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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沈陽醫保新政解讀
近日,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沈陽市財政局下發《關于調整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及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據小編了解到2016沈陽醫保新政解讀包括在其中!
《通知》中規定,從2016年1月1日起,沈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10萬提高到15萬元、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年最高支付限額由35萬提高到45萬元。調整后,沈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加大額醫保報銷最高限額由45萬元提高至60萬元。
沈陽醫保新政,都啥有變化?
調整前 調整后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 10萬元 15萬元
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年最高支付限額 35萬元 45萬元
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繳費標準 96元/每人每年 132元/每人每年
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繳費標準調整,怎么交?
為了保證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費收支平衡,《通知》表示,根據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的運行情況,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繳費標準也由每人每年96元調整到每人每年132元,其中用人單位繳納66元、個人繳納66元。靈活就業參保人員,破產、關閉及注銷的用人單位退休人員全部由個人繳納。
大額醫保結余咋處理?
《通知》還要求商業保險機構要充分發揮專業優勢,提高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的運行效率、服務水平和質量。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成本為實際發生額的3%(最高不超過當 年統籌額的3%);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盈利率為實際發生額的3%(最高不超過當年籌資額的3%)。
其中盈利率的50%與控費情況掛鉤,按審查不合理醫療 費用的50%比例計提,最高不超過1.5%。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實際使用結余部分結轉下一年度,用于抵減下一年度保險費。
參保人員該注意啥?
1參保人員在2016年本文件發布之日前所發生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費用,按照原規定予以報銷。
2參保人員僅因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費標準調整出現的欠費封鎖,可直接由定點醫療機構審核后在院端享受待遇;
3異地醫療費用在補繳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費后,方可審核報銷相關費用。
4參保人員應于每年12月繳納次年的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報銷費。用人單位參保需補繳的2016年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差額部分,按文件發布次月核定的實際參保人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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