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就業協議書模板集合六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協議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書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寫協議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就業協議書6篇,歡迎大家分享。
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 武漢海天世紀船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專業:
針對目前國內外航運業對高級海員的大量需求,乙方自愿參加 年制高級海員培養班學習,現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培養事宜
1、培養要求:按照交通部海事局及相關部門對海員的培養要求,須具有初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證書,雙眼視力均在4.8或以上,無色盲、色弱,無傳染性疾病、神經病、精神病及相關病史并且無犯罪記錄,經面試、體檢合格后方能參加航海院校的學習及考證,高級海員培養就業協議書。
2、培養專業:____(①航海技術 ②輪機工程技術) 學制 年
3、培養地點: 。
4、乙方入學時提交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及無犯罪記錄證明、體檢表、高考準考證及高考成績單(非應屆高考生無須提供高考準考證及高考成績單)等資料交公司及學校驗證。
5、乙方保證入學時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如因資料不實被學校退回,所產生的費用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學習及考證
1、乙方在校期間的一切活動,由培養院校按有關部門的規定進行管理。同時,甲方派專職輔導員協助管理,定期到學校了解乙方學習、生活情況,定期向乙方家長通報乙方在校學習、生活情況。乙方結束在校學習時,甲方對乙方在校學習、生活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并出具《學員綜合評定書》。《學員綜合評定書》是對乙方在整個 年培養期間的一個總體評價,將根據乙方學習成績及在校表現差異,進行綜合評定。
2、除學校教學課程外,甲方另安置乙方進行崗前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外事紀律等各項規章制度培訓和英語強化培訓、實踐技能培訓等,協議書《高級海員培養就業協議書》。
3、甲方設立獎學金制度,乙方若在校期間表現優秀,被學校授予獎學金,甲方將給予同等的現金獎勵。另外,國家按相關政策給乙方發放補貼。
4、乙方在校學習期間,應遵守校紀校規,刻苦學習,完成學校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門功課,并通過國家海事局和學校的相關考試。
5、乙方在校期間,軍訓、上課等實行考勤制度,不能參加者應事先經過批準。若乙方無故曠課,根據曠課節數,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曠課累計超過 30 課時,視為自動放棄繼續學習的機會,公司和學校有權勒令乙方退學。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退款。
6、乙方在校期間如需繼續深造(如升本、考研等),據實際情況,工作安置時間可順延,但必須事先提交書面申請并報公司備案。
7、乙方在校期間,因自身健康原因、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如感染傳染性疾病、突發神經病、精神病以及因意外事故導致的傷殘、傷亡等)而無法繼續學習的,甲方有權解除該協議。學校收取的學費由學校按照規定退還,甲方收取的費用按公司規定酌情退還。如因自身道德原因染上性病、艾滋病等疾病或因違法亂紀被學校開除或退學的,甲方不予退款,后果由乙自行承擔。
三、證書的辦理及保管
1、乙方完成航海專業學習,通過海船船員適任證書考試后,由甲方負責按規定程序辦理上船工作所需的專業證書及適任證書(護照、健康證自辦)。
2、乙方在船期間,甲方會按照船東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證件交由船東或乙方臨時管理。下船休假期間,乙方的所有證件全部交由甲方統一管理至服務合同期滿。
四、實習及就業安置
1、乙方完成航海專業學習,通過海船船員適任證書考試,取得上船必備的證書后,由甲方負責安置乙方實習,換發高級船員適任證書。只有乙方持三副/三管適任證書后,甲方方能確保派遣乙方上船任職工作。
就業協議書 篇2
為維護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和學院聲譽,維護就業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范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規范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后,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 協議書的制作和發放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范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為有效。
第六條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為準,復印無效。
第七條 就業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就業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程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系,提供就業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后,上報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在學院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一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系,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為原件,復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后,上報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后,發放給學生。
3.對于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注“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后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 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 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就業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并以書面形式確定,標注在協議書“備注”欄內,其內容視為協議書的一部分。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 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以欺騙手段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簽約后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不送達用人單位,并以此為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后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后,在一周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并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 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為兩年。
第十四條 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 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五條 就業協議書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并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 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七條 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核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是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系,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 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經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向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于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2.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 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往原簽約單位。
第二十一條 對于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注“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為,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信息或不簽字,并以此為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茖W生。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生事務發展部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原《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協議書〉管理辦法》(院管〔20xx〕24號)同時廢止。
附件:1.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
2.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
附件1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doc
附件2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doc
就業協議書 篇3
他的用處在于確認你的檔案轉接關系,并從而確認你的派遣單位,然后確認你的干部身份。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說,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
三方協議作為國家統計大學生就業率的一個根據,同時也是國家派遣證發放的一個證明。只有你簽署了三方協議,拿回學校,學校才會在你畢業后將派遣證發給你,而你拿著派遣證到你工作的單位報道,就此開始計算工齡,而你也就擁有了干部身份。
要說現在已經是市場經濟了,可是我們有很多東西還留在計劃經濟的時代,比如這個大學生派遣問題就是這樣的。簡單點說:就是三方協議是學校去教育主管部門給你辦理各項派遣手續的憑證,同時自派遣證頒發之日起開始計算你的工齡,大學生開始進入見習期(這可不是單位的試用期,以后再解釋),一年后轉正定級確認干部身份。
就業協議書 篇4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于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飘厴I生;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準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了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了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注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準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準后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后、用人單位、畢業后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人及電話: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 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準后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后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意見: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5
1 首先你應該登錄學院就業網,點擊“學生就業--相關下載--解除畢業生就業協議證明模版”,按照要求進行填寫。
2 《解除就業協議證明模版》加蓋原用人單位公章或人事專用章,以及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章。
3 將《解除就業協議證明》與原勞動合同/就業協議書一并交至學院招生與就業處A104,換發新的就業協議書。
注意
畢業生若已經與原用人單位不存在聘用關系,一定要盡早辦理解約手續,以便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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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業協議書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就業協議書,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訂的。根據國家規定,在達成就業意向后,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必須簽訂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具有一定的廣泛性和權威性,是學校制訂就業方案派遣畢業生、用人單位申請用人指標的主要依據。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簽訂完成后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學院、學校各留存一份。
2.就業協議書的簽訂流程是什么?
(1)畢業生在“畢業生情況”欄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在“應聘意見”欄填寫:同意到XX(單位名稱)工作,簽字確認并注明日期。
(2)用人單位在“用人單位情況” 欄填寫完整的信息,并簽署接收意見且加蓋單位公章。
(3)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后,使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陸就業信息網在“編輯就業協議”欄中完整錄入自己的就業協議信息并選擇“提交”,學院畢業生輔導員負責對網上協議信息進行初審并加蓋學辦公章。
(4)畢業生將協議送至學校職業發展指導中心服務大廳進行審核并加蓋學校畢業生就業專用章。職業發展指導中心確定網上協議信息無誤后鎖定畢業生就業信息并留存一份就業協議書,其余三份就業協議書由畢業生自己留存一份,另兩份分別交至用人單位和學院輔導員處。
3. 簽訂就業協議書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1)單位名稱必須嚴格按照公章填寫。如用人單位由于內部隸屬關系等原因導致招聘公章與畢業生實際報到工作單位不符,需要用人單位提供證明材料,說明原因、寫明報到單位名稱并加蓋公章。
(2)如畢業生所簽單位為遼寧省內市屬用人單位(國企、央企、省屬以上用人單位除外),須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屬地人社局意見”欄加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章。
(3)簽約到外省工作的學生,執行所去省(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印發的文件及有關規定。到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五市就業的畢業生,需按照當地畢業生就業政策辦理就業手續,提供當地人事局出具的落戶接收函方能派遣至簽約單位,手續不全的暫不能簽發到單位的報到證,只能派遣回原籍。
(4)如簽約單位所在地為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五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公司不接收檔案和戶口(一些外企、民營企業不具有檔案保管權),單位須出具不接收檔案和戶口的證明。
(5)填寫檔案轉寄詳細地址時應注意:有檔案保管權的公司的檔案轉寄地址一般應為“XX(單位名稱)人力資源部(人事處)”,另附詳細地址;無檔案保管權的公司的檔案轉寄地址一般應為“XX(單位所在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另附詳細地址。簽約到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五市的畢業生,如果單位不予落戶,檔案轉寄地址處可不填寫,畢業時派遣回原籍,檔案直接發回生源所在市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地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具體發檔時間及方式以檔案館實際發檔為準,一般為畢業后一個月左右。
(6)“雙方約定”欄需把雙方都認可的對“對方的約定”填寫在相應欄目中,簽字蓋章并注明日期。如果沒有征得對方同意,私自簽署約定,將會導致不必要的糾紛。對于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的約定要另附一頁粘貼在“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約定”欄的情況,如有畢業生簽字認可,也是有效的。
4. 雙方就業意向書與就業協議書有什么區別?
雙方就業意向書并不等同于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由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三方簽訂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而雙方就業意向書通常是由用人單位自行制定,由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兩方簽訂。一些用人單位為了確保畢業生的簽約意向,會急于和畢業生簽訂就業意向書,但學校不會據此來確定就業方案,仍需要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這些用人單位可能會根據簽訂的雙方就業意向書形成最后的錄用名單;二是簽約時一定要慎重,如果違反雙方就業意向書,也要承擔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5.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有什么區別?
(1)主體不同。就業協議書的簽訂主體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其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的主體作用不言而喻,學校作為一個主體,其作用是維護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并兼有學生畢業信息真實性佐證之功效。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則下依法簽訂的.,只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個主體。
(2)依據不同。就業協議書的依據是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勞動合同依據的是《勞動合同法》。
(3)內容差異。就業協議書可規定畢業生自身情況、就業意向、用人單位同意接收、學校審議派遣等,而在勞動合同中,必須依法明確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合同的責任等必備條款。除此之外,雙方還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在具體涉及到某項時還可以優先適用本地地方法規和規章。
(4)簽訂時期不同。就業協議書一般在學生畢業前簽訂,勞動合同一般在入職時正式簽訂。
(5)效力不同。就業協議書只是畢業生在“擇業”過程中簽訂的協議,其效力始于簽訂之日,終于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工作崗位報到之時。勞動合同的有效期,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以合同方式確定的,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雙方不得隨意變更、中止。對畢業生來說,到用人單位報到后,在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后,原就業協議書隨之失效。從這點來看,就業協議書不能替代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聘用畢業生所訂立的兩種書面協議,二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系的不同的階段,并發揮不同的作用,具有明顯的差別。
6. 為什么就業協議書上的學校畢業生就業專用章要最后蓋?
按照學校的簽約流程要求,就業協議書的蓋章順序為:用人單位簽字蓋章、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屬地人社局蓋章(國企、央企、省屬以上用人單位除外)、學院加蓋學辦公章、學校職業發展指導中心加蓋畢業生就業專用章。學校作為就業約定的見證方最后審核蓋章,可以有效維護畢業生的權益,防止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就業協議給畢業生帶來的損害。如果學校先于用人單位蓋章,可能會對后續單位是否履約失去控制。畢業生需要明確簽約順序可能帶來的風險,認真與用人單位協商。
7. 用人單位要求學校先蓋章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部分用人單位為了簡化簽約流程,希望學校先蓋章后將就業協議書郵寄到單位,單位蓋章后直接留存一份,則需按如下流程辦理:用人單位出具帶有單位公章的接收函,職業發展指導中心留存接收函復印件,同時要求畢業生在接收函復印件上寫明“同意到**工作”并簽字確認;或單位統一出具確定錄用畢業生名單并由招聘負責人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上“用人單位意見”欄內簽署錄用意見并簽字。畢業生在《簽約協議未返登記表》上登記并確認簽字。職業發展指導中心確認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上畢業生情況填寫完整,用人單位名稱填寫準確后蓋章并在就業信息網上標注就業信息。
8. 如果就業協議書上學生和單位都已簽章,學校尚未蓋章協議是否生效?此時學生違約是否應負違約責任?
不管學校是否蓋章,只要學生與用人單位達成意向,該協議便具有法律效力,相關違約條款對于簽約雙方皆有約束效力。如發生解約,需要按照約定條款履行相關責任。
9.就業協議書丟失如何補辦?
畢業生登陸東北大學就業信息網首頁——資料下載——就業資料專區,下載《就業協議書丟失補辦申請表》,填寫完整并由輔導員老師調查核實無誤后,簽字蓋章,學生將紙質版材料提交職業發展指導中心。學校審核后在就業信息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并針對網上的公示結果進行調查,確認公示結果無異議后會電話通知學生本人前來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10.就業協議書簽訂以后,因用人單位更名或具體接收戶檔信息變更需要修改協議書上所填寫的內容怎么辦?
用人單位可出具證明材料,寫明協議書內信息變更原因,注明需變更項及正確填寫方式,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學校職業發展指導中心留存證明材料并根據材料內容修改畢業生就業信息。如用人單位需要依照更新后的信息與畢業生重新簽訂就業協議,中心可依據此證明出具新的就業協議書,同時銷毀原就業協議書。
11.簽訂三方協議后,畢業生若要違約應該如何辦理?
畢業生持原單位解約函和原就業協議書到學校職業發展指導中心服務大廳辦理違約手續。每名畢業生僅有一次違約機會。學校針對首次違約的畢業生發放新的就業協議書,首頁上方注明學號并加蓋公章;如畢業生二次違約,則不予新的就業協議書,畢業后統一派遣回原籍,報到證名頭列畢業生生源所在市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
就業協議書 篇6
非師范類畢業生一律使用江蘇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師范類畢業使用《江蘇省師范類畢業生雙向選擇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推薦表、協議書統一編號,同時配套使用。每年十一月份由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統一發放。
一、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1、畢業生通過雙向選擇就業必須由學校推薦,并出具由省教育廳統一印制、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推薦表。
2、推薦表只發給國家任務計劃招收的畢業生。定向生、單招定向生、單招生必須在推薦表內注明培養類別。對不屬于通過雙向選擇落實用人單位范圍的畢業生學校不予出具推薦表。師范類中文、英語、數學、物理、電化教育、計算機專業25%的畢業生在全省教育系統內向雙選擇就業,其余75%的學生回生源地教育系統雙向選擇就業。
3、推薦表所有欄目必須認真、如實填寫,修學科目及成績由各學院直接與教務處協調,統一使用學籍卡復印件并加蓋教務處公章。
4、推薦表原件只發給畢業生一份,如有損壞和遺失,,由本人申請,說明情況,登報聲明作廢,并交納一定工本費后,可到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換取新表或補辦。
5、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正式簽約交地方人事部門鑒證時,將原件留給用人單位或地方人事部門。
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落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的主要依據,是學校制定就業方案和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編制就業計劃的依據之一。畢業生落實用人單位后應與用人單位訂立《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
1、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
2、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書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送學校登記,同時出具用人單位所在地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核準用人單位錄(聘)用畢業生的審核表,如用人單位是
部、省屬單位,需報教育廳學生處辦理省、部屬單位接收畢業生審批表,并提供審批表復印件。
3、畢業生與省外單位簽訂協議書,須經用人單位所在的省級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蓋章后方可列入就業方案。
4、畢業生嚴格按協議派遣就業,原則上不同意違約,如特殊原因違約的,應與原簽定協議單位解除協議后,方可補辦推薦表與協議書。
5、各學院負責本學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登記工作,受到學生協議后,集中送至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編制就業計劃。
6、師范類畢業生上述6專業25%的建議計劃比例由學院、學校根據師范類畢業生就業政策確定,未列入25%建議計劃的畢業生所簽協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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