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失業金領取條件
導語: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異地失業金領取條件,歡迎大家閱讀與借鑒!
異地失業金領取條件
失業保險基金的'統籌層次是指失業保險基金在一定的行政區域內實行統一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制度。目前,失業保險基金的統籌層次為直轄市和地市級。
根據失業保險規定,可以將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和失業保險待遇轉移到戶籍所在地領取,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失業保險金轉移領取申請,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失業保險金轉移單到戶籍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待參保地失業保險資金到賬后,即可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享受相關失業保險待遇。
異地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規定:
2002年,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和職工在職期間跨統籌地區轉換工作單位時失業保險關系轉遷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或職工在職期間跨統籌地區轉換工作單位的,失業保險關系應隨之轉遷。
其中,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其在轉出前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失業保險費不轉移;
在省、自治區內跨統籌地區的,是否轉移失業保險費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定。
轉出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為轉出單位或職工開具失業保險關系轉遷證明。轉出單位或職工應在開具證明后60日內到轉入地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關系接續手續,并自在轉出地停止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當月起,按轉入地經辦機構核定的繳費基數繳納失業保險費。
轉出前后的繳費時間合并計算。轉入地經辦機構應及時辦理有關手續,并提供相應服務。
異地失業金領取具體流程
可以申請失業金的,具體流程如下;
(一)享受失業金待遇:
1、失業職工檔案;
2、終止解除合同證明書;
3、養老保險手冊;
4、失業職工登記申請表;
5、社保卡;
6、身份證復印件2張;
7、一寸照片2張、二寸照片1張;
8、戶口本原件;
9、解除合同需帶經濟補償金單原件及復印件。
(二)不享受失業金待遇的,除上述外,辭職需帶辭職報告并附單位意見(辭職不享受失業救濟金待遇,但可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
單位與個人終止或者解除合同后15日內由單位勞資人員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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