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一
為充分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并盡可能節約電力資源,特對學校安全用電作出如下安排: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專人開關燈和其它電器,電腦、電視、投影、視頻展示臺等貴重電器必須由使用教師開關,學生不準隨便開關;空調等大功率電器在用電高峰期盡量不開,如必須使用時由教師開關。
二、電工必須每月兩次定期對學校電路、設施設備等進行專項常規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三、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使用錄音機、電腦等常用電器時如出現短路、發出異味等故障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并報告電工進行維修,堅決禁止自己動手隨意處理。
四、每天放學前必須由專人負責關閉教室及功能室的所有用電設備,教師下班前必須關閉所有辦公用電設備;星期天電工要關閉教學區總電源;放假前電工要關閉學校所有電源,只為值班區供電;
五、要對消防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設施,配電箱、接線盒等電源設施定期檢修,確保發生緊急意外情況時能夠及時處理。
以上各條望各相關責任人認真落實,嚴格執行,對不負責任的.人員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引發責任事故的要嚴厲追究責任。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二
1.電器設備的安裝、修理,應由電工人員按照電氣安全操作規程進行。非電工人員不準擅自安裝、修理電氣設備。
2.電動機不能超負荷運行,電壓不能過低,要經常維護保養,防止匝間和相間短路、碰殼和電刷火花。 轉動部位要經常加油,保護清潔潤滑。連續起動次數不能超過3-5次。
3.變壓器應安裝在單獨的房間內,房間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變壓器底部要有貯油槽和排油溝。槽內應墊卵石。室內要保持干凈,不準存有無關物品。
4.電線不能超負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體、氣體和大量可燃粉塵的場所、暗裝電線應穿管保護。如用鋼管時,管口應有和橡皮圈襯墊。陳舊老化的電線應及時更換,不準將電線纏繞在鐵釘上或用鐵絲牽拉。
5.配電房要保持清潔,配電盤的.設置要與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離。配電盤上布線要整齊,接頭要牢固。
6.電閘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誰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
7.電加熱器具,如電爐、電燙斗、烘干燈泡等,在使用時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斷電源。
8.照明燈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離,不準用紙做電燈罩。
9.避雷設備、防靜電裝置的接地導線每年要進行一至兩次的檢查測試,電阻不準大于10歐姆。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三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用電工作,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電,人人有責。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維護學校的用電設施,是每一個師生義務。
2、安裝、維修應找電工,嚴禁在辦公室、教室等場所私拉亂接電線。
4、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啟配電箱。
4、教職工、學生離開辦公室、教室前要注意關閉用電器,節約用電。
5、禁止在吊燈的導線上懸掛任何物品。
6、電線斷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時找電工處理。
7、學校用電線路專人維護。
8、計算機網絡教室、多媒體教室、教師辦公室、行政辦、總務處、教導處、廚房等由有關人員負責用電安全,出現安全事故相關人員賠償損失。
9、發現電線短路起火時,要先切斷附近的'總電源,不準用水潑。
10、辦公室嚴禁使用其它大功率電器。(如:電熨斗、電飯鍋、取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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