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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時間:2023-11-30 14:25:43 煒玲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20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那么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20篇)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

          為大力宣傳應急救援知識和技能,強化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能力,增強救援隊伍的搶險戰斗力,提高群眾的自救互救能力,按照年初縣應急辦關于開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演練的要求,縣經信委開展了5次應急預案演練活動,直接參加演練人數近百余人,活動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主要做法

          (一)領導重視,精心組織

          20xx年度共安排了5次演練,縣供電公司承擔4次,縣市場開發服務中心承擔1次。縣經信委黨委高度重視應急預案演練活動,多次與承辦部門聯系溝通,制定預案和演習腳本,縣供電公司也給予了大力支持,成立專門機構進行承辦。演習中,邀請了市經信委、市電力公司相關領導對演練現場進行了觀摩指導,這都極大地調動了應急預案演練的積極性,為演練活動的順利開展提供了良好的條件。

          (二)各具特色,內容豐富

          通過應急演練還大大提高了多部門密切配合、協作聯動處置事故的能力。如縣供電公司組織員工進行了消防滅火演練活動,活動的主要內容是利用滅火器材撲救火險,演練活動先由安監部人員向現場員工講解了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并作了火災撲救的演示指導。通過這次演練活動,既讓員工們學習了消防知識,又讓他們接受了一次實際的消防訓練,大大提高了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安全素質。此外,針對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貼近實際和一線人員設置科目,組織開展了各具特色、形式多樣的應急演練。

          (三)提高認識,效果明顯

          各有關單位、各部門緊扣“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主題,按照應急預案演練活動的統一部署,針對行業事故隱患特點,貼近實際、貼近生產一線積極開展應急演練,大大提高了從業人員應對突發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增強了生產安全事故防范意識。同時,對演練活動開展了廣泛深入的宣傳報道,提高了應急救援常識的普及率,擴大了應急管理工作的覆蓋面,為今后的演練和應急救援指明了方向,達到了檢驗預案、磨合機制、鍛煉隊伍、教育公眾的目的。

          二、存在問題

          應急救援演練活動雖然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我們也從中發現了一些問題:一是演練與應急預案存在不同程度的.脫節現象,二是一些應急救援隊伍的裝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增強預案的可操作性。通過演練發現的問題,各相關單位要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充分利用今年大范圍修訂預案的契機,進一步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把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實處。二是要進一步加大救援裝備的投入,提高應急救援的水平。加大對應急管理部門和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支持,不斷提高應急救援的反應能力、指揮水平和實戰能力。三是要進一步增強應急管理宣傳力度,強化全民的應急意識。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通過積極宣傳,引導全民參與,不斷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

          1.總則

          1.1目的

          為確保我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有序、高效地進行,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明確職責

          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清溪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領導小組成員職責明確、分工協作。

          (2)統籌規劃,協調配合

          供水安全應急保障體系應納入清溪鎮公共安全應急保障體系。各部門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3)統覽全局,依靠科學

          堅持從大局出發,充分利用一切先進技術、設備,采取科學方法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將損害降低最低程度。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省、市、鎮各級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清溪供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供水區域內發生的下列供水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工作。

          (1)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2)取水口、取水管井涵等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災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水庫潰損,機電設備毀損,輸配設施等嚴重損壞;

          (4)消毒、輸配電、凈水構筑物等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露;

          (5)市區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網遭受大面積破壞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

          (6)傳染性區域疾病;

          (7)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導致水廠停電、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8)供水水質出現問題造成人員病、亡。

          (9)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為黨政辦、經貿辦、規劃建設辦、資產公司、公用事業、清溪醫院、農林水辦、供電公司、公安分局、交通分局、交警大隊、國土分局、環保分局等部門的相關負責人。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經貿辦,主任由經貿辦主任擔任。

          2.2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2.2.1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我鎮供水突發事件,統一指揮對現場的救援,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

          (2)根據應急處理的工作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并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3)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供水搶險救災、災害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供水秩序的工作。

          (4)及時將災害性質、程度、范圍、處置舉措等報告上級相關部門。

          (5)加強水質監測。在完善自身機構、設備、人員的基礎上,落實不能監測項目的協作單位。

          (6)督促各有關單位制定相應的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并監督其貫徹執行。

          (7)檢查、督促各有關單位做好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搶險、救災及救援隊伍。抓好職工安全教育工作,組織重點單位進行應急處理的培訓演練。

          2.2.2應急處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供水突發事件接報警工作。

          (2)指導各有關單位制定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3)接到發生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并將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單位。保持與各處置突發事件工作組、應急領導小組的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3.預警級別

          本應急預案事故預警由高至低按一級至四級排序。

          3.1一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遭到破壞,造成全鎮停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出現嚴重異臭、異味或毒理學、放射性、微生物指標出現嚴重超標,造成人員病、亡。

          3.2二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事故,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部分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較大影響。

          (3)水廠供電設施受到損害,造成供水壓力嚴重不足。

          3.3三級預警

          (1)制水設施及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廠水個別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一定影響。

          (3)水廠設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

          為切實加強實驗考試的安全工作,確保我校20xx年實驗考試安全平穩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主要職責

          (一)組長負責部署、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向縣鎮有關領導報告重大事宜。

          (二)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具體指揮處理突發事件,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三)組員應熟悉預案,堅守崗位,遇有突發事件要正確判斷,及時報告、恰當處理,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考場發生火災,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自行撲救或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報告起火方位、燃燒物的性質、火勢蔓延情況、人員被困情況、最佳疏散通道等,派人到考點大門口引導消防車進入火場),并迅速向校內主考報告,再由主考向縣考務辦報告,同時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撥打急救電話“120”進行搶救。

          2、學生在進行實驗過程中,因操作不當而引起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由主任監考協同監考員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施救,組織好學生有序撤離考場;主任監考要及時向考點主考報告,視火情撥打“119”報警電話。

          3、如果是腐蝕性試劑引起的火災,除鹽酸、硫化鈉、硫化鉀、堿類、有機酸等可采取用霧狀水滅火外,其它品種均不能用水,只能用干沙土、二氧化碳用于滅火,且撲救人員應配備防護用品。

          (三)考試過程中人身意外傷害的處置

          考生在實驗考試中,因腐蝕性化學試劑引起傷害,主任監考應及時報告主考,由主考通知醫務人員和實驗員,采取以下措施:先將被侵蝕的衣服脫去,如果眼睛或皮膚腐蝕可用清水沖洗,保持濕潤,絕對不可用棉花擦洗,以防傷勢擴大,嚴重者撥打“120”求救。如果是在制取氣體實驗中,因試管質量差或考生操作不當,引起試管爆炸考生被傷害,主任監考應立即報告,由醫務人員妥善處理。視傷情撥打“120”求救電話,送醫院救治。

          (四)考場內空氣有異味的處置

          考生在實驗考試過程中,特別是化學實驗易散發有害氣體,如果通風條件差,易導致空氣出現異味,使人產生頭痛、嘔吐等癥狀,直接影響考試的順利進行。各考點在考試前,對考場的通風設備要進行排查,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認真整改。如果發現場內空氣質量差,主任監考應盡快查明空氣污染原因,及時采取有針對性措施,或打開窗戶,或調整實驗室內的排風設施,把有害氣體排出,保持場內外空氣對流暢通。

          (五)涉考人員多人生病的處置

          涉考人員中若有多人患嘔吐、腹瀉等食物中毒跡象的疾病,應及時向值班醫生報告。醫生通過詢問病史和檢查,初步確定是否為食物中毒。若初診為食物中毒或多人出現類似癥狀,一是向主考報告,并由主考向考區領導報告;二是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立即展開救治,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盡快將病人送到醫院治療;三是對炊事人員、餐具、可疑食物、病人排泄物進行檢驗,查明病源,進行消毒隔離等必要措施。如果在考試過程中暴發傳染病,考點應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工作,進行考點隔離、人員隔離或者采取衛生防疫部門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病情擴散。

          (六)其他問題的處置

          如遇監考員或其他工作人員受到恐嚇或人身威脅、集體舞弊、考場秩序混亂失控、重大不測事件等,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時,第一時間上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的管理機制,各相關科室緊密配合,穩慎對待,妥善處理,全力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二)以人為本,減少損害

          所有考務人員要切實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保護考生的生命安全,維護考試工作正常秩序,依法規范應急管理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努力將損害和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

          (三)正確引導,沉著應對

          加強宣傳教育,及時發布準確信息,正確引導輿論,慎用強制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加強培訓演練工作,提高考試工作人員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做到正確判斷,科學決策,提高應急反應行動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4

          為保障師生健康有序地工作學習生活,推動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有效地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降低和控制事故導致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警、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電工要迅速切斷各樓層的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救;火勢蔓延,急打“119”;并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在場學校教職員工及管理人員要立即開通全部安全通道,組織學生快速有序地撤至安全地帶。

          5.積極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盡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在校就餐后,師生員工出現不明原因的腹痛腹瀉、嘔吐、乏力昏沉、等癥狀,各班主任、知情老師及管理人員應立即報告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2.迅速聯系校醫,協助采取就地救護,情況嚴重者應盡早與醫院取得聯系。

          3.由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就事態的發展迅速采取救護措施。

          4.對食堂中的留樣食品、蔬菜樣品由總務處負責對這些預留樣品實行封存。

          5.班主任或政教處迅速與有關學生家長聯系。

          6.總務處的相關管理人員對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進行調查,并書面報告校委會,學校辦公室負責盡早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斗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共、個人財物的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撥打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的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它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四)在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住校學生突發摔傷、患病、打架等情況,學校領導、班主任及在場教職工要迅速控制事態發展,盡早平息事態;特別是熄燈后發生的事情,公寓管理人員及值班老師要迅速采取果斷措施,把影響和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在場教職工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3.迅速與有關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情況許可由家長陪同去醫院。

          4.記錄有關與本事件相關的過程及證人證詞。

          5.政教處、班主任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并書面報告學校有關領導。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發現師生中有與該病類似癥狀者,各班主任、

          組長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政教處,并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系,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學校要采取下列措施:

          1.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身患傳染病的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前,必須出具相關醫院的康復及不存在傳染危害的證明,方可進班。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護措施。

          二、突發事件中對有關教職工的責任要求

          (一)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活動的組織者、首位發現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諉應視作玩忽職守。對校園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放到首位。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事不關己而回避逃脫。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件初發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長或值班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四)突發事件解決后,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校長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及有關情況。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

          一、總則

          1、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處置因應用我公司生產銷售藥品出現的安全突發事件,提高公司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最大程度的保障人民用藥安全,制訂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

          3、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因應用我公司生產銷售藥品出現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領導機構與有關部門職責

          1 、領導機構

          成立公司應急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有關部門職責

          營銷部負責產生安全突發事件當批次藥品的封存和收回,質量保證部負責產生安全突發事件當批次藥品的自檢和送檢,向山西省和忻州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山西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的報告,負責發生事件當批次藥品信息的收集、評價、匯總、報告工作,并配合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完成相應工作。生產管理部負責產生安全突發事件當批次藥品的調查。

          三、預警預防機制

          因應用我公司生產銷售藥品發現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質量保證部應及時向山西省和忻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西省衛生廳以及山西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報告,不得瞞報、遲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

          四、應急響應

          1、預案啟動

          發生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由公司總經理宣布啟動應急預案。

          2、響應程序

          因應用我公司生產銷售藥品發現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應由質量管理部立即報告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西省衛生廳、山西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同時向忻州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忻州市衛生局報告。公司在24小時內發出通知,對所有市場上銷售的該批次產品暫停銷售,并于24小時內匯總該藥品在全國的'生產和銷售情況上報山西省和忻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西省衛生廳和忻州市衛生局以及山西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藥品名稱,不良事件表現,發生不良反應和死亡病例人數。通知醫療衛生機構立刻停止使用該藥品,統一封存。公司組織相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掌握事件的第一手資料。核實該產品的生產批號,在第一時間對引起安全突發事件的藥品采取緊急控制措施。

          3、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宣布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6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切實維護學生的切身利益,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對在校學生發生意外傷害或疾病等突發事件,積極主動地采取應對措施,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校突發事件系指學生在校(或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因各種原因突然造成身體傷害或突發急重病,需緊急處理或送醫院救治的事件。

          二、全校師生員工都要有強烈的安全意識和有效的防范意識,積極主動地預防一切可以預防的傷害。對本可預防,但因教職工玩忽職守而造成的學生身體傷害或延誤學生疾病的救治,都要追究責任,并給予相應處罰。

          三、積極、主動、及時、妥當處理學生的傷病突發事件。

          (一)學生傷病突發事件發生時,所有在現場的教職工和學生都應積極主動地參與事件的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校領導、總務處、值班中層領導、班主任。

          2、在第一時間送到校醫室或請校醫到現場緊急救治。

          3、在第一時間由學校總務處派車(校醫、班主任、任課教師),將危重傷病學生送醫院,確保傷病學生得到及時有效治療。

          4、相關人員(班主任、校醫、德育主任(副主任)或其他中層以上干部),在第一時間通知傷病學生家長,要求學生家長及時到學校或醫院參與處理。

          (二)負責送傷病學生去醫院的.教職工和學生,只有在學生家長到現場并全面接管辦理學生治療的相關事項后,方可離開。

          (三)在事發現場的教職工和學生,要積極、主動、全面、真實地向學校匯報事發經過,協助學校了解事件的真實過程,以便及時公正地作出處理。

          四、對于因傷病突發住院的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要經常與家長聯系,了解學生治療情況,并向德育處和校領導匯報。向校醫通報,并與校醫、報帳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手續。

          五、對傷病嚴重的學生,校領導、德育處應安排人員前去探望,關心學生治療和學生的身心健康。

          六、對于人為因素的學生傷害事件,德育處和相關處室要及時迅速地了解情況,記錄事件經過,分清事件責任,依照學校規章制度協調學生家長意見,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校領導或行政會議研究決定。

          七、對突發事件中積極參與救治,不顧個人安危、樂于助人,表現出高尚的道德情操的師生員工,將予以表揚和獎勵。

          八、對突發事件中袖手旁觀,漠不關心,推托逃避者,將予以批評,并追究其責任,對造成嚴重后果者,由上級部門決定追究其責任包括法律責任。

          九、本條例的解釋權在校長室。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7

          一、應急響應

          1.1 發布天氣預警,提醒公眾注意預防和抗災。

          1.2 立即開展疏散工作,減少人員傷亡。

          1.3 迅速向相關應急部門通報災情,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害及時調度各項資源。

          二、處置措施

          2.1 判斷受災范圍,及時開展救援和搶險工作。

          2.2 充分利用救災設備和人員資源,組織救援。

          2.3 把握時機,采取合適的.措施,防止形勢進一步惡化。

          三、事后處理

          3.1 組織對本次災害的情況調查和分析,總結出不足和教訓,加強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3.2 組織重建受災區域,啟動修復工作。

          3.3 講解防災減災知識、普及氣象科學,提高公眾的應對能力。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

          一、基本原則

          1.就近原則。一般不要超出一天的行程。

          2.節儉原則。嚴格控制費用,少去費用較高的旅游景區,多到鄉村、戶外體驗大自然。

          3.環保原則。注意收集活動過程所產生的各種垃圾,不要亂寫亂畫亂扔廢棄物品,保護自然環境。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有秩序地排隊,清點人數上報,并收拾活動場地上的`果皮紙屑,打包放成一堆。

          4.安全第一原則。事前進行活動專項教育,包括防火安全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校內外環保教育等。

          二、成立活動安全領導小組

          為應對活動期間的突發事故,成立活動安全領導小組。下設后勤保障組、醫療保障組、緊急處理組、活動全面協調人等各職能小組,分工明確,職責到位。出行時應有校級帶隊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突發事件處理程序

          (一)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立即向帶隊領導報告。帶隊領導根據情況作出決定。

          (二)一般性事故,帶隊領導可根據情況自行進行解決,并進行記錄。重大事故,應立即上報給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同時組織人員進行搶救,以最短時間最快速度開展工作,并在第一時間通知學生家長。

          (三)校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應盡快向公安、醫療、教育、旅游等部門上報,同時增派人員赴現場進行組織搶救。

          (四)在組織應急搶險過程中,以保證學生安全為首位。寫出書面報告,總結經驗教訓。

          四、安全應急具體措施

          (一)安全常規措施:

          1.所有教師、工作人員手機必須處于開機狀態,前一天必須檢查手機充值狀況,確保資費充裕。

          2.進入活動目的地后,由校級領導原地執守,擔任總指揮。

          3.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學生幾人一組,不要個別行動。

          4.每次轉移活動地點及活動結束時必須清點人數,一個不能少。

          (二)因天氣因素變更活動處理:

          1.活動前一天了解天氣情況,通知學生做好相應準備。

          2.發車時遇天氣變化,要認真分析趨勢和可能,做出延時、變更處理。

          3.針對學生可能出現的情緒波動,做好引導、說服教育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項。

          (三)車輛故障處理:

          1.活動前要求承辦方檢查車輛車況,車況不良必須更換,否則不得發車。

          2.中途車輛故障:

          (1)帶隊跟車老師及時把故障情況通知校領導和承辦方。

          (2)故障為影響安全的,一律停駛,由承辦方緊急調車改乘。

          3.途中車輛失火,應立即要求司機停車開門,用滅火機撲滅。同時指揮學生不要驚慌,如火勢較小,前部學生從前門下,后部學生從后部應急門下;如火勢較大,可視情況破窗逃生。下車后,及時組織疏散,一名教師負責清點人數,一名教師負責及時向領導報告情況。如有學生受傷應立即組織搶救。

          4.車輛換乘時,帶隊教師維持好學生秩序,嚴禁下車隨意走動,尤其應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四)、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

          1.師生在途中突發疾病、意外傷害,隨車帶隊教師立即聯系應急車,視輕重由校醫作處理或就近送醫院。

          2.師生在園內突發疾病、意外傷害,帶隊教師立即聯系總指揮,視輕重由校醫作處理、或送園內醫務站診療,病情嚴重的送當地醫院急救。

          (五)學生走失處理:

          1.允許學生帶手機,師生互留電話號碼,以便電話聯系。

          2.如發現學生走失,切不可大意、拖延,應立即組織就地尋找。

          3.從學生最后接觸的同學入手,了解最后行蹤。

          4.電話通知其它帶隊教師關注尋找。

          5.利用廣播等形式發布尋人啟示。

          (六)、交通事故處理:

          1.有嚴重受傷即刻撥打120、122,并立即組織搶救。

          2.迅速報告校領導,調動應急車趕到事發現場,視傷情確定立即送醫院,還是緊急處理后送醫院。

          3.保護好現場,指揮師生撤離至安全地點。

          4.向上級領導報告事故情況。

          5.安定學生情緒,詢問、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受輕傷學生送醫院檢查、診治。

          6.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分別負責家長、公安、醫療、保險各方接洽,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9

          為進一步落實上級指示精神,完善學校的安全防衛制度,保障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驚、臨危不亂,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應急事件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或校舍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被埋入,急打“110”,并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校長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師、保安和其它員工組織學生撒至安全地帶,并組織學生救災。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盡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后,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惡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癥狀,各班主任、值周、樓層值日老師應馬上報告校長或校長辦公室。

          2、迅速與學校醫務室取得聯系,采取就地救護。

          3、由校長或校長辦公室就事態情況迅速采取救護措施。

          4、對食堂中的預留食品、蔬菜樣品由食堂主任負責送交校辦,由校長辦公室對這些預留樣品實行封存。

          5、校長或校長辦公室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與家長聯系,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斗歐、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校值班人員。

          ③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迅速報告校長或校長辦公室。

          ⑤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⑥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證和其它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四)住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住校學生突發摔傷、患病、打架等情況,值勤、值夜的教師,

          要依靠班子值日,校保安人員,迅速控制事態發展,采取自救,特別是熄燈后發生的事情,要采取迅速、果斷的措施,把影響縮小到最小范圍?

          2、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報告校長、其他主管負責人或報警。

          3、迅速與學生家長聯系,如情況許可由家長陪同一起去醫院。

          4、對女學生發生的突發事件,在就地自救或去醫院途中一定要由值夜女教師陪同。

          5、記錄有關與本案相關的過程及證人證事。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1、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如“非典”“流感”“甲肝”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癥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校長室,并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系。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必須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并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后方準來校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縣局及縣疾病控制中心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據上級指示,隨時采取進一步措施。

          5、在有關部門指導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護措施。

          (六)學校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如遇傍晚突然停電,各年級應啟動預警措施,各樓層值崗第

          一時間到位指揮,要求最短的.時間內每班一名教師負責管理。校長室成員無特殊情況接到值班領導電話后必須到現場參與管理。

          ①行政班子值班人員應馬上指揮生活區值周老師,各樓層值日老師,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如正值下課,就寢前,學生在走廊、樓梯、盥洗室、廁所等,則要學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適應黑暗時,再慢慢回教室或寢室,堅決阻止學生在此時搶跑,追逐,推搡;

          ②馬上開啟過道、扶梯平臺的應急燈和學校備用其它照明用具;

          ③晚上停電期間有關問題決策人員:小忠;

          ④恢復通電后,各班負責管理教師應及時回收殘余蠟燭,嚴禁將蠟燭帶入寢室。

          2、如遇食堂停氣,造成中餐、晚餐不能供應時。

          ①食堂主任應馬上報告主管校長;

          ②全體班主任應延遲離崗,重新組織學生回教室,安排相關活動;

          ③迅速與供熱單位聯系,摸清情況;

          ④迅速組織相關食品,分發給學生;

          ⑤嚴禁學生私自外出就餐。

          三、在突發性事件發生后

          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玩忽職守、失

          職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四、在突發事件發生后

          全校教職工教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回避脫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五、突發事故發生后

          由當事人(第一個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中主管負責人的召集下,在案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填寫《紅河鎮莊皋小學突發事故處理一覽表》,以備查用。

          六、各校要制訂相關的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管理的應對措施,具體落實人員,以認真有效貫徹領導小組指令,確保師生平安。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0

          為加強麻墩春節晚會的應急管理,保證整個晚會安全有序和取得圓滿成功,及時妥善的處理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根據晚會實際情況,特制定應急預案。

          一、活動基本情況

          1、活動名稱:20xx年麻墩春節晚會

          2、活動時間:20xx年1月23日晚上6:00—11:40

          3、活動地點:麻墩小學

          4、參加對象:鄉機關干部及麻墩村人民群眾

          二、總則

          (一)、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二)、為預防因突發事件發生,引起擁擠、混亂,導致人員被擠傷、窒息或踩踏致死的擠踏事件發生;防止由于某種輕度突發事件,導致晚會難以進行,根據相關職責建立并落實安全責任制度,確定安全責任人,明確安全措施、崗位職責;

          (三)、加強對晚會安全工作的指導,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對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四)、建立并落實安全責任制度,確定安全責任人,明確安全措施、崗位職責;

          (五)、配備與晚會安全工作需要相適應的保衛人員,組織實施現場安全工作,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

          (六)、對參加晚會的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及時勸阻和制止妨礙開幕晚會秩序的行為,發現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妥當地加以處置。

          三、成立文藝晚會活動安全應急預案組織機構:

          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

          副指揮長:

          職責:總體協調、安排、組織各項安全應急工作,迅速處理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下設四個工作組,具體組成人員及職責如下:

          (一)、安全保衛應急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應急任務:

          1、負責提前到場,配合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工作;

          2、負責晚會現場、舞臺四周、演員休息室、嘉賓席的安全防控;

          3、負責提前清場,嚴禁無關人員演出前滯留演出現場;

          4、負責門禁、現場查驗,防止有與晚會不相干的人員等外來人員進場;

          5、保證現場良好的演出秩序,嚴防尋釁滋事情況發生;

          6、如遇突發事件,積極配合其他工作小組開展工作。

          (二)、醫療救護應急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應急任務:

          1、負責晚會現場一般醫療藥品、器材、器具的配備;

          2、現場安排指定人員、擔架,進行醫療救護備用;

          3、如遇突發事故,應及時救助,必要時送醫務室治療或撥打120。

          (三)、消防安全應急組

          組長:周天貴

          成員:

          主要應急任務:

          1、負責文藝晚會開始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及預演練;

          2、負責晚會現場及周邊場地消防器材的提前布置;

          3、演出舞臺、演員更衣室的消防安全,及廢棄物的及時合理處理;

          4、負責晚會現場秩序,嚴禁吸煙、玩火;

          5、負責晚會煙花爆竹管理,定點集中統一燃放;

          5、緊急情況下演出現場電源的切斷與現場消防應急處置。

          (四)、交通疏導應急組

          組長:

          成員:

          主要應急任務:

          1、負責緊急疏散標識的制定與放置,并安排好車輛的停放,所有車輛統一停放在天鳳農莊周圍的停車場,參演及工作人員車輛統一停放在麻墩村部;

          2、負責活動現場的來往車輛疏散,控制大車經過;

          3、負責準備哨子、擴音喇叭、應急照明燈等緊急提醒器材并查看其有效性;

          4、負責保持疏散通道暢通,防止人員擁堵情況的發生,及緊急情況下人員情緒的穩定、防止踩踏事件發生;

          5、負責晚會結束后行人的引導以及車輛離場秩序;

          6、緊急情況下可任意征調其他工作小組的人員。

          同時,麻墩村也要成立相關的`工作組配合現場工作。

          四、預案設想

          1、發生火災事故時:

          發現者立即報告消防安全應急小組,并根據火勢大小判定是否撥打119火警電話,同時立即迅速組織工作人員疏散現場觀眾,維持秩序,并利用現場消防器材滅火,并將火災狀況、火災地點等情況立即報告總指揮,總指揮接到火警后,及時參與組織滅火,確定疏散方向、路線,緊急疏散觀眾,通知工作人員疏散出入口的觀眾,保證人員的順暢出入。

          2、預防擁擠踩踏事件。

          晚會涉及人員較多,麻墩小學內空間有限,門口觀看演出的職工比較多,如遇突發事件,疏散困難,極易發生人員的擁擠踩踏事故,后果是非常危險的。所以要求所有進出俱樂部的演員和觀眾,一定要遵守紀律,有秩序,不慌不亂。如出意外情況應做好以下工作:

          (1)、晚會演出開始之前,要利用一點時間對俱樂部內的所有人員進行必要的預防擁擠踩踏事件的安全知識教育。

          (2)、分配好緊急疏散的安全出口,做好分塊分片,指定專人負責。

          (3)、按照分工緊急疏散應急組要及時到達指定位置,做出手勢,引導人員進行疏散。

          (4)、發生擁擠踩踏事故以后,第一位的工作就是救人,在救人的同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求救,發現受傷人員要及時打“110”和“120”。

          3、突然停電:(準備一個手提話筒和手電筒);

          在晚會進行中,如遇突然停電,應做好以下工作:

          (1)、用手提話筒及時安撫所有的參演與觀看人員,原地坐好,嚴禁大聲喧嘩和私自離位。

          (2)、通知電力部門全程跟蹤,及時搶修電路。

          (3)、如長時間搶修不成,晚會難以進行,緊急疏散應急組要妥善做好俱樂部內所有人員的安全撤離。

          4、防止幕布、舞臺等配置設施輕度損壞,以免影響晚會正常有序進行;

          工作示意熄燈,委派專門的人員進行適度的修整,修整程度只要能進行晚會即可。如無法修整,通知攝像師拍攝角度變化。

          5、麥克風、無線小麥克風失效。

          工作人員在演員一幕結束之后理解送上替代設備,保證下幕或下一位選手的設備流暢。如缺少設備,通知主持人和選手準備無麥演出。

          五、工作紀律

          1、各工作組及其工作人員須熟悉并按照本預案和各專項對策規定開展工作,服從統一調度和指揮,按程序報告和處置。

          2、各工作組及其工作人員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最高宗旨,靈活機動處置各類突發情況,確保不發生任何事故。

          3、各工作組及其工作人員須堅守工作崗位,堅持工作原則,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工作缺位。

          4、各工作組及其工作人員須注重文明禮貌,樹立好形象。如遇突發情況,應以理性疏散為主,防止事態激化。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1

          為了有效提高應急處置幼兒園自然災害事件的本事和水平,規范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減少國有資產損失,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指自然災害應急事件包括:臺風、洪災、旱災、地震、山體滑坡、火災、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幼兒園校舍倒塌、學校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事件。

          二、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幼兒園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提高幼兒園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職責。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和控制工作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五個班主任領導負責,教師以工會小組為單位,工會主席負責管理。

          4、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本事。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件,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四、組織管理

          組長:

          副組長:

          主要職責:

          1、在鎮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全鎮幼兒園自然災害事件預防的各項工作。

          2、監督、匯總和收集全鎮各幼兒園自然災害事件的信息情景,分析、研究幼兒園預防的工作措施。

          3、根據不一樣季節和情景,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

          4、指導和督查各班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措施落實情景。

          5、總結、推廣部分班級處置自然災害事件的經驗和做法。

          6、協同上級部門做好因自然災害所發生的處置工作。

          7、在鎮、村領導的指揮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所發生的處置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幼兒園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幼兒園應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山坡、水溝、煙囪、電線、樹木等建筑開展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幼兒園應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幼兒園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件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六、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

          1、幼兒園在臺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應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幼兒園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職責和權力向幼兒園舉報自然災害事件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幼兒園不履行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景。

          七、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景,結合幼兒園的特點,幼兒園應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好事件發生情景,確保師生的安全。

          八、職責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幼兒園一把手是本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職責人,對師生安全、學校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職責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職責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幼兒園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職責人相應處分。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2

          1、總則

          為進一步完善全省交通運輸行業應急預案體系,規范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吉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1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參與處置的突發事件,以及需由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提供公路、水路等綜合運輸應急保障的事件。

          1.2 工作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及時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盡可能減輕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在吉林省交通運輸廳(以下簡稱省交通運輸廳)統籌指導下,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屬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級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上下聯動的應急領導原則。

          堅持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強化與政府各部門的應急聯動,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協同聯動機制。厘清職責邊界,形成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功能齊全、快速反應、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堅持依法規范、科學支撐。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推進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充分利用現代化的技術手段,做好預測、預警工作,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科學決策和指揮能力。

          1.3 事件分級

          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特別重大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較大突發事件和一般突發事件。

          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各類突發事件具體分級標準在專項應急預案中予以明確。

          1.4 應急預案體系

          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是全省交通運輸系統應對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的指導性文件,是省交通運輸廳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

          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是全省交通運輸系統為應對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的某一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交通運輸應急保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應急預案體系由本預案與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的省級專項應急預案、省交通運輸行業各專項應急預案、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預案、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預案、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共同構成。

          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詳見附件9.1。

          2、組織體系與職責

          2.1 領導機構

          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省交通運輸廳是全省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行業領導和業務指導機關,統籌制定全省交通運輸行業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規劃、應急預案及相關措施,研究解決全省交通運輸行業的風險防控、監測預警、處置救援、資源保障、恢復重建等重大問題,領導指揮協調特別重大、重大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防范應對工作,指導其他各級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2 專項指揮機構

          各類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指揮協調和組織應對工作由相應專項指揮機構負責,專項指揮機構構成在相應專項應急預案中予以明確。

          2.3 廳應急管理辦公室

          省交通運輸廳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廳應急辦)設在廳安全監督處,由廳安全監督處負責人擔任主任。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全省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應對的風險防控、監測預警、應急準備等工作。

          2.4 專家組

          專項指揮機構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需要抽調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調查評估等工作提供決策咨詢等技術支持。

          3、風險防控與監測預警

          3.1 風險防控

          按照關口前移、重心下沉、源頭管控的原則,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單位)應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風險辨識、分析、會商、研判、防控等制度,建立風險信息互通共享機制,推動形成完整的風險管理數據庫,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對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重大風險隱患等要按照“誰經營、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風險辨識與評估,落實風險防控責任和防控措施。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依法對行業(領域)內各類風險點、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分級分類建立臺賬,定期進行檢查,責令有關單位采取防范化解措施。

          3.2 監測

          本著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省交通運輸廳應加強預警信息收集、監測、整理、評估工作。涉及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預警及相關信息包括:

          (1)交通損毀、中斷、阻塞信息和重要客運樞紐旅客滯留信息;

          (2)氣象監測、預警信息;

          (3)地震、地質等災害監測、預警信息;

          (4)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信息;

          (5)社會安全突發事件信息;

          (6)其他需要提供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的相關信息。

          上述信息的主要來源為:

          (1)公眾信息相關部門(應急、氣象、水利、自然資源、衛生健康、公安等);

          (2)交通運輸行業相關部門和單位(交通運輸部、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所屬機構、交通運輸企業等);

          (3)其他有關機構和公眾(新聞媒體、互聯網等)。

          3.3 預警

          3.3.1 預警信息分級

          確定預警級別:按照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可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對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預警級別對照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制訂的具體劃分標準執行,具體分級標準在各專項應急預案中予以明確,對難以確定預警級別的突發事件,要根據情況及時向有關方面通報提醒或警示信息,必要時向社會公眾發布安全警示。

          3.3.2 預警行動

          (1)發布藍色、黃色預警后,廳應急辦應會同廳機關相關處室立即做出響應,經廳領導批準后組織協調廳機關相關處室、廳直相關單位指導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要求廳機關相關處室及廳直相關單位、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加強監測頻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預報和預警工作。

          ②根據突發事件種類和預警等級,組織相關單位人員、專家及時對突發事件預測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根據突發事件發生可能性的大小、影響范圍組織應對措施。

          ③完善值班值守的組織,為突發事件的處置提供保障。

          (2)發布橙色、紅色預警后,廳應急辦應會同廳機關相關處室在采取藍色、黃色預警措施的基礎上,還應當針對即將發生的突發事件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組織協調廳機關相關處室、廳直相關單位指導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組織應急隊伍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做好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的準備,視情預置有關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

          ②調集應急處置所需物資、裝備、工具等,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投入正常使用。

          ③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轉移重要財產。

          ④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路段、航道及場所。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3.4 預警調整與終止

          廳應急辦、廳機關相關處室在接到公共信息相關部門或突發事件發生地有關部門發出的預警終止信息,或者根據預警監測追蹤信息,確認涉及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已不滿足預警啟動標準的,廳應急辦會同廳機關相關處室向廳領導提出預警終止或降級建議,由廳領導決定預警終止或降級。

          4、應急響應

          4.1 信息報告

          4.1.1 報告形式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按照“接報即報、邊報邊核、及時續報”的工作要求,采取逐級上報的方式進行信息報告,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接報需要上報的突發事件信息后,各單位在接報后30分鐘內通過電話報告上級單位和部門,并在1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告。對于需要持續跟蹤處置的突發事件,要及時續報最新進展及衍生情況,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要第一時間進行終報。

          4.1.2 報告內容

          報送信息的內容要簡明準確、要素完整、重點突出,應包括以下要素:

          (1)事發單位的名稱、負責人、聯系電話和地址;

          (2)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

          (4)事件的簡要經過,已采取的措施;

          (5)其他需上報的有關事項。

          4.2 先期處置

          (1)事發單位要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隊伍或工作人員營救遇險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威脅人員;

          (2)事發單位要采取措施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

          (3)事發單位要迅速控制可疑的傳染源,積極救治或配合救治病人,組織有關人員加強個人防護;

          (4)事發單位要向所在地縣(市、區)級政府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4.3 響應分級

          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應急響應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造成的損失、危害程度、可控性以及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由高到低可分為四個響應級別,即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具體分級標準,按照相關專項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4.4 響應程序

          (1)廳應急辦會同廳機關相關處室按照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部署,或根據事發地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請求或接報、接警的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核實相關情況,進行分析研判,第一時間向廳分管領導報告有關情況。

          (2)廳應急辦會同廳機關相關處室根據事件影響范圍和處置難易程度,向廳領導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

          (3)擬啟動一級、二級應急響應的,經廳應急辦會同廳機關相關處室核準,報廳分管領導批準后,由廳長宣布啟動,同步成立專項指揮機構,專項指揮機構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廳應急辦將啟動一級、二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規定報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抄送應急協作部門,并及時向突發事件相關地區的政府部門通報情況。

          (4)擬啟動三級、四級應急響應的,經廳應急辦會同廳機關相關處室核準后,由廳分管領導宣布啟動,同步成立專項指揮機構,專項指揮機構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專項指揮機構根據上級指令,或根據市(州)、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廳直相關單位請求,開展應急指導、支持工作;廳應急辦將啟動三級、四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規定報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抄送應急協作部門,并及時向突發事件相關地區的政府部門通報情況。

          (5)應急響應啟動后,發現事態擴大并符合上一級別應急響應條件的,按照前款規定及時啟動上一級別應急響應。

          (6)應急響應啟動時,視情及時向社會公布。

          4.5 指揮協調

          4.5.1 組織指揮

          上級交通運輸部門指導下級交通運輸部門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上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指揮機構設立后,下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組織指揮機構按照上級組織指揮機構的要求做好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

          4.5.2 現場協調

          專項指揮機構要充分聽取專家組意見,指導市(州)、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協調相關應急力量接受專項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嚴格遵守現場管理、信息發布等工作要求;及時報告應急處置情況。

          當上級指揮機構在現場時,專項指揮機構要與其對接,接受業務指導,并做好相應保障。

          4.5.3 現場協同聯動

          專項指揮機構應與事發地其他參與應急救援的機構做好協調工作,按照規定的指揮關系和指揮權限指揮。當交通運輸行業社會組織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時,應納入專項指揮機構統一管理、統一調動、統一行動。

          4.6 處置措施

          根據突發事件類型、事件可控性、影響范圍及周邊環境的敏感性,專項指揮機構應指導有關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措施:

          (1)維護現場秩序,迅速劃定現場工作區和交通管制區,并設置警示標志。

          (2)進行現場調查、專家咨詢,根據突發事件性質、波及范圍、受影響人員分布、應急人力與物力等情況,組織制定科學的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并根據事件發展趨勢,對方案進行調整優化。

          (3)指揮協調對受損交通設施加固、搶修、保通,提供繞行線路圖,確保交通運輸暢通;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定事件疏散區域,及時疏散受影響群眾,以各種媒介為載體告知單位和個人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4.7 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

          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工作按照《吉林省交通運輸廳新聞發言人制度(試行)》要求統一發布,未經省交通運輸廳批準,參與處置工作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事件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應急處置的虛假信息。

          4.8 應急結束

          在救援中發現可能威脅救援人員生命安全或者可能造成次生災害時,專項指揮機構應暫停救援并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在風險化解后繼續組織救援。

          在確認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或者暫停救援但不具備恢復救援條件后),由廳應急辦會同廳機關相關處室向廳領導提出應急響應結束建議,經廳領導同意后結束應急響應。

          5、后期處置

          5.1 補償與撫恤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后,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征用、誰補償”的原則對應急處置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個人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評估,給予補償。對因參與應急處置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5.2 恢復與重建

          因突發事件嚴重受損的交通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工作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經營管理單位負責。需要省交通運輸廳支持的,由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請求,省交通運輸廳機關相關處室對恢復與重建方案提出建議和意見,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5.3 評估

          廳應急辦會同廳機關相關處室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置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估、應急處置過程中取得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建議。

          6、支持與保障

          6.1 應急隊伍

          省交通運輸廳指導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完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機制,并加強對專(兼)職應急救援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積極構建專業化、區域化的應急救援力量,形成一支職責明確、保障有力、設備齊全、人員專業的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隊伍。

          6.2 應急物資

          省交通運輸廳依托吉林省公路交通應急保障中心,以“系統觀念、平急結合、覆蓋廣泛、集約高效”為原則,建立國家區域性和省級公路交通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庫。全省交通運輸行業有關單位要建立應急物資裝備信息數據庫,明確物資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確保事發時能夠應急使用。

          6.3 應急通信與信息

          省交通運輸廳要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運輸平臺信息資源,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交通運輸應急平臺體系。

          6.4 技術支撐

          6.4.1 科技支撐

          省交通運輸廳應依托科研機構,加強交通運輸行業的應急技術支撐體系研究,建立應急管理技術的開發體系和儲備機制;借鑒國際、國內先進經驗,重點加強公路、橋梁、隧道等安全防范與應急處置研究、應急搶險技術裝備的應用工作。

          6.4.2 應急數據庫

          省交通運輸廳應建立應急咨詢專家、知識儲備、應急預案、應急物資等應急資源數據庫。

          6.5 資金保障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所需的資金主要包括:應急人員培訓、應急演練、應急裝備購置、應急補償等費用。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企業每年要安排應急管理工作專項經費,用于購置、完善、更新應急裝備設施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應急管理工作的高效開展。

          7、預案管理

          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籌推進、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動態管理的原則,主要包括應急預案的編制、發布、備案、銜接、演練、評估、修訂等工作。

          7.1 預案編制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根據本行政區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歷史情況和重大風險,以及上級預案和本級政府專項預案涉及交通運輸的要求,分別制定本部門牽頭編制的本級政府專項預案、本部門預案(可包括操作手冊、工作方案等支撐性文件)的制修訂計劃。

          編制修訂應急預案應當在突發事件風險評估、應急資源調查和案例分析的基礎上進行,以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可操作性。鼓勵在預案印發前以情景構建的方式模擬突發事件場景開展演練,檢驗應急預案各項措施有效性。

          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意見。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書面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7.2 預案備案與銜接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編制部門應急預案時,應及時與本級應急管理部門溝通,按程序送請本級應急管理部門協調銜接后,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印發實施,報本級政府備案,抄送本級應急管理部門和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交通運輸行業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要經基層組織或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向有關部門備案。

          7.3 預案演練

          各級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演練等方式,組織開展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省級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每3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預案發生重大調整,需及時按照新的預案開展演練。廳應急辦負責預案演練的監督、檢查、指導。

          專項應急預案責任部門要主動組織演練,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參與。

          7.4 預案評估與修訂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應急隊伍、物資、裝備等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

          8、附則

          8.1 宣傳與培訓

          加強公益宣傳,普及安全知識,培育安全文化。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通過交通運輸工具、場站設施、圖書、報刊、音像制品等載體進行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公共安全和風險防范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避險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制度,針對本地區特點定期開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利用媒體開展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企事業單位應當定期開展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安全操作規程以及應急知識等方面的教育與培訓。

          8.2 責任與獎懲

          應急響應終止后,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對在應急過程中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

          根據有關規定,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工作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將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納入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績效考核。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應急處置不力,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3 實施與監管

          本預案涉及的廳直相關單位、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企業等,要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制定、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及其支撐文件。廳應急辦要加強本預案實施的跟蹤分析、督促檢查、綜合協調,并根據需要及時組織評估,提出修訂建議。

          8.4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吉林省交通運輸廳負責解釋。

          8.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深圳市各類道路交通(含橋梁、隧道)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本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運行,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交通搶險工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在深圳市的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區兩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相互協調,有效應對。各相關單位或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證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發布,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防范水平。不斷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四)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1、分類。

          根據造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原因及其影響,將深圳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分類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邊坡發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續中斷,嚴重影響交通通行的事故。

          (2)橋梁事故。橋梁發生倒塌、斷裂或結構異常、發生較大損壞,危及橋梁行車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發生坍塌或襯砌發生變形,危及隧道行車安全的事故。

          (4)其他設施損毀。道路交通設施損毀影響道路交通乃至中斷,或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2、分級。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可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1)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

          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小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輕微損傷,導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閉或改道,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

          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一定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設施較大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Ⅱ級)。

          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大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

          事態非常復雜,對深圳市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特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特大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所有分級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深圳市范圍內各類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六)突發事件現狀

          近幾年,深圳的機動車保有量以每年近20萬輛的速度增長,深圳的交通壓力日益嚴峻,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頻發。突發事件的發生對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響,除了破壞道路基礎設施、對路網結構和交通控制產生影響外,嚴重的甚至會影響生命安全,造成財產損失,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因此,做好該類事件的預防與監控,提高該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對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領導機構

          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市應急委)是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市應急委下設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

          1、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分管應急的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執行總指揮兼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關人員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職責: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有關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訂有關市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經市政府批準后實施。負責有關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應急演練。建設和完善專業應急平臺,納入全市應急平臺體系。統籌專業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調用。及時確定較大以上有關突發事件的等級與響應級別,按預案規定程序啟動和結束應急響應,組織和指揮有關力量和資源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指揮、協調或協助各區(新區)開展有關突發事件應急預防和應對工作。開展專業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如下:

          (1)市交通運輸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綜合協調。負責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織協調各種交通運力,做好人員、設備和物資的運送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受損道路交通設施的搶修維護等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應急儲備物資供應保障計劃。

          (3)市經貿信息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救援過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負責協調深圳通信、網絡相關單位落實通信、網絡等應急裝備的搶修和通信物資的儲備。

          (4)市財政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各項經費保障,制定所需處置經費的開支范圍、項目并確定其開支渠道,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5)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全面調查掌握地質災害分布情況,協助交通運輸部門和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對影響道路交通運輸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進行防治,協助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開展危險區域人員的轉移安置,擬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6)市人居環境委:負責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發事故導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及影響,在職責范圍內及時控制污染的擴散,監督管理對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對潛在危害進行監控。

          (7)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開展事件傷病員醫療救治工作,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傷病員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關應急專項預案。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預防、制止和偵查處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進行人員疏散。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等。

          (9)市監察局:負責按照規定參加重大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查處事件中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為。對調查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落實對事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資,必要情況下使用應急避難場所。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處置及遇難家屬的.安撫工作。

          (11)市國資委:指導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國資委監管企業處理各項善后工作。指導并督促受影響監管企業做好維穩工作,盡快恢復正常運營。參與所監管企業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12)市住房建設局:協助開展涉及燃氣(天然氣)輸管線或場站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調查工作。

          (13)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市政供、排水運營單位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設施的搶險救援工作。承擔因此導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監管職責。負責事發地及其周邊地區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各類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提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措施。

          (15)市氣象局:負責提供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工作。組織道路交通氣象災害風險評價、雷擊風險評估和協助災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辦:負責向有關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和香港、澳門地區有關機構通報本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并協調市相關部門處理上述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突發事件中涉外受災人士的救援與安撫工作。

          (17)市臺辦: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置涉及臺胞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保證在處置事件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臺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協助新聞辦做好涉臺新聞發布,涉臺媒體服務工作,并負責向省臺辦、國臺辦等相關機構報送涉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動態信息和處置情況。

          (18)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必要時協調市主管部門及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新聞辦共同成立新聞中心,做好新聞發布、媒體服務等工作。

          (19)市應急辦: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當突發事件超出本市應對能力時,請求國家和省支援,并在國家和省的統一指揮或指導下開展處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指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滅火、搶險、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關工作。負責配合有關成員單位組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隊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導分流以及交通疏導信息的播發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2)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轄區內應急救援力量,積極配合現場指揮部及市有關部門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通信保障、恢復和監管等工作。

          (24)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無線電通信的暢通,根據搶險工作需要,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施,協調有關單位盡快組織恢復受破壞的無線電通信設施。

          (25)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負責所轄范圍內的所轄電力設備設施的損壞修復及電力調度工作。確保災區的電力供應,保障防災抗災救災的用電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用電。

          (26)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所有成員單位還應承擔本部門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其它應急處置工作。

          2、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委,具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委分管領導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傳達上級領導的有關要求。

          (2)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令。

          (3)負責及時組織發布或配合上級單位發布關于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處置情況的消息。

          (4)負責監視道路交通網絡運行,采集、分析、處理相關運行信息。

          (5)負責建立應急工作聯絡員制度,牽頭組織各成員單位交流溝通應急準備情況,共同研究應急工作中的問題。

          (6)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研究工作。

          (7)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的有關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

          (8)組織編制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

          (9)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評估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交辦的職責范圍內的其它事項。

          3、區應急指揮機構。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建立相應的區一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和管理本區范圍內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4、專家機構。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組成員由道路、交通、氣象、水務、電力、市政等行業的專家組成。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對應急準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提供建議。

          (2)參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3)應急響應時,根據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進駐指定地點、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建議。

          (4)為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

          (5)參與事件調查。

          三、運行機制

          (一)預防、監測與預警

          1、預防。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從可能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多個環節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開展日常預防工作,做好完善應急體制建設、加強隱患排查、加大安全宣傳、加強協調溝通等工作,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

          2、監測。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監測機構,負責健全成員單位之間的監測網絡,促進不同成員單位之間氣象、交通、經濟社會影響等監測信息共享。

          相關成員單位須及時發現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并進行詳細調查、登記、專項風險評估、形成分析報告,為及早治理風險和控制風險、保障安全運行提供決策支持。

          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客運車輛、出租車、校車、泥頭車、重型貨車等重點車輛上安裝使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建立和完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加強道路視頻監控系統、交通引導及信息發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3、預警。

          (1)預警級別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級別。

          Ⅳ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進一步擴大。

          Ⅲ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Ⅱ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Ⅰ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2)預警信息發布

          ①Ⅳ級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發布,同時報告市應急辦,通報可能受到影響和危害地區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②Ⅲ級預警信息:根據市政府授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發布,同時報告市應急辦。特殊情況需報市政府審定的,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應及時簽署意見報市應急辦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

          ③Ⅱ級以上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準后,由市應急辦報告省應急辦,由省應急辦根據省人民的政府授權發布。

          (3)預警信息發布內容

          預警信息發布的內容應包括:發布機構、發布時間、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咨詢電話等。

          (4)預警信息發布方式

          全市通過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設在市氣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線網站統一發布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各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眾。

          (5)預警響應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后,有關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6)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處置情況和專家意見,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應當立即宣布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期。

          (二)應急處置與救援

          1、信息報告和共享。

          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派人前往現場初步判定事故等級,同時報上一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Ⅳ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通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如遇緊急情況先以口頭形式報告,隨后再在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同時立即按照相關預案,先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當發生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相關成員單位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事件簡要情況,并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在事發后1小時內將突發事件信息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事件后續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傷亡人數、影響范圍、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同時報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有關部門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置工作,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范事態擴大。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信息。

          3、應急響應。

          (1)Ⅳ級應急響應。

          ①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按要求將事件主要情況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②當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事件初步判定為一般(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力量,指揮、督導先期處置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③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2)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Ⅲ級以上事件報告后,及時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并提請啟動本預案。

          ②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進行研判,如果達到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本預案。

          ③預案啟動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現場指揮協調、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搶險、交通管制等應急處置工作。

          ④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現場人員防護工作。

          ⑤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關于交通管制、公交運營線路調整等影響公眾出行的信息發布工作。

          ⑥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3)Ⅱ級以上應急響應。

          Ⅱ級以上應急響應工作經指揮部研判確定后,在前一級響應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應急機構的指示,由市應急委進行統一指揮與部署,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積極配合上級應急機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協調。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協調有關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提供人力、物資、裝備、技術、通信等應急保障。

          (2)制訂并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的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

          (4)協助市領導綜合協調、指揮處置突發事件,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開展應急救援和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人力、物資、裝備、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維持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維護本區內社會穩定。

          (3)組織動員、指導和幫助群眾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4)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工作,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派出或協調有關領域的應急專家組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應急救援、處置事件、減災救災等方面決策建議。

          (3)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5、現場指揮部與現場指揮官。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執行總指揮兼任,現場副指揮官由市應急辦、市政府新聞辦和有關區(新區)應急委的負責同志分別擔任。

          現場指揮官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官有權決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調度現場應急隊伍。

          現場指揮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關單位負責人以及相關專家為成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信息資料,為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1)執行上級下達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2)負責提出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開展現場組織、協調、指揮等具體處置工作。

          (4)及時收集、掌握、反饋現場信息情況和提供現場新聞材料。

          (5)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

          6、處置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置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人員搜救、醫療救護、風險源控制、交通管制、設備和場所管制、基礎設施搶修、市場秩序維護、治安維護、社會影響面控制等相應措施。

          7、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Ⅳ級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報請市交通運輸指揮部,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Ⅲ級以上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報請市應急委,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8、社會動員。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險程度、波及范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對工作需要,市、區兩級政府及各新區管委會可發布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秩序維護、后勤保障、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等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上級應急機構支持。

          9、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實行統一、快速、有序、規范管理。

          (2)信息發布機構。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發布。

          (3)信息發布內容。

          信息發布應明確事件的地點、性質、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等。

          (4)信息發布方式。

          通過廣播、電視、移動通信、氣象信息發布平臺、互聯網平臺(政府的網站、政務微博)以及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向公眾發布信息。

          10、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撤銷現場指揮部,采取或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復或發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應急結束后,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及時組織協調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理好有關工作。

          2、社會救助。

          應急結束后,由市民政局、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助。

          3、保險。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派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4、調查評估。

          (1)調查機構。

          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主體為:

          ①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②Ⅲ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③Ⅱ級、Ⅰ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上級應急機構牽頭進行調查。

          (2)調查要求。

          應急狀態解除后,現場各應急處置部門應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和措施。必要時,提出修訂本預案建議,并及時做出書面報告。

          (3)總結評估報告內容。

          ①發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況。

          ②事件發生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分析與評價。

          ③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責任認定及對事件責任人的處理建議、結果等。

          ⑤總結事件的主要處置經驗、教訓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復與重建。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結合調查評估情況,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被破壞的設施。

          四、應急保障

          (一)人力資源保障

          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平時要不斷加強各自應急救援、工程搶險隊伍的各項建設,并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確保能隨時承擔應急救援、搶險任務。

          (二)經費保障

          市、區財政部門應保障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由市、區兩級政府和新區管委會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三)物資保障

          相關成員單位應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意見》(深府辦函〔2011〕87號)有關要求,加強應急物資日常儲備,建立應急物資生產能力、技術儲備、產品儲備信息數據庫,加強相關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工藝流程的技術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并建立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并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

          (四)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計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衛生應急預案體系、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衛生救援體系,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組織儲備醫療救治應急物資,開展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演練。

          (五)交通運輸保障

          啟動應急預案期間,市交通運輸委制定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根據現場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對突發事件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運輸秩序,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應治安應急預案,負責制定突發事件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規劃、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

          (七)人員防護保障

          現場應急工作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指揮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充分考慮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種類,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備,嚴格執行參與應急工作有關人員進出現場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經貿信息委牽頭負責,會同各成員單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網絡,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為各應急單位提供多樣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確保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通信網絡通暢。

          (九)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需求,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備,建立應急裝備、救治藥物和醫療器械等的儲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以及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情況的檔案管理制度。

          (十)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制定全市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市民政局、應急辦(地震局)分別負責指導和檢查室內、室外(地震)應急避難所的建設工作。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負責場所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由民政部門負責災時統一協調使用和管理避難場所。

          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應按照要求設置各種設施設備,劃定各類功能區,設置規范的標志牌,儲備必要的物資,建立健全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制度和災時應急預案。

          (十一)科技支撐保障

          由市科技創新委牽頭負責,市經貿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研究制定促進應急產業的政策措施,鼓勵支持本地產學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研究開發用于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十二)氣象服務保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根據應對事故的需要,提供事發地區的氣象監測預警服務,并加強對極端天氣的監測和預警,為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提供氣象服務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發事件發生和延續期間,市政府依法發布緊急決定和命令。市法制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法律意見。

          (十四)其他應急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完成其他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五、監督管理

          (一)應急演練

          各相關單位不定期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市應急辦負責規劃、組織和實施跨區域、跨系統的市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各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綜合演練或單項應急演練,加強對基層部門(單位)的檢查和指導。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以及各街道辦事處(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應急演練的綜合管理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綜合應急演練。

          (二)宣傳教育

          相關成員單位各區(新區)、市相關部門(單位)應當開展面向內部、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海報、互聯網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宣傳教育,讓公眾掌握應對道路突發事件避險、互救、自救、減災、逃生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三)培訓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定期組織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救援知識的專業培訓,加強國內外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處置、突發事件調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

          (四)責任與獎懲

          市應急委根據調查報告,提請市委、市政府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六、附則

          (一)部門應急預案目錄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制定相應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辦備案。

          (二)預案管理

          1、預案修訂。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并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1)相關成員單位職能發生重大變更,或在施行中發現重大問題和缺陷。

          (2)專家評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議等。

          各成員單位負責修訂和完善相關專項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如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聯系方式發生變動,應及時作變更報送。

          2、預案審定。

          本預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三)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是深圳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案體系中的綜合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制定和解釋。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4

          為確保突發應急事件發生后能迅速處理,保證藥學服務質量及醫療救護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定本突發事件藥品供應及藥事管理應急預案,請遵照執行。

          一、突發應急事件的預警系統

          1、突發應急事件的預警系統指各種意外緊急需要醫療救援的所有狀況,包括傳染病、中毒搶救、水災、地震、火災等。預警系統的啟動:發生突發應急事件時,根據其性質、類別及嚴重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由當班人員立即直接通知主任或副主任及藥房負責人,負責協調工作,各相關部門主管負責組織協助。按照醫院的部署,利用全科的資源協助完成搶救工作。傳染病甲類、乙類按照本縣或本院預案中三級預警系統的標準啟動。

          2、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由主任負責協調工作,替代人為協助主任分管工作的副主任。

          啟動二級應急響應:協助藥劑科主任分管工作的副主任負責協調工作。

          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由該藥房負責人負責協調工作。

          3、搶救緊急呼叫:如遇搶救患者,當班人員應準備好急救藥品,積極主動地參與搶救工作。當藥品短缺時,應主動與藥庫或其他藥房聯系,盡快補足,同時應運用專業知識積極尋找代用品解決問題。

          二、組織機構

          ⒈、在突發事件中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⑴制訂、審核治療及預防用藥方案:包括一線人員、二線人員和其他醫務人員的預防用藥方案和突發應急事件治療用藥方案;并制定相應的突發應急事件相關用藥目錄,及突發應急事件搶救用藥目錄。

          ⑵審核緊急備藥品種的劑型、數量等,審核搶救用藥目錄如呼吸衰竭用藥、循環衰竭用藥、肝腎功能不全用藥、中毒搶救、水災、火災、地震等用藥;

          ⑶制定、審核藥物安全性監測方案;

          ⒉藥劑科在突發事件中行使藥事委員會的職責,并設立藥劑科突發應急事件領導小組,其成員包括:科主任、副主任、各藥房負責人、藥庫人員。

          ⒊藥劑科下設5個專業職能組,其職能為:

          ⑴人力資源組:由科主任任組長,負責在突發事件中的人員整合,穩定職工情緒、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其他各組應定期向科主任匯報人員情況(包括出勤、感染情況)。

          ①人員整合包括各組工作人員的重新定崗、人員調配、新組臨時性崗位的人員安排、排班,一旦進入一級應急響應狀態,應宣布全科(組)停休,全體人員預留24小時聯系電話,及每人的職責,并制成表格。

          ②穩定員工情緒,進行員工的激勵并應建立相應的約束機制,并適當的應用心理學知識體會工作人員的切實困難。

          ③做好必要的生活物品保障工作,例如保證隔離區內工作人員的食品、生活用品的提供;進行工作安全保障,如制定預防措施、消毒、實施隔離等。

          ④保證與上級領導溝通渠道的通暢,向上級申明藥劑科的工作情況、特殊性,協調各種臨時性問題。

          ⑵藥品保障供應組:指定藥庫人員兼任藥庫組長,其主要職責如下:

          ①從多渠道獲取藥品信息,進行市場信息的追蹤;并根據醫院制訂的治療指南或專家組意見做基本采購計劃包括治療指南或專家組指定的藥物目錄中藥品,寫明藥品的名稱、療程、用量、金額、預計接受治療的人數,需要考慮藥物治療方案之間的相互替代性。在采購過程中保證緊缺藥品供應。

          ②負責醫院藥品及消毒劑的采購、保管、發放工作。藥庫負責向病區運送藥品,但每次需將藥品送至發燒門診或隔離病區的半污染區,與污染區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

          ③中毒搶救、水災、地震、火災等搶救藥品,可能不屬醫院常備藥品,但必須掌握這些藥品由哪些制藥企業生產及其供應渠道。

          ④供應庫存藥品和協調各藥房搶救藥品的調劑。

          ⑶藥品調劑組:由藥房主任負責,其主要工作為:

          ①進行醫院日常藥品的調劑工作,執行其他與調劑相關的臨時性任務。

          ②進行切實有效的防護(考慮到有可能個別發熱病人到門診),處方應用院內網絡系統傳遞,手工傳遞的處方應進行消毒并妥善保管,避免院內交叉感染。

          ③發熱門診藥房的常規工作包括:藥品領發、排班、帳物管理和消毒等。

          ④為臨床提供用藥信息,保障藥品供應,儲備藥品的會診計劃,防止積壓,做面向患者的用藥咨詢和宣傳工作。

          ⑷臨床藥學組:由副主任兼任或臨時任命,負責突發事件中藥物信息、臨床藥學和藥物安全性方面的工作。

          ①及時收集整理藥物信息,以適當的方式向臨床傳遞合理用藥信息。

          ②ADR監測、報表的收集和上報,反饋。

          ⑸藥品質量控制組:由藥庫主任兼任組長負責,其工作包括:

          ①采購藥品、捐贈藥品質量控制。

          ②外購、捐贈藥品藥檢報告單的查驗。

          ③對捐贈藥品查驗每批次的質檢報告和效期。

          三、突發應急事件的藥事管理工作注意事項

          ⑴遇有上述突發應急事件啟動應急響應以后藥劑人員必須按照方案各就各位開展工作。除上述分工外,各藥師都要積極主動、靈活機動采取措施,勇于參與搶救工作。

          ⑵傳染病突發應急事件后藥學工作的善后處理

          ①為傳染病病人提供藥品供應的.病房藥房應設置在清潔區,因特殊需要進入污染區、半污染區的藥品善后處理應按以下辦法進行處理。

          ②用于治療住院傳染病病人的藥品,應在清潔區擺藥。每日擺藥以整包裝藥品不應進入污染區、半污染區。但由于特殊需要進入污染區的藥品,在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區準備撤除時,應對污染區剩余藥品進行消毒處理。污染區剩余藥品消毒應在污染環境及房屋的終末消毒后進行。剩余藥品消毒方法采用0.2%-0.5%過氧乙酸溶液浸泡。消毒后的剩余藥品視為醫用垃圾,可裝入雙層黃色垃圾袋,到指定地區處理,不得回收使用。污染區藥品消毒銷毀前,應進行帳冊登記,金額統計。

          ③進入半污染區的藥品的處理。藥品應盡可能不進入半污染區。特殊需要進入半污染區的藥品,在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半污染區準備撤除時,應對半污染區剩余藥品進行消毒處理。進入半污染區的剩余藥品的消毒應在所處環境及房屋終末消毒后進行,半污染區內藥品外包裝或者原包裝消毒采用0.2%-0.5%的過氧乙酸溶液擦拭。已打開原包裝的口服藥品不得回收使用。其余藥品在外包裝、原包裝擦拭消毒后,經院感染辦檢查批準后可繼續使用。半污染區的藥品消毒后進行帳冊登記、金額統計。

          ④傳染病后消毒藥品的處理。抗傳染病工作需要準備充足的消毒藥品,其消毒藥品主要以過氧乙酸和含有效氯產品為主。階段性防治傳染病工作結束后,應首先聯系其他使用單位,以減少浪費和避免環境污染。消毒藥品過期后,不得進行銷售。

          ⑤積壓藥品的處理。階段性防治傳染病工作結束后,在保證藥品的有效期內正常使用外,如存在積壓藥品,應及時全面統計,積壓藥品信息首先向供應商、并通過及時反饋,以避免盲目進貨。庫內待處理積壓藥品,在盤點入帳后向其他使用單位聯系或與供應商協商,幫助聯系使用。過期失效后不得進行使用,并應建帳統計,按有關規定報損銷毀。

          ⑶突發事件藥事管理應急預案也適用于其他突發應急事件發生的藥事應急管理預案,要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類別等不同靈活應對。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5

          一、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裁判員(長)、各班班主任、保安人員。

          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工作組及工作人員準時到達規定崗位,協調各工作崗位,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2、維持會場工作秩序。會前成立老師和學生會成員組成的紀律監查組,并對個別比賽過程中需要心理安撫、開導的運動員提供相應心理干預、幫助。

          3、安排老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實施救援工作。

          4、根據需要引導師生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報請上級有關部門。

          5、根據需要對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6、提供后勤物資、運輸保障。

          7、保障應急工作組人員信息暢通。

          二、重點部位的安全事故類型

          1、跑道區域摔跤、沖撞事故;

          2、投擲區域砸傷事故;

          3、跳高、跳遠場地摔傷事故;

          4、非參賽學生的意外事故;

          5、飲(水)食安全;

          6、其他意外傷害事故。

          三、運動會現場安全工作組:

          (一)協調、糾察組

          協調處理運動場比賽期間的日常工作,維持比賽秩序,糾察不安全的行為和不安全的比賽程序、設備,責令其及時整改。

          (二)安全紀律保衛組:

          在運動會進行期間巡回檢查,處理安全偶發事件,維持比賽秩序,不準學生擅自出入校門和運動場,保持場地衛生。

          (三)醫務救護及飲(水)食安全監督組

          負責處理運動會中發生的傷病情況,及時判斷傷員是否需要入院治療,及時跟蹤服務。必要時聯系急救中心,電話:120。

          (四)后勤物資保障組

          負責運動會期間一切物資、設備等正常運轉,協調其他小組工作。

          四、具體實施方案

          (一)運動會前做好以下工作:

          1、運動會組織委員會人員、裁判員、所有工作人員、各班領隊、團委召開一次會議,布置運動會事宜,提出安全方面的具體要求。

          2、班主任利用班會向學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學校安全方案,篩查準備參賽運動員身體狀況,不適宜劇烈運動或競技比賽的人員,不得參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重點強調運動會期間班級紀律。

          (二)運動會期間做好以下工作:

          1、運動會組織委員會人員、裁判員、所有工作人員責任到崗、到人,各司其責,杜絕事故的發生,以確保運動會正常進行。

          2、裁判員應負責好本裁判區域內運動員、觀眾的安全,確保比賽的正常進行。

          3、班主任全程跟班,不得擅離職守和遲到早退,應組織學生定點有秩序文明觀看,不準學生擅自離開校園和運動場,負責運動員參加比賽,學生傷病及時送往醫務室救治,發生意外事故及時報告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確保班中運動員及非參賽學生的安全守紀,保持場地衛生。

          4、運動會期間,由政教處負責劃分各班觀看區域,校辦公室嚴格班主任考勤制度。

          5、運動會期間政教處、各班班主任應強調學生注意交通安全,準時到校、放學后按時回家,不在外逗留、留宿等。

          6、組委會應對管理人員、裁判員、服務人員進行監督和考勤。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開展救護工作,將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7、凡因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重大事件或不良影響的人員,學校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比賽期間一旦發生突發性事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立即做出反映,及時了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發展態勢,采取措施控制事件的持續時間和影響范圍,將損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1、當遇到突發事件時,與會師生應按照預案要求堅守崗位,各司其職,聽從大會統一指揮,開展救護工作,將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嚴禁私自行動。

          2、如遇天氣原因和突發事件(自然災害、暴力侵害等),立即啟動安全預案,要求廣大師生應保持鎮定,教師組織學生聽從大會指揮,有序撤離并立即進行救災。切勿驚慌亂跑,造成混亂,班主任做好本班穩定工作。安全領導小組應將情況在第一時間迅速上報相關上級部門,請就近醫院、派出所等有關部門協助救助并與家長取得聯系。

          3、一旦運動員出現挫傷、扭傷、肌肉拉傷等一般性損傷或劇烈嘔吐、眩暈、骨折、休克等較重癥狀時,要采取以下措施:

          (1)各組裁判長及裁判員要立即向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2)領導小組組長立即派醫護人員到現場救護。

          (3)醫務室老師及時用電話與醫院聯系(撥打120),做好搶救的準備工作。并安排班主任護送傷者到醫院救治。

          (4)及時聯系家長,通知家長到醫院。

          (5)醫務室應提前準備好急救藥品和器械。

          4、門衛嚴禁校外人員進校觀看比賽,經勸阻不離開運動場的,可由保衛組勸其離開;校外人員私自進場地滋事,與校內人員發生沖突且情節嚴重的,領導小組應及時予以制止,拒不配合的,視情況報公安機關打110。

          5、任何人員如因不堅守崗位、不認真履行職責,如因失職造成安全事故,其損失由當事人承擔,并按學校工作制度進行相關處理。具體分工:

          (1)學校運動會安全工作由總負責。

          (2)及體育組負責賽事安全,其他校級干部裁判長及老師裁判員實行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3)及總務處負責安全排查及巡視,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和處理。

          (4)各班學生安全由班主任負責。

          (5)食堂的食品、飲水安全由韓曉敏負責。

          (6)各位學生要注意學校衛生,不要隨便亂扔紙、皮、果屑,特別是自己班級的所在區域做到干凈、環保,不干凈的要及時處理,會后由政教處組織檢查,結果列入文明班級評選,衛生情況嚴重的要在全校通報。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6

          一、目的和依據

          為了在發生突發事件時酒店能及時、有效地組織救援,把損失減少到最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酒店實際情況,擬定本預案。

          二、機構設置

          為了能充分保證本員預案的實施,把責任落實到各責任人,特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小組的成員構成參照酒店安全管理委員會現有模式。

          1、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小組各成員職責:

          組長: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的組織、指揮、協調;

          副組長:負責突發事件應急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指導;

          成員:負責所轄部門應急措施的落實、救援組織和善后處置,協助小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發生突發事件時,在應急小組到達之前,由總值班員負責處理。

          三、突發事件的范圍

          1、治安:搶劫、綁架、斗毆、兇殺、自然死亡、墜樓、恐怖活動;

          2、消防:火災、技防失效;

          3、自然災害:水災、雷擊、暴風、地震;

          4、食品衛生:中毒。

          四、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一)、治安

          1、搶劫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發生搶劫案件時,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槍械),在場員工應避免與匪徒發生正面沖突,保持鎮靜,并觀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著、發型及口音等特征。決不可草率行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如監控中心發現酒店內發生劫案,應立即告知部門經理或總值班員,并按指示向110報警;

          (2)如劫匪乘車逃離現場,應記下其車牌號碼、顏色、車款或牌子等,并記清人數。同時,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蹤并用通訊工具向110報告方位和地點,以便警方組織力量設卡攔截。在跟蹤的過程中要注意隱蔽,以確保自身安全;

          (3)保護好現場。劫匪遺留的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摸,劃出警戒范圍,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如現場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等無法將劫匪留下的證物留在原處的,應逐一收拾起來用塑料袋裝好并用記號標注位置,交給警方處理;

          (5)配合公安機關訪問目擊群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同時,公安人員未勘查現場或未處理完畢之前,相關人員不要離開;

          (6)在場人員不可向報界或無關人員透露任何消息,不準拍攝照片;

          (7)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救治,并報告公安機關。

          2、綁架人質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發生人質綁架案件時,服務人員應立即向部門經理、總值班員和安全部報告;

          (2)接報后應急處置小組須第一時間報警;

          (3)在警方到達之前應嚴禁向無關人員透露現場情況,以免引起客人驚慌和群眾圍觀,導致劫匪鋌而走險,危害人質安全;

          (4)盡量滿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穩定劫匪的情緒;

          (5)安保、工程人員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員的行動,并劃出警戒范圍。同時,疏散劫匪所在房間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帶有爆炸危險物品;

          (6)及時收集、準備好客房的登記入住、監控錄像、工程圖紙等資料,提供給警方。

          3、斗毆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內發生斗毆事件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群;

          (2)如雙方不聽制止,事態繼續發展,場面有難以控制的趨勢時,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通知酒店相關部門人員。安保員應在現場戒備,防止事態擴大;

          (3)如酒店物品有損壞,則應將斗毆者截留,要求賠償。如有傷者則予以急救后交警方處理。現場須保持原狀以便警方勘查,并協助警方辯認滋事者;

          (4)如斗毆者乘車逃離,應記下車牌號碼、顏色、車型及人數等特征,交警方處理;

          (5)安保員協助警方勘查打斗現場,收繳各種打架斗毆工具。

          4、兇殺、自然死亡、墜樓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內發生兇殺案時,服務人員應立即向總經理、部門經理、總值班員和安保部報告;

          (2)接報人員須第一時間報警并立即成立應急處置小組,應急處置小組須有效協助警方開展工作,在最短時間內清理現場;

          (3)安保員協助警方勘查現場,盡快運走尸體、清理現場;

          (4)安全部、辦公室配合警方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5、恐怖活動案件的應急措施:

          (1)恐怖活動主要有爆炸可疑物和爆炸恐嚇兩種方式;

          a、爆炸可疑物

          ①酒店內發現爆炸可疑物時,須第一時間報告安全部;

          ②安全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勘查現場,但不得輕易碰觸可疑物,在無法確認可疑物品時,應馬上報警,并劃出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接近;

          ③安全部請總機通知突發事件處置小組成員到店協助警方開展工作;

          ④監控中心按可疑物外形通過監控錄像查找嫌疑人,收集相關資料交警方處理;

          ⑤安全部、辦公室配合警方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b、爆炸恐嚇電話

          ①當酒店接到爆炸恐嚇電話時,接聽人員應盡量獲取盡可能多的來電信息,并在接聽過程中錄音,;

          ②電話掛斷后,接聽人員須立即向部門經理、總經理和安保部匯報,不得對外散布任何消息;

          為了給本酒店消費的客人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本著對每位客人的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及時有效地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針對本酒店的實際情況,特編制本預案。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7

          一、目的和依據

          為了在發生突發事件時酒店能及時、有效地組織救援,把損失減少到最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酒店實際情況,擬定本預案。

          二、機構設置

          為了能充分保證本員預案的實施,把責任落實到各責任人,特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小組的成員構成參照酒店安全管理委員會現有模式。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常務副總經理

          成員:總經辦、財務部經理、保安部經理、前廳部經理、餐飲部經理、客房部經理、銷售部經理。

          四、各種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搶劫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發生搶劫案件時,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槍械),在場員工應避免與匪徒發生正面沖突,保持鎮靜,并觀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著、發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夠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時,則等待適當機會將之擒獲交與警方,但決不可草率從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如監控中心工作人員發現酒店內發生劫案應立即告知部門經理或高值經理,并按指示向110報警。

          (2)如劫匪乘車逃離現場,應記下其車牌號碼、顏色、車款或牌子等,并記清人數。

          (3)保護好現場。劫匪遺留的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摸。劃出警戒范圍,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如現場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等人多擁擠處無法將劫匪留下的證物留在原處的,應一一收拾起來用塑料袋裝好,交給警方處理。

          (5)訪問目擊群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同時,公安人員未勘查現場或未處理完畢之前,相關人員不要離開。

          (6)在場人員不可向媒體或無關人員透露任何消息,不準拍攝照片。

          (7)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救治,并報告公安機關。

          2、綁架人質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客房發生人質綁架案件時,樓層服務人員應立即向部門經理、高值經理和保安部報告。

          (2)接報后應急處理小組可在事發樓層設立指揮部,并在第一時間報警。

          (3)在警方到達之前應,嚴禁向無關人員透露現場情況,以免引起客人驚慌和群眾圍觀,導致劫匪鋌而走險,危害人質安全。

          (4)盡量滿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穩定劫匪的情緒。

          (5)保安、設備人員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員的`行動,并劃出警戒范圍。同時疏散劫匪所在房間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帶有爆炸危險物品。(6)及時收集、準備好客房的登記入住、監控錄像、工程圖紙等資料,提供給警方。

          3、斗毆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內發生斗毆事件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群。

          (2)如雙方不聽制止,事態繼續發展,場面難以控制時,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知會酒店相關部門人員。保安員應迅速到場戒備,防止損壞酒店物品。

          (3)如酒店物品有損壞,則應將毆斗者截留,要求賠償。如有傷者則予以急救后交警方處理。現場須保持原狀以便警方勘查,并協助警方辯認滋事者。

          (4)如斗毆者乘車逃離,應記下車牌號碼、顏色、車型及人數等特征。

          (5)協助警方勘查打斗現場,收繳各種打架斗毆工具。

          4、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如發現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報警外,還需采取以下措施:

          A、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如醫務人員沒有及時趕來,中毒者有生命危險,要將中毒者送附近醫院搶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B、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C、安排好車位以便警車和救護車到達及離開時用。

          D、將中毒者之私人物品登記交與警方。

          E、防止閑雜人員圍觀。

          F、將有關資料(包括警車、救護車到達及離開之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J、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5、發生爆炸物(恐嚇電話)應急措施:

          (1)接炸彈恐嚇電話時處理辦法:

          A、任何人接到炸彈威脅電話,都應聽清來電者的每一個字、噪音及其背景聲音,以猜測來電者的位置。

          B、假裝聽不清電話、拖延來電者占線時間以盡量獲得更多信息,并作詳細記錄。C、如來電者同意,可將電話轉給總經理或高值經理。同時通知保安迅速采取行動。

          D、如果來電說完就掛斷電話,則立即通知高值經理和酒店管理層,以便采取進一步行動和對策。如有錄音設備要及時對通話進行錄音。

          (2)接到電話后處理辦法:

          A、對電話內容絕對保密,并立即通知總經理、高值經理。

          B、總經理、高值經理接警后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召集應急處理小組人員進行磋商。

          C、應急處理小組應對事件進行評估并決定是否需要組織人員對炸彈進行搜索。

          D、通知警方,為了避免人群聚集及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布不滿和制造恐慌,須迅速派出便衣保安人員到公共場所戒備,同時派出穿制服的保安員進行外圍警戒。

          E、警方到達現場并開展搜查時,保安部應知會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行動。

          6.酒店客人意外傷害應急措施

          1、酒店客人在酒店范圍內受到輕度傷害時。

          2、保安部當班主管立即協同大堂副理到場查看客人傷勢情況并安撫客人,第一時間通知總經辦。

          3、總經辦接報后,立即聯系醫務人員到場為客人進行醫療處理。根據客人傷勢情況,由醫務人員向傷者提出合理化建議,如需到醫院治療,由前廳部大堂副理安排專人陪同客人前往。如在夜間,由前廳部派人陪同客人打的前往醫院治療。

          4、根據情況需要,由大堂副理安排餐飲部為客人送果盤一份。

          5、如確認客人在酒店區域內受到輕度傷害,由財務部對客人傷勢作適當評估,上報管理層,并協助客人向保險公司索賠。

          6、客房部負責對現場進行清理。

          7、設備部安排人員檢查客人受傷區域的相關設備,對故障設備予以維修。

          8、相關部門做好事后跟進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8

          一、突發事件的類型

          1、塔吊作業中突然安全限位裝置失控,發生撞擊高壓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或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斷臂)。

          2、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倒塌。

          3、高處腳手架發生部分或整體倒塌及搭拆作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4、壓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違反安全規程發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連鎖反應事故(如起火)。

          5、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6、塔吊、升降機安、拆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7、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發生嚴重漏電。

          8、其他作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

          二、應急區域范圍劃定

          1、工地現場內應急區域范圍劃定。

          塔吊腳手架、施工用載人電梯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區域為應急區域范圍。

          基坑邊坡及自然災害事故等危害半徑以外的任何安全區域為應急區域范圍。

          電氣設備故障、嚴重漏電事故以任何絕緣區域(如木材堆放場等)為應急區域范圍。

          2、工地場外應急區域范圍的劃定

          對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圍檔)外,引起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需要當地政府的協調,屬政府職能。在事故(危害)發生后及時通報政府或相關部門確定應急區域范圍。應急電話:火災:119;醫療救護:122或999

          三、應急預案的組織措施

          1、成立應急預案的獨立領導小組(指揮中心)。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及其人員組成

          組長:

          組員:

          下設通信聯絡組:

          組長:xx消防保衛組

          組長:xx搶險搶修組

          組長:xx醫療救護組

          組長:xx后勤保障組

          2、組織的'分工職責

          (1)組長職責:

          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x作控制;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并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記錄作業安排;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2)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信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3)訊聯絡組職責:

          a)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系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b)保持通信設施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c)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4)技術支持組職責

          a)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b)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c)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d)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5)消防保衛組職責

          a)事故引發火災,執行防火方案中應急預案程序。

          b)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c)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d)保護受害人財產

          e)搶救救援結束后,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6)搶險搶修組職責

          a)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斷加以改進。

          b)尋找受害者并轉移至安全地帶。

          c)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d)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7)醫療救治組

          a)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b)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c)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并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8)后勤保障組職責

          a)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b) 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四、基本裝備

          1、特種防護品:如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2、一般防救護品: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網和防護網;救護擔架1付、醫藥箱1個及臨時救護擔架及常用的救護藥品等

          3、專用飲水源、盥洗間和沖洗設備。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9

          為切實做好安全生產,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有效地預防和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和危害,提高公司對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做到“突而不急、而不亂”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特別是人員傷亡),制定本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是指不可預見,突然有可能發生的`火災、洪澇災、工程事故、電擊、中毒等事故。

          一、組織指揮

          1、公司應急救援指揮小組

          組長:xxx

          常務副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2、辦公地點:辦公室

          3、電話:xxx

          4、應急車輛:xxx

          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程序

          1、組織全體職工學習掌握應急救援知識、規程,對應急救援器材提前準備,做到質量合格、完好存放、地點合適,使用方法正確。

          2、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每年春季應進行一次。

          3、發現突發事件,發現人要在第一時間向上報告,并保護現場,積極搶救傷員。

          4、各級救援指揮小組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要立即根據事件性質、規模、啟動應急救援方案,在調動救援隊伍實施救援的同時向有關特警電話報警(火警119、急救120、交通事故122、其他110)請求支援。

          5、救援實施時,要做到指揮有序、措施得當、急而不亂。

          6、突發事件救援完畢后,相關人員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0

          根據上級《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為建立統一高效、科學、規范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保障和防控體系,及時有效預防和處置監獄勞教場所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突發事件的發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證監獄勞教場所安全穩定,保障人民警察、職工、罪犯勞教人員的生命安全,維護國家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在處置突發事件期間,保障人民警察、職工、罪犯勞教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科學指揮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預防為主: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全面提高防范突發事件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健全信息報告體系、科學決策體系、防災救災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組織和培訓專業隊伍,在應急準備、指揮程序和處置方式等方面,實現平時預防與突發應急的有機統一。

          分級負責:堅持監獄勞教所為主,上下配合,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事發單位為主,實行各單位一把手責任制。嚴格按照工作責任制度,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層層落實責任制,形成市局與監所上下緊密聯系、協調配合、及時預防和有效處置的工作機制。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監獄勞教場所內發生下列突發事件時市司法局的應對工作:

          1、發生罪犯勞教人員集體脫逃;

          2、發生罪犯勞教人員綁架人質、獄(所)內兇殺;

          3、發生罪犯勞教人員集體暴動、毆斗;

          4、發生不法分子沖擊、襲擾監獄勞教場所;

          5、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或安全生產事故可能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

          6、發生大規模群體性的.事件;

          7、發生各類突發事件造成需要緊急轉移罪犯勞教人員;

          8、超出市北郊監獄市勞教所應急處置能力,需要市司法局處置的其它突發事件。

          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發生低于以上標準的突發事件時,在及時處置的同時,在規定上報時間內報市司法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縣局設立監管場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在省公安廳和縣政府的領導下負責對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突發事件的議事、協調、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

          (一)定期召開會議,聽取監所有關突發事件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與重建工作的匯報,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重要信息、發展趨勢;

          (二)及時協調應急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審議、決定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統一領導和協調監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構;

          (三)決定啟動突發事件預警和應急專項預案;

          (四)直接組織力量處置需市局應對處置的突發事件;

          (五)檢查、督促看守所、行政拘留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維護社會德定、保障人身及公共財產安全的法律和政策.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和組織實施監所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規劃和應急預案;

          (二)督促落實監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作出的決定和指示;

          (三)督促檢查監所應急預案的制訂、修訂和執行情況,并給予指導;

          (四)督促檢查監所突發事件監測、預警工作情況,并給予指導;

          (五)負責監所應急信息收集、上傳、下達,對應急信息進行綜合、調查、分析、評估與判定,并提出建議;

          (六)承擔監所突發事件信息系統、應急指揮系統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監督檢查、協調指導監所的突發事件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與重建工作;

          (八)組織制訂安全常識、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計劃和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演練計劃;

          (九)市司法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與報告

          1、信息監測

          監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監測制度。根據突發事件的種類和特點建立健全監測網絡,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點,明確監測項目,提供必要的設備、設施,確定專職和兼職信息報告員,對有關突發事件進行監測,切實做到人員到位、措施到位、反饋到位。監所必須通過常規信息監測和對突發事件易發地的信息監控等多種途徑廣泛收集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做好各類信息的分析、評估與判定工作。

          2、報告

          專職信息報告員和相關人員,發現突發事件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的,應當在第一時間通過應急信息通道向各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特殊情況下可越級上報。所報信息要做到客觀、真實、及時,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監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各類信息和動態信息后,應迅速進行信息處理,在30分鐘內上報市司法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五、預警和解除預警

          市司法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啟動預警。進入預警期后,監所應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措施:

          1、監所必須在第一時間,布置好警力,控制住事件范圍,要保證罪犯勞教人員的人身安全,維護好秩序,防止發生暴亂、騷亂;

          2、及時發布可能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勸告,宣傳應急和防止、減輕危害的常識;

          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進行妥善安置;

          4、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5、調集所需應急物資和設備;

          6、確保通訊、交通、供水、供電等公用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措施。

          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態發展的情況證實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應當立即宣布終止預警,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六、應急處置

          1、應急組織與指揮

          突發事件發生后,由市司法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報的信息進行綜合分析、評估與判定,30分鐘內作出啟動預案或者不響應的建議,報請市司法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決定。預案啟動后,立即成立市司法局突發事件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同時,成立現場指揮部,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現場指揮部的職責是:

          (一)執行市司法局突發事件應急聯動指揮中心的決策和命令;

          (二)組織調集警力和物資等保障;

          (三)迅速了解突發事件相關情況及先期處理情況,及時掌握事件發展趨勢,研究制定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

          (四)及時將現場的各種重要情況向突發事件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報告;

          (五)迅速控制事態,做好人員疏散和安置工作,穩定秩序;

          (六)做好善后處理工作,防止事件出現“放大效應”和次生、衍生、禍合事件;

          (七)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管教秩序。

          2、現場指揮部各工作組職責

          綜合協調組主要職責:對有關情況進行匯總傳遞和向上級報告,協助指揮部領導協調各工作組的處置工作。

          應急處置組主要職責:根據處置工作方案,接受指示,下達命令,組織處置,搶救傷員,排除險情,控制事態,重點人員監管、調配搶救人員和裝備,事件調查。

          安全保衛組主要職責:組織警力對現場及周邊地區進行警戒、控制,實施交通管制,監控事件責任人員,保護現場。

          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組織有關醫療機構對傷員實施救治,對現場進行消毒防疫。

          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落實現場應急物資、應急通訊、交通運輸、食品供應、供電、供水、生活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人員疏散組主要職責:制定現場人員疏散方案,并組織實施。

          新聞報道組主要職責:統一接待相關媒體,向社會發布信息。

          善后處理組主要職責:妥善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有關事宜。

          專家技術組主要職責:組織有關專家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應急處置措施

          (1)處置罪犯勞教人員集體脫逃:要立即報告,迅速查清脫逃人數,脫逃人員體貌特征、社會關系;立即組織力量圍追堵截,堅決果斷封閉可能逃跑的通道、路線、區域;準確判斷情況,派出若干追逃小組,采取近搜、遠堵、長追等方法,并通知當地公安機關和聯防單位協助追逃。

          (2)處置罪犯勞教人員綁架人質、所內兇殺:立即報警,組織力量對目標實施包圍,嚴密控制現場。在保證人質安全,不使犯罪分子陰謀得逞的前提下,開展強有力的政治攻勢,策略應對,同時,請求相關防暴部門配合。對各方面工作均無效果或失敗后,犯罪分子繼續實施犯罪行為,并不計后果,可根據情況,請示上級批準,果斷處置。事件平息后,遇有人員傷亡,要迅速組織力量救治傷員,處理死亡人員。

          (3)處置罪犯勞教人員集體暴動、毆斗:立即逐級匯報,請示解決問題的辦法。同時命令警察嚴格控制本大隊罪犯勞教人員,防止策應或將事態進一步擴大。要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開展政治攻勢,進行分化瓦解。在經反復宣傳教育,不能奏效時,應采取強制措施,分割包圍,逐一帶離現場。最后要組成調查組,了解問題的起因,通過雙方對話,做好疏導工作,必要時對煽動鬧事的首要分子進行處罰,使問題徹底解決。

          (4)處置罪犯勞教人員集體毆斗:一旦發生集體毆斗,要立即報警,各應急小組立即到規定地點集合,強行喝令停止械斗,必要時鳴槍制止。同時采取穿插分割,用充足警力穿插到毆斗人員中間,將其分割成幾塊的方式,削弱雙方力量,必要時可使用強制手段制服首要分子,并及時處理。

          (5)處置罪犯勞教人員集體暴動:一是發生罪犯勞教人員集體暴動,立即報警,迅速部署警力,各就各位,控制住局面。二是立即通知當地公安、武警、防暴、聯防單位,請求增援。三是開展政治攻勢,教育大多數罪犯勞教人員,防止事態擴大。四是暴動分子采取扣押人質或以人質相威脅時,要立即使用非殺傷性武器,堅決予以驅散和制止。如暴動分子采取暴力手段強行向院外沖擊時,應果斷采取強制措施,直至平息。

          (6)處置不法分子沖擊、襲擾:發生不法分子襲擾監獄勞教場所時,要立即報警,并向不法分子提出警告。立即組織干警搶占有利地形,對不法分子實施包圍,同時將罪犯勞教人員收回宿舍內。如不法分子突破防線,進入獄(所)區,要組織警力,封鎖外圍,內外夾擊,迫使不法分子繳械投降。若不法分子逃竄,要協助公要機關追捕,將其緝拿歸案。

          (7)處置生產安全突發事件以及突發火災事件:發生安全事故事件后,要迅速判明情況,是否存在化學品等有毒物質,是否存在危險繼續擴大的趨勢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同時,通知相關部門增援,切實加強對火源、電源、氣源及道路交通等重點部位以及罪犯勞教人員的宿舍和生產場所的監控工作,防患于未然。一旦發生火災后,迅速組織罪犯勞教人員撤離火災危險區域,同時做好監控工作,防止罪犯勞教人員乘亂逃跑。第一時間撥打“119”請求消防增援。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先行組織自救。

          (8)處置大規模群體性的事件:事件發生后,迅速組織人員做好政策宣傳、法律法規宣傳、疏導解釋工作。同時,通知相關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局勢,減小社會影響。

          4、應急結束

          市局突發事件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或者現場指揮部確認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應向批準預案啟動的市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結束應急的報告。市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在綜合各方面意見后,宣布應急結束。

          七、責任追究

          監所主要負責同志要高度重視信息的報送工作,親自過問,加強督促,保證報告渠道的暢通,保證及時如實地向市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對于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的,將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以及其他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專兼職信息報告員和相關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對于工作不到位,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延誤的,要給予嚴肅批評或紀律處分。對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出現失職、讀職,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八、獎勵

          在處置突發事件中,工作表現突出,對完成任務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九、其他要求

          1、要加強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行動,協調配合。做好通信與信息保障、物資保障、應急隊伍保障。事件預警或發生后,相關人員能夠迅速進入預定位置,有效控制局面。應急疏散要堅持“緊急撤離、就近疏散、避開危險、始終控制,保障安全”原則,同時確保疏散人員簡易食宿、如廁、飲水、醫療等方面的需要得到滿足。

          2、監所要建立相應處置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每個崗位人員責任制度。每年要針對各自的情況模擬演練一次。要通過演練,查漏洞、補措施,不斷增強救援工作的時效性。

          3、市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監所演練工作進行檢查。演練方案和演練場所要保證安全、合理。市局對處置突事件應急工作不定期進行抽查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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