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員工獎罰制度范本(通用12篇)
現如今,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酒店員工獎罰制度范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酒店員工獎罰制度 1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體員工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本大酒店管理設立如下獎勵方法如下。
第一條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 獎勵辦法
第五條 本大酒店管理設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六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大酒店管理利益,為大酒店管理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 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設,為大酒店管理采納;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5、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
6、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其他對大酒店管理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有以上表現,大酒店管理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 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3、董事局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核,董事局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 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 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警告;
2、記過;
3、降級;
4、辭退;
第十二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無故不參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訓課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11、破壞環境衛生
第十三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在禁煙區吸煙者;
7、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損失;
4、泄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
5、違反大酒店管理規定帶進出物品;
6、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損失;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10、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誤信而遭受損害;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
5、蓄意損壞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財物;
6、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損害;
7、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執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大酒店管理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污、盜竊、行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散布謠言,損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大酒店管理秩序;
20、在大酒店管理內賭博;
21、在大酒店管理內有傷風化行為;
22、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經營秩序;
23、經常違反大酒店管理規定屢教不改;
24、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因行為不當,大酒店管理無法再對其信任;
26、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
第十六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大酒店管理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大酒店管理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酒店員工獎罰制度 2
總則
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懲罰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員工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又要保障酒店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獎懲的原則
一.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定,員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工作目標和臨時工作任務。
二.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酒店對員工的'要求,才能夠給于獎勵。
三.員工的表現達不到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根據情節不同均要給于相應警告和懲罰。
四.員工獎(懲)單必須送當事人,經當事人簽字方可生效。
五.對酒店內部的任何處理和處分總經理有特赦權。
六.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獎勵。
1.金點子獎:為改進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有所成效者,獎個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獎:酒店范圍內拾到失物如實上交者,視情節獎個人10—100元。
3.見義勇為獎:為維護酒店員工和客人生命財產安全做出貢獻,勇于揭發違法亂紀。視情節獎30—300元。
4.優質服務獎:工作認真負責,服從安排,任勞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額完成本職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揚,事跡突出者,獎個人20—50元。
5.樂于助人獎:超出工作職責范圍,為客人同事主動提供幫助,事跡突出者,獎個人10—50元。
6.全員促銷獎:非營銷人員為酒店營銷工作做出貢獻者,按《全員促銷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七.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并處于罰款;
1.上班遲到5—20分鐘,視為遲到,未經允許提前下班5—20分鐘,視為早退,每次遲到早退罰款5元;管理人員每次15元;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按曠工半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按當月三個工作日的工資總和進行扣罰;并以此類推計算。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押金工資不予發放(所有未按正常辭職手續離職)。
2.上班時間長時間在洗手間逗留,接打私人電話者,一經發現,罰款10元。
3.儀容儀表未達標者,罰款5元。(包括不著工裝,不戴工牌)。
4.工作時間不得擅自脫崗、竄崗,發現一次,罰款5元。
5.上班時竄崗,聚眾聊天、打鬧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時站位姿勢不合格、位置不正確,罰款5元。
7.偷吃東西一次罰款20元,帶走酒店客人未消費完的商品視為偷竊,罰款30元。
8.遭客人投訴者,輕者罰款30,給酒店帶來損失者,罰款50—100元。
9.同事之間吵架,每人罰款10元。同事之間打架,每人罰款20元。
10.上錯菜品,商品者,該菜品、商品產生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并處以罰款為該菜品、商品價格的50%,相關經手人共同承擔該罰金。
11.檢查酒店各部門、8F員工宿舍衛生不合格者,每處罰款10元。
12.私自挪用備用金,營業款罰100元。屢教不改者予以開除。
13.客人跑單按跑單金額的100%賠償,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當事人60%、經理領班40%)
14.客人買單一律在收銀處結帳,嚴禁個人交易行為,一經查處按買單金額的200%罰款。三次不改者,予以開除。
15.收銀員要按時上交簽單和免單的單據,未按時交者罰款5元。(手續完善后的,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三天)
16.進出酒店不走員工通道者罰款5元。(特殊情況除外)
17.不愛護酒店的設備設施者,罰款20元。
酒店員工獎罰制度 3
一、獎勵制度
1.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統一為其提供禮物或活動如統一就餐。
2.業務技能優秀,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無曠工。
3.工作積極,團結同事,任勞任怨。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在區域樓層衛生,連續合格數周。
6.從公司利益出發,為酒店發展出謀劃策,有貢獻,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照月.季.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獎勵。
二、懲罰制度
。ㄒ唬┻`反一下規定,每次處罰二十元。
1.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內,(三十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月累計曠工3次無全勤)。
2.在工作時間.玩手機.閑聊.嬉戲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3.浪費公物,視情節處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對客人指手畫腳,品頭論足,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規定,不標準服務,違規操作。
。ǘ┻`反一下規定按次罰款五十元。
1.不服從管理與分配工作。(多次給予開除)
2.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3.隨意進入廚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柜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飲料。
6.上下班拒絕酒店管理人員或授權人員的檢查。
7.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
8.當班時擅自離崗,閑逛,干私人事情。
9.不請假,隨意曠工。
酒店員工獎罰制度 4
一、獎勵制度
1、工作積極,團結同事。
2、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為其贈送禮品。
3、工作能力優秀,不遲到,不早退,無曠工。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無破損、無丟失。
6、從酒店的.利益出發,為酒店的發展,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季度、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表彰和現金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以下條款按次進行現金處罰
1、浪費公物,視情節輕微的。
2、對客人指手劃腳,品頭論足。
3、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辨。
4、與客人爭吵,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6、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7、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隨意撥打電話。
8、當值時擅離工作崗位,閑逛,干私人事情。
9、隨意進出廚房、餐廳,到廚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經請假,隨意曠工。
11、上班時間隨意吸煙,擅離工作崗位,無故遲到、早退。
12、當班時吃東西、看電視,用酒店電話辦理私人事情。
酒店員工獎罰制度 5
總機是一個酒店的窗口與核心,客人第一時間接觸到的服務便是接線生所提供的,因此不斷加強并提高接線生的自身素質及服務意識,是至關重要的。對此,本部門將對接線生進行規范化管理,做到獎罰分明,具體規章制度如下:
一、有關獎勵制度
1、一個月內做到禮貌優秀者獎5分。
2、一個月內做到轉接電話無誤者獎5分。
3、一個月內考核記國內外常用電話號碼,成績最佳5分。
4、對待自己的本職工作認真負責,能及時發現工作中所存在的問題者獎3分。
5、服務周到熱情,受到客人表揚者,每人次獎3分。
6、能夠積極配合并支持部門工作,在工作需要時自愿加班者每人次獎5分。
二、有關懲罰制度
(1)儀容儀表。
1、上班時間一律穿制服,并保持制服整潔,違者扣2分。
2、上班時間一律佩戴工牌,違者扣2分。
3、上班時間應檢查并整理自己的儀容,要求畫淡妝,頭發應梳理整齊,違者扣2分。
4、不準留長指甲,不準涂指甲油,違者扣2分。
5、不準在總機內穿拖鞋,或不穿鞋,違者扣3分。
6、在工作中應注意隨時用禮貌用語,例如客人需要幫助而又不馬上為其提供服務時應講“對不起,請稍等”如有事需詢問客人時要講“對不趣,請問”“得到答復時要講謝謝”等,如工作中語言便態度冷淡,將據情節嚴重性給予扣3分以上處理。
7、待客一下要耐心,服務要熱情周到,對客人所提出的.頭號題要耐心解答違者扣2分。
8、接到酒店內上級領導的電話應對其進行稱呼,并問好違者扣2分。
(2)工作態度
1、無故不參加部門培訓,會議者每人次扣3分。
2、上班時間心不在焉,帶有緒工作者扣3分。
3、工作態度懶散,接聽電話緩慢每人次扣5分。
4、上班時間不準接聽私人電話,違者將據情節嚴重性給予扣2分以上處理。
5、上班時間不準看書,看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扣3分。
6、上班時間應保持總機房內安靜,不得大聲說笑,打鬧等,違者將據情節嚴重性給予扣3分以上處理。
7、接聽電話時無論什么情況都不得與客人頂撞,違者扣3分。
8、接聽電話時不耐心,無故掛掉對方電話者扣3分。
9、夜班接線生睡覺,造成工作失職者一次扣5分。
(3)崗位職責
1、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如發現因交接班不清楚造成后果的扣3分。
2、認真做好叫醒工作,如發現忘記叫醒而造成客人投訴者扣5分。
3、認真做好為客留言服務,如發現忘記將客人留言進傳達而造成客人投訴者扣5分。
4、接進電話時應重復客人所講的分機號碼,正確無誤主可轉,如轉接電話時粗心大意,造成轉錯電話每人次扣3分。
5、熟記酒店內所有分機號碼,如出現因分機號記不清楚而出現轉錯電話或耽誤客人人時間扣3分。
酒店員工獎罰制度 6
1.8:30分上崗換裝,10:40分檢查衛生,10:50分淡妝上崗,16:00分檢查衛生,16:10分淡妝上崗,20:30分下班,違者扣1分。
2.上崗時不準擅自離崗,大廳必須保持1個人三桌以上2個人,違者扣1分。
3.買單時本桌服務員跟隨,如有跑單現象,實價賠償損失,如給客人記錯賬單扣5分。
4.對客人要面帶微笑,如帶情緒上崗扣5分。
5.衛生不合格,開單不清,價格不清各扣1分。
6.立崗時不準圍吧臺,或后廚傳菜口違者扣1分。
7.浪費用品扣2分。
8.撤臺不及時,不經常尋臺,有糊鍋想象扣2分。
9.員工應做到五心、五勤服務違者扣1分。
五心:耐心、細心、關心、熱心、貼心。
五勤:眼勤、嘴勤、腿勤、手勤、耳勤。
10.餐后客人遺留下的物品必須交吧臺,違者扣50元錢。
11.值班人員必須及時補充消毒柜餐具違者扣1分。
12.餐損按實價賠償損失,發現有偷仍餐具著扣5分。
13.不準陪客人喝酒違者扣5分。
14.對客人要來由迎聲,去有送聲,違者扣2分。
15.超上班時間10分鐘按曠工算5分,半小時以上扣3天工資。
16.每月餐損對不上員工自己平攤。
17.1個月沒有扣分者獎100元錢。
18.服務員工裝整潔有損本店形象著扣2分。
19.不允許拿暗包,違者扣1分。
20.服務員與服務生之間不允許打鬧違者扣5分。
21.業務考核不合格每項各扣1分。
22.個人衛生不合格扣1分。
23.員工應做到先服務后申訴違者扣2分。
24.不允許在酒店洗自己衣服違者扣5分。
25.如有型為有損本店想象扣5分。
酒店員工獎罰制度 7
1、熱愛本職工作,注重職業道德,自覺維護餐廳的聲譽,愛護酒店公共財產,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分配。
2、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離崗,不串崗,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9:30,下午5:30分,遲到罰5元,半小時后根據情況待遇高低處罰。
3、工作服穿戴整齊(工衣、工帽)保持干凈整潔,如發現不戴帽子的每次給予5元的罰款,工作服特臟不講究的第一次通知,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加倍罰10元。
4、廚房員工一律不準穿短褲、拖鞋上班,如發現每次給予10元的罰款。
5、廚房重地嚴禁抽煙,如發現一次每次罰5元,不準進入大廳逗留、閑聊、吸煙等。
6、所有廚房員工必須節約用水、用電、油、煤氣等,注意消防安全,特別是值班人員要做到人走燈滅、水停、門關,所有廚房燃料關好閥門,各種菜式收撿好方可下班,如發現菜品誤撿、油閥沒關等現象,值班人員和主配一起處罰,每人次罰20元(主配罰10元),嚴重影響工作正常的加倍處罰。
7、不準吵鬧、打架、拉幫結派,影響廚房整體的團結友好,不得偷竊和私拿餐廳或他人財產,如發現每人次罰20—200元(嚴重交給公安部門處理)。
8、各種成品或上桌的菜品,除了打荷員和炒菜師品嘗外,其它的廚房人員不得隨便品嘗,如發現一次給予20元的罰款。
9、廚房工作人員充分做好餐前準備,保證出品質量,提高上菜速度。
10、煮飯勤雜工煮飯時要認真仔細,不能出現生飯的現象,避免飯里有砂、石頭等雜物,如有客人投訴,按情況是否嚴重給予5—50元的.罰款。
11、配菜、洗菜保證蔬菜的情況干凈,按照一揀、二洗、三過清、四整齊擺放的程序清洗各種蔬菜,如有各種蔬菜上桌被客人打下來,說有蟲、草、頭發、砂子、黃葉等雜物,一次給予10元罰款。
12、洗碗勤雜工注意各種廚具輕拿輕放,避免餐具損壞,打破現象,保證餐具清洗干凈衛生,損壞餐具按進價賠償,自覺主動報告管理人員打破的餐具,如不報加倍處罰。
以上罰款不是目的,為了本店生意興隆,不斷的擴大,敬請每位廚房員工自覺遵守以上規章制度。
酒店員工獎罰制度 8
一、獎勵條例
1、對酒店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實施并取得顯著成效者,酌情獎勵20—30分。
2、對酒店設備增新改造有突出貢獻者獎10—30分。
3、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獎30分以上。
4、努力鉆研業務,進步顯著,為酒店或部門爭得榮譽者獎20—50分。
5、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多次受到酒店和部門的表揚者酌情獎勵10分以上。
6、其它事項按《員工守則》及酒店有關規定處理。
二、處罰條例
1、不準遲到早退,違者按酒店有關規定執行。
2、維修不及時或故意拖延時間者,利用維修機會在客房看電視,吸煙,影響客房衛生的.發現一次扣5分。
3、因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時完成維修時。不按規定及時向當班負責人及部門經理匯報,未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記錄的,一次扣10分
4、維修工作需要可以乘坐電梯或走客用通道,無故使用客用設施的發現一次扣10分。
5、無維修任務時不得離崗,串崗,外出維修應向當班負責人報告去向,違者扣5分。
6、所有機房如發現未經部門經理批準的外來人員進入,一次扣當值人員5分。
7、因維修質量低劣或態度惡劣受到客人或其它部門投訴者,需做出書面檢討并扣除當事人30分。
8、違反操作規程,對酒店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予以扣20分以上至除名處理。
9、對未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未填寫交接班記錄或記錄不清,未認真記錄設備運轉情況,未對當值機房或設備做好清潔衛生的一次扣10分。
10、當班人員麻痹大意造成事故或對事故隱瞞不報,對酒店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予以扣20分以上至除名處理。
11、其它事項按《員工守則》及酒店有關規定處理。
酒店員工獎罰制度 9
一、 目的
鼓勵優秀員工,嚴肅企業紀律。
二、 獎勵
(一)獎勵條件
1、積極提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給企業帶來較好效益者。
2、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做出顯著成績者。
3、為賓客提供最佳服務,屢受賓客表揚,為企業贏得良好聲譽者。
4、修舊利廢、降低成本費用做出顯著成績者。
5、保護企業財產,保護賓客及同事安全,發現并排除重大隱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6、忠于職守,自覺奉獻,表現突出者。
7、拾金不昧者。
8、為維護企業利益,忍受羞辱,承受委屈者。
9、在其他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
(二)獎勵等級
獎勵等級分為:通報表揚、企業嘉獎、授予榮譽稱號、獎勵晉級。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可發給一次性獎金。
(三)獎勵審批
給予上述獎勵時由管理人員填寫《員工獎勵審批表》,提出獎勵理由并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部,由經理審批。
三、處罰
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勞動合同》和《員工手冊》中所列條款和規定,嚴格履行職責,積極做好本職工作,員工如有違規行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紀律處分。
根據員工的過失程度、違紀次數,過失類別分為:輕度過失、重度過失、嚴重過失三類。
(一)、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可記錄輕度過失一次,并根據當事人所犯過失的性質,酌情給予10元-100元的經濟處罰:
1、 無故遲到、早退;
2、 當值時不佩戴工作號牌,不按規定著裝,儀表儀容不符合規定標準;
3、 將崗位工服穿出酒店外;
4、 工服不清潔、褶皺、破損、掉扣未及時更換或修補;
5、 當值時扎堆聊天、串崗串位;
6、 非因公在賓客活動區穿行或走動;
7、 使用客用衛生間、及所有客用物品;
8、 當值時唱歌曲、吹口哨、叉腰、插口袋、倚墻靠物、化妝、嬉笑打鬧、挖鼻、剔牙、高聲喧嘩、打響指、剪指甲等;
9、 不使用服務敬語,怠慢賓客;
10、 當值時翻閱書刊、報紙、雜志、畫冊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1、 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煙頭、雜物等;
12、 當值時行為懶散、無精打采、動作緩慢、工作效率低;
13、 在禁止吸煙區吸煙;
14、 因事因病缺勤,未能及時電話請假(2小時之內);
15、 無故或借故不參加飯店組織的業務培訓;
16、 在培訓課上隨意交談、打鬧、不專心聽講或考試作弊;
17、 將個人物品帶入工作崗位;
18、 當值時佩帶的BP機、手機響鬧或裸露工作服之外;
19、 當值時未經批準因私打電話或私自會客;
20、 當值時洗浴、理發或在員工休息室休息娛樂;
21、 不遵守崗位責任制,違反操作規程和服務程序;
22、 不按規定時間用餐、將食品帶到非就餐地點食用;
23、 私自帶領外單位人員或親屬在員工休息室就餐;
24、 在規定的營業時間內,未能向客人提供服務;
25、 推委或拒絕其它部門正當要求者;
26、 工作場所物品擺放混亂,所屬工作區域衛生較差;
27、 當值時吃東西或嚼口香糖;
28、 未經允許給客人小孩喂食;
29、 工作、服務、衛生未能達到規定標準;
30、 嘲諷或模仿客人動作;
31、 下班后在工作崗位睡覺或著便裝在賓客活動區內逗留;
32、 接到顧客需服務信息,無適當理由10分鐘內未到達現場;
33、 輕度違反《員工手冊》等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二)、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可記錄重度過失一次,并根據當事人所犯過失的性質,酌情給予100元—200元的經濟處罰:
1、 因個人原因拒不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或工作安排;
2、 辦事推諉、不承擔責任、耽誤工作;
3、 管理人員對違紀現象視而不見、偏袒或說情;
4、 不按規定程序為賓客提供禮貌服務,導致賓客投訴;
5、 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長達15分鐘以上;
6、 當值時睡覺、看電視、聽錄音、織毛活、打撲克、玩麻將、玩電腦、下棋或變相賭博者;
7、 私開客房;
8、 偷看、窺視、騷擾客人私生活;
9、 當值時飲酒或帶有酒氣上班;
10、偷看黃色淫穢書刊、雜志或國家明令禁止的刊物、書籍;
11、在企業內墻壁、地面、電梯、衛生間、門窗等公共場所亂寫亂畫;
12、故意撕毀、涂抹飯店張貼的`各類宣傳品、板報等;
13、未經有關部室批準,在企業內張貼各類橫幅、標語、倡議書、通知、啟示、宣傳品、漫畫等;
14、故意毀壞企業配置的公共設施、設備;
15、借故拒絕或躲避參加企業組織的各類公益活動;
16、未通過正當渠道、正當方式,反映意見;
17、在防火要害部位吸煙;
18、擅自移動或拆卸消防器材;
19、向客人索要小費或其它物品;
20、在同事之間、領導之間、員工與領導之間撥弄是非,制造不團結;編造、傳播有損企業或員工聲譽的謠言;
21、未經批準在員工宿舍或休息室內留外部人員住宿;
22、因個人行為不檢點,被有關部門批評教育的;
23、擅自動用專供客人使用的物品和器具的;
24、重度違反企業《員工手冊》等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三)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可記錄嚴重過失一次,并解除當事人與企業的勞動合同:
1、 國家法律、法規、條例,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或拘留審查;
2、 篡改、偽造、銷毀原始記錄、帳單、憑證、從中謀利,中飽私囊;
3、 偷拿酒店、客人、同事物品;
4、 與客人私做交易、行賄、受賄或有其它不道德行為;
5、 無事生非、打架斗毆、破壞工作秩序;
6、 隨意泄露客人信息、企業秘密或尚未在企業內發布執行的各類事項;
7、 違反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指揮造成事故;
8、 因違反國家對食品衛生的有關規定,導致賓客或員工食物中毒;
9、 對客人投訴意見進行敷衍、涂改、撕毀、不按時上交;
10、連續曠工2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3天以上;
11、與客人做淫穢性交易,為客人參與此類活動;
12、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營利性活動;
13、未經許可私自用酒店食品、飲料、物品免費款待朋友、親屬或免費安排住宿;
14、服務不周造成客人惡性投訴;
1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規定;
16、故意制造、開具各類虛假證明;
17、在病休證明上弄虛作假騙取休息;
18、酗酒、賭博、打架、斗毆、恫嚇、吸毒或其它流氓行為;
19、將彈藥及其它傷人兇器、易燃、易爆物品帶入酒店;
20、未通過正當渠道、正當方式,反映意見,且不聽勸阻,故意擾亂會場、辦公秩序或在公共場所、賓客活動區吵鬧;
21、故意破壞或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
22、嚴重違反企業《員工手冊》等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四)員工違紀、過失次數以十二個月內累計統計,累計二次輕度過失和二次重度過失或三次輕度過失和一次重度過失,將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五)處理及執行權限
1、輕度過失
第一次:書面警告,第二次:過失,第三次:最后警告,按獎懲條例執行處罰, 酒店店長有行使權限。三次以上:辭退或開除,按獎懲條例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核實后公司人事部審批。
2、重度過失
第一次:過失,第二次:最后警告,按上述規定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有行使權限。第三次:辭退或開除,按獎懲條例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核實后報公司人事部審批。
3、嚴重過失
第一次:辭退或開除,按上述規定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核實后報公司人事部審批。
(六)《過失單》填寫及執行處理程序
1、管理人員發現員工違紀時,應立即填寫過失單,記錄違紀人姓名,違紀時間及違紀事實,交違紀人簽字,違紀人拒絕簽字時,由違紀人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2、由酒店核準違紀次數及處分等級,交行使處分權限人簽字后,分別送達違紀人及所屬主管。
酒店員工獎罰制度 10
一、獎勵
符合以下條件者,酒店會給予表揚和獎勵:
獎勵形式:
。1)表揚:工作或生活中表現良好者
。2)嘉獎:
A:拾金(物)不昧者
B:主動協助同事完成任務者
C:為顧客解決困難,并得到顧客書面向主管稱贊者
D:積極協助推動本酒店各項活動,并有顯著成績者
(3)小功:
A:見義勇為,幫助顧客或同事于危難者
B:拾獲貴重物品或金錢,即時申報主管者
C:代表酒店參加對外比賽,榮獲前三名者
。4)大功:
A:制止重大事故或意外的發生,使酒店免受重大損失或危險者
B:提出有關營運發展計劃,經采納實施后見較大效益者
C:表現杰出,堪為全體同事楷模
獎勵標準:
。1)表揚:表現良好可予表揚,表揚不增加年終考績,可據實情給予10—20元的獎金。
。2)嘉獎:表揚累積三次為嘉獎,嘉獎一次增加年終考績1分,并據實情給予30—50元的獎金
(3)小功:累積三次嘉獎為一小功,小功一次增加年終考績3分,并據實情給予60—100元的獎金。
。4)大功:累積三次小功為一大功,大功一次增加年終考績9分,并據實請給
予100—200元或以上之獎金。
表彰除或頒證書外,還將給予一定之物資獎勵(獎勵程度參照以上標準,具體由酒店視情況決定)。并記錄個人檔案,列入員工晉升及評估考核依據之一。
二、紀律處分
酒店的紀律處分制度是學術員工違紀行為及給予處罰的標準。紀律處分是公平、公正的,必須對所有違紀者一視同仁,對違反規定的員工實行累積懲罰制。
處分步驟
。1)口頭警告——觸犯任何輕微過失
。2)書面警告——重復輕微過失及觸犯較嚴重過失
。3)最后警告——再犯輕微過失及重復觸犯較嚴重過失和觸犯嚴重過失
。4)辭退——重復觸犯任何過失,辭退
(5)停職檢查——酒店在決定與員工終止合同前的措施,酒店在未做出開除前可采用此處分
。6)開除——觸犯極嚴重過失
處罰標準
(1)口頭警告,不作工資扣罰,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向當事人提出警告,糾正其不當行為
。2)書面警告,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總額的1%—5%
(3)最后警告,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總額的6%—10%
(4)辭退,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總額的11%—20%,并予辭退
(5)停職檢查,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總額的100%
。6)開除,扣除當事人的全部工資及獎金和保證金,并視情節追究責任
處罰條例
。1)除口頭警告外,其他處罰均需作工資扣罰,以示懲處,并向人力資源部備案。
(2)紀律處分有效累積期,從簽單之日起,口頭警告為3個月,書面警告為6個月,最后警告為1年,超過有效累積期不累積。
。3)凡被書面警告以上之員工,半年內部獲評優秀員工,不列入晉升、轉職或調薪范疇。
(4)同一年度內,一大功可抵一最后警告,一小功可抵一書面警告。
。5)所有獎罰結果,均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如當事員工不服,則可在7日內提出申訴,確有違規但拒不簽字者,經查實或由見證人簽名同樣生效,并加倍處罰。
處分類別
輕微過失(口頭警告):
1)儀容不整,如頭發過長或臟亂,指甲過長或臟,手臟或手插口袋,卷袖、褲腿,拖著鞋子等
2)禮貌欠佳,不主動與客人或同事(上司)微笑和打招呼
3)把飯菜帶出員工餐廳外進食,轉讓或借用他人餐卡用餐
4)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確有急事,經批準且通話時間在3分鐘以內者除外)
5)遲到或早退在5分鐘以內
6)非因工作需要進入客用場所
7)上班時間聽收錄機或看電視、報刊、雜志等
8)未經允許帶親友進入酒店辦公區域或營業區域參觀
9)擅自使用客用設施(如客用洗手間、電梯)
10)未經批準著酒店制服離開酒店或在酒店附近逗留
11)在公共場所聚眾閑聊
12)在公共場所高聲喧嘩、吹口哨、唱歌或其他任何不雅行為
13)在客人面前倚墻或倚物而立、打哈欠、伸懶腰、剔牙、摳鼻孔或剪指甲
14)在未完成工作任務或下班前就停止工作
15)在工作時間閑逛
16)未經允許擅自撕毀或涂污酒店公告欄上的通知或宣傳材料
17)穿著制服在客人面前、公共場所或非吸煙區吸煙
18)擅自撕毀或涂污酒店的表格、文件
19)上班時間不佩戴銘牌,未穿整齊制服
20)非工作時間未經允許在酒店內逗留或串崗
21)當值時間與同事發生口角
22)上班時間吃東西
23)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且工作態度不認真
24)穿越酒店大堂(獲準者除外)
25)不走規定的員工通道
26)違反《員工餐廳管理規定》,但情節輕微
27)違反《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但情節輕微
較重過失(書面警告)
1)泄露酒店秘密,但未有較重后果
2)玩忽職守,并給酒店造成輕微損失
3)不按操作規程工作,但未造成嚴重后果
4)故意毀壞制服(另照價賠償)
5)隨意挪用酒店物品
6)違反《員工宿舍管理條例》、《員工飯堂管理條例》,情節嚴重
7)拒絕接受酒店授權人的.檢查
8)違反酒店規章制度,雖情節輕微但無悔過表現
9)不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或替他人打卡,涂改工卡
10)違反酒店安全條例或安全管理規定,但未造成嚴重后果
11)工作時間擅離職守,但未造成嚴重后果
12)偷吃客人食物
13)語言粗魯、臟話連篇、惡語傷人、制造流言蜚語,但未造成嚴重后果
14)工作馬虎
15)威脅、恐嚇或脅逼同事
16)參與類似賭博的活動
17)工作時間飲酒或酒后上班(特殊情況除外)
18)對可能發生的隱患不報告
19)未經許可私自變更班次、休息日或休息時間
20)非工作關系與客人過于親密
21)不報告或不如實報告酒店設施的損壞或損壞情況
22)占酒店的小便宜
23)不服從管理,違抗或拒接執行直屬主管的指令
24)營業部門員工嚴禁私帶錢幣進入工作場所,經查處金額(折人民幣)20元—100元的
25)當值時間睡覺
26)下班后在營業場所睡覺
27)曠工半天活連續遲到兩次(每次不超過20分鐘)
28)當值時間抽煙
29)買賣私物(非禁品)
30)在禁區內動用火種,玩弄滅火器或保安消防設施
31)在酒店內部有不文明行為舉止,如隨地吐痰或亂扔紙屑
32)穿著制服在客人面前、公共場所或非吸煙區吸煙
33)越級反映
嚴重過失(最后警告)
1)玩忽職守,不按操作規程操作,而給酒店造成較大損失
2)泄露酒店秘密,使酒店蒙受較大損失
3)挑動他人怠工、離職、鬧事或蓄意阻止他人工作。參與非法罷工
4)對犯罪行為視若不見、不制止
酒店員工獎罰制度 11
(一)獎勵
酒店對于表現杰出、成績顯著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公告表揚、獎金、書面嘉獎、記功、晉升榮譽,并以“獎罰令”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1、獎勵等級
獎金:每次獎20元至50元。
書面嘉獎:獎勵獎金100元并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視同一次記功。
記功:獎勵獎金200元并公告,副本歸該員工的人人檔案,一年內有五次記功者自動晉升一級。
員工凡簽《處罰通知單》者,取消評選A級工資標準,季度優秀員工,凡犯有嚴重過失者取消一切評選資格。
員工在工作中因服務質量好,而得到客人的書面表揚兩次者,可沖減一次輕微過失《處罰通知單》。
2、獎勵性質:
◇獎金
1.拾金不昧者;
2.熱心服務并有具體事實者;
3.提出有益于酒店發展規律的意見和建議的員工‘
4.有顯著的善行佳話,為酒店爭創榮譽者;
◇書面嘉獎
1.季度優秀員工(包括:銷售冠軍、禮儀形象大使、服務標兵);
2.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對酒店服經營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且卓有成效者;
4.節約酒店各項資源,卓有成效者;
5.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置得當者;
6.檢舉違規或損害酒店利益者;
7.保護賓客生命安全和酒店財產者,見義勇為勇敢獻身者;
8.以現職守故障,予以速報或妥為防止損害者;
9.對于酒店臨時組織的、非本職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能按時并出色完成任務者;
10.檢舉飛單現象,經確認情況屬實后,給予該員工書面嘉獎;
11.及時發現隱患,并予以妥善處理,避免酒店遭受損失者;
◇記功
1.拾金不昧且金額較高并受客人表揚者;
2.技術、業務考核成績特別優秀者,獲市、區級先進稱號,為酒店贏得聲譽者;
3.維護酒店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增收節支方面做出成績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能妥善處理,有效避免人身傷害或減少損害者;
6.其它方面有顯著成績者;
3、獎勵評選
1.酒店每月給員工做一次等級工資考核,注:連續三個月拿A級工資才可參加“季度優秀員工”評比;連續拿二個“季度優秀員工”者可參加“者可參加”“年度優秀員工”評比。
2.酒店按季度、年度評選優秀員工,標準按部門人員編制情況而定;
3.評選程序:優秀員工由部門推薦、報行政辦公室審核備案,總經理批準;其它形式的獎勵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提名,并寫出主要事跡和具體意見,報行政辦公室核實后,由行政辦公室推薦并報總經理行政辦公室會議批準;
4.晉升按酒店規定的崗位級別設定辦理。
二、員工懲罰制度:
(一)處罰等級
(1)輕微過失
處罰10-50元,并簽第一次《處罰通知單》,簽滿3張《處罰通知單》,酒店將給予辭退。
(2)過失
處罰50-100元,并簽第一次簽《處罰通知單》,簽滿3張《處罰通知單》,酒店將給予辭退。
(3)嚴重過失(并簽第二次《處罰通知單》)
扣除當月工資的50%(當月工資不夠扣除者,從下月工資中繼續扣除,依次順延,或從服裝制作費中代扣),并處停工留職察看7天。
(4)開除
扣除工資,服裝制作費。
(二)處分權限及程序
(1)解除勞動合同以下處分,由本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直接處理;書面警告的,經違紀員工本人簽名,由本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報行政辦公室存檔:凡拒絕在違紀單上簽名的,處罰上升一級。
(2)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由本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報行政辦公室,行政辦公室按規定辦畫理解除合同手續。
(3)開除的員工,由部門、保安部、行政辦公室立即聯合辦理并清除酒店。(特殊情況可直接辦理)。
(4)凡涉及部門經理以上(含部門經理)員工違紀,由有關職能部門書面報總經理或總經理行政辦公室,由總經理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行政辦公室辦理處分手續。(本條款也適用于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
(三)處分有效期限
凡犯輕微過失簽書面警告第一次者二個月內撤消;第二次警告者三個月內撤消,第二次者半年內撤消(含嚴重過失且簽第二次《處罰通知單》者)。員工犯有上述過失后,確有悔改且各方面表現良好,經部門經理提出,行政辦公室核準,報清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辦公室備案,可提前撤消。
(四)過失性質
輕微過失(第違反以下次,給予書面警告一次);
1.一個月內遲到三次或早退一次;
2.上、下班不到部門簽到,或上班時間不經允許外出;
3.上、下班不按指定通道進出;
4.不按規定的時間站立或站位時倚靠其它倚靠物;
5.對客人服務有按規范標準服務或見客、見上司、同事不問候者;
6.因工作失誤,忘錄消費單者(總單金額不超過100元以內),并由個人賠償;
7.未經部門經理批準,下班后在酒店無故逗留15分鐘以上;
8.不按規定著裝,衣著不整潔,不佩戴工號牌;
9.擅自離開本崗位,但尚未離開本酒店(串崗)未釀成事故;
10.違反安全操作規章制度,但尚未造成后果;
11.未經部門經理批準或非工作需要走客用通道;
12.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就餐;
13.在工作時間到衛生間吸煙或吸流動煙;
14.未經部門負責干部和行政辦公室同意帶親朋參觀酒店;
15.未經部門經理同意進入或參觀酒店其它部門;
16.未經部門經理同意打私人電話或用內線電話聊天;
17.在酒店內行為不檢點,如大聲喧嘩,追逐打鬧;
18.工作時間洗澡、吃零食、聽收音機、看書報雜志;
19.工作時間扎堆閑聊,影響服務質量;
20.撥弄是非,影響員工團結;
21.擅自變更辦公室、更衣柜,床位擅自更換鑰匙或加鎖;
22.違反銀川市政府關于建設文明城市的有關規定;
23.區域衛生檢查不合格者;
24.私自將食品帶入酒店;
25.在酒店洗滌私人衣物或到洗衣房熨燙衣服;
26.由于工作過失,造成酒店財物損失200元以內;
27.廚房員工穿工作擅自進入非工作區;
28.工作時間手插口袋或在客人面前手抱胸前;
29.不按規定時間關閉各種設備設施;
30.不按規定折兌浴區內的洗浴用品;
31.了解其他員工犯有嚴重過失行為知情不報者;
32.給服務技師亂點鐘者;
33.穿便服在營業區走動者(特殊情況除外);
34.非工作需要,用內線電話閑聊;
35.交接班事項不清楚或用品交接不完善;
36.工作區域內存放私人物品;
37.不按規定時間開關設備或使用設備。
38.在夜間執班時穿個人衣物執班;
39.到員工洗澡間洗過失(每違反以下條例者一次,給予書面警告一次)
(1)曠工一天;
(2)私吃、喝客人食品,飲料(同時按食品、飲料零售價的10倍罰款);
(3)私自在營業場所打電話、看電視或使用客用衛生設施及其他設施;
(4)工作時間打牌、下棋、瞌睡或干私活;
(5)工作時間飲酒、吸煙;
(6)工作時間擅自離開酒店,但未造成后果;
(7)擅自使用酒店各種設備、設施(包括車輛、用品、物品等);
(8)未經保安部同意,擅自將消防安全設備、設施移作他用;
(9)違反安保制度,拒絕安保人員職責范圍內的檢查;
(10)發現酒店財物或財產丟失損壞時,不向上級匯報;
(11)拾取客人遺留的一般物品,不按規定上繳;
(12)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或員工餐廳、浴室管理制度者;
(13)在酒店內出售或推銷私人物品;
(14)未經總經理同意在酒店內進行任何形式的募捐活動;
(15)對客人無禮貌、藐視、騷擾客人私事,沒造成后果;
(16)未經保安部同意使用明火或各類器具;
(17)故意損害同事物品;
(18)唆使、挑撥員工、從而引起斗歐,造成輕微后果的`;
(19)由于工作過失,造成酒店財務損失價值200元以上(1000元以內);
(20)了解其他員工犯有重大過失行為而知情不報;
(21)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服務時,不開消費單者,并處其本人賠償消費金額;
(22)在員工宿舍或下班后到其它場所賭博;
(23)服務員與技師發生戀愛關系;
嚴重過失(每違反以下一次,給予書面警告一次)
1.一個月內曠工二天;
2.在更衣柜或辦公桌上、抽屜里藏有酒店財產;
3.未經行政辦公室批準私配酒店內部鑰匙或工作調動后私留原崗位鑰匙;
4.不配合保安部進行案件調查,提供假情況或作偽證;
5.泄露酒店機密文件或資料未造成后果;
6.當值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離崗位、睡覺、沒有造成后果者;
7.由于工作過失,造成酒店財務損失價值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并處其本人承擔賠償責任;
8.了解其他員工犯有開除行為面知情不報;
開除(扣除工資、服裝制作費)
1.連續曠工三天或半年累計曠工三天;
2.非“同事”式交往,并在員工中造成影響的;
3.用污言穢語侮辱同事或上級;
4.公然頂撞上級,不服從指揮或借故怠工;
5.故意損害賓客財物,損失在2019元以下的,并處其本人承擔賠償責任;
6.唆使、挑撥員工,從而引起斗毆,并造成影響;
7.向客人索要小費或禮品(尚未造成客人嚴重投訴人);
8.私自調換客人處幣和套匯;
9.玩忽職守,給客人或酒店造成損失達2019元以內的,并處其本人承擔賠償責任;
10.拾到賓客遺忘的貴重物品隱匿不報的;
11.偷竊賓客、同事、酒店財物;
12.對客人無禮貌、窺視、騷擾客人私事,造成嚴重后果;
13.用非法手段涂改原如始記錄,偷竊帳單票據,利用客人已付賬單,再向客人收取錢財從中謀取私利;
14.與客人或客戶私下交易,謀利;
15.利用工作職務之便收受好處,使酒店利益受損;
16.泄露酒店內部機密文件,資料,數據,使酒店蒙受損失;
17.玩忽職守,給客人和酒店造成損失達2019元以上的,本人除賠償損失外,酒店保留進一步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
18.威脅上級,侮辱客人或在客人面前吸煙;
19.在酒店內聚眾鬧事,毆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架,造成嚴重后果;
20.私藏私用公安部門規定的違禁品;
21.觸犯國家法律而被公檢法機關拘審;
22.犯有其他嚴重錯誤;
23.員工凡累計簽3張《處罰通知單》。
酒店員工獎罰制度 12
為了增長餐館的利益,制定廚房獎罰管理制度,履行廚房員工守則,自覺奠定各項規章制度,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熱愛本職工作,注重職業道德,自覺維護餐廳的聲譽,愛護酒店公共財產,必須服從廚師長的工作分配。
2、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離崗、不串崗,正常上班時間上午9點,下午4:30分,遲到5分鐘之內罰5元,5分鐘后每分鐘罰2元,半小后根據情況待遇高低處罰。
3、工作服穿戴整齊(工衣、工帽)保持干凈、整潔,如發現不戴帽子的每次給予5元的罰款(廚師長另外),工作服特臟不講究的第一次通知,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加倍罰10元。
4、廚房員工一律不準穿短褲、拖鞋上班,如發現每次給予10元的罰款。
5、廚房重地嚴禁抽煙,如發現一次每次罰5元,不準進入大廳逗留、閑聊、吸煙等(廚師長除外)。
6、所有廚房員工必須節約用水、用電、油、燃料等,注意消防安全,特別是值班員工要做到人走燈滅、水停、門關,所有廚房燃料關好閥門,各種菜式收撿好方可下班,如發現菜品誤撿,油閥沒關等現象,值班人員和主配一起處罰每人次罰20元(主配罰10元),嚴重影響工作正常操作的加倍處罰。
7、不準吵鬧、打架、拉幫結派,影響廚房整體的團結友好,不得偷竊或私拿餐廳或他人的財產,如發現每人次罰20-200元(嚴重者交給公安部門處理)。
8、各種成品或上桌的菜品除了打荷員和廚師長品嘗外,其它的廚房人員不得隨便品嘗,如發現一次給予20元的罰款。
9、廚房工作人員充分做好餐前準備,保證出品質量,提高上菜速度,如出現菜品令客人不滿意打下來,廚房追究當事人責任,按菜譜成本價買單。
10、煮飯勤雜工煮飯時要認真仔細淘洗干凈,不能出現生飯的現象,避免飯里有砂、石頭、谷子、老鼠屎等雜物,如有客人投訴,按情況是否嚴重給予5-50元的'罰款。
11、洗菜勤雜工保證蔬菜清洗干凈,按照一揀、二洗、三過清、四整齊擺放的程序清洗各種蔬菜,如有各種蔬菜上桌被客人打下來,說有蟲、草、頭發、砂子、黃葉等雜物,洗菜員按菜譜成本價買單。
12、洗碗勤雜工注意各種廚具輕拿輕放,避免餐具損壞、打破等現象,保證餐具清洗干凈、衛生,損壞餐具按進價賠償,自覺主動報告廚師長打破的餐具,如不報加倍處罰。
以上罰款不是目的,為了酒店生意興隆,不斷的擴大,敬請每位廚房員工自覺遵守以上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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