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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專用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鐵路專用線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鐵路專用線安全管理制度 1
一、總則
1、安全消防管理是鐵路工程建設工作的重要環節之一。是提高全員安全消防素質、安全消防管理水平和防止各類事故,從而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
2、消防安全培訓堅持以人為本、注重實效的原則,以解決現場消防問題和應急救援及火災逃生自救為重點,開展形式多樣的短、平、快技術培訓,提高參建人員綜合素質。
二、安全消防管理的內容
主要包括安全消防思想(方針政策)、安全消防知識、安全消防技能和安全消防法律法規四個方面的內容。
1、安全消防思想教育
。1)思想認識和方針政策的教育。以提高安全消防重要意義的認識和全面理解黨和國家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并認真貫徹執行。
(2)勞動紀律教育。遵守勞動紀律是貫徹安全消防方針,減少傷害事故和火災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
2、安全消防知識教育
所有員工都必須具備安全消防基本知識;尤其應加強對現場的安全消防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其主要內容應包括:本單位的安全消防基本概況及特點;生產工藝流程等生產概況;消防報警電話、危險部位及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安全消防注意事項;機械設備、消防設施及器材等相關安全消防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知識等。
3、安全消防技能教育
就是結合我項目部管段和崗位專業等特點,實現安全操作、安全防護及火災的撲救、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技能要第一文庫網求。安全消防技能知識是比較專門、細致和深入的知識;它包括安全技術、消防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操作規程及事故案例教育等;尤其是事故教育,可以從教訓中吸取有益的東西,預防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4、安全消防法律法規教育
運用各種有效形式,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消防法律法規教育;從而提高員工的'遵法、守法、懂法的自覺性,從而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三、安全消防管理的對象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要求,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消防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消防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消防技能。未經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訓不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1、現場專兼職安全員的安全消防管理。
。1)新任職的各級負責人的安全消防培訓工作。
(2)在職人員的安全消防輪訓工作,按年度教育計劃安排進行。
2、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必須持有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合格證書》或建設單位消防專門培訓。
四、安全消防管理的形式與內容
1、新員工、實習代培等人員“安全消防教育”。對新員工必須進行安全消防教育。
2、在職人員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消防教育”
3、消防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1)黨和國家的安全消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
。2)我項目部管段的工程概況,安全消防狀況及特點,安全消防規章制度及遵章守紀等。
。3)安全消防知識及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安全標志標識講解;初期火災的撲救、報警;如何搶救傷員、排險、報告及保護現場等。
4、監督檢查各架子隊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1)各架子隊的生產、安全消防特點及狀況;應具備的安全消防技術知識等。
。2)安全消防要求、重點部位及注意事項;安全和防火滅火措施;消火栓、滅火器和自動報警系統的使用與維護等。
(3)緊急情況的處置,以疏散逃生救護知識為重點;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
。4)防護用品、用具的正確使用。
5、監督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教育
。1)施工現場作業特點(環境)及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消防責任制等規章制度
。2)班前安全講話、安全活動制度及紀律。事故案例教育等。
。3)施工現場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安全要求及正確使用。
。4)愛護和正確使用安全消防設施和器材和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等。
。5)安全生產要求能夠做到:作業中“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6)消防安全要求做到“三懂四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滅火疏散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鐵路專用線安全管理制度 2
(1為嚴格現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根據本項目經理部管段施工工程特點,結合工程所在地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2施工現場嚴格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設施布置整齊,場地出入口設置牢固美觀、開啟方便的大門,在大門處設置門衛值班室。
(3工區、梁場、拌合站、作業隊必須設置“五牌一圖”,五牌即: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衛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一圖(施工現場平面圖)。
(4施工現場嚴格劃分施工區、生活區、辦公區,場地道路平整暢通,無積水。
(5施工區材料堆放整齊,并懸掛標牌,標明材料有關資料。
(6施工現場要定期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檢查應有記錄。
(7生活區設置食堂、衛生間等設施,其設施符合有關文明衛生要求。
(8現場消防設備齊全,并建立消防管理機構和消防制度。
(9有標準和合適的材料堆放場地(庫、棚)及其車輛、機具停放場。
(10進入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作業工班長必須掛牌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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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乘務員公寓(以下簡稱公寓)的管理,促進運輸生產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寓是專為執行運輸任務的乘務人員提供食宿的生產性設施,是運輸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組織乘務員學習和進行思想教育的陣地。
第三條公寓要堅持為運輸生產、為乘務員服務的宗旨;努力為乘務員創造和提供安靜、舒適、清潔、方便的食宿條件,使乘務員精力充沛地投入安全運輸生產。
第二章接待范圍
第四條接待執行行車任務的定點交路的機車乘務員、客運乘務員(乘警、檢車員)、運轉車長、列車貨運員。
在滿足正常交路乘務員食宿的情況下,接待機械保溫車乘務員、出入廠架修過路機車乘務員。
在富余能力的可接待隨同列車執行行車任務的行車安全監察、客運監察、列車收入稽查、衛生防疫監察、公安貨物押運人員和在指定區段內隨同列車執行任務的添乘干部。
第三章組織領導
第五條鐵道部、鐵路局〔包括廣州鐵路(集團)公司,下同〕,鐵路分局〔包括廣鐵(集團)公司廣州、長沙、懷化、廣深鐵路總公司,下同〕的主管部門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分別制定公寓的規章制度和制度,對公寓實施監督、協調、檢查、指導。
第六條跨局公寓的設立和撤銷由鐵道部批準;跨分局公寓的設立和撤銷由鐵路局批準;分局管內公寓的設立和撤銷由分局決定,逐級上報備案。
第七條公寓實行專業化管理。
第八條公寓的定員編制,由各鐵路局依據公寓類型、崗位、勞動定額和實際工作量核定。
第四章加強管理
第九條基礎管理
1.加強隊伍建設,搞好技術、業務培訓,提高職工素質和服務質量。
2.建立健全保證飯菜、服務、衛生、叫班質量和安全生產、機械設備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做到管理有規定、作業有程序、工作有標準、質量有考核。
3.完善設施設備
(1)保證足夠床位,滿足正常運輸交路乘務員的`需要,切實解決排隊等床和住雙層鋪。
(2)按乘務員公寓設施設備標準抓好公寓建設。使公寓逐步達到標準化、規范化要求。
第十條提高工作質量
1.服務工作
(1)工作人員上崗應著裝整潔,態度誠懇和藹,服務主動,熱情周到,文明禮貌,工作時做“四輕。保持公寓肅靜。
(2)熟知本崗位作業標準和作業程序,嚴格執行工作程序和崗位責任制,做到上標準崗,干標準活。
(3)設備、備品齊全,擺放有序。
(4)公寓實行晝夜不間斷服務,晝夜供應開水、熱水、開放浴室。
(5)電視(學習)室、文娛室、閱覽室有專人管理,制度健全,定時開放。
2.飯菜供應
(1)結合季節和地區特點,調劑飯菜品種,以單炒菜為主,現吃現炒,提高飯菜質量,做到不間斷供應。
(2)要經常變換花樣品種,每日供應要有稀有干,葷素搭配,做到品種多,數量準,衛生好。
(3)售飯做到迅速、準確,優先供應出乘乘務員。
(4)加強成本核算,做到價格合理。
3.衛生工作
(1)工作人員必須持健康合格證上崗。
(2)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食品加工、銷售、飲食衛生“五四制”》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消滅食物中毒。
(3)餐具用后及時清洗、消毒、炊具、灶具、容器達到無油垢,保持清潔,餐具未經消毒不得使用。
(4)所有房間、走廊、樓梯保持清潔,做到無積塵、痰跡、垃圾、蛛網、灰吊、粘滑、無鼠、蟑螂、蚊蠅、虱子、臭蟲、跳蚤。
(5)臥具定期洗滌。被褥定期彈網、更換。枕巾、床單、被罩實行一人一換,毛巾被10天洗消一次,保持清潔、舒適。
(6)廁所、浴室、盥洗室每日定時洗刷,達到無積水、無異味、無污垢。
(7)室外地面平整清潔,無坑洼、積水、廢料、垃圾、無污染源。
(8)因地制宜,植樹、栽花、種草、綠化和美化環境。
4.叫班工作
(1)值班室要準確接受派班計劃,作好記錄,及時輸入微機聯網叫班機,遇有情況及時主要聯系。機務段、高度所或車站負責派班計劃的調度員,應及時準確地將派班計劃通知公寓值班室(一車次一通知)。
(2)值班室應有不同方向、不同性質的入寓登記簿,嚴格乘務員入寓登記制度,各種登記齊全,準確清楚。
(3)值班員根據派班通知(一車次一通知),實行一派一叫和執行一叫、二簽、三催、四復查的叫班工作制度,做到準確叫班。
(4)嚴格對口交接,做到交接清楚,記錄準確,互相簽字。
5.安全工作
(1)嚴格落實治安保衛、安全生產制度,消滅人身、設備、火災、盜竊等事故發生。
(2)有健全的設備保養、維修、操作制度,并按規定對設備進行保養維修,建立相應的設備臺帳。使各種機械設備,保持良好狀態。
(3)消防器材配備齊全,按期檢驗。
(4)現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存放地、庫房,應有安全防范措施。
(5)高空作業要有安全防護措施。
關聯法規:
第十一條住寓管理
1.住寓乘務員憑乘務報單或乘務證件,監察人員、添乘干部憑分局以上機關簽發的監察(查)證和添乘證辦理住寓手續,在值班室進行登記后方可住宿。
2.公寓不接待所在地的乘務員、候班乘務員和駐站的調車機乘務員。
3.乘務單位的待班、侯班室不準設在公寓。
4.不屬于公寓接待范圍的人員,嚴禁到公寓吃飯、住宿、洗浴。
5.公寓嚴禁飲酒,任何人一律不得在公寓賭博、吸毒和從事非法活動。
6.住寓人員要自覺遵守公寓的各項制度,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損壞或丟失,應按規定照價賠償。
第十二條財務管理
認真執行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搞好成本核算,降低消耗。
第十三條共管共建
共管共建是搞好公寓管理的有效途徑,共管共建各有關部門、單位既行使對公寓工作的監督、指導權力,又要承擔各自業務范圍內保證公寓建設的義務。各級組織要加強對共管共建工作的領導,定期召集各有關部門研究共管共建工作,及時解決問題。
第五章附則
第十四條各單位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部勞資司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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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加強對施工進度的管理,確保工程進度的科學性、嚴肅性、可行性,工區成立施工進度管理領導小組。
(2)工區全面負責工程施工進度管理,及時協調工程建設相關方關系,檢查、監督、考核進度進度計劃執行情況。
(3)工區的施工進度網絡計劃,內容包括是否符合項目部制定的工期目標,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機具設備、施工方案等是否滿足進度要求,進度計劃保證措施是否得當。
(4)以工管部制定的`施工總進度計劃為依據,工區應合理制定控制性工程施工計劃,避免控制性工程影響總體工程進度計劃的實現。
(5)工區建立全面反映工程進度狀況的工程日志、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對比圖,深入施工現場進行調查,分析影響進度原因,及時采取進度調整措施。
(6)工區每周組織召開例會,對出現的偏差分析原因,采取補救措施或調整、修改原計劃,制定相應措施,并督促相關責任方執行。
(7)工區要積極為施工創造良好的外界條件,減少外界因素對工程進度的影響。
(8)對象:工區、梁場、攪拌站、三電等。
(9)方式:項目部定期檢查,檢查結果經項目經理批準后,項目部向各參建工區下發檢查結果,對未按進度計劃執行的單位進行通報。
(10)根據工程進度考核情況對各參建工區進行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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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禁甩開連鎖條件,借用電源動作設備。
2、嚴禁使用封連線或其他手段封連各種信號設備電氣接點。
3、嚴禁在軌道電路上拉臨時線的辦法溝通電路造成死區間,或者盲目提高軌道送電端電壓的辦法處理故障。
4、嚴禁未登記要點,使用手搖把轉換道岔。
5、嚴禁色燈信號機滅燈時,利用其他光源代替。
6、嚴禁認為溝通道岔假表示。
7、嚴禁代替行車人員按壓按鈕,轉換道岔,檢查進路,辦理閉塞和開放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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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落實員工安全培訓計劃。所有新員工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準安排工作;新職、轉換崗位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第二條加強對勞務工的安全生產教育。項目經理部對勞務工按照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加強勞務工的安全生產教育,記名建檔,符合作業崗位任職標準方準進入施工現場作業。施工中按照工作內容進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教育。
第三條在采用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時,首先對直接接觸和從事該項工作的人員進行具體的方法、性能、規程等的技術培訓,然后再上崗。
第二章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第一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崗位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范圍的工種有:電工、登高作業人員、電氣焊工、起重及機械操作人員、場內機動車駕駛員、爆破作業人員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操作證要定期參加年檢,按時復審,不得超期使用,項目經理部對特種作業人員登記造冊,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保管于安全質量部辦公室,實行動態管理。
第三條涉及既有線施工的經理、安全員、防護員、駐站聯絡員、爆破員、帶班人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既有線施工安全培訓。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擔任上述工作。
第四條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項目經理部安質、設備等有關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對查出無證人員,除責令其立即停止作業外,并給予罰款處理,造成損失的要分別追究管理人員和直接操作者的'責任。
第五條項目經理部安全管理人員對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實行動態管理;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審查合格后,保留復印件,復印件應帶有本人照片、證書有效期、復審記錄(或者復審合格證明)、發證單位公章等。
第三章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條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制度,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危害,保護員工身體健康,促進施工生產健康發展。項目經理部按照國家勞動保護有關政策、標準規定,對參與施工生產作業和管理的人員發放個體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防寒用品。項目經理部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特種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具備“三證一標志”。
第二條工班長指導、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和勞動保護用品;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教育。
第三條作業人員對安全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挪動和改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崗位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條嚴格按照規定采取措施加強對職業性危害因素的治理,建立職業健康監護制度,對于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職工定期進行查體,建立健康檔案,組織開展短期健康休養,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
第五條要按照要求重視和加強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根據女職工不同時期的生理特點,妥善安排適宜工作。
第四章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第一條所有施工人員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性能,用電人員各自保護好設備的負荷線、接地線和開關,發現問題及時找電工解決,嚴禁非專業電氣操作人員亂動電器設備。
第二條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臨時用電線路的安裝、維修、拆除,均由經過培訓并取得上崗證的專業電工完成,非電工嚴禁進行電工作業。
第四條電纜線路應采用“三相五線”接線方式,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必須絕緣良好,場內架設的電力線路其懸掛高度和線間距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并架在專用電桿上。
第五條變壓器必須設接地保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變壓器設置圍欄,設門加鎖,專人管理,并懸掛“高壓危險,切勿靠近”的安全警示牌。
第六條室內配電柜、配電箱前要有絕緣墊,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第七條各類電器開關和設備的金屬外殼,均應設接地或接零保護。
第八條防火、防雨配電箱,箱內不得存入雜物,并且要設門加鎖,專人管理。
第九條移動電氣設備的供電線路使用橡膠電纜,穿過場內行車道時,穿管埋地敷設,破損電纜不得使用。
第十條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停電作業,電源箱或開關握柄上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并設專人看管,必須帶電作業時要經有關部門批準。
第十一條現場架設的電力線路,不得使用裸導線。臨時敷設的電線路,必須安設絕緣支撐物,不準懸掛于鋼筋模板和腳手架上。
第十二條施工現場使用手持照明燈必須使用安全電壓,在潮濕的基坑、洞室掘進用的照明燈則采用12v電壓。
第十三條嚴禁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斷絲。
第五章自升式架設設施裝拆及檢測、驗收登記制度
第一條項目經理部選擇有資質的單位承擔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工作;檢查施工單位施工起重機械和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定期檢驗檢測情況,對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施,嚴禁使用。
第二條起重機械、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備安裝后,須請地方設備檢測機構對其檢查驗收,合格后辦理檢驗合格證方準使用。
第三條淘汰、陳舊、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起重機械不準進場使用。
第四條作業前由各施工班組負責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進行檢查,對未有驗收標志或對其安全性能有懷疑的設備應拒絕使用。
第五條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除必須制定安全施工專項方案,安全施工方案按規定審批程序批準后,報監理部門審批后方能夠實施。
第六條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書上崗,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六章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營業線相關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必須按照鐵道部、所在路局及工程建設指揮部關于既有線施工相關的管理規定,及時更新、補充內部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二條與營業線相關的施工,必須遵循相關的安全管理規定,并做好重點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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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車輛安全工作,落實車輛安全管理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車輛(含電動車)及職工周末回家休假自駕私家車(含摩托車)。
第二章公司車輛安全責任
第三條車輛主管部門安全責任
1、公司所有車輛由行政辦公室統一管理、行政辦公室統一調度,其行政辦公室為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責任部門,行政辦公室負責人為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責任人,駕駛員為公司車輛安全直接負責。
2、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安全管理要求,行政辦公室應將車輛交通安全納入本部門安全工作內容,并建立健全相應的車輛安全管理機構。
3、會議制度
。1)、定期匯報和分析車輛交通安全工作,分析上月公司車輛安全行駛情況、駕駛員違章情況、車輛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針對問題和解決情況,檢查布置安排工作。
。3)、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由分管部門領導、安全員,車隊(班)長及有關人員參加,對本月車輛交通安全工作進行全面分析,檢查上次安全例會存在問題整改落實情況。車隊(班)長匯報所屬駕駛員安全行駛情況、遵章守紀情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等。并做好會議記錄。
。4)、車隊(班)長每旬召開一次會議,對各項規章制度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培訓、司機安全行車遵章守紀、車輛日常保養現況等情況進行一次點評,并做好會議記錄。召開會議前,通知主管部(室)領導參加。
4、基本制度
。1)制定車輛管理辦法和使用程序,明確車輛管理部門安全職責。制定長途、夜間和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下的安全駕駛控制措施。
。2)汽車隊(班)長、安全員、駕駛員崗位安全責任制。
。3)司機學習制度。違章、事故分析制度。
。4)車輛派車管理制度。
(5)車輛臺賬(每車使用、行駛記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6)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故障應急處置預案。
。7)車輛“三檢”制度。
(8)車輛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5、行政辦公室應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到首位,教育所有駕駛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組織司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并督促司機嚴格執行。
6、行政辦公室負責考察并報公司批準的技術過硬、質量保證、零配件合格、價格合理的車輛定點維修點。
第四條駕駛員的安全責任
1、駕駛員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嚴格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2、未經公司領導及行政辦公室同意,不準將機動車交給他人駕駛。
3、駕駛車輛上路行駛前,應當對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4、駕駛員駕駛車輛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行駛途中禁止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5、嚴禁酒后、疲勞、超速、超載、逆行、闖紅燈和違反禁令標志等違章行為。
6、駕駛員在外停車必須在規范、合法停車場所停車,因工作需要在施工現場長時間停車或過夜的,應在具有安全防范措施或有人值守的場所停車;車輛停駛后,應關好車窗、鎖好車門,并在離開之前再次檢查確認。
7、車輛駕駛人員應對車輛進行定期檢查保養,隨時檢查車輛性能,避免發生交通事故。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視情節輕重,由公司研究給予處罰和賠償。
8、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及車輛整潔。
第三章公司車輛安全檢查
第五條所有車輛實行專人駕駛保管、行政辦公室監督檢查落實,禁止未經行政辦公室及公司相關領導的批準將車輛交給非專職駕駛員,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員駕駛。
第六條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對車輛應堅持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杜絕故障車上路行駛。
第七條出車前檢查,主要檢查油、水、電系統是否暢通,有無跑漏;(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檢查安全設施是否齊全;檢查制動機件是否靈敏;檢查滅火器、千斤頂、警示牌、維修工具包是否齊備。
第八條行駛中檢查,連續駕駛車輛超過4小時應停車休息不少于20分鐘。并對車輛技術狀況進行一次檢查。
第九條返回后檢查,主要檢查車輛的完好狀況,以便進行及時的保養或維修。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安排出車。
1、油、電、水系統有故障時。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時。
3、安全設備不齊時。
4、駕駛員身體狀況不好時。
第十一條公司建立由行政辦公室、經驗豐富的駕駛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組成的安全檢查小組,對公司車輛進行定期的安全技術檢查,及時排除故障,保證行駛安全。
第十二條駕駛員應嚴格執行車輛回庫制度,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庫時,須經公司及行政辦公室領導批準,并確認車輛在外停放安全。
第四章車輛交通事故
第十三條事故報告
1、發生交通事故后,應立即報告當地交警,并迅速報告投保保險公司、公司領導及行政辦公室,保護好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各種物證,并采取措施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2、凡發生一般以上(造成人員受傷)的交通事故,必須1小時內報告公司分管領導、行政辦公室。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應迅速報公司總經理、分管副總、工會、行政辦公室。
第十四條事故調查分析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應配合交警、保險公司做好現場勘查和車輛鑒定以及事故調查取證工作,并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法律文書,確定事故原因、事故性質及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五條、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應以交警部門出具的法律文書為依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按照管理權限,對事故責任有關人員進行處理,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進行處罰。
2、對隱瞞事故不報、謊報、弄虛作假,不按規定時間上報的,一經查出按事故等級加重處罰。
3、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有關事故材料。
4、公司以交警部門出具的法律文書為依據,研究給予公司事故責任人相應處罰。
5、公司車輛由行政辦公室統一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索賠由行政辦公室和小車班向承保公司索賠。
6、駕駛員在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其交通事故發生車輛損毀的,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后剩余金額為基數,根據責任大小承擔部分費用,負全部責任者承擔損失的20%,負主要責任者承擔損失的15%,負次要責任者承擔損失的10%,個人賠償最高金額不超過1000元;車輛違章罰款扣分由當期駕駛員個人承擔。
第十六條公司車輛在公務中發生被盜、意外損傷等情況,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投保保險公司,公司將根據責任大小給予責任人處罰,其經濟損失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后,根據責任大小由公司研究個人承擔全部或部分費用。
第十七條駕駛員私自出車、酒后駕車或將車交給非本車駕駛員、下班后車輛不按規定停放造成事故或車輛丟失的,全部損失及相關費用由駕駛員賠償,并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調離崗位、待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章其它相關規定
第十八條員工周末休假交通安全規定
1、公司所有員工要本著對自己負責,對家庭負責的態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切實履行自己的義務,避免或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自覺學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知識。
2、員工駕駛機動車(含摩托車)周末或輪休回家上道路行駛,必須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機動車,必須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所有證件不得漏檢。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不超速行駛,不酒后駕駛,不疲勞駕駛。
3、員工駕駛摩托車必須戴頭盔,對不戴頭盔的摩托車駕駛人員,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員工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汽車、摩托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車輛制動裝置的'完好。自覺控制行車速度,要求:摩托車行駛速度控制在每小時40公里以下。
5、因公出差人員或外派(駐外)人員,身處異地,更要加強自我保護、自我防范意識,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傷害事故發生。
6、周末或輪休回家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間受到交通事故傷害后,除了應緊急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外,要保護好事發現場,并迅速撥打“122”電話報警。報警要講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主要情況和造成的后果;并及時向部門及公司分管領導報告。
7、因事故受傷就醫時應向醫務人員講清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并保管好所有的就醫證明材料。
8、因公司提供宿舍,除周末或輪休回家外,其余時間非工作安排,發生交通事故,責任自負。
9、員工周末或輪休回家拼車,車輛所有人不得有違規營運行為,并與其他乘車人達成安全協議,防止交通事故糾紛發生。
10、員工駕駛、乘坐的車輛(含摩托車),明顯超出回家休假所經路途,(周末回家休假指員工探配偶、父母)發生的交通事故,責任自負責。
第十九條食堂電動車管理
1、食堂電動車管理由公司工會負責,工會要制定電動車管理辦法;保證電動車證照齊全,定期檢查電動車設備是否完好、安全性能保證情況,并做好記錄。
2、食堂電動車一般只作食堂采購用,其騎乘人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及騎乘電動車管理規定,嚴格按《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其行駛速度控制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
3、食堂電動車非食堂采購或工作需要外出,發生的交通事故,責任自負。
第二十條公司員工及時發現車輛故障隱患,或及時制止違章違規行為避免了交通事故發生的,公司將根據調查視情況研究給予表彰及物質獎勵。
第二十一條公司車輛運行登記制度
小車班做好油耗、行駛里程、安全情況登記。按月記載單車加油情況和行駛里程數,每月底公布并清算一次;小車班和本車駕駛員共同做好安全行駛情況記錄和車輛安全狀況檢查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向行政辦公室報告。以上登記作為計發車勤人員補貼、補助和兌現獎懲的主要依據。
第二十二條駕駛員行車補貼標準及獎懲制度
為調動駕駛員的積極性,體現安全、節約和獎勤罰懶的原則,按以下標準實施補貼和獎懲:
1、車公里補助標準,以每月里程及派車登記手續為準,每公里補助0、15元,預留0、5元作為安全考核基數,當月無各類責任事故,下月一次性計發。
2、根據車輛保險費有關規定,公司車輛在規定的保險期內,若未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按保險公司出具的優惠額為依據,單車考核,獎勵駕駛員優惠額的60%,獎勵相關管理人員優惠額的20%,公司提留20%。
第二十三條由于駕駛員技術操作不當、自檢自保不力或人為的原因造成機械事故,全部損失及相關費用由駕駛員賠償,并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調離崗位、待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解釋權屬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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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保證鐵路行車、人身安全及設備運用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鐵路技術管理規程》、《中國鐵路總公司安全管理規程》、《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制定本規則。
第2條本規則是中國鐵路總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電務安全管理的基本規定,適用于國家鐵路和由鐵路局實施委托運輸管理的合資鐵路。
第3條鐵路局應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風險管理,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4條鐵路局及所屬電務(通信)段應依據本規則制定實施細則及相關標準、辦法等,全面加強和規范電務安全管理工作。本規則未作規定的,鐵路局可根據需要自行補充。
第二章安全基礎管理
第一節基本要求
第5條鐵路局電務處、電務(通信)段應健全和明晰各層級、各崗位安全管理職責,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健全安全風險管控機制,按照“逐級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的要求,推行安全管理規范化,不斷夯實電務安全工作基礎,實現電務安全生產持續穩定。
第6條堅持安全風險管理,突出管理問題是主要風險源,強化風險意識,實施動態研判和風險預警,強化過程控制,做好應急處臵,防范安全風險。
第7條積極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以“管理規范化、作業標準化”為目標,通過開展標準化段、標準化科室、標準化車間、標準化班組、標準化崗位建設等活動,將各項管理標準和作業標準落到實處。
第8條各級領導必須將安全生產放在首位,教育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作業紀律和勞動紀律,認真執行規章制度,保證行車、人身及設備安全。
第9條電務(通信)段建立段、車間、工區三級安全生產體系,建立健全作業過程自控、互控、他控機制,完善監控手段,強化現場作業控制。
第10條加強維修、施工、故障處理等關鍵環節的控制,落實安全卡控措施,加強安全警示教育,增強電務職工的法律意識、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第11條發揮電務調度職能作用,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和設備運用狀態,做到信息暢通,反應迅速,有效地監督生產任務完成和設備隱患處臵,指揮設備故障處理和應急搶險。
第12條電務系統專業管理人員應定期登乘機車(動車組)進行安全檢查,參加天窗維修和施工,掌握安全生產動態。
第13條鐵路局、電務(通信)段應對全體電務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培訓考試不合格的職工,不得上崗作業。新職、轉崗、晉升人員必須經過行車安全、人身安全教育和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第14條新設備開通使用前,電務(通信)段應組織設計、施工部門和產品供應商,對維修人員進行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方準上崗作業。
第二節安全風險管理
第15條加強風險識別和研判,圍繞管理、設備、人員、環境四大要素,對安全問題和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分層級建立風險控制表,制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第16條落實安全風險預警制度,對安全風險進行持續、有效的監測監控,及時發布預報預警信息。
第17條落實安全風險控制措施,保證必要的.安全投入,加強安全風險的專項整治和重點控制,控制安全風險。
第18條建立閉環動態管理機制,定期組織安全風險管理評估,檢驗風險管控效果,持續改進風險管理。
第19條加強安全文化建設,構建具有電務安全風險管理特色的安全文化體系,發揮安全文化對安全工作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第三節安全管理職責
第20條總公司電務部負責全路電務安全管理的檢查、指導工作,負責管理總公司電務調度工作,參與有關電務行車事故調查和應急救援工作。
第21條電務處安全管理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局實際組織制定、完善、落實有關規章、標準及安全管理制度。
。ǘ┴撠煂Ρ鞠到y實施安全檢查和指導,定期考核評價電務(通信)段安全生產情況。
。ㄈ┴撠煴鞠到y安全生產管理,制定安全生產措施和電務應急預案并監督實施,協調指導電務設備應急搶修;參與調查處理電務事故,組織電務設備故障調查處理,對影響安全的突出問題及時組織專項整治。
。ㄋ模┒ㄆ谡匍_安全分析會,研判本系統安全風險,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嚴格過程管控。
。ㄎ澹┴撠熾妱瞻踩a調度及信息管理,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定期進行故障信息統計分析,通報安全生產情況。
。┴撠煂徍耸┕し桨负褪┕び媱潱瑓⒓酉鄳燃壍氖┕,加強施工檢查指導。
。ㄆ撸┫蜩F路局安委會報告本系統安全工作,落實鐵路局安委會相關工作要求,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結合部存在的問題。
第22條電務(通信)段安全管理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總公司和鐵路局有關規章制度、技術標準、管理辦法,制定實施辦法、細化措施,并組織落實。
。ǘ┘訌姲踩A建設,建立健全段、車間、工區三級安全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強化現場作業控制,嚴格執行作業紀律和標準,杜絕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確保行車、設備和人身安全。
。ㄈ┞鋵嵃踩a責任,定期對科室、車間、工區進行安全檢查指導和考核評價,及時發現安全隱患,解決存在的問題。
。ㄋ模┞鋵嵃踩珪h制度,定期召開安委會、安全分析會,研判安全風險,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并組織落實。
。ㄎ澹┴撠煱踩a信息管理工作,發揮電務調度職能作用,實行調度晝夜值班制度,掌握安全生產信息和設備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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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落實,提升安全工作執行力,實現干部認真負責、嚴格管理,職工遵章守紀、按標作業,減少和杜絕各類事故,確保鐵路安全生產持續穩定,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鐵路處各單位、部門及在鐵路范圍內從事的生產建設活動。
第二章安全綜合管理紅線
第三條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按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業務流程和崗位操作規程,每月至少主持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
第四條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經培訓考核合格。
第五條員工未按規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并考試合格的,特種人員未持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未掌握“三大規程”、崗位人員未掌握應知應會及安全避險知識的,一律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條外委施工隊伍不具備相應資質和能力的,未納入企業統一管理的,非法分包、轉包的,一律停工停產。
第七條無特種作業資質從事特種作業的、強令無特種作業資質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一律停工停產。
第三章生產、技術管理紅線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停止作業(運行):
(一)當班期間飲酒、打架、賭博等或擅離崗位。
(二)機車、軌道車等司機在值乘中打盹或間斷瞭望。
(三)機車、列車冒進進站信號、冒進出站信號和超速運行。
(四)在禁火處所動用明火或吸煙。
(五)坐臥線路、鉆車底或以車代步。
(六)無證、無資質操作設備、駕駛各類機動車輛。
(七)裝卸機具超負荷作業。
(八)高空作業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帶。
(九)電氣化區段未采取安全措施攀爬車頂或用水沖洗車輛外部。
(十)無計劃、未登記、未設置防護上道作業。
(十一)違反規定利用列車間隔進行施工、維修作業。
(十二)未按規定辦理作業手續操作隔離開關,未落實停電、驗電、接地封線措施進行作業。
(十三)無作業命令、無工作票擅自進行停、送電作業。
(十四)大型機械臨近既有線施工未實行“一機一人”專職防護。
(十五)使用封連線及其他手段封連信號設備電氣接點。
(十六)擅自關閉軸溫報警等列車安全監測裝置運行。
(十七)線路上停留的車輛,未按規定采取防溜措施。
(十八)接發職工通勤軌道車時未停止有影響的調車作業。
(十九)調車作業,不執行“問路式調車”規定。
(二十)調車推進車列前部未按規定領車。
(二十一)漏發、錯發、漏傳、錯傳行車文電、數據、調度命令。
(二十二)人為損壞或擅自關閉列車安全監控裝置。
(二十三)需要進行制動機試驗的,未經試驗放行或動車。
(二十四)電務人員違反規定操縱、檢修正在使用中的信號設備。
(二十五)來車時未關或遲關閉道口(平過道)欄桿、欄門。
(二十六)防洪危險地點未按規定看守、巡查。
(二十七)自輪運轉特種設備跨區段運行,未按規定看道或帶道。
(二十八)臨時非正常行車,司機未按規定報告盲目運行。
(二十九)路用列車在正線、到發線卸車后,未經整理偏載運行。
(三十)無計劃、無方案裝車;票貨分離、票貨不符或裝車質量不良。
(三十一)線路設備未達到開通條件,盲目放行列車。
(三十二)信號設備未經試驗良好,盲目開通使用。
(三十三)未按規定進行機車車輛走行部探傷檢查。
(三十四)擅自縮小鐵路建筑限界、線間距。
(三十五)需要現場作業監控時,未上崗或未履行監控職責。
(三十六)違章指揮或強令他人冒險作業。
(三十七)對檢查發現或上報的較大安全隱患,未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和組織整治。
(三十八)管理人員不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作業人員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性質嚴重的。
(三十九)違反上海鐵路局人身“八防”措施的。
第四章建設管理紅線
第九條未按照相關要求對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進行資質審查,未審查施工、監理單位的安全投入和主要管理人員是否滿足投標承諾和有關規定的,一律不得生產施工。
第十條未制定營業線施工安全相關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施工安全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的,一律不得生產施工。第十一條未組織施工圖審查、技術交底和審批開工報告的,一律不得生產施工。
第十二條未按規定程序對營業線(臨近)施工或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一律不得生產施工。
第十三條在建設過程中未認真執行“五定、三統一、一負責”(五定:定人、定期、定崗、定責、定點;三統一:統一部署、統一記錄、統計分析;一負責:首查負責制)及“三全”(即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全員、全過程、全項目的檢查)等日常檢查制度的,一律停止施工。
第十四條未對施工和監理等單位違反紅線管理辦法進行責任追究的,一律停止施工。
第十五條上一道工序未驗收簽認,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
第五章施工管理紅線
第十六條營業線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停止施工:
(一)違反營業線施工“八不準”(施工計劃未經審批不準施工;未按規定簽訂安全協議不準施工;無合格的施工負責人不準施工;未經培訓并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施工;未準備好必須的施工料具不準施工;未登記要點的不準施工;配合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未制定安全應急措施不準施工)要求的。
(二)無施工計劃或超計劃施工的。
(三)施工單位未按規定設置駐站聯絡員和現場防護員,并落實登銷記的。
(四)靠近既有線的材料、機具未按規定堆放造成侵限的.。
(五)達不到開通條件,冒險放行列車的。
(六)防護員未帶齊防護備品,靠近既有線施工未設置安全防護警戒帶(繩)的。
(七)作業人員上道未穿防護服,高空作業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帶的。
(八)作業人員坐臥線路、鉆車底或以車代步,未按規定時間下道的。
(九)自輪運轉設備裝載料具未按規定裝載加固的。
(十)既有線進行基坑、土方、管道、電纜溝開挖沒有設備管理單位人員配合、監督,未按規定采取防護措施的。
(十一)特殊工種未經過安全培訓,未做到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作業的。
(十二)施工臨時用電現場未做到一機一閘一漏和三級保護的。
(十三)違反規定利用列車間隔進行施工的。
(十四)封鎖(慢行)施工未按規定設置旗(牌)防護,且位置準確。
第六章汽車運輸管理紅線
第十七條汽車運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停止運行:
(一)駕駛員出車前未進行單車預警或長途談話、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的。
(二)運輸車輛的安全保障系統未達到良好、有效狀態,車輛技術狀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三)貨物體積超過規定時,未報公安機關按指定的時間、路線、時速行駛、并懸掛明顯標志和委派押運人員的。 (四)惡劣天氣出車前未帶齊防范性設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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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海青鐵路及相關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預防火災事故,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鐵路消防管理辦法》以及路局《消防管理辦法》,結合本工程特點,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參與本工程建設的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各參建單位應當按照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堅持專職安全人員檢查管理與其他人員群防群治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各參建單位及人員都有遵守消防法規、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立即處置和參加有組織的應急處置的義務。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指揮部對工程建設消防安全實行領導、檢查、監督和管理。各參建單位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監理單位負有檢查、監督責任。
第六條指揮部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指揮長)、黨總支書記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小組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指揮部,負責日常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其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上級消防工作指示、規定;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組織開展防火檢查,總結分析消防安全工作;研究制定消防管理制度、措施,決定消防工作重大事項。
第七條各參建單位的第一管理者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參建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各參建單位應建立消防領導小組,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九條各參建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小組、分工管理職能部門、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和各項管理制度措施等,報指揮部核備。
第十條各參建單位應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ㄒ唬┴瀼貓绦邢婪ㄒ帲贫ㄍ晟葡腊踩贫;
(二)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ㄈ┽槍Ρ締挝坏奶攸c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ㄋ模┒ㄆ诮M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ㄎ澹┌凑諊液丸F道部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七)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實施演練;
(八)建立消防安全臺帳,做好日常檢查記錄。
第三章預防與管理
第十一條指揮部按建設程序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設計防火審查,送達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以及有關資料。承擔鐵路消防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消防專業資格。未經消防審核的工程不得開工,未經檢測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二條指揮部、監理、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門審核批準的防火設計圖紙進行建設和施工,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變更設計時,必須及時與設計單位協商,并經原審核批準的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后實施。
第十三條指揮部、監理、施工單位辦公場所的滅火器材按國家《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配備,并指定專人做好消防器材的使用、維修保養和管理等工作。嚴禁將消防器材、設備挪作他用,嚴禁阻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條各參建單位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參建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滅火救災的技能。對上崗人員應組織消防安全培訓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對參建員工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培訓與考核。
第十五條對從事易于引起火災爆炸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專業的知識培訓,達到"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起火災),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六條設計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及鐵道部的消防技術規范,不得降低消防設計標準。對重點工程、重點部位應作消防設計詳細說明,編制消防設計專冊,并做好現場人員自身的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應做好火災、易燃、易爆等危險源的識別,制定詳細的防范和應急處理措施,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十八條在施工組織方案中,要有專門的消防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指揮部或監理單位方可簽發開工報告,否則不予開工。
第十九條各參建單位所采用的材料、設備應符合國家消防強制性標準要求。施工、監理單位施工中做好建設工程成品與半成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各參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配置的滅火器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建立臺帳資料,記錄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二十一條施工現場應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蚴┕ば枰钤O的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工程建設中通信、信號、電力線兩側不得引火燒荒,水平距離2.5米之內嚴禁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ǘ┦褂秒姎庠O備和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符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格落實防火措施,嚴禁違章作業。
。ㄈ┦┕げ牧系拇娣、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須專庫儲存;化學易燃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其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應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使用后的廢棄物料應及時消除。施工現場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ㄋ模┌惭b電器設備、進行電氣切割作業等,必須由持證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ㄎ澹┒臼┕な褂玫碾姛崞鞯仍O備,須有工程技術部門提供的安全使用技術資料,并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同意。冬季施工用的保溫材料,必須達到防火阻燃等技術要求。
(六)施工中使用化學易燃物品時,應限額領料。禁止交叉作業;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
。ㄆ撸┦┕がF場的消防器材和設施不得埋壓、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須對消防設備采取防凍保溫措施。
(八)參建單位人員辦公、居住等場所嚴禁使用電爐子、亂拉電線,使用電器、電褥子必須經專人檢查斷電后方可離開,使用火爐取暖應符合消防、人身安全要求。施工現場伙食團灶間必須單獨設置,加強燃氣、電器設備管理。
第二十二條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規模和特點配備消防管理人員和義務消防員,組織義務消防隊。消防管理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在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組織領導下,負責日常消防工作。
第四章事故的處理與調查
第二十三條發生火災事故后,現場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報告和報警。在消防人員到達前,現場應立即采取措施撲救,制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鄰近單位應予以支援。
第二十四條發生火災事故,責任單位應及時向指揮部報告,24小時內應提交書面報告。
第二十五條指揮部、監理單位與相關部門根據事故的程度,有權封閉現場,下達停工令。
第二十六條發生事故的單位應按要求做好現場保護,如實提供相關材料,接受消防管理部門及指揮部的事故調查和處理。
第五章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各參建單位要加強消防安全的日常檢查,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易燃、易爆等消防重點部位應進行經常性防火巡查,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實施監督。
第二十八條消防安全檢查的內容應包括:
。ㄒ唬┗馂碾[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ǘ┯没稹⒂秒姽芾碇贫鹊穆鋵嵡闆r;
。ㄈ┌踩隹、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管理情況;
(五)作業人員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腊踩攸c部位的管理情況;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專庫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八)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ň牛┓阑鹧膊榍闆r;
。ㄊ┢渌枰獧z查的內容。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九條各參建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馂碾[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三十條指揮部每季度對參建單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指揮部對各參建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日常檢查、季度考核和考核評價。
第三十二條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指揮部予以通報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本辦法規定或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單位,將予以通報批評,并給予經濟處罰;對發生火災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各參建單位要按本辦法要求,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管理細則。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指揮部負責解釋。
鐵路專用線安全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庫區鐵路道口交通安全管理,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鐵路運輸暢通,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庫區內鐵路道口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相關單位(有貨車的)、庫區內負責管理叉車的單位應經常教育所屬人員遵守本辦法,維護道口交通秩序。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維護鐵路道口交通安全的義務,愛護鐵路道口設施,對危害道口安全的行為有權制止、檢舉。對維護鐵路道口安全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能
第五條主要職責:檢查庫區內鐵路道口安全設施;督促庫區相關企業搞好員工鐵路道口安全培訓;負責分析道口事故發生的原因、規律,制定防范措施;統籌安排、組織實施無人看守鐵路道口的監護工作。
第三章 鐵路道口的安全設施
第六條道口兩側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道口標志、停車(止步)讓行標志。(1,2站臺道口設置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標志;在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標志上端設置叉形符號。)
第七條有人看守道口的設備、設施,必須齊全。
第八條道口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4站臺道口警示標志設在兩側道口標志的下方。
第九條道口附近備有必要的防火設備。
第四章 鐵路道口的安全管理
第十條鐵路道口兩側五十米內,禁止堆放占道的物品;禁止建筑妨礙了望視線的建筑物或種植妨礙了望視線的樹木等。
第十一條1,2站臺道口為xxx與xxx兩個單位共同看守的鐵路道口,雙方單位須簽訂安全協議。
第十二條道口鋪面的維修和管理,以鐵路外股鋼軌以外2米為界。2米以外由道路產權單位負責,2米以內由鐵路產權單位負責。
第十三條專用線有調車作業的道口必須設置鐵路道口自動信號并派人看守。
第十四條每年開展一次庫區內的道口安全大檢查活動,檢查鐵路道口設置狀況,同時深入、廣泛地宣傳鐵路道口安全法規。
第五章鐵 路道口的安全通行
第十五條機動車通過鐵路道口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第十六條嚴禁機動車輛在鐵路道口內超車、掉頭、熄火和空擋滑行。
第十七條機動車不準在鐵路道口內停留。一旦在道口內發生故障,立即設法將其移出鋼軌外股2米以外。
第十八條特別笨重、巨大和公路回砂器等可能破壞鐵路設備、干擾鐵路運輸的物體(按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通過鐵路道口時,應提前商得鐵路部門的同意,在其協助和指導下通過。
第十九條車輛和行人通過無人看守鐵路道口,必須停車止步了望,確認兩端均無列車開來時方可通行。
第二十條載重機動車在冬季和霧天、雨天通過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時必須派人下車了望,確認安全后方可通行。
第二十一條當有火車進入庫區取送車作業時,其他車輛禁止通行。道口附近從事其他作業的,應當立即停止作業。
第六章 鐵路道口交通事故的處理
第二十二條鐵路無人看守道口實行監護后,其性質仍為無人看守道口。發生道口交通事故,鐵路、xxx門仍按照無人看守道口的規定處理。道口發生一般交通事故,由綜合庫當日上報鐵路、xxx門。道口發生傷亡或中斷行車兩小時以上交通事故應及時上報鐵路、xxx門。
第二十三條因違章通行發生道口交通事故,一切損失由事故責任者負責。
第七章 違章處罰
第二十四條對干擾道口看守人員的正常作業、打罵道口看守人員(監護員)者由鐵路公安機關或當地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
第二十五條對干擾鐵路道口交通秩序,損壞道口設施,違反鐵路道口通行規定,危害鐵路行車安全的'行為,由鐵路公安機關或地方公安機關責令賠償經濟損失并根據情節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有不服從看守人員指揮者,強行通過道口,未造成事故的,給予罰款100元。
第二十六條對違反本辦法按下列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ㄒ唬⿲ι米栽阼F路線路上鋪設道口或人行過道的,由鐵路公安機關或地方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拆除,并處2000元罰款;
(二)對在鐵路道口違章行車或停車的駕駛員,罰款200元;
。ㄈC動車輛在鐵路道口發生責任事故的,由公安機關依據駕駛員責任的大小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依法申請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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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裝卸扣軌材料倒運到指定地點施工,確保行車與人身絕對安全,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要做到以下要求:
一、施工中必須聽從施工負責人和軌道車負責人的統一指揮與領導。按規定設好駐站與工地防護。
二、裝車施工注意事項:
1、裝卸中須要翻動的鋼軌,必須由職工拿撬棍根據現場情況聽從指揮、統一行動,翻動時嚴禁騎壓或肩扛撬棍,其他人員應遠離撬棍和鋼軌翻動的`方向,禁止用手翻動鋼軌。
2、吊裝鋼軌時2人為一組夾牢夾鉗,聽從吊車工指揮、同起同落,防止鋼軌一頭翹起,車下與車上的人應注意吊裝設備的使用狀態。
3、如用滑軌或撬棍搭架子時應支撐牢固,坡度適當,移動前方和鋼絲繩附近禁止站人。
4、抬運工字鋼時,必須8人一組聽從指揮、踏穩踩牢、同起同落。
5、運枕木頭及枕木時,手要扶穩抓牢,抬前要檢查抬扁和縄索的良好性,上車時應有人配合。
6、須要翻越股道時,工地要有專人防護,同時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通過”。
7、對易松散的材料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要梱挷牢固。
三、軌道車運行注意事項:
1、隨乘人員應坐穩扶牢,不準坐在堆放較高的物體和車體連接處,枕木頭上,不得坐在軌端方向,不得在鋼軌上行走,嘻鬧。
2、車末停穩人員不能上下車,車門下不能站人。
四、卸車時注意事項:
1、軌道車停穩后才能上車卸扣軌料,卸鋼軌料時,鋼軌兩端各1人拿撬棍進行撥動,不得插鋼軌眼,不得翻動鋼軌,不得兩根鋼軌同時撥動,不得在撥動前方站人,撬棍要拿牢站穩,一次性把鋼軌卸到限界外。
2、卸枕木頭,動作要迅速,同時注意人員不要扎堆,卸枕前方不得站人。
3、所卸的扣軌料要注意卸放地點不得卸到水溝里。
4、零星小配件要單獨卸車、集中存放。
5、卸車完畢后,枕木頭及枕木要當日堆碼完畢,不得散在路肩上,同時24小時有人看守。
6、一切要聽從指揮,不得隨意卸料,兩線間不得站人,防止鄰線來車。導航儀品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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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地處鐵路站場內,施工場地狹小,列車運行頻繁。為加強施工現場鐵路安全管理,保證每個作業人員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有帶班人員或班組長統一指揮行走路線,統一指揮施工。
2、施工人員通過道口和接觸網下市,不準高舉、肩扛工具、鍬、棍棒、金屬物等物品,必須水平拿著通過。
3、接觸網下嚴禁打手機;嚴禁打雨傘通過。雷雨天氣嚴禁在接觸網附近逗留。
4、嚴禁相接觸網、鐵軌方向噴灑水;嚴禁在鐵路邊上大小便。
5、嚴禁攀登接觸網支柱,在支柱上懸掛東西或晾曬衣物,嚴禁依靠支柱休息。
6、施工人員嚴禁破壞鐵路設施;施工車輛嚴禁碰撞鐵路設施和建筑物。
7、在鐵路兩邊施工的車輛(包括挖掘機、裝載機、吊車、工程車輛等),有機車通過時必須停止作業并關閉照明燈。
8、通過道口的任何車輛,車斗內、車輛外面嚴禁坐人。
9、在接觸網左右,嚴禁距離接觸網小于3米的車輛上作業。
10、施工人員嚴禁攀爬電力設施,接觸網支柱,翻越鐵路兩側的.安全隔離網。
11、嚴禁攀登車皮、鉆車皮,嚴禁在車皮下避風、避雨、休息,嚴禁在軌道上坐、臥或在鐵路軌枕范圍內行走。
12、施工人員在站場內嚴禁吸煙、點明火、焚燒雜物等。
13、施工人員進入作業地點必須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不準疲勞和酒后上崗。
14、施工人員嚴禁向列車和接觸網亂拋繩索、石塊、工具等物品。
15、鐵路兩側2米范圍內嚴禁堆放材料、雜物或作業工具等物品。
16、嚴禁在地磅上行走。
17、各分包單位任何機動車輛通過道口時嚴禁超速行駛(5km/h),駛入站場內及施工作業區內后速度嚴禁超過15km/h。
18、嚴禁任何機動車輛在道口和接觸網附近(3m以內)停車。
19、各分包單位車輛嚴禁在道口、接觸網附近(3m以內)裝卸貨物等操作。
20、通過道口的運輸車輛裝載貨物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4.2m(包括裝載機通過必須把鏟放平,挖掘機通過臂高不得超過4.2m。吊車、泵車通過把臂放平)。
21、道口防護欄桿關閉后嚴禁行人、摩托車、自行車、汽車搶道通過。
22、道口防護欄桿關閉后嚴禁任何人員私自開啟。
23、任何特殊施工車輛(如挖掘機、吊車、裝載機等)通過道口進入站內必須和道口工、現場管理人員聯系并得到允許后方可進入。
24、施工現場任何車輛的駕駛員必須有相應型號的駕駛證。無證人員不得駕駛車輛。嚴禁酒后、疲勞駕駛。
25、施工現場吊車、泵車作業時必須有專人指揮、看護。禁止靠近接觸網作業。
26、各分包單位要安排班組長上下班時清點人數,并報項目部主管工長。由班組長帶隊有序通過道口。
27、土方車輛運輸過程中應覆蓋帆布,通過道口時應有專人指揮,如有散落在道口或道心、軌道附近的土石應立即清理干凈。
28、施工現場車輛應帖反光標志,避免夜間行車發生危險。
如項目部人員發現各分包有違反以上制度的行為,項目部將對相關分包單位視情節嚴重性給以100元到50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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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前禁止飲酒,班中按規定著裝,佩帶防護用品。
2、檢修人員工作前,對檢修工具及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檢查一次,保持完好。
3、工區、班組備有急救藥箱。每一工作人員要具有觸電及外傷處理常識。
4、在站內、區間作業時
4.1站內、區間作業要隨時了望車輛。
4.2在現場順線路行走時,要走路肩,嚴禁走道心,枕木頭。
4.3在道床上行走或工作時,要不斷前后了望。
4.4在大站和駝峰場岔群處,以及難以了望處作業,須設專人防護。
4.5橫越線路時,必須執行“一站、二看、三通過”制度。
4.6禁止在車輛下部或車鉤處通過。
4.7在停留列車、車輛前部或尾部通過時,要與其保持5m以上距離。
4.8機車外部電務設備,必須在停車時檢修。
4.9機車入庫或在車站停車檢修機車外部電務設備時,必須掛紅色信號或紅燈防護,在操縱手柄上掛紅色“禁止操縱牌”。
4.10禁止在鋼軌、枕木頭和車輛下部休息。
4.11雷雨或爆風雨時,禁止在信號機及電桿上作業;正在打雷時,禁止修理避雷器、場線。
4.12冬季室外作業時,要戴有孔的防護帽。
4.13檢修電動轉轍機作業時,要打開遮斷器。
4.14控坑、溝時,要在土質松軟處采取防護和加固措施,防止坍塌。
4.15坑、溝一般不得過夜處理,不得已時,須采取防護措施。
4.16杠抬笨重物品時,每人負重量一般不超過50kg。
5、在信號機上作業
5.1離開梯子或站在梯子架外側及在電桿上工作,要使用安全帶,禁止上、下同時作業。
5.2列車通過時,禁止在該股道兩側信號機上停留。
5.3不準人扛、手提笨重物品攀登信號機。
5.4在單導線信號機上作業,隨時注意信號機的開放與關閉,以防臂板或重錘砸傷。
6、對高于36V電壓的信號設備進行帶電作業,要使用絕緣工具,穿絕緣膠鞋(室內應站在絕緣機板上),不得同時接觸導線和接地部分,未脫離導電部分時,不得與站在地面的人員接觸或相互傳遞工具、材料。
7、檢修高于220V的整流設備,要事先關閉電路,將電容器上的'電能用人工放電。電源屏的電流互感器二次線圈不準開路使用。
8、檢修蓄電池
8.1要穿戴防酸防腐工作服、口罩、手套、絕緣膠鞋。
8.2配制酸性電解液時,必須先注入蒸餾水,從玻璃棒緩緩注入硫酸,隨注隨攪。
8.3極板的焊接應盡量在蓄電池室外進行,在室內焊接時,必須停止充電,排盡氫氧混合氣體后方可進行。
8.4保管酸和配制電解液的地點,要備有凈水、藥棉、肥皂及2%的蘇打水,以備遇硫酸沾染皮膚時洗滌。
9、信號機械室、蓄電池室等室內,必須保護清潔、通風良好,禁止煙火。
9.1室內應備有效果良好的滅火設施。
9.2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3不得用易燃油擦洗地面和設備。
9.4禁止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擦洗運用中設備的電氣接點。
9.5禁止在發電機室內存放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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