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方案
導讀
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印發《關于20xx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及2017年度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公布20xx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及2017年度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標準。該通知自2017年4月1日執行。
20xx年度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3180元,月平均工資為5265元;用于計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80772元,月平均工資為6731元。2017年1至3月份已辦理退休的`,不再重新辦理退休手續,由社保經辦機構按照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重新核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并自退休審批的次月起予以補發。
2017年度工傷保險、工資福利等待遇標準,按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265元計算,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標準調整
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基數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3159元和15795元。先行參加養老、醫療和工傷保險的農籍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最低標準為28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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