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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2-12-24 08:56:19 員工管理 我要投稿

        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宿舍用電,合理利用電力資源,做好節能降耗工作,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1、員工宿舍用電。

          2、公司在職員工。

          三、用電管理措施

          1、管理人員宿舍用電配額(普通照明用電)秋、冬季(11月~4月):25度/人。月;春、夏季(5月~10月):20度/人。月。

          2、員工宿舍用電配額(普通照明用電)秋、冬季(11月~4月):20度/人。月;春、夏季(5月~10月):15度/人。月。

          3、公司提倡員工節約用電,各宿舍超額部份用電均按0。8元/度進行收費。

          4、工程科負責每月3日前對各宿舍用電進行抄表,根據用電標準,于每月5日將上月正常用電、超額用電度數制表后上報管理部。

          5、管理部根據用電標準進行核算,于每月20日將各宿舍員工上月用電扣費情況造表后上報財務部。

          6、財務部根據管理部上報的報表,負責在員工個人當月工資中予以扣除。

          7、員工離開宿舍時應做到三關“關水、關電、關門”,如發現現場無人且不關電燈、風扇、空調的,按規定進行處罰,查出責任人的由責任人承擔,無法查出責任人時由住宿成員共同承擔。

          8、嚴禁篡改線路,故意破壞電表,若人為損壞電表的,造成電表無法正常讀數的由住宿人員按當月員工最高用電數進行分擔。

          9、嚴禁在宿舍使用800瓦以上的大功率電器或人不在場時繼續使用電器(電爐、電熱棒等)。因違規用電或私自牽拉電線造成事故或損失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相關經濟、法律責任。

          10、因用電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給公司造成財產、人身安全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

          11、員工中途離職的,電費按員工上月宿舍用電情況進行扣除。

          四、附則

          1、本規定解釋權歸服裝有限公司管理部。

          2、本規定經總經理核準后執行。

        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2

          1.目的:

          1.1根據工作需要,企業為輪崗或家不在本地員工配備單間宿舍,為了保障入住員工生活環境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衛生、舒適、詳和的生活、休息環境,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入住員工必須遵守。

          1.2范圍:

          1.2.1宿舍適用范圍。公司宿舍及公司外租用宿舍。

          1.2.2宿舍居住人員。

          2.管理部門職責:

          2.1行政部:負責按本制度的具體實施監督及評定工作。

          2.2宿舍管理員:廠區宿舍管理員由行政部指定人員,公司外租宿舍管理員負責,宿舍管理員負責企業所有員工入住安排、登記表更新及紀律、衛生、用電安全、設施維護等日常管理。

          3.職責

          3.1.人事行政部職責

          3.1.1.人事行政部負責此制度的制訂、修改、監督等工作;

          3.1.2.人事行政部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對宿舍統一布局、統一安排、統一管理;

          3.1.3.人事行政部根據員工住宿情況,儲備足夠的空房間,保證公司有充足的住宿;

          3.1.4.人事行政部每月組織6S小組、電工、保安隊對宿舍進行6S大檢查,主要檢查:水電供應情況、有無亂拉亂接電源現象、物品擺放是否符合標準、公共設施是否完好無損、有無員工私自調換床位或房間現象、員工是否有亂竄宿舍現象、衛生是否干凈;

          3.2.人事行政部宿舍管理員按此制度安排、監督、執行等工作;

          3.3.保安隊負責對此制度的執行與監督工作;

          3.4.所有員工必須按此制度執行。

          4.宿舍管理程序

          4.1宿舍管理員職責

          4.1.1宿舍管理員必須服從人事行政部的管理與監督工作,宿舍管理員必須按此制度執行,嚴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

          4.1.2所有員工需要入住公司宿舍的員工都必須由宿舍管理員按標準統一安排、統一分配;所有在入職前未申明入住公司宿舍的,均必須填寫《宿舍申請單》經批準后由宿舍管理員統一分配;

          4.1.3宿舍管理員如未按標準分配者,對宿舍管理員處以警告一次,并重新按標準給當事人分配;

          4.1.4宿舍管理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自己的親戚或朋友不按規定標準安排而超出標準安排的,對宿舍管理員處以警告一次,取消當事人住宿資格;

          4.1.5宿舍管理員每周對宿舍進行財產、安全大檢查至少一次,少于一次者,給予警告一次;具體檢查內容:宿舍硬件設施(床、門窗、熱水器、洗手臺、沖水箱、風扇等)、物品擺放是否整齊、是否使用大功率電器(熱得快、電飯煲、電爐等)、亂拉亂接電源現象、有無員工亂竄想象、亂換床位或調換房間現象等;對有違反者作出處理并通報表揚和批評;

          4.1.6每月底安排電工對工廠、宿舍水電底數進行抄表,宿舍管理員監督電工抄表是否準確,建立水電臺帳,電工抄表出現錯誤或宿舍管理員計算錯誤的,處以警告一次,具體水電支付標準根據公司所在地物價局統一標準為:水費XX元/立方、電費XX元/度,公司根據公司所在地物價局的.標準進行適時調整;

          4.1.7入住宿舍人員水電費自付,由宿舍全體人員共同分攤水電費;中途離職人員由公司電工同保安人員到該宿舍抄水電底數,平攤自己應扣除部分費用;

          4.1.8.宿舍設施維修事宜均由宿舍管理員統一安排電工進行維修,電工在收到維修申請單后在三天內修復,修復完畢經申請聯絡人確認簽字后將《水電維修申請單》交宿舍管理員登記臺帳;所有維修事宜必須在三天內修復,未能及時修復的必須有充分理由證明,否則,對宿舍管理員或電工作出警告一次處理;

          4.1.9.宿舍管理員必須每月將水電費用支付情況、6S檢查情況、公司管理信息等給予宣傳或通報。

          4.2住宿條件

          4.2.1員工入職手續辦理完畢即可安排住宿;

          4.2.2外宿者必須滿半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請;

          4.2.3外宿則可隨時申請;

          4.2.4住宿公司宿舍員工水電費自付。

          4.3住宿申請

          4.3.1新進人員: 行政人員根據人員崗位安排宿舍,一般:部長一人/間,主管兩人/間,宿舍分為職員和員工宿舍兩類;

          4.3.2外宿人員:外宿人員需回公司宿舍住宿時須填寫《宿舍申請單》由人事行政部批準后入住。

          4.4住宿須知

          4.4.1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安排,任何人不得隨意挪動,需變動宿舍或床位者須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更換;

          4.4.2宿舍內鋪位等資產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布局,不準隨意挪動;

          4.4.3住宿者需按標識要求將生活用品按規定擺放,以保持宿舍整齊、整潔;比如:被子要卷起來擺放在床的中間位置,枕頭要放在被子上;鞋集中擺放在床下;

          4.4.4員工需增加設施應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請批準后方可購置;

          4.4.5清潔宿舍是每個員工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因此舍員必須保持整齊、整潔,物品按類擺放,宿舍內各員工輪流值日,全體舍員必須服從宿舍長的安排;

          4.4.6節約用水用電,因用水用電產生的費用由員工支付,不得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電茶壺、電暖器、電炒鍋、電飯煲等電器。違者按情節輕重處以嚴重警告一次;用水后及時關閉水龍頭;不隨意把水倒在宿舍內、樓道上、墻壁上、門窗外。違反者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理,做到:人走燈熄、水關;

          4.4.7人事行政部不定期對宿舍做6S檢查,每個月一次,評選出前三名與后三名,并對前三名的宿舍進行獎勵,同時對后三名的宿舍進行教育;

          4.4.8禁止高空拋物,一經發現,記嚴重警告;造成人身傷害的理應賠償;

          4.4.9禁止在宿舍酗酒、賭博,一經發現記嚴重警告一次,賭博者沒收賭資;嚴重者移送公安機關,并作開除處理;

          4.4.10宿舍財產損壞或損失,經查實屬人為原因導致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無人承認或無人舉證,則由該宿舍所有人員一并承擔賠償;

          4.4.11未經允許,不得拿、動、用私人物品,如經發現,視情節輕重處罰,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4.4.12宿舍內禁止吸煙,發現第一次記警告一次,第二次記嚴重警告,第三次記小過一次;

          4.4.13男生不得光著膀子或未穿衣服在宿舍樓道走動;

          4.4.14所有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探訪至異性宿舍;

          4.4.15公共樓道上的熱水器只限于飲用用水,不得作為其它用途;

          4.4.16不得隨意在墻上釘鐵釘、拉線、亂接電源,禁止在墻上、房門上亂寫亂畫,嚴禁破壞現有生活設施;

          4.4.17為了確保住宿人員的安全,并保證同宿舍人員的休息時間,平日不加班者,須于23:00時前返回宿舍;如果加班超過23:00時,則在公司值班保安處登記;周末員工必須24:00時前返回宿舍,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違反此規定;

          4.4.18 員工在22:00時以后,所有的有聲電器必須關閉,如有需要收聽的則必須帶上耳機,不得打擾其它人員休息;

          4.4.19進入宿舍須出示廠牌或能證明是宿舍入住人員,凡有不配合保安員工作者,保安員有權不讓其進入宿舍,利用他人廠牌蒙蔽闖關者,對當事人雙方記嚴重警告處分;

          4.4.20保安員在不影響員工休息或不侵犯員工隱私的前提下定時或不定時查房,查房內容有:清理離職人員、是否有異性逗留等現象,有無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現象,并記錄查房結果報告人事行政部;

          4.4.21所有離職人員辦完手續后,離開宿舍時必須清走自己的所有物品,嚴禁將廢棄物品堆放在宿舍以及亂扔等現象;

          4.4.22嚴禁在宿舍內或走道上出現嬉笑打鬧、大聲喧嘩等現象;

          4.4.23.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瓜子果皮等雜物,違者記警告一次。

          5.0宿舍長職責

          5.1以身作則,遵守并維護《宿舍管理制度》;

          5.2配合行政文員加強宿舍室內外管理,督導舍員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若舍員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宿舍長呈報行政文員、人事行政主管處理;

          5.3對本宿舍之外住宿或借宿情況予以監督;

          5.4安排本宿舍衛生值日,制定衛生值日表,監督全體舍員做好衛生工作;

          5.5監督舍員節約用水用電,愛護公物;

          5.6宿舍長有權清理自離與離職人員,如宿舍長知情不報,由宿舍長承擔后果。

          5.7宿舍長享受由公司提供50元/月崗位補助津貼;

          5.8宿舍所有公共設施損壞的,由宿舍長或宿舍人員到宿舍保安處填寫《維修申請單》,由當班保安統一交到人事行政部,在三天內由電工對指定設施進行維修;

          5.9按時參加宿舍長會議,及時反映宿舍舍員生活情況,提出宿舍管理的合理化建議;

          6.0物品管理規定

          6.1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如:錢包、現金、銀行卡、手機、電腦等,身份證請不要和銀行卡存放在一起,遺失后果自負;員工丟失物品應立即通知宿舍保安或報警處理;

          6.2為了大家的財產安全,所有物品帶入宿舍時,必須到人事行政部開具《宿舍物品放行條》,經批準后按放行時間放行,請自覺接受保安檢查。

          7員工外宿

          7.1外宿申請:臨時外宿或時間較短(一夜),申請人填寫《外宿申請單》交由人事行政部備案;

          7.2需長期外宿者,填寫《外宿申請單》提出申請,經逐級批準后嚴格按《外宿申請單》上的事項詳細登記便于備查;

          7.3外宿人員自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禁從事非法活動,物品安全自行負責;

          8.0宿舍借宿管理規定

          8.1申請借宿人員一次最多申請三晚,公司每天不超過十人借宿,且必須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執行;

          8.2擔保人向人事行政部申請,批準后借宿人員將《借宿申請單》交給當班保安;

          8.3所有借宿人員必須于次日08:00之前離開宿舍,否則當班保安有權立即將其請出宿舍外;

          8.4借宿申請單須到宿舍保安或部門文員處領取,未申請者,不得借宿;

          8.5借宿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8.5.1廠內員工正常離職者(離職不超過一天);

          8.5.2廠內員工之朋友、同學及親屬;

          8.6.只限同性申請,異性則不予受理;

          8.7.宿舍特殊事件處理

          8.7.1遇臺風、火警、盜竊、斗毆等自然災害或治安案件現象時,請及時報警或報告保安,并協助公安或管理人員處理;

          8.7.2在宿舍遇有可疑人員徘徊,或不法分子生事時,應及時上報值班保安處理;

          8.7.3保安員必須不定時對生活區、宿舍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

          8.7.4遇公安人員合法辦案,宿舍人員應主動積極配合,不得借故推諉或阻撓;

          8.8 探訪

          8.8.1每天18:00—20:00為親友探訪時間,原則上親友探訪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8.8.2親友必須在員工的帶領下,在保安處登記,探訪人員不得超時逗留。

          8.9以上制度旨在規范員工行為及維護集體利益,請務必遵守,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處以對應行政處罰。

          9.住宿申請及宿舍管理:

          9.1凡入住宿舍內的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和安排。

          9.2新入住員工應先填寫《宿舍入住申請表》,待行政部報房屋物業管理委員會審批后交宿舍管理員通知員工入住。

          9.3宿舍管理員應對宿舍所有入住人員的房號進行統一編號。

          9.4員工入住前與宿舍長對宿舍內物品進行確認,并一式兩份,行政部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9.5入住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后,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床位,如需更換須經宿舍管理人員同意后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并責令其改正。

          9.6每月的水、電費、煤氣費由員工自付,除輪崗外入住人員的房租需每月繳納。

          9.7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影響他人休息。

          9.8嚴禁未經請示,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尤其是異性)

          9.9嚴禁盜竊、打架斗毆、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一經發現后給予開除,嚴重者將送公安機關處理。

          9.10嚴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鬧事和其他影響團結的行為。

          10.宿舍設施與安全管理

          10.1企業配備的設施設備,屬于企業財產,未經行政部批準,任何人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以偷竊論處。

          10.2入住員工應愛護宿舍內一切公共設施,損壞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11.宿舍衛生管理

          11.1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不準在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2嚴禁從陽臺、窗戶往外亂扔雜物、倒水。

          11.3保持生活環境的整潔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和煙頭 。

          11.4禁止在宿舍區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堆放雜物,養寵物等。

          11.5宿舍的清潔衛生工作由住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宿舍管理員監督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任務,每天的衛生值班員負責衛生清潔工作,保持室內及樓內整潔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

          12.取消住宿管理

          住宿員工發現下列行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呈報其所在部門和行政部。

          1.不服從管理員監督、管理。

          2.在宿舍內賭博、打麻將、斗毆和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

          4.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他人,情節嚴重的。

          5.經常破壞宿舍安靜、屢教不改。

          6.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

          7.有偷竊等不法行為。

          8、員工私自將宿舍轉租或出借他人使用。

          9、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

          13.員工退宿管理

          1、 員工退宿時應填寫退宿單,將使用過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

          2、 員工退宿時應將鑰匙交回宿舍管理員。凡鑰匙遺失或不交的罰款100元。

          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被免職、解職和退休等),應于離職之日起 5 日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

          14.消防安全和事故應急處理

          14.1安保人員/管理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所有員工都應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所有消防設施、器材為消防應急時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緊急情況下使用。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采取安全措施,并通過消防安全通道緊急疏散。

          14.2火險發生時,應保持頭腦冷靜、沉著、根據消防安全出口和應急疏散標志指示,迅速撤離著火區域,確保自身安全。宿舍員工應立即組織逃生自救。現場人員第一時間通知安保人員同時上報相關負責人。如情況嚴重應撥打火警119請求救援。

          15.附表 :

          1、《員工宿舍登記表》附件1

          2、《宿舍入住申請表》附件2

          3、《宿舍檢查評分表》附件3

          4、《整改通知書》附件4

          5、《退宿單》 附件5

          16.備注:

          1、各項罰款由行政部統一制表備案,現金由財務部保管,用于員工宿舍建設?。

          2、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制定和解釋。

          3、本制度報局辦公會議審核批準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安全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同時提倡員工節約用電,保證員工擁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2、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酒店所有住宿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

          3、職責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宿舍的日常檢查和管理,工程部電工負責宿舍日常用電安全的監督檢查和用電設備、線路的維護保養工作。

          3.2住宿員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3.3宿舍發生用電線路故障必須及時報酒店行政人事部更換或維修,嚴禁私自更換或維修。

          3.4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電爐、電熱取暖器、電熨斗等大功率電熱器具和電熱毯等危險性較大的電器。

          3.5用電設備必須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嚴禁在宿舍內使用“三無”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

          3.7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須帶有國家通行的安全標志且質量合格,不得同時接三個以上用電器。插排及用電器周圍30厘米之內不得堆放紙張、書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電源線嚴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纏繞衣架。

          3.8嚴禁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

          3.9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3.10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所有宿舍人員都應該高度重視用電安全,宿舍成員之間要相互監督和提醒。

          3.11宿舍實行用電計量管理,每月月底由電工負責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檔統計宿舍用電情況。員工宿舍酒店每月承擔標準為300度,超出酒店承擔范圍部分按供電局收費標準由所在宿舍員工均攤,超出的電費費用在工資中扣除。

          3.12嚴禁員工在宿舍內有私接亂拉電源線或偷電的行為,一旦發現,酒店將視情節輕重給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3.13違反以上規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承擔,要賠償損失,違反3.8條規定者,應承擔修復費用。并視情節和后果輕重給予處分,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附則

          本管理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

        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4

          一、照明燈具和器材必須絕緣良好,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二、照明線路應布線整齊,相對固定。室內安裝的固定或照明燈具懸掛高度不得低于2.5m。

          三、現場辦公室、宿舍、工作棚內的照明線,除套軟電纜和塑料護套線外,均應固定在絕緣子上,并應分開敷設,穿過墻壁時應套絕緣管。

          四、照明開關應控制相線,當采用螺口燈頭時,相線應接在中心觸頭上。

          五、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普通燈具不宜小于300mm。

          六、職工宿舍照明必須采用36v低壓照明,不許使用220V的電壓用來照明,低壓照明由項目部統一安裝,統一管理。

          七、職工宿舍內不許安裝插座,如手機、對講機充電到辦公室進行充電。

          八、宿舍內不許私拉亂接。

          九、宿舍內的照明燈具必須達到2.4m的高度。

        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5

          一.目的

          規范辦公室及宿舍用電管理工作、確保用電安全。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職工辦公公共區域及宿舍。

          三.職責

          3.1安物辦負責監督辦公區域和宿舍的安全用電情況。

          3.2人事總務課負責落實辦公區域和宿舍的用電安全。

          3.3維修系負責用電設備及線路的布置安全。

          3.4辦公室的電器使用由各部門負責人管理,加強責任管理

          四.定義

          安全用電是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情況下使用和維修電工設備。

          五.內容

          1、辦公室公共區域安全用電管理:

          1.1.辦公公共區域安全用電管理由人事總務課負責;辦公室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生產中心-維修系統一辦理。未經生產中心-維修系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生產中心-維修系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1.2.辦公室電源輸電線路一律由生產中心-維修系直接組織施工,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路屬新建工程的由生產中心-維修系統一組織施工。擴建項目必須經安物辦同意后,委托有執照的電工施工。無電工執照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1.3.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1.4.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1.5.各辦公室禁止使用電爐。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安物辦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6.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1.7.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1.8.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生產中心-維修系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1.9.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生產中心-維修系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1.10.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生產中心-維修系會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1.11.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辦公室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2、職工宿舍區域安全用電管理:

          2.1.職工宿舍區域安全用電管理由人事總務課負責;宿舍住宿職工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供電設施。

          2.2.宿舍內或宿舍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拴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等。

          2.3.禁止使用電熱毯、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電鍋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并依據《員工獎懲辦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2.4.住宿職工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人事總務課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負連帶責任。

          2.5.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人事總務課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

          2.6.住宿職工應該做到“人走燈關”,白天禁止亮燈以節約用電,違者按規定處以罰款。

          六.本管理辦法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6

          一、目的:

          規范宿舍用電管理工作、確保用電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職工宿舍。

          三、規定:

          1、宿舍住宿職工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供電設施。

          2、宿舍內或宿舍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拴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并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職工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負連帶責任。

          5、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

          6、住宿職工應該做到“人走燈關”,白天禁止亮燈以節約用電,違者處以50元/次罰款。

          7、住宿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將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用電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二、規定

          1、嚴禁在宿舍內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的供電線槽和供電電纜。

          2、嚴禁在宿舍內使用“三無”、不合格、劣質和自制電器設備。

          3、嚴禁在宿舍使用電爐子、電熱毯、熱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險性較大的電器設備。

          4、嚴禁在宿舍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器具和設備。

          5、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臺燈或其他用電設備,嚴禁多個插座互接,移動式插座必須放到安全的地方,不準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

          6、嚴禁在冰箱、空調等用電設備周圍堆放紙皮、書籍等易燃物品。

          7、嚴禁在電源線或空調、電暖氣等用電設備上晾曬、烘烤衣物。

          8、公共假期員工離開宿舍前,必須切斷室內所有燈光、空調、冰箱等用電設備的電源,檢查確認后,方可離開。

          9、員工在宿舍內使用電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并關閉電源,及時上報宿舍管理處處理,嚴禁私自維修。

          10、員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和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三、罰則

          1、違反上述第1、2、3款規定者,立即取消入住資格。

          2、違反其他規定者,根據情節或事件嚴重程度處100——1000元罰款。

          3、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賠償損失或承擔修復費用,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其他要求

          1、任何人發現用電安全隱患或事故都必須第一時間上報:公司24小時值班報警電話8669333,總裁辦值班電話8669611,珠海市公安消防報警電話119。

          2、總裁辦應當定期對員工宿舍的用電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員工用電安全行為宣教及管束,及時消除用電安全隱患,并做好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8

          一、安全管理(重中之重)

          1、使用和保管好電器,做到人離燈熄,斷電源,不準私自接電線、插座,違者予以罰款500元。

          2、將自身貴重物品保管好不要放到宿舍,以防被盜。

          3、床鋪安裝牢靠,以防砸傷。

          4、在宿舍禁止抽煙者如有違反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5、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6、禁止使用電熱水壺,電吹風等功率大的電器,如若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7、嚴禁在宿舍出口堆放雜物,保障各出口的通暢

          二、衛生管理

          1、保持宿舍衛生每班上班前講自己宿舍打掃干凈,不得有垃圾、煙頭等,如有違反罰款50元

          2、禁止在宿舍衛生間公共區域洗澡,洗澡地點為衛生間茅坑處。如有違反直接開除。

          3、剩飯剩菜倒入垃圾桶,室內垃圾必須用袋裝好,及時清理,不累積、堆放垃圾雜物。

          4、床鋪衛生及被褥每天疊放整齊,如有違反罰款50元

          5、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由住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

          三、宿舍紀律

          1、禁止在宿舍及走廊大聲喧嘩

          2、禁止在宿舍打架斗毆

          3、禁止在宿舍酗酒

          4、禁止在宿舍玩牌、賭博

          5、禁止有偷竊行為

          四、員工住宿制度

          1、集體宿舍免費為員工提供

          2、新入職的員工,須辦理相關手續,在管理人員的安排下方可入住,不得自行搬入宿舍。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調宿舍,如確有需要,應報予管理人員安排。

          3、員工須按安排使用各自的床、柜等,不得隨意調換或多占。

          4、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結構的安全完整,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壞,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

          5、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22時后停止一切娛樂活動。

          6、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不得將宿舍物品帶出宿舍,違者將處以罰款100元,并予以警告處分。

          7、住宿人員離職或被取消住宿資格時,應于一日內遷出宿舍,并于離舍前通知辦公室,辦好水電費、鑰匙、用具等交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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