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娛樂場所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1
文化娛樂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周圍環境整潔,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
2.通風良好無異味,新風口過濾網每半個月清洗一次,室內風口過濾網每周清洗一次。
3.每天清潔走廊、樓梯,平時見臟即予以清潔,做到天花板無蛛網、掛塵,地面無紙屑、無垃圾。
4.娛樂場所內每天清潔,保持整潔、衛生,無蚊蠅,無蟑螂,天花板無蛛網、掛塵;窗臺、燈具、臺凳無積塵;地面無紙屑、垃圾。
5.座位套清潔無污跡,每周一換一清洗消毒,平時見臟即換。
6.茶具做到一客一消毒。
7.公共衛生間每天清潔、消毒,保持無積水、無積糞、無蚊蠅、無異味。
8.個人衛生良好,工作服整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修剪指甲,勤換工作服,勤洗澡。每年健康檢查一次。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加強室內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公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歌舞廳、音樂茶座、餐飲劇場、娛樂城(宮)、錄相廳等室內娛樂場所(以下簡稱娛樂場所)。
第三條市消防局負責本規定的組織實施,各級公安消防機關安照規定的職責權限,負責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規定規定的防火責任由娛樂場所經營者負責;娛樂場所經營者承包經營的,由發包者負責。娛樂場所營業房屋的出租方與承租方,娛樂場所承包經營的發包者與承包者,應當簽定放火安全責任書,明確雙方的放火責任,并嚴格落實。
第五條娛樂場所經營者應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責任制暫行規定》建立本單位的放火安全責任制,并接受公安消防機關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新建、改建、擴建娛樂場所,其室內裝修必須符合建筑設計放火規范以及其它有關的防火設計要求,并報公安消防機關審批。工程竣工后,經公安消防機關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條已經開業的娛樂場所,其建筑、裝修等不符合本規定的,應當制定改造計劃,并按照公安消防機關的要求,限期改造。
第八條娛樂場所與其他建筑連接的,應當設立防火分隔。分設包間的房間隔墻應為非燃燒體,其耐火極限應當符合消防技術規范的要求。
第九條娛樂場所的裝修、制景材料,應當采用非燃或者難燃材料。音響控制臺、電工房等重點部位應當使用非燃材料。木墻裙應當刷防火涂料,裝飾用紡織品應當作阻燃處理。
第十條娛樂場所通往建筑物外的安全出口應當不少于2個,疏散通道及出口應當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疏散通道至出口應當裝有中英文疏散說明和圖案燈光疏散標志,并保持完好。疏散說明和疏散標志應當設在走道的轉彎處,間距不得超過20米。疏散門必須向外開啟,寬度不得小于1.4米。不得采用轉門、卷簾門、側拉門。疏散通道內應當設有應急照明等,并保證照明20分鐘以上。二層以上的娛樂場所,其疏散樓梯應當不少于2個,并不得采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樓梯。
第十一條娛樂場所的電器設備,應當由正式電工按照國家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的規定進行安裝,并定期檢查、維修。
第十二條娛樂場所內的電線,應當采用銅芯導線,所有電氣線路應當穿金屬套管保護,橫穿通道的導線應當采取固定保護措施,不得外露。配光和照明用的燈具表面高溫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移動式的燈具應當采用橡膠套電纜,插頭和插座應當保持接觸良好。
第十三條娛樂場所內使用霓虹燈時,變壓器應當安裝在非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燈管的電極與導體保持10厘米的距離,并應當安裝在絕緣材料上。娛樂場所應當有專人負責保養、維修霓虹燈。
第十四條娛樂場所應當安裝室內、室外消火栓,并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救生器材、設施、裝備。面積較大、包間較多或者設置在地下的娛樂場所,應當設置火災自動報警、排煙設施和自動滅火裝置。
第十五條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整好用。
第十六條嚴禁在娛樂場所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第十七條娛樂場所應當按照營業面積核定容納人員的數量,并報公安機關備案。日常營業不得超員。
第十八條娛樂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防火責任制的規定,做好職工上崗前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經培訓后的職工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ㄒ唬┒梅阑鹬R;
。ǘ┱莆諟缁鸪WR;
。ㄈ┦煜け緧徫坏姆阑鹭熑危
。ㄋ模┌l生火災會報警,會組織人員疏散,會撲救初起火災。
凡未經培訓和沒有達到上述要求的職工不得上崗。
第十九條娛樂場所在營業時應當確定專人負責安全檢查、巡視,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火災隱患。營業場所中使用明火和電熱器具的,應當采取防火措施,并由專人負責看護。每日營業結束后,應當按照崗位責任制分工,對營業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切斷電源和火源;確認安全后,填寫“清場檢查記錄”,負責人簽字后方可下班。營業場所內除值班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留宿。
第二十條娛樂場所經營者違反《北京市防火安全責任制暫行規定》的,由公安消防機關依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責任制暫行規定》處罰;違反本規定的,由公安消防機關根據情節,分別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在危險部位停工、停業、罰款。罰款具體辦法,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ㄒ唬┻`反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ǘ┻`反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六條規定的,處500元以上3000以下罰款;
。ㄈ┻`反第十七條規定的,處200元以上1000以下罰款。娛樂場所經營者違反本規定的,除按上述規定處罰外,公安消防機關可以對直接責任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處2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消防局負責解釋。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3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已經1999年5月11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實行。1995年1月26日公安部第22號令發布的《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保障公共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公共娛樂場所,是指向公眾開放的下列室內場所:
。ㄒ唬┯皠≡骸浵駨d、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二)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ㄈ┚哂袏蕵饭δ芤魳凡枳筒惋媹鏊;
。ㄋ模┯嗡嚒⒂螛穲鏊;
。ㄎ澹┍}g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第三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中確定一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在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條和第十六條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負責檢查和落實本單位防火措施、滅火預案的制定和演練以及建筑消防設施、消防通道、電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娛樂場所的房產所有者在與其他單位、個人發生租賃、承包等關系后,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由經營者負責。
第四條 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娛樂場所或者變更公共娛樂場所內部裝修的,其消防設計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
第五條 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娛樂場所或者變更公共娛樂場所內部裝修的,建設或者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將消防設計圖紙報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經審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條 公眾聚集的娛樂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必須具備消防安全條件,依法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檢查,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發給《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方可使用或者開業。
第七條 公共娛樂場所宜設置在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建筑物內;已經核準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應當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娛樂場所不得設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館、圖書館建筑內,不得毗連重要倉庫或者危險物品倉庫;不得在居民住宅樓內改建公共娛樂場所。
公共娛樂場所與其他建筑相毗連或者附設在其他建筑物內時,應當按照獨立的防火分區設置;商住樓內的公共娛樂場所與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應當分開設置。
第八條 公共娛樂場所的內部裝修設計和施工,應當符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和有關建筑內部裝飾裝修防火管理的規定。
第九條 公共娛樂場所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安全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臺階,疏散門應向外開啟,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阻塞。
第十條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指示標志應當設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角處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墻面上。設在走道上的指示標志的間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條 公共娛樂場所內應當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照明供電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分鐘。
第十二條 公共娛樂場所必須加強電氣防火安全管理,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不得超負荷用電,不得擅自拉接臨時電線。
第十三條 在地下建筑內設置公共娛樂場所,除符合本規定其他條款的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ㄒ唬┲辉试S設在地下一層;
。ǘ┩ㄍ孛娴陌踩隹诓粦儆诙䝼,安全出口、樓梯和走道的寬度應當符合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三)應當設置機械防煙排煙設施;
(四)應當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ㄎ澹﹪澜褂靡夯蜌。
第十四條 公共娛樂場所內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條 嚴禁在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時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
第十六條 演出、放映場所的觀眾廳內禁止吸煙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條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不得超過額定人數。
第十八條 卡拉OK廳及其包房內,應當設置聲音或者視像警報,保證在火災發生初期,將各卡拉OK房間的畫面、音響消除,播送火災警報,引導人們安全疏散。
第十九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緊急安全疏散方案。在營業時間和營業結束后,應當指定專人進行安全巡視檢查。
第二十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建立全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全體員工都應當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人員疏散。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第二十一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配置滅火器材,設置報警電話,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條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規、規章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六日公安部發布的《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4
在KTV等娛樂場所工作,因其是個服務性行業,所以會有許多嚴格的規章制度來規范員工,為了使員工更加符合顧客的要求并且使服務達到顧客的滿意,以下的規范是必不可少的,員工的基本規章制度、儀容儀表、形體規范,禮節禮貌和崗位職責,都是要樹立制度的,以下就是這幾項的基本管理制度。
1、員工基本管理
(1) 嚴格遵守作休時間,上下班打卡簽退,不無故缺席,不擅自職守,有事請假。
(2) 當工作需要加班加點時應服從安排。
(3) 上崗前檢查個人儀容儀表,保持精神飽滿,情緒愉快。
(4) 不該說的不說,不該聽的`不聽,不該看的不看,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5) 上崗時不吃零食、不吸煙、不會客、不接聽私人電話。
(6) 不向客人索要物品、小費、私收回扣、不隨意接受禮物。
(7) 不亂動客人的物品,不亂拿客人遺失拋棄的物品。
(8) 任何情況下不客人爭辯,不與領導同事爭辯。
(9) 愛護公共財產,節約能源。
(10)不依次充好,缺斤短量,不任意變動收費標準。
(11)未經同意員工不得向外界傳播內部一切管理資料及有關消息。
2、著裝儀容
(1) 服裝:按公司規定服裝上崗。
(2) 工牌:員工工牌一律佩帶于左胸指定位置。
(3) 鞋:工作時間穿指定的工作鞋,鞋面無污,不赤腳穿鞋,女肉色襪,男深色襪。
(4) 頭發:應天天洗頭,保證無頭宵,均貼,不可蓬亂。(男不遮耳、女不披肩)。
(5) 面容:女員工以淡妝上崗,男員工保證隨時面部清潔。
(6) 手機、BP機、相關物品一律不得佩帶上崗及包含各種飾物。
(7) 班前自檢查儀容儀表后方可上崗。
3、形體規范
(1) 站姿:堅持站立服務,挺胸、收腹、沉肩、兩腳分開15厘米左右,站姿優雅,棉帶微笑。
(2) 眼睛平視服務對象,不斜視客人或東張西望,不得依靠任何物品、不插兜、插腰、抱肩及不良毛玻
(3) 兩手自然下垂或交叉。女性以V型為主、男士兩腳與兩肩同寬。
4、禮節禮貌
(1) 熟悉掌握問候語言,主動問候客人,能夠根據時間、場所、情景、接待對象的不同,準確應用問候禮節。
(2) 熟悉掌握稱呼禮節,根據客人應用不同稱呼親切和諧,盡量記住客人的姓氏、職位,以便再次遇見時準確稱呼。
(3) 熟悉掌握應答禮節,根據場景,準確回答、反應靈敏,應對得體。
(4) 熟悉掌握迎送禮節,根據迎接、送別,做到講究禮儀順序、禮儀形式,語言親切準確示意得體。
(5) 掌握操作禮節,服務操作規范,不打擾客人,禮貌大方。
(6) 當客人走過時,主動問好,當領導經過主動點頭致意。
(7) 對客人時時表示謙虛大方、樸實、表情自然、面帶微笑、態度誠懇。
(8) 尊重客人習慣習俗和動作,不評頭論足,按客人習慣和要求提供服務。
(9) 與客人交談時保持微笑,聲調平穩,站立直腰挺胸,姿態優美,注重傾聽,不插嘴,精神集中,時時表示尊重。
5、崗位職責(服務員)
(1) 熟悉本區域的設施設備,項目特點,負責本區域的接待及安排工作,為客人隨時提供有效的服務。
(2) 具有本區域娛樂項目的基本知識,熱情大方主動,有禮貌的接待來客,引導、安排客人入座,善于運用語言技巧為客人提供最佳的服務。解決客人要求及疑難問題。
(3) 負責所屬區域的清潔衛生,在主管的領導安排下,每日清潔衛生,保持設施設備的衛生,環境整潔,空氣清新。
(4) 負責場所每日所需工作物品,保證營業的需要。
(5) 遵守本部門的規章制度。
(6) 與部門和其他的部門員工緊密配合,協作完成各項工作計劃和安排。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5
1、用電設備多,著火源多,不宜控制。公共娛樂場所一般采用多種照明和各類音響設備,且數量多,功率大,如果使用不當,很容易造成局部過載,短路等而引起火災。有的燈具表面溫度很高,如碘鎢燈具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溫度可達500℃——700℃,若與幕布、背景等可燃物靠近極易引起火災。公共娛樂場所由于用電設備多,連接的電器設備、線路也多,大多數影劇院、禮堂等觀眾廳的悶頂和舞臺線路縱橫交錯,尚若安裝不當,使用不當,很容易引起火災。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往往還需要各類明火或熱源,如果管理不當會引起火災。
2、發生火災蔓延快,撲救困難。公共娛樂場所的歌舞廳、影劇院、禮堂等發生火災,由于建筑跨度大,有的處于垂直或懸掛狀態,空間巨大,空氣流通,加之采用大量的可燃物料和可燃設備,一旦發生火災,火勢發展速度快,燃燒猛烈,極易造成房屋的倒塌,往往會給撲救工作帶來很大的困難。
3、人員集中,疏散困難,易造成人員的重大傷亡。人員聚集的公共娛樂場所一旦發生火災,在火災的發展階段人員是很難疏散完畢的,即使是小的火災事故,也會導致人們驚慌失措、爭先逃生、相互擁擠,不能及時疏散而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舞廳、卡拉OK廳等娛樂場所,不同于影劇院顧客隨意性比較大,有時人員相對集中,密度較大,加上燈光暗淡,一旦起火,人員擁擠,秩序混亂,如果通道不暢,極易造成人員重大傷亡。
4、室內裝修、裝飾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公共娛樂場所內可燃物多,火災荷載大。如一些影劇院、社堂的屋頂建筑物件是木質物件或鋼質結構,舞臺結構和木地板是可燃的,加上道具,布景等可燃物最集中;觀眾廳、天花板和墻面為了滿足聲學設計音響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火災荷載大幅度增加,增大了發生火災的機率和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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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專項整頓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此次專項整頓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開展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頓領導小組,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長任副組長,工商、文化、各鄉鎮(辦、場)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為專項整頓領導小組成員。專項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消防大隊,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二、專項整頓范圍和內容
。ㄒ唬⿲m椪D范圍。
1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2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3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
4游藝、游樂場所;
5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ǘ⿲m椪D內容。
1否經過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3建筑消防設施是否正常運行;
4建筑內部裝修裝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消防安全組織制度是否健全;
6重點崗位消防管理人員是否持有消防執業資格證和員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7否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三、專項整頓方法步驟
。ㄒ唬┙M織部署。
市公安、消防、工商、文化等部門按照職責具體實施。組織召開全市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會議,由市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市電視臺、廣播電臺、網等媒體公告播出專項整頓的時間、范圍和要求,形成濃厚整頓氛圍。
。ǘ┱{查摸底。
一戶一表,公安、消防部門對城區(基層派出所對鄉鎮)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拉網式排查。造冊登記,摸清底數,掌握消防安全隱患情況,各鄉鎮(辦、場)將檢查記錄表報專項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
。ㄈ﹪栏駱藴。
全面掀起圍剿公共娛樂場所火災隱患的強大攻勢,將“火災隱患整頓月”活動與“119消防宣傳月結合。規定整改期限內集中消除一批公共娛樂場所火災隱患;對逾期不整改的集中處罰一批違法違章的單位和個人;集中關停、取締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單位,各鄉鎮(辦、場)將整頓情況報專項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總結匯報。
對專項整頓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予以通報表彰,市政府辦公室對此次專項整頓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對措施不落實的要予以通報批評。
四、工作要求
。ㄒ唬┘訌婎I導。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精心部署、嚴格實施。各單位要深入一線,強化“三個嚴格”即嚴格落實責任、嚴格督導檢查、嚴格責任追究。
。ǘ┎块T聯動。要按照職責和權限,依法聯查聯辦,形成整頓合力。文化、工商等部門要把消防行政許可作為前置條件,對未經公安消防部門檢查合格的公共娛樂場所,堅決不予審批;對存在消防安全隱患責令“三停”場所必須吊銷有關證照。
。ㄈ﹪栏駡谭。要嚴格按照公安部“六個一律”要求,依法督促整改。對違法裝修,經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一律責令停止施工,并處罰款;對未經消防驗收合格、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擅自投入使用,經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一律責令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動消防設施損壞,經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業整改;對地下營業性公共娛樂場所安全出口達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經檢查發現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業整改;對采用聚氨酯類泡沫塑料以及其它燃燒后產生劇毒煙氣的易燃材料裝修裝飾,經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業整改;公共娛樂場所室內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煙花和爆竹。
。ㄋ模⿵娀麄鳌3浞掷妹襟w平臺,廣泛宣傳;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群眾舉報的問題要一查到底,對違法違章行為要跟蹤曝光。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7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嚴格按照年度消防 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員工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2、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的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并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況做好記錄。
二、防火巡查制度
1、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2)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3)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5)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2、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3、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內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應當定期檢測、調試、維修和更換,并按時認真填寫檢查、檢測、維修保養記錄。
2、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設施。
3、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編修檢查。對滅火器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況。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8
第一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依法建立并落實全員、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和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公共娛樂場所的主要負責人為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單位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根據需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組織實施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第二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建筑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娛樂場所應設置或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至少每2小時一次,并明確巡查人員和部位。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情況,有無違規吸煙行為;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工作是否正常,滅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控制室、人員集中的廳室、舞臺、音響控制室、放映機房、可燃物品倉庫、變配電間、鍋爐房、廚房、空調機房、發電機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有關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營業結束時應當檢查是否存在遺留火種,是否切斷非必要電源。
對巡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條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至少每月組織一次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參與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及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七)廚房煙道清洗情況;
(八)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員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應進行本崗位防火自查。
對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第五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依照規定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管理,確保其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對建筑消防設施單項檢查每月至少1次,聯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全面檢測每年至少1次。
消防控制室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人員應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熟悉應急處置程序,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
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并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規范設置禁止性、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標識。
每層出入口處、包間或廳室內等部位的顯著位置應設置疏散示意圖和相關消防安全警示性、提示性標識;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的顯著位置應設置禁止性、警示性標識。
消防設施、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在主要消防設施、器材上應張貼載有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的標識。
第七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并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全體從業人員應當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引導人員疏散和自救逃生。
公共娛樂場所應通過張貼圖畫、廣播、視頻、網絡等形式進行消防安全提示,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第八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建立志愿消防隊伍,志愿消防隊員數量不應少于本場所從業人員數量的30%,并結合本單位實際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定期開展訓練。
第九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包間、廳室及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分別制定針對性預案,明確每班次、每崗位人員及其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并定期組織演練。
發生火災后,休息廳、觀眾廳、錄像放映室、卡拉ok室內應設置聲音或視像警報,保證在火災發生初期將其畫面、音響切換至應急廣播和應急疏散指示狀態。
第十條 公共娛樂場所各項經營活動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嚴禁下列行為:
(一)使用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建筑、場所;
(二)采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搭建臨時建筑;
(三)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四)儲存或違規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燃放煙花爆竹;
(五)在地下建筑內設置的公共娛樂場所使用液化石油氣;
(六)在演出、放映場所的觀眾廳內使用明火照明或吸煙等違規用火行為;
(七)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等違規用電行為;
(八)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設備;
(九)鎖閉、遮擋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撲救場地;
(十)在門窗處設置影響逃生、疏散的廣告牌、燈箱或其他障礙物。
(十一)營業期間進行室內裝修、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
(十二)超額定人數經營行為;
(十三)在場所內設置員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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