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考核機制,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環節執行和過程落實,推進“零事故現場、零事故環境”的創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使用于我礦所有部門、區隊。
第三條、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從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來分,安全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認定依據:
1、《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
2、《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安監總煤礦字[20xx]13號)。
3、《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監管監察辦法》(晉政辦發[20xx]100號)。
第四條、從治理的責任主體和解決的難易程度來分,安全隱患分為A、B、C、D三級:
A級:須報請中煤集團公司解決的安全隱患。 B級:必須由公司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C級:必須由礦解決的安全隱患。D級:隊組、職能部門職責范圍可以解決的隱患。
第五條、安全隱患按專業種類分為管理、“一通三防”、頂板、機電、提升運輸、火工品、防治水和其他。
第二章、隱患排查與治理
第六條、為了保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礦成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通報工作領導組。
組長:礦長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安全礦長
副組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礦長助理
成員:生產技術部、通風隊、機電設備管理部、地測隊、安監站、調度室、輔運隊、黨辦、經營辦等職能部門負責人
辦公室設在安監站,辦公室主任:安監站站長
。ㄒ唬╊I導組職責
1、每季度末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通報;
2、協調解決生產單位和各職能部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安排部署重點時段、特殊時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4、研究解決各系統確定的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治理工作。
。ǘ┺k公室職責
1、對所存在的隱患進行分級、分類整理,并對A、B級隱患及時上報;
2、組織制定和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關制度和實施細則;
3、負責對各生產區隊和各職能部門上報的安全隱患進行統計建檔管理;
4、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評比、總結、考核和通報。
。ㄈ┞毮懿块T職責
1、安監站:負責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綜合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的治理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生產技術部:負責采煤、掘進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3、機電部:負責機電、運輸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4、通風隊:負責“一通三防”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5、地測隊:負責地測防治水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6、經營辦:負責落實安全費用計劃,對安全費用使用情況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7、輔運隊:負責輔助運輸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8、調度室:負責調度信息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調度系統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8、黨辦:負責組織青崗員、群監員及黨員進行隱患排查。
第七條、礦長是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組織我礦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分管生產、技術、機電、通風、地測防治水業務的副總工程師以上領導組織各業務部門成立隱患排查組開展隱患排查工作;安全礦長及安監站負責我礦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監察、統計分析、信息報送、跟蹤督促工作。
第八條、我礦要結合實際,進行編制隱患排查表,持表進行排查。
隱患排查包括綜合排查和專業排查,綜合排查內容包括組織體系、安全生產制度與流程建設、責任落實、“三違”治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訓、責任追究、安全設施“三同時”、應急救援等方面;專業排查要結合國家關于行業隱患排查治理相關要求,全面排查我礦生產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設備、作業環境、現場管理、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
第九條、我礦每月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區隊每旬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第十條、各隱患排查組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確認A、B、C、D四個等級,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并由區隊或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建立事故隱患檔案信息。
要安全辦公會,制定隱患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限時整改,做到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對各類安全隱患,要立即組織整改。
安全隱患整改完畢后,要組織相應的管理及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復查驗收,驗收合格后由礦長審核簽字銷號,并將整改驗收銷號情況報本單位安監站備案,實現閉環管理。
第十一條、對于重大安全隱患,由礦長組織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卫淼哪繕撕腿蝿;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ㄈ┙涃M和物資的落實;
。ㄋ模┴撠熤卫淼臋C構和人員;
。ㄎ澹┲卫淼臅r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二條、在安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要從危險區域內撤出所有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三條、要按月度、季度、年度總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形成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存在的問題、下一階段工作措施。并于每月3日、次季度首月3日、次年1月3日前將重大安全隱患月報、季度總結(含隱患排查治理季度報表)、年度總結報公司安全監察局。
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大安全隱患、A級、B級及突發性災害(包括自然災害)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公司總調度室、生產管理部以和安全監察局。
第十四條、實施安全隱患整改超時升級。凡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完成隱患整改任務的,隱患整改責任主體自動上升一級。
第十五條、實施重大隱患分級掛牌督辦。對重大隱患,公司掛牌督辦。對自動升級的隱患,安監站要及時報告主要負責人,并進行掛牌督辦。對掛牌督辦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堅持復產(復工)驗收制度。
第十六條、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公司總調度室報告。
第十七條、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的,要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的管理職責。對承包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
第三章、獎懲
第十八條、為了便于對現場事故隱患的掌握、檢查和考核,按照事故隱患分類分級標準,對現場查出的隱患,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處罰。
1、每查出一條、A級事故隱患,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3000元,對單位管理干部及有責任的班長、責任人罰款500元,對有責任的安全員罰款100元。
2、每查出一條、B級事故隱患,對責任單位罰款500~1000元,對單位管理干部及有責任的班長、責任人罰款200元,對有責任的安全員罰款50元。
3、每查出一條、C級事故隱患,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對單位管理干部及有責任的班長、責任人罰款100元。
4、對查出的隱患,必須按標準要求限期整改。對到期不整改或達不到整改要求的,要分析原因,層層追究責任,限期整改。
5、在隱患排查中積極排除事故隱患,避免了事故發生;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采納,收到顯著效果,給予50—200元的獎勵。
6、在隱患排查期間為搶救國家財產和處理事故中表現突出的有功人員根據貢獻大小,給予100—500元的獎勵。
7、在隱患排查中表現突出,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表彰,按照上級有關精神,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十九條、安監站對事故隱患整改驗收銷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實行重大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任何人發現隱患,均有權向安監站、礦領導或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安全監管部門接到報告后,要立即組織核實并督促整改。對發現、排除和舉報重大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解釋權屬xx煤業有限公司。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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