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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價調整聽證會發(fā)言稿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需要使用發(fā)言稿的事情愈發(fā)增多,發(fā)言稿是參加會議者為了在會議或重要活動上表達自己意見、看法或匯報思想工作情況而事先準備好的文稿。你知道發(fā)言稿怎樣寫才規(guī)范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水價調整聽證會發(fā)言稿,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
我是xxx
原延邊州食品水產公司(現更名為延邊海發(fā)食品水產有限公司)的全權委托代表,兼任延邊州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清算組組長、法定代表。
本人對法律知識知之甚少,只是在漫長的訴訟當中被迫讀了幾本法律書籍。如果在本聽證會上有不足之處,請諒解。
下面是案情簡介。
1996年4月2日延吉市人民法院依延吉市長白信用社的請求簽發(fā)(1996)延民初字第105號民事裁定書,把我公司的冷庫扣押。20天后,即1996年4月24日,延吉市法院下發(fā)(1996)延經初字105號民事判決書(判額元)。 1997年7月29日,延吉市人民法院秘密簽定所謂《拍賣冷庫協(xié)議書》,以自己定的萬元價格把延邊州食品水產貿易公司價值200萬元的全部財產非法賣給了延邊白頭峰經貿有限公司。
1997年10月22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后補(1997)延執(zhí)字350-2號裁定書;裁定書稱:根據延吉市法院(1996)延經初字105號民事判決書的元,將延邊州食品水產貿易公司價值200萬元的全部財產…交有關部門拍賣。延邊白頭峰經貿有限公司向延吉市土地局提出的《關于受讓土地使用權申請報告》上明確記述;延邊白頭峰經貿有限公司收購了延吉市人民法院拍賣的延邊州
22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建筑物,申請了土地變更M的手續(xù)。
我代表延邊州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清算組,代表原延邊州食品水產公司(現更名為延邊海發(fā)食品水產有限公司),代表延邊州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的53名失業(yè)職工對延吉市人民法院(20xx)延法賠字第一號賠償決定書發(fā)表意見如下:
一,答復日期拖延了4個月
20xx年4月30日,延邊州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清算組向延吉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國家司法賠償請求。
20xx年11月10日,延吉市人民法院過了整整半年后才被迫發(fā)出(20xx)延法賠字第一號賠償決定書;對延邊州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清算組的賠償申請予以駁回,不予賠償。
此答復日期比國家賠償法規(guī)定整整拖延了4個月。
二,故意漏掉我們提出的2個請求
延吉市人民法院在賠償決定書上故意漏掉我們申請的2項請求;即第八項目:要求延吉市人民法院院長公開賠禮道歉
第九項目:賠償金從延吉市法院扣押延邊食品水產貿易公司資產之日起計算
三,顛倒法定程序
延吉市人民法院稱;
《本院為了執(zhí)行(1996)延經初字第32號民事判決書,(1996)延經初字第105號民事判書,(1996)延經初字第36號民事判決書,以及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委托本院的(1996)延州經初字第42號民事判決書,于1997年5月委托延邊州資產評估事務所,評估了貿易公司的財產冷庫(包括各種附屬物)。嗣后1997年7月29日本院與延邊白頭峰經貿有限責任公司簽定了拍賣冷庫協(xié)議書!穼嶋H上,
延吉市人民法院把我公司的全部財產秘密賣給延邊白頭峰經貿有限責任公司后的1997年8月8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和延邊白頭峰經貿有限責任公司與延邊州拍賣行一起偽造了《委托拍賣合同書》和《拍賣確認書》。再過2個月后的1997年10月22日,延吉市人民法院才補(1997)延執(zhí)字350-2號裁定書,稱;根據延吉市法院(1996)延經初字105號民事判決書的元,將延邊州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200萬元的冷庫…交有關部門拍賣。
延吉市人民法院把(1996)延經初字32號民事判決書留置送達的方式送到延邊州食品水產公司,而沒有送達給法人企業(yè)延邊水產貿易公司。
還有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委托延吉市人民法院的(1996)延州經初字第42號民事判決書的移交執(zhí)行書簽署日期是1997年8月5日,是與延邊白頭峰經貿有限責任公司簽定拍賣冷庫協(xié)議書日期的7天以后。
據以上事實表明;延吉市人民法院為了執(zhí)行元把延邊州水產貿易公司整個法人企業(yè)以萬元價格違法賣給了延邊白頭峰經貿有限公司。
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20xx)延州法審確字第2號確認決定書確認;評估所評估資產與實際資產不符,拍賣行實際未進行公開拍賣,先賣后補裁定書是違背了法律程序,是執(zhí)行違法。
四,無中生有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稱;
《1997年8月15日本院組織延邊食品水產貿易公司和延邊白頭峰經貿有限公司協(xié)商了交接問題。雙方對冷庫執(zhí)行問題均無異議!
實際上延吉市人民法院在《拍賣》過程中故意排斥延邊州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沒有送達《拍賣》程序有關的、法律規(guī)定的任何文件。
如確實協(xié)商了交接問題,請延吉市人民法院拿出《協(xié)商了交接問題》的有關文件。其實所謂有關財產的交接程序上;
1,延吉市人民法院在扣押延邊州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的全部財產時沒有
按照法律規(guī)定通知被執(zhí)行人參加,沒有按照法律規(guī)定造具扣押財產清單。 2,延吉市人民法院在委托評估時,沒有按照法律規(guī)定向資產評估事務所提供延
邊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的財產清單。
3,延吉市人民法院在《拍賣》時,沒有按照法律規(guī)定向拍賣行和競買人提供延邊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的財產清單。
延吉市人民法院沒有評估,但一起《拍賣》給延邊白頭峰經貿有限責任公司的;土地㎡,水產品加工車間、鍋爐房(包括鍋爐和附屬設備)、供水房(包括
水井和附屬設備)、二樓氨液重力供液器房、實驗室用品等等。
以上部分20xx年8月15日和20xx年5月9日,我方與延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行政庭,審監(jiān)庭)工作人員一起去現場確認。
延邊食品水產貿易公司和延邊食品水產公司對延吉市人民法院的強暴行為于1997年10月28日提出了異議,但延吉市人民法院沒有給任何答復。
延邊白頭峰經貿有限責任公司對自己有利的執(zhí)行當然不會提出任何異議的。
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20xx)延州法審確字第2號確認決定書確認;延吉市人民法院委托評估,拍賣水產貿易公司財產過程中未給水產貿易公司通知評估結果,也沒制作任何財產所有權變更的法律文書,沒有進行財產交接程序,嚴重的剝奪了申訴人的財產所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的抗辯權。
五,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認為;國家賠償法的訴訟時效是5年
延吉市人民法院在(20xx)延法賠字第一號賠償決定書上稱;《本院認為;本院執(zhí)行延邊食品水產貿易公司財產時,經該單位同意的情況下予以執(zhí)行。執(zhí)行已過5年后延邊食品水產貿易公司申請賠償是不妥的!
請問延吉市人民法院,《執(zhí)行延邊食品水產貿易公司財產時,經該單位同意的》證據呢?
延邊食品水產貿易公司和延邊食品水產公司對延吉市人民法院的強暴行為于1997年10月28日提出了異議,但延吉市人民法院沒有給任何答復。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請求人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的時效為2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
六,延吉市人民法院在(20xx)延法賠字第一號賠償決定書中對崔永浩的貪
污行為和執(zhí)行未生效判決書的行為一字未提。
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20xx)延州法審確字第2號確認決定書確認;延吉市人民法院執(zhí)行了未生效的(1996)延經初字32號民事判決書,因此執(zhí)行是沒有法律依據,是執(zhí)行違法。延吉市法院執(zhí)行員執(zhí)行公務時貪污執(zhí)行款,應屬法人單位執(zhí)行違法行為,因此給申訴人造成的損失應由延吉市人民法院承擔。
七,延吉市人民法院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適用錯誤。
延吉市人民法院稱;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第
(一)項第七目之規(guī)定,決定如下:
對延邊州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清算小組申請賠償,予以駁回,不予賠償。》實際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根本沒有第七條第
。ㄒ唬╉椀谄吣恐(guī)定。。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訴訟中,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裁判,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zhí)行錯誤,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依法應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20xx)延州法審確字第2號確認決定書確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之規(guī)
定,裁定如下;申訴人延邊州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清算組提出的對延吉市人民法院(1997))延執(zhí)字350-2號民事裁定書以及其執(zhí)行違法的申請,予以確認。本裁定送達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八,筆誤
延吉市人民法院稱;
《20xx年7月延邊州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清算小組申請本院確認延吉市人民法院(1991)延執(zhí)字350-2號民事裁定書及執(zhí)行程序違法。》
其中(1991)應該是(1997)。
還有簽發(fā)《賠償決定書》的日期應該是11月10日,不是11月6日。延吉市人民法院的《賠償決定書》,內容上實際駁回了賠償請求。
因此認為;延吉市人民法院的《賠償決定書》應注名《拒絕賠償理由書》,而不是《賠償決定書》。
綜上所述,
延吉市人民法院的(20xx)延法賠字第一號賠償決定書;沒有任何根據和理由駁回了我們合法的國家司法賠償請求。
延吉市人民法院為了執(zhí)行元把200萬元的冷庫扣押并違法《拍賣》,使具有法人資格的擁有54名職工的合法企業(yè)被吊銷法人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導致我單位的職工1人死亡,十幾人離婚。
延吉市人民法院的行為嚴重剝奪了一個法人企業(yè)的財產權(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發(fā)展權和勞動者的勞動權、也剝奪了勞動者取得勞動包酬的權利和享受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嚴重侵犯了公民的生存權。
特別提出;
延吉市人民法院的行為嚴重侵害了我公司的合法發(fā)展權,雖然應要返還財產,但8年的空白發(fā)展期的經濟損失是無法全面補償的。
請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本賠償案時慎重考慮已被失業(yè)8年多的53名職員和其家庭這么多年來受到的苦難和被違法拍賣的延邊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8年多空白發(fā)展期的巨大損失。
我在前幾天上網調查過;
象這次的法院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把一個合法法人企業(yè)整體違法強制《拍賣》的案件,在世界國家賠償史上沒有先例。
現在延吉市人民法院開了一個很不光彩的先例。
因此請求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撤消延吉市人民法院的(20xx)延法賠字第一號賠償決定書,根據國家賠償法和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在(20xx)延州法審確字第2號確認書:
1,返還經非法程序拍賣的延邊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冷庫,并恢復原狀。
2,恢復我公司的原狀,即賠償延邊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的注冊費用;
3,賠償延邊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53名職工的工資和社會保險金;
4,賠償延邊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冷庫的出租費損失;
5,賠償或返還執(zhí)行未發(fā)生法律效力判決書的9萬元和利息,確認我公司的應付款(欠款)是總共萬元;
6,賠償延邊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實驗室用品價值30萬元;7,要求延吉市人民法院院長在全國范圍內公開賠禮道歉;
8,請求第三項和第四項的賠償金和利息從延吉市法院扣押延邊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資產之日起計算;
9,國家賠償訴訟有關的一切費用由延吉市人民法院來承擔。
10,請求立即把延邊白頭峰經貿有限責任公司正在使用的原延邊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冷庫移交給延邊食品水產公司水產貿易公司清算組來接管,并先支付接管和維修、驗收必要的80萬元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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