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交通責任書
的家長: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給孩子講解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
學校責任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配合交警部門對運載學生的車輛情況進行查驗,及時發現并制止超員、超速等重大違法行為的發生。
3.放學后,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學生自行回家。
4.教師教育、督促學生放學后按時回家。
家長責任
1.保證不讓孩子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上、下學。
2.對自發組織合伙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3.平時學生上下學要有人按時接送,雨、雪天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下學。
4.嚴禁學生騎自行車上、下學。
5.教育孩子放學后按時回家,離學校較遠的,家長或監護人必須按時接送,凡在上、下學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長自行負責。
雙方共有的教育責任
1.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車。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家長接送注意事項
“生命是寶貴的,因為它屬于我們每個人只有一次。”為了保證您的子女在上下學途中的交通安全,請你們認真履行以下事項:
1.嚴格執行我校接送學生登記制度,按時接送子女。
2.在接送時,不要乘坐“三無”車輛。
3.不要乘坐三輪車等非載人交通工具及車況很差的客車。
4.乘車時不要超員。
5.用摩托車接送時,要采取戴安全頭盔等防護措施。
6.家長合租車輛接送車輛時,家長要和司機簽訂協議。
如果因家長未能履行以上協議,導致您的子女上、下學發生意外情況,責任自負。
學校(公章)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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