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在當下社會,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規范宿舍用電管理工作、確保用電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職工宿舍。
三、規定:
1、宿舍住宿職工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供電設施。
2、宿舍內或宿舍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拴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并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職工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負連帶責任。
5、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
6、住宿職工應該做到“人走燈關”,白天禁止亮燈以節約用電,違者處以50元/次罰款。
7、住宿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將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宿舍用電,合理利用電力資源,做好節能降耗工作,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1、員工宿舍用電。
2、公司在職員工。
三、用電管理措施
1、管理人員宿舍用電配額(普通照明用電)
秋、冬季(11月~4月):25度/人/月;春、夏季(5月~10月):20度/人/月。
2、員工宿舍用電配額(普通照明用電)
秋、冬季(11月~4月):20度/人/月;春、夏季(5月~10月):15度/人/月。
3、公司提倡員工節約用電,各宿舍超額部份用電均按0.8元/度進行收費。
4、工程科負責每月3日前對各宿舍用電進行抄表,根據用電標準,于每月5日將上月正常用電、超額用電度數制表后上報管理部。
5、管理部根據用電標準進行核算,于每月20日將各宿舍員工上月用電扣費情況造表后上報財務部。
6、財務部根據管理部上報的報表,負責在員工個人當月工資中予以扣除。
7、員工離開宿舍時應做到三關“關水、關電、關門”,如發現現場無人且不關電燈、風扇、空調的,按規定進行處罰,查出責任人的由責任人承擔,無法查出責任人時由住宿成員共同承擔。
8、嚴禁篡改線路,故意破壞電表,若人為損壞電表的,造成電表無法正常讀數的由住宿人員按當月員工最高用電數進行分擔。
9、嚴禁在宿舍使用800瓦以上的'大功率電器或人不在場時繼續使用電器(電爐、電熱棒等)。因違規用電或私自牽拉電線造成事故或損失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相關經濟、法律責任。
10、因用電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給公司造成財產、人身安全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
11、員工中途離職的,電費按員工上月宿舍用電情況進行扣除。
四、附則
1、本規定解釋權歸xx服裝有限公司管理部。
2、本規定經總經理核準后執行。
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3
為了健全宿舍清潔衛生及安全用電管理,確保職工住宿安全舒適,有一個良好的休息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個宿舍必須選定(或班長指定)一名負責人,督促其管理室內的清潔衛生和安全用電等有關事項,確保室內整潔。
2、遵守作息時間,不開天亮燈。不大聲喧嘩和戲鬧,特別是夜間加班回室時,不影響他人休息。不賭博或以娛樂為借口的變相賭博。
3、不隨意亂倒剩菜剩飯或亂潑廢水,自覺遵守項目部規定的"七不"規范。做好個人衛生,衣物整潔,擺放整齊。
4、不損壞公物,損壞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5、為了安全起見,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中或燈頭上掛鉤用電,違者按工地治安綜合管理獎懲條例第八條規定處罰。
6、未經組織審批,嚴禁任休人隨意私裝插座或燈頭,違者按工地治安綜合管理獎懲條例第七條規定處罰。
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4
為加強學生公寓內電器及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學生切身利益,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的開展,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各分院成立學生公寓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責任到人,定期巡查,對宿舍的安全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積極處理,作好逐級上報工作。
二、公寓內嚴禁使用電飯煲、電磁爐、小太陽、電火鍋、電暖器、洗衣機、電熨斗、電熱毯、熱得快等電器。
三、學生確因生活需要使用的電器,在本宿舍同學全部同意的情況下,可向輔導員提出使用申請,并提供經正規渠道購買的`發票(嚴禁使用偽、假、劣產品),經分院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獲批使用的電器申請表需張貼于寢室門后備查。
四、各種獲批使用的電器,使用完畢后應及時拔下插頭,不得長時間處于通電待機狀態。接線板不得放置于被褥等易燃物上,如有違反則取消使用資格。
五、經查有違規使用未經批準的電器的,首次發現給予校級嚴重警告處分,第二次發現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六、學生黨員及學生干部應起到示范帶頭作用,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要給予監督和阻止。學生黨員、干部所在宿舍發現有違規存放及使用電器的,取消該宿舍內所有成員的評優評獎資格,撤銷學生干部職務,并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七、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5
為了加強新校區學生宿舍用電管理,保障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維護良好的用電秩序,營造一個安全、文明、溫馨的住宿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國務院《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第二條
1.電熱棒(熱得快);
2.電爐;
3.電炒鍋、電熱鍋及電飯鍋;
4.其它發熱器件外露、易發生火災及觸電事故的電熱器具。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第八條
第九條
第十條
第十一條
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用電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二、規定
1、嚴禁在宿舍內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的供電線槽和供電電纜。
2、嚴禁在宿舍內使用“三無”、不合格、劣質和自制電器設備。
3、嚴禁在宿舍使用電爐子、電熱毯、熱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險性較大的電器設備。
4、嚴禁在宿舍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器具和設備。
5、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臺燈或其他用電設備,嚴禁多個插座互接,移動式插座必須放到安全的地方,不準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
6、嚴禁在冰箱、空調等用電設備周圍堆放紙皮、書籍等易燃物品。
7、嚴禁在電源線或空調、電暖氣等用電設備上晾曬、烘烤衣物。
8、公共假期員工離開宿舍前,必須切斷室內所有燈光、空調、冰箱等用電設備的電源,檢查確認后,方可離開。
9、員工在宿舍內使用電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并關閉電源,及時上報宿舍管理處處理,嚴禁私自維修。
10、員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和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三、罰則
1、違反上述第1、2、3款規定者,立即取消入住資格。
2、違反其他規定者,根據情節或事件嚴重程度處100——1000元罰款。
3、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賠償損失或承擔修復費用,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其他要求
1、任何人發現用電安全隱患或事故都必須第一時間上報:公司24小時值班報警電話8669333,總裁辦值班電話8669611,珠海市公安消防報警電話119。
2、總裁辦應當定期對員工宿舍的用電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員工用電安全行為宣教及管束,及時消除用電安全隱患,并做好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7
為加強職工宿舍安全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嚴禁在宿舍內以任何理由使用酒精爐、煤油燈、電爐、應急燈等炊具或大功率電器;
二、嚴禁私自更改供電線路、亂拉電線、亂裝電燈、亂安插座等行為;
三、在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源插座、更換燈頭及改裝宿舍內線路等行為;
四、禁止以任何理由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一切違禁電器和其他違禁物品,發現一次當場沒收;
五、切實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8
由于冬季來臨,天氣寒冷,用電量增加,誘發火災的因素增多,是電氣火災的多發期,為了加強職工宿舍安全用電管理,確保員工宿舍用電安全,徹底消除電氣安全隱患,同時提倡員工節約用電,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高度重視安全用電管理,明確各宿舍安全用電負責人,不能留下安全隱患,凡造成安全問題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責任。
第二條員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第三條各工區專職安全員要定期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確保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第四條各種用電設備、電器元件、照明線路的安裝、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規范和電業部門的管理規定執行。
第五條對宿舍供電線路,設備等進行全面檢查,對線路老化,安裝不良,絕緣降低及漏電等問題及部件必須及時整改,更換。
第六條宿舍內嚴禁使用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小太陽、電熱油汀、電爐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和電熱毯等危險性較大的電器,一旦發現堅決沒收。第一次給予告,張貼通告,第二次發現將處以50~500元的罰款。
第七條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臺燈或其他用電設備,嚴禁多個插座互接,移動式插座必須放到安全的地方,不準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
第八條宿舍發生用電線路故障應及時報告工區相關負責人,并安排電工進行更換或維修。
第九條不得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的供電槽和供電電纜。
第十條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完畢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第十一條所有宿舍成員都應該高度重視用電安全,宿舍成員之間應相互監督和提醒。
第十二條以上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請各位員工相互監督,共同遵守。若有違反,將予以處罰。
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9
一、照明燈具和器材必須絕緣良好,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二、照明線路應布線整齊,相對固定。室內安裝的固定或照明燈具懸掛高度不得低于2.5m。
三、現場辦公室、宿舍、工作棚內的'照明線,除套軟電纜和塑料護套線外,均應固定在絕緣子上,并應分開敷設,穿過墻壁時應套絕緣管。
四、照明開關應控制相線,當采用螺口燈頭時,相線應接在中心觸頭上。
五、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普通燈具不宜小于300mm。
六、職工宿舍照明必須采用36v低壓照明,不許使用220V的電壓用來照明,低壓照明由項目部統一安裝,統一管理。
七、職工宿舍內不許安裝插座,如手機、對講機充電到辦公室進行充電。
八、宿舍內不許私拉亂接。
九、宿舍內的照明燈具必須達到2.4m的高度。
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規范宿舍用電管理,確保宿舍用電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員工宿舍。
三、規定
1、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的供電設施;
2、宿舍內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燈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并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宿舍員工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需負連帶責任;
5、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維修,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自行負責;
6、住宿員工應該做到“人走燈關”,注意節約用電;
7、住宿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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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工作,防止發生用電事故,努力創建資源節約型校園,本著“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根據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28號)令,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公共場所,更是人員密度極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學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自覺學習和掌握用電常識,做到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
第二條全體學生應愛護用電設施,如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輔導員。
第三條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區域私自拆接電源;不得私自安裝燈頭、增設供電設施及供電線路;不得拆修配電設施等。
第四條學生合理使用電器時,應自覺做到:
1、各類電器應為正規廠家生產、質量合格,且處于安全使用期限內。
2、學生離開宿舍應及時關閉相應電源,不得在無人使用時讓電器處于通電或待機狀態,養成安全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
第五條禁止使用假冒偽劣電器、無國家強制性3C安全認證標志或者有故障的電器產品;任何學生不得擅自接觸配電設施或將照明燈頭、電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帳、棉質、紙質物品等)使用。
第六條禁止使用“熱得快”、電飯煲、電熱爐、電炒鍋、電熨斗、微波爐、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器、電烘干機、電熱水器、電榨汁機以及其它可能導致超負荷用電、安全系數較低,以及與宿舍功能不相適應、妨礙水電管理和環境衛生管理的`電器。
第七條學生使用空調、飲水機實行申請準入制度,由學工處、宿舍管理中心核準并登記備案。
第八條為節約用電,合理使用空調。夏季氣溫超過30℃,方可開啟空調制冷,冬季氣溫低于0℃,方可開啟空調取暖;注意對空調的維護,有異常迅速報修,不得私自打開殼或者拆卸空調機件;雷雨天氣應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空調電源插座為空調專用,嚴禁插接使用其它電器;落實空調使用管理責任制,誰安裝、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
第九條學生宿舍用電設施的維護和維修由后勤處負責。學生發現宿舍的用電設施有損壞后應主動、及時向后勤處申報維修;后勤處接到申報后應立即安排人員完成維修。
第十條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的常規管理和督查
1、各系應將學生安全用電行為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學生日常安全教育范疇,定期采用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同時要重視學生安全員、宿舍長的培訓,提高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能力。
2、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由系輔導員、宿舍管理員和學生宿舍安全員、宿舍長共同管理,保衛處、學工處、負責組織督查,督查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安全用電檢查。
3、各樓宿舍管理員、各系各年級宿舍學生安全員、宿舍長,應對違規電器認真檢查,一旦發現,立即報告輔導員;保衛處、學工處、系書記和輔導員應根據宿舍管理員、學生安全員和宿舍長的報告,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使用違規電器的行為。
第十一條學生違規使用電器的處罰
1、凡違反本規定第二、四條者初次給予通報批評,再次違反處以警告及以上處分;
2、凡違反本規定第三、五、六、七條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并沒收違規電器及相關設備,造成后果嚴重者,加重處分;
3、凡拒絕、妨礙工作人員依照規定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含警告)以上處分;尋釁滋事、侮辱、謾罵、威脅、恐嚇或毆打工作人員者,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含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并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4、凡違規使用電器者,本學年內不得參與獎學金、助學金的評定,不得參與各級各類的評優評先活動;
5、對使用違規電器造成火災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除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追究法律責任,對責任部門和管理責任人視情節追究責任;
第十二條在宿舍內發現禁止性電器設備,無論正在使用與否,無論新舊、好壞,一律沒收并由各系代管。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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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發生,保障學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同時提倡學生節約用電,保證學生擁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2、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學校所有住宿學生宿舍用電的管理。
3、職責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宿舍的日常檢查和管理,工程部電工負責宿舍日常用電安全的監督檢查和用電設備、線路的維護保養工作。
3.2住宿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3.3宿舍發生用電線路故障必須及時報學校行政人事部更換或維修,嚴禁私自更換或維修。
3.4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電爐、電熱取暖器、電熨斗等大功率電熱器具和電熱毯等危險性較大的`電器。
3.5用電設備必須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嚴禁在宿舍內使用“三無”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
3.7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須帶有國家通行的安全標志且質量合格,不得同時接三個以上用電器。插排及用電器周圍30厘米之內不得堆放紙張、書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電源線嚴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纏繞衣架。
3.8嚴禁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
3.9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3.10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所有宿舍人員都應該高度重視用電安全,宿舍成員之間要相互監督和提醒。
3.11宿舍實行用電計量管理,每月月底由電工負責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檔統計宿舍用電情況。學生宿舍學校每月承擔標準為300度,超出學校承擔范圍部分按供電局收費標準由所在宿舍學生均攤,超出的電費費用在工資中扣除。
3.1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有私接亂拉電源線或偷電的行為,一旦發現,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3.13違反以上規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承擔,要賠償損失,違反3.8條規定者,應承擔修復費用。并視情節和后果輕重給予處分,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附則
本管理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
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13
為了規范學生宿舍安全用電,保障學生正常權益,更好為學生提供服務,切實做好節能減排工作,根據國家節能減排的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1、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及違規使用電器,學生宿舍內實施智能控電管理,單個用電器功率不得超過800w,每個學生宿舍實際設計最大用電總功率1200w,若某宿舍總功率超過1200w,系統立即自動斷電,恢復正常功率后,系統將在兩分鐘內自動恢復該宿舍的供電。累計超功率15次后,系統不再自動恢復,需到用電管理員處說明情況,經調查沒有發現違規后手動恢復。
2、嚴禁私自更改供電線路,亂拉電線或網線、亂裝燈、亂裝插座和配電設施線路上亂掛物品等破壞公共設施行為,如有損壞照價賠償,造成事故的并追加責任。
3、寢室內供電時間嚴格按照學校規定作息時間執行:每天上午6:30至晚上23:30時供電。
4、學校將為每個學生每月無償提供5度電。每間寢室每年按10個月供電、供電度數按所住學生數×5度,提供正常生活學習用電保障。
5、學生應自覺養成節約的良好習慣,做到人走燈滅,合理用電,對超額使用部分按國家用電收費標準收取,學校會在每月25日后告知超額度數和超額費用。
6、超額度數和超額費用收取時間為次月的'5日以前,逾期不繳納超額用電費用的,系統將作自動斷電處理。
7、20xx年4月7日起實行計量收費。
8、交費地點:后勤集團二樓,交費時間:上午9:00至下午4:30分
9、本辦法由后勤處水電科、學生處宿管科負責解釋。
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14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用電管理,使學生自覺養成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保證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宿舍供電標準
第一條:6人間每間宿舍每月免費用電24度,平均每人每月4度電。8人間每間宿舍每月免費用電24度,平均每人每月3度電。
第二條:超額部分實行先預購后消費,電費由同一房間學生共同分攤;電費按銀川市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收取,結余部分可轉下月繼續使用。
第三條:當宿舍可用電量少于5度時,由值班員通知宿舍長到電控室交費。
第四條:月工作日超過15天的按20天供電,不足15天的按半月供電。
第二章安全用電管理
第五條:每月1日發放計劃電量;住宿學生應愛護宿舍內外供電設施,發生電路(設施)故障及時到值班室報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六條:住宿學生應注意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電斷,以免超負荷用電或長時間供電損壞電器和發生火災等事故。
第七條:為確保用電安全,學生宿舍嚴禁使用發熱性電器。如:取暖器、熱得快、電熱毯、電水壺、電炒鍋等。
第八條:每間宿舍用電最大功率不得超過200W,宿舍智能電控系統能自動識別各類大功率電器(發熱性電器),并自動切斷宿舍的電力供應。
第三章宿舍違章用電的處罰
第九條:任何人不得變動現有的`供電設施和供電線路。因違反本規定造成供配電設施、線路破壞者,應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條:凡因使用禁用電器等原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院財產損失等安全事故者,將依照學籍管理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嚴重者,將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如在宿舍內發現禁用電器設備,無論當時是否使用,均一律按違規用電處理,并通報其所在系(部),按照學籍管理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二條:宿舍供電時間為:
1.周一至周四供電時間:早06:30—09:00午12:00—23:00晚間23:00統一斷電熄燈。
2.周五、周六及節假日全天供電。
3.周日供電時間:早06:30—23:30晚間23:30統一斷電熄燈。
第十三條:統一購電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的下午13:00—16:00。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二〇xx年六月一日起開始實施。
第十五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后勤管理處服務中心。
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15
為了保證每個職工能工作好、休息好,同時也為了職工的身體健康,經項目部領導班子集體討論特制訂以下制度:
1、每個職工應樹立以宿舍為家的思想,搞好個人的衛生,要求每個職工在上班前疊好被子,做到整齊有序。
2、每個寢室由班組長指定或推選一名寢室長,督促指導。每個職工搞好清潔衛生,并且每天輪流值日清掃寢室。生活垃圾放在指定的地方,養成良好的習慣。
3、職工宿舍不準擅自接電,不準用電爐、電炒鍋等;不準用煤油爐、煤氣灶燒菜做飯;不準往墻上亂踢亂敲;不準在宿舍里放工具;不準在寢室聚眾賭博。違反以上任何一條者罰款10—100元。
4、宿舍的衛生負責人每天都要進行檢查、值日生的清掃情況不清潔,不得移交。
5、每半個月由項目部會同各工種負責人及寢室長進行宿舍衛生評比,評出最好及最差的各一名,按規定進行獎罰處理,并對檢查結果預以公布。宿舍內各種活動不得超過10點鐘,并且不得大聲喧嘩。影響他人就寢者經管理人員警告不聽者處以50—100元的罰款。職工在宿舍內不得進行賭博、賣淫、斗歐、酗酒、進行偷竊行為如發現將被開除或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6、宿舍內不得留非本工地或非本宿舍的.人員住宿。
7、宿舍內,各位職工必須保管好自己的錢物,提高警惕,嚴防小偷。一經發現有不法行為的將作出除名開除處理,并扣發其全部工資。同時對舉報有功者,將進行獎勵。
8、職工必須養成節約用電的習慣,按規定時間開關電燈。白天上班時,最后一位要關燈,不浪費電源,如被發現白天開燈者,對整個寢室人員每人每次罰款10元。
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16
為強化學校安全的管理,預防各類校園事故的發生,避免學校安全工作出現管理漏洞,明確各部門安全管理責任,形成學校安全工作各部門協同配合、齊抓共管的'局面,按照教育局有關要求,學校特制定各崗位及科室安全管理職責。
學生處職責:
1、學生處負責對學生在校期間秩序的監督和管理;培養學生文明行為習慣的養成,并對學生開展文明守紀方面的教育活動。
2、指導班主任依法執教,不得出現體罰和變性體罰學生或將學生擅自攆出班級的情況發生。
2、對違紀學生進行處理、教育和做好轉化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理學生間的矛盾,避免矛盾升級。
3、在組織學生勞動或開展活動時,首先要對學生進行遵守活動(勞動)紀律和注意安全方面的教育,并認真做好全程的監督和管理工作,確保學生在活動(勞動)中的安全。
4、課間、午間及放學時用廣播教育和監督學生不要在操場打鬧、打仗或進入警戒線內,大雨雷電天氣用廣播組織學生進入教室防止雷擊,維護良好的校園操場秩序。
5、中午12:30分開始用廣播組織學生進教室上自習,要求除了清掃操場的師生,其他人員不得在操場逗留,監督操場秩序;放學時,用廣播督促學生盡快離校,要求任何人不得在樓內和操場逗留,監督操場秩序。
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17
為規范員工宿舍管理,保障員工宿舍用電安全,杜絕用電浪費現象。經公司研究決定:從20xx年3月1日起公司員工宿舍實行用電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1、公司給予宿舍員工每人每月60度用電補貼,超出部分按統一標準(1元/度)由住宿員工個人承擔。
2、任何人不得擅自拆裝、改動用電線路和電表裝置及鉛封,若發現違反,公司將對當事人予以100元/次罰款,情節嚴重者,將按公司相關制度予以嚴懲。
3、注意用電安全和節約用電,人離開宿舍必須關門、關電。發現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辦公室,以便及時處理。
4、員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熱毯、電爐、電磁爐、電炒鍋等電器,一經檢查發現,公司有權予以沒收,若造成用電線路或電表超載損毀,將由當事人承擔安全和經濟賠償責任。
5、每月抄表核數由辦公室負責,財務部每月底從員工個人工資中扣除超出部分所產生的電費。
公司要求全體住宿員工積極配合,共同做好宿舍用電管理工作。
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18
一.目的
規范辦公室及宿舍用電管理工作、確保用電安全。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職工辦公公共區域及宿舍。
三.職責
3.1安物辦負責監督辦公區域和宿舍的安全用電情況。
3.2人事總務課負責落實辦公區域和宿舍的用電安全。
3.3維修系負責用電設備及線路的布置安全。
3.4辦公室的電器使用由各部門負責人管理,加強責任管理
四.定義
安全用電是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情況下使用和維修電工設備。
五.內容
1、辦公室公共區域安全用電管理:
1.1.辦公公共區域安全用電管理由人事總務課負責;辦公室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生產中心—維修系統一辦理。未經生產中心—維修系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生產中心—維修系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1.2.辦公室電源輸電線路一律由生產中心—維修系直接組織施工,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路屬新建工程的由生產中心—維修系統一組織施工。擴建項目必須經安物辦同意后,委托有執照的電工施工。無電工執照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1.3.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1.4.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1.5.各辦公室禁止使用電爐。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安物辦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6.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1.7.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1.8.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生產中心—維修系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1.9.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生產中心—維修系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1.10.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生產中心—維修系會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13.11.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辦公室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2、職工宿舍區域安全用電管理:
2.1.職工宿舍區域安全用電管理由人事總務課負責;宿舍住宿職工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供電設施。
2.2.宿舍內或宿舍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拴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等。
2.3.禁止使用電熱毯、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電鍋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并依據《員工獎懲辦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2.4.住宿職工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人事總務課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負連帶責任。
2.5.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人事總務課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
2.6.住宿職工應該做到“人走燈關”,白天禁止亮燈以節約用電,違者按規定處以罰款。
六.本管理辦法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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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學生宿舍的管理,合理化使用電器,從而進一步節能降耗、消除安全隱患,學校特制訂本規定。
一、安全管理
1、學校設立用電標準,負責各宿舍安全用電管理,每月檢查各宿舍用電是否符合規范,對不符合用電規范的行為要及時糾正。檢查用電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清除。
2、各宿舍如需進行電線路改選,必須先向有關領導提出正式申請,經核實、批準后由專業人員予以實施。
3、嚴禁各宿舍人員私自更改用電線路、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否且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管理要求
1、各用電宿舍必須嚴格遵守用電管理辦法,對違反管理辦法的、造成責任事故者,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學校將定期檢查電路使用情況和不定期巡查宿舍用電情況。
3、非休息時間或宿舍無人的情況下,宿舍內所有電器必須處于關閉狀態。
三、處罰制度
1、如有私接電源者,學校將嚴肅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學生宿舍用電規章制度學生宿舍用電規章制度。
2、損壞電路設備照價賠償,并處以100元罰款。
3、非休息時間,宿舍有電器處于開機狀態時,該宿舍每人扣除50元,罰款從本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以上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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