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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于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關于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
1、設立食品衛生宿命檢查監督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商場進行商品衛生檢查和環境衛生檢查;
2、把好食品采購、進貨關,特別是對油、米、肉、菜等大宗,關鍵的食品要定點,不準采購霉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衛生安全;
3、規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細分區、肉菜分開、生疏隔離、洗消嚴格;
4、對儲存食品應進行冷藏保鮮,無須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墻,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應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5、保證不出售變質或夾生不熟食物,嚴防病毒交叉感染引發食物中毒。
6、規范食品運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過專用電梯密閉容器運送。
7、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匯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并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關于食品安全自查制度2
單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本單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向相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1、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3、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4、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關于食品安全自查制度3
一、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對本場內(店內)的食品及出租柜臺進行日常檢查。
二、食品安全員定期要對店內環境和條件、庫存食品、散裝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標簽規范、從業人員健康證情況等進行檢查,及時清理過期變質食品和臨近保質期食品,發現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下架,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予以改正,并做好登記。
三、食品安全員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環境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行為,并向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四、檢查的內容
(一)經營環境,檢查是否具有與其銷售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和貯存場所,是否保持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適當的距離;
。ǘ┙洜I條件,檢查是否具有與其銷售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備或者設施,銷售冷藏、冷凍食品的,是否配備與銷售品種相適應的冷藏、冷凍設施,并符合保證食品質量安全所需要的溫度、濕度和環境等特殊要求;
。ㄈ┙洜I行為,檢查是否銷售禁止銷售的食品,采購食品是否按照規定查驗相關證明材料,是否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保存的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不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ㄋ模撕灅俗R,檢查場內銷售的散裝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標簽標識是否符合要求:
1、銷售未包裝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在攤位(柜臺)明顯位置如實公布食用農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或者姓名等信息;
2、銷售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認證的食用農產品以及省級以上農業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需要包裝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包裝銷售,并標注相應標志和發證機構,鮮活畜、禽、水產品等除外;
3、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的,包裝或者標簽是否載明原產地,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進口鮮凍肉類產品的包裝是否標明產品名稱、原產國(地區)、生產企業名稱、地址以及企業注冊號、生產批號,外包裝上是否以中文標明規格、產地、目的地、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溫度等內容;
分裝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在包裝上保留原進口食用農產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裝企業、分裝時間、地點、保質期等信息;
4、散裝食品是否按照要求加貼標簽,銷售人員和場地是否落實“兩罩一套一帽”;
。ㄎ澹┳C明文件,檢查是否持有所銷售食品來源可靠的.證明文件,包括: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按規定需要檢疫、檢驗的肉類是否有檢疫合格證明、肉類檢驗合格證明等證明文件,進口食用農產品是否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證明文件;
。﹤}儲情況,檢查是否定期檢查庫存,及時清理腐壞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是否如實記錄食品名稱、產地、貯存日期、生產者或者供貨者名稱或者姓名、聯系方式等內容,并在貯存場所保存記錄,記錄和憑證保存期不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檢查實行廠場掛鉤、場地掛鉤的銷售者是否定期對屠宰廠(場)和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基地進行實地考察,了解食用農產品生產過程以及相關信息,是否查驗種植養殖基地食用農產品相關證明材料以及票據等。
六、對群眾舉報或媒體披露的涉嫌存在相關食品安全風險的,要立即組織檢查,發現問題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七、檢查人員要如實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填寫檢查記錄表,檢查中發現有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發現一般問題的要要求銷售者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關于食品安全自查制度4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商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應當向購貨者提供“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范“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愈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凈、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銷毀制度。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情況,并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后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信息,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衛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吐痰;經營場所每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墻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采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干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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