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安全責任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省鄉(xiāng)鎮(zhèn)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規(guī)章以及××省人民政府關于落實救生衣行動的通知等有關規(guī)定,為落實好 “四級”(縣、鄉(xiāng)鎮(zhèn)、村、船主)水上交通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四個”責任體系,規(guī)范我鎮(zhèn)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和公共安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zhèn)實際,特與村民委員會簽訂××××年水上交通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管理范圍
本行政區(qū)域內使用的渡船、采石船、漁業(yè)船、自用船等各種類型船舶及渡口、碼頭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目標責任
1、村民委員會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務必做到船舶安全管理“四落實”(即:機構、人員、經費、責任),村委會主任為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的干部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二責任人,船員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三責任人。按照《××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省鄉(xiāng)鎮(zhèn)船舶安全管理職責規(guī)定(試行)》和《××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體系》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做好本轄區(qū)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公益性渡口建設的要求,重新落實船主,建立健全村民委員會和船主以及渡口、渡船、渡工的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村、船主三級安全責任,逐級簽訂水上交通安全責任書,把日常安全管理落實到具體的領導人、管船人員和船主、船員頭上。
3、認真貫徹執(zhí)行各級有關水上交通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規(guī)章制度,定時召開有關領導和管理人員會議,及時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船舶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在轄區(qū)內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宣傳和對本轄區(qū)內的.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和船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4、搞好轄區(qū)渡口渡運安全管理,落實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客額、定專人管理的渡口“五定”工作。
5、加強水上交通日常安全監(jiān)督管理。督促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和船員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各種證書證件,配齊有效的工具和救生設備,及時維修、保養(yǎng)船舶,確保船舶隨時處于適航狀態(tài)。設立渡口守則碑,勘劃載重線、警戒水位線、渡口封渡線。協(xié)助有關部門處理違章、違法行為和水上交通事故,嚴禁無證人員駕船,嚴禁帶病、安全設備不齊、證書證件不齊或失效的船舶從事客貨運輸,嚴禁船舶超載(超員)、冒大風、冒大霧、冒大浪和夜間冒險行駛,嚴禁人與車、人與大牲畜、人與危險品混載。堅決禁止貨船、漁業(yè)船舶和自用船舶非法從事客貨運輸。在“五一”、“十一”、“春運”、“汛期”、“逢場天”、重大集會、農忙、學生放學放假等交通高峰期間和大風、大霧等氣候惡劣時期要組織安排管船員加強轄區(qū)內水上交通現場檢查和秩序維護,重點時段要派人現場值班守護。
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漁船管理工作。
7、按照“誰管理、誰負責、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落實籌集好船舶維修、更新改造和渡工工資等經費,做好船舶的維修和更新改造=救生設備添制、渡工工資保障等工作。
8、按照省政府“救生衣行動”的統(tǒng)一要求,保證轄區(qū)船舶必須按照乘客定額和船舶配員人數100%配備救生衣、100%配備救生浮具等安全設備,上船乘客和船員100%的穿著和使用的三個100%的落實,進一步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9、進一步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消除船舶安全隱患,建立健全“四個”責任體系。
10、按照《××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要求,督促轄區(qū)內從事營業(yè)性運輸的船舶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11、經常對各類船舶進行安全檢查,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隱患,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跟蹤落實,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必須落實嚴密的監(jiān)控和補救措施,嚴防死守,確保全年無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發(fā)生。
12、認真完成鎮(zhèn)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依法交辦的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獎懲辦法
鎮(zhèn)人民政府將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實施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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