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調整2016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通知
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河南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綜合考慮我省物價增長水平等因素,決定對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進行調整。
關于調整2016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河南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綜合考慮我省物價增長水平等因素,決定對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進行調整,F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
本省行政區域內2015年12月31日前開始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傷人員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包括2015年1月1日起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傷人員。
二、調整標準
(一)此次調整堅持繼續向待遇水平較低人員傾斜的原則,根據傷殘等級、護理依賴程度、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不同情況,確定每人每月增加金額:
1.傷殘津貼
傷殘一級:190元
傷殘二級:180元
傷殘三級:170元
傷殘四級:160元
傷殘五級:150元
傷殘六級:140元
2.生活護理費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120元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100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80元
3.供養親屬撫恤金
配 偶:110元(孤寡老人為130元)
其他親屬:9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為110元)
(二)1996年10月1日前(不含1996年10月1日)發生的工傷,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三、其他事項
(一)此次待遇水平調整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所需費用,由現發放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資金渠道支付。傷殘程度為五級和六級且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的,調整費用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
(二)工傷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包括按退休人員安置),并按養老保險政策調整養老金的,不執行本通知關于傷殘津貼的調整規定。
(三)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1-4級老工傷人員有關待遇的處理意見》(豫人社工傷【2015】12號)文件規定,對1-4級老工傷人員不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而由工傷保險基金全額補差的,不執行本通知關于傷殘津貼的調整,按2016年度省直基本養老保險調整辦法執行。
(四)根據有關規定,比照工傷待遇處理的人員,參照本通知執行,所需費用按原渠道列支。
(五)各地應按本通知規定,于2016年12月底前將增加的待遇發到相關人員手中。
(六)按規定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的機關事業單位工傷人員待遇標準依照此規定執行。
執行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反饋。
2016年11月17日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工傷保險繳費比例:
1、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和主要經營生產業務等情況,分別確定各用人單位的行業風險類別。
2、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將行業劃分為3個類別:一類為風險較小行業,二類為中等風險行業,三類為風險較大行業。三類行業分別實行3種不同的工傷保險繳費率。
3、工傷保險自2016年7月1日起執行新的費率政策。將原有1至3類行業工傷風險類別調整為1至8類,對應行業基準費率分別由0.5%、1%、1.5%調整為0.5%、0.7%、1%、1.2%、1.5%、1.7%、1.9%、2.5%。
4、用人單位屬一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繳費,不實行費率浮動,用人單位屬二、三類行業的,費率實行浮動。
溫馨提示:
1、工傷保險費用是由單位繳納,非個人繳費。
2、用人單位的初次繳費費率,按行業基準費率確定,以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動1次。
3、具體的`分類及繳納費率情況請咨詢當地的社保機構。
河南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的定義
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一般是指指用人單位為本單位所雇傭的職工所支付的上一年度的工資總額。
社會保險繳費公式
社會保險繳費=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社保繳費例子
若2013年度“月平工資”是4665元,如果你(假設你的單位在市區)的月工資超過了4665*3=13995元。則你的社保繳納基數是13995元;如果你的月工資低于4665*60%=2799元,則你的社保繳納基數是2799元。要是你的月工資在2799元至13995元之間,那繳費基數就是你的月工資。
溫馨提示:
1、具體的詳細內容請咨詢當地的社保機構
2、當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基數;高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作為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基數。
3、繳費基數中的工資總額應該是指用人單位 支付給本單位所有職工的勞動報酬的加和。工資總額一般來說不是針對某一個職工所說的,而是對用人單位所雇傭的所有職工所說的。
4、職工包括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合同勞動關系和事實勞動關系的各個工種、各個崗位的所有職工。
【河南調整2016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通知】相關文章:
調整工傷保險待遇09-04
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標準消息08-04
潼關縣工傷保險待遇調整07-28
上海2017年工傷保險待遇調整05-17
彭州市工傷傷殘津貼待遇支付審核辦事指南07-11
有關上海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方案07-07
關于江蘇常州工傷保險待遇調整07-03
福建省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辦法05-15
甘肅省關于調整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06-22