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公物采購和審批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公物采購和審批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一、 經費的審批報銷
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由校長把關,總務主任負責實施,全體師生員工應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支持財會人員履行職責。校長負責處理學校經費開支中的重大問題。
1、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核財務開支的制度,凡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都由校長簽字予以報銷。購置貴重物品價1000元以上須經校務會討論決定。
2、凡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校領導,教職工參加的會議,外出聽課,學術討論會,參觀考察,函授學習等的開支,必須經校長同意,在通知單上批文,附在報銷單據上,經總務部門審核,校長簽字,按財務管理規定及時報銷。
3、學校同意購買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品、衛生用品、實驗儀器及藥品的報銷,原則上應持有國家統一正式票,由購物人,財物保管員驗收人簽字,總務主任簽字,校長審核簽字,及時報銷。手續不齊全者出納和會計應予以拒報,否則,當事人和財會人員以作差錯事故處理。
4、財會人員發現在經費使用中,不符合有關財務制度,或違反財經紀律的,應履行職責,向主任和校長匯報,及時處理,否則,作失職論處。
5、學校的基建項目校長全權負責把關,預、結算簽字后予以支出。
二、財物(校產)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公物采購、審批、管理做到計劃購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責任明確,據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加強學校財產管理,是保證教育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條件,本著勤儉辦學的原則,全校師生員工必須人人愛惜學校財物,人人參與財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識,切實加強財物的常規管理。
1、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使用,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實行管理人員責任制。
2、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按行政管理體制,實現行政負責人和使用管理人員雙重責任制。根據校產分布情況,按使用單位和存放地點,落實到處、室、班、組、人,誰用誰管,有獎有罰。
3、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核、采購、驗收、報銷手續,經會計和財物管理員按發票登記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資產帳、冊制度,做到帳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物價一致。
5、總務處每學期對校產全面清查一次。
6、各科室校產清冊一式三份,總務處和有關處室財務管理員各執一張貼在本辦公室內。辦公物品的使用情況作為評比先進辦公室的一項指標,辦公室內公物的遺失或損壞,各科室負責人應予及時查處。
7、固定資產的減少,包括調出及報廢、損、丟失、變價等都必須經過部門負責人,校產管理員的鑒定,填報“申報單”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備案。
8、班級課桌凳,衛生用具,教學用品,電器,設備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實到人保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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