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教育責任書(精選10篇)
在當下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責任書的地方越來越多,責任書是照規定的工作標準進行考核及獎懲而建立起來的制度。想學習擬定責任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交通安全教育責任書(精選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交通安全教育責任書1
為確保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幼兒高高興興進園,平平安安回家,幼兒家長要積極配合幼兒園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幼兒交通安全,制定學幼兒園與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
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志,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幼兒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幼兒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幼兒家長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黑校車”來接送幼兒上學、下學。
4、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幼兒的車輛。
5、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幼兒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幼兒園的管理規定,自覺將電動車、自行車和摩托車放在指定位置,排放整齊,不得把自己駕駛的汽車停在幼兒園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6、家長要護送幼兒進園、離園并做好與幼兒園的交接工作。
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和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責任人:
日期:
交通安全教育責任書2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依據道路交通法規,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1、嚴格學生上、放學時間,掌握好上、放學時間,防止孩子過早出門和過晚回家。
2、嚴禁學生騎車上學,放學一律靠道路右邊,需要橫穿馬路的,必須按信號燈或從斑馬線穿過,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戲、追逐等。
3、接送學生的家長不得進入校園,不得擠占主體道和堵在校門口。
4、上學、放學乘車的同學一定要看清前后左右,在確定無車輛通過時快速穿過公路。放學乘車的學生要站在公路邊以外等候,排隊上車。
5、教育學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搶行、不逆行,不占用機動車道,不騎車帶人。過路口、穿公路,要下車。確定安全后通過。要主動避讓機動車輛,不賽車、不超速,確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6、雙休日、節假日出行亦應遵守上述規定。
7、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教育監管,共同培養學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為,確保你們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
責任人:
日期:
交通安全教育責任書3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
1、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2、在上學和放學時,派值班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
3、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三無車)。
4、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系,了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學生。
二、學生與家長方:
1、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監管力度。
2、教育并保證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3、認真學習和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文明騎車,在校園內推行,在校園外做到靠路右邊行駛,不走路中間,不單手騎車或大撒把,拐彎要伸手示意,不闖紅燈。
4、學生家長經常與學校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經常教育學生負責放學回家及節假日期間對學生的教育管理。
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及家長各執一份,共同負責學生的交通安全,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放學時車輛違規裝載學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責任人:
日期:
交通安全教育責任書4
中小學生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期望,是家庭的幸福!學生的安全是學校和家長共同擔負的職責,為了使學生能夠健康的成長,我們學校和各位學生家長共同攜起手來,“關注學生生命、關愛學生生命”,共同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監管工作,為此,學校和各位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要教育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鬧,橫過馬路或街道要小心,注意避讓車輛。
二、年齡在12歲以下的小學生上下學不準騎自行車,中學生上下學不準騎摩托車,家長要做好對學生的監管工作。
三、家長要監督學生堅決禁止乘坐農用車、載貨車、報廢車和無牌、無證、無保險的“三無”車輛。禁止乘坐有超員、超速或7座以下的小面包車輛。
四、家長要和學校密切配合,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乘坐車輛的監督,如家長發現學生乘坐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及時匯報交通運輸部門和教育部門,撥打交警大隊報警電話:xx和學校監督電話:xx。
感謝各位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支持和大力配合!
責任人:
日期:
交通安全教育責任書5
為加強校園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全體教職工的安全防范意識,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學校與將車輛停放校內的教職工簽訂安全責任書,在其車輛進入校園時必須無條件遵守執行。
一、除因工作需要進入校園的車輛或本單位教職工車輛外,機動車不得進入校園。教職工親友車輛需進入校園內的,由教職工本人引領,按規定進入校園,停放于規劃車位。
二、本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需進入校園時,須將《邵莊初中車輛出入證》放在前擋風玻璃處以便查驗,無此出入證安保室一律不得放行。所有車輛必須在劃定的停車位停放,不得隨意亂停亂放。
三、非工作需要,所有車輛不得駛入綜合樓前、操場、籃球場、餐廳前、教學樓前等學生經常活動的場所。
四、車輛進入校園時必須限速在每小時5公里以下,在校道上不得與行人搶道,學生在校道集體活動時,機動車輛不得駛入。
五、嚴禁在校園內學車試車,不得將車交由無駕駛證者駕駛,摩托車在校內禁止搭人。校內禁鳴喇叭。
六、本校教職工,嚴禁無證駕駛,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不開賭氣車、英雄車,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七、嚴禁本校教職工以營利為目的用私家車搭載學生。尚處于實習駕駛期的教職工不得無償搭載學生。
八、自覺監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無營運資質或車況不好的、超載的車輛。
九、學校小超市、衛生室、食堂有業務來往的客戶,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十、對違反協議經警告不改的車主,學校將收回《邵莊初中車輛出入證》,拒絕該車入校。
十一、對駛入校園的車輛因駕駛不當或其他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者,車主必須負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
交通安全教育責任書6
為加強全縣中小學校學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護意識,預防和減少中小學生交通傷亡事故,切實保障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為全鎮中小學校學生上學創造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人:
各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為學校(幼兒園)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對在校(園)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負全面負責。
二、責任目標:
1、各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將中小學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內容,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中小學生和學生家長(監護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2、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責任制,明確責任,層層落實,確保中小學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喜聞樂見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通過舉辦交通安全主題班會、隊會、作文比賽、演講比賽、相聲、小品大賽等形式,教育中小學生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中小學生的自我防護意識。
4、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積極與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職能作用。經常性的邀請公安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長來校進行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學年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兩次。
5、有校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的中小學校,要切實抓好校車的安全管理,要嚴格審查駕駛員的資格,并簽訂安全責任狀,加強對照管員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確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每天必須如實填寫《浠水縣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日常臺賬》,并交學校(幼兒園)存檔。
7、對中小學學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學生傷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并追究學校責任人的責任。
責任人:
日期:
交通安全教育責任書7
為確保學生交通安全,學校和家長必須履行下列職責:
一、學校方面:
1、放學后,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督促學生不乘坐“三無車輛”。
2、學校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規則。
3、學校教育學生放學后按時回家。
二、家長方面:
1、不讓學生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的車輛上、放學。
2、不讓學生坐農用車上、放學。
3、雨雪天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放學。
4、學生不能自己騎自行車或摩托車上、放學。
5、要教育學生放學后按時回家。
本責任狀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有效。
責任人:
日期:
交通安全教育責任書8
尊敬的各位家長:
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未成年人管理辦法》和《嵩明縣校園安全管理辦法》及《新春邑小學安全責任書》。你的孩子在或未在學校住校。上下學需要家長親自來接送。為了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規范學生接送人員出、入學校,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上學、放學時間
早晨到校時間:7:25 上午放學時間:11:40
中午到校時間:12:25 下午放學時間:16:30
二、有關要求
1、家長要遵守學校各項制度,熟悉學校作息時間,按時送孩子上學,按時接孩子回家,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照顧好孩子上下學途中安全,培養孩子良好習慣。
2、為保證安全,非直系親屬來接孩子需要家長提前通知班主任。
3、家長在學校大門外接送孩子,轎車或者三輪車等停在公路旁,不得進入校園。若有事需提前,經門衛、安保人員同意并登記后,方可進入校園。辦完事情,告知門衛后盡快離開學校。
4、委托來接送孩子的人,應年滿十八周歲以上,且要提前告訴老師。
5、家長要尊重、理解和支持學校門衛、安保人員的工作,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學校制度,積極配合門衛人員維持好上下學校門口秩序,做文明家長。
6、為安全起見,請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校,孩子來校時家長應檢查孩子的口袋,如有發現危險物品(如小刀、藥片、鐵釘、小顆粒物等)應立即取出,并及時對孩子進行教育。
7、家長如有事將孩子帶出學校,必須經過班主任及有關人員同意簽字或者《出門條》,經過門衛登記后方可離校。
8、由于種種原因或借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學的,孩子在上、放學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孩子監護人承擔一切責任。
責任人:
日期:
交通安全教育責任書9
為確保子女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我要積極配合交警、學校做好子女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特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志,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二、要教育孩子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教育孩子乘坐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頭和手伸出窗外,車輛停穩后方可下車。
三、接送孩子上、放學時,保證不乘坐或駕駛無牌、無證、無保險,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車、載貨汽車;不讓孩子騎自行車或摩托車上、放學。
四、對自發組織合伙租用、委托他人、自己用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的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五、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學校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責任人:
日期:
交通安全教育責任書10
為貫徹落實省、州、縣關于預防各種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整治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機動車輛非法營運、載客的相關文件精神,堅持“安全第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地預防和減少各種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保護國家和人民財產安全,培養師生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推動學校各項教育活動的健康發展,特與全校教職工簽訂該責任書。內容如下:
1、全校教工要認真學習省、州、縣、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會議精神,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車安全規定,提高認識,增強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責任感,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加強防范。
2、學校教師應以保護學生的安全為己任。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護教育,多種形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教育學生時刻注意交通安全,上學、放學回家不得在路上追逐、玩耍、橫穿公路,不追車、不爬車。
3、培養師生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一切隱患。全校教工及全體學生不乘坐無牌、無證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
4、持有機動車輛的教師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管理,文明行車,及時排除事故隱患,杜絕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5、持有機動車輛的教師自覺消除無證駕駛、酒后駕駛、醉酒駕駛、違反規定利用自家車從事非法運營、及超載拉客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一經公安交警部門查處,學校將從嚴處罰。
6、嚴禁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駕駛資格的人駕駛,一經查處,追究相關人的責任。
7、嚴禁教職工利用學校食堂生活用車進行營運、載客等活動。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決不辜息。
8、加大安全工作的懲處力度,凡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力度不大,且有事故發生的班級,班級評優一票否決,該班任課教師、班主任不得評優,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失誤且造成損失的,要視其情況扣除個人獎金和津貼,并根據上級相關法規追究責任并進行處理。
責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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