛。
(注:提供一次性服務的分供方無需進行該項目復審)
4.4.2凡在評審中確定沒有達到合同要求的分承包方,經物業管理公司經理批準,以下列方式處理:
a)取消其合格分供方資格,
b)要求其限期整改,對未能在限期內改進的,終止承包合同,取消其合格分承包方資格。
4.4.3行政部建立合格分供方檔案,并將《合格分供方一覽表》按受控文件的方式發放到管理者代表和相關部門。合格分供方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分供方提供初審時的資料,
b)供應商的產品介紹或說明/分承包方年度復審記錄,
c)分供方提供的其他資料。
5.0相關文件
5.1《工程發包、采購、外協加工的詢價制度》
5.1《采購與分包合同、協議簽定程序的有關規定》
6.0相關記錄
6.1《分供方評審表》
6.2《合格分供方一覽表》
質量體系管理制度4
1.0目的
通過分析不合格產生和潛在的原因,制訂并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以消除造成實際或潛在不合格的原因。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日常服務過程中發生的服務質量不合格、內部質量審核、管理評審和第三方審核機構中提出的不合格的處理。
3.0職責
3.1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對重大服務質量問題和管理評審中提出的糾正和預防措施的跟蹤和驗證。
3.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對需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問題制定方案并監督實施,對處理結果進行跟蹤和驗證。行政部對各部門制定和實施的糾正和預防措施要進行監督和檢查。
4.0工作程序
4.1 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提出
4.1.1針對以下情況應考慮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
4.1.1.1出現重大的服務不合格見《不合格品/服務控制程序》;
4.1.1.2日常服務過程中重復出現的相似特性的不合格;
4.1.1.3征詢、調查、檢查中發現的重復出現或影響惡劣的服務過程的不合格;
4.1.1.4用戶提出的不合格見《處理客戶投訴的工作流程》;
4.1.1.5內部質量審核、管理評審或第三方機構審核中提出的不合格;
4.1.1.6任何不符和質量文件或gb/t19001-20xx:iso9001-20xx標準的情況;
4.1.1.7發現的潛在不合格。
4.1.2各部門人員均可根據上述情況提出應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問題。
4.2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應用
4.2.1各部門之間依據4.1.1條款的內容隨時都可以書面形式簽發《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對提出的不合格項,應在報告中進行描述。
4.2.2《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的簽發
4.2.2.1管理評審中提出的不合格由管理者代表簽發《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
4.2.2.2內部質量審核中的不合格由內審員簽發《內審不合格報告》。
4.2.2.3服務過程中的不合格或用戶提出的不合格屬部門行政權限范圍以內能解決的,由責任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簽發《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超越責任部門權限以外或涉及到其他部門的,應提交管理者代表簽發《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
4.2.2.4第三方機構審核中提出的不合格由該機構審核員簽發《不合格報告》。
4.2.2.5征詢、調查和檢查活動中發現的不合格,由該項活動的'負責人簽發《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
4.2.3糾正措施
4.2.3.1實施的責任部門,應對報告中提出質量問題進行分析,查明發生不合格的原因,提出防止問題再發生具體措施和完成期限,填寫在《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的相關欄目。
4.2.3.2由部門主管提出的糾正措施方案或重大的質量問題和管理評審中提出的不合格制定的糾正措施方案應報經理審批后實施。
4.2.4預防措施
4.2.4.1各部門根據公司內部或外部的消息,如對服務過程有影響的信息及反饋信息(如審核結果、服務報告、用戶意見調查、投訴記錄等)分析潛在不合格的原因,并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組織人員填寫《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4.2.4.2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對預防措施的監督實施和驗證,具體監督驗證工作由行政部實施。如預防措施實施有效,應納入質量體系文件。
4.2.5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簽發人負責對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進行驗證,以確定其是否執行和有效。當有客觀證據證實糾正或預防措施已經完成并且是有效的,《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即予以關閉;若糾正和預防措施尚未完成或沒有實際效果,簽發人應組織有關人員進一步深入分析原因,重新制定措施,確定完成日期。
4.3《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由發出部門和行政部各保存一份。必要時管理者代表可保留一份。
4.4當糾正和預防措施引起質量體系文件更改時,則由各相關部門將更改內容納入相應的體系文件中,按《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要求審批后實施。
5.0相關文件
5.1 《不合格品/服務控制程序》
5.2 《文件和資料的控制程序》
5.3 《處理客戶投訴的工作流程》
6.0相關記錄
6.1 《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
6.2 《內審不合格報告》
質量體系管理制度5
1.0目的
通過內部質量審核,驗證質量體系文件的實施效果以及各項質量活動是否符合質量體系要求,確保質量體系的有效性。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本公司的內部質量體系審核。
3.0職責
3.1管理者代表負責內部質量體系審核工作的組織,任命內審組長和審核員組成的審核組,批準《內部質量審核計劃》、《內部質量審核報告》。
3.2內審組長負責《內部質量審核計劃》的編制和審核工作的領導,及與受審核部門關系的協調,編寫《內部質量審核報告》。
3.3審核員負責編制《內審檢查表》,進行現場審核,簽發《內審不合格報告》。
3.4行政部負責內部質量審核的具體實施。
4.0工作程序
4.1審核的頻次
內部質量審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需要時,可隨時安排局部或全局的審核。
4.2審核的準備
4.2.1審核前,管理者代表負責任命內審組長,確定審核組成員。內審員應具備資格證書,并與被審核的部門無直接的責任關系。
4.2.2制定內審實施計劃
內審組長制定《內部質量審核計劃》,經管理者代表批準后執行,其內容包括:
a)審核的目的和范圍,
b)審核的依據,
c)審核組成員名單,
d)審核的'日程安排。
4.2.3審核組預備會議
內審組長召集審核員召開審核組的預備會,向審核員明確審核的目的和范圍,簡要介紹受審核部門情況后,研究和商定審核的策略、落實分工、確定審核的日程安排,并規定審核紀律和內審員應注意的事項。
4.2.4發放內審計劃
審核組應以書面的形式提前5天將內審計劃發放到受審核部門、人員。
4.2.5準備并收閱工作文件
審核員進行審核工作前,應事先備齊下列表格、文件和資料:
a)審核日程安排表和任務分配表,
b)《內審檢查表》、《內審不合格報告》,
c)質量手冊和與受審核部門的質量活動有關的程序文件、工作規程、上一次內審發出的《內審不合格報告》等。
4.2.6編制《內審檢查表》
審核員根據收集到的文件和資料編寫《內審檢查表》。
4.3審核實施
4.3.1首次會議
內審組長召開首次會議,審核組成員和受審核部門負責人及主要陪同人員參加。
4.3.2現場審核
a)內審員按照內審計劃和編好的《內審檢查表》到現場通過觀察、詢問、查閱文件和有關記錄等方式收集證據,
b)對發現的不合格項,經受審核部門、人員確認后,填寫《內審不合格報告》,
c)內審組長負責對審核的全過程進行控制。
4.3.3匯總、整理《內審不合格報告》
內審組長組織討論審核結果,確定不合格項,并與被審核部門交換意見后,填寫《質量體系內審不合格項目分布表》。
4.3.4未次會議
審核工作完成后,內審組長主持召開未次會議,向管理者代表和受審核部門宣布審核結果,同時接受和回答受審部門提出的問題。
4.3.5《內審不合格報告》由審核員簽發,受審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
4.3.6編寫審核報告
《內部質量審核報告》由內審組長編寫,保證其具有正確性和完整性,并交管理者代表審批。
4.4責任部門根據《內審不合格報告》要求制定和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限期糾正,內審組長負責按《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實施。
4.5《內部質量審核報告》由行政部發給各個受審核部門、人員。內部質量審核工作中形成的記錄和報告由行政部歸檔保存,保存期為3年。
5.0相關文件
5.1《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6.0相關記錄
6.1《內審檢查表》
6.2《質量體系內審不合格項目分布表》
6.3《內審不合格報告》
7.0附錄
7.1《內部質量審核計劃》
7.2《內部質量審核報告》
質量體系管理制度6
1.0目的
通過對進貨檢驗的控制,防止未經驗證及不合格的物資投入使用,以確保公司提供服務的質量。
2.0適用范圍
對所采購物資的入庫驗證。
3.0職責
由提出申請的部門主管負責驗收,或由行政部人員驗收,行政部主管負責監督。
4.0工作程序
4.1依據審批后的《采購申請單》或《采購計劃》對所采購回的物資進行入庫檢驗。
4.2批量采購回的物品數量少于10個全檢,11-50抽檢10個,51-100抽15個,101-200抽20個,200個以上抽檢10%,500件以上抽檢5%。
4.3驗證根據情況可采用核對數量、外觀檢查、樣板核對和合格證檢查等方式進行。對涉及安全性能的產品如電器類、水暖器材、消防用具類、化工原料必須要有合格證;對小五金類、絕緣材料類、標準件類和其他雜項類應核對規格、型號和數量與采購文件是否一致,外觀和包裝有無破損等。
4.4驗證合格由驗證人在《材料入庫驗收單》上進行記錄,對驗收中發現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服務的控制程序》執行。
4.5對急需使用的來不及檢驗的物品,由行政部主管或管理處主任或其授權人員簽名后,可予以緊急放行。放行部分要由庫管員注明數量、批號,并要有明確標識,以便一但發現問題時可以返回。沒有放行的部分按常規進行檢驗。
4.1對外協加工及制作的產品要經過檢驗合格后方使用,并將檢驗結果作出記錄。
4.2對外購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應根據使用條件及要求進行檢驗,并作出記錄,對4.6、4.7條款,產品的驗收是以相關的`要求進行(如制作圖樣、書面要求、說明書、采購協等)
4.3對分供方提供服務項目、工程項目的初始驗證。
4.3.1當分供方提供服務時,根據雙方協議內容及對其提供的條件及資料進行驗證(如配備設備、人員素質、工程材料等),此驗證是指服務/工程項目開始前進場的條件的驗證。
4.3.2若分供方提供的服務項目有階段性時,則對每一階段開始前進行驗證,以確保各階段的有效銜接。
4.3.3若對驗證符合要求時,才能通知對方開始服務/工程項目。
4.3.4若對驗證方不合要求時,應通知對方不能開工,直至滿足條件為止。
4.4對所有以上的檢驗作出記錄并保存。
5.0相關文件
5.1 《不合格品/服務的控制程序》
6.0相關記錄
6.1 《采購申請單》
6.2 《材料入庫驗收單》
6.3 《采購計劃》
6.4 《材料入庫驗收單》
質量體系管理制度7
1.0目的
規范質量體系文件和資料的管理,確保質量體系文件和資料使用的有效性。
2.0適用范圍
適用與質量體系文件、相關外來文件的管理。
3.0職責
品質拓展部負責質量體系文件和資料的管理。
4.0要點和實施
4.1質量體系文件的編寫、審核、批準、發布、發放按《質量體系文件編制標準作業規程》執行。
4.2質量體系文件的使用。
4.2.1品質/拓展部應確保凡授權范圍內的人員均能及時得到有效版本的文件。
4.2.2各部門及所有工作人員應確保不持有、不使用作廢/失效的文件。
4.2.3文件的持有部門和持有人員不得將持有的文件轉借、復印或作非授權的涂改。
4.3質量體系文件的保管。
4.3.1文件的保管環境應適宜于防止文件的丟失、損壞和涂改。
4.3.2文件保管方法應便于存取查閱。
4.3.3應保持文件夾的完整、齊全。
4.3.4文件的持有部門或持有人員應持有經批準的帶現行更改狀況的有效文件的清單,以便于了解文件變動的情況和檢索。
4.4質量體系文件更改的控制。
4.4.1文件的更改必須由文件的原編寫部門負責填寫相關表格,經文件原審核人和批準人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更改。若原審核人、批準人發生變動,則應由其職務的接任人負責審核、批準。文件更改的內容由文件原編寫部門擬定。
4.4.2文件更改應由品質/拓展部通知的形式發布,以使文件夾的持有部門和持有人了解文件的更改內容和更改后的標識。
4.4.3通知僅下達給公司持有該文件受控文本的部門和人員進行更改,但程序文件和質量手冊換版時,則應將換版后的文件送達第三方認證機構。
4.4.4問更改的方式。
文件更改的方式在《文件更改申請表》上予以規定,并且由品質/拓展部進行。更改的方式可以采用劃改、換頁或換版的方式進行,但劃改時,應能辨認更改前的內容。
4.4.5文件更改的標識和記錄
文件更改后應在文件的版本標識、修改狀態標識上予以識別,在文件更改記錄上及時予以記錄,以便核對、識別。
4.4.6文件的換版。下列情況之一,文件應予以換版:
(1)同一文件多次更改(如同一文件已更改5次以上)時;
(2)同一文件一次更改內容較多時。
4.5作廢/失效質量體系文件處置。
4.5.1品質/拓展部應在更換新頁或新版的同時,撤回舊頁或舊版本文件。
4.5.2撤出的.舊頁或舊版本文件,品質/拓展部資料管理員應在《作廢/失效文件清單》上予以記錄,并在每頁上加蓋藍色“作廢”或“失效”印章。
4.5.3作廢/失效文件在適當的時間(如一年)集中銷毀的方式應考慮方便、適用、可行。銷毀前在《作廢/失效文件清單》上予以記錄。
4.5.4留作資料以供法律/累計知識需要的作廢文件,應經管理者代表同意,并在其每頁上加蓋藍色“參考”印章。
4.6外來文件的管理。
4.6.1外來文件包括:
(1)本行業強制執行的法律、法規、條例;
(2)本公司選定執行的國家或行業標準;
(3)業主或其他單位提供的有關物業管理的來文、來函。
4.6.2屬于本程序前條的第1、2項的外來文件一律應處于受控狀態,既在其封面或首頁上加蓋藍色“受控文件”的印章。需分發的,還應編號并辦理發放簽收。
4.6.3對于外來文件,品質/拓展部資料管理員應建立收/發臺帳,以便追溯其來源和分布。
4.7文件的歸檔。
4.7.1質量體系文件和外來文件一律應歸檔。
4.7.2歸檔文件一律為正本且不加蓋受控狀態標識和編號(外來文件除外)。
4.7.3文件的發布、更改、處理的相關表格應隨正本一起歸檔。
4.7.4文件的更改通知、更改換頁、換版的文件一律歸檔。
4.7.5品質/拓展部應按本規程文件更改條款規定,對歸檔文件實施更改。但原歸檔文件不撤出,僅加蓋“作廢”或“參考”藍色印章。
4.8文件的補發按《質量體系文件編制標準作業規程》的相關規定執行。
4.9質量體系文件的借閱。
4.9.1公司外部人員需借閱文件時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是公司的服務對象;
(2)是公司的主管上級;
(3)是公司的承包方;
(4)按法律、法規或合同規定提供借閱的需方。
4.9.2公司可以借閱的文件應不涉及公司人事、商業和技術機密,但上款第4項的除外。
4.10人員離開公司或工作崗位發生變化時,品質/拓展部負責回收所發文件,并在文件發放簽收-記錄中注明回收原因和時間。
4.11公開文件的控制。
4.11.1凡公開的文件如向業主或住戶提交或發布的程序、手冊、規定、收費標準等均屬受控文件范圍。
4.11.2凡公開的文件均應注明文件編碼、版本號、生效日期。
4.11.3負責實施公開文件的部門應指定專業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4.11.4凡公開的文件夾發生更改時,應以原公開的形式,在原發放或公布的范圍內今年性更改,以便更改的內容為業主或住戶所了解。
4.11.5凡張貼于公司內部的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包括公開張貼文件其中的部分(外來文件除外),均應標明文件編碼、版本號并加蓋“受控文件”印章。
4.12品質/拓展部負責保存文件和資料管理形成的全套記錄,各部門或文件持有人負責保存持有的記錄,保存期為3年。
5.0記錄
5.1《文件銷毀申請表》文件編碼:
6.0相關支持文件。
質量體系管理制度8
1目的
本程序規定了管理評審的要求,以保證管理評審及有效運作。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總經理、或以總經理的名義對質量體系的評審。
3相關文件
3.1《質量手冊》管理職責
3.2質量記錄的管理程序
3.3內部質量審核程序
3.4糾正和預防措施
4職責
4.1總經理確定管理評審時間,主持管理評審會議及批準管理評審報告。
4.2管理者代表負責制定管理評審的計劃、會議日程及管理評審報告,經理部負責對管理評審中糾正措施的跟蹤和驗證。
4.3各部門經理參加管理評審會議,并負責執行管理評審提出的有關本部門的糾正措施。
5實施程序
5.1評審頻度安排
5.1.1管理層對質量體系的評審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年度評審安排在每年第一季度,由總經理確定評審的具體日期。
5.1.2如果質量體系發生重大變化或出現特殊情況,總經理可隨時召集管理層進行非定期的評審。
5.2評審內容
5.2.1管理評審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公司組織機構,人員和資源是否合適。
b.公司質量方針是否合適,質量目標是否明確、實際。
c.物業管理和向用戶所提供的.服務質量是否滿足規定的要求。
d.客戶反饋的信息。
e.內部質量審核結果。
f.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的有效性。
g.質量體系是否適合。
5.3管理評審會議日程
5.3.1管理評審以會議的形式進行,由管理者代表準備的管理評審會議材料、計劃應至少包括5.2中提及的評審內容,會議日程由總經理審批并由管理者代表提前一周分發給會議參加人員。經理部為管理評審作會議準備。
5.4管理評審會議
5.4.1管理評審會議由總經理或由其指定的代表人員主持,參加人員應至少包括管理者代表、各業務部門經理,缺席的部門經理不得超過兩名,總經理、管理者代表和經理部經理不得缺席。
5.4.2參加人員根據會議日程對評審內容逐項評審,最終給出評審結果,經理部負責做好會議記錄。
5.5管理評審報告
5.5.1管理者代表根據會議記錄編寫評審報告,經總經理審批,由管理者代表分發給會議參加人員及缺席的部門經理,管理評審報告由經理部歸檔保管。
5.6管理評審后續工作
5.6.1管理評審中需采取糾正措施的,參照公司管理程序cpm-op-037'糾正和預防措施'執行。
6質量記錄
6.1'管理評審報告'保存期二年
6.2'管理評審計劃'
6.3'管理評審記錄'
6.4'糾正和預防措施計劃表'
質量體系管理制度9
1.目的
建立文件與資料管理制度,規范質量體系文件的起草、修訂、審核、批準、分發、保管,以及修改、撤銷、替換、銷毀的管理,確保文件的有效性和適宜性。
2.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3號)》及附錄。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質量體系文件的起草、修訂、審核、批準、分發、保管,以及修改、撤銷、替換、銷毀等。
4.職責
4.1質量管理部負責組織制訂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并指導、監督文件的執行;
4.2文件使用部門、人員嚴格按本制度進行文件的'使用。
5.內容
5.1公司質量體系文件由質量管理制度、部門及崗位職責、操作規程、進貨評審、內審等組成;
5.2編制質量管理文件時遵循以下原則:
5.2.1合法性原則:質量管理文件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部門規章和有關政策;
5.2.2實用性原則:與企業經營規模、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相適應,與企業組織機構、人員崗位設置、設施設備、計算機系統的設置相吻合,與企業經營和質量控制的實際流程一致、實用;
5.2.3高效性原則:在合法及實用原則前提下,管理要求適當高法定標準,采用先進科學的管理辦法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推動企業不斷改進和提高;
5.2.4強制性原則:提供必要的人力、財力、物力和措施,有必要的獎懲措施和辦
質量體系管理制度10
1.目的
對小區(大廈)出入口進行有效控制,維護管理服務區域的正常秩序。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3.職責
職務/崗位工作內容
部門負責人負責出入口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導、監督和檢查。
安全主管/主辦負責出入口安全工作的具體組織、落實、培訓考核。
安全班長負責出入口安全工作的巡查及監督。
安全管理員負責出入口安全工作的具體實施。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 對普通來訪人員的管理
4.1.1 各管理處根據各自物業的特點,在確保管理服務區域安全的情況下,可選擇以下對普通來訪人員的管理辦法:
a.凡進入封閉或半封閉式管理服務區域的來訪者,必須問明其來意,并與業主(用戶)取得聯系,經業主(用戶)同意,并在《來訪人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后方可讓其進入。離開時,封閉式管理服務區域需登記離去時間,半封閉式管理服務區域可根據情況不做記錄。
b.對開放式管理的管理服務區域的來訪者,可不登記,但安全員及控制中心必須密切注意其行為,對行跡可疑的人員,安全員要及時采取妥善的方法進行盤問、控制,確保轄區安全。
4.1.2 禁止所有推銷、收廢品、發廣告及無明確探訪對象的外來人員進入管理服務區域。制止任何人員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進入管理服務區域。
4.1.3如來訪人員在業主(用戶)家超時停留,出入口崗或中心應通知相關崗位核實情況,如發生異常情況及時按《突發事件處理程序》處理。
4.1.4 管理服務區域內的所有設施、游樂場地,只為住戶開放,安全員應禁止外來人員使用,避免其損壞公共設施,破壞衛生環境。
4.1.5安全員對來訪人員進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在管理中發生爭執或沖突,應及時通知中心或上級協調解決,同時注意保護現場。
4.2 執行公務人員的管理
4.2.1 執行公務的執法人員因公進入管理服務區域,相應崗位的安全員應請其出示證件,予以登記,并立即通知管理處負責人,負責人接獲此信息后立即致電對方單位核實身份,同時安排人員陪同前往。
4.2.2 執行公務人員對管理服務區域業主房屋進行搜查應請其出示執行部門開具的搜查證,需要查扣業主物品的應請其列出清單雙方簽字確認。
4.2.3 外地執法人員進入管理服務區域,除上述內容外,還必須有本市執法部門陪同及本地相應部門的證明,并需登記陪同人員的證件,予以核實后方可放行。
4.2.4 執行公務的其它部門的國家公務員進入管理服務區域也須登記,并了解公干的目的,由管理處安排人員陪同前往。
4.2.5執行公務人員因公務保密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明示公干目的時,當值安全員必須及時聯系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或其指定授權人視具體情況處理。
4.3 物資放行的管理
4.3.1物資搬運時,須到管理處或授權部門辦理申請手續,申請人需按要求填寫《物資搬運放行條》,寫明物資名稱、數量和本人資料。若非物主本人辦理,需物主提供書面委托書或物主電話委托,由搬運人在《物資搬運放行條》上簽名,經手人員除查驗申辦人的身份證外,還須與物主本人聯系確認。在裝修入伙期間,屬施工方工具材料的可由裝修負責人或申辦人員辦理,經手人員須查驗身份證及臨時出入證或業主委托書。
4.3.2經手人還須與管理處出納員核對,追收尚未交納的各項費用并簽字認可;出納不當班或外出時,應將尚未交納費用的住戶及其費用清單交管理處或中心值班人員,由委托人(主辦以上人員)簽字認可,手續完善后方可放行。
4.3.3 由安全員核實所搬貨物與申請內容是否相符。安全員負責記錄、核對搬運車輛的牌號、司機身份證號或駕駛證號、姓名、單位或住址等并請其簽字,手續完善后予以放行。
4.4 施工人員的管理
4.4.1 所有施工人員憑管理處簽發的《人員臨時出入卡》進出管理服務區域。
4.4.2 安全員在檢查《人員臨時出入卡》時應核對房號、相片、施工人員姓名、證件有效期及管理處公章。
4.4.3 若出入證丟失或過期,施工人員應到管理處補辦證件或延期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4.4.4 所有施工裝修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裝修管理責任書》的內容進行操作。如有違章,安全員有權進行制止或停水停電,需延時加班的裝修須經管理處同意后方可進行。
4.4.5管理服務區域內政府配套公共設備設施施工,施工人員應在管理處辦理相應手續,經部門經理或相關專業人員同意后方可施工。
4.4.6服務供方人員進入管理服務區域,需穿制服、佩帶工作證方可進入。
4.5 公司內部人員的管理
4.5.1 公司員工憑工牌進入管理服務區域,應自覺服從安全員的治安管理,身份核實后,可不作登記。
4.5.2公司員工在管理服務區域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使用指定的.員工通道和專用電梯。
4.6 參觀人員的管理
4.6.1 所有的參觀人員必須經管理處同意后方可進入,同時管理處須派人陪同。
4.6.2 引導進入管理服務區域的參觀人員注重禮儀,愛護環境,愛護公物。
4.6.3 勸止參觀人員在管理服務區域內的高聲談論,引導其自覺遵守公共秩序。
4.6.4 請參觀人員在指定范圍內活動,按指定路線行走,未經允許應阻止攝像和照相。
4.7 特殊來訪人員的管理
4.7.1 認真、細致、全面的做好接待工作。
4.7.2 各崗位安全員統一佩帶白手套,來訪者經過崗位時致軍禮。
4.7.3 注重儀容儀表,禮節禮貌,保持良好的軍人姿態。
4.8 對推銷、發廣告人員的管理
4.8.1 凡推銷人員、廣告人員進入管理服務區域必須事先與顧客有約,并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4.8.2可從尊重顧客的角度,采取跟蹤、尾隨的方法,觀察其行為,如有違規,立即進行糾正或勸其離開管理服務區域。
4.8.3 對推銷、廣告人員,懷疑其具有違法嫌疑時,可對其身份進行驗證或向對方單位進行證實,如沒有合法身份,可交派出所處理。
4.8.4 對每一位外來人員都應友善、禮貌的對待,盡量避免發生糾紛與沖突,若出現處理不了的情況,應立
即請班長或主管進行協助調解,把糾紛控制在可處理范圍。
5.質量記錄和表格
gzwy7.5.1-a01-02-f1《物資搬運放行條》
gzwy7.5.1-a01-02-f2 《來訪人員情況登記表》
gzwy7.5.1-a01-02-f3 《人員臨時出入卡》
質量體系管理制度11
1.0目的
確保服務過程中的不合格產品及體系運作和服務過程中的不合格項(不合格服務)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
2.0適用范圍
對公司各部門提供服務過程中的不合格產品和不合格項的控制。
3.0職責
3.1各部門主管(管理處主任)或庫管員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評審、標識和處置。
3.2各部門負責人對本管轄區提供服務活動過程中出現的`不合格進行確認、處理。
4.0工作程序
4.1不合格產品的控制
4.1.1部門主管或管理處主任對服務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評審后,進行記錄和處置;庫管員對采購物資驗證出的不合格產品評審后,進行記錄、標識、隔離,由采購人員確認后進行退貨或更換,或按4.1.2進行處理。
4.1.2對使用過程中或采購回的不合格產品的處置應由使用部門先填寫《不合格品處理報告》,然后經部門主管或管理處主任批準后作出以下處理:
4.1.2.1降級使用于對服務影響無關部分;
4.1.2.2退貨;
4.1.2.3報廢。
4.2不合格服務的控制
4.2.1對服務過程質量影響不大或用戶感覺不明顯的不合格服務,各相關部門應在當日內作出處理并做好記錄。
4.2.2根據服務工作的檢查記錄,若有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地方,主管部門應提出處理意見,可填報《不合格項整改通知》,由相關的人員執行,并在規定的期限內對該服務工作進行復檢。
4.2.3因質量體系運作或因工作失誤造成的使用戶嚴重不滿的服務,由部門負責人或與機關部門評審確認后,填寫《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并負責組織人員采取有效的糾正措施,在規定時限內給予處理,若在近期內無法解決的,則要制定糾正計劃。
4.2.4因客觀環境條件(如天氣、交通、市政等)的影響和制約所造成的不能滿足用戶要求的可事先與用戶協調,經用戶同意后,再約定時間進行處理。
4.2.5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務項目應按相應的檢驗程序重新驗證并做記錄。
5.0 相關文件
5.1《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6.0相關記錄
6.1《不合格品處理報告》
6.2《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
6.3《不合格項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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