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獎懲制度(20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獎懲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獎懲制度1
班組安全檢查與獎懲制度是針對員工在安全生產中的表現,給予相應的獎勵和懲罰的制度,是安全崗位責任制的重要補充,目的在于實行安全否決權,鼓勵先進,鞭策后進,促使員工搞好安全生產。
一、安全檢查
1、班組安全檢查由班組長組織有關人員或由班組長、班組安檢員、班組群監員聯合組織檢查,對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定期檢查,目的在于發現和處理各種隱患及違章行為,確保安全生產。
2、班級安全檢查必須按照本單位的規定和要求,按照每班生產工作中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環境的變化規律安排檢查時間,落實本單位的各項安全檢查等管理制度,要特別注意檢修設備、恢復生產和節假日期間的安全檢查。
3、班組安全檢查必須全面查找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環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漏洞。
4、班組安全檢查形式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可按人員分為自檢、互檢、專人檢查,也可按時間分為班前、班中、班后檢查或季節性檢查、節日檢查等。
5、班組安全檢查必須對照工程質量、文明生產標準、精細化管理標準等相關的標準要求嚴格進行。
6、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要制定相應的處理辦法,班組長親自組織及時整改,班組不能整改的',必須按規定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7、對于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并給予相應處罰。
8、班組要建立安全檢查臺賬,全面掌握情況,及時總結分析,臺賬要有相互制約的簽字手續。
9、月末班長負責組織召開班組月度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對本班組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和布署下月安全生產工作。
二、獎勵
對于在以下方面做貢獻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程措施,長期實現安全生產的;
。2)敢于制止“三違”行為,并幫助后進人員取得明顯進步的;
。3)主動排除事故隱患,避免事故發生的;
(4)在事故搶險過程中,沉著冷靜、處置得力,對防止事故擴大做出貢獻的;
。5)在安全生產上有革新發明,有效解決技術難題的;
。6)在安全競賽或技術比武中成績優異的;
。7)提出有價值的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或礦采納應用的;
。8)在“師帶徒”活動中成績顯著的。
獎勵方式,可給予榮譽獎、物質獎,也可向上級申報獎勵。
三、懲罰
對于以下方面出現問題的員工要給予處罰:
。1)不執行安全崗位責任制和規程措施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2)發現事故隱患,不報告、不處理,造成事故的;
。3)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或破壞事故現場的;
。4)出現“三違”行為的。
懲罰方式,可采取批評教育、檢討和罰款,同時也要向上級申報懲罰。
四、掛鉤
班組要把員工個人的先進、晉級、獎勵等與其在安全生產中的表現掛起鉤來,凡受到懲罰達兩次以上(含兩次)的或造成事故的,不得評先進和發安全獎。
安全獎懲制度2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學校領導和教職員工的安全責任,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規定》和長治市《安全生產責任制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我校教育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學校安全工作包括學校安全的各個方面,校長是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學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對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承擔直接領導責任。明確各責任人職責,落實工作措施,加強校園安全防范,消除隱患,確保校園不出安全事故。
各學校應認真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采取行政措施,對本學校實施安全監督管理,保障本學校師生生命和校舍資產安全。
。ǘ┙⒔∪踩芾砀黜椧幷轮贫龋瑖栏窆芾,加強安全檢查防范。
。ㄈ┘訌妼熒陌踩逃,把安全教育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ㄋ模┟繉W期至少召開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會議,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召集有關責任人參加,分析、布置、督促、檢查本學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會議決定要形成紀要,會議確定的各項防范措施必須嚴格實施。
(五)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檢查學校安全情況,及時排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對學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向教育局和相關部門報告,提出處置意見和建議方案,并配合實施排危。
。┘訌妼W生的安全管理,特別要加強集會、外出社會實踐等大型活動安全和學校食堂衛生、校舍、上下樓梯安全的管理,確保師生安全。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職責。
二、考核獎勵
我校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實行目標年終考核制,考核情況納入學校的督導評估和年終考核指標中,并作為學校教職員工考核的依據之一。組織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在安全工作中成效顯著,事跡突出的個人,提出表彰意見,報聯校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給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質獎勵。
三、責任追究
根據“一職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忽視安全工作和發生重、特大事故或多次發生安全事故的學校及個人,進行責任追究,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按有關法律法規,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責任追究范圍
1.因違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造成學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
3.因組織師生大型活動,未按照《學校各類大型活動申報制度》執行,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教育局下發的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要求加強學校
安全管理,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事故損失無法挽回的;
5.事故發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損失和影響,并未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
6.其它需要追究的責任事故。
(二)學校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分類
學校在組織教育教學活動中或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現責任追究范圍內的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接受行政處罰外,按以下事故類別進行追究和處理:
1.一般安全責任事故
學校發生重傷、重度中毒1人及其它一些受傷情況,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下的安全責任事故。
發生一般安全責任事故,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在學;蛳到y內通報批評;學校視情節輕重酌情向相關責任人和相關教師追償經濟損失。
2.較大安全責任事故
指學校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重度中毒3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安全責任事故。
發生較大安全責任事故,全系統通報;并視情節輕重對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給予誡勉、通報批評、行政警告、記過等處分;視情節輕重向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追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受處理人員,當年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取消學校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情節惡劣的,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從重處理。
3.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指學校發生死亡2人或重傷、重度中毒4人,或財產損失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安全責任事故。
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視情節輕重對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給予記過、降級直至撤職的行政紀律處分;并建議黨工委、紀工委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視情節輕重向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追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受處理人員,2年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取消學校當年評優評先資格,當年年度考核視為不合格。情節惡劣的,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從重處理。
4.特大安全責任事故指學校發生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重度中毒5人以上,或財產損失20萬元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
發生特大安全責任事故,視情節輕重給予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降級、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并建議黨工委、紀工委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視情節輕重向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追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受處理人員,3年內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取消學校當年評優評先資格,當年年度考核視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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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發生一般安全責任事故,由學校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向聯校和教育局提交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包括依據規定對直接管理責任人追究行政責任、追償經濟損失或其他相關處理意見。
2.學校發生較大安全責任事故,由聯校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并寫出調查報告。聯校根據調查組認定的事實,由聯校研究后做出處理決定。
3.學校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由聯校抽調相關人員會同公安、檢察、安監等相關職能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并寫出調查報告。聯校根據調查組認定的事實,由聯校黨政會提出對事故的初步處理意見報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做出處理決定。
4.凡發生各類安全事故未按有關規定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一經查處,加重處理。
四、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安全獎懲制度3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學校領導和教職員工的安全責任,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規定》和重慶市《安全生產責任制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我區教育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ㄒ唬┮罁嘘P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采取行政措施,對本學校實施安全監督管理,保障本學校師生生命和校舍資產安全。
。ǘ┙⒔∪踩芾砀黜椧幷轮贫,嚴格管理,加強安全檢查防范。
。ㄈ┘訌妼熒陌踩逃,把安全教育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ㄋ模┟繉W期至少召開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會議,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召集有關責任人參加,分析、布置、督促、檢查本學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會議決定要形成紀要,會議確定的各項防范措施必須嚴格實施。
。ㄎ澹┙踩珯z查制度,檢查學校安全情況,及時排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對學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區教委和相關部門報告,提出處置意見和建議方案,并配合實施排危。
。┘訌妼W生的安全管理,特別要加強集會、外出社會實踐等大型活動安全和學校衛生、校舍、上下樓梯安全的管理,確保師生安全。
。ㄆ撸┓、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職責。
二、考核獎勵
1、學校對安全監督管理先進工作者應實行獎懲。
2、學校制訂年度安全目標,完善各項安全監督管理細則,報請校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3、安全目標要層層分解,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并切實將目標落實到每個年級、每名職工。對班主任實行月考核、月獎懲制度。
4、學校根據每月考核結果,給予有關人員一定金額獎勵。
5、學校管理層安全管理目標考核,采用年終考評結算兌現的辦法,按年初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進行獎懲。
6、學校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三、責任追究
1.學校發生一般安全責任事故,由學校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向中心小學提交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包括依據規定對直接管理責任人追究行政責任、追償經濟損失或其他相關處理意見。
2.學校發生較大安全責任事故,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做出處理決定。
3.學校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公安、檢察、安監等相關職能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并由相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做出處理決定。
4.凡發生各類安全事故未按有關規定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一經查處,加重處理。
四、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安全獎懲制度4
高星級酒店
規章制度
編號:SD/POL/020
內容: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部門:安全部
生效日期:20xx年1月1日
批準:
目的:將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部門、班組及個人,確保人人都認真作好消防工作。
為了嚴格執行各項消防法律法規制度,將各項消防責任落實到各個部位、各位員工,切實做好消防工作,保障酒店消防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獎勵,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這一的部門、人員:
1、對消防工作一貫重視,認真貫徹執行各項防火安全制度的;
2、經常進行消防檢查,及時發現并排除火險隱患的;
3、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活動,并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4、敢于制止違反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
5、維護和保養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成績顯著的;
6、及時開展消防宣傳,所屬員工未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
7、及時迅速將火災消除在萌芽狀態,避免火災發生的;
8、發生火災時,積極勇敢參加滅火戰斗的。
二、懲罰
1、有下列違反消防規定行為之一的,除勒令立即停止違章外對直接責任人及有關負責人處50-100元罰款及警告。
A、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尚未造成后果的;
B、違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尚未引起事故的;
C、將安全出口上鎖或占用、堵塞疏散樓梯、通道的;
D、未經工程部及消防中心同意私自亂拉亂接電線,私自增加電器設備的;
E、消防重點部位值班人員脫崗、離崗、睡崗的;
F、私自將消防器材挪作與撲救火災及搶險以外用途的;
G、不按照《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內容及規定限期消除火險隱患的;
H、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I、謊報火警或者損壞消防電話及其它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安全標志的。
2、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行為之一者,將對直接責任人、有關責任人處于降職、留店查看、辭退等處罰并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A、違章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拒不改正的,尚未造成火災事故的;
B、發現火警不報告,不處理聽之任之引發火災事故的;
C、違章使用明火,在具有火災、爆炸場所吸煙造成火災事故的;
D、撲救火災時,畏縮不前、退卻或延誤的。
以上獎勵或處罰由本部門或保安部提出,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安全獎懲制度5
第一條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建設,確保項目安全生產各項目標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獎勵采取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對安全生產工作不落實或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采取以處罰以教育與經濟手段、行政處罰相結合的方式,把激勵、教育、處罰貫穿于安全生產的始終。
第三條堅持獎罰分明的原則。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和職責人予以處罰;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瀆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造成事故或隱瞞事故、弄虛作假的,給予重罰。
第二章獎勵規定
第四條貼合下列狀況之一的,項目對職責單位實行獎勵:
(一)負傷率在1%以下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獎勵;事故率在2%以下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獎勵。事故費率在1、5%0以下的'單位,按所降部分的30%進行獎勵。
(二)目標考核綜合分達90分及以上單位,項目對工區長、職能部門職責人按其所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獎勵;
第五條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班組、施工隊、人員,皆納入安全生產獎勵范圍,獎勵費用在安全生產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及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的。
(三)發生事故時,用心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減少損失的。
(四)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方面用心采用先進技術,提出重要推薦被采納,有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五)堅守崗位、忠守職責,在勞動安全衛生工作中做出成績的。
(六)安全獎勵應根據職責大孝貢獻多少、安全工作難易程度,分開檔次,嚴禁平均主義,一次性獎勵由安全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第三章處罰規定
第六條貼合下列狀況之一的,項目對職責人實行經濟處罰(必要時給予行政處罰):
(一)發生傷亡事故時,按下列規定,對事故負有直接職責的當事人實行經濟罰款:
1)一齊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貳千元以內的,按10%的比例對事故職責人進行處罰。
2)一齊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貳千元至伍千元的,罰款數額在二仟元的基礎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計算。
3)一齊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罰款數額在伍仟元的基礎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計算。
4)一齊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上報公司,由公司安委會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處理決定。
(二)發生傷亡事故時,涉及對事故負有領導職責和管理職責的各級職責人,應按職責大小實行經濟罰款(視狀況研究確定數額)。對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職責者,除按事故職責大小實行經濟罰款外,還要追究行政職責,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七條貼合下列狀況之一的,項目對職責單位負責人實行處罰:
(一)負傷率超1%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處罰;事故率超2%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處罰。事故費率超1、5%0的單位,按所超部分的30%進行處罰。
(二)經目標考核不合格的單位,按其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30%予以罰款,罰款在所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同時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取消當年度評先資格。
第四章附則
第八條被罰款單位要按照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上繳項目部,職責單位的罰款應在事故處理后一周內上交項目財務核算部。不按規定時間交納罰款,被回罰處罰。安全罰款納入安全生產保障資金、?顚S谩澜沧魉。
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處罰細則
一、施工現場與高空作業
1、嚴禁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違者責令離開施工現場,并每次罰款30元,工班長每次50元。
2、嚴禁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罰款30元。
3、嚴禁穿硬底易滑鞋從事架上作業,違者罰款30元。
4、嚴禁打架、斗毆,違者雙方當事人各罰款50元。
5、嚴禁高空作業向下拋扔任何物品,違者罰款50元,造成后果的職責自負。
6、嚴禁酒后高空作業,違者罰款100元并停止作業。
7、高空作業時,務必佩戴安全帶,拴好安全繩,違者罰款30元。
8、嚴禁上料盤,自主升降平臺乘人,違者每次罰機械操作人員50元,搭乘人員30元。
9、嚴禁擅自拆取施工現場建筑設施及機械設備零部件,違者罰款100元,嚴重者按偷盜論處。
10、嚴禁擅自拆拿安全網上繩索,違者罰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職責自負。
11、現場不聽從安檢人員指正,違者罰款30元。
12、扣壓、拒收或拖延執行“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罰當事人100元,罰施工單位300元。
13、對安全檢查中查出的安全問題,未在限期內整改的,罰施工單位有關領導100元,罰施工單位300元。
二、施工機械
14、施工中各種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務必經過技術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準許上崗,罰款50元,違章指揮者,罰款100元。
15、所有機械務必實行“三定”(定人、定機、定安全操作規程),懸掛安全操作牌,未實行“三定”的機械不得使用,違者罰操作人員50元,罰主管領導100元。
16、嚴禁非操作人員動用機械,違者罰款100元,罰施工單位200元。
17、手執電動機具操作人員務必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違者罰款30元。
18、機動車輛嚴禁無證駕駛,違者每次罰駕駛者200元。
19、非載人機動車輛,嚴禁載人,違者每次罰駕駛者100元,罰搭乘人員50元。
20、嚴禁酒后操作機械設備及駕駛各種車輛,違者罰款100元。如不理解處罰,取消當事人在本施工場地中操作駕駛資格。
三、施工用電
21、一切電照設備要有合格的保護接零,嚴禁一線一地供電,違者罰職責電工50元,非電工操作罰款100元。
22、電動機械務必裝設觸電保護器,違者每臺件罰職責電工30元,罰施工單位100元。
23、非電氣工作人員,嚴禁從事電氣作業,違者罰款30元。
24、電路走線嚴格執行操作規定,嚴禁亂拉亂接電源和電氣設備,檢查提出不改者,罰款50元。
25、嚴禁電工單獨帶電作業,違者罰當事人30元,罰指派人100元。
26、嚴禁保險絲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違者罰職責人30元。
27、移動式電氣設備務必用橡膠電纜做拖線,其他固定式電氣設備及照明線路務必架空2m以上,電線與金屬導體用絕緣材料隔離,違者罰職責人50元,罰違章指揮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現場及生活區電氣設備等,按價格的10倍罰款。
四、防爆、防火
29、施工現場各類材料庫務必配備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違者按價格的10倍罰款。
30、配備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換防火材料,檢查是否失效,違者罰當事人每件30元,施工單位100元。
31、氧氣瓶、乙炔瓶,作業點三方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如因場地狹小務必設隔離墻板,作業完畢后務必收庫或放置遠離人員的地方,違者罰款50元,施工單位100元。
32、嚴格執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發放細則,違者罰款100元。
33、爆破工應嚴格執行安全崗位職責及爆破程序進行爆破工作,違者罰款200元,罰施工單位500元。
34、罰款實行連帶職責,在執行民工違章違規處罰時,民工隊負責人同時處以相同份額的罰款,施工員違章違規處罰時,工區長同時執行連帶處罰。
安全獎懲制度6
為了不斷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違反勞動紀律和違法失職行為,維護正常秩序和促進安全生產,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執行以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將給予記功、授予獎品或獎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損失的。
2、愛護、節約國家財產有重大成績的。
3、同嚴重違法行為堅決斗爭,有顯著成績的。
4、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的。
5、能及時發現設備、安全存在重大隱患,并及時報告,處置得當。
二、公司職工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經批評教育不思悔改的,應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留用察看、開除處分或經濟制裁。情節嚴重的,應負刑事責任。
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規定
1、對發生事故的處理
1、1輕傷事故。公司發生輕傷事故后,對發生事故的車間、罰款1000元,對班組長、責任人均罰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產的副總罰款500元。
1、2重傷事故。發生重傷事故,由集團安全法規部負責調查處理,寫出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車間負責人罰款2000元,班組長罰款500元,同時按責任的大小給予行政處分。
1、3工亡事故。發生工亡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與當地政府部門共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車間、隊負責人罰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組長罰款1000元。罰款交集團總部,情況惡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4重大設備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由技術中心寫出事故技術分析調查報告,安全保衛部依法追究責任。
造成直接損失1萬元以上的 10萬元以下的,視情節追究設備崗位主管人員及設備技術人員的責任,罰款1000元-10000元,寫出深刻檢查,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待崗、除名等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 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設備副總或工程師的責任。罰款1萬元-2萬元,主管設備的人員及技術人員罰款1000元-10000元,崗位巡檢工罰款500元,視情節再給予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追究企業領導班子的責任,同時領導班子(經營層)處罰5萬元-10萬元,主管設備的副總和工程師罰款5000元,主管設備的技術人員罰款2000元。視情節追究法律責任及行政處分。
1、5火災及被盜事故。對發生在企業內部的火災及被盜事故,由企業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協調當地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立案標準為一萬元以上的被盜和火災事故。發生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按調查結果,視情節賠償經濟濟損失或承擔部分經濟損失,其它責任者視情節給予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2、實現安全生產的獎勵
2、1生產和輔助車間當月安全生產無人身事故和責任設備事故,可獲安全獎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獲獎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責任設備事故及工亡、重傷事故,分管經理和安全委員會成員年終可獲得1000元獎金。
安全獎懲制度7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和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調動廣大干部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切實加強交通行業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根據盛市政府《關于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七項制度》的要求,結合交通部門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市交通局負責落實省交通廳和市政府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由局長或局長委托分管副局長分別與機關有關處(室)、區(市)縣交通局、市級以上交通企事業單位簽定《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
第三條 層層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簽約目標責任單位負責將安全目標考核內容和《安全目標考核細則》進行層層分解,并結合春運、“五.一”、“十.一”黃金周等安全專項目標一并逐項落實,責任到人,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目標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檢查一次安全目標運行情況,年終進行全面考核、評分,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第四條 安全考核指標和否決指標以市交通局每年與局屬各處(室)、區(市)縣交通局以及各企業簽定的《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下達的指標、《**市交通系統安全工作職責》執行情況和市交通局臨時下達的安全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為準。
第五條 安全目標考核采取百分制評分辦法,經逐項考核累計積分達80分以上的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單位,由市交通局擇優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單位”或“安全生產達標單位”稱號,并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給予獎勵;累計積分低于80分的單位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單位,對其扣發安全目標獎。
第六條 區(市)縣交通局或市級安全目標責任企事業單位發生一次死亡人數達到或超過《安全目標責任書》中的否決指標的,均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年度安全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比,扣發安全目標獎。
第七條 凡年度目標考核分未達到80分或被一票否決的單位,市交通局將給予安全告誡通報批評、責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責任人作述職檢討、進行責任追究等。
第八條 本制度經**市交通局修訂,于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附件2
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三級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公路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對“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認識,根據盛市政府《關于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七項制度》的要求,結合交通行業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按照市交通局、區(市)縣交通局、交通企事業單位隱患排查整治三級管理原則,切實加強對公路客貨運輸、客貨站點、水上運輸、公路事故多發點段和病害橋梁等重點部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標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條 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關處分別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的整改計劃、整改方案,分別報送省交通廳、公路局、運管局和航務局。同時抄送局安全監督處,匯總上報市政府辦公廳、市安監辦等相關部門。并按照省交通廳、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整治任務,在職責范圍內有計劃地對隱患整治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整治任務按期完成;堅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經常性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建設處負責國省干線在建公路橋梁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公路處負責公路、橋梁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指導督促市級收費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費路橋的安全隱患;交管處負責指導督促市級客貨運輸、客貨站點、汽車維修企業、駕校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航務處(海事局)負責水上運輸和渡口碼頭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條 區(市)縣交通局負責縣道公路橋梁、屬地管理的客貨運輸企業、客貨站點、汽車維修、駕校、水上運輸和渡口碼頭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的整治計劃、整改方案,分別報送市交通局安全監督處、公路處、交管處、航務處(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整治任務,在職責范圍內有計劃地對隱患整治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整治任務全面完成。堅持季度排查和經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條 公路橋梁施工企業、養護企業、公路客貨運輸企業、客貨站點、汽車維修企業、駕校、航運企業和船舶修造企業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整改計劃和整改方案,并報上級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堅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按時完成各級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治任務。
第六條 隱患整治項目完工后,負責整治的單位要及時向下達隱患整治任務的政府或上級交通部門提交評價申請,由下達任務的政府或交通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對其安全性進行評價;整治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不能投入生產和使用,并限期重新進行整改。
第七條 本制度經**市交通局修訂后,于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附件3
安全事故統計報告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交通部門各類安全事故的統計、報告和檔案管理,根據有關法規、規章和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政府系統值班工作和緊急突發事件(故)及時上報的通知》要求,結合交通部門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事故報告。凡發生死亡1人以上,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傷亡事故,以及特別緊急、重大突發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經濟損失30萬以上或群傷事故,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嚴重泄漏、燃燒、爆炸和人員傷亡事故,事故責任單位必須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及已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區(市)縣交通局值班室報告,并在4小時內形成正式的事故快報。
1、道路運輸事故:市級運輸企業負責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處值班室報告;區(市)縣交通局值班室報告,交管所向交管處值班室報告。
2、水上運輸事故:市級航運企業分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務處(海事局)值班室報告;區(市)縣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海事處向海事局報告。
3、公路橋梁施工和養護作業事故:市級路橋和養護企業、收費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處值班室報告;區(市)縣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公路所向公路處值班室報告。
4、交通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區(市)縣交通局和市級交通生產企業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
凡發生重特大傷亡責任事故、社會影響惡劣的一般傷亡責任事故、危化品運輸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報告后在向局領導和有關處(室)報告事故的同時,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廳值班室、市安監局值班室報告,交管處、公路處、航務處(海事局)負責分別向省運管局、公路局、航務局報告,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在電話報告的同時,及時以書面形式傳真報送事故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處置情況。
第三條 安全事故的統計。安全事故的統計時間為上年的12月26日至當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當月的25日。市交通局負責統計盛市級國營、集體、民營、股份制交通企事業單位安全事故,區(市)縣交通局負責統計在本地注冊的國營、集體、民營、股份制交通企事業單位安全事故。
1、道路運輸事故統計:按照交通部制訂的《公路運輸企業責任行車事故統計報告辦法》的要求,區(市)縣交通局和市級道路運輸企業在每月5日前填報省交通廳統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運輸企業行車事故 (月、季、年)報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監督處,安監處匯總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別報送省運管局、局規劃處,并將《安全指標對比分析表》報局長、分管安全副局長等有關局領導。
2、水上運輸安全事故統計:水上運輸安全事故由區(市)縣海事處和市級航運企業統計,并在每月5日前上報市航務處(海事局),航務處(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報送局安監處,安監處在每月10日前報送市安監局。
3、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辦法,市級道橋施工和養護企業、收費公路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由公路處負責統計,并在每月5日前匯總交安監處;其它市級交通企事業單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監督處報送《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表》,經安監處匯總后報局領導和市安監局等相關部門。區(市)縣級交通企事業單位職工傷亡事故由區(市)縣交通局負責統計,并報當地政府有關部門。
第四條 安全事故檔案管理。市交通局和區(市)縣交通局分別建立道路運輸安全、水上運輸安全、企事業職工傷亡事故檔案專卷,落實專人負責保管。檔案內容包括:上級領導對事故的批示、政府及有關部門對處理事故的文件和批復、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查報告、事故快報和應急救援處置報告、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決定、企事業單位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每月各類事故統計報表等。安監處、交管處、公路處、海事局對各類違章受到執法部門依法嚴厲查處的單位和從業人員,應分別建立劣跡檔案,并在**交通安全公示網等媒體上進行公示。
第五條 本制度經**市交通局修訂后,從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安全獎懲制度8
為確保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順利實施,切實體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保障施工生產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減少和消除事故隱患,以到達各施工現場禮貌安全施工的目的,充分體現遵章守法光榮、違章作業可恥的安全生產行為,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所轄范圍內所有分包方及專業分包單位。
獎懲依據:根據《安全生產違章罰款規定》和《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
1、職責:
1、1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的全面管理。
1、2現場所有分包方和專業分包單位都務必嚴格執行項目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保證本單位在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禮貌施工,并搞好內業管理。
1、3項目部負責對施工現場組織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監督和檢查,并根據實際狀況和本辦法的.規定實行獎懲。
1、4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督促本辦法的實施,并批準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群眾及個人的獎勵和其他安全獎項。
2、獎懲辦法: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或個人,根據貢獻大小酌情給予獎勵:
2、1嚴格按照國家、地方政府頒布的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規章制度及總包制定的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組織生產,認真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制,實現安全管理規范化、安全防護標準化,能及時發現且徹底消除事故隱患;
2、2在安全生產活動中貢獻突出,并總結出成熟經驗,使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始終持續較高水平;
2、3取得了有推廣價值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2、4創新或改善管理辦法,使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不斷得到改善;
2、5在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科研上有突破、出成果,在技術工藝革新改造中大大提高勞動安全性能且績效顯著的;
2、6發現險情并采取果斷措施,使隱患和危險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發生和經濟損失的;
2、7發生事故后用心搶救傷員和國家財產,成效明顯、表現突出的。
2、8對各單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現場安全防護、安全操作和安全規定的制定、執行及安全內業的管理)進行年度綜合評比,在一年中未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且始終持續安全管理良好狀況并名列前茅者,將給予“安全管理優勝獎”,獎勵獲獎單位10000元。
2、9發現有事故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使事故發生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職責;各單位發現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后處理不及時,整改不徹底的,以及出現傷亡事故的,處罰1000―5000元、
2、10發生事故后故意破壞現場、隱瞞不報、虛報、延報或者嫁禍他人的,對職責單位處罰10000元,單位領導處罰1000元。
2、11不服從管理、拒絕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指導,威脅、辱罵、毆打管理人員,對當事人處罰500元,并將當事人驅逐出場。
2、12發生事故后,不用心組織搶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處罰職責單位5000元。
安全獎懲制度9
1、安全生產是公司生存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充分重視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營運和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廣大消費者和全體公司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能夠權責分明,建立健全激勵和懲罰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職責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
2、財務部按考核結果和年度獎勵、處罰方案帶給專項經費保證。
3、與各部門經理簽定安全生產職責書。
4、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
5、對員工個人獎勵、凡貼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由工會和技術部提出獎勵方案,報主管領導審批,給予一次性100—1000元獎勵;
、怕毠ぐl現重大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⑵事故發生后用心進行搶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國家和群眾利益減輕損失;
⑶在安全生產、食品衛生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或技術革新,有明顯效果的;
、仍诎踩芾、安全技術、食品衛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薦并取得顯著成績者;
、蓪`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進行舉報者。
6、處罰
按照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規定進行檢查,并依據檢查結果下發罰款通知,對違章個人進行罰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上交到財務部。如果未按時交納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7、處罰標準
⑴違章指揮每出現一次罰指揮者200元;
、瓢踩氊熤撇宦鋵崳踩a領導小組和生產班組不按規定開展活動及安全活動記錄不完整的.,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⑶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未造成事故,罰違章者50元;
⑷不組織或不參加各類人員的安全檢查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100元;
、蔁o“操作證”獨立上崗操作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⑺發生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每發現一次罰該部門負責人及辦事人各200元;
、虒φJ真執行勞動安全法規和維護安全生產的人員故意刁難、打罵或實行打擊報復的,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推茐氖鹿尸F場,阻撓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或帶給假證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后不及時采取措施的,每發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300元;
⑾發生輕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0元以上1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二次工資,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加倍處罰;
、兄貍鹿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崗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扣發全年崗帖并處通報批評;
、阉劳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報上級部門處理;
、野l生一齊多人傷亡事故,視傷亡等級其處罰按上述條款疊加;
、訉Ω鞑块T行政正職的處罰還將并處安全生產職責書的處罰規定。
8、個人行為的處罰
違反以下紀律者,給予50元——1000元經濟處罰:
、挪话匆幎ù┐鲃趧臃雷o用品者;
、圃诓惋嫎I內非規定地點吸煙者;
、枪ぷ鲌龅(如辦公室、值班室、倉庫、工作間等)停放自行車、摩托車者;
、瘸秶褂迷O備者;
、煞翘胤N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者;
、书_動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設備者;
、宋唇浽试S使用電爐、電褥等或在非指定場所私自焚燒物品者。
安全獎懲制度10
一、礦上每周由生產礦長帶隊、安全員、瓦檢員、電工參加對井上、下及作業點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現隱患,必須責令有關人員進行整改,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二、礦上每月由礦長帶隊、生產礦長、安全員、瓦檢員、電工參加,對井上、下,采、掘、通風、機電、運輸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必須責令有關人員 進行整改,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三、有關區、鄉有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到礦進行安全大檢查時,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責令有關人員進行整改,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四、日常工作中若有違章行為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罰。
五、生產過程中若有人主動制止他人違章者、有功人員及安全生產中的積極分子予進行獎勵。
六、獎、懲金額根據情況而定,獎、懲額度在50——500元之間。
七、每次獎、罰必須在當月兌現,并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或加發,絕不手軟。
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公司發展的`基礎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須認真執行,確保安全效益的豐收。
1、礦山配備專職安全員對各部門進行安全巡查工作,在檢查中必須嚴厲查處崗位違章、違法、違規行為,保持機組連續穩定可靠,安全運行。
2、在安全生產的同時,要注意加大經濟效益的同步增長,必須達到計劃要求。
3、安全巡查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不能處理的報礦山領導處理,或發現情況不及時匯報處理的,將追究安全員責任。
4、礦山鼓勵員工技術創新,實行工作考核制,對員工在工作中出工不出力者進行懲罰,對積極表現者進行獎勵。
安全獎懲制度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鄉安全生產達標考核獎懲辦法:
一、政府分管負責人
1、負責轄區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縣安委會下達的控制指標實施管理。
2、年終按全年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打分,成績得分名列前茅的由鄉政府實施表彰和獎勵。
二、各村委會
1、年終政府委托鄉安監辦對各村、居委會按照《愛民鄉村、居委會安全生產達標考核細則》的要求進行考核打分,成績在50分以下的(含50分)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本年度的集體評獎資格;對村委會負責人,責任人取消本年度的個人評先評優資格,并在全鄉內通報。
2、對全年安全生產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村委會給予獎勵。
三、各企事業單位
1、凡發生一起(含一起)死亡事故或發生重傷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本年度評獎資格,對負責人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同時按情節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2、年終鄉政府委托鄉安委會對各企事業單位按照《愛民鄉企業安全生產達標考核細則》的要求進行考核打分,成績在85分以下的(含85分)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本年度的`評獎資格,同時取消企業負責人的評先評優資格,并在鄉內通報。
3、對全鄉安全生產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企事業單位獎勵,負責人予以表彰。
安全獎懲制度12
一、各部門必須將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二、對在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堅持“遵章必獎,違章必罰,責利掛鉤,獎懲到人”的原則。
三、對未依法履行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職責,違反單位生產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安全責任人員的責任。
四、各部門建立相應的安全調度制度,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問題和事故隨時向上級匯報。
五、各部門必須認真執行安全考核獎勵制度,增強生產安全工作的.約束機制,以確保本單位安全運營。
六、獎懲標準:按照獎懲對等的原則,視情節輕重,態度好壞,按一定標準進行獎懲。
七、對獎懲人員定期張榜公布,以促使員工自覺做好安全工作。
安全獎懲制度13
為加強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國務院、市及集團有關安全法規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參照《××集團安全生產獎懲實施細則》并結合股份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與考核制度。
獎勵
1.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規章制度的。
2.對在生產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預防及發現違章操作及時制止的。 3.安全生產管理臺賬齊全,記錄準確的。
4.在安全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
5.各級主管領導能在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中認真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的。
6.一年中未發生輕傷、重傷等安全事故的單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產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及單位,股份公司將視情節予以獎勵。
處罰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的.原則,對發生違章違紀造成損失的,按以下規定予以處罰。
1.違反操作規程及安全有關規定進行操作的,對直接領導處以1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以50元罰款。
2.接到違章通知書后未按期進行整改的,處以單位200元罰款。
3.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每發現一人次處以20元罰款。
4.安全管理賬不健全或丟失的,視情節予以扣除獎金。
5.出現各類事故未按規定時間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視情節予以處罰并予以通報。
6.對出現事故的責任人,按責任大小、情節輕重予以扣除獎金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獎懲制度14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落實企業各項安全制度,杜絕違章作業,鼓勵職工為企業安全做好自已本職工作,制訂本制度。
一、獎勵
1.每年年終總結評比安全施工先進個人,評選基本條件:能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安全制度,認真掌握并嚴格按崗位安全操作法精心操作,技術熟練,完成施工任務好,無違紀違章現象,無任何安全責任事故。對評選出的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給予獎勵400元。
2.對安全生產作出特別貢獻:如制止違章作業,及時發現、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以及在清除事故苗子、事故搶險中表現出色的有功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1000元。
3.管理人員當月、當年安全生產的表現,與獎金分配、工資升級、年終評比掛鉤。
二、處罰
對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領導有權報請總經理提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處罰100元;
1.安全主管人員工作時間不堅守崗位、不在現場及時巡查或不認真工作的。
2.安全主管人員由于工作不負責出現安全問題給公司造成1000元以下損失的;
3.安全主管人員有事未經批準,在工作時間為其他單位服務的;
4.安全主管人員工作時間內做以個人贏利為目的私事的;
三、對下列違紀違規行為項目部有權給予處罰:
1.施工現場及禁火區吸煙的,當事者罰款100元。當事者的直接領導者負連帶責任。
2.酒后上班及進行施工操作的,罰款100元。
3.未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罰款100元。
4.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服,罰款100元。
5.施工過程中違章操作的,罰款100元。
6.施工過程中違章指揮的,未發生事故的罰款100元,發生事故的視情況輕重給予嚴罰
7.安全主管人員沒有作好巡查原始記錄的,一次罰款50元。
8.發現有安全隱患及苗頭不及時制止事態發展并上報領導的',罰款200元。
9.弄虛作假,安全報表數據不真實的,罰款100元。
10.應該佩帶安全保護裝備(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等)的施工現場施工人員沒有作好保護措施的,每人次罰款100元。
11.特殊工種發現不持證上崗證者,每人次罰款50元。
12.施工現場不按規定私自亂拉亂接電線者,每次罰款50元
13.在定期檢查中,食堂衛生不符合要求的,對餐飲服務人員每人罰款100元,衛生工作做的好,并能經常保持的,每人每季度獎勵100元。
14.對于不服從各級安全監督人員的正確領導、管理、指揮決定的,并且惡意辱罵監督人員的,罰款200-500元,對毆打打監督人員的罰款1000元其以上,并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15.將現場安全指示標識、警示牌、消防設施、安全設施、及電器元件等挪做他用的、罰款100元,由此出現安全事故的除嚴罰外將承擔法律責任。惡意為之者除嚴罰外將予與除名或報司法機關處理。發現并上報者重獎。隱瞞不報者負連帶責任。
16.私自使用電爐子、熱的快、電飯煲、電水壺、電熱杯、電褥子者,查獲一次罰款200元,并沒收違規電器,給予舉報者100元的獎勵。
17.施工現場發生打架、斗歐的參施人員,打架的當事人處以200元~500元的罰款,當事人的直接領導負連帶責任。發生嚴重傷害的除重罰外將事故責任人報公安機關處理。
安全獎懲制度15
施工管理人員素質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公司的形象,并且對于工程管理人員的經濟利益的提高有助于公司整體利益的發展,鑒于公司的正規化管理有必要對現場項目管理人員進行正規化管理。為保證管理充分落到實處特制定獎罰措施如下:
1.未按規定編制材料配送計劃(配送時間、配送數量),或編制計劃未交監理員簽字認可后向材料超市領料的,直接責任者處100元罰款。
2.管理人員未按設計方案施工或發現設計方案有誤不及時通知項目辦公室或甲方辦公室,擅自修改設計方案的,直接責任者處200元~500元罰款。
3.隱蔽工程施工,未按規定進行的,直接責任者處200元~500元罰款。
4.未按隱蔽工程驗收規定進行驗收且擅自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直接責任者處200元~500元罰款。
5.對于可以完成的`上級交代的現場改圖、作圖、購料、施工安排、檢查等項目工作未完成的處以直接責任者100元~300元罰款,影響工程進展嚴重的予與解雇。
6.對于違反現場管理規定的管理人員的處罰與施工隊同樣處理。
7.對長期兢兢業業、勤勤懇懇、敬業向上努力工作的員工,公司給予優秀管理者、優秀員工的獎勵稱號及獎金、福利待遇提高等獎勵;由項目辦公室分配制表報與公司同意實施。獎勵額度以公司給項目部的獎懲措施獎勵額度為準。
8.公司對于任何單項工程項目經理部的目標管理都給予一定的獎勵措施。完成好壞都將直接影響到管理人員的切身利益。
9.對嚴格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工作的項目辦公室負責人及管理人員,公司給予獎勵;
安全獎懲制度16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處罰法》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酒店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書面、最后警告: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保安部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最后警告、開除,酒店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力。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保安部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安全獎懲制度17
學校安全,責任重大。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建設平安和諧校園,關系到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大局。根據各級各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規定,依據學校教代會通過的《關于加強學校綜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意見》、《關于明確學校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責任的劃分辦法》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安全工作實際,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將學校安全工作分工落實到人。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與“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原則,保證落實“一崗雙責”安全責任制要求,進一步強化監管工作,防范、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全校師生員工及校產安全,特制訂學校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一、安全責任范圍劃分
。ㄒ唬⿲W;、房屋修繕,學生生活、學習用電的設施設備,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預防安全,消防設施的安全運行由后勤主管。
(二)學生的安全教育,校內、校外各種學生活動安全,由總務處主管。
。ㄈ⿲W生上課(含室內、室外體育課及鍛煉課)安全,學生機房、實驗室、多媒體教室的使用和防盜安全,圖書館安全,由教導主任主管。
。ㄋ模⿻嬍、財經票據及現金安全,由會計主管。
。ㄎ澹┙搪毠せ顒影踩晒飨鞴。
(六)全體教職工以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為安全責任范圍。
二、安全責任劃分
。ㄒ唬┬iL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對分管工作負責。
(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處理學校安全突發事件。
。ㄈ┌踩熑尉唧w劃分
1、各年級組負責人是所負責年級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負責擬定所轄工作人員職責和本處室、年級安全工作措施和辦法。
(2)負責所轄工作范圍的安全督查和責任人職責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任何隱患。
。3)審批、回復有關人員的請示或報告,及時解決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問題。
。4)匯報和落實安全的有關工作。
(5)安全事故發生后,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前提下,15分鐘內向校長報告,并在1小時內擬出事故報告草案。
2、實驗室儀器管理人員對各實驗室的安全負完全責任。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3、班級學生安全工作:班主任為直接責任人。班級經學校組織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活動的組織者負主要安全責任。
4、重大活動或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安全工作:組織者為全過程的直接責任人。
5、一周常規管理安全工作由本周值班教師負責。責任人要對學校公共場所的學生活動進行管理,對學生活動安全負責。
6、消防安全器材的購進、安置和管理由后勤負責。
7、防病、防疫管理工作: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認真貫徹《傳染病防治法》,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做好疫情的防治、監控和報告,防止各類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對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及時向學校和有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對學生進行健康知識和傳染病預防知識的教育,培養學生養成健康的衛生習慣。
9、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社區抓好治理工作。
。2)教育學生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教給學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10、全體教職工是自己崗位和工作內容范圍的'直接責任人:
(1)對本崗位工作(含值班)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2)對本崗位工作范圍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三、安全責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關系學校的發展和穩定,責任重大、意義重大,各責任人務必高度重視,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對學生、對家長、對學校和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切實做好安全工作。
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誰失職、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關責任。因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對負有責任的相關人員實行“一票否決制”,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按照相關規定給予黨政紀律處分;對于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魈幨、部門不履行安全職責發生安全事故時,追究處室、部門負責人責任。
。ǘ└魈幨摇⒉块T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時處理的同時,迅速將事故情況報告學校;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長;學生曠課一天,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學生家長聯系,并將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政教處。瞞報、遲報、漏報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ㄈ┎唤泴W校同意,各班不得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擅自外出活動的,追究班主任責任。
。ㄋ模└骺平處熢诮虒W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對學生的實驗、實習操作,應按安全規程嚴格要求。違反的,追究該課任教師的責任。
(五)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墻、固定設施、水電、電桿、樹木等進行檢查并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并采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因疏于管理而發生意外時,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
。⿲W校x、做操應由學校統一指揮,保證x、做操的紀律。學校x、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踩踏事故的發生。班主任要負責維持秩序、保護學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班主任管理不到位而發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責任。
(七)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否則,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安全獎懲制度18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因工傷亡控制指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場安全達標率目標(合格率100%;優良率按公司要求)。
第二條管理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定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3、將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標有人抓,有人管,實現目標管理。
4、在職人員要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
第三條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生產部、后勤部接受公司考核;生產部要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考核結果做為年終經濟兌現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之一。
第四條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ㄒ唬┱J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ㄈ┓乐购捅苊饬酥卮髠鍪鹿剩蛟谑鹿蕮尵扔泄Φ。
第五條創優爭先,在安全生產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省級安全生產稱號的,公司予以成本補貼獎勵,實際補貼標準,在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中訂立。
第六條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ㄒ唬┻`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ǘ┩婧雎毷,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ㄈ┌l現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生事故的;
。ㄋ模┐嬖谑鹿孰[患不執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
第七條經濟處罰的規定
。ㄒ唬┥a操作崗位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1、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存在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部門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3、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逾期不反饋消項的,對部門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4、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
。ǘ┈F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生產車間穿拖鞋,不戴安全防護用品,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不掛安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部門經理及管理人員罰款20;一次發現部門有10個違紀人員,處罰生產部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產整頓一次;
2、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3、對于違章指揮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10—50元。
4、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5、對于生產車間混亂,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部門,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6、公司內部檢查中對存在安全隱患,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的,處以部門負責人50—200元罰款。
7、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管理混亂或嚴重缺項的部門負責人,罰款20—200元。
8、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
。ㄈ┕鹿
1、單位發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事故班組50—500元,事故責任者罰當月工資10—30%。
2、單位發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事故班組3000—5000元,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的10—30%。
3、單位發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事故班組5000—10000元,扣罰事故責任者本人月工資10—30%。
4、單位發生多人事故,按規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5、發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ㄋ模┰O備事故和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1—10%罰款(不少于100元)。
3、發生與外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ㄎ澹┗馂氖鹿始半[患
1、火災隱患
。1)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3)違反消防規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2、火警對于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1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2)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發生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本條有關規定合并處罰。
第八條對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4、單位發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生類似事故。
第九條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予處罰。
安全獎懲制度19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結合項目的實際情況,本著提高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安全生產責任意識,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安全生產方面,屬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肇事者或者有關人員的責任并處罰:
1. 由于冒險蠻干或玩忽職守造成傷亡事故的;
2. 由于違章作業造成傷亡事故的;
3. 發現有事故危險的緊急情況,不立即報告、不積極采取措施而未能避免或減輕事故的;
4. 由于不服從管理,違反勞動紀律,擅離職守或擅自啟動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5. 由于不按規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造成傷亡事故的;
6. 由于不按已批準的施工技術方案施工造成傷亡事故。
第三條 項目部安全生產處罰規定如下:
1.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施工人員,經口頭警告,批評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對其處以50元的罰款,一天內發現該部門單位所轄工地有下列行為的10個違紀人員,對部門單位負責人處以100元罰款。
1) 進入施工現場沒有戴安全帽者;
2) 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者;
3) 高空作業未系安全帶或系了安全帶沒有按要求懸掛者(大面積有安全操作平臺的除外);
4) 高空作業未穿防滑鞋;
5) 從事高空作業,上下基坑和現澆支架不走馬道、爬梯者;
6) 水上作業未穿救生衣者;
7) 在崗位上打鬧者;
8) 在預制梁板、施工機械、施工車輛陰涼處睡覺者;
9) 在危險品、易燃品、油庫等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吸煙或使用明火的(工作用火除外,但要做好嚴格的防火措施);
10) 金屬切割作業,氧氣瓶與乙炔瓶,氣瓶與明火不按要求保持安全距離,乙炔瓶沒有直立放置的,沒有防火措施的;
11) 使用震搗器、電錘及其它手持電動工具,操作人員沒有正確穿戴防護用品的;
12) 電焊工以紙面罩代替防護面罩,未戴防護手套作業的(點焊除外);
2.施工人員酒后上崗的,對其處以100元罰款。
3.安排帶病或疲勞過度無法上崗的施工員強制上崗的,對安排工作的責任人處以100元罰款。
4.非相關人員進入危險作業區域,現場有工區負責人、分管技術員在場而無人阻攔和勸阻者,對工區負責人、現場分管技術員分別處以50元罰款。
5.非工作需要,隨意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吊、進入高空橋面作業區的,對當事人處以100元罰款。
6.施工車輛、施工機械(挖掘機、裝載機、壓路機、平地機、翻斗車及炮車等)駕駛室外嚴禁載人,對違反上述規定的駕駛員或機械操作員處以100元罰款。
7.特種作業人員〔電工、起重工、起重指揮、電氣焊工、金屬焊接切割、廠內車輛駕駛(挖掘機、壓路機、推土機、翻斗車、平地機、汽車泵、汽車吊等)〕,必須持有效期以內的本工種特種作業操作證書上崗,凡無證上崗操作者,對其處以100元罰款,并立即停止作業。
8.挖掘機、各種吊車、龍門吊等作業時,臂桿下、回轉半徑范圍嚴禁人員入內。違反上述規定對現場負責施工的責任人處以100元罰款。發生事故的,租賃機械由機主負責經濟賠償;項目自有的機械設備,追究現場負責人和機械操作手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并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9.在高壓線附近起重吊裝作業,必須與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因吊裝而損壞用電、通信等設施的,由使用起重吊裝作業的部門單位負責賠償,同時對操作人員和現場負責施工的負責人分別外以100元罰款。
10.對有明顯標志并對現場施工人員已進行了交底在挖掘土方時而損壞地下管線的,由使用方負責賠償,同時對操作人員和現場負責施工的負責人分別處以200元罰款。
11.使用卷揚機、電動葫蘆、手拉葫蘆、起重機等要正確地選擇并檢查鋼絲繩、吊具、鎖具是否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凡使用損壞程度超過報廢標準的鋼絲繩、吊具、鎖具,起重鋼絲繩回頭固定無保險卡或經過補焊的吊鉤的,對負責施工的班組長處以100元罰款,發生事故的追究現場責任人責任。
12.各種車輛、機械必須由固定司機駕駛、操作。司機、操作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應車輛和機械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將車輛、機械交與他人(無論有無駕駛證、操作證)駕駛、操作,違反上述規定對司機或操作員處以200元罰款,對非駕駛員或操作者處以100元罰款,發生后果的由駕駛員和非駕駛員雙方共同承擔責任,因工作需要由項目部安排的除外。
13.起重機械設備必須有經常性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沒有對起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及檢查、維修、保養沒有記錄的對操作員處以100元罰款;并對機械部負責人處以200元罰款。
14.生活區、施工區、機械設備等易發生火災的地方,未按要求設置滅火器材的,對工區、施工隊負責人處以50元罰款。
15.因電器線路或電焊、金屬切割作業沒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而導致起火的,對該班組負責人處以50元罰款;對違章操作者處50元罰款,并對火災所造成損失根據情況進行賠償。
16.項目部、各工區、站、施工隊從事炊管的人員和廚師,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體驗,對未能持健康證而上崗的炊管人員、廚師,發現一名,對相應部門的負責人處以100元罰款。
安全獎懲制度20
1.目的: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本制度。
2.范圍:適用于公司所有人員
3.職責:
3.1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執行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考核,重大安全職責事項的考核報安全生產委員會審批。
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一般安全活動的考核獎懲。
4.獎勵凡具有下列狀況之一者,按其功績大小,給予表揚或獎勵,部門和個人年終經過評比后能夠評為先進群眾和先進個人。獎勵分為:記功、記大功、晉級、通令嘉獎、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榮譽稱號。在給予上述獎勵時,能夠發給一次性獎金,具體獎勵方案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決定。
4.1對于安全技術規程執行得好,安全生產、禮貌生產有顯著成績的部門班組和個人。
4.2由于認真檢查,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采取有效措施、用心參與搶險救災,避免重大火災、爆炸、人身傷亡、停產、主要設備損壞以及有其它顯著成績者。
4.3為保證安全生產,用心提出合理化推薦,經有關部門審查,確有很大價值,列為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實施后,經實踐考核有效者。
4.4對改善勞動條件,消除塵、毒和噪音危害,預防職業病發生,對環境保護貢獻較大的技術改善項目的主要成員。
4.5在發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中,臨危不懼,奮勇搶救、保護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擴大,措施得力,成績突出者。
4.6及時制止違章和誤操作并轉危為安者。
4.7舉報事故經確認屬實者。
4.8在安全專項活動及安全宣傳教育中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5.處分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部門、個人,公司嚴格追究其違章違紀和造成事故的職責。處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在給予上述處分的同時,能夠給予一次性處罰。
5.1發生下列狀況之一者,每人次扣罰當事人當月績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門、車間的當月6S考核分1分。
5.1.1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5.1.2廠內機動車輛帶病使用,廠區內超速、超載、超高等違章行駛及亂停放者。
5.1.3多人作業的沖壓設備。
5.1.4電源線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貼合要求的電源接線板、電動工具。
5.1.5操作者擅自離崗者。
5.1.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5.1.7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失靈或不貼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時反映。
5.1.8進出要害部位或不服從管理者。
5.1.9操作旋轉機床、鉆床載手套。(有安全防護手套除外)5.1.10操作沖床時,手入沖壓行程作業。
5.1.11特殊工種無安全操作證進行作業者。
5.1.12未經危險作業審批而進行危險作業。
5.1.13亂拉、亂接臨時電器線路。
5.1.14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5.1.15任意、私自拆除設備安全裝置及安全設施。
5.1.16任意排放亂倒廢水、廢油。對環境造成污染者,加倍處罰并追究法律職責。
5.2其它違章行為。
5.2.1對因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有關職責人,視情節嚴重每人次扣罰當事人當月績效考核50%-100%,并扣所在部門、車間的6S考核分10分。共3頁第2頁KJWI-PER-002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5.2.2對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關職責人,由公司按廠紀廠規予以嚴肅處理(警告、記過、開除、辭退等,如違法亂紀造成事故的追究法律職責)。
5.3下列狀況之一者,報經安全生產委員會批準給予嚴肅處理:
5.3.1對工作不負責,因故發泄私憤,有意擾亂操作,造成經濟損失和違反勞動紀律,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2對已列入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不按期實施又不采取應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3對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勸阻不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4對忽視勞動條件,削減或取消安全設備、設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5對限期整改的事故隱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6對設備長期失修,備用設備起不到備用作用,帶病運轉又不采取緊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7對違章設計、制造、安裝或不按設計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8對發生事故后,破壞現場,隱瞞不報或謊報的主要職責者。
5.3.9對發生事故后,不吸取教訓,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復發生的主要職責者。
5.3.10在上級組織開展的單項安全活動期間,發生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6.附則6.1其它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6.2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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