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物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物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物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
1.物業公司管理范圍任何部位不準私自搭接臨時電源線路,需改變用電源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操作。
2.使用多項電源插座不準平放在桌面上或地面上,必須釘掛在墻壁上或放在計算機操作臺二層,防止金屬異物落入插孔造成短路引起火災。
3.各類電源插座周邊不準存放易燃、可燃物,使用各類電源插座時插孔出現被燒痕跡,應及時請電工維修更換,嚴禁繼續使用。
4.在多項電源插座上需插接的全部用電設備耗電量必須與電源插座額定電流相匹配,禁止超負荷使用。
5.使用多項電源插座時必須一次性插接在墻壁上 ,嚴禁將多項電源插座二次插接在上方多項電源插座上。
6.嚴禁將無插頭裸線直接插入電源插座上用電。
7.導電電源線嚴禁從行走地面和門窗縫直接穿過,防止帶電導線破損斷裂,漏電引發事故。
8.分布在小區室外的電源閘箱接點,必須封閉防水加鎖,防止兒童觸電。
9.嚴禁在臺燈下堆放壓蓋紙張或其他可燃物,防止燈泡過熱或臺燈質量問題短路引燃。
10.計算機上和周邊禁止堆放雜物、書報、紙張、煙缸、水杯,操作計算機時不準吸煙。
11.各種充電器材必須放置在無可燃物位置,保持干燥通風,指定專人負責經常檢查,清除灰塵,保證器材電源及線路無故障,下班斷電停止使用,禁止超24小時無人狀態繼續充電。
12.電源開關、插銷、插座、照明燈具,嚴禁帶病使用,一經發現故障應立即請電工維修。
物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2
為了進一步做好各項安全工作,加強安全用電管理,增強安全意識,規范安全檢查行為,促使安全檢查工作切實有效地落實、開展,確保生產安全,防范各類事故發生。根據《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規定,結合本部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安全工作要同于日常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
2、經常學習、宣傳安全生產、用電知識,嚴格執行各項安全工作的管理規定,認真履行自己職責,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3、重點部位建立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按區域設安全責任人,建立安全責任制,增強日常巡查力度,定期進行檢查、巡視。
4、加強對各使用部門、單位使用配電房、變壓器、水泵安全檢查和定期維護、保養、年檢等工作的管理。
5、杜絕違章用電及使用電器設施的.現象,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必須盡快予以整改。
6、做好用電設備、照明燈、插頭開關等各種用電的日常保養和檢修工作,確保供電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7、凡因未進行安全檢查,造成隱患長期存在,或對隱患沒有進行整改的,將對責任人進行處罰。由此而造成事故的,按《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安全用電制度
1、不得違章用電,不得使用嚴禁使用的(電熱杯、熱得快、電熱取暖等)電器設施。
2、嚴禁隨意亂扯、亂裝電源線、電源插座和更換電源,不準用銅絲或不合規格的保險絲替換開關的保險絲,如需要必須請電工(必須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作業。
3、工作時間以外沒有工作人員的情況下,必須切斷工作場地所有電器設施的電源。
4、電器設施或線路發生故障或老化,及時報11185請相關人員檢修或更換。
5、電器設施、電源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6、使用大功率電器時必須報相關部門,經專業人員核準后方可使用,不準超負荷使用電源。
7、樓道應急燈插座嚴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發生意外時應急燈不能正常使用。
三、安全檢查制度
1、每周檢查一次用電安全工作,對重點部門或部位如墨子巷、集賢路、開發區郵政樞紐樓、紡織南路等配電房不定期抽查,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主要以查現場、查隱患為主,深人營業、生產現場、供電設備是否有超負荷和過熱等異,F象。
3、安全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責任是否落實,安全標識是否齊全。
4、有無違章用電、有無違章使用電器設施,用電設施是否完好,各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安全應急預案是否可行。
5、外露電閘箱、配電柜等帶電設備、設施是否鎖閉,是否在顯著位置粘貼“帶電危險”等警示標識。
6、用電線路及電氣設備絕緣是否良好,燈頭、插座、開關等帶電部份是否外露。
7、每一至二年按供電部門要求做好變壓器的年檢工作,并請供電公司專業人員、專用儀器對高壓進線電纜等進行測試、檢修。
物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3
1.目的 提高員工安全用電意識,規范員工用電安全操作,減少事故的發生。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園區內全體員工。
3.職責
3.1工程部人員進行電氣操作或電氣維修工作時,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定進行。
3.2其他部門須配合工程部的安全用電工作。
3.3工程部及時向客服部反映停電緣由,客服部須及時通知業主停電事宜。
4.內容
4.1嚴禁各部門私接或移動電氣設備和設施。確因生產或改善服務質量需要,應經所在部門經理批準,報請工程部核實,并由工程部登記注冊。
4.2各部門需架設臨時線路的,應由工程部派電工安裝。使用結束后應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臨時線路應符合“低規”要求,時間一般不超過一星期。如使用后確需長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損害美觀條件下,由工程部派電工正式安裝,并登記備案?陀脜^一般不準加臨時線。
4.3物業強電系統維修時,應該根據不同的危險程度,分為全部停電、部分停電和不停電工作三類。電氣檢修人員工作時,應遵循下列三項要求:
4.3.1根據工作內容和需要,填寫工作票。
4.3.2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應有兩人或兩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4.3.3應有完成保證工作人員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4.4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或設施上工作時,必須完成下列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4.5斷開電源。在工作場所必須斷開電源的設備設施,包括需檢修設備設施的帶電部分的電源、工作范圍安全距離小于0.7m(10Kv)的帶電部分及工作人員后面或兩側無遮欄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帶電部分。在斷開電源時,必須使檢修的`設備設施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高壓柜的手動機均處于斷開位置時,都應用鎖鎖住。
4.6驗電。檢驗電氣設備上有無電壓時,必須使用合格的驗電器,驗電應在電氣設備的兩側的各相分別進行。
4.7裝設接地線。將檢修的設備設施的三相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檢修設備的剩余電荷,這也是防止突然來電,保護工作人員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裝、拆接地線必須由兩人進行,若僅有單人值班,則只允許用接地開關接地。
4.8懸掛指示牌和裝設遮擋欄。在工作點四周應安設標示牌和遮欄,有關的操作開關手柄上應懸掛“禁止合閘”標示牌。
4.9電氣操作及維修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組織措施:
4.9.1工作票制度。在對物業各類電氣設備進行檢修時,應根據工作需要,填寫工作票。工作票的簽發人應為電氣工程主任,且簽發人應對工作票內容、工作必要性、工作執行者的業務程度進行全面的考慮。
4.9.2工作許可制度。在高壓電氣設備上進行檢修工作,須經過許可手續。工作許可人為工程部經理,許可人應對工作票上的有關內容及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并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核對。
4.9.3工作監護制度。完成工作許可手續后,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應向工作者交待工作現場的情況和有關安全措施,并應始終在現場進行監護,及時糾正錯誤或違反安全的操作。監護人一般不得參加工作班工作(全部停電除外)。
4.9.4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在電氣設備檢修工作間斷或工作人員暫時撤離現場時,所有安全措施應保持不動,工作票仍由工作負責人執存。間斷后可繼續工作,無需重新通過許可。
4.9.5工作轉移是指同一連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幾個地點工作,開工前的安全措施可一次做完,但工作負責人在轉移工作地點時,應向工作人員交待新工作點的有關情況和注意事項。
4.9.6在檢修工作完成后,應清掃現場后撤離。由工作負責人會同運行值班人員共同檢查,并交待檢修項目、發現問題、檢修結果和存在問題,然后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終結時間,雙方簽字后方可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在此之前,任何人不得將檢修設備送電運行(因檢修工作需要試運行者除外)。
物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4
為加強全連職工、用電戶的安全用電管理,確保電力暢通無阻,更好的為職工群眾提供便利的.安全用電環境,特制定本措施。
1、各用電戶在用點過程中,一定要服從電力公司片區電工的管理,發現隱患及時告知電力公司進行整改,否則發生后果自負。
2、電的使用由電力公司片區電工負責,不得私自換線、接電,必須由電工操作,否則發生后果自負。
3、嚴禁在電桿旁和電線下堆放柴草和從事其他生產活動,否則發生后果自負。
4、嚴禁個人私自挪電桿和電線,發現類似的事情將嚴肅處理。
5、高壓線兩旁不允許高空作業或采伐林木,且高壓線兩旁不允許栽種樹木,對危害線路的樹木要及時采伐,否則,發生后果自負。
6、各用電戶要高度重視用電管理制度,不允許發生不安全事故。
物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5
安全節約用電是學校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健康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范各類用電行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用電要求及措施
1、各行政辦公室、教研組、年級組辦公室、教室、食堂、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設備要根據作息時間及時關閉,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
2、計算機、打印機、飲水機、空調、電風扇、教室多媒體等電源由各部門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在下班(下課、或活動結束)后關閉電源,如后面的人要繼續使用,則誰用誰關掉。
3、教室的照明、飲水機、電視機、多媒體等,應專人專管,其它人不能隨便開啟,多媒體講臺內插座不得私接亂用。
4、食堂餐廳就餐后,餐廳的照明設備應該及時關閉,不用的耗電設施也應及時關掉,功率的.設備應有專人負責。
二、管理責任
1、教室內一切照明、電器設備均由所在班級負責管理,第一責任人為班主任。
2、行政辦公室、教研組、年級組的照明和電器設備(飲水機、電風扇、電腦、空調等),由各處室主任、教研組長、年級主任或專門指定人負責管理,各處室主任、教研組長、年級主任或指定責任人是該室用電第一責任人。
3、教學區走廊及室外各種照明、電器設備由所在保潔人員以及電工負責管理,保潔員及電工為第一責任人。
4、食堂照明、電器設備由食堂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5、各種用電設備的使用保養由總務處專門指定人員負責。
三、檢查考核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學校定期派專人進行相應的檢查,如發現違制度的現象,則對責任人按照師德考核細則中的履責不到位條款予以追究。
2、本制度涉及到的相關責任人,并入學!栋踩芾碡熑畏秶。
2、學校安全用電制度
一、用電安全管理: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3、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4、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噪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物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6
為規范公司安全用電,消除職工承包戶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的家用電器損壞及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電力法》結合我連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住家戶和集體在用電之前,要向電力部門提出申請,在用設備的安裝、維修要有專業操作人員進行,住家戶私自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以免造成用電事故的發生。
二、嚴禁在電線底下修建房屋、打場、堆柴草、打井、栽樹,不充許在電線和其它帶電設備附近進行集體活動,防止觸電傷人和起火。在電線附近修理房屋或砍伐樹木時要采取措施,對可能碰到的線路設備,要找電工停電后進行。
三、住家戶晾曬衣服的鐵絲和電線要保持足夠距離,堅決禁止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四、小水泵、脫粒機、清糧機等用電設備,不準帶電移動,不準掛鉤接電,不準使用破股線,不準使用地爬線,攔腰線。
五、小家戶在照明設備方面嚴禁用手摸燈頭,開關插座以及其它家和電器金屬外殼。有損壞、老化漏電及時找電工修理或更換。嚴禁使用不合格燈頭、燈線、開關、插座等用電設備。用電設備要保持清潔完好,燈線不要過長或恍動。
六、堅決禁止和設電網防盜、防竊、捕魚、狩獵、捕鼠和滅害,嚴禁使用“一線一地”照明。
物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7
為確保商城的用電安全,使經營戶的財產免受損失,特制訂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進駐商城經營戶及進場裝璜單位,因裝璜需要在商城范圍內需接臨時電源,由所屬部門人員帶領到商城物業管理部登記,辦理臨時電源使用證。
二、臨時電源線必須絕緣良好,禁止使用護套線、花線及單股銅芯線等,臨時電源線必須使用橡套電纜。由物業管理部審核后,方可使用,電纜載流量必須超過所用電負荷。
三、臨時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以確保人身安全。
四、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維修時,由所在部門人員到物業管理部辦理臨時電源使用證,同時由所屬部門負責人落實安全負責人,在用電許可證上簽字。
物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8
1、井下供電線和照明設施、電氣設備不準亂拆拿作他用。
2、所有閘刀開關必須安裝安全護蓋;保險絲不準用銅、鋁、鐵線代替。
3、所有供電線必須保證接頭包扎好,嚴禁芯線裸露。
4、所有供電線路必須整齊掛好,嚴禁電線落地和與風水管相纏繞在一起。
5、嚴禁破壞供電線路和照明設施,照明必須使用36v安全電源,嚴禁使用危險電源照明。
6、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電線、燈泡、保險絲和用電設備。
7、用電時必須注意安全,嚴防觸電。
8、嚴禁用線掛在閘刀開關上或掛在閘刀出入口端進行接電,必須嚴格按用電要求進行接電用電,要持證作業。
物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9
1、變壓器的安裝、接線、避雷系統、接地系統應符合規范。
2、配電房必須派專人值班。配電室經常保持清潔,無雜物,門向外開,并配鎖。配電柜的的`放置、接線應符合規范。
3、動力照明線路嚴格執行規范要求,做到安全、經濟、方便施工,線路由值班電工負責并實行交接班簽認制。
4、動力、照明線路必須分開懸掛在一定高度,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5、合理配置用電系統的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器。用電設備應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不得用一個開關直接控制二臺及以上的用電設備。
6、電力設施、線路由專人負責維修養護,非專業人員嚴禁擅自亂動。
7、不得在外電架空線路正下方施工,搭設作業棚、建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器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8、電動機械的機體必須可靠接地,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使用時應有人監護。
9、一般場所照明電壓宜為220v,隧道內工作面的照明電壓不應大于36v。其他工作行燈電壓不得大于12v。
10、電器設備周圍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和腐蝕性介質,不得使用火源。
11、自備電源與外電線路電源應設置連鎖機構,嚴禁并聯運行。
12、所有施工用電嚴格按《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執行。
物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辦公安全用電管理由行政部負責,辦公室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機電部部門統一辦理。未經機電部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機電部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二、辦公室電源輸電線路一律由機電部直接組織施工,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路屬新建工程的由機電部統一組織施工。擴建項目必須經機電部同意后,委托有執照的電工施工。無電工執照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三、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四、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五、各辦公室禁止使用電爐。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機電部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必須使用電爐時,須經安監部批準,并發給許可證,由專人負責管理。
六、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七、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八、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機電部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十、辦公室裝修時,電源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設計、施工,并充分考慮電源容量和線路安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路。
十一、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機電部會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十二、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辦公室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十三、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物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本著節約,杜絕浪費和安全的原則實行本制度
二、開水器由食堂管理員燕超負責,定時開關(每天在上班時間對開水器進行斷電處理),配電盤上鎖,特殊情況需開啟電源,誰開用完后負責關閉電源。
三、杜絕用電器在無人時運轉,宿舍內無人時應保證用電器電源關閉,辦公室下班后所有用電器應關閉電源。特別是600w以上用電器。
四、辦公室、生活區、室外照明由門衛負責。對照明設備及時開關。
五、禁止私接電線和使用非項目部配備的高耗電電器。
為保證本制度實施,望全體職工認真遵守、實行。相互提醒監督。項目部由項目領導牽頭,采取每月不定期檢查,確保本制度長期有效執行。
物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2
1、 供電線路應由專業電工定期巡視檢查。
2、 配電箱由專人負責管理及維修。
3、 現場施工機具要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非專業施工人員不準隨便觸摸施工用電機具。
4、 現場施工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拖、接臨時用電線路,更不能隨意拆除接地保護線。
5、 施工前檢查供、用電設備是否正常,用電機具不允許帶病工作。
6、 嚴禁使用損壞的插頭、插座及絕緣老化的電纜電線。
7、 移動式臨時配電箱應距地600mm 以上。
8、 配電箱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電箱應放置在干燥地段,并且周圍要有足夠的操作場地。
9、 照明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低于2.4 米應采用36v 安全電壓,手持照明燈具應采用36v 及以下安全電壓。
10、 低壓配電的'操作順序如下,送電順序: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停電順序相反。
物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3
1、《臨時用電安全作業證》適用于化工單位各類臨時用電。電器所屬單位內部人員作業不必要辦理審批手續。
2、凡生產和生活設施用電需使用臨時電時,用電單位應向電器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經批準后方可由電器人員安裝臨時線供電。
3、臨時用電使用期原則上最長不超過10天。若需延長者必須提前辦理延期手續,延長期限不超過10天。但基建施工臨時用電可按施工期限執行,若正式線路已符合通電條件時,則臨時用電線路,應停止(拆除),并先停(拆)后通。
4、申請部門在臨時用電結束時應向電器管理部門辦理臨時用電結束手續。
5、臨時用電施工項目如須高處作業、動火、動土、吊裝、進入設備內作業等,須按規定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證。
6、公司內部因工作需要安裝臨時用電時,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和拆除,并應有安裝和拆除記錄,嚴禁非電氣人員進行電氣工作。
7、用電部門應對安全用電負責。臨時用電線路裝設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66—88)有關要求。
8、對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9、防爆場所不宜裝設臨時線,如確需要,必須經安全部門同意。
物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4
1.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維修必須由專業電工按照電氣安全操作規程進行,非電工人員不得私自進行操作。
2.電動機不得超過負荷運行,電壓不得過低,需定期進行維護保養以防止匝間和相間短路、碰殼和電刷火花的出現。需定期加注潤滑油以保護清潔潤滑,并且每次連續啟動次數不應超過3-5次。
3.變壓器應安裝在單獨的房間內,并符合相關的防火要求。變壓器底部應有儲油槽和排油溝,其內應鋪設卵石。房間內應保持干凈整潔,不得存放無關物品。
4.電線不得超負荷使用,如場所內有易燃易爆可燃液體、氣體和大量可燃粉塵,應穿管保護。如使用鋼管,應使用橡皮圈襯墊其管口。陳舊老化的電線應及時更換,不得將電線纏繞在鐵釘上或使用鐵絲牽拉。
5.配電房應保持干凈整潔,配電盤的.設置應與可燃物保持一定距離。布線需整齊牢固。
6.電閘刀盒需保持完好,禁止使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
7.電加熱器具如電爐、電燙斗、烘干燈泡等,在使用時必須有人看管,在使用完畢后立即切斷電源。
8.照明燈具需與可燃物保持一定距離,禁止使用紙制電燈罩。
9.避雷裝置、防靜電裝置的接地導線應每年進行一到兩次檢查和測試,電阻不得超過10歐姆。
物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5
為保證安全用電、生產、生活正常進行。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根據《電業安全規程》制定本管理規定。
1、嚴禁用手隨意試驗帶電設備的絕緣部分和絕緣物;
2、嚴禁非電工拆裝電氣設備、嚴禁亂拉線亂接電源;
3、客房、營業廳、公共活動場所不得使用電熱設備,如電爐、電暖氣、電褥等任何人不得隨意增加用電負荷。
4、在潮濕、高溫、多塵場所進行電氣作業或操作電器的人員應穿絕緣鞋,嚴禁直接用水噴射墻壁或頂棚來清理衛生。
5、在電化腐蝕場所,如充電站車間,嚴禁使用臨時線路,禁止使用落地扇,手接電動工具和移動電器的電源線應為反腐型或塑料護套電纜。
6、在有煤炸和火災危險的環境中,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標準規范,認真與電工人員進行日常巡視和維護保養。任何人,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標準作業。
7、生產車間的大型用電設備,大型機具等應有三人進行維護和管理,并應掌握基本電氣知識及裝置的`控制原理。起重作業應遵守起重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及電動起重機的產品技術要求;
8、所有人員都應掌握電氣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理及求護方法。
物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6
1、供用電設施投入運行前,用電單位應建立、健全用電管理機構,組織好運行、維護專業班組,明確管理機構與專業班組的職責。
2、用電單位應建立、健全供用電設施的`運行及維護操作規定:運行及維護人員必須學習這些操作規定,熟悉本單位的供用電系統。
3、用電單位必須建立用電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各級用電安全負責人。
4、用電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用電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努F場需要用電時,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用電管理部門批準,通知維護班組進行接引;
⑵接引電源工作,必須由維護電工進行,并應設專人進行監護;
⑶施工用電用畢后,應由施工現場用電負責人通知維護班組,進行拆除;
、葒澜请姽げ鹧b電氣設備,嚴禁亂拉亂接電源;
、膳潆娛液同F場的開關箱、開關柜應加鎖;
、孰姎庠O備明顯部位應設嚴禁靠近,以防觸電的標志;
、私拥匮b置應定期檢查;
、淌┕がF場大型用電設備、大型機具等,應有專人進行維護和管理。
物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7
一、目的:
規范宿舍用電管理工作、確保用電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職工宿舍。
三、規定:
1、宿舍住宿職工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供電設施。
2、宿舍內或宿舍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拴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并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職工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負連帶責任。
5、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
6、住宿職工應該做到“人走燈關”,白天禁止亮燈以節約用電,違者處以50元/次罰款。
7、住宿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將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物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04-02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6-30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08-08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08-13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6-12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5-16
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4-28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4-04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精彩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