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單位拖延申報工傷解決辦法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工傷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有關單位拖延申報工傷解決辦法,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傷誰來申報,單位拖延申報工傷怎么辦?
用人單位不認定工傷,或者故意拖延工傷認定時間,以期待工傷認定無效的情況,建議當事人根據具體實際情況處理,當你面對此類問題時,也要學會具體的解決辦法,下面,就簡要講述一下單位申報工傷怎么辦的問題。
單位拖延身邊工傷怎么辦?
由于用人單位故意拖延申報工傷時間,導致職工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時效,無法認定工傷。法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據相關法規,判決用人單位賠償職工應享受的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請求權和民事賠償請求權是兩個不同的請求權,任何法律法規沒有從實體上否定工傷職工的民事賠償請求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應當解釋為是一種程序性的規定,即當出現工傷事故時,受害職工應當先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程序進行處理,按《工傷保險條例》無法獲得賠償時,才能按民事侵權進行處理。
地方性法規-《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在當前宏觀經濟形勢下妥善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中也規定:妥善處理未經工傷認定的工傷保險賠償糾紛。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勞動者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時效無法認定工傷的,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能夠認定勞動者符合工傷構成要件的,應當判令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給予賠償。 綜上,如果發生過了工傷認定期限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訴。
工傷認定由誰申請
工傷認定申請主體有三類:一是職工所在單位;二是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三是工會組織。
(1)職工所在單位。由于工傷保險實行的是雇主責任原則,因而在工傷保險方面,雇主承擔了許多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工傷事故發生或者職業病被確診之后,為了及時搶救受傷職工,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單位的安全生產,有必要要求職工所在單位承擔首要的工傷申請義務。工傷職工所在單位的申報時間限定為在事故發生或職業病被確診后的30天以內。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經過勞動保障部門的同意,才可以將申請時間延長。
(2)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申請工傷認定是工傷職工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工傷職工獲得工傷保險待遇的基本前提。為了充分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申報職工工傷認定的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在1年內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傷害性質認定申請,這一申請時限遠遠長于所在單位的申請時限。
(3)工會組織。工會作為維護職工權益的群眾組織,幫助受傷害職工及時進行工傷認定申請,是工會組織的一項重要義務。
總之,在你遇到此類問題時,建議咨詢專業的律師解答,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傷害,更多的是需要當事人對自己的事情有全面的'分析與處理,以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面對用人單位延遲工傷申請時,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或者提起訴訟。
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怎么辦?
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怎么辦?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發生工傷是常有的事,工傷最嚴重的后果就是因工死亡。那么職工在因工作受傷或者因工作死亡后,受傷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家屬該怎么辦呢?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怎么辦?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標準: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對工傷范圍作出了規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以上內容是小編為您整理編輯。如果您還有什么不清楚或者有特殊情況的,您可以向網站的律師咨詢。希望上述內容可以幫助到大家了解相關知識。
單位給工傷超時申報了怎么辦
一、單位給工傷超時申報了怎么辦
如果是工傷申請超時一年以內,可以以個人名義申請工傷認定,一年以上就不能申請認定工傷了,一般按照人體損傷進行索賠。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工傷保險報銷流程有哪些
。薄l生工傷24小時內要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送工傷報告表。
2、發生工傷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科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3、工傷保險報銷所需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過行政復議期后)。
。ǎ玻┌l票原件(本人簽字)。
(3)費用明細,住院病歷,門診病歷要求原件、復印件。
。ǎ矗┕鰧徟怼
。ǎ担┕毠と绻艞墏麣埖燃夎b定,需本人書寫放棄傷殘等級鑒定聲明,單位蓋章。
。ǎ叮┕毠と缧枰u殘,需到醫保處填寫勞動能力等級鑒定申報表。
【單位拖延申報工傷解決辦法】相關文章:
單位拒絕申報工傷責任誰擔?10-16
單位應如何申報工傷保險摘要11-17
青島單位申報工傷保險繳費流程09-05
申報工傷的方法12-27
職工如何申報工傷12-10
關于工傷申報程序12-17
工傷申報的期限介紹12-27
工傷認定申報流程分析10-10
工傷申報的步驟有哪些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