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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學校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05-17 00:00:06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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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在當下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學校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2、辦公室、圖書館、資料檔案室、庫房、教室、會議室機房等處嚴禁使用明火。

          3、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4、用電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不得私自設置臨時用電線路和設備。各處室、教室、辦公室等公共用電場所嚴禁使用電爐、電飯鍋等大功率電器。

          5、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熱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6、樹立節約用水、用電、用氣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燈滅,人走關水、關氣。發現水、電、氣設施出現故障及時報告總務處及維修人員。

          7、未經允許,不得在教學樓、辦公樓接電、接水作生活用。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在校內所有電源線路上使用電爐等大用電量電器。

          8、學校電路由專業人員管理,嚴禁任何人拉閘斷電。如需停電,先報告學校有關領導。由專業人員實施拉閘、斷電、送電。

          10、外單位在學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決算時一次結清電費,大型建筑辦理臨時用電手續。

          11、除本學校出租或經營的門市外,任何人不得從學校接電源用于營業、生產活動,如發現違反規定者,立即截斷電源,并追究接電源處所管理人員的責任。對舉報者,學校予以獎勵。特殊情況必須接電源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

          12、經學校同意用電的'門市、工廠不得給別人轉接電源,否則,立即停止該門市用電,造成的損失,由轉接者自己承擔。

          學校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為加強單位用火、用電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二、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用火、用電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單位的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三、單位、部門、班組應將用火、用電管理納入日常防火檢查、巡查的重要內容。

          四、動火、電氣作業執行人需經消防培訓和其它專業培訓合格,作到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進行動火、電氣作業。

          五、任何部門及個人在單位內部進行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動火工作票)后方可作業。

          六、動火作業應由動火部門負責人和義務消防員始終在現場監護,并向動火執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進行安全教育,檢查現場的消防安全措施。當動火間斷或終結時,應檢查現場有無殘留火種。

          七、電氣防火檢查主要有以下內容:

          1、電氣線路的敷設、導線直徑及連接絕緣程序是否符合電氣技術規范,是否有亂拉臨時線路的現象;

          2、熔斷器是否符合電氣設備安全要求,有無用銅、鋁絲代替;

          3、是否存有違章安裝使用電焊機、電熱器具、照明器等現象;

          4、電氣設備的`接地、短路等保護裝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負荷運行的現象;

          5、檢查避雷器銹蝕程度、有無裂紋,引線是否完全,觸點是否松動;

          6、檢查設備靜電連接是否齊全、可靠。

          八、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有關部門應按照局《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實整改措施。

          九、每半年應對建筑物、設備的防雷、防靜電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測試,并做好檢查記錄

          學校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加強學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安排專人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到達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持續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在室內有滅火器。做實驗時,教師務必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5、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學校安排專人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接任何家用電器。

          9、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學校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4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明白火警電話(119、110)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學校在校園內決不允許焚毀資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毀的不得隨便亂燒;要選取遠離建筑物的.空地,并有專人負責焚燒,須等余燼完全熄滅后方能離開。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庫房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必須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問題和用電器故障等引起火災。

          6、嚴禁在學校庫房、實驗室、微機室、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嚴禁在辦公室內私自應用電熱餅和電熱玻璃插座等電器設備,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嚴禁在學校教室、辦公室使用蠟燭、油燈等照明。

          10、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學校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消防常規工作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關于消防工作,我國已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各班要認真學習這些法律法規,并嚴格按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預防為主的含義是查隱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諸如校園建筑的配電箱、電路、電線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結合的含義是購置消防器材、配備專兼職人員、研究總結、推廣普及消防知識和技術,以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在火災發生時,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二、制訂消防職責書,落實消防職責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職責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

          3、針對學校實際、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疏散應急照明裝置,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7、學校與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師簽訂安全職責書,在落實消防職責制的過程中,務必掌握以下工作狀況,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學校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狀況;防火檢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狀況以及火災隱患的整改狀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狀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狀況。

          三、抓好消防宣傳,提高防火意識

          消防宣傳的目的在于提高學校的防火意識,在每學期開學初召開安全教育大會,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動”、“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傳,在平時還應把消防知識的資料納入教學計劃中,同時利用主題班會、隊會和升旗儀式對師生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增強其處理火災突發事故的應變潛力和自救潛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監督檢查和抽樣性監督檢查。

          2、對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3、對校內違規違法使用電器設備的監督檢查。

          4、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5、其他根據需要進行的專項監督檢查。

          6、校內的教學樓、實驗室、食堂、禮堂、圖書室、供電設施、會議室、多媒體教室、中心機房等集中區是火災隱患檢查的重點區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檔對以上重點消防場所,進行集中檢查、維護、保養,以備開學行課時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儀器設備、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務必有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并登記造冊,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2、實驗室儀器設備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別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震、防爆、防銹、防腐蝕、防盜等工作,使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善可用狀態。

          3、實驗室內工作人員務必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實驗人員每一天應清掃設備和場地、持續實驗室整潔衛生。

          5、實驗室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如確需使用明火時,務必清理好周圍易燃物品,確保安全。

          6、實驗室電源開關、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維修及整改;實驗員下班前務必關掉電源開關,下班后因實驗需要繼續使用電器的,務必經實驗室管理人員同意,并安排專人看護;實驗室內不準亂拉亂接電源線,以免用電超負荷。

          7、消防設施及器材應持續性能良好,嚴禁丟失、挪用及人為損壞。

          8、學生上實驗課前務必進行防火教育,使學生了解和掌握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識,確保實驗課期間的安全。

          9、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多功能教室、計算機和機房內的空調、打印機、電源開關、電度表、電源線等電器設備,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有關部門。

          2、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標志。

          3、多功能教室、計算機管理人員務必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各項操作技術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多功能教室、計算機較集中的機房,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并放置在明顯的地方。

          5、持續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通道暢通,機房出入口處應配備事故應急照明裝置。

          6、多功能教室、機房內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電器應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不準亂拉亂接電源;計算機停止使用時,務必關機和切斷電源。

          7、多功能教室、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部裝修,其地面、頂棚和墻面應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單位應將防火設計、裝修圖紙送學校審核備案并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方可施工,裝修竣工后,應經學校會同公安消防相關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持續器材性能良好,掌握滅火方法。

          三、圖書室、檔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圖書室、檔案室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應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不得亂拉亂接電源線。

          2、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燃燒蚊香等。

          3、圖書室、檔案室管理人員下班前務必切斷室內電源、關好門窗。

          4、圖書室、檔案室各崗位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并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監督。

          5、持續圖書室、檔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雜物、書籍。

          6、圖書室、檔案室重要部位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7、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掌握滅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專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員工作時嚴禁吸煙。

          3、食堂管理人員每一天下班時要關掉燈具、電器電源開關。

          4、保管好消防設施和器材,嚴禁損壞、丟失和挪用,持續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

          五、學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領導要定期檢查租房戶消防安全狀況,并督促乙方及時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學校強行收回出租房。

          2、學校要對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3、必要時,學校給出租房配備消防設施。

          4、學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師生人身安全經營項目。

          5、嚴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結構安全的施工。

          學校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堅持“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搞好消防工作,杜絕火災事故。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開設學生消防知識等安全課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制,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關人員將追究職責,并視情節給予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3、加強用電管理,安裝電器,布設電線要貼合規定。定期檢查電線、電器,不得違章用電和使用明火。

          4、學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備齊全相應的消防器材,并持續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對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等危險物品要單獨存放保管,按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實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擴建建筑項目,嚴格執行安全“三同時”制度。

          7、建立兼職義務消防隊伍,定期進行安全訓練演習。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應急救援預案,并圖示公告,送上級管理部門及屬地消防部門和安監管理部門備案。

          學校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令)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校、及附屬幼兒園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納入學校目標職責管理體系。

          第二章:消防組織及職責

          第四條: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明確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

          第五條:學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防火安全委員會由學校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各司其職。學校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工作。校長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六條:學校防火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落實層級消防安全職責制、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

          (二)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其他工作統籌安排,納入年度工作計劃

          (三)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帶給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與崗位消防安全員,明確其消防安全職責;

          (五)第二十五條: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條款者,追究其法律職責

          (六)組織防火自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

          第三章:消防宣傳教育

          第七條:學校宜設置消防宣傳專欄、消防宣傳公益廣告牌等固定消防宣傳設施,并透過印發宣傳手冊、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舉辦消防冬夏令營、知識講座、競賽、消動會等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主要資料包括:

          (一)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工作程序及操作規程;

          (二)組織分析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隱患、存在的火災危險性和研究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以及預防火災、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第九條:學校應透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學校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職責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第十條:學校設立由兩名男教師和一名大隊輔導員為兼職消防教師,專門負責對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等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認真組織消防安全教育活動,保證消防安全教育進課堂,保證每學年的兩次安全教育課中有消防知識的資料。

          第十二條:學校每學期應透過組織疏散逃生演練、消防知識問答等形式,對在校師生進行消防技能的考核。

          第十三條:學校下列人員應當理解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組織的專門培訓,取得省公安消防機構統一制發的消防安全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一)學校消防安全職責人;

          (二)學校兼職消防教師;

          (三)重點崗位消防安全員;操作人員;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應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及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五條:學校內的建筑物,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持續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嚴禁下列行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使用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它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登記備案,對存在問題及時整改。檢查與整改的資料應當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狀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狀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狀況;

          (五)用電、用火有無違章狀況;

          (六)消防安全要害部位的管理狀況;

          (七)儀器室、實驗室、電教室、微機室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及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狀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狀況;

          (八)更夫值班記錄狀況;

          (九)其他需要檢查的資料。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當及時聽取檢查狀況匯報,提出整改意見,明確整改職責人并限期進行整改。

          第十七條:建立消防檔案。學校應收集有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材料,分門別類做好歸檔工作。

          第十八條:學校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部門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職責。并應當做好大型活動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情況下,向學校消防領導小組申報審查,然后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并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九條: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需進行消防設計的學校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應將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進行審核;未經審核或者經審核合格的,不得施工。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的工程設計需要變更的,應當報經原審核的公安消防機構核準;未經審核的,不得變更。工程竣工時,務必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章:火災撲救

          第二十條:學校一旦發生火災,應當立即啟動《學校消防滅火救援預案》,現場最高職位的領導為總指揮,教室在場的任課教師為第一職責人;應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并組織撤離疏散;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

          第二十一條:學校不得組織學生直接參加滅火工作。

          第六章:獎勵和處罰

          第二十二條:學校及幼兒園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考評資料。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職責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第二十三條:在消防教育管理中作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的;

          (二)及時組織或用心參加撲滅火災,避免重大損失,表現突出的;

          (三)制止違反消防法規行為,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第二十四條: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有下列問題之一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造成的后果及應承擔的職責,給予相應的處分。

          (一)防火工作職責人不履行職責,未落實有關規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時整改火險隱患,致使發生火險、火災的;

          (二)值班人員失職或擅離職守,職責區發生火險、火災的;

          (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引發火災的;

          (四)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

          (五)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導致火災事故者。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學校應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2006年3月1起施行。

          學校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8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的危害,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黨支部負責人、分管副校長、政教處、總務處、食堂等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校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學校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結合開學、學期結束、119消防日和課堂教學,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生政治、學習業務,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保證組織健全。

          (4)在學校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5)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滅火搶救。

          (6)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學校確定將宿舍、食堂、保管室、圖書館、閱覽室、儀器室、電腦室、打印室等列為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志,并建立消防檔案。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煙,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

          3、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砂箱、滅火器,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管理人員要學習、掌握有關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會報警。要經常檢查滅火器,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總務處報告,更換藥劑。

          4、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的使用情況,不準亂拉臨時電線,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技術規范,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電腦室管理人員在啟動電腦、空調等設備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6、儀器保管員不準在儀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劇毒的演示實驗,易爆易燃劇毒物品堅持嚴格審批專人領用,多余回收,化學危險品室每周至少打開1~2次。

          7、圖書、打印室的保管員打開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8、教師要認真貫徹消防法規認真執行消防制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確保學生不受火災侵害。

          三、應急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學校的現場內,最高職位的干部為總指揮,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場的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3、在公眾聚集場所發生火災時,第一是組織撤離,師生要有秩序地離開,第二報警,第三組織滅火。

          4、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學校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9

         。ㄒ唬┫腊踩逃⑴嘤栔贫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上崗人員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ǘ┓阑鹧膊、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ㄋ模┫涝O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消防水泵經常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

         。ㄎ澹┗馂碾[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申請,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予以警告,嚴重的予以開除。

         。ㄆ撸┮兹家妆kU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儲存。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ò耍┝x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責任人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ň牛缁鸷蛻笔枭㈩A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ㄊ┤細夂碗姎庠O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場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ㄊ唬┫腊踩ぷ骺荚u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學校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堅持科研先導,科研興校的治校方針已成為各個學校的共識,教科研工作是學校教育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是衡量學校發展水平的一項重要指標。目前,在全國上下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規范教科研工作對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有著重大的意義。教育科研要結合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的實際,開展科研工作,努力形成成果,推動學科教育整體改革事業健康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教育科學研究工作應根據學校教育事業的發展需要制定長遠的和近期的規劃,要全面安排,突出重點,抓好熱點。有目的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規劃。

          第三條、學校開展教育科研的骨干力量是教師,學校在政策上采取鼓勵措施。學校加強對教育科研工作的領導,倡導理論與實踐的統一,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堅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則。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四條、學校教科研工作由校長室全面負責,領導全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五條、學?蒲刑幵谛iL室的領導下負責全校教科研的具體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能是:

          1、編制全校教科研計劃,制定教科研條例和實施意見。

          2、對學校重大教育教學改革項目,在學校統一領導下,由科研處牽頭,會同有關處室或教研組共同研究和實施。對各學科教學改革計劃提供指導、建議,協助各教研組或個人實施計劃、總結和推廣教改經驗。

          3、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記制度和建立教科研業務檔案,對學校集體和個人的教科研活動進行歸口管理,及時匯總,形成第一手資料。負責評定教師科技成果獎和教師年度教科研成績。

          4、負責校級教科研課題的立項評審、組織實施和鑒定工作;負責或協助區級或區級以上課題的`立項申報、組織實施和成果總結工作;負責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廣工作。

          5、組織學校年度論文評比,負責編輯年度論文選集。

          6、負責校際教科研交流工作。組織與兄弟學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動。

          7、負責學校教科研課題經費的管理。

          第三章關于教育科研業務檔案

          教師業務檔案是評價教師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事實依據,是教師綜合評價(或考核)的重要內容和教師評優評先的基本條件。

          第六條、教科研成果登記制度

          1、分類登記,類型主要是:

         、僖呀浟㈨椀母骷壗炭蒲姓n題;

          ②已經在各級別有正式刊號的刊物(含高校學報)上發表的論文(內容有關教育、教學、專業學術等);

         、垡呀浽诟骷墑e有正式刊號的出版社發表的論著(內容有關教育、教學、專業學術等)、教材,或學校立項自編教材、講義;

         、芤呀浽诟鱾級別(含內刊、資料集)報刊上發表的論文、作品(內容有關教育、教學、專業學術等);

         、菀呀浽诟骷墑e的論文評比中獲獎的教育、教學專題論文;

         、抟驯粐H、國內重要刊物索引或引用的文章。

          2、教師在各級各類雜志上發表的文章,須及時將其復印件交科研處備案。教師如不通過科研處途徑而參加各級各類論文評比并獲獎的,須及時將獲獎證書復印件交科研處備案。

          第七條、教育科研業務檔案

          科研處在登記、整理的基礎上建立教師科研業務檔案,其存儲方式是:

          1、資料方式,將主要有效材料的復印件分類存檔。

          2、微機方式,將主要資料儲存在計算機中。

          第四章關于年度論文選集

          第八條、年度論文選集為學校教師提供了教育科研、學術探討的園地,是集中反映學校教育科研成果的窗口。年度論文集的稿件由科研處初審,提交校長室審議錄用,科研處組織編輯文印。對其中優秀課題或論文,由科研處負責推薦到有關刊物或相關教育網站上發表。

          第五章關于教科研基金

          第九條、為了保障教科研工作的正常開展,學校通過直接撥款或社會捐助成立教育科研專項基金,由總務處負責管理此基金。其管理制度是:

          1、基金使用范圍

         、俳炭蒲姓n題研究;

         、诮炭蒲泄ぷ鞒晒剟畹取

         、劢炭蒲泄歉山處熗獬鼋涣鞯。

          2、關于教科研課題研究經費

          由課題申請人提出,科研處初審,經校長審定批復,由總務處下撥研究經費。

          第六章關于教師論文和課題的管理

          第十條、論文管理

          1、論文撰寫的要求

          ①根據學!敖搪毠た己酥贫取敝幎ǎ薪處熋繉W年至少完成一篇教學專題論文,上交時間為每學年第二學期的第十五周。班主任、年級組長、心理輔導站長、安全保衛組長和德育主任等每學年至少完成一篇德育專題論文,鼓勵其他老師積極參與,上交時間為每學年第二學期的第三周(如與上一級的德育論文評比時間有沖突,則作適當的調整)。

          ②科研處組織評委對教師的教育、教學專題論文進行評比。教學專題論文的獲獎比例為:一等獎取論文總數的7%,二等獎取論文總數的10%,三等獎取論文總數的15%。德育專題論文的獲獎比例為:一等獎取論文總數的8%,二等獎取論文總數的12%,三等獎取論文總數的20%。

          ③獲獎者須將獲獎論文的電子文稿交到科研處。

         、苄?蒲刑帉⒏鶕<壵撐牡墨@獎情況,擇優推薦參加區級或區級以上的各類論文評比。

          2、論文獎懲制度

         、賹W校對獲獎論文按規定給予一定的獎勵。同時,學校將根據“教職工考核制度”,給該教師加相應的考核分。

         、诮處熑缥茨馨匆幎ㄍ瓿烧撐淖珜懙模瑢W校將根據“教職工考核制度”扣除該教師相應的考核分。

          第十一條、課題管理

          1、課題的申報

          ①每位教師每兩學年必須申報至少一項校級課題,上交時間為每學年第一學期的第三周,課題的格式必須規范、詳盡。教師如已有課題被立項且尚在進行的,不在此范圍內。

         、谛?蒲刑幗M織人手對課題進行評審,爭取每學年有四至五個校級立項課題,原則上要求立項課題在三年內結題,出成果。

          ③獲校級課題立項的,申報者必須將電子文稿上交到科研處。

         、苄?蒲刑帉⒃谛iL室審核的前提下,擇優推薦部分課題申報區級立項課題。

          2、課題獎懲

         、佾@國家級課題立項的,學校將下撥給每個課題組1500元的課題經費,用以課題的研究。

         、趯W校將分批下撥課題經費。課題經核準立項后即下撥50%,待課題結題,拿出成果后再下撥剩余部分。

         、壅n題經費必須?顚S,課題組必須保存好相應的資料。

         、苋缟弦粋課題尚未結題的,不得再申報另外一個課題。

          ⑤如未能按規定申報課題的,學校將根據“教職工考核制度”,扣除該教師相應的考核分。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二條、未盡事宜,由校長室會同相關部門討論、補充。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學校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三、通過廣播、宣傳板、外請專家授課、觀看影視資料、現場實地講解等多種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周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四、學校對每名教師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由單位計劃安排,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六、單位應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七、培訓必須制定培訓計劃,認真組織、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訓紀錄。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

          學校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認真學習和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加強對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觀念。

          二、建立和設置各個要害部門的安全通道。確保各處走道,樓梯口的暢通,平時不準在樓層通道及安全出口處堆積物品。

          三、開展經常性的檢查,發現隱患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將各類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對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教育,不斷增強防火意識。

          五、不準違章用電、用火,下班之后及時切斷必要的電源,并對電源線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六、不得任意亂拉電線,亂接電源,若確需要接拉電線,必須與總務處聯系,經同意后,方可按要求進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線路、開關、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七、發現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舉報,一旦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別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設置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時加強對學生消防安全教育,養成不玩火、不玩電、不玩消防設施等習慣。

          學校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請有關職能部門追究責任人及當事人的'責任。

          3、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在室內,應存放一定量滅火用沙及滅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在做實驗前應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嚴防發生易燃易爆事故。

          6、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有效證件上崗,嚴格操作規程,液化氣罐應存放操作間室外通風處,由硬質鋼管接入室內,并經常檢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氣及橡膠管硬化現象,嚴防氣體泄漏事故發生。

          7、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志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8、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待檢查后要及時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煙,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

          11、定期組織學校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培訓,演練,提高處置火災初起的能力。

          12、保障校內消防設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確保消防設備完好率100%,并做好日常安全檢查記錄。

          學校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一.學校消防設施維護和保養制度

          1)學校內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以及消防栓要定期檢查測試,要及時維修或更換確保完善。

          2)學校各類消防設施要按月進行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

          3)學校各類設施要按月進行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好用,并做好記錄。

          4)學校范圍內的消防水泵、消防水管,消防水箱和消防栓等設施,不得任意改裝或挪作其他用。

          5)消防給水系統需停水維修時,必須經消防委員會審核同意后方能施工。

          6)學校全體教職工有義務愛護所有消防設備。

          7)對有意損壞、違章使用消防設施造成損失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安全用電防火管理制度

          1)學校內供電系統由專職部門控制、檢查并維修。

          2)電器設備、電源和照明燈具等,要由正式電工安裝和管理,嚴禁非合格電工人員操作。

          3)專職部門必須有上崗證方可上崗,上崗操作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4)任何部門不得私自亂接電源線盒使用私人電器。

          5)外來施工單位給人需要用電時,必須經過專職部門允許并由專業人員接電、拉線,嚴禁擅自拉線、接電現象,所有電源必須采用橡膠電纜。

          6)嚴禁超負荷用電。

          7)必須接臨時電源時,應在臨時電源附近配臵適當的滅火器材,并熟悉使用方法。

          三.機房(電腦、電話)防火安全制度

          1)禁止用易燃液體擦拭機器,要采用不燃洗滌劑,用過的擦拭物不能亂丟,要集中處理。

          2)磁帶卡片、程序表、文件等要存放在防火柜內,廢紙每天要及時處理。

          3)值班員應該常巡查,發現異常及時報告處理。

          4)機房內的線路及接地裝臵應定期檢查,進行絕緣和接地電阻的.檢測,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5)值班員要熟悉機房內的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的性能、位臵和使用方法并保持清潔完好。

          6)禁止煙火。

          7)定期檢查設備的散熱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工程部。

          8)保持設備清潔,定期除塵。

          四.廚房防火安全制度

          1)廚房內煤氣管道、閥門接頭、儀表、開頭、閥門必須定期檢查,防止泄露。如發現泄露應立即關閉閥門,及時通知,嚴禁明火檢測和啟動電源開關以及啟動易產生電火花的設備。

          2)電烤爐、絞肉機、切菜機、電熱器等大功率電器不得超負荷運行,防止電氣設備和線路受潮,并作定期檢查。

          3)油炸食品時,鍋內的油不要超過三分之二,以防油溢出遇火燃燒,熬油時工作人員不能離開。

          4)工作結束后,操作人員需及時關閉廚房的所有閥門,切斷氣源、火源、電源后方能離開。

          5)廚房內抽油煙機罩、抽油煙管要定期清洗。

          6)清潔時須防止各種電器及插座進水受潮,以免引起電源短路。

          7)廚房除配臵常用滅火器外,還應配臵滅火毯,以備油鍋起火。

          8)嚴禁挪用、遮擋、損壞消防設備。

          9)每日下班前應關閉電摯、抽油煙機、煤氣、供油系統等,并認真填寫《每日消防安全檢查自檢表》,及時反饋上報安全隱患情況并防患未然及時進行檢修。

          學校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1.滅火器管理要求:監控滅火器的類型、數量、放置位置、時效等。

          2.消火栓管理:監控外觀、配套設施、閥門外觀及開啟狀態、遠距離啟動按鈕功能、消防水泵,并定時實地放水檢查。

          3.建筑安全:保持疏散道路暢通,堅持建筑隱患,保證樓梯等通道安全。

          4.公共疏散門均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且不應采用側拉門、吊門和轉門。

          5.房間的安全出口應盡量不少于兩個。

          6.建筑內的多功能廳、會議廳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應不少于兩個,且安全疏散寬度應符合要求。

          7.消防設備應設專用供電線路供電,并在最末一級配電箱處設自動切換裝置。

          8.建筑中的樓梯間、前室、疏散走道以及各重要場所應設火災應急照明。

          9.疏散走道、安全出口處應設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10.活動場所應配置相應的.移動式滅火器材,數量要足。

          11.圖書館內嚴格使用電熱器具、嚴格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圖書館內的電源線路敷設應按相關規范要求布設。

          12.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電熱器具等電源線路敷設應按相關規范要求布設。各種場所的安全出口嚴禁上鎖、堵塞。

          學校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一、為了提高師生員工的防火安全意識,做好防火安全教育工作,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建立此制度。

          二、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是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和加強防火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各單位應高度重視,認真進行。

          三、各級防火負責人,在研究布置工作時要經常對所屬群眾進行防火安全教育,至少每半年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門教育和培訓。

          四、新生入學和新招聘錄用職工,校防火委員會或單位負責人應對其進行消防知識教育,使之懂得如何報警、如何逃生、如何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初期火災,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五、對電工、值班人員、漆工、木工、危險品管理員等特殊工種的職工,各級負責人除堅持平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外,每季度應進行一次專門的防火安全教育。對新上崗上述人員,必須進行培訓,未培訓的不得上崗。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品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

          七、學校防火委員會,應堅持開展多種形式的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并檢查各部門落實制度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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