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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5月1日起提高至至1510元/月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今年5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此次調整中,東莞仍分類為第二類標準,最低工資標準為151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4.4元/小時。對比目前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每月提高了200元。
記者了解到, 廣東省上次調整標準時間為2013年5月1日, 2013年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中,東莞為131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2.5元/小時?紤]到2年未調整,本次調整平均增幅為19%,仍保持四類標準。
省人社廳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是根據廣東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按照《最低工資規定》的比重法、恩格爾系數法、國際平均工資比例法等方法,結合2014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評估情況,先后多次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意見,多次修改論證完善,經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討論一致通過后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批準,由省政府審定頒布。
調整后我省最低工資水平總體居于全國前列。同時,考慮到企業的生產經營需要,本次調整設置了2個多月的緩沖期,便于企業調整生產經營成本預算。
記者粗略統計,進入2015年來,先后有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北京等6個地區宣布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深圳提高到2030元/月,最低工資標準首次超過兩千元大關,成為目前全國最高的地區。
根據廣東省政府發布的《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5月1日起東莞市企業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310元提高到1510元,上調幅度為15%,受到了企業員工的歡迎。
陳艷璋是麻涌新基人,在偉嘉塑膠電子制品有限公司的村民車間工作已經有四年時間了,期間她經歷了東莞三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從2011年的1100元到2013年的1310元,再到今年的1510元。
企業員工 陳艷璋:“我們出來都是為了錢,升工資肯定好。肯定想越快提高越好,肯定方便我們員工,工資越高越開心。”
企業員工:“肯定好事對員工,待遇好了,我們打工一族收入高點。”
企業負責人鄭鎮炎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他們公司成立之初是一家勞動密集型企業,不過他們從十年前開始生產自動化改革,生產工序逐漸用機械代替,按他們現在的生產規模原本是需要五六千員工,但實際上他們整個廠區只需要約1400人就可以維持運作。所以本次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對他們影響不大。
企業負責人 鄭鎮炎:“上次最低工資調整是兩年前,我覺得這次東莞市已經拖慢了最低工資調整的時間,這個幅度是由19%變為15%,相信東莞市考慮到企業承受能力,我們公司采取措施減少對工人的依賴,所以對我們有影響,但影響是估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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