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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鞋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鞋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鞋管理制度 1
第一條 為了更好的樹立、傳播良好的企業形象,實現規范化管理,公司為員工配置工作服,并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按公司規定穿著工作服,并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 穿著長袖襯衫與西服時,必須系公司配置的領帶,襯衫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襯衫下端必須塞在褲子里面,必須系腰帶。
第四條 穿著短袖襯衫時,可以不系領帶,必須著長褲子,顏色原則上以深色為主。
著短袖襯衫時只能解開最上端第一粒紐扣。
襯衫下端必須塞在褲子里面,必須系腰帶。
第五條 員工在工作期間不得穿拖鞋或光腳無襪上崗。
營業場所和辦公室員工夏季上衣著裝要統一。
第六條 著西裝時,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類,皮鞋顏色要求以深色為主。
第七條 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發梳理整齊。
男員工頭發不過耳,不得留胡子,女員工上班提倡化淡妝,頭發不得遮臉、眼、眉,金、銀等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第八條 員工工作服丟失或破損嚴重的,自費到公司購買,二天內配置到位。
第九條 西裝由各部門自行負責,到指定商店按規格樣式、顏色、品牌、價格自己出資購買,一次性購買兩套,憑票到總部財務報銷。
第十條 公司統一配置工作服如下:長袖襯衫、短袖襯衫、領帶、庫員夾克、長袖t恤、短袖t恤。
以上工作服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組織購買,并配置出最高最低庫存量,各單位員工轉正需配置工作服應提前10天以電子郵件方式上報總經理辦公室,以利于總經理辦公室核對庫存、準備貨源。
員工轉正時統一到大興庫房調貨,按出庫單核算各單位工作服費用。
所有工作服費用列入各單位的員工福利費中支出。
第十一條 各種工作服大致規定穿著時間如下:(具體調整著裝時間依氣候、天氣情況而定,具體操作依照總經理辦公室著裝通知)
1、 短袖襯衫、短袖t恤:自6月1日至9月30日
2、 庫員夾克、長袖襯衫、長袖t恤、西裝、領帶:自3月16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
3、 保安服、零售冬裝:根據季節變化相關部門自行統一調整著裝。
4、 冬季著裝:自11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除保安、超市賣場各崗位必須統一著工作服之外,公司不要求統一著工作服,條件允許的單位可以自行要求統一著裝。
總公司組織的對外重要活動,參加人員是否穿著工作服,由總經理辦公室臨時通知。
第十二條 工作服使用期限:
1、 西裝、庫員夾克、領帶、保安服、零售冬裝:使用期限為2年。
2、 短袖襯衫、短袖t恤、長袖襯衫、長袖t恤:使用期限為1年。
第十三條 工作服費用承擔辦法:
工作服依據實際電腦售價按規定使用期限與配發時間進行按滿月折舊,依據下列情況進行費用承擔。
1、 工作服滿使用期限,工作服費用由公司承擔。
2、 辭職、辭退的,按滿月折舊,折舊部分費用由公司承擔,殘值部分費用由個人承擔,離司時在工資結算中扣除。
工資金額不夠扣除工作服款者,由個人付現金支付給公司。
3、 開除、自動離職人員離司時不予結算工資,工作服費用由工資中扣除。
工資金額不夠工作服費用部分由公司承擔。
第十四條 因工作崗位變動需要更換工作服的,必須重新配置工作服,原工作服達一半以上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費用由公司承擔,未達一半使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費用由個人承擔一半,新配置工作服按本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試用員工轉正后或工作崗位變動需配置工作服的必須在一周內配置到位。
第十六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統一的工作服臺賬樣表格式建立手工工作服臺賬,并按臺賬的要求逐項地準確登記。
第十七條 滿使用年限后延期購買的工作服按實際報銷日期作為換裝日期登帳。
兩套工作服在不同日期購買的,按滿使用期限后的不同日期作為換裝日期登帳。
第十八條 西服款式為藏藍色三排扣不開襟, 由個人自行購買。
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的,每套西服報銷標準為600元,低于600元時憑票據按實際價格登帳報銷,高于600元時憑票據按600元登帳報銷,重新換裝按購買新西服后到財務報銷的日期作為起始配發日期,原西服未滿使用年限的不再折舊扣款;其他崗位按公司規定需配置西服的,每套西服報銷標準為160元,低于160元時憑票據按實際價格登帳報銷,高于160元時憑票據按160元登帳報銷,按原西服使用年限到期日期作為配發日期。
第十九條 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的白色長、短袖襯衫,原則上到總庫購買,如自行購買,每件襯衫報銷標準為33元,按原襯衫滿使用期限的`日期進行登帳和報銷。
第一次配置的按到財務報銷的日期作為配發日期。
第二十條 營業員和收銀員的領帶由公司統一配置,其他崗位人員的領帶自行配置,花色不限,費用自理。
第二十一條 除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之外的其他崗位的工作服(不含西服、廚師服)一律由總公司或經總公司授權的單位統一訂制、采購、入庫,新配置或到期重新配置工作服(含領帶)時一律到總庫購買,按總庫出庫價格登賬報銷。
第二十二條 廚師配置白色工作服上衣,長、短袖各兩套和白色工作帽兩頂,使用期限一年,穿著時間與總公司換裝時間同步。
由各分公司自行購買,最高限價每套35元(含工作帽),按實際進價登帳報銷。
第二十三條 員工離司時,必須在工作服臺帳的《離司返還金額》一欄注明扣款金額,如果工作服期限已滿沒有折舊扣款,也要在該欄中注明,同時在《工資結算單》上也要注明。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最終解釋權在總經理辦公室。
工鞋管理制度 2
1、目的
將本公司員工服裝統一化、整體化,使本公司員工之服裝儀容整齊高雅,提升員工士氣,增進公司形象。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與權限
3.1行政部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3.2總經理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的核準。
4、定義無
5、作業說明
5.1服裝的種類:管理人員冬、夏裝,員工冬、夏裝、防靜電服、工帽。
5.2各類服裝對應部門和職位。
5.3服裝的管理。
5.3.1服裝之分發:
夏季 :公司每位員工第一次制發襯衫兩件,第二年起每年再制發襯衫一件。
冬季 :公司每位員工第一次制發夾克兩件,然后每二年再制發夾克一件。
5.3.2服裝之領用:
(1)新進人員進廠3天后發給服裝,員工對自己的制服應妥善保管,若遺失或損壞需再申請且費用自負。
(2)夏裝:新員工未做滿一個月離職者需承擔制服之全部成本費,未滿三個月離職者需承擔制服之成本費的50%,進廠滿三個月離職者可免承擔制服成本費,服裝不予以回收。
(2)冬裝:所有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時,需將冬裝清洗干凈交回人事行政部,未交回者需承擔成本費。
5.3.3服裝之穿著與清潔遵守事項:
(1)凡本公司員工,于上班時間一律需穿著制服,并應依規定佩戴廠證。
(銷售部、財務部人員因經常外出,不強制要求穿工衣)
(2)穿著整齊,夏裝保留第一顆扣子不扣(從上至下的順序),其余扣子全部扣上;冬裝穿著時拉鏈至少要拉至拉鏈的'中部,不能敞開衣服。
(3)冬天氣溫降低時,員工需要添加衣服的, 應在長袖外套里面添加衣服,工衣必須穿在最外面。
(4)制服代表公司形象,必須經常換洗且保持干凈整潔。
(5)員工對于個人領用之服裝應善加愛惜,如有破損應縫補修復。
(6)所有人員嚴禁穿超短裙/超短褲上班。
(裙/褲邊與膝蓋的距離不可以超過12cm)
5.3.4遵守事項:
(1)不得擅自改變制服樣式。
(2)不得出賣,轉借制服給外單位或外人。
5.4防靜電拖鞋的管理
5.4.1防靜電拖鞋在辦理好入職后由行政部統一發放,所有人員必須更換防靜電拖鞋后方可進入公司,否則每次扣績效獎10元。
5.4.2防靜電拖鞋可申請以舊換新,不給予扣款,但每年不超過3雙,超過3雙者,需承擔成本費。
5.4.3未做滿三個月離職者,需將防靜電拖鞋清洗干凈交回人事行政部,未交回者需承擔成本費。
5.5防靜電服、防靜電帽
5.5.1smt全體人員、生產部、品管部、工程部、維修部等與產品接觸人員配備防靜電服、防靜電帽。
5.5.2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和客戶)進入smt車間必須穿防靜電服,違者每次扣績效獎10元?蛻粲膳阃藛T負責提醒,否則,每次扣陪同人員績效獎10元。
5.5.3防靜電服、防靜電帽的回收:所有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時,需將防靜電服、帽清洗干凈交給部門文員,未交回者需承擔成本費。
5.6行政部對本制度有最終解釋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工鞋管理制度 3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安全,并使出入公司的人員,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人員及物品出入公司大門悉遵守本辦法,由前臺人員負責管理
第三條 本公司人員出入管理:
(一)本公司員工出入公司大門,應穿著規定服裝,佩掛識別證于胸前,以資識別,并嚴禁赤足或穿拖鞋。
(二)員工出入公司大門,如攜有物品,應自動出示,接受檢查。
(三)員工上下班時,應排隊打卡,并不得代他人打卡,如經發現依人事管理規則處分。
(四)進出公司在大門及在公司范圍以內,無論上下班時間一律佩帶識別證,未按規定佩掛者,依人事管理規則處分。
(五)工作時間內出公司者:
1、公司員工臨時因公外出時,應填寫出門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后交給前臺人員,前臺人員登記出公司時間。公畢返回公司時,前臺人員在出門單上簽注入公司時間,并于第二日上午10時前交送人事部登記核對核對考勤記錄,如遇有異常情況應立即聯絡其所屬部門的`主管處理。
2、因故請假出公司者,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后打卡出公司。
3、下班時間除公事外,禁止逗留或進入公司內。
第四條 公司外來人員出入管理:
(一)凡公司外人員來訪時,應先填寫來賓登記表,由前臺人員電話聯絡后,以在會客室接見為原則。接見人需在來賓登記單上簽字證明。
(二)事畢出公司時,來訪人員需交回有接洽人簽字的來賓登記表,前臺人員登記出公司時間,并收回來賓登記表。
(三)凡進入公司公辦人員不得攜帶任何危險品、照相機或描繪工具。
(四)公司物品出公司,要有各部門領導簽字的攜物外出放行證,前臺檢查完畢登記,并讓攜帶者簽字。
(五)本公司員工遺失識別證,應立即向人事單位申請補發,如有重領或原證找到而不立即交回致使他人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經察覺無論使用人或借用人應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或法律辦理懲處。
(六)本規定如有修改另行通知。
工鞋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為了規范保安員的著裝管理,避免責任不清造成的損失,根據目前保安員服裝現狀,特制定保安服裝管理制度:
二、范圍:
全體保安員
三、規程:
1)各管理處、項目組保安員各季著裝必須按照公司時間安排、要求統一著裝,不得出現服裝不統一,制服便服、冬夏裝混穿的現象出現。
2)冬季進公司的保安員,暫不發給春秋夏裝;夏季進公司的保安員,暫不發給冬裝。
3)保安員上崗前必須整理著裝,自檢有無違反儀容儀表規定的行為,隊長、班長要進行檢查并予以糾正。
4)保安員工作期間必須按照規定著制服,要求服裝整潔,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禁止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
5)冬天穿大衣,必須扣好衣扣,大衣領不得豎起,手不能插入褲內。
6)非當班時間,除因公或經領導批準外,不得穿著制服離開管轄區域,更不得私自將制服外借。
7)下班后著便衣時,衣冠要整潔、大方得體。
四、保安員服裝使用年限:
1、秋裝、夏裝:一年
2、冬裝:兩年
3、領帶:半年
4、帽子:兩年
5、手套:一個月
五、保安員服裝使用要求
1、按照公司規定,保安員配備相應數量、型號、樣式的服裝,在使用期內不收取費用,但如有保安員在使用期內辭職或被辭退,則根據服裝使用時間承擔相應的.服裝費。
2、如保安員在服裝使用年限內非正常破損的,保安員要自己購買相應的服裝或由公司購買,自己承擔相應的費用,否則著裝不整齊不予安排上崗。
3、公用棉大衣、雨衣等衣物當班人員要細心使用,不得私自外借、外用,交、接班人員要按照物品移交要求做好檢查工作,否則責任人按價賠償。
六、離職時物品的折算標準。
1、在公司工作不滿3個月的(含3個月),離職時扣全部服裝費(購買價);工作滿3個月、不滿12個月的,扣回50%服裝費;滿12個月、不滿18個月的扣回25%;滿18個月(含18個月)以上者免扣服裝費。
2、保安員離職,不收回服裝,但須收回肩章、帽子、領帶、工作牌等標志物,如不交回或有損壞者,照價賠償。
工鞋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和公司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內容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訂制、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及相關管理職權等。
三、權責
負責工作服的采購,倉庫負責工作服的驗收、入庫、保管、發放登記等工作,并每月定時把電子檔提交行政存檔備查。
四、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人員每兩年發放冬、夏裝工作服各兩套。
2、新員工進入公司七天后憑人事提供的相關證明到倉庫領取工作服。
五、工作服的定制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每位員工可領。ǘ、夏)工作服各兩件,使用期限為兩年。
2、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或因崗位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理批準,審批后由倉庫發放,并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3、采購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制廠家,在定制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組織進行驗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倉庫保管。
4、禁止替代他人領用工作服。
六、工作服扣費標準
1、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限滿半年者扣除50%;不滿半年者扣100%。
2、因少件、丟失、個人損壞超過發放標準多領用的按采購價由員工自行承擔。因特殊原因特批發放的工作服費用由公司承擔。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若有未拆封的新工作服可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應做好記錄。
七、著裝要求
1、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
2、員工著裝要整潔,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
工鞋管理制度 6
為維護xx物業管理處的整體形象,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體現員工的精神面貌,適應工作需要,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著工作服裝上崗。為明確配備標準,加強工服管理,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配備標準
1、凡在世紀博雅物業管理處從事物業管理工作的`正式員工每人配備工作服兩套,附件若干。
2、員工制裝標準分為二個檔次:
1)第一檔:總經理、部門經理、主管、文員及一般行政人員;
2)第二檔:工程部技工及保衛部監控人員。
3、視物業管理處各部門具體情況另行確定冬、夏裝分類;制服周期為3年。
二、工服管理權限及程序
1、員工工作服裝的配備制作及洗滌、管理按以下權限和程序進行。
1)行政辦公室確定制裝標準、數量及人員名單。
2)行政辦公室根據標準、數量和不同崗位的需要與有關部門協商,確定質量及款式,并比較價格,制訂經費預算,報總經理審批。
3)行政辦公室選拔廠家量體裁衣,加工制作,并負責工裝附件的發放、管理。
4)行政辦公室負責對員工著裝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2、員工工服需限期洗滌,保持整潔,工服洗滌除制服外由個人負責。
3、員工應妥善保管和愛護工裝,上崗一律按規定著裝,下班后工裝不得穿出小區外。如有丟失和非正常損壞由員工本人照價賠償。
4、員工離職,工裝必須交還行政辦公室;工裝主服可按服裝的新舊程度折價處理:
半年以上按70%折舊;
一年以上按50%折舊;
二年以上按20%折舊。
三、本暫行規定解釋權屬行政辦公室。
工鞋管理制度 7
為保證員工服務管理的規范,充分展示物業管理的服務形象,根據物業管理的規范要求和服裝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服裝是員工儀容儀表的重要組成部分,最直接體現我們服務形象,因此必須很好的加以規范。對違反服裝管理制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員工服裝購買由部門提出購買計劃,歸口行政人事部統計、管理,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三、員工服裝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確保不遺失、不損壞,做好公用和離職上繳服裝清洗整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服裝領用和使用情況的'監督。
四、員工上班時,應按規定穿著好服裝,保持服裝整潔衛生,印有公司標志的服裝,不得在小區外穿著。
五、員工應愛惜好工作服裝,保持好服裝的穿著質量,不得損壞,未到規定更換時間,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壞遺失的,須按原購買價購買或賠償。
六、員工服裝的使用年限暫定為兩年。
七、護衛、維修、清潔等操作層員工離職須將所發服裝完整上交,對出現人為損壞的,應照價賠償,上交服裝時每套收取10元的干洗消毒費,床上用品每套收取20元的干洗消毒費,貼身衣物原則上不上交,試用期員工離職的全額收取服裝費,轉正后員工離職的減半收取服裝費,超過一年原則張不扣發服裝使用費。
八、一般管理人員的服裝離職時原則上不上交,服務期限未超過一年的扣除折舊費用后收取服裝使用費,超過一年原則上不扣發服裝使用費。
工鞋管理制度 8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建立完善的服裝領用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服的制作:
1、員工工服各項目應保持一致,如果根據項目品質需要或者項目特點另行制作服裝,由項目籌備部門確定款式。
2、工服制作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按照季節變換統計服裝需求,然后編制服裝需求計劃報總經理審批。綜合管理部需要對工服統一發放。
二、工服的`使用:
1、各部門(項目)根據所在部門崗位及工作需要制作相應的工作服裝,上班時間一律統一著工裝;
2、工服不準穿出區外(外聯部門及部門經理以上員工因工作需要除外);
3、工服有破損要及時修補,保持其干凈、整潔;因本人責任造成工服損壞、丟失應按原價賠償;
4、項目離職人員應到項目綜合管理部辦理手續,將工服清洗干凈后退回,否則按價扣薪;項目綜合管理部統一對退回工服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入庫,定期整理,以便發放使用。
三、服裝押金的相關規定:
1、保潔、維修人員:各季節服裝押金均為100元,離職員工衣服無破損,則退還押金,否則按照破損程度扣除押金相應金額;每套服裝使用期限為兩年,員工兩年后離職交回服裝,退還押金。
2、保安人員
保安員服裝押金為400元,每人發放統一服裝,離職時按照破損程度收取折舊費,無破損退還押金。
四、支持性表格:
《服裝領用登記表》wh-zh-f-001
《服裝退還登記表》wh-zh-f-002
工鞋管理制度 9
1、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保安員。
2、服裝費用管理
2.1保安員服裝由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統一配置,服裝所有權歸屬公司,保安員辦理入職手續時交納保證金500元(有本市有效擔保人的可在三個月內交齊)。
2.2保安員服裝使用年限一般為2年。
2.3保安員在公司服務滿2年的,公司承擔服裝費用,并為其配備新服裝。
2.4保安員在本公司服務未滿2年離職或除名的,公司不完全承擔其服裝費用。
2.5服裝折舊費用計算
a、在公司服務3個月以內(含3個月),扣除服裝總費用30%;
b、在公司服務3—6個月(含6個月),扣除服裝總費用25%;
c、在公司服務6—9個月(含9個月),扣除服裝總費用20%;
e、在公司服務9—12個月(含12個月),扣除服裝總費用15%;
f、在公司服務12—24個月(含24個月),扣除服裝總費用10%。
2.6服裝折舊費用計算說明
a、保安入職后配備新購服裝的.,以其正式入職時間起算。
b、保安入職后配備非新購服裝的,以此套服裝使用時間起算。
c、特殊情況下協議解聘的,經核實,公司領導批準后不按以上條款執行。
3、保管使用相關要求
3.1在服務期間,保安員自己所配備服裝,應保持干凈、整潔、完好。
3.2服裝非正常損毀、丟失,由保安員自行承擔制服更新費用。
工鞋管理制度 10
一、更新服裝及安全隊員服裝使用年限為:
。ㄒ唬┒痉b,每套使用年限為四年,大衣使用四年,大沿帽,使用四年。
。ǘ┐呵锓b及大沿帽使用三年。
。ㄈ┫募局品按笱孛笔褂萌。
二、安全隊員自動辭職或解除合同離隊,無論服裝是否到使用年限,均應交齊服裝和標志,否則按規定付款。
三、服裝丟失或人為損壞,照原價按下列比例收取服裝費:
。ㄒ唬┬路b未穿滿半年者,按原價的100%收費,半年以上至一年者按原價的80%收費,一年以上至二年者,按原價的60%收費,二年至三年者按原價的40%,冬裝和大衣三年以上至四年,按原價的20%收費。
。ǘ┌胄路b,按收回時作價和使用年限起算,仍按上述比例收費,凡穿滿年限的制服、大衣交回時丟失,均按原價的'20%收費。
。ㄈ┓惨蚬ㄈ鐡岆U救災,制止打架斗毆,追捕罪犯等)損壞服裝,經隊領導核實,確認可免除賠償。
四、服裝的使用和保管
。ㄒ唬┓b使用者應愛惜所發服裝,平時應保持服裝整潔,無論舊裝還是半新舊服裝上交時均應洗凈。未洗凈的服裝每套收10元洗滌費,大衣20元洗滌費。
(二)服裝換季,由安全隊負責人確定時間,統一換發,換下的服裝,為避免丟失,由安全隊集中統一保管。
。ㄈ┓b由管理中心安全隊長負責發放和保管;
。ㄋ模┯砂踩爩Ω鞴芾碇行年犻L進行監督檢查,按照誰負責誰落實的原則進行管理;
(五)有損壞服裝的由各管理中心負責收取賠償費用,交安全隊統一管理;
。┬沦徺I的制服所發生的費用由公司和使用者各自承擔一半;
。ㄆ撸┌踩爢T辭職或被辭退,公司收回其中一套制服,另一套歸使用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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