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養老保險的政策
養老保險基金構成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個人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12個檔次。
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二、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或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召開成員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資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最高繳費檔次標準。
三、政府補貼
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
區縣政府對本轄區戶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按照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繳費標準,對應的繳費補貼標準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550元、5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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