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來訪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來信來訪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來信來訪制度1
一、群眾來信
1、收到群眾來信,要當日拆封,拆封時要注意檢查信封封面、郵票是否完整,拆封后要將信封、信件裝訂,并注明收信時間。
2、認真閱讀信件,并填寫《群眾來信來訪登記表》。
3、對重要的信件要立即報送辦黨組書記、主任閱批,對一般的群眾來信按“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轉交有關分管領導。
4、對群眾來信在領導閱批后,要及時復信,復信要做到認真、熱情,向群眾講明道理、宣傳政策,告訴群眾處理結果或引導群眾逐級反映問題。
5、對已辦結的信件要立卷歸檔,統一保管。
二、群眾來訪
1、對群眾來訪要熱情接待,并填寫《群眾來信來訪登記表》。
2、認真閱讀來訪者攜帶的有關材料,通過交談詳細了解和記錄來訪人員反映的問題和要求,以及接待人員做出的答復。
3、根據“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引導來訪人員與有關領導或負責人見面;有關領導或負責人不在單位的,應確定接待時間。
4、接待人員要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理念,盡可能減少群眾往返的次數。對同一問題多次上訪者,要做好耐心的說服教育工作,宣傳相關的方針、政策,引導上訪者走依法處理問題的渠道。
5、對少數聚眾鬧事擾亂機關辦公秩序的上訪者,要即時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6、對疑似患有精神病、傳染病的上訪者要通知衛生、防疫、公安等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來信來訪制度2
一、每一位工作人員都要強化服務意識,盡職盡責做好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
二、文明接待來訪人,具體做到“四心”、“五不”和“五個一”。即:接待熱心、傾聽細心、回答耐心、處理用心;不簡單粗暴、不態度生硬、不打官腔、不擺架子、不推諉敷衍;靠前一步、問候一聲、幫辦一事、送上一程、道別一聲。
三、信訪一般接待工作程序:
1、登記:
認真做好來信、來訪和舉報電話記錄,必要時可讓上訪人提供書面材料。登記內容包括來訪時間、訪者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政治面貌、住址或工作單位、反映的主要問題。
2、答復:
。1)來訪者的意見、要求符合政策、法規,能夠當場解決的,當場予以解決;當場解決不了的,在三日內給予答復。
。2)來訪者反映的意見、要求,按政策衡量不合理的,向其宣傳政策,解釋清楚。
3、辦理:
。1)由便民服務中心直接答復辦理;
。2)根據來訪反映問題的性質,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轉交給有關單位或部門辦理。
四、凡上訪人員反映重大緊急問題、集體上訪的來信來訪,應立即通知有關單位,并向領導匯報。
五、對集體上訪,要本著宜順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結,宜粗不宜細的“四宜”原則迅速處理并責成問題發生地限期解決。
六、嚴格執行《信訪條例》有關規定,為群眾的控告、檢舉保守秘密。
七、實行領導信訪接待制度。
來信來訪制度3
一、做好來訪接待工作是加強溝通,樹立形象,改進機關作風的重要途徑,全體成員應高度重視。
二、來訪接待的基本原則是:認真負責,熱情周到,不卑不亢,言行得體。
三、預約來訪,要根據來訪者的目的和意愿,預先做好接待準備,通知有關人員,提前五分鐘等候。
四、突然來訪,要盡快了解來訪意圖,知會有關人員做好準備,在政策許可范圍內盡量滿足來訪者要求。
五、對所有來訪者,要立即招待,請坐并倒茶水;即使有緊急事情要處理,也要立即安排好他們就坐,簡短了解情況。
六、做好來訪登記,對意見、建議、要求等,要記錄內容、時間、來訪人及其聯系電話,部門可答復的問題立即給予答復,部門不能答復的問題要做好解釋工作,并與有關部門協調溝通,盡快回復。
來信來訪制度4
一、來信來訪工作是一項重要的經常性工作,要把信訪工作作為密切聯系群眾、維護安定團結、調解社會矛盾的重要工作,嚴肅對待,認真辦理。
二、信訪工作由安全儲運處歸口管理,各處室分工協作,共同辦理。
三、嚴格按照信訪條例規定的時限批轉辦理信訪件。到期不能結案的,要在規定期限內向市社領導和交辦單位說明情況。處理完畢后,有關資料統一保存,并做好結案登記。
四、對于信訪中反映的問題,法律和政策有明文規定可辦理的應及時給予辦理。超出法律和現行政策規定的問題,或因受客觀條件限制,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應向信訪者說明情況,解釋清楚。
五、接待來訪要熱情、耐心,答復問題要細致、準確、誠懇。
六、提高辦理效率,對來信來訪的數量、內容、結案情況要進行定期統計,并做好向有關部門上報信訪統計。
來信來訪制度5
一、群眾來信
1、收到群眾來信,要當日拆封,拆封時要注意檢查信封封面、郵票是否完整,拆封后要將信封、信件裝訂,并注明收信時間。
2、認真閱讀信件,并填寫《群眾來信來訪登記表》。
3、對重要的信件要立即報送書記或鎮長閱批,對一般的群眾來信按“分片負責、屬地辦理,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轉交有關包片領導或分管領導。
4、對反映正確、要求合理的群眾來信在領導閱批后,要及時復信,復信要做到認真、熱情,向群眾講明道理、宣傳政策,告訴群眾處理結果或引導群眾逐級反映問題。
5、對已辦結的信件要立卷歸檔,統一保管。
二、群眾來訪
1、對群眾來訪要熱情接待,并填寫《群眾來信來訪登記表》。
2、認真閱讀來訪者攜帶的有關材料,通過交談詳細了解和記錄來訪人員反映的問題和要求,以及接待人員做出的答復。
3、根據“分片負責、屬地辦理,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引導來訪人員與有關領導或負責人見面;有關領導或負責人不在單位的,應確立接待時間。
4、接待群眾來訪按下列順序進行:
辦公室人員——有關領導或負責人——鎮信訪辦公室——分管信訪領導——書記或鎮長——轉司法部門。
5、接待人員要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理念,盡可能減少群眾往返的次數。對同一問題多次上訪者,要做好耐心的說服教育工作,宣傳相關的方針、政策,引導上訪者走依法處理問題的渠道。
6、對少數聚眾鬧事擾亂機關辦公秩序的上訪者,要即時報公安派出所依法處理。
7、對疑似患有精神病、傳染病的上訪者要通知衛生、防疫、公安等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來信來訪制度6
一、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以黨和政府的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為依據,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實事求是,秉公辦事,認真做好來信來訪工作。
二、處理接待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實行“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各負其責,各盡其職。黨政主要負責人為處理來信來訪的第一負責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轄區中隊具體辦理。
三、對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要熱情接待,認真妥善處理。做到不拖、不壓、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具體辦法:
1、接待人員態度要誠懇,講解要細心,政策要透明,工作要耐心。
2、對來信來訪反映的事,要認真對待。對領導和上級轉來的信訪件要認真及時調查,依法依規處理,及時回復。
3、對群眾來信來訪要認真對待,值班人員在接到群眾來信來電來訪時應使用文明用語,熱情接待,并及時做好登記工作,并及時報送領導。
四、全體工作人員要加強本職業務學習,全面掌握有關政策規定,以便在解答和處理有關信訪時持之有故,言之有理。
五、在信訪接待及案件查處的過程中,相對人員應嚴格做好保密工作,否則視情節輕重,依照規定嚴肅處理。
來信來訪制度7
為切實做好人民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根據我會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民群眾來信接待制度
(一)凡群眾來信均應登記編號,來信記錄應做到保密,不得遺失。
(二)對群眾來信應根據其內容的輕重緩急,做好擬辦、轉辦、催辦工作。
(三)需要存檔的群眾來信,應做好歸檔工作。
(四)除匿名信外,原則上應將群眾來信的處理情況及時告知本人,如一時難以處理,應向來信人員說明情況。
二、人民群眾來訪接待制度
(一)接訪人員應熱情接待來訪群眾,耐心聽取上訪人員的陳述,認真做好登記、記錄,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和有關政策規定,分別作出恰當處理。
(二)接待人員要耐心聽取來訪群眾的意見,力所能及地答復和解決來訪群眾提出的事項。對不能當場作出答復、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給來訪者作好思想工作,耐心疏導;對不屬于管轄范圍的問題,要指明方向和程序,并熱情幫助聯系有關單位給予妥善處理。
(三)對重大疑難來訪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穩定群眾情緒,并迅速擬出專報呈領導閱批。按領導批示抓好督辦落實。
(四)對來訪中帶有苗頭性、傾向性、政策性的問題,應及時進行綜合分析,提供給領導參考。
三、總體要求
(一)熱情接待來訪群眾,接待人員要衣著整齊,舉止端正,熱情大方,態度誠懇,說話和氣,以禮相待,文明用語,并講普通話。
(二)接待室要保持整潔衛生,備有開水、茶杯、桌、椅等物品。
(三)接待人員在辦理群眾來信來訪時,應當恪盡職守,秉公辦事,查清事實,分清責任,正確疏導,及時、恰當、正確處理,不得推諉、敷衍、拖拉。
(四)在接到群眾來信來訪后,要認真做好登記,根據來信來訪群眾所反映的主要問題,提出初步處理建議,做到當日事當日結。
(五)對待來信來訪群眾提出的問題,在未經調查、弄清事實之前,不應輕易肯定或否定,也不能隨意許愿或批評指責。
(六)對來信來訪群眾所反映的問題和內容,要保守秘密,不得將檢舉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送給被檢舉對象。
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制度相關
來信來訪制度8
一、接訪登記制度。信訪工作人員接到人民群眾來訪,應做到熱情服務,文明禮貌,對來訪人員的陳述進行認真登記,必要時制作筆錄。
二、閱信、承辦、歸檔制度。對人民群眾來信(訪)和上級有關部門轉辦的信(訪)案件要提出擬辦意見,交有關部門處理,并督促檢查。結案后,要及時將有關資料統計、歸檔。
三、請示匯報制度。信訪工作人員每月用書面形式向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請示匯報一次工作情況,重要信(訪)案件要隨時匯報并填寫重要來信請示,及時處理。
四、信(訪)案件的分析制度,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分析研究一次信訪案件的查處情況,對重點、難點信訪案件,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及時總結、交流信訪工作經驗,每半年縣通報一次信訪工作情況。
五、領導接待日制度。局領導實行輪流值班,負責重大信訪案件的接待和處理工作,解答人民群眾詢問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等方面問題。
六、信訪案件立案制度。對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要認真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要及時立案。需轉鄉(鎮)辦理的,及時轉辦,并督促結果,需縣局立案的,要及時組織人員調查落實,提出處理意見。
來信來訪制度9
第一條:為了規范移民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保證正常信訪渠道暢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上訪人員應當遵守信訪秩序,不得影響移民局的正常工作,不得損害接待場所的公私財物,不得無禮糾纏,威脅辱罵和毆打信訪工作人員。
第三條:信訪工作人員對來訪群眾要熱情接待,認真聽取所反映的問題,并詳細記錄登記,接待群眾來訪應不少于兩名工作人員。
第四條:群眾來信和上級轉辦的信件,信訪工作人員登記后,呈局領導閱示,按照局領導批示進行辦理。
第五條:省辦(或上級機關)交辦的信件由局長或主管局長簽批后,傳至信訪科轉交有關科室(或縣級移民機構)辦理,形成調查報告。信訪科依據調查報告提出初步意見。經主管局長審核、局長審批后,上報省辦(或上級機關)。
第六條:市信訪局交辦的信件,由信訪科提出初步意見,經主管局長簽批后科轉交有關科室(或縣級移民機構)辦理,形成調查報告,信訪科依據調查報告提出初步意見。經主管局長審核、局長審批后,送市信訪局。
第七條:市局自立案件由信訪科根據案情提出初步意見,經主管局長簽批后轉交有關科室(或縣級移民機構)辦理,形成調查(復查)報告。信訪科依據調查(復查)報告制作《信訪事項處理(復查)意見書》,經主管局長審核,局長審批后,答復上訪(復查)人。
第八條:群眾上訪的信訪事項,信訪工作人員應詳細記錄,認真整理登記,呈局領導閱示后,按照局領導批示進行辦理。
第九條:實行局領導輪流坐班接待、預約接待和局長信訪接待日制度。
第十條:每周一上午,由局副處級以上領導,輪流值班接待移民群眾,地點在局信訪接待大廳,局長信訪接待日,每月一次,時間為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上午。
第十一條:局長接待日由局長,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信訪科長和信訪工作人員參加,信訪工作人員應詳細記錄信訪事項,依照本制度第五條的規定辦理。局長接待日,局長可以委托副局長主持,涉及其他業務科室的,業務科長參加接待。
第十二條:信訪接待大廳接待的上訪事項,應當面給上訪群眾答復,當面答復不了的,應在30日內向群眾答復,需要延期的最長不得超過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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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以黨的有關政策規定為依據,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實事求是,秉公辦事,認真做好來信來訪工作。
二、處理、接待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各負其責、各盡其職。
三、對于人民群眾來信,要及時拆封,詳細閱讀,認真登記、妥善處理。做到不拖、不壓,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具體辦法:
。ㄒ唬⿲υ儐栍嘘P勞動保障政策、法規方面的來信,要按現行政策規定給予及時答復。
。ǘ⿲趧颖U瞎ぷ魈岢鲆庖姟⒔ㄗh、批評的來信,要持歡迎態度,凡屬有參考價值的,送有關領導和部門參閱,并對來信人給予表揚和鼓勵。
。ㄈ⿲趧颖U喜块T處理不當,本人申訴理由正當的來信,要立案辦理。
。ㄋ模⿲Ψ从尘o急重大問題的來信,要及時摘報,附原件送領導閱批,并按領導批示辦理。
。ㄎ澹⿲σ话銇硇,用轉辦單位分別轉請有關部門處理,并告知本人。
四、接待來訪人員要努力做到:聽取申述要耐心,答復問題要明確,處理問題要恰當。對超越職責范圍一時答復不了的問題,要及時向本人說明情況,做好解釋工作。對個別要求過高或不符合政策規定的問題,應進行耐心的說服教育。
五、對集體來訪應列為重要案件,采取積極慎重的態度,做好疏導工作,就地解決問題。對一些涉及面大、情況復雜的重大疑難集體上訪案件,處理有困難的,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共同采取措施處理。
六、全體工作人員要加強本職業務學習,全面掌握有關政策規定,以便在解答和處理有關問題時,持之有故,言之有理。
七、辦公室具體負責來信來訪的登記、轉辦、催辦、督辦、回訪、復信、結果上報、立卷歸檔等工作。
八、嚴守黨和國家的機密、遵守紀律,不得擴散來信來訪中反映的情況和問題。
來信來訪制度11
信訪工作是維護穩定,保持安定團結的重要工作,為了加強領導,維護內部穩定,及時發現問題,快速處理一切不安定因素,根據上級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1、信訪工作責任制:政工干部領導負責本單位的信訪工作,本單位職工在領導接待日,可直接找單位責任人反映情況;各部門負責人配合、協助單位責任人開展信訪工作。
2、工作方針:責任人應遵循“預防為主、教育疏導、防止激化”的工作方針,加強防范工作,確保一方的穩定。
3、日常工作:責任人應經常開展談心、交流活動,及時掌握全體隊員動態,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消除不安定因素。
4、處理、回復:責任人接到信訪件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對寫信人作出回復;如本單位不能解決問題的,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同時,積極采取措施,防止矛盾的加劇。
5、部門工作:各部門負責人,應積極開展思想交流活動,了解職工最新情況,發現不安定團結的隱患,應立即向單位責任人匯報,同時協助責任人做好當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
6、接待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時間:8:00—16:00。
7、接待要求:耐心聽取,認真記錄,細心解答,禮貌用語。
8、本規定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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