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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內蒙古養老金上調政策
2017內蒙古養老金上調政策目前尚未出臺具體細則,不妨看看2016年出臺的內蒙古養老金上調政策,歡迎閱讀吧!
內蒙古關于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通知
內人社發[2016]40號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干部(人事)處,各大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人事)部門: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復,現將我區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
二、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準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養老金低于700元的,可先調整到700元后再按本項進行調整。
(二)掛鉤調整
1.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準)。
2.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進行調整。
(三)傾斜調整
1.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4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后,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干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3.企業退休人員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后,月調整金額低于本人2015年月調整金額65%的,按照本人2015年調整金額的65%調整。
三、退職人員
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2.5%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調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進行調整。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干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四、執行時間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五、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
(二)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暫由原渠道支付,納入養老保險統籌后再進行結算。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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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召開新聞通氣會稱,內蒙古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人均每月上調171元,惠及全區247.4萬退休人員,調整時間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是企業退休人員第12年連續調整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調整待遇。此外,針對退休人員關心的問題,內蒙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詳細解答。
范圍:全區247.4萬退休人員
對于此次養老金調整范圍,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副調研員姚曉東表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列入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范圍。此外,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領取病殘津貼的人員也納入此次調整范圍。
據了解,按照國家要求,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其中,定額調整重點體現社會公平,實行統一的調整標準。掛鉤調整可以與養老金水平、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水平不低于總體調整水平的.50%,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傾斜調整,對高齡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體現對退休早、養老金水平偏低人員的統籌照顧;對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企業退休軍轉干部仍按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確保其養老金不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此次養老金調整惠及全區247.4萬退休人員,其中機關事業退休人員44.2萬人,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退休人員203.2萬人。”姚曉東說。
調整:每月人均上調171元
此次養老金調整,是國家在經濟增速放緩,為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面對養老保險發展的新形勢作出的重大決策,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保障和改善民生問題的高度重視。那么,今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水平是如何確定的?
對此,姚曉東表示,2016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的總體水平按各省(市、自治區)機關事業與企業退休人員加權平均養老金水平的6.5%進行調整。我區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加權平均養老金水平為2515元,按6.5%計算人均調整養老金164元,考慮到我區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實際,國家批復我區人均調整171元。同時,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是企業退休人員第12年連續調整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調整待遇。
那么,自治區養老金調整的基本政策是如何規定的?姚曉東介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具體為:第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定額調整體現養老金調整的公平。第二,掛鉤調整有兩項內容,一是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2.5%增加養老金,二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1.5元。掛鉤調整體現了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約束機制。第三,傾斜調整也有兩項內容,一是向高齡群體傾斜,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4元。二是向企業軍轉干部傾斜,企業退休軍轉干部養老金調整后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傾斜調整體現了對工作早、養老金水平偏低人員的統籌照顧和對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的照顧。第四,在養老金調整中采取了保底做法。在定額調整前對于養老金水平低于700元的先調整到700元再進行調整,前幾年養老金調整中也采用了這種做法,可以有效保證低收入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第五,對企業退休人員調整金額進行保底。企業退休人員調整的養老金低于2015年調整金額的65%的,按2015年養老金調整水平的65%進行調整?紤]到前幾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是按10%進行調整的,今年國家首次降低調整比例,采取這種保底的做法有利于前后政策的平穩銜接。
此次調整有哪些主要特點?姚曉東說:“自治區調整方案的主要特點在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退休人員執行相同的養老金調整辦法,體現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并軌的要求,體現了養老金調整政策的公平性;考慮到全區均處在艱苦邊遠地區的實際,在總體水平上略有提高,體現了對全區所有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的傾斜;在養老金調整中繼續采取保底線的作法,保障低收入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對調整金額進行了保底,確保今年企業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水平不低于去年調整水平的65%,體現了養老金調整政策的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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