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辦理工傷鑒定的過程
如何進行工傷認定
1 《工傷認定辦法》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 《規定》指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3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認定決定包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和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程序
1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注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
2 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證明
3 《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4 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5 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
6 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7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
8 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9 受傷員工委托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企業(單位)申請程序
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發生員工傷(亡)事故后,應在 24 小時內口頭或電話向屬地參;蚱髽I營業執照注冊所在地的勞動保障局報告,并在15日內提交書面報告。用人單位應在發生員工傷(亡)事故后30日內提交《海東地區企業勞動者工傷認定申請書》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辦理工傷認定應向海東地區勞動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法人代碼證復印件)
工傷事故發生情況的書面報告
《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員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員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等)
傷(亡)人員初次治療的診斷書、病歷原件及復印件
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上下班交通事故的)
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我國辦理工傷鑒定的過程】相關文章:
工傷鑒定過程的法律規定08-13
關于工傷鑒定過程是怎樣的07-31
工傷鑒定手續的辦理步驟08-11
工傷鑒定在哪個部門?辦理工傷的鑒定程序08-20
我國漢服的發展過程09-25
工傷鑒定的鑒定地點07-21
我國工傷保險政策的分析10-15
辦理工傷鑒定程序需要多長時間08-05
工傷保險的辦理方法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