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制度(精選11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上下班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上下班制度 1
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嚴禁代人打卡。每個月推薦全勤員工,進行公布表揚和獎勵100元,所謂全勤是全月沒有遲到,早退,請假。延遲半小時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半小時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上班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加班:7:00-10:00
一、遲到、早退、曠工。
具體規定:
1、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遲到,而累計遲到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遲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過30分鐘,當曠工1小時處理。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論。(因偶發事故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者可準予補辦請假。)
2、員工未到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下班的為早退,超過30分鐘提前下班的按曠工處理。
3、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簽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況雖有經過部門主管核準的上班證明,但仍應處罰,超出此數員工按10元/次處理。
4、員工漏打卡需填寫《員工漏打卡情況說明》,部門主管確認工時后,由行政部作相應處理。
5、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在全公司貫徹,各部門主管應督導員工按規定時間出勤。主管違規核準缺勤,隱瞞員工缺勤情況等,按違規員工應扣金額雙倍處罰。
6、保安人員認真執行并監督公司規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許代打、不允許手寫、涂改,打完卡應按編號放在相應位置。對代打卡的`員工一經發現,給予30元/人次經濟處罰(罰款對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員帶打卡,則給予50元罰款并停崗處理。
7、上班時間內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規定憑放行條交到保安室才能離廠(各部門員工向部門主管請示批準,部門主管和辦公室向總經理請示批準,)。放行條應有部門主管的簽名同意,和行政簽名確認方可生效。否則當曠工半天處理。
8、若部門主管和辦公室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行政人員請假備案
二、請假
1、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主管事前批準,并到行政部登記
2、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主管和行政部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3、當月請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當月請假2天以上沒有全勤。
5、員工身體不適請病假,須告知主管,填寫[請假條]交給主管簽名同意,遇緊急情況先電話通知主管同意批準,病后上班應補回[請假條]。否則當曠工處理。
6、病假的請假條應附帶醫生證明,醫院病歷表正本,醫院發票。(經審核無誤后退還)
三、曠工
1、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滿三天后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
2、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3天(24小時)者被視為曠工,按曠工處罰。
上下班制度 2
1、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不遲到、早退;
2、上班考勤實行實時簽到制度,不得故意誤簽上班時間,必須本人親自簽到確認;
3、工作期間內不得竄崗、閑聊、玩網絡游戲、網絡聊天、利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吃食物、聽音樂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員工必須服從上級管理人員領導,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30分鐘和下班前20分按《衛生輪流值日表》打掃辦公區域內衛生,保持整潔、干凈的工作環境;
6、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及設備電源,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7、工作期間遇到顧客訪問時,必須主動、親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詢;
8、有來訪電話時必須做好記錄,包括:來電單位、內容摘要、來電時間、紀錄人等重要信息;
9、上班要佩帶工作卡,必須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風貌;
10、外出辦公事時要向領導或同事打招呼,說明去向;
11、特殊私事要向領導請假,待領導批準方可離開單位,否則根據情節處理;
12、當日的工作必須在下班前結束,不得拖到第二個工作日;
13、愛護公物,節約物品。
14、積極學習業務知識。
15、同事間要相互協作,相互支持。
上下班制度 3
為了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和干部作風建設,改進機關作風,規范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樹立精簡、高效、勤政、務實的機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機關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上班實行簽到制度。無故遲到10分鐘及以上者,視作曠工半天論處。
二、上班必須衣著整潔、得體;不得穿背心、拖拖鞋上班。
三、上班時間嚴禁擅離崗位,擅離職守;上班時間除工作需要外一般不得上網。嚴禁上網玩游戲、聊天、炒股票。違者給予嚴厲的紀律處分,并扣發當月獎金。
四、上班時間不得干與公務無關的事,不得聚眾閑聊或高聲喧嘩。
五、上班時必須開門辦公(特殊情況除外)。離開辦公室半小時以上,應向本科室同事打招呼。
六、保持辦公場所清潔衛生。不得亂丟雜物、紙屑、隨地吐痰。辦公用具和文件資料應及時整理,保持桌面整齊和清潔。
七、開會時應準時到會,遵守會場紀律,會場內不得接打手機。
八、服從工作安排,認真及時完成各項任務,嚴禁拖拉推諉、敷衍了事。領導布置的.各項工作必須按時完成,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九、對前來聯系工作或辦事的同志熱情接待,耐心誠懇,有問即答,有事即辦,不推諉刁難。
十、上班時不得將小孩帶進辦公場所玩耍。
上下班制度 4
l、堅持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
2、每天上下班須簽到和簽退,他人不得代簽,每次簽到時間幅度不超過IO分鐘,不準提前簽退。
3、嚴禁上班時辦私事或隨便離開崗位。
4、因公需出差,本人報科室領導,先由分管領導提出意見后,由局長簽批。
5、實行查崗制度。凡未按規定請假者或上班中途無故離開崗位一律視為曠工,每次扣發月度考勤補助10元。并納入月、季、年終考核、評獎、評優參考條件之一。
6、月度考勤統計缺勤累計超過3日或事假超過7日,當月度考勤補助按半數發放;缺勤累計超過6日或事假超過10日,病假超過20日,取消當月考勤補助。
以上制度凡違規3次者在局會議上作自我檢查;5次者年度不能評優;超過10次者,年度考評視為不稱職。
上下班制度 5
1.公司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的`時光標準(上午8:00~12:30,午時1:30~5:30),自覺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2.有事必須請假的,的應向本人所屬部門領導申請,超過二天(含二天)者須向公司經理書面申請。
3.超過上班規定時光10分鐘以上者,視為遲到,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者,視為早退,遲到超過2小時以上者,則視為曠工。
4.獎罰規定:
1.職工遲到或早退二次以上(含二次)者,應于每次20元罰款
2.職工每曠工一次,應扣發當月5%工資。職工請事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職工在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五次(含五次)者,應于每次30元罰款
4.每月所收罰款,公司將全部獎勵于按時上班工作態度好的員工。
上下班制度 6
為強化教職工工作紀律,保障學校各項工作有序開展,特制定學校上下班簽到制度及管理規定,要求全校教職員工遵照執行。
一、簽到時間:
全體教職工每天上午8:00之前簽到、下午14:30前簽到(工作時間如有調整以調整時間為準)。
二、簽到辦法:
。ㄒ唬┤w教職工應按有關規定準時上下班并按要求簽到。
。ǘ┮幎ê灥綍r間之后5分鐘,簽到簿由行政值班小組收回。無故未簽到者視為遲到,三次遲到記缺勤半天。
三、管理規定:
(一)由行政值班小組負責管理當天簽到。嚴禁代簽或補簽,一經發現,均按曠工處理。
。ǘ┮蚬ぷ餍枰獬,不能準時簽到的,必須事先或事后說明情況,由校長辦公室在簽到簿上注明。
。ㄈ┎〖、事假按有關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無故缺勤按曠工處理。
(四)考勤結果作為評先評優、績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據之一。
。ㄎ澹┲蛋嘈〗M每日下午15:00前將考勤匯總表報校長辦公室。
。┬iL辦公室負責考勤匯總,并備案考勤記錄。
上下班制度 7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上下班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全體員工。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公司管理,嚴肅上下班紀律,本公司所有員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執行。
一、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冬季:10月至02月:上午8:30—12:00,午時13:30—18:00夏季:03月至09月:上午8:00—12:00,午時14:00—18:
二、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簽到考勤制度和衛生值日制度;
三、堅持辦公環境的安靜衛生,不得在辦公室內亂仍紙張、大聲喧嘩;
四、上班時光不準會私客、打私人電話,在公司辦緊急私人事務會客時光不得超過20分鐘,特殊情景需向部門主管請示;
五、上班時光不得串崗、干私活、扯閑話、說臟話、吃零食等;
六、辦公室內一律禁止飲酒、打牌、賭博等;
七、上班前一律不準飲酒,如有員工因故飲酒而影響工作,部門負責應勸告其先休息后上班,并扣發當天工資;
八、自覺愛護公司財產和他人物品,一次性水杯專供來客使用,公司員工不得隨意使用。
九、未經部門主管同意,不能動用該部門的'電腦、電話、資料等。
十、(一)下班后要認真關好門窗、切斷電源等,做好一切安全防范工作;
(二)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光之規定準時到退。
(三)上班時光3分鐘后15分鐘內為遲到,十五分鐘后列為曠職(工),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職(工)半日論。
(四)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1.遲到次數的計算,以當月為限。
2.遲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辦理。
3.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2小時計,第三次加4小時計,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時計算。
4.15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工)半日論。
(五)曠職(工)按下列規定辦理:
1.曠職(工)不發當日薪資。
2.連續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均予開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房,如警衛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理解,不得拒絕,違者議處。
(七)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1.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于規定的上班時光前先吃飯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2.下班者應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時光到后方才停止工作,不得未到下班時光就等候打卡,如有故違,查實后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的職責。
(八)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則除予曠職(工)半日論處,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處分。
(九)工作時光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議處。
(十)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十一)工作時光內,因事外出,須時有請假單,否則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
上下班制度 8
一、實驗室的作息時間主要按照學校統一規定執行。全體員工均需按規定打考勤卡。
1、上下班時間進出實驗室必須打卡。每個工作日必須打卡4次,時間為早8:00前、中午12:00下班后、下午14:00前、晚17:30-23:00,分別記錄員工的上午、下午工作時間。
2、遲到、早退也必須打卡,對遲到、早退沒有打卡的,缺少打卡記錄的半天視為缺勤。
3、工作時間因工作需要臨時外出(如外出開會、辦事等),且在中午(晚上)下班前不能返回的,出實驗室時要打卡,并在信息箱中留下未能按時打卡的原因。
4、鼓勵員工在晚上、休息日、假期自由加班時間打卡,根據加班的.打卡記錄累積自由加班時間,自由加班時間多被認為是工作努力的一種表現,累積自由加班時間每4小時可以抵消一次遲到或早退的記錄。
5、假期實驗室安排加班的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按照打卡記錄發放加班費。
二、考勤記錄由辦公室按月整理統計,下月3日前提交實驗室主任,作為獎懲的依據?记诘莫剳娃k法如下:
1、出滿勤者,每月獎勵50元(簡稱考勤獎),出勤情況以打卡機統計數據為準。
2、遲到、早退每月累計1-5次者,扣當月考勤獎10元;5-10次者,扣考勤獎20元;10次以上者,扣除全部考勤獎,20次以上另外扣除實驗室津貼。
3、無故曠工半天者,扣考勤獎20元;無故曠工1天者,扣除全部考勤獎,無故曠工2天以上者另外扣除實驗室津貼,并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理。
三、因病、因事不能上班,需向本研究室主任請假,超過2天不能上班者,還需向實驗室主管副主任請假,并報辦公室備案。請病假要提供醫院的診斷書,請事假提交請假條說明情況,得到許可后方可按照病假、事假處理。
1、病假在三天之內者不扣考勤獎;超過三天每天扣考勤獎20元,超過七天者,扣除全部考勤獎。
2、請事假一天以內不扣考勤獎;累計超過二天者每天扣考勤獎20元,累計超過七天者,扣除全部考勤獎。
四、出差或出外辦事等情況需在事前、事后或每月底前將出差往返時間、其它情況說明,經相應領導(研究室主任、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后,在辦公室提交考勤記錄前送交辦公室登記備案,如不加以說明則按事假處理。有課不能按時打卡的,由辦公室按課表進行核實,如果課表發生變動(授課教師、授課時間等),需自行向辦公室說明情況。中午因公務不離開實驗室者也必須打卡,但可連續打卡兩次(間隔在5分鐘以上)。
五、由行政副主任在每月第一周的實驗室行政例會上公布考勤情況,對出滿勤的員工、累計加班時間長的前幾名員工給予表揚,對遲到早退記錄多、曠工記錄多的員工給予警示。不定期在實驗室公示板或實驗室網站上公布考勤情況。
六、嚴禁相互代替打卡,如發現,替代者和持卡者都給予扣除當月考勤獎的處分,并在全室通報批評,同時視具體情況做相應處理。
七、考勤結果作為評價員工勞動態度、申報各種獎勵與榮譽稱號、個人年終考核結果、發放其它獎金的參考依據。
上下班制度 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第四條 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记诠芾砉ぷ髀涞綄嵦帯8鞑块T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規定的實施。
第二章 考 勤
第五條 根據崗位不同,工作時間分為四種:
1、 常日班。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 實行單休制,每周日為正常休息日。
4、 特殊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 遲到、早退
1、 于規定上班時間五分鐘后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
2、 于規定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3、 月遲到/早退三次以曠工一日計。
4、 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部門領導核準后,辦理請假手續,不列入缺勤記錄。 第七條 事假
1、 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 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 事假年累計達14天者取消其年假,達20天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第八條 病假
1、 職工因疾病、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時,可以申請病假;
2、 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 申請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國家承認二級以上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4、 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并進行醫療期時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曠工
1、 未經準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 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者視為曠工半日;
3、 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六日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十條 值班、加班
1、 領導安排非工作時間守崗者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向部門領導申請,然后提交總經理審批后執行,當日或工作期內未完成的.工作不屬于加班。
第三章 假 期
第十一條 國定假日
按實際規定執行,辦公室需提前三天發文通知。
第十二條 休假
1、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工,均可按規定享受休假。
2、 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定時間,按下列規定給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計最多不超過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協定。
3、 休假最小額度為一天。
4、 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計,如確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將按規定給予補償。
5、 職工休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 休假可優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條 婚假
1、 員工婚嫁休婚假3-10個工作日。
2、 申請婚假須附結婚證明。
3、 婚假不可分次申請。
4、 婚假需在結婚一年內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經公司特殊調整者除外。
第十四條 產假
1、 女職工產假為90天,產前15天開始休假;
3、 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 妊娠3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45天;
5、 申請產假需復醫院證明或預產期證明;
6、 女職工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每天授乳兩次,每次30分鐘。
第十五條 工傷假。
1、 工傷假依據醫院診斷書核給,期限按國家和西安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喪假
1、 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三天;
2、 (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一天;
3、 申請喪假須附醫院死亡證明或訃告或戶籍注銷證明;
4、 需赴外地的員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條 公假
1、 公司指派參加公司外的集會、訓練或其他活動;
2、 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與工作有關的考試、技能鑒定;
3、 依法律規定應給予公假的;
4、 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 請假、調班、消假、計劃外值班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十八條 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后交公司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請。
第十九條 職工調班應由本人及代班人員填寫《調班單》。節假日值班調班由部門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 職工將經過審批的《請假單》、《調班單》交到考勤人員處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后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領導,并在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
第二十二條 須提供證明的假期,如果事先無法提供,須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員處提交證明,方可消假。無法提供證明者,按曠工從嚴處理;
第二十三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申請計劃外值班,須事先填寫《計劃外值班登記表》,經部門領導審批后交與考勤人員,否則不記入考勤記錄。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考勤。
1、 記錄員工出勤情況。 8:25~8:30 前臺打卡登記
8:40 前臺記錄匯報每天已到公司員工,將考勤交給企管人員。 8:40~9:00 考勤人員核對前臺未記錄人員的出勤狀況、請假單、調班單。
2、 每周一考勤人員根據周末考勤狀況、調班單、請假單、計劃外值班登記表核對周末值班出勤。
3、 每月26、27日統計當月公司考勤,28、29日匯總公司其他辦公地點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上報審批。
第二十五條 其他辦公地點
1、 各辦公地點考勤人員每日記錄員工考勤。
2、 每月27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交本辦公地點負責人審批后,連同所有考勤資料交公司考勤人員。
第二十六條 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考勤,應隨時掌握、經常檢查職工出勤情況。
負責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考勤登記和統計工作。
第六章 工資的扣發及處罰
第二十七條 遲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罰5元,第二次扣罰20元,第三次扣罰100元,累計五次扣發基本工資20%。
第二十八條 曠工者,扣發曠工時間三倍的薪資。
第二十九條 事假者,扣發事假期間薪資。
第三十條 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發薪資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發薪資的70%;三年以下者扣發薪資的90%。 第三十一條 符合考勤未到崗原因之一,即扣發全勤獎。
第三十二條 負責考勤者和有關人員有意隱瞞或弄虛作假,發現一次,處以伍拾元罰款。
第三十三條 考勤延誤或薪資核算延誤對主要責任人處以貳百元罰款。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今后若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上下班制度 10
1、教職工按規定時間上下班,值日老師、值周校長早上須提前30分鐘到校。
2、教師午餐時間,教職工可自由出入學校,其他時間不得擅自離校。
3、教工每月可享受半天的調休,但必須自行調課,班主任老師需委托其他教師管理班級,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
4、堅持坐班制,工作時間內集中精力工作,不在辦公室進行游戲性活動,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工作時間下棋、打牌等娛樂活動,不可以利用電腦進行游戲、聊天、看電影等娛樂活動。不做私事,不隨便離崗或串崗,相關責任教師必須在有關學生全部離校后方可離開。
5、教師必須做好課前一切準備,上課鈴響立即進課堂,上課不遲到、下課不提前、中途不離開、不坐著講課,手機應處于關閉或振動狀態,不在課堂上進行非教學性工作。按時下課,不拖課。
6、因病因事離校應執行請假制度,短時間離校應向教務處值周校長口頭請假。
7、教師空課時間應在辦公室辦公,未到下班時間不準私自離校,做操要準時,每周一的升旗儀式全體教師必須參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會議,有特殊情況,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8、教師因公外出或調休,應向教務處和值周校長打聲招呼,以維持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上下班制度 11
一、員工應做到
1、自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知識,并有接受單位組織安全培訓教育的義務。
2、駕駛機動車上下班的,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無證駕駛機動車不得駛入廠區。
3、駕駛摩托車上下班(進、出廠)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行駛,騎電動車上下班提倡戴安全帽。
4、駕車人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汽車、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要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汽車、摩托車、電動車。
5、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不超速行駛,不酒后駕駛,不疲勞駕駛。
6、按規定停放車輛,駕駛員離開車輛時應對車輛采取制動措施,并確認停車安全,以防發生意外事故。
7、因公出差人員或外派(駐外)人員,身處異地,更要加強自我保護、自我防范意識,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傷害事故發生。
8、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間受到機動車傷害后,除了應緊急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外,要保護好事發現場,并迅速撥打“122”電話報警。報警要講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主要情況和造成的后果。
9、因事故受傷就醫時應向醫務人員講清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并保管好所有的就醫證明材料。
二、單位應做到
1、利用各種宣傳工具、信息平臺,定期或不定期對員工進行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等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知識。
2、單位的大門口顯要位置應設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提示語或安全警示標志。
3、安全保衛人員應經常性地對員工駕車進、出廠戴安全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權責令其糾正、并處罰。要掌握駕駛汽車、摩托車、電動車上下班的職工情況。
4、廠區內各類車輛應限低速行駛,并定點停放,停車棚(庫)設置安全提示牌。
5、鼓勵職工乘座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有條件的單位應配備客車接送職工上下班。離廠區較遠的三班制作業人員,單位應為其提供夜間休息場所。
6、廠(礦)區內租賃、外包、外協的鏟車、挖機等特種車輛必須證照齊全,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不符合要求的,有權責令其整改或責令其停止作業。
7、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員工在市區因公外出時,必須到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條件許可時企業應為其派車。上班時間嚴禁擅自離廠,以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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