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鄂爾多斯失業保險金標準全面提高
為切實維護失業人員的根本利益,有效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求,近日,鄂爾多斯市根據自治區文件精神以及《鄂爾多斯市失業保險基金市級統籌有關事宜的'通知》要求,對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進行的調整。
從今年7月1日起,以新調整的全市職工最低工資1640元為基數,調整全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較上年增幅9%,第1至12個月由原來的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12元;第13至24個月由原來的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48元。
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為12777人次失業人員發放各項失業保險待遇支出1586萬元,同時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給予醫療保險補貼,平均每人每月148元;在取暖期給予每人每月80元的取暖補貼。各項待遇的兌現使得失業保險的保障功能日趨完善,有效保障了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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