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江蘇蘇州市區醫療保險的新政策
據市人社局消息,從今年4月1日起,享受職工醫療保險退休待遇人員個人賬戶全年記入標準提高50元,按年齡段分別確定為:70周歲以下由1150元提高到1200元;70歲以上(含70周歲)由1350元提高到140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1600元提高到1650元。
《關于調整蘇州市區2016年度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于近日下發,據悉,新政策除將增加享受職工醫療保險退休待遇人員個人賬戶金額外,還將提高地方補充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限額,醫療保險結算年度內,職工醫療保險地方補充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限額在職職工由3500元提高至3800元,享受職工醫療保險退休待遇人員由4000元提高至4500元。
調整居民醫保門診統籌結付比例。非就業居民發生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在1000元以內補助標準分別調整為:在簽約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包括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站、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及鄉鎮等基層醫院就醫的.,由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按60%標準予以補助;在非簽約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及鄉鎮等基層醫院就醫的,由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按40%標準予以補助;在區(縣)級、專科醫院就醫的,按40%標準予以補助;在市級及市級以上醫院就醫的,按35%標準予以補助。參保學生在各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1000元以內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比例調整為60%。
重性精神病門診特定項目增加“精神發育遲滯伴精神障礙”和“癲癇所致精神障礙”兩個病種。調整老年性白內障門診特定項目標準。老年性白內障在門診行白內障超聲乳化加人工晶體植入術的門診特定項目費用限價由3500元提高至3800元(其中白內障超聲乳化手術費用限價2800元,人工晶體費用限價1000元)。
此外,調整家庭病床門診特定項目標準。家庭病床設床條件的年齡限制由年滿70周歲放寬至60周歲,每一結算周期結付限額由3000元提高至4000元,其他條件和結付規定不變。
姑蘇區、蘇州高新區、吳中區和相城區按該通知規定執行,其他市、區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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