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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請假銷假制度(精選1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請假銷假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請假銷假制度 1
1、幼兒園工作人員外出,必須逐級請假,按時返回并及時銷假;教職工在工作時間內,無特殊事由不得請假。
2、病、事假3天內由園領導審批;病事假3天以上,由干部處審批。病假必須持請假條和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方可準假,并按醫生建議,視情批假。
3、倒班或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臨時請假者自行在本班內調整好后再按程序請假(班長簽字后由園辦批準)。
4、每人每月倒班限一次,一次扣25元;全天班期間不允許倒班,凡在全天班期間請假者按日工資2倍予以扣除,頂班教師按請假者日工資的50%予以補助;開學、期末及大型活動期間請假按日工資的3倍予以扣除。
5、請假人員休假期間,遇有特殊情況需續假的,應及時報告,經批準后方可續假。未經批準超假或逾假不歸者,按曠工對待,并按日工資的2倍予以扣除,2天(含)以上扣除當月工資。礦工7天(含)以上的自行解除勞動合同。
6、教職工的產假,婚假按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標準執行;直系親屬喪假省內5天,省外加路途。
7、病、事假的有關工資待遇規定:
(1)請病、事假者每學期累計不超過10天(含),扣除相應工資;10天以上者,除扣(含)請假期間工資外,再扣除期末當月工資的'50%。
(2)住院治療需連續請假1個月以上,發月工資總額的50%,2個月(含)以內發月工資總額的40%。
(3)3個月以上,視情處理;連續事假10天(含)以上者扣除當月工資,2個月以上者停發工資并不再辦理各類保險(正常產假除外)。
幼兒園請假銷假制度 2
一、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擅離工作崗位(有特殊情況離開須向園務和班級說清楚去向),特殊原因必須請假暫時離園的,需向園長請假并經同意后填寫外出登記表,回園時在登記表上填寫回園時間進行銷假。
二、園內安排的各類值班必須準時到崗,與日常上班時間要求一致。
三、工作時間內因特殊情況請假的人員提前填好假條,并通知本班級人員;經園長批準后方可離園。假期提前結束辦理銷假手續。
四、因病突然不能上班者,必須電話告知本班人員和園長,憑病歷
五、3天以上的'病假需要有醫生診斷證明書,寫請假報告需經園長批準。病假結束上班后辦理銷假手續。
六、1天以上的事假含1天內事假,需通知班級人員,寫請假報告向園長申請,由園長批準后方可。嚴禁打電話、捎口信請假。
七、婚假、產假(符合計劃生育)、喪假(直系親屬)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休假標準執行。違反計劃生育國策,作事假處理。
八、凡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不到崗位的視為曠工處理。 園長補辦請假手續。
幼兒園請假銷假制度 3
為了保證幼兒正常入園,提高幼兒園保教活動的質量,規范收費管理,特制定幼兒請假制度如下:
1、在幼兒身體健康的`情況下,請家長保證幼兒每天入園;不得無故請假、缺勤。
2、病假幼兒請提供病歷證明,康復后交到保健室。
3、不提倡請事假,除非有特殊原因;更不可因家長有事而讓幼兒缺勤。
4、請假幼兒請提前交請假條,說明原因及請假天數。班主任配合保健室做好缺勤原因登記。
5、請假期間的伙食費,憑請假條,由班主任和保健老師核對缺勤記錄后全數退還。由家長和班主任共同簽字確認。
6、 幼兒園全天開放,不提倡幼兒中午離園,如有特殊原因只來半天的,請遞交書面申請,說明原因;身體原因的提供相關證明。(如需要中午服用中藥,有病需要半休等)
7、 如中途轉園,請遞交轉園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如不請假、不申請的,離園一個月以上,園方聯系、通知3次以上未有結果的,視作自動離園。
幼兒園請假銷假制度 4
新的學期開始了,為了您的孩子健康和入園后的,為了有計劃地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培養幼兒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我們真誠希望家長們在幼兒接送、請假和晨間保健檢查等方面,給予支持和配合!
一、幼兒接送及請假制度:
1、接送幼兒的家長請有秩序地排隊進入幼兒園并刷接送卡,無卡者不得入內。
2、早晨9點之前一定要送幼兒入園。鼓勵中、大班的孩子自己進入,小班的孩子家長攙著進入班級,培養孩子的獨立意識。
3、下午5點半開大門,方可接幼兒。請家長接到幼兒后即離園,不要在園逗留。如逗留后發生意外事情與幼兒園無關。
4、幼兒因并因事須履行請假制度,請假條及時交給班級教師,整月請假的請假條交到園長辦公室審批后交給會計。提前一天請假的方能退伙,當天請假的不予退伙。
二、友情提醒:
(1)晨間保健檢查的具體要求:
1、清晨起床后家長要注意觀察孩子精神狀態是否正常,孩子不舒服要及時就醫,發燒38。以上及患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等傳染性疾病的幼兒不得入園,并請家長及時持病歷向教師報告,不得隱瞞。(保健品一律不得帶到幼兒園服用)。
2、入園前務必檢查孩子口袋有無危險品,如紐扣、珠珠等,不要給幼兒戴各種玉佩、發夾、手鏈、手鐲等,以免發生意外。
3、為了您的孩子在園內活動方便安全,請給孩子穿跟腳方便的`鞋子,穿合身的衣服,勤剪指甲,保持整潔衛生。
。2) 注意關注:
1、請家長積極配合班級的教育教學活動,注意觀看家長園地及網站的內容。遇有問題請及時與班級教師進行交流和溝通。
2、請家長不斷樹立科學的育兒方法,不僅注重幼兒的智力開發,更要培養幼兒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3、請家長進入幼兒園后不得吸煙、不得大聲喧嘩、著裝得體大方、注意文明禮儀。
我們衷心祝愿每個孩子健康、快樂地成長!
。ǘ、教職工請假出勤獎扣發說明:
1.事假每月2天之內不扣全勤,超過兩天扣工資和全勤。
2.教師中途有事外出,須填寫外出申請。每月2小時,超過兩小時按半天扣工資
4.教師遲到3分鐘以內不扣全勤,1分鐘扣5元。如上班途中遇特殊原因,需及時電話聯系園領導。早退扣全勤。
三、幼兒園準假規定:
1.婚假: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女年滿20周歲)7天。憑結婚證請假。遇寒暑假、雙休日假期不順延。婚假期間,工資及津貼按在職發給。
2.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90+15天。憑生育證請假。不滿6個月嬰兒的女職工,嬰兒在哺乳期內,每天安排一次,每次1小時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哺乳時間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3.喪假:直系親屬:3天,隔代:1天。(僅限于: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及配偶的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其它的以事假論處。
四、特別說明
以上幼兒園準假規定必須由教職工提出書面申請,園領導根據幼兒園工作情況批準后才能生效。如果沒有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自行休假,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全額出勤獎并記入學期考核。
以上準假規定均屬連續計算,并且不扣除其它法定假。
幼兒園請假銷假制度 5
為加強幼兒園規范化管理,嚴格工作紀律,嚴肅工作秩序,公平公正考核教師,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體教師要本著對工作高度負責的精神,正確處理個人和工作的關系,顧全大局,努力做到出滿勤、干滿點、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崗位責任的完成。
一、請假制度:
1、請假手續:教職工請假不足3天由園長批準;請假超過3天由中心批準;一律填寫病、事假登記表,并在請假之前將自己的工作安排好。因急病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者,要先臨時告知園領導,再辦理補假手續。
2、銷假手續:教師請假假期結束,辦理銷假手續,必須于上班當天上課前到相關負責人銷假。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二、出勤獎懲辦法:(國家法定假期之內不受任何懲罰)
1、事假。每學期每位教師不得超過5天事假,每1天事假扣100元,每0.5天事假扣50元。
2、病假。每學期每位教師請病假不超5天,或患教師公認有醫院證明的特殊疾病,以及因病住院治療,經核實無誤的不扣錢。如超過5天不住院治療的'一般病假,超過3天之內的,每天扣20元; 10天之內的,每天扣30元;超過10天的每天扣50元。
3、曠工曠課。教師無故曠工,每天扣200元;代替曠工教師鑒到者,每天扣50元。曠工5天以上則上報上級單位,另作行政處理。
4、外出、遲到、早退。教師在工作時間外出必須在傳達室登記。一次外出超2小時的計事假0.5天。遲到、早退每學期超過5次,每超一次扣5元。每次遲到或早退超2小時以上者,計事假0.5天。(接送孩子上下學的老師,在該時間段每次給10分鐘,前提是不耽誤自己上課,需要填寫出公差及接送孩子出入登記表)。
注:
1、法定假期除外
2、查明請假理由是為欺騙組織而編造的,自請假之日至查實之日按曠工處理。
幼兒園請假銷假制度 6
為進一步加強常規管理,提高教職工的組織紀律性和工作責任心,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實現“有章可遵,有規可循”,現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制定教職工請假規定如下:
1、全園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上班實行簽到制度。
2、教職工有事應提前請假。二天內的向園長請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長請假,若有全園性重大活動,時間無論長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長請假,園長請假需經中心校校長批準。請假(無論什么類型的假)都要有書面請假條,其中請病假累計3天以上(含3天)須提供正規醫院出具的病假單。教職工請假均需經批準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也應及時電話請假,并將書面請假申請表于上班時補交。請假期滿,應按時上班并辦理銷假手續,若因故還不能上班,可以請續假,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續假需中心校長審批。
3、嚴格控制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應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園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后,必須及時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不能趕回來請假者,事后要主動補假,并說明理由,否則按曠工論。無特殊情況,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請假三天;實行晚婚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請假10天;再婚可請假3天。(婚假從結婚正日或提前一至兩天起算。)
6、本人直屬親屬死亡,可請3天喪假。三代內親屬死亡,可請1天喪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均按工作規定條例辦事。
7、產假順產為三個月,剖腹產延長十五天;對晚育的(24周歲后生第一胎),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
8、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有國家規定的休假時間:放置宮內節育器,自手術之日起休息三天;帶環受孕人工流產術后休息十五天。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休假,不做病假處理。未采取措施導致計劃外懷孕做流產手術,產后休息作病假處理。
9、孩子處于哺乳期的老師享受哺乳時間,每天1小時。
10、教職工外出函授學習,原則上利用業余時間,如必須在工作日參加學習進修,課務盡可能自己調代且每學期連續外出學習時間不超過1周,或間斷外出學習時間不超過10天;如確有困難需要其他老師代課,每節自付3元,期末時財務處在其工資中扣除;如超過時間,作事假處理;未經園部同意參加各種學歷進修的幼兒園不報銷任何費用,也不準假,如要請假一律按事假處理。
11、每月出滿勤,給予表揚和適當獎勵,獎勵金額為20--25元。
12、如遇特殊情況,教師每月可有三次臨時離園時間,臨時離園必須向副園長說明理由,同意后進行登記。離園累計時間超過0.5小時以上,不享受月全勤獎。
13、每位教職工每學期享受一天公休假,需提前向園長請假同意。請假者酌情扣獎,病假一天扣獎10元,事假一天扣獎20元,曠工一天扣獎50元。
14、因班上老師請假臨時代課或承擔其它工作任務的,超工作量獎一天為15元。
15、其它事項按中心校教師考核標準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幼兒園以前制定的請假規定同時廢止。
幼兒園請假銷假制度 7
為進一步深化園內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幼兒園紀律制度,加強對教職工管理,完善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風,提高保教保育水平。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請假制度。
一、教職工凡需要請假者,原則上必須事先按規定程序提出申請,明確請假類別。1至3天(包括1天)向園長請假,3天以上向學區請假,經以上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工作移接手續離校。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時間內代為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二、教職工有事有病須請假,要有請假條,請假前須履行相關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者按曠工算,曠工一次扣除工資50元。
三、每學期每人公假五天,全勤者(事假病假婚喪假全不請者)每人每學期獎勵200元,請一天公假扣除40元,依次遞減。
四、婚假七天,在此期間不扣除工資;遇節假日不順延。
五、喪假,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七天,不扣除工資,遇節假日不順延。
六、產假,按教育局相關規定執行。
七、病假,須有醫院的相關證明,三天以內不扣除工資,三天以上者按假算。
八、事假
1、除過公假外,另外請假者,全勤獎全部扣除。十天內,每請一天假扣除工資20元;十天以上,每天扣除工資30元,超過半月解除聘用合同。
2、請半天假者扣除工資10元。
3、工作日內因有個人私事離崗兩個小時之內的,須向保教主任口頭請假,然后妥善安排自己工作事宜,因自己不便安排的,可請保教主任出面安排,不扣除任何工資。離崗超過兩個小時者,按請假半天算。不請假者按曠工一天算。
4、替別人代工者,每天獎勵20元,半天獎勵10元。
九、屬于個人工作,無故不完成者,需另外加班的,沒有加班費,影響惡劣的,視情節扣除工資。
十、工作日內完成領導交代的不屬于自己工作內的事,可適當酌情給予獎金。
十一、工作時間無故離崗者,一經查出一次扣除工資30元,因此發生事故者,相關責任人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十二、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經全體教師會協商解決。
幼兒園請假銷假制度 8
1. 請事假以工資制度為準。
2. 病假有醫生證明倆天內每天扣除30元,三天以上每天扣除50元,七天以上每天扣除50元,另加扣50元。(無醫生證明按事假扣除)
3. 未經園長同意私自休班者,1天扣除當天工資(加)扣100元,2天扣除當天工資(加)扣200元。三天扣除當天工資(加)扣300,五天以上未發工資一概扣除。
4. 未經園長同意私自辭職者,扣除全月工資。準備辭職者,必須在一個月之前遞交辭職信,并經園長同意方可一月后離職或園方找到合適替代人選,經園長同意方可離職。(若未提前通知)按自行辭職扣除全部未發工資。
5. 教職工婚嫁請假7天內,扣除實際天數金額。7天以上扣除實際天數工資,另加100元,十天以上扣除實際天數工資,另加200元。
6. 喪假三天扣除實際天數金額。四天以上扣除實際天數金額(加)扣100元。5天以上扣除實際天數金額,另加200元。
7. 產假半年之內如期回到工作崗位者,職位及工資與產前不變。半年以后回來工作,按初入園工作工資待遇為準。
8. 小產有醫生證明,可休息15天包含六日扣除實際天數工資,15天以上扣除實際天數工資,另加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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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兒園工作人員外出必須逐級請假,按時返回并及時銷假。教職工在工作時間內,無特殊事由不得請假。
2.病、事假3天內由園領導審批,3天以上由干部處審批。病假必須持請假條和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方可準假,并按醫生建議,視情批假。
3.倒班或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臨時請假者自行在本班內調整好后再按程序請假(班長簽字后由園辦批準)。
4.每人每月倒班限一次,一次扣除25元。全天班期間不允許倒班,凡在全天班期間請假者按日工資2倍予以扣除,頂班教師按請假者日工資的50%予以補助。開學、期末及大型活動期間請假按日工資的3倍予以扣除。
5.請假人員休假期間,遇有特殊情況需續假的,應及時報告,經批準后方可續假。未經批準超假或逾假不歸者,按曠工對待,并按日工資的2倍予以扣除,2天(含)以上扣除當月工資。超過7天(含)的自行解除勞動合同。
6.教職工的產假、婚假按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標準執行。直系親屬喪假省內5天,省外加路途。
7.病、事假的`有關工資待遇規定:
1) 請病、事假者每學期累計不超過10天(含),扣除相應工資。10天以上者,除扣(含)請假期間工資外,再扣除期末當月工資的50%。
2) 住院治療需連續請假1個月以上,發月工資總額的50%,2個月(含)以內發月工資總額的40%。3個月以上,視情處理。連續事假10天(含)以上者扣除當月工資,2個月以上者停發工資并不再辦理各類保險(正常產假除外)。
1.全體教職工要嚴格遵守幼兒園作息制度,堅守崗位,按時上下班,有事或因病要及時請、銷假。
2.請假范圍包括事假、病假(需出具醫院證明)、產假、婚假、喪假等。
3.請假程序:園長請假一天以上或離開市區需經局分管領導同意后,報局主要領導批準,并告知園辦公室;副園長請假一天之內由園長批準,一天以上或離開市區需經園長同意后,報局分管領導批準,并告知園辦公室;各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之內由分管園長批準,一天以上或離開市區需經分管園長同意后報園長批準。工作人員請假半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報值周管理人員備案,一天以上或離開市區需經各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園長批準,超過三天(不含三天)需經分管園長同意后報園長批準。工作人員中途外出,除了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外還須向值周人員備案,并履行登記手續。
9.探親假:教職工在寒暑假期間可以利用假期探親,而在工作時間探親的則按照事假處理。
10.工傷假:教職工若因工作受傷或患職業病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療,可以辦理工傷假,但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
11.因私出境:教職工因私赴港澳地區不得超過3個月,續假期限不得超過1個月;因私出國不得超過半年,續假期限同樣不得超過1個月。因私出境期間,也按照事假辦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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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職工請假:
事假:
請假1天扣40元,請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資比例日扣款。
病假:
住院(憑住院證明和處方)每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單)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工資比例按日扣款。無病假證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
時間:1小時扣5元,滿3小時作半天事假扣除。1小時以內學期累計。
遲到:
5分鐘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時后取消全月出勤獎。
二、保育員:
每天扣20元,每小時2元,遲到一次扣1元,一月內累計遲到3次作一天扣除。
三、代課:2天內請假自己調課好,并自付給代課教師每天20元作補貼(請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園部安排,代課費相同。
四、婚產假:正常年齡訂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順產2個月,剖腹產3個月,晚育4個月(結婚1年后生產),戴環懷孕15天+2天上環假。(全月的扣除整月崗位獎,跨月的視上班時間定。)
五、全勤:全學期無請假、外出。
幼兒園請假銷假制度 11
一、教職工不管何種原因不能上課(上班)、參加會議和升旗儀式的,均需辦理有關請假手續。教職工要按規定時間進行簽到或簽退,以考勤機為準。辦公室考勤工作要有日記錄(每日兩次查崗記錄),月小結,學期末總結、公示并由辦公室負責存檔、備案。
二、凡請假者,均需在事前到辦公室填寫請假及出門條,請假條存根要交由辦公室存檔,持出門條方可出校門。
三、科任老師請假半天的,由年級主任批準,請假一天的由分管校長批準。教務處同時安排好調課等工作;請假超過一天的必須由校長批準,準假后到教務處說明,教務處負責安排調課、補課工作。
四、班主任請假半天的由年級主任批準,年級主任安排帶班班主任;請假一天的,由主管校長批準,準假后,向年級主任說明,安排人員代班。請假超過一天的必須由校長批準,準假后,向年級主任說明,安排人員代班。
五、其他員工請假半天或臨時外出的,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一天的由主管副校長批準,請假超過一天的由校長批準,準假后,向分管部門領導說明,并做好崗位安排事宜。
六、中層領導無論公假、私假,必須直接向校長請假,準假后,必須向當天值班領導和相關部門說明。安排好離崗后各項事宜。
七、確因特殊情況,需要續假的教職工,按續假時間長短,當面或直接電話向相關部門領導或校長續假,由準假部門或校長告知相關部門安排好該員工離崗后各項事宜。
八、病假:凡請病假三天以上的,均需有市級以上證明方可請假(三級甲等醫院)。連續一個月以內,累計兩個月以內的病假由校長審批。二個月以上的病假由本人申請,學校申報,到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業醫學鑒定后,到市局領導辦公室審批。工作滿十年的,病假在6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6個月以上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80%,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3—6個月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6個月以上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70%。
九、事假:年內累計事假不超過年休假5個工作日的發給原工資(基本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年內累計事假超過上述時限的,每超過一天,減發(基本工資)的3%。年內累計事假超過6個月的,不參加當年年度考核,不計算連續工齡,并停發績效工資。連續請假一個月以內的`,由學校和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履行相關手續;事假一個月以上的要經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報人社局審批。未經批準而不上班的,屬曠工行為,曠工期間停發工資;曠工或因工外出、請假期滿無正常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年累計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十、規范女職工生育人員管理。
1、產假假期,女職工產假為98天,其中產前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男方護理假為15天。
2、《實施遼寧省人口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增加的婚假、產假、護理假及計劃生育手術休假的期限包含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
3、對實施晚育(指女24周歲生育第一胎的)可在法定產假基礎上增加產假60天,難產的另增加15天。
4、產假期間按出勤對待,工資照發,不影響評先進。
5、女職工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任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
6、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學校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十一、規定教職工婚喪假的管理。
1、教職工本人結婚或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根據情況,校長批準,給予一至三天婚喪假。
2、教職工晚婚的(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登記初婚的),除按規定享受的婚假以外,另增加婚假七天。夫妻雙方誰達到晚婚年齡誰享受。
3、教職工在批準的婚假(含晚婚假)、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十二、教職工不論何種原因請假,都應以書面形式提交相關處室或校長審批,由辦公室存檔,回校后要到審批部門報道銷假。(如查崗沒查到,又沒有假條的視為曠工處理)
十三、教職工不按規定程序請假的、續假的,一律按擅自離崗或曠工處理,由此帶來的工作安排不當和其他不良影響,由該員工負責;情節較輕的,學校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年度考核視為不合格,并上報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十四、各處室在批準或得到教職工準假說明后,必須及時妥當安排好教職工離崗后的各項工作;若安排不周的,造成不良影響的,學校將追究相關處室責任。
十五、本辦法在執行過程中如上級部門出臺新政策、法規,則按照新的政策、法規執行。
幼兒園請假銷假制度 12
為了更好地完成黨委政府交給的任務,努力實現幼兒園的工作目標,針對本園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作為幼兒園的工作人員理應做到出滿勤。當身體有病不能到崗或家里有重要事情必須處理時可以請假,并出具相關證明或寫請假條。
2、工作時間臨時要外出,必須到園長室簽單子。如外出不打招呼,不簽單子,發現一次就作當天事假處理。有事請假或外出累計滿4小時,扣除50元學期全勤獎;滿8小時取消學期全勤獎100元。
3、事假1天扣50元;病假1天算半天事假,依此類推;班組成員代課的半天10元。
4、當月連續請事假滿5天,扣除當月獎金;當月連續請病假滿15天,扣除當月獎金。
5、無緣無故遲到、早退2次就作1天事假處理。
6、利用工作時間外出進修、考試須出具校方有關證明或通知,經園部同意方可參加進修考試,并每天扣除20元獎金;如無證明,作事假處理。
7、婚假、喪假、產假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處理。
8、幼兒園組織的各類會議、業務學習必須準時參加,遲到滿2次,作1天事假處理;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請假。
9、積極參加園內外組織的各項群藝活動;幼兒園組織的集體活動一律不允許帶小孩和家屬。
10、全體教職工在正常工作期間,不能隨便接待來訪者,更不能攜帶兒女,以免影響工作。
注:上述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幼兒園請假銷假制度 13
一、事假必須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由當事人先向園長請假,經同意安排好工作方能離園,如遇急事不能趕到園辦理請假手續,必須來電向領導請假,無特殊情況,不允許事后補假。
二、事假一天,考核獎50元,地方獎30元。
三、病假需醫生證明,領導同意,方可休息。病假一天考核獎20元,二天起扣30元,扣地方獎30元。
四、因公外出,時間在一天以內的',自行調課,完成帶班,處理好工作,不作代課處理。
五、各種假期規定(婚、產、節、喪等按規定執行)1、探親假: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2、婚假:憑結婚證到園部辦理休假手續,一次休清。因工作需要未休完的假作加班處理。凡符合晚婚條件并依法登記結婚的初婚夫婦(以領結婚證時間為準)享受婚假十天,雙方符合,雙方享受,一方符合一方享受。否則為三天。
3、產假:晚育的初產婦,在三個月內(剖腹產六個月)落實節育措施并領取獨生子女證后,由女方單位在正常產假九十天的基礎上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否則為九十天。
4、節育假:上環自手術日起休息三天,取環休息一天。上環后避孕失敗人流休二十天,同時上節育環增加休假三天。中期引產休假四十天。假期內,干部、職工工資照發。對不落實有效節育措施所致的人流、引產在休假期內,干部、職工工資不發。
5、喪假:直系親屬死亡,本市三天,外地七天(不包括往返路程所用時間)。
6、有嬰兒者,哺乳期十個月內,每天可在工作時間喂奶兩次,每次半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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