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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自己宿舍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自己宿舍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生自己宿舍管理制度 1
清掃員主要負責宿舍內公共部位的衛生清掃和維護。做到:地面、潔具、窗臺、樓梯等全天清潔;墻面、棚面、無灰塵、無涂抹、無劃痕;窗戶明亮,空氣新鮮無異味,潔具、窗戶等設施設備無損傷;關好窗戶、關好水門。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沖洗廁所,擦拭潔具、窗戶窗臺、洗漱臺、樓梯扶手等,拖掃地面,開窗通風,保持樓內空氣新鮮;
二、維護樓外和院內衛生,保持衛生清潔,沒有紙屑、雜物等,積雪時注意及時清理出過道,特別是臺階的清理,保證學生出入的安全。
三、經常巡視和維護各部位衛生,保持全天潔凈,檢查走廊窗戶、電燈、衛生間水門等無人時是否關好。
四、負責公共區域內的'設施設備的維護,教育學生正確使用,自覺愛護。
五、教育學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裝垃圾,并按指定時間和位置存放。
六、發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時,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向舍務教師報告。
七、做好工作記錄,經常向舍務教師匯報工作,主動接受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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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設備和用具由學校統一配備,同學之間不得隨意調換,私自占用或挪用,并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來位置。
2、愛護室內各種設備和用具。不得私自對各種用具和設備進行增減、拆改和損壞,凡損壞空調、熱水器、門窗、桌椅、燈具等設備者,根據損壞程度照價賠償,嚴重者還要給予紀律處分。設備和用具損壞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
3、按學校規定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休息時不得竊竊私語、看書、走動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間應輕手輕腳,以免影響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區大聲喧嘩,到處走動,嚴禁在宿舍內或走廊里進行游戲,追逐等活動,上洗手間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禮讓,互相體諒,不要爭先恐后,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潔美觀。值日生按時輪值清潔宿舍,宿舍各成員起床后及時折疊好被褥,不在室內亂寫亂畫,亂掛衣物,亂丟垃圾。上完廁所要及時沖水。不準攜帶雜物,特別是有異味的`物品進入宿舍。進入宿舍前必須保證衣物、鞋帽不粘連有臟物。襪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時換洗。勤洗澡,漱口,堅持早晚刷牙。
6、節約用水、用電,用水后及時關好水閥,晚上就寢時關上電燈。離開宿舍時要檢查空調,燈具、水閥是否關好。
7、注意用電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用異物玩弄電器和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玩火、焚燒紙張等。
8、不隨便進入別人寢室,確實需進入他人寢室時,必須先經該室同學同意方可進入。非本校人員或遇見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讓其進入宿舍。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向老師或保安人員匯報。
9、上課期間不能隨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要經生活部負責人批準才可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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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面:清潔,無痰跡、積水、污跡、果殼、廢物等,無雜物或垃圾堆放。用拖把拖干凈,禁止水沖.
2、門窗、墻壁:室內墻壁、天花板、燈管無灰塵、蜘蛛網、污損,墻壁整潔無涂畫;玻璃明亮,無破損,無糊紙及貼物,墻壁無污跡。
3、生活用品:洗漱用具歸類擺放,整齊統一。小物品收放整齊,床下鞋子擺放整齊,鞋跟向外成一線,床下無雜物亂放。
4、床上用品:被子要疊放整齊(統一為方塊型)統一放在一頭;枕頭下面不要放雜物,放在床頭,方向一致;床單干凈、平整,蚊帳掛起,整齊,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曬,保持干凈,健康。
5、宿舍文化和整體效果:整體效果良好,室內干凈、整潔、美觀、舒適,物品擺放整齊。
以上宿舍衛生標準,由各宿舍長負責帶領本宿舍成員嚴格執行。衛生委員負責每天檢查各宿舍衛生,對于不合格的宿舍進行記錄并通報該宿舍定期整改。班主任教師將進行不定時檢查,如發現不合格寢室,按照相關班規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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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場所,也是學校精神文明創建的窗口。我校學生宿舍實行全封閉管理。為規范和完善學生宿舍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宿舍是學生生活、休息的主要場所。宿舍內的同學要熱愛宿舍,維護集體榮譽,同學之間要互敬互幫,真誠相待,爭創文明宿舍。
二、周五、周六晚,學生因返家不在校住宿,必須經班主任同意,然后將統一發放的請假條交給管理員。沒交假條的班級,出了問題,班主任要負責。各宿舍區要憑請假條到各宿舍進行嚴格查鋪。一旦查出未請假返家,但人又不在寢室住宿的,要立即報告班主任;如果未查出而學生又有在外留宿,宿舍管理員要負責。
三、愛護宿舍內的.公物,嚴禁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不用腳踢門;不得砸玻璃、撬門、撬鎖;不準拆卸和損壞公共設施。如有違反者,除接受校紀處理外,還需按原價賠付,并加上修理費。
四、學生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和床位住宿,不準擅自換房、私自占房和私自搬動,調換宿舍內床鋪以及公用設施。
五、要愛護公物,自覺節約水電、如有損壞或丟失要按價賠償或罰款,宿舍門鎖不準擅自調換、拆裝,不準私自配制鑰匙。
六、所有住宿生憑胸卡進出宿舍區,嚴禁無證出入,更不得進入異性宿舍。
七、學生個人錢物要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現金不得超過50元。各人的飯卡、銀行卡不得轉借他人。
八、宿舍內嚴禁賭博、酗酒、喧嘩、打球、打架、斗毆,嚴禁做一切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動,違者予以紀律處分。
九、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居,準時熄燈,保持宿舍區安靜,不準大聲喧嘩和起哄,不準高聲開啟收錄機,以免影響周圍同學休息。
十、注意宿舍安全,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準擅自接電線,不準燒電熱杯、電爐、煤爐、酒精燈等爐具,一經發現除沒收其違章物品外還要據情節給予罰款及紀律處分。
十一、建立樓層宿舍管理輪流值班制,室長負責制,宿舍衛生值日記錄制度。經常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做到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不亂拋果皮紙屑,亂倒垃圾,不準向窗外倒水,向洗漱間水池和小便池倒雜物,以免堵塞下水道。
十二、學生宿舍發生違紀事件,本室人員知情不報,因而查不到責任人則由本宿舍全體人員共同負責。
十三、建立“星級宿舍”評比制度,對長期臟亂差的寢室,取消其全室成員當學期一切榮譽稱號的評比資格,對達到星級標準的宿舍和人員給予掛牌和物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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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尊敬師長,舉止文明,服從管理,嚴守時間。在宿舍做到“三輕”即:動作輕、說話輕、開關門輕,不做與休息無關的事,不影響他人(她人)休息。男生有紳士風度,女生講淑女風范。
2、值班室要嚴格把好入門關,非睡覺時間嚴格控制學生進入宿舍(特殊情況有班主任批條或校醫證明),進入公寓一律要問明情況,詳細登記。嚴禁在校外住宿,不準留宿他人(含家長),兩睡期間嚴禁異性人員進入女生宿舍。定位睡覺,不準串宿舍、合鋪或隨意調換床位。
3、認真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嚴格控制與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同學生病、摔傷、失火、水管爆裂、突然停電停水、學生斗毆、物品丟失等情況都要及時及時處理報告。做到9不準:
1)不準學生帶刀、剪刀、鉗、錘、鋸、繩子等制傷性工具到宿舍。
2)不準學生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等易燃易爆物品到宿舍。
3)不準學生帶手機等貴重物品、現金、不健康書籍進宿舍。
4)不亂串房間,不準下棋打牌,不準將球類帶到宿舍,嚴禁吃帶零食。
5)不準師生私接電源,使用家用電器,動用、安裝、拆卸、破壞各種電設施。
6)不準私自開空調,不準師生進入配電間,不準學生玩弄消防器材。
7)不準學生攀爬樓梯扶手,不準學生跳躍樓梯臺階,私自上頂樓。
8)不準翻越陽臺、窗戶防護網和護欄,不準學生用力擦玻璃和私自拆裝紗窗。
9)不準私自動用他人物品;不準學生追逐打鬧或開不正當玩笑。
4、節約用電、用水,努力養成節約的好習慣。愛護學校公物,不在墻壁上亂涂亂畫,無意損壞公物要及時上報并自覺規定價格賠償,有意損壞公物除紀律處罰外還要加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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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宿生常規
1、聽到起床鈴后,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床,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早上學生離開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掃衛生。
3、按時打飯、就餐,打飯時要排隊,嚴格按學校規定時間就餐。就餐期間出現問題及時報值班老師解決。要珍惜糧食,珍惜他人勞動,剩飯菜禁止亂灑、亂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1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宿舍舍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準許的假條。
5、午間有午自習時,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進行自習,禁止在室外活動,禁止回宿舍。
6、按時上晚自習,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晚自習時要認真學習,不準說話、打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7、下晚自習后,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值班教師查床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后舍長簽字。熄燈鈴響后不準再說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更不準外出宿舍樓。
8、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臟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9、晚間遇到停電時,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火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二、住宿生規則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床位就寢;
2、遇到突發事件或病、事假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后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熄燈;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持班主任證明,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煙、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衛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準,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臟水。
14、不能把收音機、錄音機、隨身聽、CD、MP3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門、門窗玻璃、墻壁等處亂貼亂畫。
16、熄燈后,不能在宿舍內說話,影響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內的衛生間只限晚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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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擺放,這個由舍長親自指揮。
二、鞋擺放在床底下,整齊地擺好,如有同學亂脫的,由舍長安排任務。
三、衣服不準亂掛在床位,如有違者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衛生清潔要搞好,當天的同學當天倒完垃圾,否則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干,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時間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記員回報,不登記的宿舍由舍長掃地一天,倒垃圾一周)
五、當天值日同學要掃凈宿舍衛生,陽臺、走廊、床底要掃干凈,如有扣分、掃地一周并扣學生本人兩分。(注:文明宿舍評比要搞好宿舍的內務)
六、在宿舍不在亂扔剩飯剩菜或倒在廁所,如有違反者掃地一周并扣兩分。
七、宿舍鈴響后,要保持安靜,回到自己的.床位,不準開水龍頭、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員檢查人數后,關好門以防別人竄進來。本舍的同學不準在午晚休時間竄進別人的宿舍,如有違反者扣五分并抄書,如有舉報者加兩分以作表揚。(注:如果舍長虛報假人數的由領導或老師處罰)
八、午晚休講話者扣五分并掃地一周,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處理。
九、在午晚休期間不能沖涼、看小說,如有違者扣兩分,并抄書。
十、舍長每天要催促同學按時起床,不準睡懶覺,如果不催促別人,扣舍長兩分。
十一、同學起床后應折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學扣本人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并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時間,沒響鈴不能走出宿舍門口,如有違反者扣兩分/次,并掃宿舍一周。
十三、如有發現宿舍本人偷盜別人的東西扣十五分/次,并抄書。吸煙、飲酒扣二十分/次,有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時間,不能打撲克,如有違反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長打扣二十分/次,并抄(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兩次,寫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檢討,由班主任監督。
十五、亂扔垃圾者扣兩分/次并掃地一天,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時間內不能吃零食,若違反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十七、如損壞宿舍門、窗、床板扣舍長五分/次,扣宿舍同學十分/次,并賠償。
十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以免火災發生,如有違反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大聲喧嘩,如有違反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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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不準:
1、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紙、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準向窗外倒水和亂扔雜物;(污水倒到學校規定地點)
3、不準在宿舍內亂拉繩子、鐵絲和隨意攀掛;
4、不準在墻壁門窗上張貼字畫,嚴禁在墻上涂寫踢腳;
5、不準在宿舍內打撲克、下棋、瘋鬧及其他劇烈體育活動。
二、四做到:
1、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腳、勤理發、勤換衣服、勤曬被褥;
2、學生宿舍及宿舍外區域和樹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掃(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個“整齊統一”:床上被服用品疊放整齊統一;洗漱飲食用具擺放整齊統一;書籍物品存放整齊統一;衣帽用品掛放整齊統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齊統一。
4、做到地面、墻壁、門窗整潔干凈,保證無灰塵、痰跡、蛛網等。
三、值日制:
學生宿舍衛生由各宿舍舍長全面負責,輪流值日;
四、檢查制:
1、平時學校組織有關人員隨時檢查“五不準”執行情況,凡違反者,一經發現立即令其改正,情節嚴重者要嚴肅處理。
2、學生宿舍由學校政教處、團委學生會負責檢查,檢查結果要記入學校,作為評比學生宿舍的標準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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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宿和退宿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由總務處統一管理,所有住校學生必須服從總務處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學生家庭住址在距離學校原則3公里以上,并且遵守紀律,表現好,可以向學校申請住校。
3、學生報到注冊后到總務處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4、學生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不準留宿外來人員。
5、住宿生退宿(含畢業、轉學、退學等),必須持有關部門的通知到總務處辦理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學生因故休學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6、住宿生退宿必須在接到學校通知后的2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學生宿舍者,學校將采取措施處理。
7、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寢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室內有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寢室管理員、班主任報告;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8、學生因故需要短期回家住的,必須由家長到校向班主任和寢室管理員辦理書面請假手續,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
9、住校期間,學生晚上就寢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移交政教處紀律嚴肅。
二、學生宿舍紀律管理制度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打掃衛生,按時進教室上課,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后,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聽MP3,熄燈后不得使用手電筒和蠟燭,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臺燈。
2、在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嘩,使用音響時不要干擾他人。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不得自行合鋪,住宿生不得串樓層、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樓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東西。
4、住宿生平時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班主任書面請假,將請假條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返校后主動銷假,同時交家長證明,讓別人代請假或事后補假均無效。星期天下午3:30—5:30為返校時間,學生不得提前和推遲。住宿生未經家長或班主任同意不得在任何地點留宿。
5、在上正課和上自習時間,住宿生未經教師批準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宿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條,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晚自習下課鈴響后,學生應在十分鐘內關好門窗,關好燈,迅速離開教室,回宿舍做好就寢前準備工作,下晚自習后不得在操場上打籃球。
7、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范,不吸煙、不喝酒,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并向教師反映。
8、嚴禁攜帶兇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宿舍,違者將嚴肅處理。
9、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相互間不私自借錢借糧,有困難找老師。
10、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情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高消費。
11、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應主動向家長匯報自己在學校有關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時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不得私自安裝和使用臺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電熱袋,電熱毯等電器,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不得在電線上涼衣服。有電器不能正常使用,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作主維修。
13、住宿生和宿舍管理員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4、住宿生保管好個人物品,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師和宿舍管理員,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教育和管理,要尊重他人的勞動,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16、熄燈后不得使用電話。打飯和放水要排隊。不得在寢室內外用火。
三、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衛生登記簿,進行衛生檢查。以寢室為單位登記,宿舍管理員每天檢查寢室衛生,并將檢查情況記入衛生登記簿,并每天公布,每周評比。
2、學生宿舍必須隨時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紙削、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無蜘蛛網。做到墻壁上無腳印,不向宿舍內外隨便吐痰和亂扔廢棄物。
3、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做到窗臺、放碗桌、床上無雜物,床上被褥要按要求疊好,折痕整齊。床上不得放各種包、袋、書本、衣物及其它雜物,雜物一律放在自帶箱子里。床下只許放桶放鞋放箱子,毛巾統一掛齊,床架上不掛任何東西。
4、住宿生每天在早上起床時必須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整理,上午第一節課前,打掃完室內清潔衛生,接受宿舍管理員檢查。
5、全校大掃除時每個住宿生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進餐。不得從校外購買食品帶進學校。
7、要保持衛生間的整潔衛生,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入下水管或大小便池中,不得爬蹬位間的隔墻,不得擅自觸動沖水箱。
8、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衛生,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洗澡、洗頭、刷牙。床單、枕巾、被套等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9、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廁所內。
10、住宿生要支持寢室長和樓長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宿舍管理員提出,合理解決。
11、實行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當天公布檢查結果。
四、值日生和寢室長工作職責
。ㄒ唬 值日生職責
1、各宿舍每人輪流負責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衛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打掃蜘蛛網,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床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床、衛生、掃除、物品擺放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必須于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宿舍管理員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寢室長的督促和檢查,支持寢室長工作。
5、值日生負責就寢時開窗通風。
。ǘ⿲嬍议L職責
1、每學期由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表現突出的同學任寢室長。寢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示范寢室。
2、寢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床、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寢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寢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寢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寢室長責任,寢室成員不服從管理將追究寢室成員責任。
3、寢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匯報給宿舍管理員。
4、寢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匯報。
5、寢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范帶頭作用。全宿舍成員應支持寢室長工作。
五、學生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的一切設施不得擅自拆改,不得在宿舍使用臺燈、電爐、電吹風、電熱袋等電器。
2、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床、放碗桌、電氣設備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周六、周日和節假日離校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損壞公物按規定賠償。
3、要愛護室內、樓道的墻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涂寫刻畫,不得在墻上釘釘子掛物品,不得隨便貼畫等。
4、不得向樓下潑水、吐口談、扔廢棄物。
5、公物損壞后應主動向宿舍管理員報告并到總務處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的加倍賠償。
6、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六、學生宿舍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禁止賭博,禁止吸煙,禁止喝酒。
3、多數錢糧不得私自保管,必須寄存在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處。
4、放假按時離校,非學校工作時間嚴禁滯留學校。
3、學生住宿只帶簡單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
七、住校生獎懲管理制度
1、住校生學習成績特別優秀,表現特別好,能力突出,為學校贏得特殊榮譽,學校應給予精神上和物質上的獎勵。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表現特別好的住校生,學校應予以住校生生活費補助。
2、住校生違反住校制度,根據《住校生違紀扣分標準》進行扣分,本期累計扣分達到10分者,被視為累教不改,嚴重違反住校制度,取消住校生生活費補助,取消住校資格,情節嚴重者并同時交德育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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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學習的場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關系到校風的建設,關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養,提高住宿生的獨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確保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學生宿舍由學工部統一管理,所有住校學生必須服從學工部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學生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也不能私自移動床位;不準留宿客人。
3、學生離校(含畢業、退學等),必須持有關部門的通知到學工部、總合部辦理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學生因故休學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4、學生離校必須在接到學校通知后的3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學生宿舍者,學校將采取措施處理。
二、學生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清掃衛生,按時進教學樓上課并帶齊學習用具,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后,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熄燈后不得使用蠟燭小電燈。
2、在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嘩。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不得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樓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東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寫請假條,注明請假原因、請假時間、家長電話號碼等,將請假表交班長登記保管,讓別人代請假或事后補假均無效。
5、在上課和上晚自習時間,住宿生未經教師批準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寢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條,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范,不吸煙、不喝酒,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并向教師反映。嚴禁攜帶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宿舍,違者按有關條例處理。
7、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錢、借物要歸還。
8、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室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生活老師、班主任匯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9、住校期間,學生晚休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記過、勸退等處分。
10、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狀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
11、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裝和使用大功率電器,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2、全體學生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3、住宿生個人物品放在柜內,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師和工人師傅,要服從教師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師傅的勞動,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學生自己宿舍管理制度 11
1、地面:清潔,無痰跡、積水、污跡、果殼、廢物等,無雜物或垃圾堆放。用拖把拖干凈,禁止水沖.
2、門窗、墻壁:室內墻壁、天花板、燈管無灰塵、蜘蛛網、污損,墻壁整潔無涂畫;玻璃明亮,無破損,無糊紙及貼物,墻壁無污跡。
3、生活用品:洗漱用具歸類擺放,整齊統一。小物品收放整齊,床下鞋子擺放整齊,鞋跟向外成一線,床下無雜物亂放。
4、床上用品:被子要疊放整齊(統一為方塊型)統一放在一頭;枕頭下面不要放雜物,放在床頭,方向一致;床單干凈、平整,蚊帳掛起,整齊,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曬,保持干凈,健康。
5、宿舍文化和整體效果:整體效果良好,室內干凈、整潔、美觀、舒適,物品擺放整齊。
以上宿舍衛生標準,由各宿舍長負責帶領本宿舍成員嚴格執行。衛生委員負責每天檢查各宿舍衛生,對于不合格的宿舍進行記錄并通報該宿舍定期整改。班主任教師將進行不定時檢查,如發現不合格寢室,按照相關班規進行處罰。
學生自己宿舍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日常管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秩序,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鄭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學校所有學生宿舍管理。
第三條 學生宿舍管理堅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務相結合,以“強化管理、預防為主”為基本原則,進一步加強協作、明確職責,建立各單位齊抓共管、共同維護學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長效機制,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和安全穩定。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能
第四條 學校成立“鄭州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學生宿舍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由有關校領導擔任,委員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團委、后勤管理處、保衛處、后勤集團公司、各院(系)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辦公室主任分別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負責同志擔任。學生工作部(學生處)負責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負責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是學校學生宿舍管理的領導機構。委員會各組成部門接受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各組成部門和院(系)負責人為本單位宿舍管理第一責任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分工,厘清職責,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
第五條 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制定和修改宿舍管理辦法;
(二)對學生宿舍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措施及問題進行決策;
(三)監督檢查宿舍經營、管理、服務和收費等事項;
(四)協商解決學生、學校和宿舍管理部門之間的矛盾和糾紛;
(五)維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學校應設立園區管理員工作津貼,每人每月應不低于480元,按月發放。
第七條 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別負責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是組織各院(系)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協調、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協調各單位和各院(系)開展學生宿舍內部安全、衛生、文明教育和“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提高學生安全防范意識,倡導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生活;
(三)加強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組織開展相關活動,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學生進行教育與處理;
(四)做好學生退宿、換宿、校外住宿的審批工作;
(五)選聘宿舍園區管理員,指導成立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并對其工作進行監督考核;
(六)落實輔導員入住宿舍制度,加強輔導員宿舍樓值班管理。
第八條 校團委是負責學生宿舍文化活動組織開展、宿舍文明養成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協調開展宿舍文化節等宿舍文化活動,培育積極、向上、溫馨的宿舍文化;
(三)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知識宣傳;
(四)組織開展大學生宿舍文明養成教育;
(五)配合開展“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
第九條 后勤管理處、后勤集團公司、鄭新公司是負責學生宿舍服務、管理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負責學生宿舍的分配、調整、退宿和日常管理,學生宿舍分配應按院(系)、年級、班級集中住宿的原則進行,少數民族學生不單獨安排宿舍;
(三)負責學生宿舍樓基本設施的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負責宿舍樓內部公共區域的衛生保潔;
(四)負責學生宿舍的水電暖供應、維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對學生宿舍供水、供電、供暖線路等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更換不合格設備,采取切實措施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用水、用電管理;
(五)選拔、培訓學生宿舍管理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組織宿舍管理人員定期開展宿舍檢查,及時查處違章電器和違章用品;
(六)制定學生宿舍管理細則,加強宿舍門禁系統管理,嚴格學生宿舍住宿管理,除統招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外禁止安排其他人員入住,如有特殊情況須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批準后辦理;
(七)每個學生宿舍園區應安排一間園區管理員值班室,宿舍樓每層(單元樓每單元)應安排一間輔導員值班室;
(八)在學生宿舍樓內設置監控設備,負責監控設備的運行、維修及監控資料的存儲;
(九)對宿舍樓相關設施、宿舍管理服務工作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徹底排查,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和問題要列出清單,建立臺賬,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
(十)其他有關學生宿舍服務、管理工作。
第十條 保衛處是督查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在學生宿舍樓內建立消防監測系統,在學生宿舍樓周邊設置視頻監控系統和報警系統,及時更新學生宿舍各種安全設施;
(三)定期對學生宿舍樓內消防設施、安全通道進行檢查,及時配齊消防設施和更換消防器材;
(四)指導、配合相關單位組織消防安全演練;
(五)查處在校園內售賣禁用、劣質電器的商戶;
(六)加強學生生活園區安全巡邏,深入排查安全隱患;
(七)對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等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徹底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要列出清單,督促相關部門建立臺賬,采取有效措施及時進行整改;
(八)其他有關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 院(系)是學生行為規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組織開展學生宿舍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生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事件處理能力;
(三)培育積極、向上、溫馨的宿舍文化,積極配合開展“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和生活習慣;
(四)組織實施輔導員入住宿舍制度、輔導員夜間值班制度、副書記和班主任走訪宿舍制度,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嚴查學生外宿等情況;
(五)定期開展學生宿舍內部安全、衛生和文明檢查,并做好記錄;
(六)及時、準確向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上報學生宿舍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
(七)及時、妥善處理本院(系)學生宿舍各種突發事件和安全事故;
(八)嚴格校外住宿審批管理,認真組織好在校生回遷老校區住宿工作。
第十二條 各單位要按照相應職責,把學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實履行維護學生宿舍安全穩定的責任。
第十三條 學生宿舍樓設輔導員宿舍,入住人員應為學生輔導員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員。學生宿舍按樓設宿舍管理員,由后勤集團公司或鄭新公司選聘、管理和考核;按園區設園區管理員,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選聘、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條 學校充分發揮學生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自我管理的作用,成立“鄭州大學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成員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從學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中選拔產生。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屬于學生自治組織,在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參與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監督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執行。
第三章 學生校外住宿管理
第十五條 學生在學校學生宿舍內住宿。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學生宿舍以外居住的,應填寫《鄭州大學校外住宿申請登記表》,經學生家長、所在院系輔導員和主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并經學生處和后勤處簽字蓋章,同時交到園區宿管備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十六條 各學院應當加強對在校外住宿學生的管理,準確掌握在外住宿學生人數、地址及聯系方式,并報學生處、后勤處、保衛處備案。
第十七條 學生在校外居住期間,應當遵紀守法。學生在校外居住期間出現問題的,由本人和家長承擔。
第四章 獎懲制度
第十八條 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宿舍設施、安全、衛生的檢查。學生在宿舍內的表現將直接納入學生綜合測評、品德鑒定等工作中,并與個人、班級、學院等評先評優資格掛鉤。
第十九條 學校鼓勵學生自覺養成講文明、講衛生、團結互助、熱愛集體的良好作風,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定期開展學生宿舍安全、衛生檢查。
第二十條 對在維護學生宿舍安全、文明、健康、和諧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或個人,學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學生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電器、私拉亂接電線、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等違反宿舍管理規定或其他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給予當事學生以下相應的紀律處分,并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一)在宿舍存放和持有違章電器的給予警告處分;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和使用違章電器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在宿舍使用明火、焚燒物品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二)在宿舍飼養寵物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三)在宿舍酗酒、吸煙的給予警告處分。
(四)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兇器等進入宿舍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五)在宿舍尋釁滋事、打架斗毆者,對參與打架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對組織策劃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六)未經批準,隨便調換、私自占用學生宿舍或出租床位,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未經批準,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員,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員或讓其進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七)正常休息期間,在宿舍內聚眾喧嘩、打鬧以及舉辦活動聚會,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八)凡用麻將、撲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進行賭博或變相賭博者,一經發現,沒收其工具,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組織賭博者,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九)收看和傳播書刊、網頁、錄像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經教育不改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十)通過網絡、手機短信等方式傳播虛假信息、不良信息、泄密或對計算機系統、網絡進行攻擊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十一)破壞宿舍環境衛生,擾亂學校宿舍公共場所正常秩序,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二)擾亂宿舍管理秩序,對其他人的正常學習生活造成影響,經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三)在宿舍內擅自裝修;刻畫、涂抹、張貼、弄臟室內外墻壁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并交納維修金。
(十四)在公寓內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營銷活動(如:宣傳、散發、張貼廣告、啟事者,代理、招攬生意者,上門推銷、擺攤設點、銷售貨物、從事傳銷活動等)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五)擅自移動、挪用、損壞消防器材或安全設施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因移動、挪用、損壞消防器材或安全設施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十六)其它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造成公私財物損壞的,應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學生發生上述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根據檢查結果給予該生輔導員通報批評,并在輔導員工作綜合考評中予以扣分。一學年內被通報批評三次及以上的,取消該生所在院(系)與該生輔導員全年的評優評先資格。
第二十二條 對于因學生管理工作不力、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學校將追究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相關院(系)有關人員的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 對于在校團委牽頭組織的學生宿舍文化活動中出現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校團委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四條 對于因學生宿舍水電設計、安裝等宿舍服務不到位、基本設施維護更換不當、住宿管理不嚴等引發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后勤管理處、后勤集團公司或鄭新公司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五條 對于使用單位發現上報的治安、消防隱患,如消防器材、監控設施缺失、治安防范漏洞等問題,保衛處未進行及時整改維護而引發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保衛處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 學生有違反本相關規定的行為,但情節輕微,不足給予處分的,應由學生所在院系給予通報批評,監督其改正錯誤。
學生自己宿舍管理制度 13
實用性為了確保學生有一個優美的學習和生活環境,讓學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學習中去,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和學校管理的要求,特對學生宿舍的管理作如下規定,每一位學生必須遵守:
一、學生必須愛護宿舍樓和寢室內的各種公物,若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二、講究清潔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瓜果皮和紙屑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禁將飯菜和零食帶入宿舍。
三、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關水、關電,不浪費。
四、室內物品擺放、床鋪整理等必須按要求,做到整齊有序,保持整潔。
五、嚴禁將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和玩具帶入宿舍,不得在熄燈后使用照明工具,在老師指導下使用蚊香等物品。
六、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放假期間不準逗留在宿舍內,確有需要中途回家的必須請假,并由班主任簽字后,交傳達室保安。
七、發生緊急事故,首先向寢管老師報告,不慌張,不起哄。
八、不準在宿舍內高聲喧嘩、吵鬧和串門,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
九、不準在寢室內打架斗毆、賭博,做危險性動作。
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起床。
學生自己宿舍管理制度 14
學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終是整個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務。宿管值日老師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責任者;負責各種安全隱患的.發現、報告與防范,監督檢查各種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1.水電安全
及時關水、關燈、關空調、關龍頭,禁止使用任何違規私帶電器、充電器及電子設備。發現水電故障不得私自處理,拆表,更不得私拆水電設備,發現有問題應報告宿管老師,報告學校派水電工維修。
2.消防安全
宿舍區,嚴禁煙火,安全第一,從我做起。不得易燃易爆物進入宿舍區,不得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入宿舍,嚴禁抽煙、點蠟燭、燒紙物,堅決消除一切火災隱患。宿管辦要組織宿管老師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緊急救生常識等,必須演練掌握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檢查更新各種消防設施。
3.財物安全
不將過多的錢物帶入宿舍,貴重物品請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離開宿舍必須鎖好門窗。要及時關鎖窗戶,嚴防任何人從窗戶出入,相關舍長要嚴把此關,絕無疏漏。
4.上下樓梯安全
學生上下樓要按規定進行分流,并必須靠右行。同學之間要禮讓三先,不得擁擠起哄。
5.生活與食品衛生安全
宿舍是我們的共同家園,需要大家攜手共建。同學們要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與他人友好相處,要與人為善、與鄰為伴,杜絕打架斗毆等事件的發生。不許竄床竄宿,嚴禁男、女生互竄宿舍。不得在宿舍、樓道等地聚集吵鬧、推桑起哄。舍長要觀察宿舍動態,有問題及時上報管理員或班主任,并積極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導大家逐步建立起積極向上、和諧健康的人際安全關系。
另外,在宿舍區不得進行聚餐、生日慶祝等活動,不準帶不健康食品(包括各種零食,水果與牛奶除外)進入宿舍區,更不得進行食品與零食買賣、不得接收外賣等行為,杜絕一切食品安全隱患的發生。
請大家各負其責,切實遵守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堅決貫徹學校的安全治理方針,嚴格開展監督管理。如有違反,必將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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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規范住校生日常行為,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第1條:遵守《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遵守校規校紀。
第2條:要求住校的學生和學生家長必須與學校簽住校協議,并辦理住校手續后方可住校,中途一般不辦理退住手續,如有特殊情況,中途要停止住校,須個人申請,家長簽字,并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審批后方可辦理退住手續。
第3條:學生宿舍由政教處統一調配,學生按指定房間、床位號住宿,未經政教處同意,學生不準擅自調換。
第4條:學生除節假日和學校規定可以離校的時間外,平時一律住校。不準在外住宿和留宿外人。因特殊原因而臨時外住的,事前要向班主任,生活指導師請假,填寫標準《住校生離校請假單》交政教處留檔、登記,征得批準后方可在外住宿。
第5條:寢室維修實行報修制度,需修理的東西報宿舍管理人員或總務處,除自然損壞外,其他費用需學生自理。
第6條:男女宿舍謝絕異性入內,如發現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7條:上課期間(含課間休息),不得返回寢室逗留
第8條: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用膳、熄燈和就寢。熄燈后保持安靜,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防礙他人休息的事。
第9條:嚴禁在宿舍里吸煙、酗酒、打牌、賭博等
第10條:住校生必須服從值班老師,生活指導老師,宿管會的'管理。
第11條: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不準點蠟燭,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吹風、電燙斗、電熱棒、電熱杯、電熱毯等違禁電器,如有發現,一律沒收并予以重罰。
第12條: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水龍頭、關燈、關電風扇等
第13條:愛護宿舍的財物和設施,不得在墻壁上亂涂亂畫和損壞門窗玻璃。
第14條:講究室內外整潔衛生,搞好宿舍內務管理,不得亂丟雜物、紙屑,做好衛生值日工作。
第15條:住校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回家、返校,平時不得隨便請假回家。(周一到周五無特殊原因,不準請假離校,周日全體住校生必須返校)
第16條:禁止飼養各種小動物,禁止停放自行車。
第17條:學生宿舍執行晚熄燈制度,高一、高二夏令22:30分熄燈,冬令22:00熄燈,高三23:00熄燈?荚嚻陂g,熄燈時間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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