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提高2017年最低工資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如下為天津提高2017年最低工資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天津提高2017年最低工資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印發通知,從今年7月1日起上調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950元調整為每月2050元,每小時11.2元調整為每小時11.8元;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19.5元,調整為每人每小時20.8元。此次調整,將使各類新入職職工、公益性崗位人員以及靈活就業勞動者直接受益,同時助推企業職工工資水平整體提升。
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假期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均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最低工資制度適用于本市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也要依照相關規定執行。
市人力社保局將加大執法監察力度,開展全市企業工資支付專項執法檢查,確保新標準落實到位,切實保障勞動者報酬權益。對于違反最低工資相關規定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各級人力社保部門進行舉報投訴。
領取最低工資勞動者工資上漲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如果最低工資上調,意味著領取最低工資勞動者的工資也會跟著上漲。
因病休假期間病假工資上漲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如果最低工資標準上調,那么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發的病假工資也會相應增加。
薪休假員工休假工資跟著漲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秳趧臃ā芬幎▌趧诱咴诜ǘㄐ菁偃蘸突閱始倨陂g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如果你的基本工資是按最低工資標準設定的話,最低工資標準上調,你的帶薪年休假工資也會有所增加。
失業員工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提高
據相關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最低工資上調后,失業員工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也會相應的增長。
試用期員工工資更高
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7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或建立勞動關系后,試用、熟練、見習期間,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單位應當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按最低工資標準領取的.試用期工資也將提高。
如果所在用人單位停工、停產!你得到的勞動報酬將增加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領取經濟補償金員工工資上漲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若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按最低工資標準領取的經濟補償金也將提高。
領取賠償金的員工將受益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按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標準的計算基數至少為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按最低工資標準領取的賠償金也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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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以來,天津、青海等地宣布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天津宣布從今年7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950元調整為每月2050元;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19.5元調整為每人每小時20.8元。
青海決定從2017年5月1日起,將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西寧市、海東市1250元/月人,海南州、海北州、黃南州1260元/月人,海西州、果洛州、玉樹州1270元/月人,全省統一調整為1500元/月人。
至此,中新網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至少已有上海、深圳、陜西、山東、青海、福建、天津等7個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此前,從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190元調整到2300元;從5月1日起,陜西一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為1680元/月;從6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為2130元/月,山東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為1810元;從7月1日起,福建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為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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