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

      1. 工程文件管理制度

        時間:2022-11-09 09:11:05 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文件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文件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文件管理制度

        工程文件管理制度1

          文件資料的歸檔應做到分類保存、編目清晰、標識明確、裝訂整齊。資料的填寫應做到字跡工整、簽字齊全、規范,內容正確。

          1、收發文件管理制度

          1)對外發文應由部門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審批簽發,做好收發文記錄,接收人簽字。

          2)文件包括公司外發文件、公司內發或傳閱文件兩部分。

          3)外發文件的具體要求

          公司外發文件在發放記錄上注明原件存放處,辦公司室統一標識發放文件編號。

          4)公司內發或傳閱文件的具體要求

          (1)公司內發或傳閱文件在收發、傳閱記錄上簽字,注明原件存放處。

          (2)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外部單位對公司的發文,由辦公室統一接收,并及時上報公司經理,由公司經理簽署意見。

          (3)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外部單位對項目部的發文,由項目部接收,由項目負責人簽署意見,項目負責人根據具體情況上報公司。

          (4)項目發放施工隊的文件規定:

          發放施工隊的文件、通知(不含技術交底),均在項目備案,同時由發放責任人保存原件和發放記錄。

          2、竣工資料

          1)項目經理部按竣工驗收條件的規定,認真整理工程竣工資料。

          2)竣工資料的內容應包括:工程技術檔案、工程質量保證資料、工程檢驗評定資料、竣工圖,規定的其它應交資料。

          3)竣工資料的整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技術檔案的整理應始于工程開工,終于工程竣工,真實記錄施工全過程,可按形成規律收集,采用表格方式分類組卷。

          (2)工程質量保證資料的整理應按專業特點,根據工程的內在要求,進行分類組卷

          (3)工程檢驗評定資料的整理應按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劃分順序,進行分類組卷。

          (4)竣工圖的整理應區別情況按竣工驗收的要求組卷。

          4)交付竣工驗收的施工項目必須有與竣工資料目錄相符的分類組卷檔案。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由分包人提供的竣工資料時,檢查驗證手續必須完備。

          3、文件、資料保密規定

          1)公司全體員工要樹立愛護公司資料,保守公司秘密的觀念。

          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拷備或復印資料,轉借他人使用酌情給予處罰。

          3)歸檔的公司文件未經公司經理同意不得外借;

        工程文件管理制度2

          1.總則

          1.1本工作制度依據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國家和行業行政規章制度以及工程建設管理文件有關規定制訂。

          1.2.本制度適用于建設單位單位、監理單位(監理機構)及承包商之間所有工程文件的傳遞與管理。

          1.3.工程文件分類及其組成。

          1.3.1設計文件。指由設計單位通過建設單位提供,或由建設單位提供,或按承建合同規定由承包商提供可用于工程實施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書、技術要求、技術標準以及其相應的設計修改通知,或按合同規定可由監理工程師簽署的變更批示等文件。

          1.3.2施工文件。指承包商根據工程承建合同規定或根據監理文件要求必須報送監理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施工計劃、材料供應計劃、工程項目開工申請、工程檢測試驗報告、合同支付報表、合同索賠與合同商務文件、各種工程施工問題請示以及與工程實施、竣工、維護等一切工程承建活動有關的各種圖紙、報告、圖片和原始記錄、報表、材料與資料等。所有反映工程承建合同過程與工程承建活動的文件。

          其中由分包施工承包商蓋章并由承包商授權簽發的施工文件屬于二級施工文件。

          1.3.3監理文件。指監理工程師在建設單位授權和按工程承建合同規定開展監理工作所編制發布的文件,以及有關工程建設活動的批復、簡報、通報、通知、規定、簽證以及協調會議紀要等,所有反映工程承包與建設監理合同履行過程和建設監理過程的文件。

          1.3.4建設單位指示。指經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有關部門依照工程承建合同和建設監理文件規定簽發、下達、批轉的與工程建設活動有關的紀要、簡報、通報、通知、規定、批復、批轉、以及與此有關的各種文圖、函件等。

          1.4.具有合同效力的一切工程文件,均以書面文件為準。特殊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并在二日內補發書面文件。

          1.5.除非建設單位另有指示或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另有規定,否則不符合文件傳遞程序的文件,可能被視為非正式文件或無效文件而不具有合同所賦于的效力。由此所造成的.工程延誤與合同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設計文件管理

          2.1建設單位提供用于工程實施的設計文件均為一式十八份,監理審核備查及監理工作留存二份,其中四份依照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規定批轉承包商執行。

          2.2設計文件應根據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簽訂的供圖計劃,按時提供給建設單位。監理公司于收到建設單位設計文件后七天內組織完成審核工作。對于需要修改的設計文件,提出修改意見,通過建設單位轉達回設計單位研究處理;審核合格圖紙,交承包商執行。

          2.3承包商對收到的設計文件應進行仔細閱讀和檢查(包括核對所有的尺寸、高程和數量),對發現的或在作業實施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中存在的缺陷或錯誤,應在3天內以書面通知監理單位,供監理工程師在施工前或該項作業實施前作出修改和補充,避免由此引起返工和造成損失。

          2.4正式施工前設計文件必須經過會審。

          2.5施工過程中,若地形、地質或其他自然條件發生了與設計文件不符的重大變化,承包商應及時書面通知監理單位,并提出處理或變更建議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2.6施工期間,監理公司依據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規定的建設單位授權所簽發的施工變更指示,承包商應予執行。

          2.7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規定,或監理文件另有要求,否則經監理批準的設計文件(包括監理公司簽發的施工變更指示),在送達承包商6小時后生效。

          2.8承包商可根據施工需要自行復制所需數量的設計文件,也可通過監理公司向建設單位申請追加提供圖紙份數,并為此支付其費用。

          2.9由建設單位或監理公司所提供的設計文件,承包商不得用于本合同項目范圍以外或轉給第三方。

          3.施工文件管理

          3.1承包商應依照工程承建合同規定和監理文件要求,報送或遞交工程活動全過程的施工文件。施工文件的報送期限、內容、格式和細節應符合建設單位和監理公司的要求。

          3.2對于已經批準的施工文件,若因自然條件或施工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或必須對施工文件作實質性的變更,承包商仍應按上述要求及時提出書面文件重新報請建設單位或監理公司審批。

          3.3合同文件規定由承包商負責設計的工程項目,承包商必須于開工十四天以前,一式四份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3.4承包商(含二級單位)編制的施工文件均應一式四份遞交監理公司,并由監理公司資料員負責簽收。經建設單位審批的施工文件或其審簽意見單也由承包商指定的資料員向監理公司資料員領取。

          3.5對于應報送審批并業已送達的施工文件,監理公司將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完成審批工作,審批意見包括“照此執行”、“按意見修改后執行”、“修改后重新報送”或“已審閱”四種。返回承包商的施工文件審簽或批復意見若為“修改后重新報送”。承包商必須按有關規定和要求修改后重新報送,并承擔由此所造成施工延誤及經濟損失等的合同責任。

          3.6施工文件的報送期限以監理公司或指定簽收人的簽收日期為準。該報送期限按合同文件規定執行。若合同文件未明確規定時,按有關監理實施細則或監理工作規程的要求執行。

          3.7監理公司超過審批期限仍未完成對施工文件的審批,可認為該報審文件已經得到監理工程師同意。事后,監理仍有權對該報審文件提出異議和批復,承包商應予執行。

          4.建設單位指示或向建設單位單位報送的文件

          4.1除非建設單位中有指示或合同文件另有規定,否則承包商向建設單位報送的施工文件都必須主送監理公司,并經監理公司審核和轉達。

          4.2除非建設單位另有指示或合同文件另有規定,否則建設單位關于工程項目施工的主要意見和決策,都將通過監理公司向承包商下達實施。

          5.監理文件管理

          5.1監理文件的送達時間以承包商授權部門與機構負責人或指定簽收人的簽收時間為準。

          5.2承包商對收到的監理文件有異議,可于接到該監理文件的3天內或合同規定時限內,向監理公司提出確認或要求變更的申請。監理公司在7天內或合同規定時限內對承建單位提出的確認或變更要求作出書面回復,逾期未予回復表示監理公司對原指令予以確認。

          5.3承包商如對監理文件或監理公司的確認意見有異議,可于該文件或確認意見送達后的3天內向建設單位單位申請復議,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與損失。

          5.4若承包商對監理文件(包括監理的確認意見)或建設單位的指示(包括其復議意見)有異議,應首先在總監理工程師的協調下,通過友好協商尋求全面解決。

          若經協商仍未能取得一致意見,建設單位和承包商任何一方均可依據合同規定進行仲裁或提交法律程序,但應事先將此意向通報監理單位

          5.5除非監理公司或建設單位復議指示或合同爭議評審組或通過仲裁程序對監理文件已作出撤消、變更或修改,否則在復議、評審或仲裁期間,原已送達的監理文件繼續有效。

          6.工程文件傳遞與受理

          6.1工程文件傳遞流程圖:

          設計文件

          設計單位

          項目法人

          項目法人指示

          監理單位

          監理文件

          承包商

          施工文件

          主導流向

          反饋流向

          6.2屬緊急工程文件,必須在其左上角一個明顯位置加蓋“急件”章,受理方應在一個合理的短時間內作出處理。在非常情況下,還可以先通過電話或口頭傳遞文件內容要點,并在隨后的8小時內補送書面正式文件。

          6.3為促進工程建設的順利進展和工程建設合同的切實履行,根據《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文件規定,建設單位應在14天(對于急件,應在一個更短的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建設單位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送達監理方。若超過期限監理方未收到建設單位的決定意見,可理解為建設單位對監理方的明確建議意見無異議,并將該建議意見視為建設單位的決定。

        【工程文件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工程文件資料管理制度02-23

        文件管理制度10-24

        文件管理制度07-06

        文件管理制度范文12-12

        企業文件管理制度07-22

        電子文件管理制度04-27

        文件管理制度范本09-20

        技術文件的管理制度10-06

        公司文件的管理制度10-09

        涉密文件管理制度12-24

        国产高潮无套免费视频_久久九九兔免费精品6_99精品热6080YY久久_国产91久久久久久无码

        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