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國養老金待遇調整將如何調整?
2016年全國養老金待遇調整還會繼續調整嗎?會繼續上漲嗎?下面yjbys小編收集了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養老待遇剛性上調潛藏風險 多地養老金收不抵支
2016年全國養老金待遇調整計劃尚未公布,但據接近人社部的人士透露,人社部已在和財政部協調,今年仍會通過行政手段繼續“調待”。中央政令未出,上海、山東等地已經先行宣布,將繼續上調退休人員養老金。
由于工資上漲等原因,養老金替代率持續下滑,進而影響養老金領取者的經濟能力。在過去11年,由國務院宣布提高退休人員待遇成為每年開年的慣例,每次上調的幅度都在10%左右。
然而,這項政策潛藏風險。
財政收入增速下滑,多地養老金收不抵支,養老金支出的大幅增長已對制度的持續性形成壓力,且過高的調待幅度容易對養老金制度形成負激勵。
普調逾十載
近年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絕對額度始終處于上升狀態。
1998年至2005年,企業參保離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水平由每月413元增加到719元,年均增長8.2%。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的月人均養老金達到2061元,為2005年的2.87倍。
中國的養老金分為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部分,從繳費費率來看分別為在職時企業所交的工資20%及個人所交的8%。在統籌部分養老金計發時,養老金待遇與社會平均工資有一定關聯。由于社平工資多年來維持10%以上的高速增長,養老金待遇也相應提高。
不過,待遇提升更多要歸結于11年來的行政性上調。政策初衷是提高退休人員的生活水平,縮小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差距。近年來,CPI指數每年增長3%-5%,與退休者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等價格漲幅較大,養老金若不提高,實際購買力便會縮水。
1995年以前,在低工資、低物價的狀態下,養老金水平很少調整。此后十年間,養老金調待多以各類補貼實現。到2005年以后,10%的漲幅成為常態,每年年初人社部和財政部下發文件宣布,具體的調待比例由地方確定,參照系一般是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年增長率,往往高于10%。
譬如,沈陽2006年的調待增幅達28.8%,隨后逐漸遞減,保持在13%-15%。直到近三年,增幅才降至略高于10%。在2015年調整后,人均養老金達到每月2180元,增幅達10.54%。
退休人群的待遇提升自為公眾所樂見,但一些學者擔心,以行政手段直接干預,而不是基于精算平衡,會致使養老金增長過快,長此以往會對基金支出形成壓力。同時,養老金待遇的上調具有剛性,中國政法大學法和經濟學研究中心教授胡繼曄就指出,養老金發放具有棘輪效應,“容易漲,難以降”。
目前,養老金正處于待遇提高最快的階段,上調待遇所需資金主要從基本養老基金中列支,輔以中央財政補助。
財政補貼對養老保險制度的補貼逐年擴大,從1998年的24億元上升至2014年的3548億元,從占GDP的0.03%上升至0.56%。
替代率緣何“跳水”
養老金待遇上調不可避免。一個可感的指標是養老金替代率,即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相對于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的比例,這是衡量退休前后的生活水平差異的主要參數,近年來呈現出下滑趨勢。
根據2005年國務院文件的設計,59.2%的替代率是合適水平,達到這一水平的條件是:以同期職工的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并且繳費滿35年。
但在制度實際運行中,職工養老金替代率持續走低,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穩定替代率的差距越來越大,形成巨大的社會壓力。
根據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的數據,2002年的養老金替代率為72.9%,2005年迅速降至57.7%,隨后平緩下滑為2011年的50.3%——這已經是大幅調待介入的結果。
養老金替代率下降的首要因素是工資水平快速上漲。2000年至2010年期間,城鎮職工的工資水平年均增長近15%。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未緊跟工資增長速度,增長較慢,替代率下降成為必然。即使2005年后“手動”調待,也無法完全跟上工資增長的節奏。
除此之外,當前養老金制度的激勵性不足,參保人員繳費時間偏短、普遍存在的費基不實也拖了替代率的后腿。按照現行制度,能領取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是15年。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書長房連泉表示:“普遍的社會心理是交滿15年不交了,等著退休。”
一名原地方人社系統人士指出,大量的瞞報、虛報、漏報繳費基數,使中國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費率僅在17%左右。他還認為,替代率下滑與“個人賬戶替代率塌陷”相關。
目前社;鸬谋V翟鲋的芰Σ睿船F行政策存于銀行且只按一年期利息計息,不僅遠遠跑不贏CPI,更跑不贏工資增長率。
1997年以來,個人賬戶收益率在加權平均后約為 2.38%。研究人士曾經指出,個人賬戶養老金多為空賬運行,原本應用于投資運營的基金被挪用發放養老金。實際上,即便做實且投入資本市場,收益率也難以企及目前高速增長的社平工資。
此外,替代率“跳水”更深層次的原因還在于對養老金第一支柱過分依賴。中國的企業職工養老金體系由三大支柱組成,第一支柱為強制企業和員工繳納的基本養老金,第二支柱為企業與職工共同繳費形成的企業年金,第三支柱為個人自愿購買的商業養老保險。
三大支柱發展至今,其比例失衡。第一支柱覆蓋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8.42億人。第二支柱建立逾十載,只有2300萬人參與,累計資產為8800億元,覆蓋面狹窄、投資收益不理想,遠未達到制度目標。第三支柱剔除相關的養老理財產品之后,資產規模逾萬億元。
胡繼曄稱,美國、英國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替代率均在30%左右,共同承擔了重要責任。
待遇怎么調?
養老金購買力下降的問題并非中國獨有。許多國家都設計了指數化的養老金調待機制,或與物價增長掛鉤,或與工資增長速度掛鉤,或結合兩者作調整。
如美國1975年建立了生活費用自動調整機制指數。房連泉介紹,養老金與之掛鉤,滿足“菜籃子”需要,用于保基本,每年調整幅度在2%-3%左右。
不過,建立調待機制也存在分歧。
胡繼曄質疑根據物價調整的方式,萬一物價下降,養老金是否要降低?他認為,養老金應該量入為出,重視精算。若以后只能通過通貨膨脹來解決發放問題,從代際角度衡量,對年輕人不公平。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李珍認為,調待機制很大程度上是在已退休人群和繳費人群之間做切分,經濟樂觀的時候會更多分享發展的果實,愿意向老年人傾斜,使用工資增長的`參數;否則會往精算的一頭走,基于經濟約束偏向于選擇物價。當下的問題是年輕人的負擔過于沉重。
各界早已意識到零敲碎打的調整不可持續,但正常的調待機制始終沒有成形。1995年、1997年國務院文件兩度提出要建立和完善養老金的調整機制,而2005年的口徑變為適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同時國務院開始每年宣布上調養老金。
2012年,建立正常的調整機制重又被提上日程。
但調待面臨兩難:養老金沒有正常調整機制,替代率逐年大幅下滑,制度將會崩潰。如果建立正常調整機制,并使養老金增長接近工資增長率,又容易引致相同因素條件下,后退休人員養老金少于先退休人員,激勵提前退休和降低繳費年限,使得原本就存在的繳費年限短的問題雪上加霜。
實際上,目前的普惠制調整已經造成了“倒掛”現象,養老金“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制度設計被抹平。制度的原意是鼓勵多繳、長繳,并做出了一些設計,如每多繳費1年,基礎養老金多發1%,總的繳費數額與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亦有所關聯。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研究員譚中和曾撰文指出,初次領取的養老金在以后的歷年調整中所占比重逐漸變小,削弱了政策效力。2011年新退休人員養老金平均水平低于已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人均大約相差每月121元。
一些地方也意識到這一問題。2014年,廣州市發現,2006年至2013年領取養老金的人群中出現了同類企退人員待遇高低不一的情況。解決辦法是加發基本養老金,“就高不就低”,填平同等條件人群的溝壑。
房連泉認為,目前的調待不是養老金制度的內置參數,實際上養老金設計中應該讓收入和支出相匹配,一起調整,否則壓力會越來越大。
針對統籌賬戶激勵性不足的問題,他建議,應調整養老金待遇計發公式。目前統籌部分的計算公式中包含社平工資的參數,再分配作用明顯,若要加強激勵,應該多和個人工資掛鉤,參保人也愿意更多地去繳納。
房連泉還認為,中國的社會保險中既包含保險,也包含再分配的功能。實際上,養老保險應是“純保險”,個人多繳多得,退休待遇權益明晰。對低收入人群,二次分配體現在繳費時給予財政補貼,再共同參與到保險中去。“這是一種比較正確的激勵方法,不要做成大鍋飯,大家拿的都差不多。”
“純保險”意味著去除或壓縮當前的統賬結合的養老金制度中的統籌部分,改為名義賬戶制,或擴大個人賬戶的比例,部分實現名義賬戶制。
從人口結構看,中國已經步入老齡化社會,這決定了養老金制度需要向累積制轉型,即主要依靠儲蓄養老而不是讓年輕人供養老人。
但從當前的現收現付制轉為累積制面臨巨大的轉軌成本,名義賬戶制因能將轉軌成本分散到較長的時間內,成為現實選擇。
不過,最終方向,是需要激活企業年金的第二支柱和商業養老保險的第三支柱,建立起多支柱的養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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