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4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區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小區管理制度1
為切實加強小區物業管理,維護業主生活秩序,確保小區各種車輛進出停放有序和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一、各種車輛指業主自行購置的機動車、摩托車、自行車和業主臨時帶回的機動車需要停放小區并委托管理的過夜車輛。
二、物業管理車輛的職責范圍:凡屬小區業主需要長期和臨時停放的'各種車輛,只要小區條件允許(停車有泊位),小區物業管理人員均應積極協調,盡量給予安排,最大限度為業主提供方便。
三、業主要充分理解小區條件受限的客觀實際,支持配合小區車輛的停放管理工作。
四、進入小區的各種機動車輛均應按規定的行駛路線限速行駛,不得逆行,不得擠占人行道、綠地,不得在小區內按喇叭等,影響住戶休息;不得在停車場和小區范圍內洗車、修車及清掃車上的雜物,人為制造垃圾影響環境。
五、停放車輛,要注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車輛前后左右的距離以防撞碰;自覺在規定的車位整齊停放并確保不影響其他車輛、行人通過。
六、車輛停放后,駕駛員必須鎖好車門,將防盜系統調至警備狀態,車內不得存放貴重物品和危險物品,否則發生問題,后果均由業主自負。
七、業主的摩托車、自行車統一到指定地點(車棚、位)停放時,應主動到物業公司(看車點)辦理車輛登記手續(包括車名、新舊、戶主等),即時領取停車牌。車輛進出、停放均需出示停車牌,否則發生丟失物業公司不予負責。
八、確因沒有機動車位時,物業人員應做耐心解釋,勸其自行安排車輛停放。對不聽勸阻者,造成車輛丟失、損壞等問題物業公司概不負責。
九、物業人員在小區的工作受物業公司領導,受業主的監督,并定期給予打分,對不稱職且給業主造成應由物業人員負責的責任,物業公司有權給予罰款,造成嚴重損失的解除其合同。
十、凡由物業公司安排在小區內停放的車輛,業主每月應向物業公司交納一定費用,機動車每個車位每天2元,摩托車每月每車6元、自行車每月每車3元。所收費用用以解決服務人員的工資和夜間生活補助。
十一、各種車輛的服務費每月初由物業公司統一派人收取,并出具正式收據,看車點的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收費。
十二、各小區的停車位,由所在地的物業公司與業主協商共同劃定,確需規劃車棚的由物業公司擬制計劃、方案,由業主主管部門和XX物業總公司審批后修建。
小區管理制度2
公司小區車輛管理規定
為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車輛、行人安全,確保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內部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含機動車、家用車、板車、小貨車)不得隨意出入小區,特殊情況需進入,司機應配合門崗填寫臨時出入證。
三、嚴禁在小區主干道、消防通道(門崗至辦公樓、辦公樓至明志小學西門)停放車輛。
四、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慢行,機動車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嚴禁超車。
五、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六、出租車不得駛入小區,遇有乘載老、弱、病、殘及攜帶過重物品,視情況放行,但必須及時離開。
七、車輛載貨駛防離小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戶到值班室辦理手續,方可放行。
八、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小區車輛管理整改方案
從6月1日大門值班室正式運行以來,在小區治安車輛管理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如:
1、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社區分管領導及保衛部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小區治安狀況明顯好轉。
2、車輛由分管領導牽頭,保衛部門配合門衛值班人員對進出小區主干道亂停亂放現象進行了徹底的整頓,確保了道路的暢通,減少了安全隱患。
3、對19#樓與20#樓之間的進出通道,擺攤設點現象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不間斷的清理,徹底杜絕了小區進出通道及其他地方出現擺攤設點,大大方便了廣大居民的出行。
4、在進出小區主干道設置六處減速緩沖帶,限速標志2塊。
5、在有關部門的協調下,經過與黃家村的多次溝通,終于在小區后門(與黃家村結合部)安裝了鐵門,并規定了開、關鐵門的時間,從而為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創造了條件。
在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1、進出小區車輛不限速行駛,特別是那些到汽修廠及接送上學學生的外來車輛暢行無阻,亂鳴喇叭,嚴重影響居民特別是那些退休老同志的正常生活秩序。2、在原加工廠開辦汽車修理廠,24小時都有車輛進出,但又屬湘核建新余分公司管理,很難協調。3、明志小學西門設在小區,每天接送學生的汽車、
摩托車大量進出,存在諸多安全隱患。
小區車輛管理整改措施:
一、增設門崗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每人每天值班8小時。
二、在大門口設置電動橫桿,由值班人員控制,車輛不得隨意進出。
三、跟湘核建新余分公司協商:1、如何加強汽修廠車輛進出的管理。2、是否可在加工廠閑置空地修建大型停車場,為下一步實行收費停車做準備。
四、對小區業主車輛統一登記造冊,發出入證,外來車輛禁止隨意進出,特殊情況需進入,需辦理登記手續。
五、完善小區車輛管理制度,并在大門口、主干道等顯眼位置制作宣傳板。
六、在球場周圍,1號樓與6號樓之間,6號樓后等空地設置停車區域,方便小區業主停車。
七、由保衛部牽頭,門崗保安員配合對進入小區車輛超速行駛,亂鳴喇叭,亂停亂放等現象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專項整頓。
八、加強與明志小學溝通,學生盡量不要由西門(小區內)進出,如學生確需進入,接送學生的車輛不得進入小區。
九、待條件成熟,對外來車輛實行收費管理。
小區管理制度3
xxxxxx小區車輛進出停放管理辦法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小區機動車的停放與行駛,維護小區環境,保障小區內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xx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管理暫行規定》和《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收費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作為本小區車輛秩序管理的依據。小區全體住戶、外來訪客及物業工作人員等必須共同遵守。
第二條本辦法由xx小區(以下簡稱:小區)業主委員會討論通過,委托小區物業公司組織實施。小區內所有車輛使用人應接受物業公司車輛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車管員)的行駛管理與停放引導。
第三條小區固定車位實行有償使用,固定車位進行公開拍賣。車輛使用人在小區泊車應交納停車管理費。
第四條物業公司負責停車區域環境衛生及秩序維護工作。對違反規定、亂停亂放的車輛發生的損失由車輛所有人自行負責。
車輛進出管理
第五條小區安裝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實行車輛智能化管理。所有車輛進出小區須持xx小區車輛IC卡(以下簡稱:IC卡)刷卡通行。車輛在通過大門道閘時必須一車一桿逐一進出,不得尾隨前車沖卡。所有車輛駕駛人員皆應主動配合車管員的指揮引導,不得隨意停放,堵塞路面,壓臺階,壓綠地,造成損失由車主負擔。
第六條IC卡實行一車一卡制。不得轉讓或一卡多車。車卡不一致的車輛不準進出小區。
第七條IC卡僅限小區居民及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申辦車位登記手續時領取,在有效期內使用。
第八條外來車輛臨時進出、停放小區實行登記制度。來訪車輛應登記后領取臨時卡,持卡進入。駛離時在小區出口處驗卡、車、卡一致,交卡后通行。
第九條外來車輛進入、停放小區超過半小時的收取車輛管理費,不足半小時的不收費。前來小區執行公務的警車等車輛出入小區可免繳費。
第十條領取IC卡時需繳押金100元(退卡時退還押金),IC卡遺失或損壞的,應及時補辦。補辦時應繳成本費100元。
第十一條非小區居民接送幼兒園入托幼兒的車輛不能進
入小區。各類大中型車輛,裝載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車輛不經允許禁止進入小區。
第十二條小區車位滿位,車管員應及時告示并拒絕其他外來車輛進入小區。
車輛行駛管理
第十三條小區設東西兩個大門供車輛進出,司機必須依照交通標識的指示路線行駛。
第十四條為了保持小區的安寧,小區內車輛不準鳴喇叭;晚間行車禁止使用遠光燈;小區道路上不得試剎車、練習駕車、修理或清洗車輛等。
第十五條進出小區內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車主應謹慎駕駛,減速慢行,避免碰擦,注意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輛。
車輛停放管理
第十六條車位的設置:停車位分為地下固定車位、地上固定車位、地上臨時車位三種。固定車位標有編號,供車位所有者使用。臨時車位無標志,主要供外來車輛臨時停車。
第十七條車輛的停放:小區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未經車管員同意,來訪車輛不得占用固定車位。車位內不得停放自行車、電動車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條車輛進入小區時應保持道路、停車位清潔,避免油漬等污染;禁止使用小區綠化澆灌公共水資源清洗車輛,自家用水洗車,請及時清理洗車造成的'污染。
第十九條停放小區(車庫)的車輛,停放完畢后,業主必須將車門鎖好,并將車內的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現金等隨身攜帶,若放在車內出現丟失造成損失由個人自負。小區內停放的車輛應自行保險,物業公司只提供停車場地租賃和秩序維護服務,對車輛任何破壞丟失現象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主有特殊要求,可另選擇停車服務,單獨簽署協議。
第二十條小區居民可持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等到物業公司辦理IC卡申請登記手續;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工作證或單位證明、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辦理申請登記手續。
違規處理管理
第二十一條小區車輛管理以疏導為主,處罰為輔;由物業公司管理為主,業委會積極支持,居民和車輛使用人主動配合。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行為者,報請公安部門處理:故意將車輛停放在小區大門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車輛在小區內行駛途中或停車時發生意外,造成人員受傷、車輛或其他財物損壞且協商無果的;故意損壞或盜竊他人車輛及財物的;車輛使用人不服從門崗勸阻和解釋,企圖強行闖入小區的。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者,收回IC卡,停止使用固定車位或禁止車輛來訪:經查確系偽造或仿冒、出售或轉借IC卡的;不服從車管員與保安勸阻而多次違規停車或行駛的。
第二十四條因停車或行駛不當,造成小區公共設施、草坪和道路損壞的,由車主照價賠償。
第二十五條對在小區內超速行駛、鳴喇叭、使用遠光燈、練習駕車等行為,車管員應及時予以制止。制止無效時,應將違規車輛的車牌號及違規情節報告物業公司管理部備案,并對該車輛使用人進行公開警示或限制該車輛進入小區。
小區管理制度4
一、門衛人員24小時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認真履行職責,并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二、按時按需開關大門,嚴格控制車輛、人員在小區出入。
三、認真做好來客來訪登記和外來車輛的進出登記,對外出的車輛注意檢查,防止居民車輛被盜。
四、收發報刊、函件等應當面點清,并做好登記,要做到及時準確,不積壓、不私拆。
五、加強夜間人員、車輛出入控制,夏季晚10:30,冬季晚8:30要鎖好大門。
六、搞好門前“四旁三包”,保持環境整潔衛。
小區管理制度5
任何進入或使用本小區停車場之人士,須嚴格遵守下列停車場制度:
車輛進出車場時,外來車輛必須進行登記(錄),并由車主及管理員對登錄內容核實。
車輛應按管理員的要求停放于規定位置。
車輛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閘,關好車窗門,鎖好防盜鎖,避免使用帶報警音的防盜鎖,車內請勿存放現金及其它貴重物品。
車場應按管理員的'要求及現場的標識行車,車速小于10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場內禁止修理車輛、洗車、試剎車、學習駕駛等有安全隱患及影響現場衛生的活動。
請勿將有可能對其他車輛或人士構成危險的車輛停泊于停車場內。
小區管理制度6
為了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車輛、行人安全,制定本制度;
1、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2、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3、非業主車輛不得在小區內停放過夜,若臨時滯留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
4、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等隨意停放。
5、凡不遵守小區內車輛停放規定及管理人員的指揮,發生一切事故,后果自負。
6、本小區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出入小區時,由值班人員履行登記手續,并服從本小區管理人員指揮。
7、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慢行,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8、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必須隨身帶走。
9、進入本小區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在本小區停留。
10、不準在本小區任何場地試車、修車、練車。
11、不準碾壓綠化帶,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小區內一切設施。
12、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停放車輛(非機動車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定的停放位置)。
13、出租車接送小區住戶,上下客后必須馬上駛離,不得在小區內招攬客人。出租車司機屬來訪客人,必須正常辦理探訪手續。
14、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須有相應的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戶登記簽字放可放行。
15、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16、本小區車位首先滿足在本小區長期居住的業主停放車輛,非本小區業主的車輛,不管與其小區業主任何關系不予提供車位。
17、本小區車位在滿足本小區業主停放的情況下,有多余車輛可以安排臨時車輛停放,停放費按本物業規定收取。
小區管理制度7
保安管理:
在綠色住宅小區保安管理方面主要從技術設備防范和人手管理防范著手進行管理:
一、依靠技術設備防范管理方面有:
1、各小區主要出入口、通道設置閉路監控系統,各監控鏡頭連接監控中心系統,實現24小時監控。
2、各小區主要出入口、通道設置車輛出入ic卡閘桿系統。
3、各樓宇樓層內設置有消防監控噴淋裝置,并連接到消防監控系統,可以及時發現和通報火災,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撲滅火災。
4、各梯間大堂出入口設置有可視對講系統,可以與住宅小區物業管理中心或小區警衛有線或無線通訊,從而起到防盜、防災、防煤氣泄漏等安全保護作用,為業主的生命財產安全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二、在綠色住宅小區人手防范管理方面:
1、對物品出入放行等情況進行核實登記。
2、對外來人員來訪進行登記管理,控制閑雜人員進入,有效加強了社區安全防范。
3、對出入車輛實行放行憑條登記管理,作為車輛出入憑證,從而起到防盜等安全保護作用。
4、對轄區內出租房進行登記管理,清楚轄區出租房居住人員情況,并實施有效管理。
5、保安通過不定時、::定點對轄區實行24小時巡邏、監控管理,及時發現問題,并采取有效措施,為業主的生命財產安全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三、綠色住宅小區建設及管理規章制度:
1、實施《社區文化建設管理制度》,不定時開展社區文化活動,提高社區生活質量,創造社區和諧居住環境。
2、實施《設備維修保養服務管理制度》,并設水電運作組、土建維修組對轄區內的公共設備、設施及時維修保養,確保設備正常運作。
3、實施《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對小區實行24小時臨控,為業主的生命財產安全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4、實施《裝修監控管理制度》,根據國家裝修管理規定,對不符合環保、消防安全的材料進行有效地控制。
5、實施《清潔衛生環境管理制度》,對生活垃圾實行日產日清,并定期對蟲害進行消殺,營造良好的小區衛生環境。
6、實施《綠化環境管理制度》,有獨立的.苗莆,定期對小區綠化進行維護。
7、制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管理制度》,對臺風、洪災等起到操作指引作用,極大地避免業主的生命財產受到損失。
8、實施《業主(住戶)投訴處理、服務管理制度》,對業主投訴問題及時處理,并提供優質服務,為業主營造一個溫馨、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
小區管理制度8
一、目的與適用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交通管理的職責和方法,以保證交通管理符合規范的要求。
適用于封閉式小區的交通管理實施。
二、職責
1、保安大隊是交通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規范的制定,監督并協助執行。
2、管理處負責交通管理的具體實施,負責小區內有關交通標志的檢修、管理。
三、實施規范
1、小區內設置明顯的交通管理標識。
(1)、小區入口處設置小區交通平面圖。小區內路口、轉彎處以及道路設置交通部門統一規范的標志。
①、禁止入內的地段設置'禁入標志'。
、、限制載重車輛入內的地段設置車輛限重標志。
、邸⒅付ㄍ\噲龌蛲\嚨胤皆O置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標志
(2)、停車場設置'停車須知'。
2、巡邏保安員對路面路況進行不定時巡查,發現經營,阻礙交通情況及時記錄并報告管理處,管理處及時作出處理,嚴重的應報告保安大隊。
3、小區內車輛管理
(1)、小區業主、住戶以外的特殊車輛停放應辦理批準手續。
(2)、住戶車輛憑卡(包括臨卡、月卡)停放。
(3)、車輛停放,保管依收費標準收費。
(4)、車輛保安員實行崗位責任制。
(5)、車場停車的其他方面工作參照《車場停車管理實施規范》
4、有效處理意外事件,確保小區交通暢通,行人安全。
四、文件和記錄
1、車場停車管理實施規范
2、保安巡邏值班記錄
3、機動車輛臨時出入登記表
小區管理制度9
一、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
1、按時開關大門。早晨6時至晚上23時開、關大門。提前、推遲或深夜進出大門,事前與門衛聯系,說明事由,不準砸門、爬墻。
2、教工、學員自覺接受值班人員和門衛查詢,客人攜貴重物品出大門需經戶主和治保小組證明,方能帶出。
3、堅持來客和暫住人口登記,學員不能留外人住宿,家長、家屬確需住宿的,須經治保小組同意。
4、教職工自行車、摩托車編號,做好登記管理;學員自行車、摩托車定點停放。
5、嚴禁在教室、寢室、宿舍和辦公室打麻獎,搞賭博,違者按治安管理條例處理。
6、不準在校園內燃放煙花爆竹,不準攀摘花木,不準在校園踢足球。
7、不準在樓上往街上、操壩毛扔果皮、雜物,潑倒污水。
8、節約用電、用水,自覺開關公用電燈,管理好公用水龍頭,養成節約用電、用水的良好習慣。
9、不在校園內高聲喧嘩,不損壞消防器材。
二、門衛值班制度
1、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按照開、關大門。
2、做好來客、暫住人口登記,查詢可疑人員,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
3、看管教工、學員自行車、摩托車對教工自行車、摩托車編號、登記、憑號出入;對學員自行車、摩托車定點停放守護。
4、阻止游商小販進入校園、住宿區叫賣商品。
5、做好責任區的清潔衛生,保持校園干凈、清潔。
6、保護報架,及時更換架報上的報紙。
7、堅持晚上關門后,對校園內、住宿區花卉巷道、背靜處進行巡邏,消除不安全隱患。
8、堅持禮貌待人、文明執勤,按制度行事,化解矛盾。
三、防火制度
1、認真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樹立人人防火意識。
2、認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3、嚴禁小孩玩火,不準在住宿樓燃放煙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安全用電、用氣,不私拉亂接電線、氣管,堅持每季度進行用電線路、用氣管道檢查,防止用電、用氣起火。
5、保持滅火器、消防水帶的良好性能狀態,發揮急需時的充分效能
6、提高警惕,嚴防示人縱火行為。
四、清潔衛生管理制度
1、校區清潔衛生實行分片責任承包,任務到人,責任到頭。
2、學管、后勤制定清潔衛生標準,對片區提出具體要求。
3、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次大掃除的檢查評比制度,交將檢查等次納入年終獎內容。
4、班主任要經常對學員進行講清潔、愛衛生的教育,不亂毛煙頭、瓜殼、紙巾,保持巷道、走廊、操壩衛生。
5、堅持門前“三包”,學管、后勤要經常對小區內清潔衛生檢查、督促。
小區管理制度10
一、小區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小區機動車輛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車資源,確保車輛遵章行駛、有序停放,創造一個優美、寧靜的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小區設定專職車輛管理員,對小區業主(使用人)的車輛實施全面管理,建立詳細的車輛管理檔案(含:業主或使用人姓名、房號、車輛型號、車牌號、車輛顏色、聯系電話等),對登記備案的業主(使用人)車輛,由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發給出入大門通行證,通行證每年度換發一次。
2、小區機動車輛泊位分為地下車庫、地面車庫、地下車位和地面車位。對已出售給業主(使用人)的車庫或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費;對無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車位,實行有償租用,地下車庫或車位的月租費,根據市場價核定,不另收管理費;地面停車位的收費標準參照《杭州市區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執行,即:住宅小區業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貨車包月費每輛100元整、住宅小區業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車包月費每輛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費;對在小區臨時停車不超過1小時的,免收停車服務費。超過1小時的,每輛每4小時2元整,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每天(連續24小時)停車服務費,每輛超過6元的,按6元收取。對長期租用車位的'業主(使用人),小區管理處應每年與其簽訂一次租用合同。
(因各地收費政策和標準不同,僅作參考)
3、對已出租的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做出已出租的標識,并設有專人管理,阻止和勸解其它車輛占用此車位。地面可出租的車位,優先出租給就近居住的業主,如就近業主不租,可租賃給其他業主。
4、已購置車庫的業主,應自覺將車輛停入庫內;臨時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應按車管員指定的地點停放;所有車輛均不得在小區道路上隨意停放;尤其禁止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對外來臨時進入小區的車輛,執勤門崗應做好詢問登記工作,發放臨時出入證,必要時還應及時與業主取得聯系,在征得業主同意后方可進入。
5、擁有車庫的業主(使用人)在車輛入庫后,應及時關閉車庫門;停放在
停車場的車輛,業主(使用人)離開后,須及時關閉車門、車窗,不要將貴重物品遺留在車內。車管員和保安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應及時通知車主,以防止車內物品失竊。停車場僅提供停車場地,并要求車管員和保安員加強巡視檢查,如出現車輛丟失或車內物品被竊,應積極配合車主查找并提供其它幫助,但不負賠償責任。
6、對業主(使用人)的車輛,車輛管理員應堅持對其車輛的門、窗及外表狀況實行日常檢查和每月大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實施,并做好必要的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告知業主(使用人)。
7、小區道路和停車場嚴禁學習駕駛、試車,不得無故使用車載報警器,嚴禁隨意鳴喇叭。
8、對進入小區載有業主的出租車須換證通行,對載有外來人員的出租車應謝絕入內。夜間22:00后,謝絕出租車進入小區。
9、對從小區駛出并攜帶較貴重或大量物品的非業主車輛,執勤門崗有權進行檢查或要求做出說明。
10、大型貨車、客車原則上不容許隨意進入小區,如遇特殊情況需進入,因提前申請并征得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的同意。
11、小區應設立機動車輛行駛標識,包括:行駛方向、行駛路線、限速、限高、禁鳴、禁煙火等,業主(使用人)須遵章執行,出入大門應各行其道或先出后進。
12、車輛管理員和保安巡視員應確保行駛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暢通,要做到管理有序,無亂停、亂放車輛的現象。對隨意亂停或侵占已購(租)車庫、車位業主利益的車輛,實行廣大業主輿論監督、保安管制和社區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進行。
13、對所有進出小區的非業主車輛和出租車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執勤門崗必需在卡上注明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所訪業主姓名、執勤門崗姓名,并應妥善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丟失。
二、摩托車和非機動車的管理。
1、小區如設有停車棚,應作好明顯標記。存放車輛的業主(住戶)必須按
規定有序地停放車輛。
2、自行車出入小區大門時須下車推行。
3、外來人員的摩托車和自行車原則上不得進入小區。
4、小區治安巡邏員要認真履行職責,發現車輛停放不整齊要及時整理。
5、業主自行車不得停放在單元樓道內。
三、地下車庫(位)管理規定。
為確保地下車庫交通安全、道路暢通,車輛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規定:
1、嚴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規定,遵守各項車輛管理制度,確!鞍踩谝弧钡脑瓌t。
2、車庫通道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3、車庫通道、消防通道內禁止堆放任何雜物,確保車庫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4、車庫內必須配備各種安全設施和標志、配備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帶入地下車庫。
6、禁止任何外來車輛、閑雜人員進入地下車庫。
7、嚴禁任何貨車、卡車、大型車輛進入地下車庫。
8、車輛出入地下車庫時,必須按規定的指示標識行使。
9、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后,必須停放到自己的車庫(位)內,嚴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車庫(位),嚴禁壓線停放。
10、車庫內禁止鳴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車庫停車標識,禁止涂改或覆蓋車庫內原有停車的標識和號碼。
11、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停放后,必須關好車輛和車庫門窗。
12、嚴禁在車庫內清掃、清洗車輛及進行車輛維修、保養工作。
13、定時對車庫進行清掃,定時打開車庫內風機進行通風換氣。
14、定時對車庫進行巡邏檢查,對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車輛進行糾正。
15、因過失損壞他人車輛、公共設施等行為的,責任人應照價賠償。
小區管理制度11
1.業主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居住本大廈,免費卡二房送二張,三房送三張。如需申領的ic卡數量超出以上的部分,每張收5元工本費。公司購房、業主購房用作辦公或員工居住的,申領ic卡按本條例規定辦理。
2.人員如有業主書面證明其為業主親屬的(非直系親屬)申領ic卡免收押金,每張只收取5元工本費。
3.業戶租住本小區用于自住(本人或員工)或辦公,申領ic卡時,每張應收取5元押金及5元工本費。
4.業戶來管理處辦理入住手續時,管理處辦公室應當促請業戶及時辦理門禁ic卡。
5.大堂值班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門禁系統;發現系統有故障,應及時向管理處報告。
6.原則上由業戶自己刷卡開門,對未成年人及業戶手提重物不便刷卡、忘記帶卡時,值班人員應當為業戶提供方便,開啟門禁系統。
7.對新近入住的業戶,大堂值班人員應當及時促請業戶在到管理處辦理入住手續時辦理ic卡。
8.值班人員發現刷卡人使用同住的其他人員的卡時,應當提請業戶使用自己的卡;刷卡人若使用本棟其他人員(包括在住或遷出后)的卡時,值班人員應當予以沒收,并報告管理處進行處理。
9.對大堂門禁系統的管理,大堂值班員既要堅持原則,具體操作時,又要有一定的.靈活性,不能因此和業戶產生爭執,影響與業戶的關系。
1.對于已經辦理了ic卡而后又遷出或不再居住本小區的人員,大堂值班人員應當及時向管理處報告注銷登記的ic卡。
11.遺失ic卡需要補辦ic卡時,每張需收取5元工本費。
小區管理制度12
1.負責維持各出入口的秩序,保證通暢。
2.密切注意進出的`人員,查詢可疑人物,勸離衣冠不整者或閑雜人員。
3.負責查驗大件物品進出手續。
4.負責非小區開放時間出入登記工作。
5.保持崗亭內的清潔衛生,嚴禁吸煙,做好工作記錄及交接班記錄。
6.上崗期間,注意儀容儀表端正,精神飽滿。
小區管理制度13
1.在保安班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出入口進出車輛、人員的管理;
2.熟知交通管理知識和指揮手勢,熟悉本住宅區出入口環境,能果斷處理及指揮住宅區一般交通事務;
3.熟悉發生火警、臺風、突發事故等各種緊急情況的應急處理辦法。
4.嚴格執行小區停車場管理規定,實行車輛收發卡制度,一車一卡,認卡放行;卡與車牌號不同時,應立即將該車進行登記,請車主簽名認可并經客戶中心查實后給予放行;對外來車輛按規定收取臨時停車費;
5.對進入小區施工的人員,憑管理處簽發的`臨時出入證,確認后放行,對臨時來訪需在《來訪人員登記表》上予以登記后方可放行,并通知小區相應崗位人員跟蹤留意;
6.禁止推銷廣告、拾廢品等閑雜人員進入小區;
7.憑管理處簽發的物品《放行條》,對運載貴重物品或搬家出小區的車輛等進行核對,對貨柜車必須開箱檢查,經確認后予以放行;
8.保持治安崗亭內、外環境的整潔及設施、標識的完好;
9.負責值班室內對講機、充電器及其它物品的完好;
10.及時將停車費上繳財務,嚴禁貪污挪用停車費,杜絕收費不給發票的行為;
11.注意出入口任何可疑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制止或上報,并隨時與其他崗位保持聯系;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小區管理制度14
一、門衛安全協管員實行24小時值班及16小時立崗服務制度。
二、門衛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文明執勤,禮貌待客,認真負責,服裝整齊,儀容端莊,按時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三、嚴格執行工作制度,認真填寫各類門崗工作記錄。
四、對流浪乞討,拾破爛和收買廢舊物品以及叫賣人員,推銷人員等各類閑雜人員未經同意不準其進入小區。
五、保持門崗周圍環境的整潔及設施標志完好。每天10點以前小區主管要負責落實門崗內外的'清潔工作。
六、門衛值班室及站崗區域禁止非工作人員滯留,以免影響門衛正常工作,值班室內物品應保管愛護、擺放整齊,衛生良好。
七、執行工作和客戶來訪時應站立,提前主動上前工作,工作時間不允許從事與工作不符的事,嚴格遵守值班紀律,不允許酒后上班和上班喝酒,工作應使用文明用語。
八、值班電話為工作電話,非工作原因不得使用值班電話,應保障值班電話的通暢,對住戶電話或親自反映的問題應及時做好記錄并及時給予處理或耐心解釋。
九、發生突發事件和發現重大問題,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報告公司領導,并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問題,無論發生任何情況,門衛都必須保證有人留守。
十、上下班高峰期門衛人員應保證在崗,快速兼靈活處理機動車進出小區,避免進出小區車輛長時間堵塞道路。
十、配合巡邏崗人員做好當班工作,配合做好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一、對因客戶原因損壞小區設施、設備及公司辦公物品,門衛人員有權要求損壞者照價賠償,損壞者拒賠的,門衛人員對損環者有權暫不放行,報警處理。
十二、本規定從XX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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