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考勤制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考勤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考勤制度1
為發現和培養優秀教師,著重和保護教師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教師職業信心,形成目標一致、互相學習、彼此支持、共同成長的優秀教師群體。特制定本校校本培訓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
①公假:凡因公事(含產假)請假,培訓內容自行后補。公假不記入獎懲范圍。
②事假:凡因事請假者,須具備請假條,并經校本培訓領導組組長同意后,記事假一次。
③病假:凡因病不能參加培訓學習,須持醫院證明并出具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記病假一次。特殊情況(如急診等)除外。
④遲到:培訓學習兩次點名后未到者,記遲到一次。
⑤早退:學習中提前退場者,記早退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⑥曠工:無故缺席不參加培訓學習者,缺席一次記曠工一次,無故曠工三次者視為不合格。
2.培訓中老師要認真聽、認真記,同時加強自學,積極參加讀書研討等活動。學校定期、不定期抽查教師學習筆記,考核是將學習態度作為成績參考。
3.每位教師每學年開一節校內公開課;能運用多媒體教學手段進行教學;能讀若干本教育類書刊(有讀書筆記);寫一篇教育教學論文(案例)或小結。
4.培訓結束時,應及時完成相關作業和培訓調查,作好自我小結和自評。
5、在校外參加培訓,要憑學分卡到負責人處登記學分。
6、學期結束前兩周要做好學分自評,再交教研組考評,最后由考核小組考評。
學校考勤制度2
為嚴肅教學紀律,提高教學質量,經學校研究決定:試行“應城一中坐班考勤制度”。
一、考勤對象:全體教職員工。
二、考勤內容:坐班考勤與課堂考勤。
三、坐班考勤辦法:坐班考勤實行彈性與基本時間坐班相結合。教師的坐班實行彈性,行政教輔人員規定基本的坐班時間。
1、教師坐班:教師保證每天4個鉤的考勤,高三教師全天候坐班。
2、行政教輔人員坐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為基本坐班時間。
3、教師坐班考勤由年級處當日值班人員分早、中、晚時段巡查核對。教師課堂考勤由年級處當日值班人員和各班值日學生核對后確定。
4、行政教輔人員由校行政辦值日人分上、下午規定的時間考核。
四、獎懲辦法。
1、全勤獎:教師每月完成100個鉤,又無缺課現象,可享受全勤獎。行政教輔人員完成每天的基本坐班時間,無曠工現象,可享受全勤獎。
2、處罰:教師每月累計少于100個鉤,全勤獎只發一半或不發,教師無故曠課一節,除扣除一節課的`平均津貼外還扣除全勤獎,一月無故曠課累計達五節者,不發當月課時津貼。事假和病假按天數扣除課時津貼。
行政教輔人員:每月累計少于100個鉤,全勤獎只發一半或不發。無故曠工半日,扣除當天的課時津貼,一月無故曠工累計五天,不發當月的課時津貼。事假和病假按天數扣除課時津貼。
五、年級處每月向學校報送教師坐班和課堂考勤表。
辦公室每月向學校報送行政教輔人員考勤表,匯總后核實每個教職員的當月津貼。
學校考勤制度3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切實做好學校各部門的各項管理工作,特制定學校員工考勤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打卡考勤。即上班前和下班后打卡,嚴格遵循打卡時間在崗。
第三條不得擅離職守,如離開本辦公室必須告之辦公室負責人,確需離崗的應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崗,未告之辦公室負責人、未請假離崗的視為擅自離崗。
第四條一天以內(不含一天)請假須提前履行請假手續,使用學校統一的《學校員工請假申請單》,經校長簽字批準后,將請假單交予考勤管理員存檔后方可離崗。
第五條一天以上(含一天)請假須提前履行請假手續,使用中心統一的《員工請假申請單》,請假單一式兩份,經校長和分管主任簽字批準后,一份交予學校考勤管理員、一份交予辦公室存檔后方可離崗。
第六條休假須提前履行休假手續,使用中心統一的.《員工休假申請單》,經校長和分管主任簽字批準后,交予辦公室存檔并告之學校考勤管理員方可休假。
第七條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履行請假手續的應電話請假,并在上班后立即補辦請假手續,不得短信請假或他人代請。
第八條因病、因事請假的,根據請假時間,一天以內的由校長批準;一天以上(含一天)由校長和分管主任批準。
第九條請假人員返回中心后,應立即向考勤管理員辦理銷假手續。未履行請假手續或未經同意擅自外出按曠工規定處理。
第十條每月初,考勤管理員根據中心辦公室的打卡記錄和出勤情況與上月的請假單進行核對,擅自外出的不予以補請假單。
第十一條學校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或先進工作者。
1、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六十天;
2、擅自離崗三次以上;
3、累計曠工三天以上;
對違反上述規定且情節嚴重的,年度考核不予定為稱職等次。
第十二條本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學校員工年度考核。
學校考勤制度4
為了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管理,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讓教師能有序地開展工作,保證學校工作暢通無阻地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類:
1、嚴格執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制度。
2、嚴肅督查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開會、升旗)的到崗情況。
3、嚴格履行簽到和書面請假手續。
二、考勤管理:
一、教師必須按學校的作息時間上下班,教職工坐班時間以學校作息時間為準。
二、上午、下午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到指定地點履行簽到手續,漏簽一次扣款2元;無課上班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款10元(超過10分鐘,在一節課的時間以內扣款20元),遲到、早退達兩節以上(含兩節)不到半天的扣款50元;有課的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款15元,20分鐘以內的扣款20元,超過20分鐘的作誤課處理,誤課一節扣款30元。
三、教師有事必須書面請假(電話或帶假不作為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學部負責人簽批,請假按一節課扣款5元計算。半天以上由學部負責人注明工作安排情況后由校長簽批,經批準的將批條交學部負責人備案。
四、事假按一天扣款10元計算,沒有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作為曠工處理,曠工按一天扣款50元計算;病假憑縣人民醫院或中醫院的診斷證明和自己的請假條到學部負責人處辦理工作安排說明后到校長處簽批,經批準的將批條交學部負責人備案)。
五、學校例會(周三、日)請假一次扣款15元,遲到早退扣款5元。
六、集體公益活動請假一次扣款10元。值崗時遲到早退除扣發值崗工資外,還處以值班工資一倍的罰款。
七、沒有履行請假手續或請假未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屬于嚴重違紀違約行為,曠工超過一天的按《惠湖中英文學校教師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每周星期一學校舉行升旗儀式,全體教教師必須按時參加,站在規定的地點排成隊列進行升旗。課間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師幫助班主任管理班級(升旗和做操時有家長到校或領導到校檢查工作,有關人員不能參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5元。
九、教師請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內,每超假一天罰款30元,超假兩天以上(不含兩天)的學校按自動離職處理。不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調換課程以及代課沒到,均作曠工處理,曠工每一節課的時間扣款10元。
十、因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師在報到后至開學后10天內及學期結束前半個月內不得請假,請教師自己克服困難。
十一、教職工考勤每月公布一次,記載結果每月底上報校長辦公室存檔,學期結束時作為學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據。
學校考勤制度5
桃花店學校教師考勤制度
1、全體教職工在正常的教學時間內,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
2、每天實行上、下午點名制,當預備鈴聲結束時開始點名,所有教師必須到辦公室集體點名,不按時到者視為遲到,遲到一次扣0?5分。
3、上班期間,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借公辦私,若有急待解決的事務,可與值班領導班子口頭請假,但時間不得超過一節課。違者視為早退,一次扣0?5分。
4、上班期間,不準做任何與教學無關的私事,違者一次扣0?5分。
5、學校工作人員,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要有請假條),待學校審批后方可離校,否則視為曠課。若曠課半天扣1分,有課者每節另扣2分。
6、不經教導處批準而私自調課,雙方都以曠課論處,發現一例各扣1分。
7、教師因事請假規定:
(1)事情確需本人具辦,可為事假,否則視為曠課。
(2)半天由教導主任批準;
(3)一至兩天的由校長批準;
(4)一周以內必須請示中心學校批準;
(5)超過一周的由縣教育局批準。
無課事假半天扣0?5分,一天扣1分,以此類推。有課者必須自行安排好課程,課程不扣分,否則每節課另扣2分。
8、因病短期治療視為事假,因確實連續住院治療兩天以上者經核實視為特殊病假,不扣分,但需持醫院證明。
9、校領導因公辦事、開會,課程由教導處安排,每節課給代課教師人民幣3元。
10、特殊病假照顧
(1)教職工子女結婚,照顧四天假。
(2)教師雙方父母病故給予四天假,其他直系親屬傷喜事給予兩天假。
(3)女性嚴格按上級文件規定照顧產假一學期(出示準生證)。
(4)參加自學函授考試,根據考試所需的.時間予以批假,不予扣分。
(5)面授者,本人所授課程由教導處統一安排,不扣分,但授課者每節課所補助的課時津貼由參學者自負。
11、全學期出滿勤者,在教師綜合評估的基礎上另加2分,并做為教師評優、評先、晉升優先條件之一。
此制度從本學期點名之日始執行。
學校考勤制度6
為嚴肅校本研訓的紀律,確保校本研訓的時間,使我校的校本研訓工作能有條不紊地開展,特制定《校本研訓考勤制度》。
一、考勤:在開展校本研訓的過程中,將設置考勤登記表,對全體參加教師進行嚴格的考勤,由教科室人員負責。
1、公假:凡因公事(含產假)請假,研訓內容自行補上。公假不記入獎懲范圍。
2、事假:凡因事請假者,須具備請假條,并經校本研訓領導組組長同意后,記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參加研訓活動,須持醫院證明并出具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記病假一次。特殊情況(如急診等)除外。
4、遲到:研訓活動兩次點名后未到者,記遲到一次。
5、早退:研訓活動中提前退場者,記早退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6、曠工:無故缺席不參加研訓活動者,缺席一次記曠工一次。
二、全期校本研訓累計缺席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考核評優資格,由學校校本研訓職能部門通知其本人。
三、研訓考勤每學期公布一次,學年度累積計算。教師出勤情況與學校年度考核等級和學校獎懲制度掛鉤。
四、教研組組內研訓由教研組長將研訓的'具體時間、地點、內容(主題)上報給教學處,由教研組負責考勤,教學處抽查。
五、研訓活動時,全體人員不做無關的事(不說話、不開小差),關閉一切通訊工具,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研訓任務。
學校考勤制度7
為了強化學校內部管理,嚴格工作紀律,提高辦學質量,獎勤罰懶,增強教職工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特擬此制度。
一、全體教師必須以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要求自己,認真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服從學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無特殊事,不得耽誤工作。
二、有事必須請假,辦理好請假手續,安排好工作后方能離校,所誤工作應及時補上。教師請假,由學校安排其他教師代課,杜絕教師請假后無人上課或造成工作失誤等現象。
三、學校領導公正合理地執行考勤制度,全體教職工根據其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的.不同分別歸納為按課時量計算考勤。
1、學校值周行政實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師日平均課時計算考勤(包括所任課時)。
2、政治業務學習、學校黨、政、工、隊、研等各種會議和活動等,每次按2課時計入考勤。
四、假的類別
1、事假:有特殊事請假,必須有假條,并經學校領導批準,值周、值日教師登記,調整安排好工作后離校者作事假處理。
2、病假:有鄉鎮以上醫院證明,但必須由本人或他人及時向學校請假,以便安排工作。
3、喪假:直系親屬死亡,準喪假一周,由學校安排課時;一周以上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4、婚假、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公假:因公出差計公假。公假以日計考勤。
6、遲到:上課鈴響后進教室的為遲到。5分鐘后作缺曠一節處理。
7、早退:下課鈴響前下課的計早退一次,計缺曠一節。
8、缺曠:無故不上課者,先離崗后補手續者,請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曠處理。
五、獎懲
1、缺曠一節扣發活津貼40元。
2、事假3天內,每節扣活津貼20元;3天以上一周以內,每節扣活津貼30元;超過一周的超過部分按缺曠計算。
3、病假3天以內,每節扣活津貼10元;3天以上一周以內,每節扣活津貼20元;一周以上每節扣活津貼30元;如需住院治療按有關規定執行。
4、遲到一次扣活津貼5元。
5、婚假、產假、喪假、公假由學校安排課程,不扣津貼。
6、全年曠課超過10節、事假超過30節、病假超過三個月的,不評優、不晉級、不評獎。
7、全學期內無任何遲到、早退、病、事假和調課的,記滿勤,滿勤人員發放200員獎金,并作為評優評獎的首要依據。
六、調課
不允許任何人私自調課,臨時有特殊事需要調課的必須經過教導處同意,并由教導處開出調課通知后方可進行調課,否則將按缺礦記入考勤。
七、代課
對教師公假和其他假而產生的臨時代課,由值周行政統一安排,保證每一節課都有教師負責。臨時代課按照每節10元記發給代課教師。
學校考勤制度8
為努力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推動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出勤方面:
1、全體教職工必須參加每周一的升降旗儀式遲到按半天曠工記錄,曠到按1天曠工記錄。
2、全校教職員工必須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考勤執行簽到制度:不準代簽、補簽。上下班、晚自習遲到、早退5分鐘按一小時曠工記錄,遲到、早退10分鐘按曠工半天記錄。擅自離崗1小時按曠工1天記錄。
3、任課教師上下課期間,遲到、早退5分鐘,按一小時曠工記錄,遲到、早退10分鐘,按曠工半天記錄,無故不上一節課,按一天曠工記錄。教案未超一周備課,缺一節扣當日工資(累計計算)。未完成進度計劃、缺一節課扣當日工資(累計計算)。作業量缺一次,不按時批改作業一次,扣半天工資(累計計算)。聽課記錄缺一節,按半天曠工記錄(累計計算)。不服從組織安排、無理取鬧、影響惡劣者,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4、早讀、晨會、晚自習、政治學習、黨員學習、業務學習、每周總結會、集體活動、年級組活動、教研組活動遲到、早退一次按1小時曠工記錄,無故不參加者按1天曠工記錄,集中學習期間必須關閉手機。
5、夜間,治保會值班人員、警衛室值班人員、鍋爐房值班領導曠到按曠工1天記錄。
二、假類方面:
(一)1、護理假——教職工每學年度護理假為15天(超15天者,按事假計算),(教職員工夫婦、子女、親生父母生病臥床住院必須出示戶口復印件、住院證明書才能批準護理假)。2、事假——事假一天扣25
元。3、曠工一天扣二天工資。4、婚假——大齡青年婚假為30天,再婚者婚嫁為5天。5、產假——生育第一胎產假為120天(產假以新生兒出生證明的出生日期為準,如孕婦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兒出生前15天列入產假,其余提前休息的時間一律按事假計算,包括住院),丈夫護理假為15天。生育第二胎產假為90天(產假以新生兒出生證明的出生日期為準,如孕婦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兒出生前15天列入產假,其余提前休息的時間一律按事假計算,包括住院),丈夫護理假為5天。6、子女婚假——子女婚假為7天。7、喪假——喪假為7天(另加往返路程天數)。
(二)經學校和區計生委納入本年度計劃準予生育的婦女、如有意外流產情況,按規定休息15天(不扣工資)。未批準納入計劃的婦女,懷孕并做流產手術者一律按曠工記錄。婦女上環按規定休息3天、取環按規定休息1天為準(必須出示醫院證明)。
(三)1、住院治療——需要住院治療必須出示區級以上人民醫院住院單方可住院治療、急性疾病、意外傷害可隨時隨地住院治療,慢性疾病必須在暑假期間住院治療(如需要轉院,必須到上一級醫院住院治療,不得在同等級醫院住院治療,如出現轉同等醫院住院治療按事假記錄)。住院治療以入院至出院日期為準(不扣工資)。重大疾病出院后,需要休養必須出示所住醫院住院部證明,修養期間為按醫院批假天數為準。
2、長期病假——因病長期休息扣全額工資的`30%,發放全額工資的70%(必須出示地州級以上醫院的病殘鑒定證明書)。
3、短期病假——短期病假只準3天(有我校醫務室出示的疾病證明書,在我校醫務室醫治,不扣工資,除外不準予短期病假)。
(四)課外輔導員每學期補假10天;學前班特護課外輔導員、醫務人員每學期補假為12天;清潔工作人員、餐廳工作人員、鍋爐房工作人員每學期補假為15天(不扣工資,不和考核掛鉤)。
三、培訓學習方面:
1、學校納入計劃統一培訓、學習人員,按培訓學習對待(按經常上班對待)。
2、參加大、中專、本科函數班的學員參加考試、論文答辯,按培訓學習對待(按經常上班對待)。
3、參加自考、成人高考等計劃外脫產學習者扣全額工資30%,發放全額工資70%。
4、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并錄取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四、執勤方面:
1、考勤人員必須提前半小時到位,教學樓當日考勤表下午7:30以前交到教務主任處。后勤人員考勤表當晚12:00前交到總務主任處。
2、考勤人員不得違反考勤制度,發現一次按曠工1天記錄,扣考核分5分并在校委會上做檢討。
3、教務主任負責統計專任教師考勤,總務主任負責統計后勤人員考勤,德育處主任負責統計全體教職員工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晚自習、年級組活動、教研組活動、集體活動及每周總結考勤,教務處、德育處、總務處主任在每周教職工大會上公布本周考勤情況并在公示欄上公示(各科室主任不按規定時間公布、公示按半天曠工記錄)。
五、違規違法方面:
1、體罰、變相體罰、排擠及侮辱學生,造成惡劣影響者待崗一個月,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2、教研組組長在不按規定不合格教案、缺課時教案上簽字,缺一節教案按半天曠工記錄(累計計算)。
3、違反學生安全事故目標管理責任書者:(1)遲報、瞞報者按曠工一天記錄。(2)管理不善、遲報、瞞報而造成嚴重后果(出現學生離校出
走、出現交通事故、出現意外傷害)負法律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醫療費、賠償費),并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3)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事故出現人員傷亡者負法律責任并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批假權限:
全體教職工1天以內事假由各科室主任審批;任課教師7天以下假類由主管教學副校長審批;后勤工作人員及課外輔導員7天以下假類由后勤副校長審批;7到15天各類假類由校長審批;15天以上假類上報教育局審批。
備注:和靜縣第四中學考勤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教師法》,計劃生育相關條例,根據我校實際情況,于20xx年12月20日第一屆第一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正式使用。經20xx年12月17日第一屆第二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第一次修改并使用。
學校考勤制度9
一、考勤制度
1、全體教職工實行坐班制。
2、不無故遲到、早退,上班時間必須準時到校。
3、教職工凡是需要請假者,一般情況必須事先按規定程序填寫統一印制的《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因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后應盡快按規定補辦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4、請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必須主管部門主任請假(班主任向政教主任請假);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包括三天),必須向分管校長請假;三天以上必須向校長請假,并提前兩天以便學校妥善安排好工作;請假一周以上,應報請科教體育局批準。
5、請假手續一式兩份,一份交校辦存底,一份交教研組長考勤,由教研組長交總務統計。
6、病假憑醫院證明;函授學習請假憑面授通知;對婚假、產假、喪假以及哺乳期的女教師的照顧,按有關規定執行。
7、假期期滿應及時主動向批準部門銷假,否則,視同超假處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校,應主動、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8、不存在補假,工作時間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隨便離崗,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不得擅自離校,如有違者按曠工處理。確實需要請假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出校門必須出示出門條,否則門衛不予出門。(出門條是用于出門辦事,出門條使用一次不得超過半天,不能代替請假條)
9、病、事假條必須分管領導或主管部門領導簽字方能生效。
二、考勤辦法
絕大多數教職工都能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但仍有極少數教職工,出門不出示出門條,無故遲到、早退等,為嚴明紀律,做到一視同仁,采取以下方法考勤:
1、早上、下午考勤簽到制,早上、下午負責簽到同志提前20分鐘到崗,本著認真負責態度進行工作,一視同仁,禁止代簽(代他人簽到的發現一次,扣代簽人50元)。
2、遲到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每次扣考勤獎5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扣10元,半小時以上一小時以內扣15元,超過1小時不足2小時扣25元,超過2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累計不夠扣的再從福利中扣除,(檢查早退現象一般采取不定時抽查,抽查時間一般為下班前20分鐘開始)。
3、對于中途溜號情況,一經發現,半小時以內每次扣20元,一小時以內每次扣40元,一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每次扣80元,以次類推。( 不定時進行中途抽查,抽查到的.教職工按上述時間計算。)
4、遲到的或因其他原因(包括公事)未簽到的教職工到校后應立即補到,并按第2條款內容執行。
5、教職工大會一般不得缺席,確有特殊情況應向學校領導請假,無故缺席一次扣20元,遲到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扣5元。
6、曠工半天扣除半個月職務津貼;半天以上1天以內扣除一個月職務津貼;1天以上2天以內(含2天)扣兩個月職務津貼;2天以上上報區科教體育局,按教科體育局意見處理。
7、不論公事、私事都要事先調好課,每缺一節課扣除一個月職務津貼。因缺課造成后果者,視情節輕重,追究其相關責任。
學校考勤制度10
各處、系、部門:
為完善考勤制度,加強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學院管理,保證學院教學和管理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通知如下:
一、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全院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午8:20——12:00,下午1:30——5:00),按時上下班。
二、加強考勤制度。
1、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辦公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曠工。
2、各單位要加強對本部門職工的管理,嚴格請假、考勤制度。因公外出,要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并同意;因私外出,要辦理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如發現有違反勞動紀律者,要及時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并報有關部門。各部門應選派考勤員負責本部門職工的考勤。考勤情況應每月按規定上報。
3、教職工請假獲準后,應將假條和有關證明交考勤員作為記錄考勤的憑證,假期結束后應及時銷假。
4、對不實行“坐班制”的專任教師,應嚴格履行各自的崗位職責,從嚴執教。在規定的'集體活動時間必須按要求考勤,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者作曠工處理;對其在教學過程中的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按教務處有關條例執行。對造成教學事故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5、人事處、黨政辦、工會將不定期、不定時對各部門出勤情況進行抽查,如有違紀情況,將對違紀人員及該部門考勤員進行通報批評并按相關制度予以處理。
特此通知,希各部門遵照執行。
xx學院
學校考勤制度11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鄉各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考勤的內容包括對教職工的.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擅離崗位等情況的考核和記載;任課教師上課、輔導時間到位情況,集體活動參加與否的考核和記載。
2、中心校的考勤由各部主任負責實施,各村小的考勤由校長負責實施。堅持工作人員簽到和分管領導上班時間巡視、檢查制度;
二、請假
1、教職工因事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請假一天,由分管領導審批;請假二天以上,由分管領導同意后,報業務校長審批。事假一天收30元。
2、教職工因病請假,應持縣級醫院診斷證明辦理請假手續,審批辦法與事假相同。病假一天原則收10元,50歲以上教師病假免收,對因病假給工作造成的損失能在短時間內個人努力彌補的免收。
3、婚假10(包括星期天),產假為半年。
4、教職工直系親屬或依靠其贍養的非直系親屬逝世,準于5天假期處理喪事。外地教職工,酌情另給往返時間。
三、曠工及其處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認定為曠工;
1.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沒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
2.假期屆滿后未到崗位工作,又沒有辦理續假手續者;
3.請假事由與實際情況不符者;
4.雖然辦理了請假、續假手續,但未得到領導批準擅離職守者;
5.學校集會、集體活動、勞動拒不參加者。
(二)曠工處理
1.曠工一次罰100元,每學期曠工累計一周者,取消評先晉級資格,并給予紀律處分。
四、獎勵
考勤收款用于獎勵出滿勤教職工。
學校考勤制度12
一、請假考勤制度
(一)請假類型:公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
(二)請假手續:提前兩天填寫請假單,報教務處、總務處、政教處或校長室批準,工作安排妥當后,準假離崗。如遇特殊情況,可先以電話、口頭請假后再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
1、公假(開會、外出學習、進修等)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必須持有教育行政部門或相關單位的文件、通知。
②地市范圍內(二天以內)報教務處主任審批,同意。
③地市范圍外(二天以上)報校長審批,同意。
④出國或時間在一個月以上報教育局審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師公出期間(二天內)的功課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或由教務處協商安排;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2、事假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二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報教務處備案;
②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③半月以上,報請教育局審批。
(2)工作安排
教師事假期間(二天內)的功課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注:1、事假在2節以內,并在一周內補上延誤功課的`,并報教務處備案,可不按事假處理。一個月不超過一次,否則按事假處理。
2、未經教務處同意,教師不得擅自調動功課,一經發現,以事假論處。因擅自調
動功課造成缺課的以曠課論處。
3、病假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教工因病請假,須憑定點單位的證明(二天以上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院證明,二天以內由校醫務室證明),到教務處填寫請假單。
②二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并報教務處備案。
③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2)工作安排
病假期間(二天內)功課,與教務處協商安排或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4、婚假、喪假
婚假期為一周(晚婚婚假為半個月),直系親屬喪假為三天,有關教工需事先向教務處申報。
5、產假
規定為三個月,晚育者可享受六個月假期,向教務處事先申報,由校長室批準。
二、相關規定
1、公假
不扣發工資及各種補貼、獎金。但按節數扣發超工作量工資。
2、病假
工資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校發的補貼按節數或天數扣發,并扣發月全勤獎,扣除超工作量工資。
3、事假
半月以內,教師每節扣除:1節臨時代課金+1節相應學科的課時津貼;職工:每天扣除12元。半月以上未到月以一個月計算,半個學期以上未到一學期的按一個學期計算,扣除相應的工資,并扣除月全勤獎及學期全勤獎。
4、婚、喪假
停發超工作量工資及集體活動補貼。如在法定時間內提前上班,則加發代課金加班費。在每學期末的考勤獎中不扣獎金,不扣月全勤獎。
5、產假
法定時間內不扣國發工資,學校有關工作量工資工作補貼、獎金停發。超出法定時間同事假。
6、曠工曠課
教師一節(職工半天)扣80元,并扣除月全勤獎。
附:后勤請假指向:教師資料室、圖書室、學生閱覽室、實驗室、文印室、語音室、計算機管理室、教務員、體育室向教務處主任請假;財務室、電工、校產保管員、老伯向總務處主任請假;政務員、門衛、住校生管理員向政教處主任請假;檔案室、校辦向校辦主任請假。
學校考勤制度13
為了加強學校的管理,規范教職工的教育教學行為,增強教師遵守紀律的自覺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據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及其處理
㈠、請假類別
1、事假:因事必須由教職工本人親自處理者,可請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堅持正常上班者,可請病假。
3、公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或培訓等,可請公假。
4、產假:持有生育卡的女職工,產假為90天;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懷孕在四個月以上七個月以骨流產的給假四周,七個月以上者給假六周;產假期滿因病需繼續治療且有醫院證明者,按病假休息,做人流術的給假兩周。
5、婚假:教職工結婚給假一周。
6、喪假:父母或配偶亡故給假一周,如假期滿需繼續請假者,按事假處理。
㈡、批假權限
1、兩天以上(包括兩天)請假由校長批準。連續請兩天假的第二天也要由校長批準。
2、一天假由主管副校長批準。
3、臨時假由教導主任批準。
4、會議請假由主持會議的相關領導批準。
㈢、請假手續
1、凡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條,并按請假類別交驗相關證明,經批準后生效。
2、有事必須提前履行請假手續,不許他人代為請假,因病或因緊急事故確屬來不及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者,可托親屬代為履行請假手續(電話,過后補辦手續)。
3、除緊急事故或不得己情況外,各類會議原則上不予請假。如確需請假,按事假半天對待。
4、事假必須提前一天請假。
5、請假批準后,必須將請假條交教導處,請假期間內工作任務或內容安排告知相關領導。假期期滿后,須及時返校銷假。臨時假銷假不及時按告知銷假的'時間為準。
6、學校根據需要可查閱請假者病歷、檢驗相關證明,如發現弄虛作假等情況,取消準假,并視其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紀律處份,誤工時間按曠職處理。
㈣、假期待遇
1、事假一天,扣20元,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1分。
2、病假一天,扣10元,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0.5分。
3、產假、婚假、喪假,不扣款。
4、遲到、早退一次(以簽到、會議點名為準),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0.5分;代替簽到者;每次雙方各扣0.5分。
5、會議、活動請假一次,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0.2分。全年累計請假(包括病假、事假等)一月以上者,不享受學校發放考核資金,當年職稱考評不能評為優或良,不能評為先進。
6、學期設全勤獎100元,臨時假不超8次(每次臨時不超1小時,超1小時按2個臨時小假,超了3小時,按半天)。
二、曠職及其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手續,但未批準而擅自離校者,按曠職處理。
2、請假到期不按時辦理銷假和續假手續,又不按時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曠職處理。
3、教職工曠職半天,扣30元,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2分。
4、教職工曠會一次,科任老師無故曠課一節者,考核中扣2分,扣10元。
5、管理、后勤、教輔人員工作具有階段性,平時請假按正常對待。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體上班的教職工實行坐班制,不得隨意離崗。
2、全體上班教職工須按時簽到上班。
3、在年度考核排名中,對各類請假或曠職人員,按請假和曠職時間的多少,在考評結果中扣除相應的分值。
4、考勤結果實行月匯總制,由教務主任匯總,每月公布一次。
5、對出全勤的教職工在年終考評中給予適量加分。
學校考勤制度14
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過行政會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師每天堅持上下午簽到制度,時間為預備鈴響前后各10分鐘,若有特殊情況不能準時,必須在簽到時間內向值周行政說明原因,由行政簽原因,杜絕他人代簽,未簽到或代簽的扣5元/人次。
2、政治學習,業務培訓、集會,教學等活動,遲到、早退10元/人、次;事假20元/人、次(不超過一天),教學時間如遇病、事假,相應調整的'課時補助累計扣除;缺席40元/人、次,相應課時按40元/人、節累計扣除(不超過一天)。
3、病假要持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
4、出公差,由工會主席及時公布。
5、教師坐班時間必須在教學區的教室,辦公室,學生寢室,從事教育教學活動,否則,參照上述1——2執行。
6、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學校考勤制度15
為了加強學校教職工的考勤管理,嚴肅學校的工作紀律,確保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事假管理的暫行規定》(新政辦[1993]97號)以及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學校考勤制度。
一、考勤辦法
(一)考勤按出勤、曠工、遲到、早退、病事假等項目逐人逐日記錄。
(二)學校實行坐班制,堅持上下班制度,實行簽到簽退制度。
(三)辦公室負責考勤,當天帶班領導負責當日考勤。
二、考勤要求
(一)請假要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報主管領導簽字批準,未及時履行的要在當天補上。
(二)請假人要提前一天把教案和課本交教務處。
(三)不允許酒后上班,發現一次扣一天工資,點名批評;發現三次,并造成不良影響的,進行誡免,年終考核不稱職,并上報教育局。
(四)上班時間,不允許干私事,不許到校外飯館喝茶,特殊情況經主管領導批準。
(五)假滿或假未滿上班應及時銷假,假滿仍不能上班者,應事先續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三、請假辦法
(一)工作時間(空課)短時外出(半天以內),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填寫《教職工外出請假條》,由主管領導簽字批準。后勤人員向總務主任請假,月末并匯總報辦公室。保安須做好有“外出原因、離返時間”等內容的登記,每月統計一次,報校辦。
(二)無課臨時外出(半天內)由辦公室主任批。有課請假或半天至一天(含1天),教師向教務主任請假,后勤人員向總務主任請假。請假在1天以上向校長提出申請,須由教務主任確定課程調整簽字后,提交校長簽字,最后送辦公室留存。
(三)請假均需出具書面申請,因故不能事先出具,事后必須補辦,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病假
(一)病假的認定:
1、家休病假:家休病假需出具縣醫院醫生證明書。
2、住院治療出具住院證、出院證等證明。
3、凡小病大看、弄虛作假取得證明休病假的,或利用病假干私活的,一經查明
按曠工處理,情節嚴懲的給予行政處分。
(二)對病假的處理
1、按照每日事假標準的50%扣發計算。(住院不扣發工資),計入考核。
2、重大疾病、特殊病例另行處理。
3、教職工在病假期間,仍可享受所在單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4、病假連續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不計算工齡。
(三)病假計算方法
病假按學年累計計算。對跨學年連續病假超過六個月的,應與上學年最后一次病假的時間合并計算。
五、看護假
本人父母、子女重病或意外傷害住院到外地治療的給連續看護假15天(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日,路程假除外)。
六、事假
(一)事假的認定:教職工處理私事應主要利用節假日、公休和寒暑假時間,如須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按事假處理。未經領導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工作人員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四十天;因私出境人員事假的管理按國務院僑辦、勞動人事部、財政部(83)僑政會字第7號文執行。
(二)事假的處理
1、工作時間(空課)內因私事處出需請假,由考勤人員登記,累計達4小時,按半天事假計,依次類推。
2、按最低工資日工資的30%扣發工資。
3、一次會議或集體活動不參加計半天事假。
4、幫人辦理婚、喪或參加禮俗性活動均需請事假(學校派出除外)。
5、參加函授、專業對口的在規定時間內(二——三年),參加自考的放寬到四年,不扣工資,考核計缺勤;超過規定修學年限按事假計。
6、事假期間,工作人員仍可享受所在單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三)事假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七、曠課、曠工
(一)曠課、曠工的認定
1、未請假、書面請假未獲批準,未上課或上班者定為曠課或曠工。
2、未請假而又不參加學校組織的統一活動和各種會議學習的(不到半天的按半天計)定為曠工。
3、教師無故曠課一節按半個曠工日計算,依次類推。
4、上課鈴響后,若發現有課的教師五分鐘后還未進教室或提前下課者,每學期一次教育,二次批評,三次按半個曠工日處理。
5、因酗酒,斗毆致傷或因違法犯罪被公安機關拘留,傳訊按曠工計。
(二)曠課、曠工的處理
1、每學期累計3天(含3天)以內,每天扣日實發工資的兩倍,并處以行政警告,嚴重警告和記大過處分。
2、每學期累計3天以上7天以內(含7天)扣半個月工資(并處以誡免),上報教育局備案。
3、每學期累計7天以上,15天以內(含15天)扣全月工資,處以“留校察看”處分,按待崗處理。
4、每學期累計15天以上,予以解聘,上報教育局。
5、連續曠課、曠工一個月以上(含1個月)即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告于眾,并以書面通知親屬轉告本人(《教改字號文件》)。
6、未經教務處許可、登記,私自調課者,調課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八、婚、產假處理方法
(一)婚、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休假,超假事先履行手續的按事假計,否則按曠工計。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9號《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女職工晚育(初婚),即漢族23周歲,少數民族22周歲以后生育的,除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增加30天產假(128天產假包括產前休息的天數),給予男方護理假12天。
(三)女職工哺乳不滿周歲嬰兒時,每天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文件同上)。
(四)女同志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而缺勤的(未領生育證而懷孕的),按計劃生育的處罰條款執行。
(五)放置宮內節育器或皮埋者,自手術之日起休息2天,取宮內節育器,當日休息1天;輸精管結扎,休息7天;單純輸卵管結扎,休息21天;產后輸卵管結扎,按產假另加14天。
九、探親假
一律安排在寒暑假,須提前半年寫出探親報告,經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統一安排,工作日超假者,事先請假,按事假計。
十、喪假及處理辦法:
根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80)勞總薪字29號、勞動法第51條的規定,職工在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自理。喪假應當是一次性休完。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假期
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日。超過時間,需要履行請假手續,按事假處理,未履行請假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等親屬死亡后,職工可請喪假料理喪事。
1、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以及岳父母或公婆亡故,喪假7天;
2、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堂、表兄弟姐妹,喪假3天。
十一、遲到、早退
(一)準時上班時間未到者,計遲到。
(二)提前下班(10分鐘)為早退(其他特殊情況晚來、早退或到幼兒園接小孩等,需書面申請經領導同意,考勤可不計晚來或早退,但年終考核均不評優)。
(三)學年考核每學期遲到、早退三次計缺勤一天。
十二、每月全勤,無安全、教學等事故發生,根據學校情況發精神文明全勤獎。
十三、本制度經校職代會研究通過,于20xx年4月28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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